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国际结算期末复习笔记-名词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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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结算知识点整理

国际结算知识点整理

国际结算知识点整理一、国际结算概述。

1. 定义。

- 国际结算是指国际间由于政治、经济、文化、外交、军事等方面的交往或联系而发生的以货币表示的债权债务的清偿行为或资金转移行为。

2. 国际结算的产生与发展。

- 从早期的现金结算发展到非现金结算(票据结算等)。

- 随着国际贸易的发展,国际结算的规则和方式不断完善。

例如,从简单的商业信用结算方式(如汇款、托收)发展到银行信用介入的结算方式(如信用证)。

二、国际结算中的票据。

1. 票据的概念与特性。

- 概念:票据是出票人签发的,约定自己或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指定日期向收款人或持票人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的有价证券。

- 特性:- 流通性:票据可以通过背书或交付而转让,受让人取得票据权利。

- 无因性:票据行为不因票据的基础关系无效或有瑕疵而受影响。

- 要式性:票据的制作、形式、文义都有法定的要求,必须符合规定。

- 文义性:票据上的权利义务关系完全依据票据上的文字记载为准。

2. 汇票(Bill of Exchange)- 定义:汇票是由出票人签发,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者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 汇票的内容:包括表明“汇票”的字样、无条件支付的委托、确定的金额、付款人名称、收款人名称、出票日期、出票人签章等必要记载事项。

- 汇票的种类:- 按出票人不同分为银行汇票和商业汇票。

银行汇票是银行签发的,商业汇票是企业或个人签发的。

- 按付款时间不同分为即期汇票和远期汇票。

即期汇票是见票即付的汇票,远期汇票是在指定的未来日期付款的汇票。

- 按有无附属单据分为光票和跟单汇票。

光票不附带货运单据,跟单汇票附带货运单据。

3. 本票(Promissory Note)- 定义:本票是出票人签发的,承诺自己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 本票与汇票的区别:- 出票人不同:本票的出票人是付款人本身,而汇票的出票人和付款人是不同主体。

国际结算重点名词解释

国际结算重点名词解释

一、名词解释国际结算:是指国际间由于政治、经济、文化、外交、军事等方面的交往或联系而发生的以货币表示的债权债务的清偿行为或资金转移行为。

国际贸易结算:以票据为基础,单据为条件,银行为中枢,结算与融资相结合的非现金结算体系。

票据:是指由出票人签发的,具有一定格式,约定债务人按期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并经过背书可转让的书面支付凭证。

(有价证券之父)汇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者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本票:出票人签发的,承诺自己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支票:银行存款户根据协议向银行签发的即期无条件支付命令。

背书:是指持票人在票据背面签名,并交付给受让人的行为。

顺汇:系统结算工具的流向与货款的流向是同一个方向,是由债务人主动将款项交给本国银行,委托该银行通过某种结算工具的使用将汇款汇付给国外债权人或收款人。

逆汇:系统结算工具的流向与货款的流向是反方向。

是由债权人通过出具票据委托本国银行向国外债务人收取汇票金额的结算方式。

电汇(T/T):是汇出行应汇款人的申请,代其开立以汇入行为付款人的银行即期汇票,并交换汇款人,由汇款人自寄或者自带给国外收款人,由收款人到汇入行凭票取款的汇款方式。

信汇(M/T):是汇出行应汇款人的申请,用航空信函指示汇入行解付一定金额给收款人的汇款方式。

票汇(D/D):是汇出行应汇款人的申请,代其开立以汇入行为付款人的银行即期汇票,并交换汇款人,由汇款人自寄或者自带给国外收款人,由收款人到汇入行凭票取款的汇款方式。

