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促进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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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的意见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的意见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安徽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02.23•【字号】皖政办[2009]9号•【施行日期】2009.02.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服务贸易正文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的意见(皖政办〔2009〕9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促进我省服务外包产业发展,不断扩大现代服务业规模,实现服务业平稳较快发展,经省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一、促进服务外包企业健康发展(一)开展我省国际服务外包企业的认定工作。

由省商务部门会同信息产业、科技等部门按国家有关规定共同出台我省国际服务外包企业的认定方法。

对于已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或软件企业的,其承接国际服务外包业务年营业额达到50万美元或承接国际服务外包业务占其主营业务达到30%的,可以直接认定为国际服务外包企业。

对于承接中国境内跨国公司和国内百强企业服务外包业务达到一定规模的企业,通过认定后可享受国际服务外包企业相关政策优惠。

(二)落实服务外包企业税收优惠。

服务外包企业经省以上相关部门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和软件企业的,可按规定享受国家给予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

(三)支持服务外包企业加强技术研发和自主创新。

服务外包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未形成无形资产的,在根据有关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

(四)鼓励服务外包企业进行技术转让和技术改造。

对服务外包企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技术转让所得,符合国家税收规定的,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企业购置并使用符合国家税收规定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和安全生产等设备的投资额的10%可以从企业当年的应纳税额中抵免;当年不足抵免的,可以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结转抵免。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服务外包产业加快发展的实施意见-豫政 〔2016〕39号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服务外包产业加快发展的实施意见-豫政 〔2016〕39号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服务外包产业加快发展的实施意见正文:----------------------------------------------------------------------------------------------------------------------------------------------------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服务外包产业加快发展的实施意见豫政〔2016〕39号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服务外包产业加快发展的意见》(国发〔2014〕67号),结合我省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目标任务(一)紧紧抓住全球服务产业跨界融合、加速转移的重大机遇,充分发挥服务外包与新业态融合度深、产业链条覆盖面广、吸纳就业能力强、服务供给模式新的特点,激发创新创业活力,加快培育竞争新优势,把发展服务外包作为我省参与全球产业分工、提升产业价值链的重要途径,使服务外包产业成为全省新的服务经济增长点。

(二)持续改善产业发展环境,完善政策体系,量质并举、结构优化,推动全省服务外包产业区域多点发展,离岸外包与在岸外包联动发展,构建专业特色突出、技术优势明显、行业领域广泛、市场基础扎实、创新能力较强的现代服务外包产业体系。

(三)通过实施服务外包示范工程,发展特色服务外包,培育壮大外包主体,推动我省中心城市跻身中国服务外包示范城市,成为在岸外包交易和离岸外包交付重点城市。

力争“十三五”期间,培育50家省级服务外包重点企业,扶持10家省级服务外包重点人才培养机构(含院校),打造2—3个省级服务外包示范城市,15—20家省级服务外包示范园区,全省服务外包业务规模年均增长25%以上。

二、工作重点(四)实施服务外包示范工程。

加强对示范城市发展服务外包产业的指导和支持,充分发挥郑州市作为中国服务外包示范城市的示范和带动作用,培育一批省级服务外包示范城市,命名一批省级服务外包示范园区,发展一批服务外包重点企业,形成服务外包产业集群。

关于促进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的意见

关于促进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的意见

关于促进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的意见随着全球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信息技术的飞速进步,服务外包产业成为了许多国家推动经济发展和就业增长的重要手段。

