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学法用法主要事迹8篇

合集下载

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事迹材料

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事迹材料

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事迹材料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事迹材料1. 引言从古至今,法律在社会中起着重要的作用。

在中国的农村地区,学法用法示范户是一个重要的社会实践对象。

他们以自己的行动和言行,向周围的人传递和演示正确的法律观念和法律实践。

本文将以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为主题,探讨他们的重要性,讲述他们的事迹,并分享我的个人理解和观点。

2. 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的定义和作用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是指在农村地区,积极学习和遵守法律法规,并以自己的行动和言行影响他人,传递正确的法律观念和法律实践的人。

他们不仅是法律意识的践行者,也是法治文化的传播者。

通过他们的示范,其他农村居民可以更好地了解和遵守法律,从而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发展。

3. 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的事迹3.1. 家庭教育示范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往往从家庭开始传递正确的法律观念。

他们在家庭教育中注重培养孩子们的法律意识,教育他们了解和尊重法律的重要性。

他们以身作则,遵纪守法,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成为孩子们学习的榜样。

3.2. 乡村治安维护作为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他们不仅仅是理论上的传播者,更是实践者。

他们积极参与乡村治安维护工作,与村民一起组建治安巡逻队,加强社区安全防范和犯罪预防。

他们通过自己的行动,诠释了法律对社会稳定和居民安全的重要性。

3.3. 纠纷调解示范在农村地区,纠纷常常发生。

作为学法用法示范户,他们具备一定的法律知识和调解能力。

他们义务参与纠纷调解工作,通过多方协商和沟通,帮助农民解决矛盾和纠纷。

他们的出色表现,得到了乡亲们的一致认可和赞誉。

4. 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的个人观点和理解作为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他们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发挥着巨大的影响力。

我认为他们之所以能够成为学法用法示范户,关键在于他们内心深处的法治信仰。

他们了解法律的价值和作用,以此作为指导他们行动的准则。

通过自己的行动示范,他们传递了正确的法律观念,使更多的人了解和尊重法律。

另外,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的工作离不开法治文化的普及和宣传。

乡镇法制教育的典型案例范文

乡镇法制教育的典型案例范文

乡镇法制教育的典型案例范文在咱们乡镇啊,有这么一个事儿,那可真是给大家好好地上了一堂法制教育课呢。

故事的主角是老张和老李。

老张呢,在村子里有一块地,紧挨着老李的果园。

这老张啊,心里就打起了小算盘。

他想着,自己地里种的那些玉米,老是被旁边果园里伸过来的一些树枝影响,采光不好,收成可能会受影响。

老张呢,也没和老李商量,就趁着一天晚上,自己带着锯子,跑到地边,把老李果园伸过来的那些树枝,“咔咔咔”全给锯了。

第二天,老李到果园一看,那可不得了啊。

自己精心照料的果树,被锯得乱七八糟的,就像被一场暴风雨洗礼过一样。

老李那个气啊,当下就跑到老张家里,两人就吵起来了。

老张还觉得自己有理呢,说:“你那些树枝都伸到我地里了,影响我种玉米,我锯了也是应该的。

”老李可不管这些,他觉得老张这就是故意破坏他的果树,二话不说就报了警。

警察同志很快就到了村里。

这时候啊,老张还没意识到自己的问题有多严重。

他还在那儿跟警察同志理论,说自己只是为了保护自己的庄稼。

警察同志就笑了笑说:“老张啊,你这可不懂法喽。

老李的果树虽然树枝伸到了你地里,但这事儿得通过合理的途径解决,你私自锯人家树枝,这就是损害他人财产,是违法的行为啊。

”老张一听,愣住了。

他怎么也没想到,自己觉得理所当然的事儿,居然是违法的。

这时候,村子里的乡亲们也都围了过来,大家都在那儿议论纷纷。

警察同志就趁着这个机会,给大家来了一场现场法制教育课。

警察同志说:“乡亲们啊,咱们生活在法治社会,不管做什么事儿,都得按照法律规定来。

就像老张和老李这件事,如果老张觉得老李的树枝影响到自己的庄稼,他可以先找老李商量,商量不通还可以找村里的干部调解,再不行还能走法律程序。

可不能像老张这样,自己想当然地就动手。

这一动手啊,有理也变成没理了,还得承担法律责任。

”最后啊,老张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给老李赔了钱,还道了歉。

这件事在咱们乡镇传开以后,可真是让大家都长了记性。

以前啊,有些乡亲之间有个什么小矛盾,也都是自己按照老办法解决,有时候就容易触犯法律。

农村学法事迹材料(精选5篇)