托收:是银行根据委托人的指示处理金融单据或商业单据,目的是取得承兑或付款,并在承兑或付款后交付单据的行为。

包括光票托收和跟单托收两种基本形式。

光票托收:指不附带任何货运单据的票据的托收。

其货运单据由卖方直接寄交卖方,汇票则委托银行托收。

常见的有银行汇票、本票、支票、旅行支票和商业汇票等。

跟单托收:是随货运单据的托收,是出口商在装运货物后,将汇票(也可以不要汇票)连同货运单据交给银行,委托银行代为收款的一种结算方式。

国际结算名词解释和一些重点

国际结算名词解释和一些重点

1.国际结算:处于不同国家或不同货币区的自然人、法人或政府机关,由于经济、文化和政治的交流,产生的以货币表现的债权债务,以及通过银行办理货币收付以清算这种债权债务的业务活动。

2.国际惯例:在长期的国际交往实践中约定俗成的,是国际社会公认的国际交往行为的惯常模式、规则和原则等,对当事人之间的关系、权利和义务有明确的规范。

3.代理行:两家不同国籍的银行通过相互委托办理业务而建立往来关系。

4.票据:金融票据,即依据票据法签发和流通的、以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为目的的有价证券。

5.汇票: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者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

6.本票:出票人签发的,承诺自己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7.支票:出票人签发的,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8.汇款:银行(汇出行)应汇款人(债务人)的要求,通过其国外联行或代理行作为付款银行(汇入行),使用合适的工具,将款项交给收款人(债权人)的一种结算方式。

9.偿付(拨头寸):汇出行办理汇出汇款业务时,应及时将汇款金额拨付给解付汇款的汇入行,这个过程叫做汇款的偿付。

10.托收:银行根据所收到的指示,处理金融单据或商业单据以便取得付款和/或承兑,或凭付款和/或承兑交出商业单据,或凭其他条款或条件交出单据。

11.信用证:一项不可撤销的安排,无论其名称或描述如何,该项安排构成开证行对相符交单予以承付的确定承诺。

12.售定:买卖双方已签订正式的销售合同,货价与支付时间也已确定,进口商收到货款后一定时期将货款汇给出口商。

13.寄售:出口商在出运货物时,还没有明确的买家,只是委托国外经销商代理销售。

14.电汇:汇款人委托银行以电报、电传或SWIFT的方式指示收款人所在地某一银行作为汇入行,解付一定金额给收款人的汇款方式。

1.国际结算的功能:清偿债权债务;方式:运用某种支付手段和支付方式办理;目的:实现货币资金的跨国转移。

国际结算期末复习名词解释

国际结算期末复习名词解释

国际结算1国际结算:正确答案:是指为清偿国际债权债务关系或跨国转移资金而发生在不同国家之间的货币收付活动。

2国际结算规则:正确答案:是指由国际性的商务组织或团体负责协调、统一各有关贸易方的立场, 就国际商务结算中的相关问题、程序和方式, 所达成的为各方认可、接受和将在国际结算业务中得到遵循的国际性的商务结算规定、规范、惯例和原则。

3正当持票人:正确答案:也称善意持票人,是指善意地付过全部金额的对价,取得一张表面完整、合格、不过期的票据的持票人,并且未发现这张票据曾被拒付,也未曾发现其前手在权利方面有任何缺陷。

4国际汇兑:正确答案:是指通过银行把一个国家的货币兑换为另一个国家的货币,并借助于各种信用工具(如汇票等),将货币资金转移到另一个国家,以清偿国际间由于贸易或非贸易往来所产生的债权或债务关系的专门性经营活动。

5电汇汇款:正确答案:是汇款人委托银行以电报、电传、环球同业银行金融电讯协会方式,指示出口地某一银行(其分行或代理行)作为汇入行,解付一定金额给收款人的汇款方式。

6票汇:正确答案:是汇出行应汇款人申请,代汇款人开立以其分行或代理行为解付行的银行即期汇票,支付一定金额给收款人的另一种汇款方式。

7本票:正确答案:是一项书面的、无条件的支付承诺,由一人做成,并交给另一人,经制票人签名承诺即期或定期或在可以确定的将来时间,支付一定数目的金钱给一个特定的人或其指定人或来人。

8托收:正确答案:是指出口商(或债权人)根据买卖合同先行发货,然后开立金融单据或商业单据或两者兼有,委托出口托收行通过其海外联行或代理行(进口代收行),向进口商(或债务人)收取货款或劳务费用的结算方式。

