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小企业税务风险的防范措施

3小企业税务风险的防范措施
3小企业税务风险的防范措施

四、小企业税务风险的防范措施

小企业财务有它的优势,内部分工不是很明确,一人多职有机会接触到公司业务的各个方面,很大程度上是可以接触到公司的大部分工作内容,这对财务人员走进现场是很有利的;单位人员少,很容易熟悉起来,可以多跨部门进行交流,扯扯八卦,互相诉诉苦,很容易从中找到问题,不断改进工作;财务人员较少,数据比较集中,可以对数据进行汇总分析,找

到其中的逻辑关系。相对可以接触到税务、银行等其他部门,要和主管自己公司的税务、银行的工作人员处朋友,会给自己的工作带来便利。

(一)完善企业内控制度,强化税务管理

不要等小问题变成大问题的时候,企业内部解决不了,就有可能受到法律法规的制裁了。可以提高自身的专业及协调能力;参与并了解公司的业务,了解公司的运转机制,加强跨部门的沟通,梳理税务风险点并对其节点进行把控;财务核算尽可能的规范,尽量降低企业的

税务风险,进而降低自己的职业风险。

发票管理是关键。

目前来说大部分企业的发票责任不明确,报销人报销完毕,就把发票的责任转移给了财务,让财务承担起鉴别发票的压力与法律责任。为了规避风险,需要报销人或者报销人的直

属对报销业务和发票的真实性负责。发票上尽量避免违规行为和疑似违规行为,尤其是涉及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时候,加强对日常发票的审查工作,防止被其他单位的违规行为牵连。

【案例分析】常见6种个人抬头票据可税前列支的情况有哪些?

个人抬头凭证属于可税前扣除凭证,前提是与企业经营活动有关,符合真实性及合理性等税前扣除原则,常见但不限于以下:

(1)允许税前扣除的医药费票据。

(2)机票和火车票、出差过程的人身意外保险费。

(3)符合职工教育费范围的职业技能鉴定、职业资格认证等经费支出。

(4)员工入职前到医疗机构体检费票据。

(5)企业为因公出差的员工报销,个人抬头的财政收据的签证费。

(6)允许税前扣除的外籍个人的住房补贴,员工凭发票实报实销,但由于是员工个人与业主签订租赁合同,发票抬头为个人。

特别提醒的是,类似个人抬头手机发票等支出凭证不能税前列支。

【实操案例】不真实的“白条”可以入账吗?

实际工作中,很多经济业务无法取得发票,比如企业有自己的食堂,在菜市场采购蔬菜

等没有发票;企业将运输劳务或者建筑工程劳务承包给个人,无法取得发票等。这种情况下很多财务人员就以白条入账,而不知道违反了什么规定,可能会受到什么处罚。在税局查到并处罚时无法补救,后悔莫及。那么白条入账违反了什么税收法规呢?

所谓白条,财务上指非正式单据,即:不合法的便条、不合规的单据来充当原始凭证。在实际中财会人员偶尔遇到白条入账的情况,是不是所有的白条都应拒之门外呢?

如果是以内容不真实的“白条”入账,则是违法行为,不可入账。但在某些特定条件下

是允许入账的,如在对外经营活动中确实无法取得发票,从真实性的原则出发,允许以相关的自制凭证来入账。

【实操案例】以下三种扣税凭证逾期180天也可以抵扣增值税。

(1)购进农产品,取得的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农产品销售发票。

(2)从境外单位或者个人购进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自税务机关或者扣缴义务人取得的解缴税款的完税凭证。

(3)国税部门监制的公路通行费以及高速公路费发票。

【总结】

(1)并非所有的增值税扣税凭证都有认证或申报抵扣期限;

(2)以上三种扣税凭证是没有认证期限的,企业可以在取得之后的任意期限内申报抵扣;

(3)除了以上3种扣税凭证以外如:增值税专用发票、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等应在开具之日起180日内认证或者申报抵扣,未在规定期限内到税务机关办理认证或者申报抵扣的,不得作为合法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不得计算进项税额抵扣。

【实操案例】有些过期未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也可以抵扣?

某公司会计王先生咨询,该公司因台风受灾丢失2016年9月份待抵扣增值税专用发票,

涉及税额达10余万元,待发现时已超过自开票之日起180天的认证期限,对于公司而言,是一笔巨大的损失,那么逾期未抵扣增值税发票是否有补救措施?