农村学法事迹材料(精选5篇)

农村学法事迹材料农村学法事迹材料经过多年的法制宣传教育,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制观念、法治意识和法律素质得到了显著提高。

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了一些优秀的农村学法事迹材料(精选5篇),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农村学法事迹材料1在锦北街道有这样一名普普通通的党员,一位平平凡凡的基层干部。

有人叫他“所长”,有人称他“律师”,还有人尊他“法官”。

他就是临安市司法局锦北司法所所长吴立雄。

自2011年调任锦北司法所后,他先后获得了杭州市“人民调解先进个人”、临安市“十佳政法干警”等荣誉。

一、模范带头,学习工作两手抓作为一名共产党员,吴立雄同志始终以实际行动践行党的方针政策,知行结合来做好党员带头表率作用。

吴立雄同志多次调任基层单位挂职锻炼,他认为想要胜任群众工作就要做到“上天入地”。

“上天”就是要了解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最近的法律法规以及相关的业务知识,不断储备理论知识作为工作的工具。

“入地”就是要多下基层“接地气”,通过多听、多看、多实践以便尽快熟悉工作、进入角色。

在实际工作生活中,吴立雄同志也是这么做的。

他在繁忙的工作之余抽出时间修读法学专业课程,同时按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进三认三服务”活动的要求,所驻村挨家挨户上门走访,单位组织的学习教育一次不落,社区志愿者活动积极参加,不断提高了自身的政治素养和业务水平。

作为司法所的领头羊,吴立雄同志很善于团结,使大家的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使锦北司法所成为了一个既朝气蓬勃、团结向上,又规范有序、运转高效的战斗集体。

他刚到锦北街道任职时,是“光杆司令”到了“三无”司法所——没有单独的办公场所、没有完善的办公设备、没有充足的工作人员。

在这样的情况下,吴立雄同志勇挑重担,抓好业务工作的同时积极向各级领导汇报争取,经过努力,实现司法所软件硬件双重突破。

目前锦北司法所拥有办公面积280平米,具有专职工作人员3名,成功创建了浙江省“三星级规范化司法所”、临安市“十佳政法基层单位”等。

村干部学法用法简要事迹

村干部学法用法简要事迹

村干部学法用法简要事迹
村干部是农村工作的骨干力量,其工作涉及法律、法规、政策等多方面知识。

以下是几位村干部学法用法的简要事迹:
1. 李某:担任村委会主任期间,通过学习法律法规,帮助村民了解建房要求并制定规划,开展环境治理,推动村庄发展。

另外,他还积极协调解决村里的争议和纠纷并得到村民的认可。

2. 张某:作为村小组组长,深入了解扶贫政策和法规,并用心帮助贫困户解决实际问题。

他组织贫困户修建房屋,申报产业扶贫项目,帮助贫困户走上了致富之路。

3. 王某:作为一名见义勇为的村委会成员,他在村里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和教育工作,并协助派出所破获了一起盗窃案件。

他还在村里开展反邪教宣传,帮助村民远离邪教迷信。

4. 刘某:在担任村民委员会主任期间,他注重学习和了解土地承包政策,积极引导村民依法保护土地资源。

他还积极协调村里土地征收问题,并促进了该村的发展。

以上是几位村干部学法用法的简要事迹,体现了他们注重学习法律法规、关注村民需求、积极服务群众的精神面貌。

他们的事迹也激励更多的村干部加强学习,把握法律法规,为村庄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主要事迹

