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关于惩治骗购外汇、逃汇和非法买卖外汇犯罪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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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练习题集前十章

刑法练习题集前十章

第一章刑法概说一、名词解释1刑法2立法解释3司法解释4论理解释5限制解释6扩展解释二、选择题(一)单项选择题1我国于1997年修订的刑法的生效方式是()。

A从公布之日起生效B公布之日后经过一段时间再施行C全国人大批准后生效D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后生效21998年12月2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关于惩治骗购外汇、逃汇和非法买卖外汇犯罪的决定》属于下列哪种刑事法律?()A刑法立法解释B单行刑法C刑法修正案D附属刑法3我国《刑法》第8条规定:“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或者公民犯罪,而按本法规定的最低刑为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可以适用本法,但是按照犯罪地的法律不受处罚的除外。

”这一刑法条文中的“但书”所表述的情况是()。

A对前段的补充B前段的递进C前段的例外D对前段的限制4立法解释是()对刑法的含义所作的解释。

A全国人大B全国人大常委会C最高法院D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5对于1997年刑法典第116条中的“汽车”一词,学理上往往解释为包括作为交通工具使用的大型拖拉机,这一解释属于()。

A历史解释B当然解释C限制解释D扩张解释(二)多项选择题1广义上的刑法包括()。

A刑法典B单行刑法C附属刑法D刑法修正案2有权进行司法解释的主体包括()。

A最高人民法院B公安部C最高人民检察院D司法部3刑法与其他部门法相比有两个显著的特点()。

A刑法调控范围的广泛性B鲜明的阶级性C刑法强制手段的严厉性D稳定性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条的规定,我国刑法的具体任务包括()。

A保卫国家安全,保卫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B保护国有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C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D维护社会秩序、经济秩序〖ZK)〗5在我国对刑法的立法解释的方式有()。

A刑法中用条文明确规定的解释B国家立法机关在法律的起草说明中所作的解释C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刑法实施中发生的歧义所进行的解释D国家立法机关工作人员撰写的刑法释义〖ZK)〗6从解释的方法上来划分,刑法的解释可分为()。

2020考研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真题(完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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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考研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真题(完整版)一、单项选择题:第1-40小题,每小题1分,共40分。

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1、从刑法的形式渊源来看,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惩治骗购外汇、逃汇和非法买卖外汇犯罪的决定》是A狭义刑法 B 单行刑法C附属刑法 D立法解释2、"过失犯罪法律有规定的才负刑事责任"刑法的这个规定体现的原则是A 罪刑法定原则B 主客观相统一原则C罪责刑相适合原则 D 刑法适用平等原则3、甲挪用公款炒股亏损无力归还,被检察机关以贪污罪起诉,人民法院依法认定甲的行为构成挪用公款罪。

人民法院对本案罪名的变更体现了()A规制机能 B 保护机能C 保障机能 D威慑机能4、下列行为能够构成犯罪的是()A 参加传销组织B 多次敲诈勒索他人财物C雇佣童工清理客房 D拐卖15周岁的男孩5、甲在丈夫的水杯中投毒,意图杀害丈夫,丈夫中毒后呕吐不止,甲见状不忍,将丈夫送到医院,使之得救。

甲的行为属于()A犯罪预备 B 犯罪未遂 C 犯罪中止 D犯罪既遂6、2020年6月29日,甲持枪抢劫后逃到外地,同年 11月8日,甲因琐事将他人殴打成重伤,对甲的抢劫犯罪()A经过20年不再追诉B从2020年6月20日计算追诉时效C因为甲逃避追查,其追诉时效不受限制D 如果20年后认为必须追诉的,报请公安部核准7、甲乙二人驾驶摩托车夺取吴某挎包,因车速快将吴某带倒,致其重伤,甲乙的行为()A 抢夺罪B 故意伤害罪 C抢劫罪 D 抢夺罪和过失致人重伤罪8、甲因涉嫌受贿被捕,在受讯间时如实供述了受贿罪刑,并举报了同监室的一名犯罪嫌疑人企图潜逃,经查证属实,下列选项中准确的是()A甲有自首情节,对其能够从轻处罚B 甲有立功情节,对其能够免除处罚C 甲有坦白情节,对其能够从轻处罚D 甲具有重大立功情节,对其理应免除处罚9、甲明知王某是逃犯,在公安人员前来抓捕王某时,给其3000元帮其逃跑,甲的行为构成()A 窝藏罪B 妨害公务罪C 包庇罪D 私放在押人员罪10、张某深夜撞门进入甲家,被甲安装在保险柜上的防盗装置击中头部受轻伤,甲的行为()A 事先防卫B 正当防卫 C假想防卫 D 防卫过当11、根据刑法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处拘役,并处罚金",该处法律规定属于()A 援引法定刑B 绝对确定法定刑C 相对确定法定刑D 绝对不确定法定刑12、甲在封闭的居民小区内醉酒驾驶,拐弯时因采取措施不当,将人行道上的工人撞成重伤,甲的行为应认定为()A 危险驾驶罪B 交通肇事罪C 故意伤害罪D 过失致人重伤罪13、甲将面粉制作的假冒的消炎药卖至某药店后,获利巨大,对甲的行为()A 应以诈骗罪定罪处罚B 只能以生产、销售假药罪定罪处罚C 只能以生产、销售假冒产品罪定罪处罚D应以生产、销售假药罪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责一重罪处罚14、法官甲违背事实和法律,判决赵某的儿子无罪。

