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保险企业法人治理结构
中国保监会关于印发《保险法人机构公司治理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国家规范性文件

中国保监会关于印发《保险法人机构公司治理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各保险集团(控股)公司、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为综合评价保险公司治理状况,进一步完善保险法人机构治理结构,提升行业公司治理水平,我会制定了《保险法人机构公司治理评价办法(试行)》,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中国保监会2015年12月7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完善保险法人机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公司治理水平,进一步改善公司治理监管和分类监管,防范化解风险,维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推进保险业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保险公司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保险公司、保险集团(控股)公司和保险资产管理公司。
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公司治理评价是指中国保监会依法对保险法人机构公司治理水平和风险状况的判断、评价和分类,评价结果主要依据保险法人机构开展的自评和中国保监会实施的监管评价得出。
第四条保险法人机构对公司治理自评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负责。
中国保监会负责对各保险法人机构的公司治理进行监管评价,并综合公司自评和监管评价情况得出评价结果。
第五条保险法人机构公司治理评价遵循以下原则:(一)公正透明。
评价以事实为基础,以法律法规、监管要求为准则,力求标准统一,程序严格,信息公开。
(二)突出重点。
评价重点关注保险法人机构在公司治理方面的问题和风险点,着重防范系统性和综合性的公司治理风险。
(三)动态评价。
中国保监会根据现场和非现场监管以及公司具体情况的变化实施动态评价,每季度更新评价结果。
第二章评价内容和标准第六条公司治理评价主要包括信息采集、信息整理、信息更新、形成评价结果等步骤。
第七条中国保监会根据评价需要,全面收集反映保险法人机构公司治理状况的信息。
信息采集渠道包括:(一)非现场检查。
包括保险法人机构的报告、报批文件及召开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等。
保险公司治理架构、特点及模式特点(DOC 4页)

保险公司治理架构、特点及模式特点20世纪80年代公司治理的兴起及其90年代后期在金融机构领域的应用不仅引起了保险业的广泛关注,而且很快进入到政策推广阶段。
2004年1月国际保险监督管理协会颁布的《保险公司治理结构核心原则》即是一个很好的例证。
在国内,完善保险公司的治理结构被广泛认同为保险业进一步深化体制改革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核心内容,而且被认为是提升保险业竞争力的必由之路。
公司治理一般架构当前公司治理的一般架构是建立在因分散的所有权结构而引致的所有权与控制权相分离的基础上的。
其主要目的是为了解决经理人员的机会主义行为及其它代理问题,以实现公司价值(尤其是股东财富)的最大化。
为了实现以上目标,公司治理理论强调对经理人员进行监督、约束和激励,并由此构建了以董事会建设为核心的内部治理机制和以产品市场、资本市场、并购市场、经理市场为主要内容的外部治理机制,二者共同构筑完整的公司治理体系,使经理人员在内部制度的约束和激励与外部市场的威胁和压力下,为股东利益最大化努力工作,从而实现有效解决所有者———管理者代理问题的最终目标。
具体而言,公司内部治理机制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股东权利保护和股东大会作用的发挥;(2)董事会的形式、规模、结构及独立性;(3)董事的组成与资格;(4)监事会的设立与作用;(5)薪酬制度及激励计划;(6)内部审计制度等。
这些内部治理方面制度安排的目的是建立完善的监督、激励、约束和决策机制。
从市场体系的角度看,公司外部治理机制主要包括:(1)产品市场。
B la ir认为市场压力(在产出品市场或投入品市场)是大部分自由市场经济防止商业公司滥用它们的权利和长期维持家族统治的基本机制。
无论对于公司治理的英美模式,还是德日模式都要依赖产品市场。
规范和竞争的产品市场是评判公司经营成果和经理人员管理业绩的基本标准,优胜劣汰的市场机制能起到激励和鞭策经理人员的作用;(2)经理市场。
功能完善的经理市场能根据经理人员的前期表现而对其人力资本估价,因而能激励经理人员努力工作;(3)资本市场。
公司制法人治理结构

公司制法人治理结构
1. 股东大会,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由股东全体组成。
股东大会通常定期召开,讨论和决定重大事项,如选举董事、审议财务报告、决定利润分配等。
2. 董事会,董事会是公司的决策机构,由董事组成。