然而,虽然服务外包产业具有巨大的潜力和发展空间,但在实际推动中还存在诸多问题和困难。

因此,为了促进服务外包产业的健康发展,我认为有以下几点意见。

首先,加强政府引导和支持。

政府作为一个国家经济的引导者和管理者,应该积极参与并推动服务外包产业的发展。

政府应出台相应的优惠政策和法规,为服务外包企业提供更加便利的经营环境。

此外,政府还应该加大对人才培养的投入,培养更多的专业化和专业化人才,以满足服务外包产业的需求。

其次,加强服务外包人才培养。

服务外包产业的发展离不开具备相关技能和知识的人才,而目前我国服务外包产业人才相对短缺。

因此,为了培养更多的服务外包人才,需要加大对教育和培训的投入,建立起完善的培训体系,加强实际操作和实践能力的培养。

同时,还应该加强对相关专业的教学和科研力度,提高培养质量和就业竞争力。

再次,推动技术创新和产业升级。

服务外包产业的核心竞争力来自于技术和创新能力。

因此,为了促进服务外包产业的发展,需要加大对技术创新和产业升级的支持力度。

这包括了加大科研投入,推动产学研合作,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提升自主创新能力等方面。

只有不断提高技术水平和产品质量,服务外包产业才能在全球市场上更有竞争力。

最后,加强国际合作和市场开拓。

服务外包是一个具有全球性特点的产业,因此,加强国际合作和市场开拓是非常重要的。

政府应该积极引导企业参与国际合作和合资合作,推动国际间的服务外包业务合作。

此外,政府还应该加大对服务外包企业的国际市场开拓力度,为企业打开出口通道,提供更多贸易便利。

通过国际合作和市场开拓,可以推动服务外包产业的规模扩大和质量提高。

总之,为了促进服务外包产业的健康发展,政府、企业和社会各界需要共同努力。

政府应积极引导和支持,加强政策优惠和人才培养;企业应加大技术创新和产业升级力度,提高竞争力;社会各界应加强合作和交流,打造更加有利的发展环境。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服务外包加快发展的若干意见-闽政[2012]44号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服务外包加快发展的若干意见-闽政[2012]44号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服务外包加快发展的若干意见正文:----------------------------------------------------------------------------------------------------------------------------------------------------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服务外包加快发展的若干意见(闽政[2012]44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为进一步加快我省服务外包发展,提升规模、层次和竞争力,推动我省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现提出以下意见:一、总体目标和要求以信息技术外包和供应链管理、研发设计等业务流程外包、知识流程外包为重点,积极开拓境内、境外两个市场,力争到2015年,全省服务外包执行额年均增长速度40%以上,比2011年翻两番;在福州、厦门、泉州、平潭等地形成若干特色鲜明、技术水平高、影响力大的示范园区,涌现出一批重点企业,实现服务外包业的跨越式发展。

二、加快服务外包示范区建设(一)推进重点城市服务外包产业发展。

充分发挥厦门“中国服务外包示范城市”政策优势,努力建设海峡西岸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服务外包中心;发挥福州省会城市优势,提升服务外包层次和水平;支持平潭建设两岸服务外包合作示范区。

争取福州、平潭列为“中国服务外包示范城市”。

推动泉州产业转型升级,加快工业企业主辅分离,大力发展服务外包产业。

(二)打造省级服务外包示范园区。

以中国国际信息技术(福建)产业园、厦门软件园、福州软件园等为重点,培育3~5家省级服务外包示范园区,重点支持园区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引导服务外包向省级示范园区集聚发展,对入驻企业,按规定给予经济奖励、人才支持、购房或租金补贴以及准入审批、行政审批和工商登记的便利。

三、扶持服务外包企业发展壮大(一)加大对重点企业的扶持。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12.29•【字号】陕政发[2009]72号•【施行日期】2009.12.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陕政发〔2009〕72号)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为抓住全球新一轮服务业产业转移的机遇,进一步改善我省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环境,加快提升服务经济在我省国民经济中的比重,结合我省实际,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的总体要求、工作重点和目标任务(一)总体要求。

按照“国际化引领、市场化促进、人才体系支撑、政策法规保障”的发展思路,发挥我省比较优势,合理规划布局,加快推进产业聚集、人才集中、特色鲜明的服务外包示范园建设,形成一批服务外包产业基地。

积极引进和培育一批具备国际资质、有较强市场竞争力的服务外包企业,提升承接离岸服务外包业务能力和水平,大力发展对日本、韩国的软件外包业务,积极拓展欧美等市场,促进我省服务外包产业持续、协调、有序发展。