非法经营罪司法解释[1]

非法经营罪司法解释[1]

来源: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编辑:张智勇律师(赵红霞辩护律师)刑事知名律师张智勇释义非法经营罪司法解释非法经营罪司法解释一、非法经营罪司法解释1.《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惩治骗购外汇、逃汇和非法买卖外汇犯罪的决定》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骗购外汇、非法买卖外汇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在国家规定的交易场所外非法买卖外汇、扰乱市场秩序的,以非法经营罪论处;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1999年12月25日),对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或者保险业务的行为也以非法经营罪论处;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出版物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违反国家规定,出版、印刷、复制、发行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扰乱市场的非法出版物,情节严重的,以非法经营罪论处;非法经营罪司法解释二、非法经营罪司法解释:4.《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生产、销售、使用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使用的药品等刑事案件具体运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非法生产、销售盐酸克罗仑等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使用的药品,扰乱药品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以非法经营罪论处;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扰乱电信市场管理秩序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擅自经营国际电信业务或涉及港澳台电信业务进行牟利活动,扰乱电信市场管理秩序,以非法经营罪论处;6.《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森林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于伪造、变造、买卖林木采伐许可证、木材运输证件,森林、林木、林地权属证书,占用或者征用林地审核同意书、育林基金等缴费收据以及其他国家机关批准的林业证件构成犯罪的,以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罪定罪处罚;但对于买卖允许进出口证明书等经营许可证明,同时构成非法经营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非法经营罪司法解释三、非法经营罪司法解释:7.《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颁发的野生动物允许进出口证明书、特许猎捕证、狩猎证、驯养繁殖许可证等公文、证件构成犯罪的,以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罪定罪处罚;但是实施上述行为构成犯罪,同时构成非法经营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法律硕士刑法真题练习习题及答案01

法律硕士刑法真题练习习题及答案01

【真题提示】一、单项选择题1.(2014年真题)下列选项中,体现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的是( )。

A.刑法关于空间效力范围的规定B.刑法关于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的规定C.刑法关于享有外交特权的外国人刑事责任的规定D.刑法关于放火罪与失火罪构成要件及法定刑的不同规定2.(2014年真题)根据解释的效力,可以把刑法解释分为( )。

A.立法解释、司法解释和学理解释B.当然解释、文理解释和论理解释C.当然解释、扩大解释和缩小解释D.文理解释、论理解释和学理解释3.(2015年真题)原铁道部部长刘某因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被追究刑事责任。

有人认为,在对刘某量刑时“应考虑他对中国高铁建设的贡献”。

这种说法违背了我国刑法中的( )。

A.罪刑法定原则B.刑法适用平等原则C.罪责刑相适应原则D.主客观相统一原则4.(2015年真题)针对吸毒后在道路上驾驶汽车的现象,有人认为,虽然刑法未规定吸毒驾驶构成犯罪,但是吸毒驾驶和醉酒驾驶具有相同的社会危害性,故而应以危险驾驶罪论处。

这种观点属于( )。

A.扩大解释B.文理解释C.类推解释D.当然解释5.(2016年真题)从刑法的形式渊源来看,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惩治骗购外汇、逃汇和非法买卖外汇犯罪的决定》是( )。

