广州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创客空间认定审批工作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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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埔区创小认定条件

黄埔区创小认定条件

黄埔区创小认定条件1. 嘿,想知道黄埔区创小认定条件不?就像参加一场有趣的比赛,得有个好队伍。

在黄埔区,你的企业要是想被认定为创新小企业,那首先得有创新的想法啊,就像厨师做菜,没点新花样怎么行呢?比如说搞科技的企业,得有独特的技术研发方向,不能老是跟在别人屁股后面炒冷饭。

2. 哟,黄埔区创小认定条件还有个重要的呢。

这企业得有自己的小目标,而且这个目标要和市场需求搭上边。

这就好比钓鱼,你得知道鱼爱吃啥饵,你的产品或服务得是市场这条大河里,鱼儿们感兴趣的。

我有个朋友做创意小礼品的,他就专门研究当下年轻人喜欢啥,然后根据这个做产品,这才有点创小的样子嘛。

3. 呐,黄埔区创小认定呀,人才可是关键。

企业里得有一帮子能干的伙计,就像一群超级英雄组成的联盟。

这些人要有各种本事,搞技术的、做市场的、管运营的。

就说那个新起来的互联网公司吧,他们的团队里既有技术大神能写超牛的代码,又有会忽悠的市场达人,把产品吹得天花乱坠,这就是创小需要的人才组合。

4. 嘿呀,你可别小看财务状况在黄埔区创小认定里的分量。

这企业得像个小管家一样,把钱管得井井有条。

不能是那种钱一到手就乱花,没个规划的。

我见过一个小企业,本来产品挺好的,就是财务管理一塌糊涂,结果发展得磕磕绊绊。

创小就得做到每一笔钱花得明明白白,收入支出清清楚楚。

5. 哎,黄埔区创小认定还有个有趣的地方呢。

企业得有点社会责任感,就像一个好邻居,得为周围做点好事。

比如说环保方面,不能只顾着自己赚钱,把环境搞得一塌糊涂。

有个做小加工的企业,他们就采用环保材料,减少污染排放,这样的企业在创小认定里就很加分呢。

6. 哇塞,创新投入也是黄埔区创小认定的重头戏哦。

这就好比种庄稼,你得先往地里撒种子、施肥。

企业得愿意在研发、新技术引进这些方面投钱。

像那个做智能穿戴设备的公司,每年把盈利的很大一部分都投入到新功能的研发上,不断有新东西出来,这才符合创小认定的要求嘛。

7. 嗨,知识产权在黄埔区创小认定里可不能忽视呀。

关于印发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 广州高新区进一步促进先进制造业发展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

关于印发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 广州高新区进一步促进先进制造业发展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

关于印发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广州高新区进一步促进先进制造业发展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各有关单位:《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广州高新区进一步促进先进制造业发展办法实施细则》业经广州市黄埔区政府、广州开发区管委会同意,现印发实施。

执行过程中如遇问题,请径向相关主管部门反映。

广州开发区政策研究室广州市黄埔区发展和改革局广州开发区投资促进局广州市黄埔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广州市黄埔区商务局2020年11月19日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广州高新区进一步促进先进制造业发展办法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广州高新区进一步促进先进制造业发展办法》(穗埔府规〔2020〕1号,以下简称“本办法”),为便于政策实施,明确本办法中相关条款具体内容及操作规范,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注册登记地、税务征管关系及统计关系在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及其受托管理和下辖园区(以下简称本区)范围内,有健全财务制度、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视同法人单位)、独立核算的先进工业企业或机构,符合本办法和本细则扶持条件的,均可享受本办法和本细则规定的奖励和扶持。

第三条申请本办法奖励资金的企业须提交承诺书,承诺对相关奖励政策及约定已知悉,获得本办法奖励的企业如违反承诺,应当主动退回领取的相关奖励资金。

第二章项目落户奖第四条对新设立的外资企业,实缴注册资本1000万美元以上(仅限世界500强企业投资)、2000万美元以上、1亿美元以上、3亿美元以上的,经认定分别给予200万元、300万元、500万元、1000万元奖励。