【分析】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逾期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50号)规定,企业由于以下方面的原因造成增值税专用发票过期无法抵扣,可以报批审核后

抵扣。

(1)因自然灾害、社会突发事件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

(2)增值税扣税凭证被盗、抢,或者因邮寄丢失、误递导致逾期;

(3)有关司法、行政机关在办理业务或者检查中,扣押增值税扣税凭证,纳税人不能正常履行申报义务,或者税务机关信息系统、网络故障,未能及时处理纳税人网上认证数据等导致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

(4)买卖双方因经济纠纷,未能及时传递增值税扣税凭证,或者纳税人变更纳税地点,注

销旧户和重新办理税务登记的时间过长,导致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

(5)由于企业办税人员伤亡、突发危重疾病或者擅自离职,未能办理交接手续,导致增值税

扣税凭证逾期;

(6)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因此,企业如果由于以上原因出现增值税专用发票过期未抵扣的,可以经主管税务机关

审核、逐级上报,由国家税务总局认证、稽核比对后,对比对相符的增值税扣税凭证,允许纳税人继续抵扣其进项税额。

【实操案例】发票作废不是小事,如果不注意,风险非常大!

小规模纳税人发票作废条件

1.小规模纳税人代开专用发票遇有销货退回、销售折让及发票填开错误等情形的,如果纳税人退回代开专用发票的全部联次,且退票发生在开票当月,税务机关可对开具的专用发票进行作废;

2.在未收回专用发票抵扣联及发票联,或虽已收回专用发票抵扣联及发票联但购货方已将专用发票抵扣联报送税务机关认证的情况下,一律不得作废已开具的专用发票。

小规模纳税人代开的发票作废或冲红之后,已预缴的税款可以用于抵减当季度内新代开

发票需预缴的税款,也可在当月直接办理退税,或者在季度申报结算后产生“应退税额”时再申请退税。

【实操案例】某公司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上个月,由于财务人员一时疏忽,错开了一

份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开错后,尚未收回发票的抵扣联和发票联是否可以作废?

分析:增值税专用发票开错后,尚未收回发票的抵扣联和发票联不可以作废。

案例:某单位收到供货方开出增值税专用发票,公司已经进行了认证,但对方把此发票做废了,现在已过月了,这种情况公司应如何处理?有没有相关的规定?

分析:销货方可能严重违反了《发票管理办法》,在发票联次不齐全的情况下作废发票。

第一种处理方法:

1.只要还在当月,作为购货方可以到税务机关申请将已认证又作废的发票信息进行删除;

2.如果次月才发现已认证发票被作废,应在申报表(二)中减除已作废的认证发票金额税额,不予抵扣;

3.此发票在销货方抄报税后,会出现在国税局异常数据库中,购销双方可能都要面临一

定金额的罚款,以后购货方可以考虑次月认证收到的当月开具的发票来避免此类问题。

第二种处理方法:

1.若已将发票认证信息上传,无法删除,而对方却误作废,稽核系统将出现比对不符,总局将肯定会通过《增值税抵扣凭证审核检查管理系统》下发核查信息给购货方的主管税务

机关核实原因的;

2.因为纳税义务已发生,销售方应将误作废发票相关的收入,作为“未开票收入”如实

申报交税;

3.如果购货方已将该发票申报抵扣,按规定,其主管税务机关应通过《增值税抵扣凭证审核检查管理系统》向销售方主管税务机关发出协查信息;

4.销售方主管税务机关到销售方实地核实发票作废原因以及抄报税情况,并通过系统回

函购货方主管税务机关。购货方主管税务机关视回函情况依法进行处理;

5.按规定:如果销售方是误操作作废并已如实申报交税的,则购货方可以将发票抵扣进项税额,不需要转出,也不需要重开发票了。如果不同时符合“误操作作废并已如实申报交税”的条件,主管税务机关将要求购货方必须作进项转出处理,购货方在补税后可要求销售方重开发票。这样也可以堵住销售方少交税的漏洞。所以销售方如实交税很重要。

【实操案例】运输公司王老板的懊悔——发票入账须谨慎啊!

在重庆市万盛经济开发区国税局办税服务厅,补缴完税款、接受了处罚,看着手里的完税凭证,85后王老板稍稍松了一口气:“这是一次沉痛的教训,以后再也不会在税款上面动歪脑筋了。”

这是怎么回事呢?

