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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工业能效指南(2014年版)

全国工业能效指南(2014年版)
“十二五”以来,我国已制修定了 73 项单位产品能耗 限额标准和 54 项终端用能产品能效标准,基本覆盖了主要 高耗能行业。这些标准体系的制定和贯彻落实,有力地支撑 了能效对标达标、淘汰落后用能设备、发布能效标杆、淘汰 落后化解过剩产能等工作的开展,保障了工业节能目标的顺 利完成。为更好地发挥能效标准、标识在政府监管企业用能 行为、企业贯标等方面的支撑作用,按照发挥市场在资源配 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的改革精神,参照负面清单等管理模式, 我们系统整理了主要工业领域的节能数据、标准、标识,编 制完成了全国工业能效指南,主要内容包括:
2
全国工业能效指南(2014 年版)
2 全国工业整理了全国 2000 年以来重要节点年份的工业尤其是六大高耗 能行业能源消费总量和结构数据,包括:工业能源消费总量(按标准煤计)、工 业能源消费总量(实物量)和六大重点耗能行业能源消费量(实物量)。
1. 数据来源为中国能源统计年鉴(2013 年)。 2. 六大重点耗能行业包括钢铁、有色、石油、化工、建材、电力行业,分 别对应统计年鉴中的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石油加工、炼焦和核燃料加工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非金属矿物制品 业,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3. 煤炭包含原煤、无烟煤(炼焦烟煤、一般烟煤、褐煤)、洗精煤、其他洗 煤、煤制品。
全国工业能效指南
(2014 年版)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14 年 12 月
全国工业能效指南(2014 年版)
目录
1 前言................................................................................................1 2 全国工业能效概况....................................................................... 3

湖南省节能监察中心

湖南省节能监察中心

六、节能监察的注意事项
1、文书内容信息-企业名称、时间、地点、监察情况、存在问题 2、监察取证-拍照、记录、资料 3、反馈意见-节能监察意见(建议)、限期整改通知、行政处罚通知 4、结果运用-数据统计、节能考核 5、信息公开、失信认定、联合惩戒
《节能监察通知书》双方各执一份,《送达回证》由执法人员留存。
三、节能监察的准备与实施
实施阶段
介绍监察要点
重申此次监察工作的依据、内容、方式及被监察单位需配合的事项。 监察依据 监察内容 监察方式:现场监察,确保材料、数据的客观性和真实性。 配合事项:需要提供的材料,需要配合的人员。
三、节能监察的准备与实施
2011年9月22日,省编办批复同意,设立新的湖南省节能监察中心,隶 属于省发改委。
一、节能监察的背景与意义
2、意义作用
保障节能法律法规贯彻落实的必然要求 顺应加快生态文明建设的潮流趋势 服务于宏观经济大局 市场经济下能源监管的重要手段 强化节能事中事后监管的主要途径 关系到企业的生存发展和广大群众的民生福祉
1998年11月,上海市率先成立了全国第一个节能通过监察机构——-上 海市节能监察中心。
2001年7月,湖南省人民政府正式颁布了《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 国节约能源法〉办法》。
2007年10月28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表决通过了 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修订后的节约能源法于2008 年4月1日正式施行。
一、节能监察的背景与意义
3、法律法规现状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执法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法规:《民用建筑节能条例》 《公共机构节能条例》 规章:《公路水路交通实施<节约能源法>办法》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暂行办法》 《能源效率标识管理办法》 《公共建筑室内温度控制管理办法》

计算机显示器能源效率标识实施规则

计算机显示器能源效率标识实施规则

编号:CEL——014计算机显示器能源效率标识实施规则1 总则1.1 本规则依据《能源效率标识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家质检总局第17号令,以下简称《办法》)制定。

1.2本规则适用于在电网电压下正常工作的普通用途计算机使用的独立的阴极射线管显示设备(以下简称CRT显示器)和液晶显示设备(以下简称LCD显示器)能源效率标识(以下简称“标识”)的使用、备案和公告,也适用于主要功能为计算机显示器的带有调谐器/接收器的显示设备能源效率标识(以下简称“标识”)的使用、备案和公告。

注:本规则所指普通用途计算机包括家用、办公用的台式计算机,控制智能仪表用的计算机,网络计算机等,不包括对生产过程及其机电设备、工艺装备进行检测与控制的工业控制计算机。