对新设立的内资企业,实缴注册资本5000万元以上(仅限中央大型企业、中国企业500强或中国民营500强企业投资)、1亿元以上、10亿元以上、20亿元以上的,经认定分别给予200万元、300万元、500万元、1000万元奖励。

相关项目落户奖用语含义如下:(一)世界500强企业是指提出申请的上一年度入选《财富》(《FORTUNE》)杂志公布的“全球最大五百家公司”排行榜的企业本身或其直接控股子公司。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广州开发区管委会关于印发黄埔区广州开发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广州开发区管委会关于印发黄埔区广州开发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广州开发区管委会关于印发黄埔区广州开发区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法规类别】建设综合规定【发文字号】穗埔府规[2018]6号【发布部门】819069002广州市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发布日期】2018.04.08【实施日期】2018.04.08【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广州开发区管委会关于印发黄埔区广州开发区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埔府规〔2018〕6号)黄埔区各街道、镇,区府属各单位;广州开发区管委会直属各单位:现将《黄埔区广州开发区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执行中遇到问题,请及时向区发展改革局反映。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广州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18年4月8日黄埔区广州开发区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黄埔区、广州开发区重点建设项目和重点建设预备项目的管理、服务和保障,强化各部门之间以及部门与项目业主之间的协调联动,切实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的突出问题,确保工程进度和质量,提高投资效益,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广州市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32号)和《关于进一步完善市重点建设项目协调推进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穗发改〔2017〕912号),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黄埔区、广州开发区范围内重点建设项目和重点建设预备项目的管理、服务和保障工作。

属国家、省、市重点建设项目,按国家、省、市管理规定执行,在符合相关规定的前提下,按从高不重复的原则享受区重点建设项目的优惠政策和服务。

第三条纳入区重点建设项目和区重点建设预备项目,应当满足以下条件中至少一项:(一)有利于完善城市基础设施,优化城市空间布局,改善居住生态环境,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的大型基础设施建设和“三旧”改造项目;(二)有利于推动经济结构优化升级,促进自主创新和技术进步,提高城市综合竞争力的现代产业发展项目;(三)有利于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大型环保和节能减排项目;(四)有利于改善民生福利的大型社会事业项目;(五)对本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其他大型基本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骨干项目;(六)列入国家、省、市、区的重大专项建设规划的项目。

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条例(2021年)

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条例(2021年)

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条例(2021年)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州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21.10.20•【字号】•【施行日期】2021.10.20•【效力等级】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所在市地方性法规•【时效性】已被修订•【主题分类】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规定正文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条例(1986年10月7日广州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拟订 1987年1月22日广东省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根据1994年5月20日广州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并经1994年11月17日广东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批准的《关于修改〈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条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02年12月13日广州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过并经2003年4月2日广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批准的《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条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根据2019年11月20日广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并经2020年7月29日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批准的《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条例〉等三十二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三次修正根据2021年5月27日广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九次会议通过并经2021年9月29日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批准的《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清理广州市地方性法规中与民法典不一致条款的决定》第四次修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广州市经济、社会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简称开发区)经国务院批准,在广州市设立。

开发区是在广州市人民政府领导下实行国家优惠政策、进行经济技术开发的区域。

第三条开发区设立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代表广州市人民政府,行使市一级管理权限,对开发区实行统一领导和管理,协调开发区内中央、省属单位有关开发区的工作。