董事会负责制定公司的战略方向、决策重大事项,并监督公司高级管理层的运营。
董事通常由股东选举产生,其中一部分可能是独立董事,以保证董事会的独立性和公正性。
3. 高级管理层,高级管理层由公司的高级职员组成,包括首席执行官(CEO)、首席财务官(CFO)等。
他们负责执行董事会的决策,管理公司的日常运营,制定和实施公司的业务计划和战略。
4. 监事会,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由监事组成。
监事会独立于董事会,负责监督公司的财务状况、内部控制和经营活动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监事会通常由股东选举产生,其中一部分可能是独立监事。
5. 内部控制机制,公司应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机制,包括财务
管理、风险管理、合规管理等,以确保公司的资产安全、运营有效和合法合规。
6. 独立审计,公司应聘请独立的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的财务报表进行审计,以保证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7. 法律法规遵从,公司应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包括公司法、证券法、劳动法等,以保证公司的合法合规经营。
以上是公司制法人治理结构的一般要素,不同国家和地区的公司治理结构可能有所不同,但核心原则是保护股东权益、实现公司长期稳定发展。
公司治理结构的健全与有效对于公司的发展和社会的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精编公司治理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精编公司治理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公司治理是指政府、法人等组织内部控制和监督机制的建立与实施,以确保机构能够按照法律、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运行。
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是构建良好公司治理的基础,对公司的经营管理、利益分配、风险控制等方面有着重要影响。
本文将从法人治理结构的理念、目标、内容和建设路径等方面进行精编。
一、理念法人治理结构的核心理念是建立有效的内外部监督机制,以保障公司的合法权益和持续发展。
在实践中,这一理念要求公司法人具备自我监督和自我纠错的意识,主动接受外部治理机制的监督和纠正,及时修正和改进自身管理和运营方式,以实现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二、目标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目标是为公司的经营管理、资本运作、风险控制等方面提供均衡、完善和公平的监督和决策机制,以保障公司的长期稳定发展。
具体目标包括:1.提高公司治理效能。
通过建设良好的内外部监督机制,提高公司的决策效率和执行能力,增强公司的市场竞争力。
2.优化资源配置。
通过建立公平、透明、规范的决策和利益分配机制,实现资源的有效配置,提高公司绩效和投资回报率。
3.防范市场风险。
通过建立健全的风险管理和内控制度,提前预警和遏制市场风险,保障公司业务的稳定运行。
4.保护公司利益相关方权益。
通过建设健全的利益相关方保护机制,保护股东、债权人、员工等利益相关方的权益,维护公司的良好社会形象。
三、内容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内容包括内部治理和外部监督两个方面。
1.内部治理(1)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的组织结构、内部权责等事项,明确公司治理的基本框架和运作机制。
(2)董事会:作为公司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审议和决策公司的重大事项,监督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
(3)监事会:负责对董事会的决策和公司的运营进行监督,确保公司的合规经营和风险控制。
(4)高级管理层: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和业务拓展,根据董事会的决策制定具体的经营策略和计划。
(5)内部控制:建立健全的内控制度,包括风险管理、财务管理、合规管理等,确保公司的正常运营和风险防控。
法人治理架构

法人治理架构一、引言法人治理是指在法人组织内部通过建立一套科学的管理体系,有效规范和监督企业行为的一种管理方式。
一个强大的法人治理架构可以保证企业的可持续运营和发展,并确保企业内部各方利益的平衡和协调。
在本文中,我们将详细介绍法人治理架构的重要性以及如何构建一个有效的法人治理架构。
二、法人治理的重要性良好的法人治理可以为企业带来诸多好处。
首先,它有助于建立透明和负责任的企业文化。
通过规定和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政策和流程,法人治理架构可以确保企业各层级的人员都遵守正确的行为准则,以保证企业的正常运转。
其次,法人治理架构可以为企业树立良好的声誉。