A.狭义刑法B.单行刑法C.附属刑法D.立法解释6.(2016年真题)“过失犯罪,法律有规定的才负刑事责任。

”刑法的这一规定体现的原则是( )。

A.罪刑法定B.主客观相统一C.罪责刑相适应D.刑法适用平等7.(2016年真题)甲挪用公款炒股亏损无力归还,被检察机关以贪污罪起诉,人民法院依法认定甲的行为构成挪用公款罪。

人民法院对本案罪名的变更实现了刑法的( )。

A.规制机能B.保护机能C.保障机能D.威慑机能8.(2017年真题)近年,我国司法机关展开“猎狐行动”,追捕潜逃海外的犯罪嫌疑人回国接受刑事审判,此举是为了实现刑法的( )。

A.规制机能B.保障机能C.保护机能D.补偿机能9.(2017年真题)甲国公民乘坐乙国飞机飞越丙国领空时,殴打中国籍乘客刘某致其重伤。

2005年国家司法考试(卷二)真题试卷(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2005年国家司法考试(卷二)真题试卷(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2005年国家司法考试(卷二)真题试卷(题后含答案及解析)题型有:1. 单项选择题 2. 多项选择题 3. 不定项选择题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

本部分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1997年3月刑法修订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颁布了几个单行刑法和几个刑法修正案?A.一个单行刑法和四个修正案B.一个单行刑法和五个修正案C.两个单行刑法和四个修正案D.两个单行刑法和五个修正案正确答案:B解析:“刑法”一词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在我国,狭义的刑法仅指刑法典,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而广义的刑法则包括刑法典,单行刑法和附属刑法。

单行刑法是国家以决定、规定、补充规定、条例等名称颁布的、规定某一类犯罪及其后果的法律,或者是规定刑法上某一事项的法律。

1997年3月刑法修订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颁布了一个单行刑法,即1998年12月29日通过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骗购外汇、逃汇和非法买卖外汇犯罪的决定》。

这个单行刑法单独对外汇这类犯罪及其法律后果作出了规定,所以是一个单行刑法。

刑法修正案是指对刑法中多个条文、多个罪名进行修改的法律文件。

1997年3月刑法修订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颁布了五个刑法修正案,即1999年《刑法修正案》、2001年《刑法修正案(二)》及《刑法修正案(三)》、2002年《刑法修正案(四)》、2005年《刑法修正案(五)》。

所以B项是正确选项。

另外,1997年3月刑法修订后,对刑法的修改多采用修正案的形式而不是采用单行法的形式。

而在1979年刑法通过后,对刑法的修改、补充多采用单行刑法的形式,1979年刑法通过后立法机关就曾经先后颁布了20多个单行刑法,原因在于79年刑法的规定很不完善,所以需要单行刑法来大量补充。

97刑法则相对完善,所以多采用修正案的形式。

从中也可以体会单行刑法和修正案的差异。

2.我国刑法规定了______法定原则,______法定原则的经典表述是,“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刑法同时规定了______相适应原则,即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______和承担的______相适应;死刑只适用于______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

刑法学练习试卷1(题后含答案及解析)_0

刑法学练习试卷1(题后含答案及解析)_0

刑法学练习试卷1(题后含答案及解析)题型有:1. 单选题单项选择题每小题2分,共60分。

下列各题给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字母涂黑。

1.《关于惩治骗购外汇、逃汇和非法买卖外汇犯罪的决定》属于( )。

A.狭义刑法B.单行刑法C.附属刑法D.刑法典正确答案:B解析:刑法分为广义刑法和狭义刑法,狭义刑法仅指刑法典,广义刑法除刑法典外,还包括其他规定犯罪与刑罚的法律规范,主要是单行刑法和附属刑法。

单行刑法是针对某种或几种犯罪和刑罚单独制定的专项刑事法律。

附属刑法是指非刑事法律中的其他法律、法规中有关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规定,如《产品质量法》、《海关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的刑事方面的规定。

知识模块:刑法学2.我国《刑法》第13条“但书”的规定,即“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应理解为( )。

A.是犯罪,但不以犯罪论处B.是犯罪,但不以犯罪处罚C.不构成犯罪D.是犯罪,但应免除处罚正确答案:C解析:为了区分犯罪与一般的违法行为,我国刑法在规定犯罪概念的时候特别强调犯罪“量”的因素,没有达到一定“量”,就不能认定为犯罪。