广州市众创空间登记条件

广州市众创空间登记条件

广州市众创空间登记条件在广州市,众创空间作为创新创业的重要载体,为创业者们提供了资源共享、合作交流的平台。

如果您有意登记一个众创空间,那么了解其登记条件是至关重要的。

首先,在场地方面,众创空间应具有相对固定的场地。

这一场地可以是自有房产,也可以是租赁的,但租赁期限一般不得少于 3 年。

场地的面积应根据不同区域和类型有所规定,通常来说,在中心城区,场地面积不低于 500 平方米;在非中心城区,场地面积不低于 300 平方米。

场地的功能布局要合理,能够满足创业团队的办公、研发、会议、展示等需求。

其次,在服务团队方面,众创空间需要配备专业的服务团队。

这个团队应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财务人员等,他们要具备丰富的创业服务经验和相关专业知识。

服务团队的人数要与众创空间的规模和服务需求相适应。

在创业导师方面,众创空间应拥有一定数量的创业导师。

这些导师可以是成功的企业家、行业专家、投资人士等,他们能够为创业者提供创业辅导、培训、咨询等服务。

创业导师的数量和质量也是评估众创空间的重要因素之一。

众创空间的服务内容也是登记条件中的重要部分。

它需要提供包括创业培训、创业辅导、融资对接、技术创新、市场开拓等多种服务。

同时,还要建立完善的服务流程和服务标准,确保服务的质量和效率。

在创业企业和团队的入驻方面,众创空间应有一定数量的入驻创业企业和团队。

入驻的企业和团队应符合众创空间的定位和发展方向,且入驻时间一般不少于 6 个月。

对于众创空间的运营管理,要有健全的运营管理制度和财务制度。

能够对入驻企业和团队进行有效的管理和服务,并且要定期向相关部门报送运营数据和工作报告。

在信息化建设方面,众创空间应具备信息化服务平台,能够实现线上线下的服务融合,为创业者提供便捷的服务。

此外,众创空间还应具有良好的社会声誉和品牌影响力,能够吸引更多的创业者和资源。

需要注意的是,广州市对于众创空间的登记条件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和政策调整进行适当的变化和完善。

黄埔区人民政府广州开发区管委会

黄埔区人民政府广州开发区管委会

黄埔区人民政府广州开发区管委会关于新型产业用地与产业园区功能配比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目录一、总体要求 (1)(一)指导思想 (1)(二)定义 (2)(三)适用范围 (2)(四)基本原则 (3)二、规划管理 (3)(一)产业用地 (3)(二)产业园区 (5)三、实施管理 (6)四、保障措施 (9)五、附则 (10)附件:新型产业列表 (12)为加快我区产业转型升级步伐,制定与新型产业发展相适应的产业用地功能配比、产业园区内主要用地构成比例,促进新型产业用地功能完善和产业园区用地精细化管理,根据《关于完善工业用地供应制度促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指导意见》(粤国土资规字〔2017〕3号)的有关要求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意见。

【条文说明:本条文确定《意见》制定的主要目的。

新型产业代表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方向,是培育发展新动能、构建现代产业体系新支柱的关键领域。

要加快做大做强新型产业,必须强化土地资源与之产业协同发展。

当前广州尤其黄埔新型产业正处于快速发展阶段,在各项政策措施的扶持下,在大项目引进、产业规划、科技金融协同等方面不断取得突破,但在关键的土地利用方面仍需切实取得突破。

《关于完善工业用地供应制度促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指导意见》(粤国土资规字〔2017〕3号)提出“严格产业准入和用地标准。

各地应按照国家、省、市产业主管部门制定的产业指导目录,在不低于国家和省制定的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以及相应行业土地使用标准的基础上,根据实际制定本地区工业用地控制指标和土地使用标准并严格执行。

超出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和土地使用标准的,要严格开展节地评价工作。

工业项目建设用地供应时,应将项目建设用地的规划条件、建设标准、非生产设施占地比例、产业类型、投资强度、产出效率和节能、环保等指标和要求列入土地出让(租赁)合同中。

严禁向禁止类工业项目供地,从严控制限制类工业项目用地。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创客空间工作制度

创客空间工作制度

创客空间工作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创客空间内部管理,保障创客空间正常运行,促进创客空间事业的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创客空间工作制度贯彻以人为本、公开透明、协同创新的原则,为创客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服务。