(二)工作重点。

立足我省软件信息发展实际,整合服务外包资源,重点开展以软件研发及外包、信息技术及外包、信息系统运营与维护外包的ITO(信息技术外包服务)业务。

加快推进企业业务流程设计服务、企业内部管理服务、企业运营服务、企业供应链管理服务的BPO(技术性业务流程外包服务)业务。

积极开拓知识产权研究、产品技术研发、动漫及网络设计研发、教育课件研发、分析学和数据挖掘、工业设计、工程设计、医药与生物技术研发和测试等领域的KPO(技术性知识流程外包服务)业务。

鼓励企业自主创新,提升技术含量,大力发展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和服务出口。

(三)目标任务。

抓住新一轮国际服务业加速转移的机遇,大力发展国际离岸服务外包业务,培育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自主品牌、高增值服务能力的服务外包骨干企业。

东营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的意见

东营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的意见

东营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东营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02.20•【字号】东政发[2008]2号•【施行日期】2008.02.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东营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的意见(二OO八年二月二十日东政发〔2008〕2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单位:为积极承接国际服务外包业务转移,加快提升我市现代服务业水平,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的意见》(鲁政发〔2007〕78号)精神,现就促进我市服务外包产业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快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的重要意义服务外包是以现代网络技术和高层次人才为支撑的新型产业,是现代高端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信息技术承载度高、附加值大、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吸纳就业能力强、国际化水平高等特点。

当前,服务外包正加速从发达国家向拥有高技术素质、低劳动力成本的发展中国家转移,服务外包的领域不断扩大,技术含量不断提高。

我市发展服务外包已具备一定基础。

全市信息基础设施比较完善,以信息技术外包为主要方式的软件产业初具规模,以石油生产控制、基础管理等应用开发为主的软件产品具备了一定的市场竞争能力。

但我市服务外包还处在起步阶段,在人才资源、外包项目实践经验、骨干企业和园区建设等方面都存在差距。

发展服务外包产业,有助于加强与国际经济接轨,提高对外开放水平;有助于提升经济层次,转变外贸发展方式,实现跨越式发展;有助于创造高端就业岗位,拓宽高素质人才就业渠道。

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切实增强机遇意识、创新意识和责任意识,充分认识加快发展服务外包产业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强领导,强化措施,努力推动全市服务外包产业快速发展。

二、促进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的总体思路和发展重点(一)总体思路。

紧紧抓住国际服务外包快速发展的机遇,承接转移,培育企业,打造产业群,加快推进产业聚集、人才集中、特色鲜明的服务外包园区建设,努力使服务外包成为我市现代服务业发展新的增长点和扩大对外开放的重要途径。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的意见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的意见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02.04•【字号】渝府发[2008]19号•【施行日期】2008.02.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发展规划正文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的意见(渝府发[2008]19号)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服务外包是指企业将信息服务、应用管理和商业流程等业务发包给本企业外第三方服务提供者,以降低成本、优化产业链、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商业行为,包括信息技术外包(ITO)、业务流程外包 (BPO)、研发外包(CR0)及知识处理外包(KP0)等形式。

本文件所指服务外包企业是指承接服务外包的企业。

为积极承接国际服务外包,增强重庆服务业的国际竞争力,扩大服务产品出口,加快建设内陆开放型经济,现就促进我市服务外包产业发展提出如下意见:一、发展服务外包产业的重要意义当前,经济全球化趋势不断深化,国际服务外包业务向亚洲尤其是我国转移步伐加快。

重庆作为我国西部内陆城市,积极主动承接国际服务外包业务,促进服务外包产业发展,有利于转变我市外贸增长方式,培育新的出口增长点;有利于提高我市利用外资质量,促进开放型经济持续快速发展;有利于我市产业结构调整,促进传统产业升级换代:有利于我市企业在激烈的国际竞争中抢占先机,提升我市的国际竞争力:有利于发挥我市人力资源优势,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扩大就业。