原来,王老板有两家运输公司,公司的经营状况一直挺好。可是禁不住利益诱惑,从2016年2月起,王老板通过支付开票费的方式,开始从上游企业取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016年8月,重庆市万盛区国税局稽查局从其他案件中得到了王老板公司购买虚开发票的信息,开始了立案检查。这时候,王老板才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主动向税务机关交代了涉税违法行为。

经查实,王老板先后从上游企业取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76份,涉及不含税金额701万元,已抵扣税款87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和其他有关法规的规定,王老板公司不仅要补缴税款、罚款累计144万余元,还要被移送至公安机关调查。这让王老

板懊悔不已:“早知今日,何必当初呢。希望这一次悬崖勒马,可以重新回归安心的生活。”

事实上,这样的例子并不鲜见。日常生活中,有关虚开发票的“牛皮癣”信息,以传真、电话、短信、邮件等方式充斥在我们周围,一旦经不起利益诱惑,就有可能像王老板一样走上错误道路。那么,面对问题发票,纳税人该如何处理呢?

发票入账须谨慎

随着2016年5月营改增值试点的全面推开,建筑、房地产、生活服务、金融业均已实现营改增,纳税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时,可以取得增值税发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纳税人开具、取得发票必须符合以下规定:

——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

——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单位和个人在开具发票时,必须做到按照号码顺序填开,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全部联次一次打印,内容完全一致,并在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发票专用章。

需要纳税人引起重视的是,属于以下情形的三类发票,切莫入账:

——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使用虚开发票需承担后果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纳税人取得虚开发票看似获利,其实算算账,风险远大于收益:进项转出、调减成本、补缴税款自不必说,从发生日次月申报期后加收滞纳金也是自然;此外,还将面临处罚,情节严重的将会被移送司法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违反第二十二条规定虚开发票的,

由税务机关没收违法所得;虚开金额在1万元以下的,可以并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虚开金额超过1万元的,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此外,需要对此问题引起重视的不仅仅只有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因为,一旦涉及追究刑

事责任,财务负责人、开票操作员同样逃脱不了。

《刑法》第三十条规定,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法律规定为单位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刑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

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风险应对指南

使用虚开发票有如此严重的后果,那么,纳税人在经营过程中,该如何避免收到虚开发票呢?

税务机关提醒,有三个方面需要注意:一是通过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查询,避免遭遇“空壳”企业;二是坚持“货物流”“资金流”“发票流”三者一致原则;三是选择诚信守法合

作伙伴。若取得大额发票,务必通过国家税务总局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辨识真伪,确保发票真实有效。

若是已经接收到了虚开发票,要谨慎处理:没有进行账务处理的,暂不入账;已经进行

账务处理的,立即调减成本,调增应纳税所得额,如果是增值税专用发票,已经抵扣的,还需迅速进行进项税转出处理。此外,应将相关情况及时报告主管税务机关,主动配合税务机关调查,合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友情提醒

生活中,能够提供虚开发票的,多数是为牟取暴利而不择手段的“空壳”企业。随着实名办税的逐步推行,风险管理机制的进一步强化,企业玩“失联”后,税务局查“关联”的

力度将越来越大,犯罪分子将更快被曝光、处理。而反观这些“问题发票”,只会让经不起诱惑而贪图小利的人更加辗转难眠。

税务机关提醒:“纳税人应走合法经营、诚信经营之道,以免收到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蒙受经济损失甚至面临处罚,到头来降低企业纳税信用等级,得不偿失。”

(二)健全税务代理制度

小企业如不具备自身进行独立税务核算的能力,可选择外部税务代理机构代劳,但是一定要选择合法合规且信誉度较高的税务代理机构。一旦形成稳定委托关系,因其对本企业相关情况比较了解,可以长期合作,不宜频繁更换。

【实操案例】清税风暴一号行动,代理记账公司等将被重拳整治!

针对当前济南代理记账机构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济南市公安局与济南市国家税务局于

12月23日召开了“防范涉税风险服务企业发展”警税联席会议,会上宣布,警税双方将于2017年1月1日起,开展为期5个月的整治代理机构联合执法行动——“清税风暴”一号行动,重点对财务咨询公司、代理记账公司、会计咨询公司等具有代理记账资格的其他社会咨询服务机构进行集中整治,切实保障税收安全。

分析:

1.这次清查重点是中介机构!