第三条创客空间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本制度,确保创客空间的正常运行和创客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创客空间的主要任务是:为创客提供创新创业的场所、设备、服务和支持,促进创客创新创业能力的提升,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升级。

第五条创客空间的管理层应当根据本制度,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和管理规定,确保创客空间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创客空间的组织管理第六条创客空间应当设立管理组织,负责创客空间的日常管理和运营工作。

第七条管理组织应当设立负责人,负责管理组织的全面工作,组织实施管理层的决策。

第八条管理组织应当设立相关部门,负责创客空间的各项具体工作,如项目管理、技术支持、市场营销等。

第九条管理组织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包括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设备管理、安全管理等。

第十条管理组织应当定期对创客空间的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不断提高创客空间的工作质量和效率。

三、创客的入驻和退出第十一条创客空间应当对入驻的创客进行审核,确保入驻的创客符合创客空间的发展方向和创新需求。

第十二条创客空间应当与入驻的创客签订入驻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三条入驻的创客应当遵守创客空间的规章制度,维护创客空间的秩序和形象。

第十四条创客空间应当为入驻的创客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服务,支持创客的创新创业活动。

第十五条创客有权自愿选择退出创客空间,退出前应当提前通知管理组织,并办理相关手续。

四、创新创业支持第十六条创客空间应当为创客提供项目申报、政策咨询、技术支持等服务,协助创客获取创新创业资金和资源。

第十七条创客空间应当建立创新创业项目库,对创客的项目进行评估和推荐,促进项目的实施和发展。

第十八条创客空间应当加强与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等合作,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升级。

印发关于在广州科学城设立广州开发区创意产业园的工作方案的...

印发关于在广州科学城设立广州开发区创意产业园的工作方案的...

印发关于在广州科学城设立广州开发区创意产业园的工作方案的通知穗开管办[2007]41号各部、局、室、院,各街道、镇,各直属国有企业,各群众团体,各事业单位:《关于在广州科学城设立“广州开发区创意产业园”的工作方案》业经7月16日广州开发区管委会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〇〇七年八月六日关于在广州科学城设立广州开发区创意产业园的工作方案创意产业是社会和经济发展到高级阶段,科技和文化高度融合而产生的新形态,是全球产业发展的普遍趋势,是具有巨大经济和社会效益的朝阳产业。

国家、各省市都对发展创意产业高度重视,广州提出了打造全国“创意之都”重要战略。

为培育我区区域经济新的增长点,实现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打造未来我区新型产业、特色产业和支柱产业,特制定本方案。

一、设立创意产业园的必要性和紧迫性(一)发展创意产业,是提升产品、企业、产业乃至地区经济内在价值和综合竞争力的重要手段,是优化我区产业结构、推进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的重要突破口。

(二)设立创意产业园,是建设世界一流高科技园区的需要。

(三)发展创意产业,是大力推进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实现经济社会转型的需要,有利于推进我区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四)目前,许多中心城市和周边城市竞相发展创意产业,如不抓紧落实,将失去一个新兴产业发展机遇,因此,在我区发展创意产业势在必行。

(五)随着我区发展向纵深推进,土地资源日趋紧张。

创意产业所需固定资产投入少,占地少。

大力发展创意产业,是促进我区经济集约化、内涵式发展,提升我区高新技术产业整体创新能力的必然选择。

二、在广州科学城设立创意产业园的优劣势分析目前,越秀区、天河区和黄埔区都提出了发展创意产业的规划,并已经具体部署实施,相对于越秀区、天河区和黄埔区,我区发展创意产业并不具备优势,在配套环境方面与市区相比有较大差距。

要在广州创意产业发展中占有一席之地,一定要结合自身实际体现自己的特色,实行“错位发展”战略,找准定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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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创客空间认定审批工作规范1.目的根据《广州开发区黄埔区创客空间认定和扶持办法》(穗开管办[2016]31号)(以下简称办法),为规范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创客空间认定审批工作,特制定本工作规范,确保审批的工作质量。