二、我市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的目标、工作重点和总体规划整合各种资源加快发展我市服务外包产业,打造全国一流、国际知名的服务外包基地城市。

力争到 2012年,当年全市服务外包业务总额达到300亿元,其中离岸服务外包达到10亿美元;拥有超过12万人的服务外包从业人员;吸引200家海内外服务外包知名公司在重庆建立服务外包企业,其中80家取得CMM (软件能力成熟度模型)/CMMI(软件集成能力成熟度模型)三级以上认证;培育300家本地服务外包企业。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的意见-哈政发[2009]15号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的意见-哈政发[2009]15号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的意见正文:----------------------------------------------------------------------------------------------------------------------------------------------------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的意见哈政发〔2009〕15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服务外包产业是现代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信息技术承载度高、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吸纳大学生就业能力强、国际化水平高、附加值大等特点。

为加快发展我市服务外包产业,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经济结构,促进大学生就业,现就我市促进服务外包产业发展提出如下意见:一、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一)指导思想充分利用我市被列为“中国服务外包示范城市”的重大机遇,以培育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为重点,以加快服务外包人才培训为保障,以完善服务外包产业园区建设为切入点,以创造服务外包产业良好发展环境为基础,加大招商引企、吸引人才工作力度,按照“走特色之路、打中国品牌”的发展思路,促进我市服务外包产业做大做强。

(二)发展目标2010年前,完成服务外包核心园区、人才培训中心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为服务外包产业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2013年,实现全市软件及服务外包产业年收入150亿元,培训服务外包人才6万人以上,新增大学生就业5万人,千人服务外包企业达到10户以上,把我市建设成为国内外服务外包人才培训的重要基地,使服务外包产业成为我市一个重要支柱产业。

二、工作重点(一)按照“一区多园”的格局,形成以哈尔滨经济技术开发区服务外包产业园为核心,以哈尔滨工业大学科技园、哈尔滨工程大学科技园、哈尔滨理工大学科技园、黑龙江大学软件园、黑龙江地理信息园、平房动漫产业园、中国联通哈尔滨呼叫中心产业园为集聚区的产业空间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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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促进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的意见(doc 10页)《国学智慧、易经》46套讲座《人力资源学院》56套讲座+27123份资料《各阶段员工培训学院》77套讲座+ 324份资料《员工管理企业学院》67套讲座+ 8720份资料《工厂生产管理学院》52套讲座+ 13920份资料《财务管理学院》53套讲座+ 17945份资料《销售经理学院》56套讲座+ 14350份资料《销售人员培训学院》72套讲座+ 4879份资料更多企业学院:《中小企业管理全能版》183套讲座+89700份资料《总经理、高层管理》49套讲座+16388份资料《中层管理学院》46套讲座+6020份资料《国学智慧、易经》46套讲座《人力资源学院》56套讲座+27123份资料《各阶段员工培训学院》77套讲座+ 324份资料《员工管理企业学院》67套讲座+ 8720份资料《工厂生产管理学院》52套讲座+ 13920份资料《财务管理学院》53套讲座+ 17945份资料《销售经理学院》56套讲座+ 14350份资料《销售人员培训学院》72套讲座+ 4879份资料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的意见皖政办〔2009〕9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促进我省服务外包产业发展,不断扩大现代服务业规模,实现服务业平稳较快发展,经省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一、促进服务外包企业健康发展(一)开展我省国际服务外包企业的认定工作。

由省商务部门会同信息产业、科技等部门按国家有关规定共同出台我省国际服务外包企业的认定方法。

对于已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或软件企业的,其承接国际服务外包业务年营业额达到50万美元或承接国际服务外包业务占其主营业务达到30%的,可以直接认定为国际服务外包企业。

对于承接中国境内跨国公司和国内百强企业服务外包业务达到一定规模的企业,通过认定后可享受国际服务外包企业相关政策优惠。

(二)落实服务外包企业税收优惠。

服务外包企业经省以上相关部门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和软件企业的,可按规定享受国家给予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

