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合理规避固定总价合同的风险
建设工程固定总价合同风险

建设工程固定总价合同风险建设工程项目往往涉及庞大的资金投入和复杂的技术要求,因此,固定总价合同的签订应当基于充分的风险评估。
首当其冲的是价格风险,由于固定总价合同一旦确定,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很难进行调整,这就要求合同双方在签订合同前对工程量和成本进行精确计算。
任何计算上的差错都可能导致承包商承担额外的成本或业主支付超出预期的费用。
固定总价合同还需考虑变更管理风险。
尽管合同总价固定,但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会出现设计变更、工程量调整等情况,这些都可能影响项目的总成本。
为了应对这类风险,合同中应包含明确的变更订单处理流程,确保任何变更都经过双方协商一致,并对总价进行相应的调整。
另一个重要的风险是时间延误。
建设工程项目通常有严格的时间表,任何延误都可能导致违约责任的产生。
固定总价合同应当明确规定工程的起止日期,以及对于不可抗力、材料供应延迟等情况下的责任分配和处理机制。
这不仅有助于保障项目按时完成,也为可能出现的延误提供了预先的解决方案。
质量风险也是不可忽视的一环。
合同中应当详细规定工程质量标准和验收标准,以及不符合标准时的处罚措施。
这样既保证了业主的利益,也促使承包商严格按照标准执行工程,避免因质量问题导致的返工和额外成本。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还可能出现法律风险,例如合同条款的合法性、税务变化等。
为此,固定总价合同应当包含适用法律的说明,并考虑到可能的法律变化对合同执行的影响。
同时,合同双方应当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确保合同的有效性和执行力。
为了应对上述风险,固定总价合同还应包含争议解决机制。
这包括争议的通知、协商解决程序以及仲裁或诉讼的途径。
通过设定清晰的争议解决流程,可以在出现分歧时迅速有效地解决问题,减少不必要的损失和延误。
浅谈固定总价合同的履约风险及对策

浅谈固定总价合同的履约风险及对策***********一、概述:风险一般是指由于从事某项特定活动过程中存在的不确定性而产生的经济效益或财产损失、自然破坏或损伤的可能性。
一般风险应与盈利机会同时存在,如果某一种风险没有出现或控制得当,减少甚至避免了损失,则承担风险的一方就可能由此而取得效益,这就是“风险—效益”原则。
因此可见,在经济活动中的风险越大,盈利机会越大。
关键在于风险的防范与对策。
固定总价合同是目前社会上较为广泛采用的合同形式,它的特点是:有利于投资控制但却价格风险极不平衡。
一方面承、发包双方认为固定总价合同便于工程价款的最终结算,另一方面发包方也想通过签订固定总价合同将合同履约过程的一切风险转移给承包方承担,从而控制工程造价。
基于上述原因和合同中发包方的优势地位,当前许多工程合同签订时,采用固定总价合同(主要是发包方坚持),认为自身风险最小。
然而,笔者根据自身从事造价管理工作的实践发现,事实的结果恰恰相反。
发包方承担的风险可能更大。
下面,笔者就发包方提供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这样发包的一类工程,谈谈固定总价合同在履约中可能遇到的风险以及应注意的防范措施。
二、定总价合同履约风险:1、工程量方面的风险:工程量清单的计算目前均由发包方委托造价咨询单位按照施工图纸进行编制。
因此,不仅图纸的深度和质量直接影响编制结果,而且具体编制和审核人员的工作能力、责任心和工作时间也会(将)影响编制结果。
工程量清单与实际施工图纸的量存在偏差在所难免。
对于发包方而言,若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少于合同签订的工程量,从合同法的角度来讲,则意味着发包方必需按合同约定给出多算部分的价钱。
因工程量对价格的影响更大,这就使用发包方将承担更大的经济风险,甚至其他风险。
同时,由于目前我国造价咨询行业并无执业风险投保,使得发包方对该部分的经济损失无法追偿。
对于承包方而言,虽说若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大于合同签订的工程量,将造成巨大损失,但是,由于工程本身的实施是个渐进的过程,在合同履约过程中,承包方更容易测算和掌握工程量的风险。