“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就是没有达到需要动用刑罚来制裁的程度,所以只是一般的违法行为,不构成犯罪。

故选C项。

知识模块:刑法学3.中止犯的处罚原则是( )。

A.应当从轻处罚B.应当从轻、减轻处罚C.应当减轻或免除处罚D.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正确答案:C解析:根据刑法的规定,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故选C项。

知识模块:刑法学4.王某盗窃正在使用的汽车的轮胎,数额不大,构成破坏交通工具罪。

刘某盗窃轮胎厂准备出厂的轮胎,数额较大,构成盗窃罪。

王某、刘某的行为所侵犯的对象相同,但罪名不同,原因是( )。

A.犯罪对象数额大小不同B.犯罪对象本身性质不同C.犯罪对象可能造成的危害不同D.犯罪行为所破坏的社会关系的性质不同正确答案:D解析:决定犯罪本质的是犯罪客体而不是犯罪对象。

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法律硕士联考专业基础真题2001年_真题-无答案

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法律硕士联考专业基础真题2001年_真题-无答案

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法律硕士联考专业基础真题2001年(总分98,考试时间90分钟)民法学一、单项选择题(备选答案中只有一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1. 公民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从事故发生之日起满______,才能符合宣告死亡的条件。

A. 1年B. 2年C. 3年D. 4年2. 民事行为的有效条件包括______。

A. 行为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B. 行为人有意思表示C. 行为内容不违法D. 行为的形式为书面形式3. 最长诉讼时效可以适用______的规定。

A. 中止B. 中断C. 延长D. 中止、中断和延长4. 所有权的继受取得方式包括______。

A. 添附B. 买卖C. 拾得遗失物D. 善意取得5. 善意取得制度适用于______。

A. 不动产B. 枪支弹药C. 毒品D. 货币6. 一方委托他方从事研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在协议未作约定时,其专利申请权归______享有。

A. 委托方B. 受委托方C. 双方共同D. 专利主管机关指定的人7.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保护期为______。

A. 25年B. 50年C. 作者终生及死后50年D. 不受限制8. 商标权的有效期为10年,自______起计算。

A. 商标使用之日B. 商标注册申请之日C. 商标核准注册之日D. 公告之日9. 毋须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的遗嘱形式为______。

A. 代书遗嘱B. 录音遗嘱C. 口头遗嘱D. 自书遗嘱10. 正当理由是一般侵权民事责任的抗辩事由之一,包括______。

A. 自助行为B. 不可抗力C. 意外事件D. 受害人过错11. 甲于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向债务人行使了履行债务请求权,诉讼时效中断。

( )A. 正确B. 错误12. 抵押权与质权的区别是:抵押权以不动产为标的物,而质权则以动产为标的物。

( )A. 正确B. 错误13. 债权转让的,债权人必须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的,转让无效。

( )A. 正确B. 错误14. 违约方依约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后,已支付定金的守约方还有权要求违约方双倍返还定金。

2020智慧树,知到《案说刑法:与法同行》章节测试完整答案

2020智慧树,知到《案说刑法:与法同行》章节测试完整答案

2020智慧树,知到《案说刑法:与法同行》章节测试完整答案智慧树知到《案说刑法:与法同行》(山东联盟)章节测试答案第一章1、在众多部门法中起保障法作用的是( )A.宪法B.民法C.刑法D.行政法答案: 刑法2、《关于惩治骗购外汇、逃汇和非法买卖外汇犯罪的决定》属于( )A.狭义刑法B.单行刑法C.附属刑法D.刑法典答案: 单行刑法3、我国现行刑法是( )A.1979年刑法B.1997年刑法C.2015年刑法D.1949年刑法答案: 1997年刑法4、根据( )原则,对于江歌案可以适用我国刑法。

A.属地管辖B.属人管辖C.保护管辖D.普遍管辖答案: 属人管辖5、面对司法实践中新问题新情况,目前我国最高立法机关经常使用( )的方式作为对刑法必要补充。

A.单行刑法B.附属刑法C.特别刑法D.刑法修正案答案: 刑法修正案6、虽然某犯罪案件不是发生在中国领域,且该案犯罪人不是中国公民,侵害的也不是中国国家或者中国公民,但中国对此案仍能行使刑事管辖权,是基于( )。