2 标识的样式和规格2.1 标识为蓝白背景的彩色标识,长度最小为80毫米,宽度最小为54毫米。

2.2 标识名称为:中国能效标识(英文名称为CHINA ENERGY LABEL),包括以下内容:(1)生产者名称或者简称;(2)产品规格型号;(3)能源效率等级;(4)能源效率(cd/W);(5)关闭状态能耗(W);(6)依据的能源效率国家标准编号。

2.3标识的最小样式和规格见附件1。

3 能源效率检测3.1 能源效率和关闭状态能耗的试验方法依据GB 21520的现行有效版本。

3.2 检测报告的格式见附件2—《计算机显示器能源效率检测报告》(以下简称检测报告)。

3.3 对产品的检测,生产者或进口商可利用自身的检测能力,也可以委托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认可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

能源效率检测实验室应提交检测实验室的相关备案材料,材料应包括人员能力、设备能力和检测管理规范等内容。

授权机构应对检测实验室提交的检测能力的相关材料进行核验。

4 标识信息的标注4.1 生产者是指对产品质量负有法律责任的产品品牌所有者或使用者。

4.2 产品规格型号使用企业自己的编号,并与铭牌上的标注相一致。

能效标识能效检测实验室备案管理实施概况

能效标识能效检测实验室备案管理实施概况
e ce c lb l g s se i f in y a ei y t m.On t e b ss f i to u i g t e s mmaia in o h n e e g a e n h r s n mp e n ain n h ai o n r d cn h u rz t f C i a n r y l b l a d t e p e e t i lme tt o o
0 引言
2 0 年 8 , 据《 约能源法 》 《 04 月 依 节 、 中华人 民共和 国
1 实 施 模 式 . 2
我 国 能效 标 识 采 用企 业
产 品质量法》 中华人 民共 和 国认证认 可条例 》 《 和《 ,能效 标识 管理办法》 以国家发展改革 委和 国家质检 总局第 1 7
荧 光灯 、 高压钠灯 等照 明产 品 , 冷水 机组 、 多联式 空调 、 交流接触器等商用设备。 截至 2 1 年 3 , 0 1 月 通过产 品备案 的企 业 40 0 0 多家 ,
产品型号超过 2 万个 。其 中, 0 冰箱 、 洗衣机 、 自镇流荧 光 灯、 电动机 、 气热水 器 、 燃 电磁 灶 、 电饭 锅 的企业 数量都 在 2 0 以上 , 0家 冰箱 、 房间空调器 、 洗衣机 、 电动机的产 品 型号都在 1 万个 以上 。
( 国标 准化 研 究 院 中 能 效标 识 管 理 中心 , 京 12 0 ) 北 0 2 0
【 摘
要 】能效标 识 制度 是 我 国一项 重要 的强制 性 节能 管理措 施 , 而能效标 识 能源效 率检 测实验 室 实施备 案管理 又是 能效标
识 制度 实施 的重要 一环 。在简 述 能效标识 概况 和 实施现状 的基 础上 , 着重介 绍 了能效检 测 实验 室备案 管理概 况 、 实验 室备案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10.12•【字号】浙政办发[2009]124号•【施行日期】2009.10.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浙政办发〔2009〕124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省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九年十月十二日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字〔2009〕28号),设立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是管理质量、标准化、计量、认证认可、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并行使执法监督职能的省政府直属机构。

一、职责调整(一)取消已由国务院、省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和扩权强县改革中省政府规定应当交由县(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具体实施的事项。

(二)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有关技术性评审及事务性工作交给符合法定条件的技术机构或相关事业单位承担。

(三)将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的制定和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工作交给省卫生厅。

(四)划入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承担的负责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的安全监察职责。

(五)增加监督管理能效标识和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的执行情况职责。

(六)加强产品质量和食品生产加工环节安全监督管理,做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监督管理工作。

二、主要职责(一)统一管理和指导全省质量工作。

承担产品质量诚信体系建设责任,负责质量宏观管理工作;组织推进质量振兴工作;推进名牌发展战略;组织实施国家和省质量奖励制度;研究分析全省产品质量状况;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

中国能效标识介绍

中国能效标识介绍

中国能效标识介绍:2004年8月,国家发改委、国家质检总局联合制定并发布《能源效率标识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这标志着我国将实施能源效率标识制度。