9代收行正确答案:(Collecting Bank) 是接受托收行的委托, 参与办理托收业务的一家银行, 它还是进口方银行( Importer’s Bank)、托收汇票的被背书人或收款人( Endorsee or Payee of the Collection Bill )。

国际结算名词解释汇总

国际结算名词解释汇总

国际结算名词解释汇总不同国家的当事人〔不管是个人间的、单位间的、企业间的的、或政府间的〕因为商品买卖、效劳供给、资金调拨、国际借贷,需要通过银行办理的两国间货币收付业务叫做国际结算。

或国与国之间发生的货币收付〔即结清国家之间买卖双方间以货币表现的债权债务〕就是国际结算。

票据:广义票据指代表商业权利的凭证,如发票、提单、保险单、仓单等。

该凭证的权利是可以转让,票据具有流通、转让的特性,故票据又是流通证券。

狭义票据是指以支付金钱为目的的证券。

由出票人在票据上签名,无条件地约定自己或指定他人支付一定金额,可以流通转让。

约定出票人本人付款,那么是本票,由另一人付款,那么是汇票或支票。

国际结算中的票据指的就是狭义票据既:汇票、本票和支票。

汇票:是一人开至另一人的书面的无条件命令,由发出命令的人签名,要求承受命令的人立即或在固定的时间,或在可以确定的将来时间,把一定金额货币支付给一个特定的人或他的指定人,或来人。

款人或被背书人时,要把票据权利转让给他人,必须在票据反面签字并经交付,那么汇票权利即由背书人转移至被背书人。

只有持票人,即收款人或被背书人才能有权背书汇票。

背书包括两个动作,一个是在汇票反面签字,另一个是交付给被背书人,只有经过交付,才算完成背书行为,使其背书有效和不可撤消。

票据行为:有狭义与广义之分,狭义票据行为是以负担票据上的债务为目的所做的必要形式的法律行为,那就是出票、背书、承兑、参加承兑、保证。

其中出票是主票据行为,其他行为都以“出票〞所开立的票据为根底,因此称为附属票据行为。

广义的票据行为除了上述狭义的票据行为以外,还要包括处理票据中有专门规定的行为,如提示、付款、参加付款、退票、行使追索权等行为。

票据开出是要式的,票据行为也是要式的,因此要符合票据法的规定。

承兑:远期汇票的付款人签名表示同意按照出票人命令而付款的票据行为。

提示:持票人将汇票提交付款人要求承兑或要求付款的行为叫做提示贴现:是指远期汇票承兑后尚未到期,由银行或贴现公司从票面金额中扣减按照一定贴现率计算的贴现息后,将净款付给持票人,从而贴进票据的行为。

国际结算名词解释

国际结算名词解释

1.国际结算:国际结算是在国际间办理货币的收付以清偿位于不同国家的两个当事人之间由于经济、政治、文化交流等引起的债权债务关系的行为。

2.票据:广义上的票据是商业上的权利凭证;狭义的票据是出票人签发的,承诺自己或委托他人在见票时或指定日期向收款人或持票人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可以流通转让的一种有价证券。

3.汇票:汇票是由出票人向另一人签发的,要求即期、定期或在可以确定的将来的时间,向某人或其指定人或来人无条件地支付一定金额的书面命令。

4.本票:是一人向另一人签发的,承诺即期或在可以确定的将来时间无条件支付确定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5.支票:是一人向另一人签发的,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6.商业发票:简称发票,它是卖方开立的凭以向买方索取货款的价目清单,是装运货物的总说明。

7.海运提单:简称提单,指出口商作为托运人,把出口货物交给作为承运人的轮船公司,由后者运抵目的港,再由承运人把货物交给作为收货人的进口方这样一种运输过程所开出的单据。