固定总价合同的风险

固定总价合同的风险1. 引言固定总价合同是建筑工程中常用的一种合同方式,合同价格在签订时就已确定,不因工程量的增减或材料价格的波动而改变。
然而,这种合同方式也存在一定的风险。
本文将详细介绍固定总价合同的风险及其应对措施。
2.1 工程量估算不准确在固定总价合同中,工程量的准确估算至关重要。
如果工程量估算不准确,可能导致合同价格与实际工程成本之间存在较大差异,从而给承包商或业主带来损失。
2.2 设计变更在建筑工程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设计变更时常发生。
设计变更可能导致原合同价格不再适应实际工程需求,进而引发合同纠纷。
2.3 材料价格波动固定总价合同签订时,材料价格已确定。
然而,在工程实施过程中,材料价格可能出现波动。
如果业主要求承包商承担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可能导致承包商利润受损。
2.4 不可预见风险建筑工程中可能出现不可预见的风险,如地质条件变化、意外事故等。
这些风险可能导致工程成本增加,从而影响合同的执行。
3. 应对措施3.1 详细估算工程量在签订固定总价合同时,双方应充分了解工程量,尽量减少估算误差。
可以采用历史数据、类似工程经验等多种方法进行工程量估算。
3.2 明确设计变更条款合同中应明确设计变更的相关条款,包括变更范围、变更程序、变更价格的确定等。
这样可以有效减少设计变更带来的风险。
3.3 约定材料价格调整机制为应对材料价格波动风险,合同中可以约定材料价格调整机制。
例如,当材料价格波动超过一定范围时,合同价格可以根据实际波动进行调整。
3.4 风险分担在合同签订过程中,双方可以就不可预见风险进行分担。
业主可以承担一定比例的风险,减轻承包商的压力。
4. 结语固定总价合同在建筑工程中具有优势,但也存在一定的风险。
通过准确估算工程量、明确设计变更条款、约定材料价格调整机制以及风险分担等措施,可以有效降低固定总价合同的风险,保障双方的利益。
5. 风险管理策略为了更好地管理固定总价合同的风险,可以采取以下策略:5.1 加强前期调研在合同签订前,应加强对工程项目的调研,包括了解地质条件、附近材料价格、劳动力市场等,以便更准确地预测工程成本。
固定总价合同风险防范的建议有哪些

固定总价合同风险防范的建议有哪些在进⾏承包时,承包⼈如果对发包⼈的⼯程项⽬内容、风险范围和报价不进⾏调整的时候,就会签订固定总价合同,但是会有风险。
那么固定总价合同风险防范的建议是怎样的呢?下⾯店铺的⼩编就给⼤家介绍⼀下,希望对⼤家有所帮助。
固定总价合同风险防范的建议有哪些在合同中明确风险范围及价格涨跌的处理⽅法建设部与国家⼯商总局推荐使⽤的99版《建设⼯程施⼯合同》⽰范⽂本第23条“合同价款及调整”中推荐了三种关于合同价款的确定⽅式。
其中第⼀种“固定价格”合同中即有关于风险范围的约定与调整规定。
如双⽅约定采⽤固定价格合同,则应“在专⽤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的计算⽅法,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合同价款不再调整。
风险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款调整⽅法,应当在专⽤条款内约定”。
因此如果业主招标时明确合同为固定价格合同,但未明确风险包⼲范围,则中标后双⽅应在专⽤条款中约定该固定价款包含的价格风险范围以及超出此范围的处理⽅法。
笔者认为,材料涨跌不依当事⼈的意志为转移,签约双⽅均⽆法预知合同履⾏过程中材料是涨还是跌,因此约定风险包⼲范围能保障承发包双⽅的利益,是公平原则的体现。
相信明-智的业主亦能接受此种观点。
合同约定调整⼯程量时单价的确定⽅式和范围对于因设计变更和增减⼯程量引起的价格争议,由于承包商在投标报价时为了获取⼯程会故意将某个⼦项的价格压低或抬⾼,因此如果是低价⼯程量调增过⼤,则承包商将蒙受损失,⽽如果⾼价⼯程量调增过⼤,则发包商将蒙受损失。
为了减少此类争议,建议承发包双⽅⼀⽅⾯要在合同中约定调增⼯程量时单价的确定⽅式,另⼀⽅⾯还应约定允许调增的⼯程量范围,以及约定超过此范围的处理⽅法。
投对于承包商⽽⾔,⼯程范围是固定价款的核⼼,⼀旦报价范围⼩于合同承包范围,其损失难以估量。
因此承包商在报价时应仔细审阅招标⽂件、图纸及图说,以免遗漏报价内容。
