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版)医院患者入、出院接送及特殊患者陪检制度
医院住院危重患者外出检查陪检规定

住院危重患者外出检查陪检规定
各科室:
为了避免住院危重患者外出进行相关医技检查或特殊检查时发生意外,保障医疗安全,防范医疗纠纷,经研究,对《住院危重患者外出检查陪检规定》的实施,望各科室认真组织学习并贯彻落实。
住院危重患者外出检查陪检制度
一、病危、病重患者因病情需要需出科进行相关医技检查或特殊检查时,检查过程须有医生、护士陪同,以便及时了解患者病情和处理突发事件。
二、检查前遵照医嘱确认患者的身份,对重症患者要请主管医师进行风险评估后,由医生和护士护送,方可离开病区外出检查。
三、送病人外出检查时,应耐心向病人及其家属讲解检查相关注意事项。
四、检查前应与相关医技科室进行预约,相关医技科室应积极配合,以便送检科室能准确、及时地将病人护送到检查科室进行检查或治疗。
五、离科检查或治疗时,须携带急救转运箱
六、医护人员在送病人检查途中,应严密观察病人的反应,保证病人检查途中的安全。
同时负责保管好病历等文件资料,不能擅自将病历交给病人或其家属,以确保病历等文件资料的保密性。
检查完毕后及时将患者护送回病房。
七、医务人员在陪检患者过程中,要密切观察患者病情,一旦发生病情变化,应暂停检查或治疗,立即就地进行现场抢救,同时报告送检科主任、护士长及相关科室协助抢救。
八、对违反本制度,造成医疗纠纷、医疗事故者,责任由科室承担。
医务科护理部
2020年5月18。
医院门急诊、住院患者陪检制度

医院门急诊、住院患者陪检制度为提高医疗服务水平,保证患者安全,对危重、疑难复杂病人实行陪检制度。
一、陪检范围和人员当门急诊或住院病人因病情需要进行相关医技检查或特殊检查、治疗时,医疗组(或首诊医师)应根据病情严重程度、检查的特殊要求等,确定是否安排人员陪检。
陪检人员由科主任、护士长或值班医生。
陪检医护人员应按照医嘱认真核对病人的姓名、床号、年龄、诊断、检查项目等信息,并通知病人做好检查前的准备工作,告知病人检查前特殊准备的内容和注意事项。
二、陪检人员的职责1.检查前:对门急诊患者应根据病情、行为能力等决定是否需要陪检,对危重及行动不便病人必须陪检;对住院病人病情较重、行动不便或有特殊要求的,如意识不清、需要呼吸循环支持、特殊体位要求等情况的,均必须陪检。
陪检人员要了解病人病情、检查前的准备、特殊检查知情同意书签字情况等,根据病人的病情、身体状况采取适宜的陪送方法(平车、轮椅等),必要时随带急救物品。
途中,陪检人员应注意病人的适当体位,严密观察病情,注意道路、车辆、搬运器材的搬运方法和速度。
2.检查中:陪检人员和医技科室人员应严密观察病人病情。
陪检人员应根据检查、治疗的需要,协助病人摆放体位,避免因检查、治疗导致病情加重。
3.检查后:陪检人员及时将检查时有无发生特殊情况向首诊医师或上级医师汇报,向患者交代检查后的注意事项,及时在病程记录中记录特殊情况。
三、陪检过程中发生意外情况的处理陪检途中或检查中发生意外情况时,应暂停检查,立即返回病房或就地进行抢救,报告科主任,通知相关科室协助抢救。
待病人病情稳定后,护送病人回病房观察。
如果病人发生昏迷、心跳呼吸停止等危及生命的情况,陪检人员应立即实施抢救,报告科主任、医务科,医务科组织全院相关科室参与抢救。
四、医务科、门诊部等部门对本制度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检查结果纳入科室和个人考核。
对未按规定派陪检人员的科室或陪检人员未严格履行职责导致安全隐患的根据程度对科室和相关人员进行处罚;对发生的医疗纠纷按照医院有关规定处理。
医院的陪检规章制度