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主要事迹

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主要事迹农村学法用法是指在农村地区普及法律法规知识并引导农民群众依法维权的工作。

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是指在普法教育和法律服务方面有一定成绩和经验的农民家庭。

他们在宣传法律法规、解答法律问题,以及帮助农民维护合法权益等方面做出了积极的努力和贡献。

以下是一个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的主要事迹。

**1.普法宣传****3.维权服务**在农村地区,由于法律知识相对欠缺,农民在维权方面常常处于弱势地位。

该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负责协助农民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他们会帮助农民收集相关证据,提供法律援助,参与调解或代理诉讼等。

他们不仅为农民提供法律援助,还教育和引导农民依法行事,增强他们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

**4.法制教育**为了提高农民的法律素养,该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组织了一系列的法制教育活动。

他们邀请法律专家、法官等专业人士前来农村开展讲座,向农民普及法律知识。

此外,他们也通过演讲、小型讨论会等方式进行互动交流,提高农民对法律法规的认识和理解。

**5.法规宣讲**为了便于农民理解和掌握相关法律法规,该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将法律条文进行整理、解读,并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进行宣讲。

他们逐条逐款地解读相关法规,帮助农民了解法律规定。

同时,他们还将重要的法律知识以图文形式制作成手册、宣传单张等资料,方便农民进行学习和参考。

通过这些主要事迹的示范,该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不仅在农村地区普及了法律法规知识,而且为农民提供了实际的法律帮助和支持,有效维护了他们的合法权益。

他们的努力不仅提升了农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也为农村社会的和谐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学法用法最美家庭事迹材料

学法用法最美家庭事迹材料

学法用法最美家庭事迹材料全文共四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第一篇示例:学法用法最美家庭事迹材料学法用法是一项极具意义的活动,它不仅可以帮助孩子们提高学习成绩,更重要的是培养学生们的学习态度和学习方法。

在当代社会中,尤其是在疫情期间,家庭教育的重要性愈发凸显。

家庭是孩子成长的第一所学校,学法用法更是家庭教育的有力支撑。

在这个背景下,有一些家庭以身作则,积极参与学法用法活动,取得了显著的成效,成为了学法用法最美家庭。

某某家庭,父母都是教育工作者,他们深知孩子的学习需要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和学习方法。

在孩子每天放学后,父母都会和孩子一起回顾当天学习的知识,解答孩子的疑问,帮助孩子做作业。

从小,孩子就养成了主动学习,勤奋钻研的好习惯。

在学法用法活动中,某某家庭以身作则,引导孩子积极参与,共同制定学习计划,定期检查执行情况。

孩子在家庭的激励下,乐观向上,积极探索,学习成绩也一直名列前茅。

另一家庭,父亲是企业家,母亲是教师,他们注重孩子的全面发展,不仅督促孩子学习,还鼓励孩子参加各种课外活动,培养孩子的实践能力和社会实践能力。

在学法用法活动中,父母不仅给予孩子精神上的支持,还为孩子提供学习资源和指导。

他们认为,学法用法不仅仅是提高学习成绩,更是培养孩子的综合素质的过程。

他们以家庭为基石,共同致力于孩子的学习和成长,成为学法用法最美的家庭之一。

还有一家庭,父母都是普通工人,他们的生活虽然简朴,但对孩子的教育却是严格要求的。

父母认为,学习是孩子的责任和义务,孩子只有通过勤奋学习才能改变自己的命运。

父母从不放松对孩子的要求,每天都和孩子一起学习,并及时纠正错误,给予孩子及时的肯定和鼓励。

在学法用法活动中,这个家庭虽然条件有限,但是通过精心的安排和合理的使用时间,孩子的学习成绩也不断提高,赢得了家庭的骄傲和社会的认可。

以上三个家庭,虽然背景和条件不同,但他们都以身作则,把学法用法当作一项重要的家庭工作来做。

他们注重家庭教育,关爱孩子,引导孩子正确的学习方向,让孩子在良好的学习氛围中茁壮成长。

农村普法先进事迹

农村普法先进事迹

农村普法先进事迹在广袤的中国大地上,特别是在广大农村地区,有一位普法工作者以其坚定的信念和无私的奉献,深深地影响着村民们。

他不仅普及法律知识,更推广法治观念,提升村民们的法律素养,促进社会和谐,维护农村稳定。

他的事迹在村民中口口相传,成为了一道亮丽的风景线。

一、普及法律知识这位普法工作者深知,法律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工具,也是保障人民权益的有力武器。