8.清洁提单:凡属包装状况良好无瑕疵、没有加上包装不良批注的提单称为清洁提单。

9.保险单:是保险人在收取保险费后,向被保险人签发的对其承保的书面证明。

10.信汇:是汇出行应汇款人的申请,用信函的方式指示汇入行解付一定金额给收款人的一种汇款方式。

11.电汇:是汇出行应汇款人的申请,通过拍发加押电报或电传指示汇入行解付一定金额给收款人的汇款方式。

12.票汇:是汇出行应汇款人的申请,代汇款人开立以其分行或代理行为解付行的银行即期汇票,并将票据交给汇款人,由汇款人自行寄送或自己携带出国交给收款人,收款人持票取款的一种汇款方式。

13.托收:是指委托人开立汇票并附带货运单据委托银行向付款人收款的方式。

14.跟单托收:跟单托收是指金融单据附有商业单据或不附有金融单据的商业单据的托收。

15.光票托收:光票托收是指金融单据不附带商业单据的托收。

国际结算复习题名词解释掌握各名词的英文形式汇票

国际结算复习题名词解释掌握各名词的英文形式汇票

《国际结算》复习题一、名词解释(掌握各名词的英文形式)1、汇票;2、承兑;3、背书;4、顺汇(逆汇);5、托收;6、D/P(D/A);7、托收行(代收行);8、T/R;9、跟单信用证;10、SWIFT; 11、议付; 12、假远期信用证; 13、不可撤销信用证;14、对背信用证; 15、银行保函; 16、见索即付保函; 17、备用信用证;18、反担保人; 19、投标保函(履约保函); 20、补偿贸易保函;21、租赁保函; 22、海运提单; 23、唛头; 24、清洁提单(不清洁提单);25、倒签提单; 26、国际保理; 27、进口保理商; 28、福费廷;29、国际结算; 30、支票; 31、商业发票; 32、保险单据。

二、单项选择题1、具有不可撤销性的信用证在征得()同意的情况下,即使是不可撤销信用证也是可以撤销与修改的。

A.开证行B.保兑行C.信用证受益人D.前三个都同意2、银行办理托收业务时,未发现单据中存在错误,最后单到国外,付款人提出单据有误拒绝付款。

银行对此( )A.负完全责任B.完全无责任C.该银行与外国银行共同负担责任D.该银行与出票人共同承担责任3、下列那种信用证一经付款还有向受益人的追索权()。

A.议付信用证B.即期信用证C.承兑信用证D.延期付款信用证4、信用证业务特点之一是:银行付款依据( )A.信用证B.单据C.货物D.合同5、关于汇票的付款时间,如果提示日为2009年4月20日,票面上写明“At 90 days from sight”,则到期付款日为( )A.7月18日 B.7月19日 C.7月20日 D.7月21日6、在信用证业务流程中,基本当事人应当是( )。

A.开证行与开证申请人B.开证银行与信用证受益人C.信用证受益人与付款行D.开证申请人与付款行7、下列关于信用证的描述哪一项是正确的?( )A.有条件的书面付款命令B.有条件的书面付款承诺C.无条件的书面付款承诺D.无条件的书面付款命令8、以下由()带来的结算被归入国际非贸易结算中。