医院的陪检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为加强医院陪检工作管理,提高服务质量,确保医疗安全,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章陪检资格1. 陪检人员应年满十八周岁,身体健康,无传染病、精神疾病等不适合陪检的情况。
2. 陪检人员需提供身份证明材料,进行注册登记。
3. 陪检人员需签署相关协议,遵守医院规章制度,服从医院工作人员的管理和指导。
第三章陪检流程1. 陪检人员需提前预约登记,按照预约时间前往医院。
2. 陪检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到达医院,准备好必要的陪检证件。
3. 陪检人员需在医院接待处按照工作人员指引,完成登记手续。
4. 陪检人员需在医院指定陪检区等待医生接待,并配合医院工作人员的管理。
第四章陪检注意事项1. 陪检人员需穿着整洁,不得穿拖鞋、短裤、露脐装等不雅服装。
2. 陪检人员不得在医院吸烟、大声喧哗、乱扔垃圾等影响医院正常秩序的行为。
3. 陪检人员应保持医院环境整洁,爱护医院设施,不得随意挪动医疗器械或其他设备。
4. 陪检人员应配合医生的治疗和护理工作,不得干涉医务人员的工作。
第五章陪检纪律1. 陪检人员需遵守医院的陪检时间规定,不得擅自离开。
2. 陪检人员需遵守医院的就诊顺序,不得插队或打搅其他就诊患者。
3. 陪检人员需遵守医院的安全规定,不得在医院内酗酒、吸毒以及偷盗行为。
4. 陪检人员需遵守医院的卫生规定,不得在医院内乱扔垃圾、随地吐痰等不文明行为。
第六章陪检服务1. 医院提供免费的陪检服务,不收取额外费用。
2. 医院配备专业的陪检人员,提供有关医疗知识和服务指导。
3. 医院提供舒适的休息区和饮水设施,为陪检人员提供良好的服务环境。
4. 医院鼓励患者的家属和朋友陪检,为患者提供更好的心理支持。
第七章陪检投诉处理1. 陪检人员有权对医院的陪检服务提出投诉意见,医院应及时处理并给予答复。
2. 医院对于陪检人员的投诉意见,应认真核实,查明事实真相并及时处理。
3. 医院对于严重违反陪检规章制度的行为,有权暂停或取消陪检资格。
入院检查陪护制度范本

入院检查陪护制度范本一、入院检查的目的入院检查是医院对患者进行的一项全面、详细的身体检查,旨在了解患者的健康状况,为诊断和治疗提供依据。
入院检查主要包括询问病史、体格检查、实验室检查、影像学检查等。
通过入院检查,医生可以对患者的病情进行全面评估,制定合理的治疗方案。
二、陪护制度的目的陪护制度是指在患者入院检查期间,允许家属或指定人员陪同患者进行检查。
陪护制度的实施有助于缓解患者的不安情绪,提供生活照顾,同时也有利于医生与患者之间的沟通,确保检查的顺利进行。
三、陪护制度范本1. 陪护人员资格(1)陪护人员需为患者的直系亲属或指定人员。
(2)陪护人员应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能够配合医生进行病史询问和检查。
(3)陪护人员需遵守医院的规章制度,服从医护人员的工作安排。
2. 陪护职责(1)陪护人员需全程陪同患者进行检查,确保患者的安全。
(2)陪护人员应协助患者完成各项检查,如协助患者上厕所、穿衣、翻身等。
(3)陪护人员需密切关注患者的病情变化,如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告知医护人员。
(4)陪护人员应保持病房整洁,遵守医院的相关规定,不随意乱扔垃圾。
(5)陪护人员需协助患者进行生活照顾,如喂食、翻身、按摩等。
3. 陪护时间(1)陪护时间为患者入院检查期间,具体时间可根据医院规定和患者病情调整。
(2)陪护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全程陪同患者,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向医护人员请假。
4. 陪护人员培训(1)医院应对陪护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包括患者护理知识、沟通技巧等。
(2)陪护人员需了解医院的规章制度,遵守医院的工作安排。
(3)陪护人员应掌握患者的基本病情和治疗方案,以便在检查过程中提供正确的信息。
四、陪护制度的管理1. 医院应设立陪护管理部门,负责陪护制度的实施和管理工作。
2. 医护人员应加强与陪护人员的沟通,了解患者的需求,提供相应的帮助。
3. 医院应定期对陪护制度进行评估,不断完善和优化管理制度。
4. 医护人员和陪护人员应共同维护医院秩序,确保患者的安全和舒适。
医院住院患者陪护及探视管理制度(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住院患者的陪护及探视管理,保障医疗安全,维护患者及家属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所有住院患者及其陪护、探视人员。
第三条医院应尊重患者及家属的探视权利,同时确保医疗秩序和医疗安全。
第四条医院应加强陪护及探视人员的管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营造和谐医患关系。
第二章陪护管理第五条住院患者的陪护人员应遵守以下规定:1. 患者需有一位陪护人员,陪护人员应为患者家属或朋友,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 陪护人员应主动配合医护人员的工作,了解患者的病情,协助患者完成日常生活。
3. 陪护人员应遵守医院规章制度,不得在病房内吸烟、喧哗、乱扔垃圾等。
4. 陪护人员应遵守医院作息时间,不得影响其他患者的休息。
5. 陪护人员应保持病房整洁,不得随意摆放私人物品。
6. 陪护人员应遵守医院关于传染病防治的相关规定,如患者患有传染病,陪护人员应主动隔离。
第七条陪护人员的资格要求:1. 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无犯罪记录。
2. 具备一定的医学常识和护理知识。
3. 具备较强的责任心和耐心。
4. 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
第八条陪护人员的更换:1. 患者病情变化需要更换陪护人员时,应提前向护士站提出申请。
2. 更换陪护人员时,应提供陪护人员的有效身份证明。
3. 护士站审核陪护人员资格后,方可更换。
第九条陪护人员的培训:1. 医院应定期对陪护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护理知识和技能。
2. 培训内容包括:病房管理制度、患者护理知识、传染病防治知识等。
第三章探视管理第十条探视人员应遵守以下规定:1. 探视时间:每周一至周日,上午8:00至11:00,下午14:00至17:00。
2. 探视人员应遵守医院规章制度,不得在病房内吸烟、喧哗、乱扔垃圾等。
3. 探视人员应遵守医院作息时间,不得影响其他患者的休息。
4. 探视人员应保持病房整洁,不得随意摆放私人物品。
医院陪检制度