为了让村民们更好地了解法律,他走村串户,深入田间地头,通过现场讲解、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普及宪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土地管理法等与村民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

他还定期组织法律知识讲座,邀请律师、法官等法律专家为村民答疑解惑,让村民们更加深入地了解法律。

二、推广法治观念法治观念的推广是普法工作的重要一环。

这位普法工作者通过举办法律文化节、法治宣传周等活动,引导村民们树立法治意识,遵守法律法规,维护法律权威。

他倡导村民们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让法治成为村民们的生活方式和行为习惯。

在他的努力下,村民们的法治观念得到了明显提升,遵纪守法的良好风气在村里逐渐形成。

三、提升法律素养法律素养的提升是一个长期的过程。

这位普法工作者通过开展法律知识竞赛、模拟法庭等活动,激发村民们学习法律的热情和兴趣。

他还鼓励村民们通过阅读法律书籍、参加法律培训等方式,自主学习法律知识,提高法律素养。

在他的引导下,许多村民开始关注法律问题,学会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

四、促进社会和谐社会和谐是每个村民的共同心愿。

这位普法工作者通过调解村民纠纷、宣传家庭和睦等方式,促进村民之间的相互理解和宽容。

他引导村民们以和为贵,通过沟通协商解决分歧,减少矛盾冲突。

在他的努力下,村民们的关系变得更加融洽,邻里之间的互助互爱成为了一种常态。

五、维护农村稳定农村稳定是国家稳定的基础。

这位普法工作者深入了解村民需求,积极解决村民实际问题。

他关注农村土地纠纷、劳动争议等热点问题,积极调解矛盾,维护农村稳定。

农村学法用法个人主要事迹

农村学法用法个人主要事迹

农村学法用法个人主要事迹农村学法用法个人主要事迹近年来,在中国农村,有许多农民朋友通过学习法律知识改变了自己的命运,他们的事迹可以说是生动、全面且具有很大的指导意义。

首先,我们可以看到像顾农(化名)这样的农民朋友。

顾农是一个普通的农民,他出身贫苦,对法律的了解也仅限于口碑传闻。

然而,他意识到学习法律对于维护自己的权益非常重要。

于是,他利用业余时间学习了一些法律知识,例如土地承包法、劳动法等。

后来,他在与一位地主争夺土地时,凭借自己的法律知识胜诉,成功保留了自己辛辛苦苦打拼的土地。

顾农的事迹告诉我们,学法可以让我们在维护自己权益时赢得更大的胜算。

其次,还有一位叫王师傅(化名)的农民朋友也是一个学法的榜样。

王师傅从小学习成绩优异,但家庭贫困使得他无法继续上学。

然而,他没有灰心丧气,而是利用自己的业余时间通过自学、网络学习等途径学习了很多法律知识。

他不仅了解了自己的权益,还帮助周围的农民朋友解决了许多与法律相关的问题,例如合同纠纷、拆迁安置等。

王师傅的事迹告诉我们,无论是农村孩子还是农民朋友,只要肯学,就一定可以改变自己的命运。

最后,我们还有那些利用法律知识积极投身公益事业的农民朋友。

例如,在某个村庄,一位叫李师傅(化名)的农民利用自己的法律知识帮助了许多贫困家庭解决法律问题。

他组织义务法律咨询活动,为乡亲们提供免费咨询服务,并帮助他们办理相关的法律手续。

他还积极参与社区法律宣传,提高了农村群众的法律意识。

这样的事迹告诉我们,学法不仅仅是为了自己的利益,还可以为他人谋福利。

通过这些农村学法个人主要事迹的介绍,我们可以看到学法对于农民朋友来说具有重要的意义。

学法可以帮助他们维护自己的权益,改变自己的命运,也可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实现。