能源效率标识是附在产品或产品最小包装上的一种信息标签,用于表示用能产品的能源效率等级等性能指标,为用户和消费者的购买决策提供必要的信息,以引导用户和消费者选择高效节能产品。

建立和实施能源效率标识制度,对提高耗能设备能源效率,提高消费者的节能意识,加快建设节能型社会,缓解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面临的能源约束矛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办法》规定,国家发改委、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认监委负责能源效率标识制度的建立并组织实施。

凡列入《目录》的产品,应当在产品或者产品最小包装的明显部位标注统一的能源效率标识,并在产品说明书中说明。

能源效率标识采取生产者或进口商自我声明、备案、政府有关部门加强监督管理的实施模式。

我国能效标识制度2005年3月1日开始实施根据《办法》的规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质检总局和国家认监委制定并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能源效率标识的产品目录(第一批)》、《中国能源效率标识基本样式》、《家用电冰箱能源效率标识实施规则》和《房间空气调节器能源效率标识实施规则》(2004年71号),自2005年3月1日起将率先从冰箱、空调这两个产品开始实施能源效率标识制度。

能效标识为蓝白背景,顶部标有“中国能效标识”(CHINA ENERGY LABEL)字样,背部有粘性,要求粘贴在产品的正面面板上。

标识的结构可分为背景信息栏、能源效率等级展示栏和产品相关指标展示栏。

作为一种信息标识,能效标识直观地明示了用能产品的能源效率等级、能源消耗指标以及其他比较重要的性能指标,而能源效率等级是判断产品是否节能的最重要指标,产品的能源效率等级越低,表示能源效率越高,节能效果越好,越省电。

目前我国的能效标识将能效分为1、2、3、4、5共五个等级,等级1表示产品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最节电,即耗能最低;等级2 表示比较节电;等级3表示产品的能源效率为我国市场的平均水平;等级4表示产品能源效率低于市场平均水平;等级5是市场准入指标,低于该等级要求的产品不允许生产和销售。

WEG 低压电机全球能效标准指南说明书

WEG 低压电机全球能效标准指南说明书

了解最低能效标准 (MEPS)为了维持全球发展,对电能的需求不断增加,这就需要对电力供应和发电进行持续的大量投资。

然而,除了复杂的中长期规划外,这些投资还依赖于自然资源,由于环境不断受到压力,自然资源正在枯竭。

因此,在短期内维持能源供应的最佳策略是避免浪费和提高能源效率。

电动机在这一战略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据估计,全球约40%的能源需求与电机应用有关。

由于需要减少能源消耗和二氧化碳排放,世界各地的许多政府都对包括电动机在内的多种类型的设备实施了地方法规,也称为最低能效标准(MEPS)。

虽然这些最低能效标准的具体要求在各国之间略有不同,但ABNT, IEC, MG-1等区域标准的实施,定义了效率水平和确定这些效率的测试方法,定义了这些效率的效率等级和测试方法,允许电机制造商对效率数据的定义、测量和发布的格式进行标准化,从而简化正确的电机选择。

WEG充分领会这些全球法规的要求,是目前提供符合这些最低能效要求的最全面的电动机制造商之一。

此外,作为一家具有前瞻性思维的公司,其理念是为客户提供最佳性能、节能、快速投资回报和可持续性的产品,WEG继续致力于研发效率水平超过当前发布的国际标准的电机。

全球强制性效能效法规指南概览图例能效等级根据第三页的定义。

标注为灰色的国家和地区尚未制定最低能效标注的地方法规。

预测的变化南美洲阿根廷巴西智利哥伦比亚 厄瓜多尔秘鲁阿根廷必要条件g能效等级标签* 工作电压为220 V (单相)或 380 V (三相)的多电压电动机涵盖在本范围内。

最低效率水平:法规没有为电机设定最低效率水平。

IR3必要条件g强制标签 (可在电机铭牌上)IE2必要条件g经销商库存的电机必须有根据PE nº7/01/2 法规和能效和安全标签认证的能效标签。

哥伦比亚必要条件g能效等级标签。

单相 IE2 三相 IE3* *For outputs ≥ 7,5 kW.厄瓜多尔IE2秘鲁IE1必要条件g能效等级标签。

能源效率标识产品入境报检指南

能源效率标识产品入境报检指南

能源效率标识产品入境报检指南各相关企业:为加强节能管理,推动节能技术进步,提高能源效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国家发改委和国家质检总局已出台了《能源效率标识管理办法》。