XXXX医院陪检制度
一、住院患者行各种检查,应有医护人员陪同,以便及时了解患者病情和处理突发事件。
二、病危患者行各种检查,检查过程须有主治医师以上人员(含主治医师)、护士等人员陪同。
三、病重患者行各种检查,检查过程须有住院医师以上人员(含住院医师)、护士等人员陪同。
四、一般患者行各种检查,检查过程须有科室和病区安排的工作人员陪同。
五、危重患者行各种检查前应与相关医技科室进行预约,相关医技科室应积极配合。
六、住院患者的常规化验单和检验样本,由检验科收取;急症和夜班化验单和检验样本由本科室工作人员送达检验科。
七、对违反本制度,造成医疗纠纷、医疗事故者,责任由本制度规定的相应人员承担,实习医师、实习护士责任由带教老师承担。
其责任人将依据《医疗纠纷(事故)防范、预警与处理规定》予以处理。
随访办公室将就各临床科室陪检情况对患者或家属进行满意度调查,调查结果和奖金挂钩。
医院入_出院工作制度

一、入院工作制度1.1 病人入院病人或家属持医生签发的入院证到住院处办理入院手续。
住院处工作人员审核病人入院证、身份证等相关证件,收取病人押金,发放住院病历和床铺,指导病人到相应病区。
1.2 病区接收病人病区护士长或值班护士接待病人,为病人测量生命体征,进行入院评估,填写入院记录。
根据病人病情,安排病人入住相应病床。
向病人及家属介绍病区环境、作息时间、床铺使用注意事项等。
1.3 医生查房医生在病人入院后进行首次查房,了解病人病情,制定治疗方案。
此后,医生按班次进行查房,观察病人病情变化,调整治疗方案。
1.4 护理工作护士按照护理程序对病人进行护理,包括观察病情、执行医嘱、给予药物治疗、进行生活护理等。
护士长负责监督、协调护理工作,确保病人安全。
1.5 病例讨论医生、护士长、护士等相关人员定期召开病例讨论会,分析病人病情,改进护理措施,提高护理质量。
1.6 健康教育护士向病人及家属开展健康教育,包括疾病知识、治疗方案、饮食调理、功能锻炼等,提高病人的自我管理和康复能力。
二、出院工作制度2.1 病人出院医生根据病人病情,决定病人出院。
病人或家属持医生签发的出院证到住院处办理出院手续。
住院处工作人员审核出院证、身份证等相关证件,退还病人押金,结算住院费用。
病区护士长或值班护士接收出院通知,为病人进行出院评估,填写出院记录。
向病人及家属介绍出院手续、后续治疗、复查等相关事项。
2.3 医生开具出院医嘱医生根据病人病情,开具出院医嘱,包括药物治疗、饮食调理、功能锻炼等。
医生还应向病人及家属解释出院医嘱的重要性,确保病人能够正确执行。
2.4 护士执行出院医嘱护士按照出院医嘱,为病人办理出院手续,包括停止药物治疗、归还医疗用品等。
护士还应向病人及家属解释出院后需要注意的事项,确保病人能够安全回家。
2.5 病区环境整理病人出院后,病区护士长或值班护士及时整理病床,进行消毒处理,为迎接新病人做好准备。
2.6 病历归档病区护士长负责将病人病历归档,确保病历资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医院家属陪住制度