因此,我们应该鼓励更多的农民朋友学习法律知识,提高他们的法律素养,让他们在面对问题时能够更好地运用法律来解决。

同时,也需要加强农村法律宣传教育,提高农村群众的法律意识,为实现社会稳定、和谐发展作出积极的贡献。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农村学法用法主要事迹8篇农村学法用法主要事迹篇1谈剑波,毕业于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现任常州市的常洛果品专业合作社理事长。

曾荣获江苏省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江苏省百佳理事长、江苏省乡土人才“三带新秀”、江苏省乡土人才“三带能手”、江苏省优秀青年、武进区十佳青年、武进区大学生创业标兵等荣誉。

扎根乡土,做发展致富的“带头人”2012年担任常州市的常洛果品专业合作社理事长以来,他聚力兴农,带领乡亲共致富,建立起“合作社+基地+农户”的运作机制。

积极邀请专家来授课,带领大家参加交流会、观摩会,亲眼看、亲手摸、亲身学,实现看得懂、摸得透、学得会的目标;积极推广绿色、安全、高效栽培技术,建立果品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构建农产品质量安全二维码追溯系统,达到产品安全,质量可控、高效经营的水准。

带头学法,做农业生产的“守护人”他利用田间课堂、大棚课堂、库房课堂等实践教学活动,宣传学习农业、农村的法律、法规政策。

在推广林果科学种植管理技术的同时积极宣讲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引导农户使用绿色农药、生物农药。

在生产过程中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各项措施,推动实行安全生产、清洁生产,确保果品质量优质、安全。

引入农产品质量安全合格证管理制度,为农户的上市果品义务检测、打印,合作社基地生产的葡萄、火龙果、猕猴桃、红美人柑橘都获得“绿色食品”认证。

积极用法,做农村和谐的“调解人“人熟是一宝”,作为土生土长的洛阳镇谈家第三代农人,谈剑波就是村里的“老娘舅”,对农村基层矛盾掐得准脉、找得到根、摸得着门,在新一轮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推进中,他结合新颁布的《民法典》、《土地管理法》等法律,积极为村民开展答疑解惑,推动全村宅改工作有序进行。

村里兄弟因耕地确权起纠纷,他积极调解,向当事人宣传讲解《土地承包法》等相关法律,耐心说服教育,最终双方互谅互让,握手言和。

他总是把法治与德治相结合,将法理融于人情,因此,村民对他十分信服。

作为洛阳镇的一名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谈剑波通过家庭示范,极大提高了身边村民学法、用法的能力,增强了合作社与村民的凝聚力,成为村民绿色安全生产的好帮手、知心人。

农村学法用法主要事迹篇2自“七五”普法工作启动以来,刘兆路作为全椒县司法局襄河司法所负责人,全面负责襄河镇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几年来,严格按照省、市、县“七五”普法规划纲要的要求,结合襄河镇的实际情况,扎实推进“法律六进”示范点建设,重点开展领导干部和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在省、市级中心村新增和更新法治文化元素,满足人民群众对法治的需求。

一、深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到“七五”普法规划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是服务“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客观需要。

全面依法治国是党中央确定的“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一项重大任务,全民普法和守法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长期基础性工作。

二、强化组织领导,夯实阵地建设“民主建设法治先行”。

自“七五”规划纲要出台后,积极对镇法宣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调整,借力镇人大的监督职能,督促镇党政办、派出所、民政办、财政所、司法所等部门主要负责人和村(居)书记、主任积极主动参与到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中来。

2023年,对已建成的“全国民主法治示范社区”秦岗社区法治文化阵地进行了更新、修缮;在城南社区、八波河东新村新建法治文化阵地,将现代法治元素和最新的法律条文等以图文并茂的形式融入其中,为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提供条件。

三、精心组织谋划,全面动员部署襄河镇“七五”普法规划纲要出台后,镇党委、政府先后多次组织召开全镇村(居)综治暨司法行政工作会议,明确党委、村(居)委书记是普法依法治理的第一责任人。