一个具备有效法人治理结构的企业会更受市场和投资者的认可,从而提高企业的价值和竞争力。
此外,法人治理还有助于规避企业的风险,提升企业的长期成功机会。
三、构建一个有效的构建一个有效的法人治理架构需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1. 合适的治理结构法人治理架构的核心是建立一个合适的治理结构。
合适的治理结构应该能够确保企业各级决策者之间的权力和责任的平衡。
例如,可以通过设立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来实现治理结构的平衡。
这些机构应该具备适应企业发展需要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并能够独立地监督和评估企业的运作情况。
2. 健全的信息披露机制一个有效的法人治理架构需要建立健全的信息披露机制。
信息披露是指企业向内外部利益相关者提供公开、准确和透明的信息。
通过及时披露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绩效和风险情况,可以提高企业的透明度,增强投资者的信任,进而吸引更多的投资和资本流入。
3. 规范的决策程序一个有效的法人治理架构需要确立规范的决策程序。
决策程序应该明确规定各级决策者的职权和责任,并确保决策的公正和合法性。
此外,决策程序还应该包括有效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措施,以确保企业的决策符合法律法规和道德规范。
4. 有效的内部监督机制一个有效的法人治理架构需要建立有效的内部监督机制。
内部监督机制应该通过定期的审计、风险评估和内部控制检查来确保企业的运作符合规范和标准。
保险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培训课件

保险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培训课件1. 课程简介本课程旨在帮助保险企业了解并优化其法人治理结构,提高企业治理水平,保障企业的稳健发展。
通过本课程的学习,您将了解到保险企业法人治理的基本概念、原则和要求,学习到如何构建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以及如何落实和监督法人治理的相关措施。
2. 保险企业法人治理概述2.1 法人治理的定义•法人治理是指企业内部各种权力关系的规范和管理,以实现企业健康、稳定和可持续发展的一种制度安排。
2.2 法人治理的重要性•保险企业法人治理的良好与否直接关系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和健康经营。
•有效的法人治理可以减少企业内部管理风险,提高企业的竞争力和形象。
2.3 法人治理的原则•透明性原则:保险企业应及时、真实、准确地向内部员工、股东、投资者、政府监管机构等相关方披露企业信息。
•公正性原则:保险企业应确保决策的公正性,不偏袒任何一方利益。
•责任性原则:保险企业应根据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履行各项责任。
•效率原则:保险企业应高效运营,提高综合经济效益。
3. 保险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构建3.1 董事会•董事会是保险企业最高决策机构,对企业的战略规划、业务决策等起重要作用。
•董事会成员应当具备相关的知识和经验,能够对企业的风险进行评估和管理。
3.2 监事会•监事会是保险企业的监督机构,负责对董事会的决策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监事会成员应当独立于董事会,能够独立、客观地履行监督职责。
3.3 高级管理层•高级管理层是保险企业的执行机构,负责具体的业务运营和管理工作。
•高级管理层应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管理能力,能够有效推动企业的发展。
3.4 内部控制部门•内部控制部门是保险企业的风险管理和内控管理的主要部门。
•内部控制部门应负责制定和实施内部控制制度,监督和评估企业内部各项风险。
4. 保险企业法人治理措施4.1 法律法规的依据•保险企业法人治理应依法依规进行,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
•保险企业应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宣传,提高员工的法律意识和合规意识。
试述完善国有保险公司的治理结构

试述完善国有保险公司的治理结构公司治理结构是指在一定的产权制度下,有关公司控制权和剩余索取权分配的一整套法律、文化和制度安排。
在传统体制下,国家持有保险公司的全部股份,享有对公司剩余的唯一索取权,国家通过委任代表(政府官员)管理公司,股权不能自由和随时转让,也不存在经理人市场。
国家并不是一个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人格化的经济人,因而在传统体制下国有保险公司治理结构中所形成的委托代理关系中,并没有一个符合经济学意义上的委托人存在。
所谓的委托人,也不过是次级代理人。
企业组织形式发展的变迁表明,分散化股权有利于提高效率,提高筹集资本的能力和分散风险。
为解决股权分散带来的代理问题,需要实行所有权与控制权的分离。
国有保险公司的治理路径,应充分考虑外部环境的改善。