其次,如果业主不是采⽤施⼯图报价,⽽是采⽤⼯程量清单报价,且声明不对⼯程量清单负责时,承包商应将业主提供的⼯程量清单与施⼯图纸认真核对,如果发现⼯程量清单内容有遗漏,应要求业主明确是否可以在报价时增加上去。
总价包干合同施工风险

总价包干合同施工风险及应对措施随着我国建筑市场的不断发展,总价包干合同在建筑工程中得到了广泛的应用。
总价包干合同是指业主与施工方在合同中约定一个固定的总价,作为施工方完成工程的所有工作内容的价格。
在这种合同模式下,施工方承担了工程量、价格和工期的全部风险。
然而,由于各种原因,总价包干合同施工过程中存在一定的风险。
本文将对总价包干合同施工风险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应对措施。
一、总价包干合同施工风险1. 工程量风险总价包干合同中,施工方承担了工程量的风险。
在施工过程中,如果实际工程量与预算工程量存在较大差异,将会对施工方的利润产生影响。
一方面,如果实际工程量大于预算工程量,施工方需要承担额外成本,导致利润减少;另一方面,如果实际工程量小于预算工程量,施工方将无法充分利用剩余工程量,也会导致利润损失。
2. 价格风险价格风险主要包括材料价格波动、人工费用上涨等。
在总价包干合同中,施工方需要在合同签订时预估材料价格和人工费用,并在合同中约定一个固定的总价。
如果施工过程中材料价格和人工费用出现大幅上涨,施工方将面临巨大的经济压力。
此外,价格风险还可能导致施工方在竞争激烈的市场中降低工程质量,以追求更高的利润。
3. 工期风险工期风险是指施工方在合同约定的工期内完成工程的风险。
由于施工过程中可能出现意外情况,如恶劣天气、施工方案不合理等,导致工程进度受到影响。
如果施工方不能在合同约定的工期内完成工程,将面临违约责任,可能导致声誉和经济损失。
4. 质量风险质量风险是指施工过程中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和国家标准的风险。
在总价包干合同中,施工方需要保证工程质量,如果出现质量问题,将面临业主的投诉、维修费用增加以及合同违约金等风险。
此外,质量风险还可能导致施工方在建筑市场中的竞争力下降。
5. 合同风险合同风险主要包括合同条款不明确、合同双方权益不平等、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纠纷等。
在总价包干合同中,合同条款的明确性和公平性对施工方的利益具有重要意义。
法律规定固定总价合同(3篇)

第1篇一、引言在市场经济中,合同是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固定总价合同作为一种常见的合同形式,因其明确的价格和期限而受到许多当事人的青睐。
固定总价合同在法律规定下,具有明确的法律地位和约束力。
本文将详细阐述我国法律规定下的固定总价合同的相关内容。
二、固定总价合同的定义固定总价合同,是指当事人双方在签订合同时,明确约定合同总价,并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除因不可抗力等特殊情况外,总价不再调整的合同。
在固定总价合同中,合同总价是合同的核心内容,它包括货物或服务的价格、税费、保险费等所有费用。
三、固定总价合同的法律特征1. 总价明确性:固定总价合同在签订时,合同总价已经明确,双方当事人无需在履行过程中就价格问题进行协商。
2. 风险分配明确性:固定总价合同中,风险分配较为明确。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不可抗力等非当事人原因导致的价格上涨或下降,一般由合同双方约定如何分担。
3. 履约期限明确性:固定总价合同在签订时,合同履行期限已经明确,双方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履行合同。
4. 法律效力明确性:固定总价合同依法成立后,对双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全面履行合同义务。
四、固定总价合同的适用范围固定总价合同适用于以下情形:1. 货物买卖合同:如原材料采购、设备购置等。
2. 工程施工合同:如房屋建筑工程、道路桥梁工程等。
3. 采购合同:如办公用品采购、生产资料采购等。
4. 服务合同:如软件开发、设计、咨询等。