财务咨询公司、代理记账公司、会计咨询公司等具有代理记账资格的其他社会咨询服务机构,打蛇打七寸,与其查大量的中小企业,不如查代理记账机构,这些机构都掌握很多企业信息,包括报税资料、会计账簿等,一查一个准!

2.哪些企业要遭殃?

如果清查的重点放在会计咨询公司等代理记账机构的话,毋容置疑,指向很明确,就是中小企业。大公司、大企业他是不去找代理机构去做账的,所以此次行动一下子把开发票不

规范的中小企业推向了风口浪尖!

3.代理记账公司洗牌时代到来!

现在很多代理记账公司是没有代理资格的,很多咨询公司专业水平很差,就是报个税开

发票,根本不管代理的企业是否虚开发票,甚至很多中介机构为了赚的更多,直接参与买卖发票的情况,协助或者引导企业买卖发票。此次重拳出击,很多代理中介要死去了!

4.特殊之处在哪?

之前整治代理记账的都是财政局,此次是公安局和税务局,目的很明确,就是查企业的

发票,就是要查税,估计很多企业会遭殃!

5.会计人员路在何方?

随着税务严打,企业的风险一下子增加了许多!会计人员的专业性显得尤为重要,会计人员必须提高自身素质,才能提高新的税务形势下的企业风险把控能力!因为连代理记账公

司都被查了,企业不得不招聘一个专业会计来进行税务处理,所以对会计人员的要求也在大幅提高!要学会把财务的专业知识“白话”,跟不同阶层的人应对和交流,让他们按照财务工作的要求配合工作,这是个长期的工程,需要财务人员自己“修炼”。

结论:此次虽然仅仅是爆出了济南的税务和公安局在开展税务清查风暴,其他地方肯定也会陆续开展的,因为此次参加会议的人员是包括公安部经侦局财税处的,所以此次行动是有国家层面指导参与的!

感悟:

做人难

做纳税人更难

做中国的纳税人难上加难!

结论:中国企业将面临的不是经营风险,而是重大的税收风险!

(三)构建税务风险预测系统

指标1:增值税收入与所得税收入不一致预警

增值税申报的收入与企业所得税申报的收入基本上应该要一致,若差异≥10%就会预警。特殊情况下不一致的,需说明原因。

指标2:存货扣税比异常预警

本期存货类进项税额占“本期应税、出口商品购进成本”的比重,理解成综合抵扣税率

就可以了。

增值税最高税率是17%,最低就是0%,综合起来,正常的话,必然在0%-17%之间,突破了,就预警,就要说明!

指标3:进项税额和销项税额变动弹性异常预警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进项税额和销项税额弹性是指纳税人当期的进项税额和销项税额相比去年同期的变动关系,理想状态下,二者变动方向和幅度基本一致。税务机关意图用该指

标预警企业进销项变动异常情况,分析企业经营中的涉税异常信息。

指标4:预收账款占比过大预警

一般来讲,企业账面的预收账款占到主营业务收入的20%以上容易预警。

指标5:所得税贡献率异常预警

如果该行业中的企业当年所得税贡献率低于本行业当年所得税贡献率预警值,则该企业可能存在不计或少计主营业务收入、多列成本费用、扩大税前扣除范围等问题。

计算口径:

所得税贡献率=(应纳所得税额/主营收入)×100%

指标6:大部分发票顶额开具,发票开具金额满额度高于90%预警;

指标7:资金或存货周转次数平均每月超过5次等3项风险点预警;

指标8:发票开具后大量作废等预警;

指标9:主营业务收入变动率异常预警

通过分析企业的主营业务收入变动情况、判断分析企业是否存在少计主营业务收入等问题。

如果企业的主营业务收入变动率低于行业平均变动率则企业可能存在少计不计主营业务收入的情况。

指标10:查账企业亏损预警

根据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情况,统计申报亏损的企业占全部查账征收企业的比例,用以分行业、分地区、分年度分析反映查账征收企业的所得税管理状况,连续三年亏损的企业可

能存在少计收入、多列成本费用扩大税前扣除范围的问题。

8句话提醒你,公司存在"两套账"的时代即将过去!

(1)五证合一,为各个部门之间的数据共享奠定了基础,工资表上的员工你还敢不缴纳社保吗?

(2)金税三期,能够清楚的看到企业进来多少货物、销售了多少货物、仓库中还剩余多少货物,你还敢账实不符吗?