能源效率标识,是指表示用能产品能源效率等级等性能指标的一种信息标识,属于产品符合性标志的范畴。

国家对节能潜力大、使用面广的用能产品实行统一的能源效率标识制度。

国家制定并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能源效率标识的产品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确定统一适用的产品能效标准、实施规则、能源效率标识样式和规格。

凡列入《目录》的产品,应当在产品或者产品最小包装的明显部位标注统一的能源效率标识,并在产品说明书中说明。

为加强对苏州进口用能产品的节能管理,贯彻落实《能源效率标识管理办法》和国家质检总局相关文件要求,报检人除提供正常的报检资料外,应按照不同情形提供以下文件材料:㈠已获能源效率标识备案的(在授权机构网站上可查询到相关公告信息):1.产品能源效率标识复印件;㈡未获能源效率标识备案的:1.产品能源效率检测报告复印件;2. 保证函(附件5);3.指定实验室出具的《能源效率标识产品检测报告认可单》(附件6);㈢未获备案且不能提供有效检测报告的:1.指定实验室受理检测申请的证明材料;2.保证函;㈣无需加贴能源效率标识的:1.无需加贴能源效率标识确认书;㈤进口产品的HS编码在目录内,但并不属于目录适用范围的:1.进口能源效率标识产品目录外声明2.进口能源效率标识产品目录外技术鉴定书、说明其不属于适用范围的相关技术资料附件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实施能源效率标识的产品目录》;附件二:进口能源效率标识产品目录外声明;附件三:保证函;附件四:进口能源效率标识产品检测业务办理指南;附件五:《无需加贴能源效率标识确认书》办理指南;附件六:进口能效标识产品目录外技术鉴定办理指南。