2.范围2.1申请认定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创客空间,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发展方向明确,在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及其受托管理和下辖园区内,为各类发明、革新和创造的群体提供开放式社区、实验空间和基础设备以及为创业者提供投融资对接、讲座、工作坊等知识分享空间的新型创业孵化服务平台;(2)在本区注册,并在本区办理税务登记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3)为创客项目提供的可自主支配服务场地面积不少于300平方米;(4)拥有专业的服务团队;(5)可提供基本的创客服务;(6)正在培育的创客项目不少于15个;(7)创客项目在创客空间中入驻时间为1年以内;(8)引入天使投资的创客项目比例1年内累计不低于创客项目总数的10%。

2.2申请认定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创客空间试点, 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发展方向明确,在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及其受托管理和下辖园区内,为各类发明、革新和创造的群体提供开放式社区、实验空间和基础设备以及为创业者提供投融资对接、讲座、工作坊等知识分享空间的新型创业孵化服务平台;(2)在本区注册,并在本区办理税务登记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3)为创客项目提供的可自主支配服务场地面积不少于300平方米;(4)拥有专业的服务团队;(5)可提供基本的创客服务。

2.3已认定为国家、省、市创客空间,且工商和税务登记在本区的,可直接认定为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创客空间。

3.职责3.1由广州火炬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广州火炬中心)孵化器发展部负责受理申请材料,提交实地考察需求,组织专家评审会,起草征求意见函和公示请示,根据广州开发区科技创新局审批结果进行公示、拟定认定通知。

3.2由广州火炬中心企业服务部进行实地考察和填写实地考察意见。

3.3由广州火炬中心领导对实地考察意见、征求意见函和公示请示进行复核。

3.4由广州开发区孵化器项目联审小组各成员单位负责提供意见。

3.5由广州开发区科技创新局负责审批。

4.工作内容4.1申请申报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创客空间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应当提交以下材料:(1)《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创客空间认定申请表》(见附件1);(2)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创客空间申报书,包含办法第五或第六条所规定的各项条件的说明、成立以来工作总结及下一步工作计划(无格式要求,不少于2000字);(3)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及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及上年度财务审计报表;(4)孵化场地证明材料,包括房产证(或消防验收证件、竣工验收证件)和场地功能划分平面示意图,采取租赁、合作等方式形成的企业孵化场地还需提供相关协议文件;(5)《服务团队名册》(见附件2)及证明材料,包括聘用合同、社保证明、学历证书等;(6)《所提供的创客服务清单》(见附件3)及证明材料,包括设施设备图片、创客项目使用证明、服务协议、服务记录、活动通知、签到表、服务或活动图片等等;(7)《1年内培育的创客项目名录》(见附件4)及证明材料,包括创业者个人或团队简介、身份证、商务计划书、孵化协议等;(8)《正在培育的创客项目名录》(见附件5);(9)《1年内引入天使投资的创客项目名录》(见附件6)及证明材料,包括投资协议、验资报告等。

申报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创客空间试点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应当提交第(1)点至第(7)点资料。

以上材料一式5份,(3)- (9)材料交复印件,验原件,用A4纸双面打印并装订成册,另附电子文档1份。

4.2受理广州火炬中心孵化器发展部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合规性进行形式审查,对不符合要求的申请材料予以退回,请申请单位修改、补充后再予以受理。

4.3 实地考察广州火炬中心企业服务部对申请单位进行实地考察和填写实地考察意见。

4.4 评审广州火炬中心孵化器发展部组织专家评审会,专家填写《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创客空间专家评审表》(见附件7)。

4.5征求意见广州开发区科技创新局就专家评审会结果征求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孵化器项目联审小组各成员单位意见。

4.6 审批和公示广州开发区科技创新局根据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孵化器项目联审小组各成员单位意见进行审批,决定是否将项目列入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创客空间(试点)名单,并对名单进行公示。