五、固定总价合同的法律规定1. 合同订立:固定总价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合同内容应当包括合同双方的基本信息、合同标的、总价、履行期限、违约责任等。
2. 合同履行:合同双方应当按照约定的总价和期限履行合同义务。
在履行过程中,如遇不可抗力等特殊情况,导致合同总价发生变化的,当事人应当协商解决。
3. 合同变更:固定总价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因不可抗力等特殊情况导致合同总价发生变化的,当事人可以协商变更合同。
固定总价合同的风险解决办法

固定总价合同的风险解决办法固定总价合同,看起来是个“美丽的陷阱”。
你看,合同一签,双方都开心,业主觉得自己占了便宜,承包商也觉得自己“锁定了利润”。
但这背后埋的雷,往往比我们想象中的还多。
大家都知道,现实是复杂的,项目进展中的意外总是层出不穷。
比如,材料涨价了,设计改了,工期拖了,最后业主希望按合同价格办事,承包商却想方设法增加费用。
一个字——尴尬!而这时候,如何有效化解这种风险,避免让自己“掉进坑里”,这就成了关键问题。
大家必须明白,固定总价合同虽然听起来稳定,但它带来的压力可是两方面的。
业主一方面要确保工程质量与进度,另一方面要避免超支;而承包商呢,面对不确定的市场情况、原材料涨价,压缩的利润空间会让他绷紧神经。
你说,这压力多大!风险是分散在双方之间的。
如果处理不当,双方都可能“栽跟头”。
好吧,接下来咱们来说说,怎样解决这个问题。
第一招——风险分担。
其实固定总价合同里,最忌讳的就是“把所有风险都推给对方”。
你想啊,如果承包商为了规避风险,非得把一些不可预测的因素加到总价里,那业主也会觉得不值,心里“咯噔”一下。
那该怎么办呢?最好的办法是通过清晰的合同条款,把可能发生的风险提前列出来,分清楚,哪一方承担哪一部分。
如果遇到外部因素,比如不可抗力,双方就可以商量调整,避免一味的追责。
说白了,大家都得拿出点“诚意”,共同承担这个蛋糕的分担。
第二招,改变一下“死板”思维。
很多人总觉得固定总价合同就是一成不变,或者就得“拿捏死”价格不变。
但事实上,灵活性才是应对变化的王道。
比如,设计修改这块,很多项目中都会出现,突然间业主心血来潮,想要增加个房间,或者缩小一下厨房的尺寸。
这样一来,工期、材料、工人安排全得调整,这就会导致成本增加。
所以,合同里最好明确规定:设计更改需要双方确认,并合理调整费用。
这种事别拿“原价”说事,能合理调整、大家商量着办才是真理。
再有,大家一定要做好成本控制。
听着好像很简单,实际上能做到的却少之又少。
从一起造价争议看固定总价合同的特点风险及防范

从一起造价争议看固定总价合同的特点风险及防范固定总价合同是在工程建设等领域中常见的合同类型之一、它是指承包商与委托人就一个工程项目的所有工程量、工艺要求、质量标准等事项达成一致后,按照约定的总价对工程进行承包的合同。
下面从一起造价争议的角度来看固定总价合同的特点、风险及防范。
固定总价合同的特点主要有以下几点:1.预算确定性强:在签订合同时,双方已经明确了工程的总价和支付方式,具备一定的预算确定性。
2.变更控制严格:固定总价合同的变更必须经过甲方和乙方的双方协商一致,并且变更后的总价不得超过原始合同总价的一定比例。
3.委托人风险较小:由于承包商对工程的建造、成本控制、风险承担等具有独立的责任,委托人风险相对较小。
然而,固定总价合同也存在一些潜在的风险,具体包括以下几点:1.成本风险:由于工程的设计、建造过程中可能存在未知因素或者变更需求,承包商可能需要提前预留一定的成本,以应对可能的风险。
2.时间风险:若工程项目的进度延迟或工期无法按时完成,乙方可能需要承担一定的违约责任。
3.质量风险:尽管在合同中规定了质量标准,但承包商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可能出现不符合标准要求的问题,进而增加了乙方的质量风险。
为了防范以上风险,双方可以在合同中明确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明确工程范围和工程量:在合同中详细说明工程的范围、从属关系以及包括的工程量,减少后期的纠纷。
2.明确变更管理规则:规定工程变更的程序和方式,并明确变更后的总价不得超过一定比例,以确保工程变更的合理性和可控性。
3.约定差错责任和补偿机制:明确不同方对自身的责任和承担范围,对于因承包商过错导致的损失应按照约定进行补偿。
4.约定质量验收和保修期:规定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和保修期,确保工程质量符合约定要求,并能有效解决后期出现的质量问题。