国际结算 名词解释

国际结算 名词解释

14.承兑交单:是指出口商的交单是以进口商在汇票上承兑为条件,即出口商在装运货物后开具远期汇票,连同商业单据,通过银行向进口商提示,进口商承兑汇票后,代收银行即将商业单据交给进口商,在汇票到期时,方履行付款义务。
15.不可撤销信用证:是指信用证一经开出,在信用证有效期内,如果未得到信用证有关当事人的同意,开证行不能单方面撤销或修改信用证条款;只要受益人提供的单据符合信用证条款,开证行就必须履行付款义务。
4.汇票贴现:在国际市场上,一张远期汇票的持有人如想在付款人付款前取得票款,可以经过背书将汇票转让给贴现的银行或金融公司,由它们将扣除一定贴现利息后的票款付给汇票持有人,这种做法叫贴现。
5.汇票承兑:即指付款人对远期汇票表示承担到期付款责任的行为,其中包括的事项有:付款 人在汇票上写明“承兑”字样,注意承兑日期,由付款人签字,并交还持票人。
6.背书人:指在票据的背面签署,意即将票据上的权利转让给后手的持票人。
7.承兑:指付款人在票据的正面签署,承诺到期履行支付票款之者的票据行为。
8.背书:是指转让意志的表示。由背书人在汇票背面签署。意即将票据上的权利转让给后手的票据行为。
9.记名式背书:即将票据背书给某一特定人或特定人的指示人的背书。
3.出口押汇:是出口商将代表货权的单据以及其他单据抵押给银行,从而得到银行的除押汇利息及费用后的所有追索权的垫款。
4.打包放款:指出口商在提供货运单据之前,以供货合同或从国外银行收到的,以自己为受益人的信用证,向当地银行抵押,从而取得生产或采购出口货物所需要的周转资金的融资行为。
5.承兑人:指在票据的正面签署承诺到期支付票款的付款人。
10.空白背书:是指背书人只在票据背后签名,而不注明付给某一特定人或特定人的指示人的背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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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结算》复习名词解释联行Sister bank:一家银行总行、分行、支行之间以及分支行间的关系,联行包括国内联行与海外联行;代理行:两家不同国籍的银行通过相互委托办理代理业务建立往来关系称为代理关系,建立代理关系的银行互为代理行;账户行:代理行之间单方或双方相互在对方银行开立了账户的银行;代理行关系并不一定是账户行关系,或者说得更明确一些,代理行并不就是账户行;但是,反过来说,账户行却一定是代理行。

两家银行,只要其中一方在另一方开设账户,那么,不管另一方是否也对等地在第一方开设账户,他们之间的关系就既是代理行的关系,又是账户行的关系;当然,双方互设账户时的关系无疑更是这样。

价格术语:也称贸易术语,是规定价格的构成及买卖双方各自应承担的责任、费用、风险以及确定货物所有权转移时限的专门术语;国际商会制订,多次修订后被国际贸易实务界采用,最新规则《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SWIFT:环球银行金融电讯协会,一个国际银行间的非盈利合作组织,实质上是世界各国银行间的高速电讯网络;第2章票据票据 Bills :出票人承诺自己或委托他人在特定时期向某人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的书面证据。

付对价:给付票据双方当事人认可的相对应的代价,这些代价可以是一定价值的货物、服务及货币;善意持票:受让人在支付对价后取得了表面完整、合格并且未过期的票据,而且他并未发现票据本身或票据转让人的权利有缺陷或有任何可疑之处,则为善意持票;正当持票人:是指在取得票据时,善意的付了对价的持票人,其取得的是表面完整、合格、未到期的票据,不知该票据曾被退票过,也不知前手的权利有何缺陷。