4.7 认定公示无异议后,广州开发区科技创新局出具认定通知。

4.8 存档按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对有关资料进行整理归档。

5.质量要求5.1合法:严格按照国家、省、市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办事。

5.2时限: 常年受理材料,集中组织评审。

5.3准确:资料真实、齐备,符合办法要求。

5.4态度:和蔼、耐心。

5.5公开:受理和办理过程中应以口头或书面方式,清楚、全面地告知申请人应知的事项。

6.相关文件《广州开发区黄埔区创客空间认定和扶持办法》(穗开管办[2016]31号)7.行政许可收费无8.承办处室广州火炬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电话:32290813、32290270地址:广州科学城揽月路80号广州科技创新基地综合服务楼706室附件1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创客空间认定申请表创客空间名称:申请单位(盖章):联系人:联系电话:申报日期:年月日广州开发区科技创新局二○一八年二月制申请单位创客空间名称创客空间地址单位注册地址单位性质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台港澳合资企业\台港澳独资企业\合资企业\外资企业\社会团体\其他:申报类别□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创客空间□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创客空间试点法人代表联系电话联系人联系手机固定电话电子邮箱创客空间面积(平方米)服务团队人数可提供的创客服务1年内培育的创客项目数量(包含正在培育的创客项目及1年内引入天使投资的创客项目)正在培育的创客项目数量1年内引入天使投资的创客项目数量国家、省、市创客空间认定或登记情况□认定为国家级创客空间□认定为省级创客空间□认定为市级创客空间创客空间简介(简述200字以内)单位意见:本单位承诺所提供的申报材料真实、合法,若申报材料中有虚假、伪造等违规情况,愿意退回已资助款项。

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或法人章):(单位公章)年月日附件2服务团队名册序号姓名学历专业职务负责管理的事项手机创始人简介(简述200字以内)附件36所提供的创客服务清单设施设备序号设施设备名称服务时间段设施设备地点使用的创客项目数设施设备负责人联系电话服务活动序号服务名称服务时间服务地点服务的创客项目数服务简介服务负责人联系电话附件41年内培育的创客项目名录序号创客项目名称成立时间入驻时间段创客项目简介创客团队人数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127345注:指从申报之时起倒推1年培育过的创客项目,包含正在培育的创客项目(附件5)、1年内引入天使投资的创客项目(附件6)以及1年内培育过但当前已经离开的项目。

附件5正在培育的创客项目名录序号创客项目名称入驻时间段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12345附件61年内引入天使投资的创客项目名录8序号创客项目名称引入天使投资时间投资额度(万元)天使投资个人或机构名称天使投资联系人天使投资联系方式123459附件7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创客空间专家评审表申请单位:创客空间名称:创客空间地址:1、是否在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及其受托管理和下辖园区内进行工商和税务登记:□是□否2、国家、省、市创客空间认定或登记情况:□认定为国家、省、市创客空间□无如选择无,请填写以下项目:3、是否为各类发明、革新和创造的群体提供开放式社区、实验空间和基础设备以及为创业者提供投融资对接、讲座、工作坊等知识分享空间的新型创业孵化服务平台:□是□否4、性质:□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其他5、为创客项目提供的可自主支配服务场地面积平方米。

6、是否拥有专业的服务团队:□是□否7、是否可提供基本的创客服务:□是□否8、正在培育的创客项目个。

9、1年内培育的创客项目个。

10、1年内引入天使投资的创客项目个。

11、1年内引入天使投资的创客项目数为培育的创客项目数的%。

其他:专家组综合结论:根据《广州开发区黄埔区创客空间认定和扶持办法》(穗开管办[2016]31号),□申请单位符合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创客空间认定条件,建议认定为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创客空间。

□申请单位符合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创客空间试点认定条件,建议认定为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创客空间试点。

□申请单位不符合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创客空间或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创客空间试点认定条件,建议不予认定。

专家组补充意见:专家组成员签名:年月日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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