医院家属陪住制度
1.病情危重或特殊病例,需要陪住者,由医生决定并开医嘱;主班护士开陪住证后办理交费手续,陪住只限一人,病情稳定后即停止陪住。
病区陪伴率不得超过5%。
2.陪住证需填明病床号、患者姓名、陪住时间,日期,过期作废。
3.陪住家属必须随身携带陪住证,不得将陪住证任意转让他人或丢失。
4.查房及治疗时间,陪住人员应主动离开病区。
如需了解病情,待查房或治疗结束后向医护人员询问。
5.陪伴人员不得私自翻阅病历和各项医护记录,未经允许不得请院外医师会诊和私自给患者用药,不私自将患者带出院外。
6.陪住家属换班至少在四小时以上,换班时间早7点、中午12点、晚6点,不得频繁替换。
7.陪住人员要遵守医院规章制度,保持病区整洁,不许在病区洗澡、洗衣、吸烟,不随地吐痰,不大声喧哗,爱护公物、节约水电,损坏公物应按价赔偿。
8.陪住人员不能自带被褥、床、躺椅等私人用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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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患者入、出院接送及特殊患者陪检制度
为落实患者安全管理目标,保障患者安全,体现人性化、精细化、规范化服务,防范患者在入、出院或者检查途中及检查时发生意外,对入、出院患者及门、急诊或住院患者因病情需要进行相关医技检查或特殊检查时,应根据病情严重程度,安排医护人员陪检。
一、患者入、出院时,必须由医院工作人员主动接送。
入院时由接诊医师或者门诊服务台人员送入病房,或者由接诊医师联系需入住科室人员接入病房。
出院时由入住科室科主任或者护士长或者主管医生或者责任护士送患者出院。
二、对急、危、重患者及行动不便的门、急诊或住院患者进行检查时,必须由患者就诊或住院的科室安排医师或护士陪同,
三、门诊危重患者及行动不便的患者,由服务台护理人员负责陪同就诊、检查和治疗。
四、急诊危重患者及行动不便的患者,由急诊科医护人员负责陪同就诊、检查和治疗。
五、住院危重患者及行动不便的患者离科检查时,由患者入住科室的医护人员负责陪同就诊、检查和治疗。
六、检查前陪检医护人员应按照医嘱认真核对患者的姓名、床号、年龄、诊断、检查项目等信息,并通知患者做好检查前的准备工作,
准确告知患者检查前特殊准备的内容和注意事项。
七、对重症患者要请主管医师进行可行评估并由护士采取相应治疗、防护措施后,由主管医生或护士,必要时医护双方护送,方可离开病区外出检查。
八、送患者外出检查时,应耐心向患者及其家属讲解检查相关注意事项。
九、对待患者及其家属,特别是动作缓慢及年老体弱的患者,要礼貌、热情,有爱心。
十、携带静脉输液的住院患者到检查科室检查时,必须有护理人员全程陪同。
十一、准确、及时地将患者护送到检查科室,检查完毕后及时将患者护送回病房。
十二、医务人员在运送患者过程中,应随时观察患者的反应,保证患者检查途中的安全。
十三、在陪同患者做检查的过程中,应根据病情、身体状况采取适宜的陪送方法(平车、轮椅等),并保证患者的安全和舒适。
十四、医务人员在送患者检查途中,负责保管好病历等文件资料,不能擅自将病历交给患者或其家属,以确保病历等文件资料的保密性。
十五、患者离院外出检查应办理离院(或请假)手续,向其交待要遵循医院相关制度后,并记录于病程记录及护理记录单中。
医院危重患者日报告制度
为切实服务患者,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特制定危重患者日报告制度:
一、各科建立健全危重患者抢救组织。
二、危重患者抢救组织负责本科危重患者抢救管理工作。
三、做好危重患者微机直报登记工作。
四、危重患者除微机直报外,应辅以详细填写的病危通知书,一式三份,病历中、患者或患者家属及医疗管理部门各执一份。
并须由患者或家属签字。
五、需多专业会诊者另报医疗管理部门申请会诊。
六、实行危重患者日报告制度。
如遇急诊等特殊情况,随时*报告。
七、各科对危重患者不得迟报、漏报,违者责任自负。
医院患者坠床/跌倒报告及伤情评估制度
一、发生患者不慎坠床/跌倒事件时,应立即赶赴现场,同时马上通知科主任、护士长、管床医生和值班护士和患者家属。
二、对患者的情况做初步判断,测量BP、P、R、意识及判断有无皮肤擦伤、骨折等,进行检查、处理。
三、科主任、护士长或管床医生到场后,根据检查情况,进行伤情评估。
必要时请专科人员协助病情评估。
四、根据患者伤情,先行治疗。
怀疑达到轻微伤标准的,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
五、上级主管部门接报后,组织相关专业专家进行会诊,并做出伤情评估,根据实际情况给予无损伤、轻微伤、轻伤或者重伤的判定。
六、达到轻伤标准的,立即上报主管院级领导。
七、在进行紧急处理的同时,记录经过及抢救过程。
特殊情况下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补记。
八、事件处置完毕立即填写《医疗不良事件报告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