善意持票人对票据拥有完全的权利,并且不受其前手权利缺陷的影响,可以取得优于前手的票据权利;票据权利:是指依票据而行使的,以取得票据金额为直接母的的权利。

票据权利是基于票据行为人的票据行为而发生的,是与票据义务而相对存在的;票据义务:是指票据债务人依票据上所载文义支付票据金额及其他金额的义务;票据是出票人委托他人或承诺自己在特定时期向指定人或持票人无条件支付一定款项的书面证据;第3章票据汇票Bill:汇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者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承兑汇票:即需要承兑的汇票,付款人在汇票上签章表示承诺将来在汇票到期时承担付款义务的远期汇票;银行承兑汇票(B/A):是指由公司、企业或个人开立的以银行为付款人并经付款银行承兑的远期汇票了;跟单汇票:是指附带有关单据的汇票,跟单汇票一般为商业汇票;本票Promissory Note:又称为期票,是出票人签发的,承诺自己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支票Cheque/Check: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它是一种特殊的汇票,是以银行为付款人的即期汇票,无远期;第4章票据票据行为:围绕票据所发生的,以确立、转移或保障票据权利义务关系为目的的法律行为,包括六种行为:出票、背书、承兑、参加承兑、保证、保付;票据义务人:凡具备票据能力、并按规定在票据上签名的人都是票据义务人,或狭义票据行为人就是票据义务人,票据义务人之间是连带义务、全部义务;第5章贸易汇款退汇:是指汇款在解付前的撤销,又叫撤销支付,退汇通常由汇款人提出,如果汇款尚未解付,银行一般会同意退汇;M/T:信汇,是汇出行应汇款人的申请,用航空信函指示汇入行解付一定金额给收款人的汇款方式;MailT/T:电汇,是汇出行应汇款人的申请,通过加押电报或电传指示汇入解付一定金额给收款人的汇款方式;TelegraphicD/D:票汇,是汇出行应汇款人的申请,开出银行即期汇票交汇款人,由其自行携带出国或寄送给收款人凭票取款的汇款方式;Remittance by Demand DraftO/A:赊销,买卖双方约定卖方先将货物交付买方,没有正式单据证明的展期信用,买方在约定的时间内付款;第6章跟单托收D/P:付款交单,是指代收行以进口商的付款为条件向进口商交单;D/A:承兑交单,是指代收行以进口商的承兑为条件向进口商交单;T/R :信托收据,是指在远期付款交单(D/P远期)的托收业务中,当货物、单据到达目的地,而付款期限未到时,进口商为尽早提货而向代收行借出单据而出具的书面凭证;URC522:托收统一规则Uniform Rules for Collection,由国际商会于1958年制订,最新版本为1996年的522号出版物,简称 URC522,该规则是办理托收业务的最重要依据,但它只具有准强制性;第7-8章信用证保兑:是指开证行以外的银行保证对信用证承担付款责任;议付:是指银行有追索权地购买跟单汇票的行为,开证行可以指定议付行,也可以不指定;付款:是指银行以汇票付款人的身份向受益人支付票款的行为;偿付:信用证中指定的银行对议付行或付款行进行清偿垫款;保兑信用证:除开证行以外,如有另一家银行保证对符合信用证条款规定的的单据履行付款责任,则该信用证就是保兑信用证;预支信用证:是允许出口商在装货交单前支取部分货款的信用证;承兑信用证:是指付款行在收到符合信用证条款的单据及远期汇票后先予以承兑,汇票到期后再付款的信用证;可转让信用证:受益人可以将信用证的权利即装运货物(交货)、交单取款的权利转让给其他人的信用证;循环信用证:是在信用证的部分金额或全部金额被使用之后能恢复原金额再被利用的信用证;其适用于大额的、长期合同下的分批交货;L/C:信用证,是银行应开证申请人(进口商)的要求,向第三者(受益人、出口商)开立的承诺在一定期限内凭规定的单据支付一定金额的书面文件;UCP600:2006年10月,国际商会巴黎年会通过了《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简称UCP600;URR525:国际商会于1996年出版了《跟单信用证项下银行间偿付同意规则》,简称URR525,对银行间的偿付进行了规定,该规则从1996年7月1号开始实施;eUCP: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关于电子交单的附则,ICC又于2002年制定了《eUCP》,2002年4月1日生效,对信用证业务中电子交单的有关问题作出了专门规定;ISBP:ISBP是国际商会在信用证领域编纂的国际惯例,ISBP不仅是各国银行、进出口公司信用证业务单据处理人员在工作中的必备工具,也是法院、仲裁机构、律师在处理信用证纠纷案件时的重要依据,它的生效在各国的金融界、企业界、法律界产生重大影响;第9章银行保函担保与反担保:担保,是指法律为确保特定的债权人实现债权,以债务人或第三人的信用或者特定财产来督促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制度;反担保,是指由反担保人应申请人的要求向担保人开立书面反担保文件,承诺当担保人在申请人违约后作出赔偿,且申请人不能向担保人提供补偿时,由反担保人提供补偿,并赔偿担保人的一切损失;指示行与转开行:转开行,是指接受原担保行的要求,向受益人开立以原担保行为申请人及反担保行、以自身为担保行的保函的银行;转开行转开保函后,成为新的担保行,原担保行便成为保函的指示行;转开行一般为受益人所在地银行,而指示行一般为申请人所在地银行;独立性保函,是指保函根据基础合同开立后,不依附于基础合同而存在,它是具有独立性法律效力的文件,担保人对受举益人的索赔要求是否支付,只依据保函本身的条款;索偿条件:是判断是否违约和凭以索偿的证明;见索即付:当申请人违约,受益人提示符合保函要求的全套正确的单据或文件时,担保人即可认定索偿有效,应立即予以赔付,而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SL/C:备用信用证,又称商业票据信用证、担保信用证,是一种特殊形式的光票信用证;根据美国联邦储备委员会的解释,备用信用证是“代表开证行对受益人承担一项义务的凭证”;《见索即付保函统一规则》(URDG)最初于1991年生效,之后逐渐被全球银行家、贸易家、行业协会及众多国际组织认可和使用,并成为见索即付保函业务(Demand Guarantee)的国际性权威实务操作标准。