A.属地管辖原则B.普遍管辖原则C.保护管辖原则D.属人管辖原则答案: 普遍管辖原则7、在下列描述刑法在法律体系中性质和地位的说法,正确的是( )。

A.刑法是子法B.刑法是强行法C.刑法是私法D.刑法是程序法答案: 刑法是子法,刑法是强行法8、下列关于刑法基本原则追求的价值目标的说法,正确的是( )A.罪刑法定原则追求的是自由B.罪责刑相适应原则追求的是公正C.罪刑法定原则追求的是安全D.适用刑法人人平等原则追求的是平等答案: 罪刑法定原则追求的是自由,罪责刑相适应原则追求的是公正,适用刑法人人平等原则追求的是平等9、下列哪些情况不属于在我国领域内犯罪( )。

A.犯罪行为和犯罪结果均发生在某一外国B.犯罪行为和犯罪结果分别发生在两个外国C.行为和结果均发生在国际公共管理区D.犯罪行为和结果有一项发生在某一外国内,另一项发生在国际公共管理区答案: 犯罪行为和犯罪结果均发生在某一外国,犯罪行为和犯罪结果分别发生在两个外国,行为和结果均发生在国际公共管理区,犯罪行为和结果有一项发生在某一外国内,另一项发生在国际公共管理区10、下列哪些可以根据属地管辖原则适用我国刑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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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关于惩治骗购外汇、逃汇和非法买卖外汇犯罪的决定》面对日益猖獗的骗购外汇、非法买卖外汇等外汇犯罪行为,全国人大常委会不得不再次祭起特别刑法这一“法宝”,于1998年12月29日通过了《关于惩治骗购外汇、逃汇和非法买卖外汇犯罪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

在1997年刑法典的修订过程中,许多学者鉴于特别刑法频繁出现,刑法典被架空、被虚置的现象,纷纷提出构建一部系统、完善的刑法典的强烈期盼。

事实上,创建一部统一的刑法典也始终为立法机关所孜孜追求。

1997年刑法典颁行后,学者们都为这部统一刑法典的面世而欢呼雀跃。

然而,仅仅一年之后,这部刑法典的统一性便再次受到单行刑法的冲击。

记得有学者曾为1979年刑法典实施的第二年立法机关便开始以单行刑法与附属刑法形式对其进行修改补充,而大发感慨:“一部刑法,在它实施第二年就开始被修改、补充,这诚然是这部刑法的不幸,但又何尝不是社会之不幸呢?”①令人难以设想的是,1997的刑法典竟然又遭遇了同样的不幸!当然,从另一角度说,刑法典的统一性是相对的,随着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社会转型的进一步加快,犯罪形态肯定会有新的变化。

为此,刑法典颁行以后,不能说刑事立法就此完结,可以一劳永逸。

在可以预见的时间内,刑法典又会滞后。

在这种情况下,又需要创制新的刑法规范,对刑法典加以修改补充,这也是刑事立法发展规律使然。

从这层意义上讲,《决定》的出台亦可谓有其必然性了。

下面本文即对《决定》的有关问题逐一予以阐述,以就教于学界同仁。

一、《决定》出台的立法背景我国1979年刑法典并未涉及外汇犯罪,但鉴于其后实践中严重破坏外汇管理制度的逃汇、套汇案件频发之境况,1988年1月2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发布的《关于惩治走私罪的补充规定》第9条便增设了逃汇、套汇罪。

在刑法典的修订过程中,随着外汇储备的增加,我国的外汇管理体制发生了深刻的变化。

1994年初,我国实行银行结售汇制度时,对中资经常项目下外汇收入尚实行强制结汇制度;1997年始则允许年进口总额和注册资本达到一定规模,财务状况良好的中资开设外汇帐户,实行限额结汇制度。

这说明政府是逐渐放宽对外汇的管制的。

在这种背景下,又考虑到在外汇准许自由兑换的国家套汇交易被视为一种正当的外汇交易方式,而人民币可自由兑换正是我国外汇体制改革的目标,基此立法者似乎便认为套汇行为社会危害性已然降低,从而在1997年的刑法典中只规定了逃汇罪,取消了套汇罪。

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第条之规定,骗购外汇乃非法套汇的行为方式之一,因此骗购外汇即随之非犯罪化了。