(3)发票进销比对,进的什么品名就要开具什么,你还敢存在进销商品严重背离吗?

(4)新版开票系统,防伪开票系统中的销售额要与纳税申报表中的销售收入进行数据比对,你还敢少报收入吗?

(5)大额交易款项必须公对公打款,你还敢私设个人账户吗?

(6)金税三期新的个税申报系统,设置了企业端与税务端,全面监控两处以上取得收入的个人所得,你还敢从多家单位有收入了而不申报个税吗?

(7)长期零申报、欠税逾期未缴、公司非正常、开具发票后作废、公司停止营业后不

注销等等以上情况你将会被列入“黑名单”,一处违规将处处受限,你还敢不守法经营吗?

(8)《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规定,企业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事务均应当依法设置会计账簿统一登记核算,不得违反《会计法》与《税法》的规定私设会计账簿进行登记核算,情节严重的将承担刑事责任,你还敢设置多套账吗?

郑重的提醒您,依法建账、守法经营,企业才可以真正安全长久的经营下去,会计人员才可以真正做到让企业省心、让家人放心!

还在做假账?小心税务局分分钟请你去“喝茶”

通常企业在不同目的之下,为了满足不同要求对同一个会计主体编制了两套账,甚至多套账。

这些目的通常有:

(1)反映企业实际经营情况的账:内账(管理账)

(2)为了应付税务机关的账:外账(税务账)

(3)为了贷款需要的账:银行账

(4)为了海关检查的账:海关账

(5)为了申请高新资格的账:高新账

这么多套账虽然满足了企业的利益需要,但是也对企业内部造成了许多漏洞:

(1)账实不符(收入、成本、库存的配比)

(2)生产量和销售量不符

(3)销售量和人员数量不符(从车间的工作人员对比)

(4)销售量和原材料不符

(5)销售量和固定资产的规模不符

(6)货币资金流动异常(其他应付款)

(7)内外帐号混用

(8)外帐的账务处理与同行业数据想拆较多或过于完美(行业利润率等)

随着近日国家税务总局的金税三期系统上线,已经完成了全国范围内大数据的覆盖,国地税协作,大数据共享,系统利用"网络爬虫"原理调用百度、搜狗等知名搜索引擎的接口,获取其他方面诸如实际关联公司、经济案件的法院判决结果等信息数据,过深入挖掘企业数

据,企业所有的经营情况完全可视化、透明化,具体措施有:

(1)抽取当月所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开具专用发票信息,确保每一份发票信息都纳入分析平台;

(2)抽取近3个月专用发票抵扣联信息以及农副产品收购发票信息,为分析增值税进项构成做

数据准备;

(3)抽取纳税人登记信息和一般纳税人登记信息,作为关联辅助分析数据备用。

这些漏洞在大数据系统覆盖下完全不堪一击,系统在分析过程中,利用可视化交互比对界面,通过人机结合、分析判别的方式,该平台可以把销售企业、购进企业、发票品目和开

具金额等数据图形化,逐户比对分析,迅速锁定虚开风险较高的纳税人,提高风险分析效率与指向。

(1)评估纳税人的税号下,进项发票与销项发票的行业相关性、同一法人相关性、同

一地址相关性、数量相关性、比率相关性……增值税发票还敢虚开吗?

(2)商品品目由商品编码控制,分析发票信息,大数据计算你的商品增值额,库存存

金额(以及增值税的留抵),通过评估同行业的税赋率,增值税还能逃吗?

(3)对财务报表数据预警,分析企业的费用、预收账款、存货率、固定资产综合折旧率、收入成本率等等财务数据的变动,通过评估同行业利润率,企业所得税还能逃吗?

(4)五证合一后,税务、工商、社保随时合并接口,再虚做几个人工资没余地了,个人所得税和社保还能逃吗?

(5)“金税三期”系统通过大数据分析,从发票信息、税收信息、企业财务数据的轨

迹上监控企业的走向!

如果你还在做假账,国税局风控部门可迅速将分析出的结果推送至各级国税机关风险管理或稽查部门,这个时候税务机关就会约你“喝茶”了!