(三)支持服务外包企业加强技术研发和自主创新。

服务外包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未形成无形资产的,在根据有关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

(四)鼓励服务外包企业进行技术转让和技术改造。

对服务外包企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技术转让所得,符合国家税收规定的,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企业购置并使用符合国家税收规定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和安全生产等设备的投资额的10%可以从企业当年的应纳税额中抵免;当年不足抵免的,可以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结转抵免。

企业购进软件符合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确认条件的,可以按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进行核算,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准,其折旧或摊销年限可以适当缩短,最短可为2年。

(五)支持服务外包企业引进先进技术和设备。

对服务外包企业进口所需的自用设备,以及按照合同随设备进口的技术(含软件)及配套件、备件,依法免征关税。

(六)支持服务外包企业申请相关国际资质认证。

对取得开发能力成熟度模型集成(CMMI)认证、人力资源成熟度模型(PCMM)认证、信息安全管理(ISO27001/BS7799)认证、IT服务管理(ISO20000)认证、服务提供上环境安全性(SAS70)认证及其它相关国际认证的服务外包企业,按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管理办法,给予不超过认证费的50%,单个项目不超过50万元,累计不超过200万元的资金支持。

(七)建立服务外包产业集聚区。

支持安徽服务外包产业园等省内服务外包园区及省内国际服务外包龙头企业的发展。

选择省内有条件的区域,培育2—3个较大规模的服务外包产业集聚区,大力引进境内外大型服务外包企业,提升我省服务外包企业的层次和规模。

对当年承接国际服务外包业务营业收入达到一定额度的服务外包企业给予一定的奖励。

(八)支持服务外包企业开拓国际市场。

每年在境内外组织1—2场国际服务外包商务会展活动,并在徽商大会中持续举办“中国服务外包产业发展论坛”及“中国服务外包人才对接大会”等活动。

鼓励有实力的服务企业参加国际知名的服务外包项目对接专业会展,鼓励服务外包企业在境外申请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实施品牌战略,增强市场竞争力。

支持服务外包企业积极申报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等国家专项扶持资金。

(九)鼓励服务外包企业在国内外开办分公司或设立办事处。

对在境外投资设立的单个项目投资额10万美元以上的,按实际投资额的5%给予补助,单个项目补助不超过100万元。

二、支持服务外包人才体系建设(十)鼓励高等院校和培训机构合作培养服务外包专业人才。

促进安徽服务外包人才培训中心等培训机构和高等院校合作进行“学分交换”,将服务外包实训课程纳入有关专业具体教学计划,加强服务外包专业技能培训,并根据高等院校学分制收费标准给予学分补贴。

具体办法由省商务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共同商定。

(十一)鼓励高等院校建立服务外包人才培养基地。

在合肥、芜湖等科教基础较好的城市,选择若干高校,鼓励其在数据加工处理、软件设计编写测试、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金融证券、物流等服务外包相关专业建立服务外包人才培养基地。

支持安徽服务外包产业园和安徽服务外包人才培训中心成为中国服务外包人才培训基地(安徽)。

(十二)支持培训机构建立服务外包人才定制培训基地。

借鉴国际通行的人才培养理念和模式,支持服务外包人才培训机构与服务外包示范园、企业建立合作关系,按照国际服务外包企业人才的使用标准开展人才定制培训,建设服务外包产业人才培训基地。

鼓励安徽服务外包人才培训中心开发符合安徽省服务外包人才需求的、适用的服务外包课程体系和培训教材。

(十三)鼓励服务外包专业人才在省内就业。

对符合条件的服务外包企业,每新录用一名大学生(含大专)以上学历员工从事服务外包工作,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给予企业每人不超过4500元的定额培训支持(定向用于上述人员的培训)。

对符合条件的服务外包培训机构,其培训的从事服务外包业务人才,通过服务外包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考核,并与安徽省内注册的服务外包企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给予培训机构每人不超过500元的定额培训支持。