5.约定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式:规定双方违约责任和补救方式,并约定解决争议的途径,如仲裁或诉讼等。
总之,固定总价合同在建设工程领域具有重要的意义,它的特点包括预算确定性强、变更控制严格、委托人风险较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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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合理规避固定总价合同的风险
摘要:固定总价合同是一种施工承包合同形式,签订固定总价合同可将风险范围估计充分并合理分担,避免纠纷再次发生。
本文就如何规避其合同中的风险问题展开探讨。
关键词:固定总价合同;施工承包;风险
Abstract: The fixed price contract is a kind of construction contract form, signing the fixed price contract can sufficiently estimate the risk range and reasonable partake it, to avoid the disputes happening again. This article discusses on how to avoid the contract risk issues.
Key words: fixed price contract; construction contract; risk
自2003年建筑工程工程量清单[GB50500]实行以来,业主与承包商签定合同大多数采用固定总价合同,而许多承包商为了能够中标,在投标时往往不注重招标文件中投标报价风险的范围,承包商总是以最大限度的让利来获得业主的青睐,虽然往往能够中标;但是承包商这种策略总是冒较大的风险,大多数血本无归,欲哭无泪。
1. 固定总价合同的特点
固定总价合同在目前的建筑市场上颇受青睐,特别是外资企业业主更是普遍采用这类合同。
这是因为这类合同与固定单价合同、按实结算合同、成本加酬金合同相比具有明显的优势,更能保护业主的利益。
1.1工程造价易于结算。
由于总价固定,因此只要业主(发包方)不改变合同施工内容,合同约定的价款就是承发包双方最终的结算价款。
对于业主来说,这样的价款确定形式可以节省大量的计量、核价工作,从而能集中精力抓好工程进度和施工质量。
1.2量与价的风险主要由承包商承担。
对承包商而言,固定总价合同一经签订,承包商首先要承担的是价格风险。
这里投标时的询价失误、合同履行过程中的价格上涨风险均由自己承担,业主不会给予补偿。
其次,承包商还要承担工程量风险。
在固定总价合同中,业主往往只提供施工图纸和说明,承包商在报价时要自己计算工程量,再根据申报的综合单价,得出合同总价。
即便业主提供工程量清单,也仅仅是承包商投标报价的参考,业主往往声明不对工程量的计算错误负责。
这样,承包商还要承担工程量漏算、错算的风险。
2. 固定总价合同的适用范围
2.1适合工程结构相对简单的工程。
因固定总价是量、价均不调整的合同,
对于结构相对简单的工程,工程量误差率较小,报价的准确性更高。
而结构复杂的工程,承包商漏算、错算工程量的概率较大,虽然业主提供的施工图纸已经明确、双方已经通过询标、答疑解决了设计细节问题,工程量疏漏的损失应由承包商自己承担为由拒绝承包商的调价要求,但如果承包商确实因此而遭受重大经济损失、或者如上述案例那样因业主给予的投标时间过短无法准确计算工程量,造成工程量差异太大,损失严重,承包商依然会要求业主分担,甚至通过停工、诉讼或仲裁途径解决这些问题。
这样一来,对工期十分敏感的业主将不得不花大量精力、时间处理这些争议。
因此,对于结构简单的住宅、厂房、商场等类型工程可以使用总价固定合同,而结构复杂的综合性工程则更适合单价固定合同形式。
2.2合同履行周期短的小型工程。
由于固定总价是价款不变的合同,因此承发包双方都要承担材料价格起伏的风险。
虽然承包商承受的材料涨价的风险更大,但有涨总会有落。
如果双方签订合同时正是材料大幅度涨价的时候,而在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又大幅回落,那么吃亏的将是作为发包人的业主。