企业法律风险及防控体系

企业法律风险及防控体系 我国改革开放以来,经济建设取得了巨大成就,现代企业在经济迅猛发展的背景下将面临更多的机遇和挑战,市场竞争在给企业带来发展机遇的同时,也带来了日益增多的风险。这些风险中有自然风险、销售风险、投资风险、财务风险和法律风险等等之分,商业类风险随机多变,具有不可预期性和防控性,而法律风险则是可防控的,如果未正确对待法律风险,将给企业带来相当严重的后果。所以,防控企业法律风险需要企业建立健全一系列的体系和制度,采取积极的措施,从而能尽最大限度地降低风险带来的损耗,节约经营成本,使得企业在危机四伏 的经济战场中能稳健前进。 一、企业法律风险的概念 所谓风险就是预期结果与实际出现的结果之间发生差异所带来的损失或损害的可能性。对于企业而言,如果企业预期结果与实际出现的结果可能发生差异,而这种差异又将给企业带来损失或损害,这就是风险。《国有企业法律顾问管理办法》第一次正式提出了企业法律风险的概念。所谓企业法律风险,是指企业预期与实际结果发生差异而带来负面影响的可能性。 二、企业法律风险的成因及特点 (一)企业法律风险的成因 法律风险产生的原因有很多,根据引发法律风险的因素来源,可以分为企业外部法律风险和企业内部法律风险。所谓企业外部法律风险,是指由于企业以外的社会环境、法律环境、政策环境等外在因素引发的法律风险。包括立法不完备,法律变迁,执法不公正,竞争对手或合同相对人的人为因素及不可抗力等。由于引发因素不是企业所能够控制的,因而企业不能从根本上杜绝外部环境法律风险的发生。所谓企业内部法律风险,是指企业内

部管理、经营行为、经营决策等因素引发的法律风险。表现为企业自身法律意识淡薄,对法律环境认知不够,经营决策不考虑法律因素,甚至违法经营等。 (二)企业法律风险的特点 企业法律风险具有以下特点: 1、法律风险的可预期性。在前面我们已经提及了法律风险的可预期性,也正是基于法律风险的此特点,我们才能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应对。而产生这一特点的基础则是法律法规的指导性。法律风险的可预期性也是企业整个法律风险防控工作的价值所在。 2、法律风险的普遍性。现代市场经济下导致的激烈竞争,市场经济行为的频繁和企业管理机制的复杂必然给企业带来相当普遍的法律风险。 3、法律风险的多样性。企业法律风险的多种表现形式导致了法律风险的多样性特征,在解决和应对这些多样化的法律问题时所涉及的将分别是不同部门的法律,这本身也就是企业法律风险的复杂多样化。 三、企业法律风险的表现形式 企业法律风险的表现形式多种多样,主要分为以下几种: (一)企业设立的法律风险 企业设立是企业产生的起始,在此过程中会涉及到一系列的法律问题,如果没有对涉及到的法律问题进行及时的解决,那么必会在企业设立之后长期存在并影响企业,成为潜在的法律风险。设立阶段常见的法律风险有企业形态选择的法律风险、出资的法律风险、股东资格的法律风险、行为限制的法律风险等。其中最大的风险就是企业设立不成功,究其主要原因在于企业设立登记及设立必备条件上的生疏。

企业常见法律风险及应对措施

企业常见法律风险及应对措施内部律师日常的工作是对公司法律风险进行评估并及时向管理者发出风险评估报告。作为专业人员,我们不能够在一个公司工作很多年后,却不清楚这个公司存在哪些固有的法律风险,或者我们知道这些风险却不及时向公司管理层提出。专业领域里的各类咨询服务机构在为客户提供具体服务之前,均会为客户进行评估,在获得第一手的评估数据的基础上再制定服务方案。管理咨询机构进入服务企业后的首要工作是评估该企业的管理流程是否存在缺失,然后再和管理层进行沟通;注册会计师在计划审计时,首要考虑的是进行审计风险评估,然后才进行实质性的审计工作;就连装修一个房子,设计师也要实地测量然后才听取业主的设计要求。公司外聘的法律顾问其实无法有效做到对公司内部法律风险进行评估,法律顾问提供的咨询服务是模式化、流程化的,不一定能够适合各个行业性质、规模、组织结构、企业文化各异的公司。 公司内部律师在开展其它工作之前,一般要先对公司固有的法律风险进行客观和充分的评估,与公司管理层充分沟通后再确定下一步的工作目标。 公司的法律风险 公司的生命起于设立,终于清算或破产,各种风险始终伴随着它。当初的几个人怀着满腔的希冀和创业的狂热理想而投资注册成立一家公司,随着时间的流逝,这家公司可能会慢慢壮大,而狂热也会变成理性,激情也会转换成保守,但始终不会变的是这家公司周围和内部存在的风险。所谓“其兴也勃,其亡也忽”,对一家公司来说,体现的是管理层对风险的评估和掌控能力。杰克.韦尔奇的一