把握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平衡。
一、完善监督约束机制公司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产生了对经理层的监督问题。
合理的公司治理结构是通过剩余索取权和控制权的分配解决代理问题的。
企业收入索取权可分为两类:一是不承担风险的合同收入索取权;二是承担风险的剩余索取权。
现代企业理论认为,公司治理结构就是通过剩余索取权和控制权的分配解决上述问题的。
有效的公司治理结构,应满足以下几方面基本要求:(一)剩余索取权和控制权要对应。
不承担风险的人行为要易于监督,承担风险的人要有控制权(当然这种对应是相对的,不可能完全对应,否则就不存在委托代理问题)。
如果两者不对应,即承担风险的人没有控制权,而有控制权的人又不承担风险,将会导致败德行为,严重损害股东利益。
(二)握有控制权的人要承担风险。
经理持有公司的控制权,行为难以监督,经理的补偿收入应与企业经营业绩挂钩,而不是获得固定合同收入,为避免经理的短期行为,应使其报酬与公司股票价格相关、引入股票期权等,以使其自身利益与外部股东利益一致。
(三)投资者应当拥有选择、监督经理的权利。
投资者是最终风险承担者,只有投资者才有足够的动力,选择好经理、解雇绩差经理以及监督经理的表现。
简述法人治理结构

简述法人治理结构随着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企业的不断壮大,法人治理结构越来越成为企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
法人治理结构是指公司内部各种权力关系的安排和运作方式,是指公司内部各种权利和义务关系的组织形式和运作机制。
一个良好的法人治理结构能够有效地保护股东、维护投资者利益、提高企业的竞争力和创造价值。
一、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基本框架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基本框架包括: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公司高级管理层。
股东大会是公司最高权力机构,是公司所有股东的集体决策机构。
股东大会的主要职责是:制定公司章程、选举和罢免董事、监事和审计机构、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等。
董事会是公司的执行机构,负责公司的日常管理和决策。
董事会的主要职责是:制定公司的发展战略、决定公司业务计划和预算、制定公司的管理制度、监督公司高级管理层等。
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主要职责是:监督公司的财务状况、监督公司高级管理层的行为、对公司的决策和管理提出建议和意见等。
公司高级管理层是公司的具体管理者,主要职责是: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制定公司的业务计划和预算、实施董事会的决策等。
二、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优势1、保护股东权益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能够有效地保护股东权益,防止公司高级管理层的滥权行为。
股东大会可以制定公司章程,明确公司的股权结构和股东的权利和义务,保证股东的合法权益。
监事会可以监督公司高级管理层的行为,防止公司高级管理层的滥权行为,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
2、提高企业的竞争力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能够有效地提高企业的竞争力,促进企业的持续发展。
股东大会可以制定公司的发展战略,明确公司的发展方向和目标,促进企业的快速发展。
董事会可以制定公司的业务计划和预算,确保企业的经营活动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目标。
监事会可以监督公司高级管理层的行为,防止公司高级管理层的滥权行为,促进企业的健康发展。
3、创造价值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能够有效地创造价值,提高企业的价值和效益。
股东大会可以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如合并、收购、重组等,提高企业的规模和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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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保险企业法人治理结构
第一节 保险公司概念和特点
v 中国台湾的保险组织形式 v 股份有限公司 v 保险合作社 v “国有”独资公司
第八章保险企业法人治理结构
第一节 保险公司概念和特点
v 中国香港的保险组织形式 v 股份公司 v 劳合社 v 保险业监督者认可的保险人组织
第八章保险企业法人治理结构
第二节 保险公司治理
v 科斯(1937)将交易成本引入经济学中。他认为, 企业之所以出现,是因为企业可以减少分散定价的 交易数目,从而节省市场交易费用。