镇主要领导对纲要的指导思想、主要任务、重点对象的普法方法步骤及保障措施等作进一步细化,并对整个“七五”普法纲要的实施注意事项作了强调和要求,特别要求要将“江淮普法行”、“法律六进”、“12·4”宪法宣传日等活动有机融入到“七五”普法工作中,更好地提升全镇的法治氛围,取得预期的效果。

四、广泛宣传造势,形式多彩多样(一)开展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利用领导干部夜学,穿插法治文化内容、党风廉政知识的讲解和政论宣传片的播放,为全镇领导干部普及法律知识。

联合镇人大、镇纪委在党委会议上,领学《宪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监察法》等法律条款22次,强化了镇主要领导、班子成员的法治思维和责任意识。

利用干部教育在线学习,组织镇主要领导干部进行法律知识测试105人次,提升了领导学法、用法的意识。

(二)开展法院庭审旁听活动组织部分镇、村(居)干部参加“以案释法”活动,通过旁听明光市管店司法所阚乃军涉嫌玩忽职守,古河镇周湖村党支部副书记、村委会主任汪明松套取粮补资金等造成国家、人民财产损失的鲜活案例,提醒广大党员干部要依法履职、依法尽职。

(三)参观全椒县党风廉政教育基地结合“讲严立”、“三查三问”等警示教育活动,2023年先后2次组织镇、村(居)领导干部220余人次赴县党风廉政教育基地接受廉政教育,通过看身边人、身边事及纪委书记现场教学等方式,为广大党员干部敲响“对党绝对忠诚”和“不能腐不敢腐不想腐”的警钟。

(四)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结合“七五”普法规划纲要的重点普法对象要求,先后多次深入南屏中学、城东小学、前进小学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为1000余名师生普及了“预防校园暴力”、“健康校园从交通安全开始”等知识,获得了学校和学生家长的一致好评。

(五)开展“法律六进”活动结合综治“双提升”宣传、计生“满意度”宣传和司法行政系列宣传活动,进村入户宣传“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群众满意度”、“珍爱生命远离毒品”等内容;城南社区还邀请律师到社区开展“送法进社区”活动,现场为老百姓解答法律咨询50余人次。

2023年8月,司法所先后到城东社区、城南社区等开展了“婚姻家庭法律常识”宣讲,取得了较好的群众反响。

村“两委”换届结束后,司法所在八波村组织新一届“两委”干部面向宪法宣誓,进一步增强了党员领导干部尊法、尚法意识。

(六)开展特殊群体的法律明白人宣讲活动不断创新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教育考核机制,通过组织法律知识竞赛的方式,扭转他们被动式受教的惰性思想,督促他们在思想上树立“我要学”的意识。

借助社区服刑人员集中教育的契机,要求他们在自己学法的同时,充分发挥普法志愿者和法律明白人的作用,在亲属朋友圈宣传法律法规常识,帮助扩大普法受众面。

五、成效显著,普法道路任重道远自“七五”普法工作开展以来,通过进村入户宣传、进校园授课、法律常识测试等方式,对领导干部、青少年、法律明白人开展了众多的法律常识培训,得到了镇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的一致好评。

2023年,省司法厅党组书记、厅长姜明,市委政法委书记秦仲鑫,市政协副主席高潮,县政协副主席马宣传等领导先后莅临襄河镇检查指导“七五”普法工作,对全镇的普法依法治理和“七五”普法工作开展及成效给予了充分肯定。

工作的成果来之不易,普法道路任重道远,我们将继续保持高昂斗志,在紧抓重点普法对象的基础上,不断创新普法形式,夯实普法阵地建设,扩大普法受众面,让更多的老百姓感受到“法在身边”的氛围,享受到“法润万家”的成果。