附件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实施能源效率标识的产品目录》附件二:进口能源效率标识产品目录外声明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我公司本次报检进口的货物(合同号:;发票号:;提/运单号:;贸易方式:):效率标识的产品目录》适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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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相关/支持性文件
6.1《能效标识管理办法》
6.2各类产品的《能源效率标识实施规则》
6.3《能效标识能源效率检测实验室备案实施细则》
6.4《能效标识网企业用户使用指南》
7、记录表格
7.1能效标识备案企业信息表
7.2标识型号扩展备案申请书
7.3标识信息变更备案申请书
生产者(备案方)全称
公章
生产者简称(与能效标识保持一致)
5.1网上备案提交日期,即为标识备案申请日期,按标识管理办法第11条规定:生产者或进口商应当自使用能源效率标识之日30内,向授权机构备案;
5.2网上备案提交后的10日内,应向能效标识管理中心提交书面备案材料;
5.3对于能效标识管理中心在核验过程中提出的问题,应在10日内予以反馈和整改;
5.4未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备案工作的生产者或进口商,将区别于按规定时间内完成备案工作的生产者或进口商,对其备案信息予以分别公示。
4.2.7.2授权书中无品牌授权方盖章无效。
4.3标识型号扩展备案
企业出于生产、销售目的,在已通过备案的产品基础上扩展新机型,并满足以下条件,生产者或进口商可做标识型号扩展备案申请。
a)与基础型号同属一个系列;
b)整机结构与基础型号基本相同;
c)产品的能效性能与已通过备案的产品一致。
注:申请型号扩展,可不必提供扩展机型的能效检测报告,但应提供扩展机型的能效标识样本以及能效备案表。
注:1)同一生产者或进口商,再次备案,可不必重复提供生产者营业执照或登记注册证明复印件、进口商与境外生产者订立的相关合同副本、进口商营业执照或登记注册证明复印件。
2)企业信息发生变化时以及每年3月15日向能效标识管理中心提交能效标识备案企业信息表。
3)由代理人提交备案材料时,应由生产者或进口商的委托代理文件等。
地址
法定代表人
邮政编码
联系人/工作部门
联系人电话
联系人传真
联系人E-mail地址
组织机构代码
注册商标
营业执照号码
颁发执照单位
上级主管部门
所有制性质
制造厂人数
技术人员数
固定资产(万元)
建厂时间
上年完成
生产总产量
上年完成
生产总产值(万元)
生产厂家名称(包括贴牌厂家)
注:1、此表由备案企业每年向能效标识管理中心提交一次。
4.4标识信息变更备案
已通过标识备案的产品,由于生产、设计、成本等方面的原因,不变更型号,调整诸如能效等级、耗电量、用水量、洗净比等能效标识信息,可做标识信息变更备案申请。
注:标识备案信息变更时,需提供变更机型的能效检测报告、能效标识样本以及能效备案表。
5、备案时效
生产者或进口商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备案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4.2.6.2.2检测报告中所附铭牌、照片应清晰可辨;
4.2.3.2.3检测报告中检测项目的额定值应是产品铭牌或用户说明书中的明示值,若产品铭牌中或说明书中未标注相关的能效信息,则报告中的额定值一栏可写“/”;
4.2.6.2.4报告中实测值应比标准规定值多保留一位小数,举例:GB12021.4-2004规定波轮洗衣机耗电量(kWh/cycle//kg)保留3位小数,则实测值应保留4位小数。按GB8170-87《数值修约规则》进行数值的修约;
4.2文本材料
4.2.1应提交的材料,见表1
表1
境内生产者
1、生产者营业执照或登记注册证明复印件,2、能效标识备案企业信息表,3、能源效率标识样本,4、能源效率标识备案表,5、能源效率检测报告,6、品牌使用授权书(必要时),7、能效标识能源效率检测实验室备案表(企业自行检测)
境外生产者
1、境外生产者营业执照或登记注册证明复印件,2、能效标识备案企业信息表,3、进口商与境外生产者订立的相关合同副本,4、能源效率标识样本,5、能源效率标识备案表,6、能源效率检测报告,7、进口商营业执照或登记注册证明复印件,8、进口商企业信息表,9、品牌使用授权书(必要时),10、能效标识能源效率检测实验室备案表(企业自行检测)
2、此表无单位公章无效。
标识型号扩展备案申请书
No.
能效标识管理中心:
我公司生产的品牌的
型号的产品。
正在办理能效标识备案。
已通过能效标识备案。
备案编号:,
备案日期:。
现提出型号扩展备案申请的型号是以上述型号为基础开发扩展的型号:
4.2.3.3生产厂家应包括所有为生产者生产相关产品的企业;
4.2.3.4该表未加盖生产者公章无效。
4.2.4能源效率标识样本
4.2.4.1能效标识可参考《能效标识标注要求详解》相关要求进行标注;
4.2.4.2能效标识的样式和规格详见各产品《能源效率标识实施规则》要求。
4.2.5能源效率备案表
4.2.5.1备案表中的信息应与能效标识信息一致;
能效标识备案工作指南
1、目的
为指导生产这或进口商准确、高效地完成能效标识备案工作,根据《能效标识管理办法》、产品的《能源效率标识实施规则》特制定本工作指南。
2Hale Waihona Puke 范围适用于生产者或进口商的中国能源效率标识备案工作
3、流程
(相关企业可采用WEB方式备案或智能客户端备案)
4、内容
4.1网上材料
根据《能效标识网企业用户使用指南》,提交网上备案材料。
4.2.5.2若已通过网上备案初审,备案表上应标注网上备案初审编号;
4.2.5.3该表未加盖备案方公章无效。
4.2.6能源效率检测报告
4.2.6.1出具能源效率检测报告的实验室应该按照《能效标识能源效率检测实验室备案实施细则》要求,通过能效标识实验室备案。
4.2.6.2检测报告注意事项
4.2.6.2.1制造单位即洗衣机的生产厂家
4.2.6.2.5报告无“检测报告专用章”或“检验单位公章”无效;
4.2.6.2.6复制报告未重新加盖“检测报告专用章”或“检测单位公章”无效;
4.2.6.2.7报告无主检、审核、批准人签章无效,报告应加盖骑缝章;
4.2.6.2.8报告涂改无效
4.2.7品牌使用授权书
4.2.7.1授权书中应明确被授权人所应承担的法律及质量责任;
4.2.2生产者营业执照或登记注册证明复印件
生产者是指对产品负有法律责任的产品品牌所有者或使用者,对产品质量和标识信息负责。
生产者的营业执照或登记注册证明应真实有效。
4.2.3能效标识备案企业信息表
4.2.3.1生产者名称和地址应与营业执照上的信息一致;
4.2.3.2生产者简称应与能效标识的生产者名称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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