但是,新刑法典颁布后不久,以国际投机商外汇投机活动而引发的泰铢大幅度贬值为开端,金融危机首先从泰国爆发,随即席卷了整个东南亚地区,并进而蔓延到韩国、日本。

一时间周边各国货币纷纷贬值,这无疑给中国人民币汇率的稳定造成了极大的冲击。

而人民币汇率能否稳定此时已成为关系到能否打断各国货币连锁贬值链条、维系国际市场对亚洲的信心,并进而防止亚洲金融危机演变为世界经济大萧条之关键环节。

于是中国政府从长远的眼光出发,本着对国际社会负责的态度,明确宣布人民币不贬值。

然而,客观的经济形势却使人民币贬值的预期日趋严重,人民币在外汇黑市对美元的汇率节节攀升。

与此同时,为牟取可观的非法利润,随着外汇体制改革的深入曾一度趋缓的逃汇、套汇、非法买卖外汇活动便又随之猖獗起来。

尤其因为新刑法典惩治外汇犯罪的相关法条甚少,没有将骗购外汇、非国有单位逃汇等行为纳入其调整范畴,这使得不法分子更加肆意枉为、无所忌惮。

经济、行政手段此时已经无法遏制外汇犯罪的汹涌态势,而司法却也由立法的短视而被动无措①,不得不最终又求助于立法。

于是,《决定》的出台便成为顺应时势发展的自然之举了。

二、《决定》的主要内容《决定》是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骗购外汇、非法买卖外汇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基础上由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数次审议拟定而成的,其主要内容是:1.增设了骗购外汇罪根据《决定》第1条之规定,所谓骗购外汇罪,是指以虚假、无效的凭证、单据欺骗外汇指定银行以购取外汇,数额较大的行为。

其行为方式通常表现为:(1)使用伪造、变造的海关签发的报关单、进口证明、外汇管理部门核准件等凭证和单据,骗购外汇的。

这是以虚假的凭证、单据骗购外汇的行为。

(2)重复使用海关签发的报关单、进口证明、外汇管理部门核准件等凭证和单据,骗购外汇的。

这是以无效的凭证和单据骗购外汇的行为。

(3)以其他方式骗购外汇的。

即以上述两种行为方式以外的其他方式骗购外汇,比如:以签订假名同的方式骗购外汇的;与海关、外汇管理部门、金融机构、从事对外贸易经营活动的公司、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串通,由后者提供有关凭证、单据,据以骗购外汇的;虚构特定事项欺骗外汇指定银行,向其提出支付清单,在其先行兑付后,却并不能提供真实有效的凭证和单据而骗购外汇的,等等。

2.修改了逃汇罪相对于1997年刑法典而言,《决定》第3条对于逃汇罪作了以下一些修改:其一,扩充了逃汇罪之主体。

刑法典第190条的逃汇罪主体仅限于国有公司、或者其他国有单位,而《决定》第3条则将非国有公司、也纳入其调整范畴,从而将犯罪主体扩大至所有公司、或其他单位。

其二,修改了逃汇罪之罪状。

刑法典第190条所规定的逃汇罪属于情节犯,以“情节严重”为构成要件;而《决定》第3条则将其变更为数额犯,以“数额较大”为构成要件。

其三,将罚金刑数额明确化。

刑法典第190条对于逃汇罪在处罚上采取的是无限额罚金制,缺乏可操作性;而《决定》第3条则采取百分比罚金制,使罚金刑数额相对明确了。

其四,提高了法定刑。

刑法典第190条对于逃汇罪只规定了一个量刑幅度,且最高法定刑仅为5年有期徒刑;但《决定》则对它规定了两个量刑幅度,最高法定刑同时提高至15年有期徒刑。

总之,相对于1997年刑法典而言,《决定》对于逃汇罪不仅扩大了调整的范围,而且强化了打击的力度。

这无疑为惩治逃汇犯罪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武器,顺应了与逃汇犯罪作斗争的现实需要。

根据《决定》第3条之规定,所谓逃汇罪,是指公司、或者其他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擅自将外汇存放境外,或者将境内的外汇非法转移到境外,数额较大的行为。

“擅自将外汇存放境外”,是针对从境内携出、汇出的外汇,或者在境外取得的外汇收入而言的,它是指未经外汇管理机关批准而自行将外汇存放在境外。

此处“存放”应作引申理解,它仅仅表示一种外汇在境外存在的事实状态,至于外汇是否被营运或移作他用,或储存不用,则非所问。

“将境内的外汇非法转移到境外”,则是针对携入、汇入境内的外汇,以及在境内取得的外汇收入而言的,它是指违反国家规定携带外汇出境,或者未经外汇管理机关批准,擅自将外币存款凭证、外币有价证券等携带或者邮寄出境。