因此认为固定总价合同只适用履行周期一般不超过半年、材料市场价格相对稳定的小型工程。
3.如何避免固定总价合同风险
3.1清单报价时,应就业主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的清单工程量和相应的项目特征描述与施工图纸认真核对
工程承包范围是固定合同价款的核心。
对于承包商来说,第一投标报价范围小于招标文件要求承包范围,造成其损失很难估计;所以承包商在投标报价时要仔细审查阅读招标文件、招标人提供的图纸及相关说明,避免遗漏报价内容。
第二招标文件明确要求采用工程量清单报价,且声明不对工程量清单负责时,承包商应将业主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的清单量和相应的项目特征描述与施工图纸认真核对,如果发现工程量清单内容有遗漏或清单项目特征描述不详细,应以书面形式要求招标人澄清,并要求招标人明确是否可以在投标报价时增加所遗漏内容。
第三承包商千万不能抛开图纸,只按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造成清单报价内容与招标人提供的图纸不符,避免产生不必要的争议,从而避免投标报价风险。
3.2投标报价时要明确图纸设计意图,不明、不详等有疑问处应以书面形式要求招标人明确答复
采用固定总价合同时,招标人使用的图纸应有详细的设计说明及要求,工期不超过一年,造价不超过500万元;依法招标的工程,招标人应保证投标人有足够的编标时间和询标时间(招标投标法规定:依法招标的工程不得少于20天)。
承包商在投标时一定要详细了解图纸设计意图,详细勘察现场,对图纸中不明确、不详细等有疑问处应以书面形式要求招标人明确答复,并做好询标答疑的记录,以备将来发生索赔时有足够的依据;承包商在编制经济标时,应由两名以上造价师(员)同时计算工程量或审核工程量,以便及时发现招标文件中清单工程量漏算和算错之处,做到心中有数,减少相应的风险。
3.3在合同中明确工程量及综合单价的调整方式及范围
由于设计变更或增减工程量引起的综合单价的变化,价款变更原则:⑴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价格计算变更合同价款⑵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此价格计算变更合同价款⑶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的价格,一般可以由承包人提出一个适当的价格,经工程师确认后进行。
承包商应当在价款可以调整的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将调整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工程师确认后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
工程师收到承包商通知后14天内不作答复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该项调整已经同意。
以上所述是99版《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对变更价格确定方式的规定,但对工程量的调整范围没有明确的规定,承包商在签定合同要特别注意此点。
为了减少此类风险,承包商要在合同中约定调整工程量时综合单价确定的方式,同时还要约定允许调整工程量的范围(国际惯例为10%),以及超过此范围的调整方法。
3.4合同中约定工程风险范围
如果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合同为固定总价合同,但未明确风险包干范围及内容,承包商在中标后,签定合同时应在专用条款中约定固定价款包含的风险范围(国际惯例为:工程量变化与该项工作规定的费率超过中标金额的0.01%时,可采用变更价格;工程量变化直接造成该项工作单位成本的变动超过1%时,可采用变更价格。
)以及超出该范围的处理规定。
3.5合同中约定材料价格涨跌范围
市场经济不断变化,材料价格的涨跌不以承包商的意志为转移,合同签定时无法确定履行合同过程中材料是涨还是跌,所以签定合同时约定价格风险范围(国内惯例为10%),这样才能够保障承包商和业主双方的经济利益,这一点也体现了公平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