v 阿尔钦和德穆塞茨(1972)的企业理论分析的不是 交易成本,而是监督成本。他们认为,当生产是联 合进行的,除非有一种监督可以惩罚工人们的“偷 懒行为”,否则,工人们有动机减少努力。
第八章保险企业法人治理结构
第二节 保险公司治理
v 保险公司治理的主体 v 股东
第八章保险企业法人治理结构
第二节 保险公司治理
v 保险公司治理的客体 v 经营者 v 董事会
第八章保险企业法人治理结构
第二节 保险公司治理
v 保险公司治理机制 v 1、保险公司治理的激励机制 v 2、保险公司治理的监督机制 v 3、保险公司治理的决策机制
第八章保险企业法人治理结构
第二节 保险公司治理
v 公司治理结构的一般理论基础
v 两权分离理论(伯利和米恩斯,1932) v 交易费用理论(科斯,1937;阿尔钦和德穆
塞茨,1972) v 委托代理理论(詹森和麦克林,1976)
第八章保险企业法人治理结构
第二节 保险公司治理
v 伯利和米恩斯(1932)对当时美国的200家大 公司进行了分析,提出所有权和控制权分离, 管理者有一定的自由处置权。也就是说,管 理者受来自所有者的追求利润最大化的激励 和约束相对较小。
第一节 保险公司概念和特点
v 日本的保险组织形式
v 股份公司 v 相互保险公司 v 保险合作社 v 外国保险业者
第八章保险企业法人治理结构
第一节 保险公司概念和特点
v 德国的保险组织形式 v 股份公司 v 相互保险公司 v 保险合作社
第八章保险企业法人治理结构
第一节 保险公司概念和特点
v 韩国的保险组织形式
第八章保险企业法人治理结构
第一节 保险公司概念和特点
v 英国的保险组织形式
v 股份公司 v 相互保险公司 v 保险合作社 v 劳合社
第八章保险企业法人治理结构
第一节 保险公司概念和特点
v 美国的保险组织形式
v 股份公司 v 相互保险公司 v 保险合作社 v 劳合社 v 自保公司
第八章保险企业法人治理结构
第八章保险企业法人治理结构
第一节 保险公司概念和特点
v 相互公司股份化的原因
v 1、组织结构更灵活 v 2、更容易进入资本市场 v 3、更容易吸收高层管理者 v 4、所有者对公司有更积极的利益
第八章保险企业法人治理结构
第二节 保险公司治理
v 公司治理的渊源之一
v 斯密(1776):《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 v “要想股份公司董事们监视钱财用途,像私人合伙
第八章保险企业法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治理结构
第二节 保险公司治理
v 公司治理的定义众多。
v 保险公司治理 v 保险公司治理是指所有者(主要是股东)对
保险经营者的一种监督与制衡机制。即通过 一种制度安排,来合理地配置所有者与经营 者之间的权利与责任关系。
第八章保险企业法人治理结构
第二节 保险公司治理
v 保险公司治理的目标 v 解决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条件下的代理问题
第八章保险企业法人治理结构
第一节 保险公司概念和特点
v 保险组织形式
v 股份有限公司 v 国有独资保险公司 v 外国保险公司分支机构 v 中外合资保险公司
第八章保险企业法人治理结构
第一节 保险公司概念和特点
v 保险组织形式(续)
v 相互保险公司 v 相互保险社 v 保险合作社 v 个人保险组织 v …………………
第八章保险企业法人治 理结构
2020/12/12
第八章保险企业法人治理结构
第一节 保险公司概念和特点
v 保险公司
v 保险公司是依法设立的专门从事保险业务的 公司。它通过向投保人收取保险费,建立保 险基金,向社会提供保险保障并以此获得相 应的利润。
第八章保险企业法人治理结构
第一节 保险公司概念和特点
v 保险公司是依法设立的 v 保险公司是专门从事保险业务的公司 v 保险公司的经营目的是获取利润
第八章保险企业法人治理结构
第一节 保险公司概念和特点
v 保险公司经营的特征
v 1、保险经营活动是一种特殊的劳务活动 v 2、保险经营资产具有负债性 v 3、保险经营成本和利润计算具有特殊性 v 4、保险经营具有分散性和广泛性
公司伙员那样用意周到,那是很难做到的。……这 样,疏忽和浪费,常为股份公司业务经营上的多少 难免的弊窦。”
第八章保险企业法人治理结构
第二节 保险公司治理
v 公司治理的渊源之二
v 穆勒(1848):《政治经济学原理——及其在社会 哲学上的若干应用》
v “然而,这种雇来的人只关心维护自己的薪水,而不 关心该事业的成败。用这种人来从事管理,除非他 们是在主要利害关系人的监视之下(纵使不在其直 接控制之下)工作,否则,肯定是效率低下的。”
第八章保险企业法人治理结构
第二节 保险公司治理
v 詹森和麦克林(1976)探讨了企业所有权和经理间 的合同关系。他们把这种代理关系定义为一份合同。 委托人可以通过为代理人设计激励合同和发生“监 督成本”来限制代理人的越轨活动以减少自己的受 损程度。而代理人可能通过花费“保证成本”向委 托人来进行保证自己的行为。同时,代理人的决策 和委托人福利最大化的决策间会有偏差,会导致委 托人的福利下降,此种下降称作“剩余损失”。他 们把上面的监督成本、保证成本和剩余损失合称成 为代理成本。
第八章保险企业法人治理结构
第一节 保险公司概念和特点
v 中国的保险组织形式
v 国有独资公司 v 股份有限公司 v 中外合资保险公司 v 外资独资保险公司 v 外国保险公司分公司 v 由法律、行政法规另行规定的其他性质的保险组织
第八章保险企业法人治理结构
第一节 保险公司概念和特点
v 股份公司相互化的原因 v 1、避免被收购或控制 v 2、避免股票持有者的约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