第10章国际保理FACTORING:国际保理服务,是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通过向消费品出口商购买出口债权而提供坏账担保和贸易融资等服务的综合性金融业务;FCI:国际保理商联合会,1968年11月成立于荷兰,总部设在阿姆斯特丹,其目的是为会员提供国际保理服务的统一标准、程序、法律依据和技术咨询,并负责会员公司间组织协调和技术培训工作;组织构成为:国际保理商联合会理事会、国际保理商联合会执行委员会以及国际保理商联合会秘书处;保理商:商业银行或其附属公司/保理公司第11章福费廷选期费:即包买商收取的选择期补偿费用,选择期风险承担费,48小时内一般不收取;承担费:是包买商收取的承担期补偿费用,承担交易责任、交易风险的费用,按承诺天数收取;IFA(International Forfaiting Association)国际福费廷协会:福费廷业务领域最大的国际组织,宗旨是促进福费廷业务在全球的发展,制订福费廷业务的惯例规则,便利成员间的业务合作。

国际福费廷协会市场惯例委员会于2004年通过了《IFA国际福费廷规则》和《IFA国际福费廷规则用户指南》。

规则适用于由IFA成员选择使用的全球范围内的福费廷交易;第12章国际结算方式选择顺汇:顺汇是指资金从付款一方转移到收款一方,由付款方主动t "_blank" 汇付的方式,是国际间通过银行进行资金转移的一种方式逆汇:资金流向与信用工具的传递方向相反,如信用证和托收;基本结算方式:基本结算方式即狭义国际结算方式,是以收付款为直接目的的结算方式,其主要作用是解决国际间资金划拨、转移,或资金从债务人流向债权人的途径和渠道问题,程序性很强;包括信用证、托收和汇款三种;附属结算方式:是指以基本结算方式为基础并以弥补基本结算方式缺陷为目的的一类国际结算方式;第14章单据基本单据:是交易中不可缺少的,也是出口商必须提供的单据;是出口商履约的主要证明,是进口商提取货物的物权凭证,也是银行在单据业务中审查的重点;装船提单与备运提单:装船提单,是指轮船公司已将货物装上指定船舶后所签发的提单;备运提单,又称收讫待运提单,指船公司已收到托运货物等待装运期间所签发的提单,提单上不写明装船日期和肯定的船名;清洁提单与不清洁提单:清洁提单是指不带有明确宣称货物及包装缺陷状况的条文或批注的运输单据,亦即指货物转船时“表面状况良好”;不清洁提单,又称“瑕疵提单”,是指带有承运人附加的关于货物外表状况不良或包装不当或存在缺陷等批注的提单;正常提单与过期提单:正常提单指在信用证规定的最迟交单日之前交付银行,且签单时间不超过21天的提单;过期提单指超过规定交单日期的提单,包括超过信用证规定的最后交单日和提单签发21天后交付的提单,由于单证不符,所以银行不接受过期提单;倒签提单与预借提单:倒签提单,是指承运人或其代理人应托运人的要求,在货物装船以后,以早于该批货物实际装船完毕的日期作为签发日期所签发的已装船提单;预借提单,又称无货提单,是承运人应托运人的要求,在货物尚未装船货或装船尚未完毕的情况下,预先签发的“货已装船”提单;物权凭证:代表货物所有权的凭证;证明物权人拥有物权的证明、单据、证书等书面形式的具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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