(十四)鼓励引进国外服务外包高级管理和技术人才。

推动海外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将服务外包紧缺急需的各类高级人才列入我省引智范围,享受我省有关引进人才方面的优惠政策,在居住、户籍、子女教育、就医、简化出入境手续等方面给予便利。

三、推进服务外包公共平台建设(十五)建立省级服务外包公共信息服务平台。

打造我省服务外包门户网站,发布服务外包政策信息、投资环境、园区建设、企业动态、人才招聘、项目交易、大型活动等信息,并与国家及全球大型服务外包网站建立链接,为服务外包基地城市、园区(示范区)和企业提供更好的信息服务。

(十六)配套支持国家级服务外包基地城市和园区(示范区)建设。

对于国家级服务外包基地城市和园区(示范区),按照部、省、市共建服务外包基地城市协议,安排地方配套扶持资金,支持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公共培训服务平台和公益性基础设施等建设。

(十七)支持省级服务外包基地城市和示范区建设。

对经省政府批准的服务外包园区(示范区)、省级国际服务外包基地城市,分别一次性给予200万元和500万元的补助,用于省级服务外包基地城市和示范区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公共培训服务平台和公益性基础设施等建设。

省级国际服务外包基地城市、省级服务外包园区(示范区)认定由商务会同信息产业、科技部门提出意见后,报省政府审批。

(十八)对基地城市和园区(示范区)建设实行贷款贴息。

对国家级和省级国际服务外包基地城市和园区(示范区)建设公共平台和公益性基础设施发生的贷款利息给予50%的补助。

(十九)改善数据通信等基本服务。

争取建设合肥电信国际端口,鼓励电信运营商增加带宽、优化数据流向,为服务外包企业提供多元化和个性化服务,进一步提高互联网服务的质量。

四、营造服务外包发展环境(二十)建立促进服务外包发展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由省政府负责同志牵头,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人事厅、省劳动保障厅、省信息产业厅、省文化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省统计局、省工商局、合肥海关、省外汇管理局等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省商务厅,协调解决全省服务外包发展的重大问题。

(二十一)放宽服务外包行业准入,提高行政审批效能。

对从事服务外包的企业给予前置审批和工商登记便利。

对于不涉及前置审批的业务,工商部门要根据企业的申请,直接在其经营范围中核定服务外包的相关内容;对需要前置审批的,有关部门要简化审批程序,加快审批速度。

在企业取得相关部门审批后,工商部门在其经营范围中核定服务外包的相关内容,以方便企业按照国际惯例承接外包业务。

支持国家级和省级服务外包园区(示范区)等设立审批、工商登记、税务、政策申报等“一站式”服务窗口,为园区入驻企业提供便利。

(二十二)为服务外包企业提供良好的金融服务。

推动省内各类贷款担保公司积极为服务外包企业提供各种形式的贷款担保。

有条件的地方可以设立服务外包风险投资基金,联合境内外风险投资公司,共同投资孵化服务外包企业。

鼓励服务外包企业通过资产重组、收购兼并和海内外上市加速发展。

(二十三)对服务外包企业实行灵活工作制。

根据服务外包企业工作实际,参照国家在苏州工业园区的试点办法,经省劳动保障部门批准,国际服务外包企业部分岗位可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二十四)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管理和服务。

建设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为服务外包企业提供方便、快捷、专业的知识产权创造、保护、管理和运用的信息服务。

鼓励服务外包企业发展自主知识产权,对服务外包企业专利申请费用、专利信息检索费用给予适当资金补贴,其中,对国际服务外包企业申请发明专利(含中国、国外)所需申请费、实审费给予50%的补贴。

(二十五)支持建立服务外包行业协会。

发挥服务外包行业协会在行业内信息交流、中介协调、标准制订、规范自律、市场拓展、人才培训等方面作用,并给予适当经费补贴。

符合上述政策规定的企业和项目将在省级财政安排的商务发展资金中予以支持。

各级政府安排的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和其它财政资金,要重点支持服务外包产业发展,并结合各地服务外包产业发展实际,相应制定各地服务外包促进政策。

二〇〇九年二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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