农村学法用法主要事迹篇3杨旭宇,中共党员,现担任戴埠镇戴南村党支部书记,从事农村基层工作27年,曾荣获江苏省农村基层党建工作突出贡献奖、中共常州市委、市政府“五大明星城”建设先进个人、常州市5a村党组织书记、溧阳市优秀共产党员、溧阳市“三为三新”活动带头人等荣誉称号。

依法履职,带领村民脱贫致富2004年杨旭宇担任戴南村村党支部书记以来,他“顾全局、谋思路、定方略、兴产业、促发展”,带领全村群众攻坚克难,发展经济。

在他带领下的戴南村社会氛围和谐,村集体持续稳定发展,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在2012年以前,戴南村仍比较穷,多数老百姓的经济来源主要依靠外出打工,杨旭宇书记抓住溧阳市发展全域旅游的时机,利用戴南村绝佳的地理位置,积极招商引资,2015年南山花园、上海耕莘颐苑、乾隆养生谷、南城等大型文旅企业陆续入驻戴南村。

在政府支持、社会资本融入、村委会的参与下,戴南村的3000亩土地完成流转,改造成了观光农业、休闲农业和体验式农业,现代农业代替了传统农业,村里环境得到了提升和改善,原先脏乱差的小山村换了容貌。

从此,村民成了股东,部分村民还成了产业工人,年收入比以前翻了几番。

学法普法,全力营造法治氛围一直以来,杨旭宇坚持学法懂法,做“依法治村,执政为民”的表率,牢牢抓住学法用法这个关键环节,将民主法治宣传作与民主建设相结合,深入群众普及法律知识,有力推动了戴南村依法治村工作的开展。

截至目前,村委共投入1000多万元用于道路硬化、村庄整治、法治教育阵地等基础设施建设。

村委又先后投入30多万元完成了翻建、改建村综合服务中心,使配套设施达到“四室六有一中心”的标准。

为了让新的法律政策“落实到寻常百姓家”,营造学法氛围,杨旭宇主动走村入户、走进农家乐、走到游客身边,利用通俗易懂的语言、鲜活的案例,向经营主、游客、村民宣传《民法典》《土地承包法》《乡村振兴促进法》等等,并重点围绕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和法治需求,进行认真、细致地讲解和分析,让群众通过身边的事情了解法律、遵守法律。

2023年,戴南村荣获“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称号。

真情服务,积极化解矛盾纠纷“以前村里有矛盾,基本上当天就解决,不会拖到第二天,但现在有些矛盾没办法当天解决,有些要求提得很过分、不合理,根本解决不了。

”很多时候,杨旭宇既当书记又当调解员,深刻地感受到,现在有些矛盾纠纷,用传统的“讲理”已无法调和,“很多事情还是应该依法解决”。

10多年前,丘陵山区的责任田没人愿意种。

现在随着乡村建设的推进,土地的经济价值越来越高,村民的维权意识越来越强,涉及土地的纠纷也越来越多,发挥法治在乡村治理中的作用就显得尤为重要。

为了充分发挥法治在乡村治理中的作用,戴南村设立了“百姓议事堂”,专门为老百姓宣讲法律知识,化解土地、拆迁、邻里之间等矛盾纠纷。

杨旭宇兼任“百姓议事堂”联络员。

仅去年,就化解重大疑难纠纷28件。

作为戴埠镇的一名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杨旭宇书记将和其他村干部一道,积极运用所学的法律知识化解村里的矛盾纠纷,进一步加大村级民主法制建设力度,不断提高依法治村水平,把法治建设融入美丽乡村建设。

农村学法用法主要事迹篇4杨德清,男,现年四十五岁,家住黄金镇沙坝村五组。

他是家庭中的顶梁柱。

他生于贫苦家庭,家中兄弟姐妹较多,父母含辛茹苦将一个个拉扯长大,但因家居条件极差,家境贫寒,杨德清就一直没找到一个合适的女朋友。

任然和年迈父母居住一起,虽然生活清苦,但还是用勤劳的双手把两位老人料理的仅仅有条。

兄弟姊妹因文化不高都到外地打工养家,可他知道年迈已高的父母需要照顾,从而他放弃了打工赚钱的机会留在了父母的身边。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