3.明确规定对非法买卖外汇行为予以处罚非法买卖外汇行为在1997年刑法典修订以前是作为投机倒把之行为方式处理的。

新刑法典则对投机倒把这一口袋罪予以分解,从而代之以第225条规定的非法经营罪。

但实践中,对于非法大量买卖外汇的行为,能否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则不甚明了。

鉴此,1998年8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作出的司法解释将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明确视为非法经营罪“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而《决定》第4条则更以立法形式将非法买卖外汇的行为从非法经营罪“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中独立出来,明确规定为其行为方式之一。

据此规定,所谓非法买卖外汇,是指私自买卖外汇、变相买卖外汇以及倒买倒卖外汇之行为。

私自买卖外汇通常表现为未经外汇管理局及其分支局批准,私自在外汇指定银行和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及其分中心以外买卖外汇。

变相买卖外汇,通常表现为不直接进行外汇和人民币的买卖,而采取其他方式,比如借外汇以人民币偿还,借人民币以外汇偿还等,以外汇和人民币互换,从而实现货币价值的移转。

倒买倒卖外汇,则是指以低价买进外汇及外汇权益,而以高价抛出,以期获取非法利润的外汇投机行为。

事实上,后两种行为方式也因系发生于国家规定的外汇交易场所亦即外汇指定银行及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及其分中心以外,故而被归诸于外汇非法交易之范畴。

三、《决定》与刑法典之关系有学者曾根据不同的标准对单行刑法作过不同的分类,诸如适用于特定事项的单行刑法、适用于特定人的单行刑法、适用于特定时期的单行刑法和适用于特定区域的单行刑法①。

依此划分《决定》即属适用于特定事项的单行刑法,在表现形式上,它充分独立于刑法典,这决定了其本身并不是刑法典的内容,而且与旨在修改刑法典某一条文的刑法修正案亦有所区别。

刑法典是系统规定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基本法律,具有普遍的效力和较长的稳定性,在刑法体系中居于主导地位,因此常被称作主刑法。

刑法修正案则是立法机关制定的对刑法典某一条文或某一部分进行修改的文件,在内容上它是直接而明确地对刑法典中有关条文的修改、补充或更换,不能独立于刑法典而存在,发布后就直接纳入刑法典之中,成为刑法典的一部分。

而《决定》作为单行刑法,它与刑法典与刑法修正案均有不同。

首先,在内容上,《决定》缺乏系统性和完整性,它只是对刑法典部分条文的修改和补充。

其次,这种修改和补充具有一定的独立性,不能纳入刑法典代替某些条文。

在刑法体系中,它仅仅是辅助刑法典共同发挥刑法制度的总体功能,应将之归入辅助法之列①。

当然,《决定》相对于刑法典而言,亦属于特别法,虽然它仅适用于骗购外汇、逃汇、非法买卖外汇犯罪等特定事项,且还要受刑法典总则的约束,对刑法典具有一定的依赖性,但在适用上,它却具有优先于刑法典的效力。

具体而言,从《决定》的条文与刑法典有关条文的关系角度讲,主要存在以下几种情形:第一种是创制型关系。

刑法典中没有关于骗购外汇罪之条文,《决定》第1条所增设的骗购外汇罪,创制了新的刑法规范。

第二种是混合型关系。

《决定》第4条、第7条对刑法典第225条、第167条分别在内容上作了局部的修改、补充,原有条文被注入新鲜血液,但仍然在发挥作用,新的条文也不能脱离原有的条文而独立存在,二者熔于一炉,共同形成一种新的混合规范。

第三种是阻却型关系。

《决定》第3条对刑法典第190条逃汇罪的条文作了全部系统的修改补充,修改补充后的条文内容可以包容原有条文的内容,新旧条文之间虽有历史的缘连,但新条文可以完全阻却旧条文的适用。

第四种是解释型关系。

《决定》第2条、第5条、第8条、第9条皆属如此。

比如第2条针对刑法理论与实务界就刑法典第280条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的犯罪对象是否仅限于真实的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即是否包括伪造、变造的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问题作出了明确而肯定的解释。

又比如第5条把刑法典有关共犯的刑法规定结合骗购外汇、逃汇的有关情况,用更加明确、更加具体的规定予以细则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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