句话被N多人引用来提醒管理者对公司法律风险的关注,“其实并不是GE的业务使我担心,而是有什么人做了从法律上看非常愚蠢的事而给公司的声誉带来污点,并使公司毁于一旦。” 公司的各种风险最终将转化为法律风险 公司经营过程中会出现各种风险,比如,在公司投资伙伴的选择上,会隐含着投资风险,公司调用大量的资金采购囤积原材料,会隐含财务上的结算风险;公司调整固定资产的折旧方式可能存在税务风险;公司调整经营范围,可能存在经营风险;逾期偿还银行贷款,可能存在信用风险;公司产品出现质量问题,会存在商业信誉风险。等等。 但公司经营中的所有风险,最终会转化为法律风险,如果公司无法及时预见防范并化解这些风险,现实的后果往往就是面临法律上的制裁或被卷入旷日持久且耗资靡费的诉讼。投资风险可能会转化为和合作伙伴的投资合同纠纷;结算风险导致的可能是买卖合同纠纷;税务风险直接导致被行政机关查处制裁;经营风险导致工商部门的执法行动;逾期还贷,银行会提请法院拍卖抵押物;产品质量问题可能面临侵权诉讼或导致公司破产。公司的种种经营过程中的内外部风险,将直接转化为法律风险,最终导致公司被追究法律上的责任或承担法律上的后果。 法律风险≠法律制裁或纠纷 有的公司管理层往往会认为,法律风险就是公司面临的法律纠纷时胜诉与败诉的可能性。因此,很多老总宁愿在公司面临诉讼时花大量的资金请律师,打通各种关系,而不愿意在经营时防范和规避风险。这是现阶段很多内部律师面临不

公司法律风险防范论文:论公司法律风险防范

公司法律风险防范论文:论公司法律风险防范 摘要: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断发展 ,各种利益结构在发生深刻变化,各方利益调整和法律诉求不断影响着公司的生产经营,公司面临着各种法律风险。构建公司法律风险防范体系,提高公司竞争力,成为公司关注的重要问题。本文拟从法律风险防范理念、风险源的控制、防范机制等方面加以分析,探索构建公司法律风险防范体系的有效途径。 关键词:公司法律风险风险分析防范体系 任何企业都存在风险,但很多企业对潜存的法律风险不自知。法律风险一旦发生,往往给企业带来严重的后果。法律风险是企业在日常经营中最容易遇到的,如果企业的管理者法治意识不强,这些潜在的风险就会变成现实的灾难。企业法律风险,指企业因外部法律环境发生变化,或由于企业自身的法律主体未按照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有效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对企业造成负面法律后果的可能性。 公司法律风险主要体现在以合同为主要形式的对外交易中,公司法律风险防范应当以事先防范和过程控制为主,以事后救济为辅的风险防范理念。而有效的事先防范,能够在很大程度上避免法律风险的发生,从而保障公司的正常运转。 事前控制就是公司自身的免疫系统,能够使公司法律风

险防范于未然。过程控制也很重要,事先防范做好了,但过程控制没有做好,同样也不行。例如:一份合同签订时对我方很有利,但是,在履行过程中,双方的信函往来或实际履行的变更以及形成的会议纪要等足以改变原有的合同条款。过程控制包括妥善保管合同及合同履行过程中所形成的各 种文件,针对履行过程中形成补充协议等。这不仅能及时处理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实现合同的目的,而且在处理合同纠纷时能够有理有据,不至于陷入被动。 下面浅谈一下防范公司风险的一些具体作法。 一、公司合同方面的风险防范 1、制定适合公司实际需要的《合同管理办法》。 明确合同的签订、履行、合同的日常管理、用章及罚责,从制度上保证合同的签订履行及管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是合同风险防范的前提与基础。将合同流程化管理:签订前管理、评审管理、签约管理、履行管理、凭证管理、预警管理。 2、合同订立前的评审、会签制度。 公司业务部门、质量、财务、法务及其他相关部门,根据权限作出评审意见,使合同签订人在会签评审的基础上作出签订与否的决策,降低签订合同的风险与压力。实践证明,合同的评审会签制度,能较好的控制合同签订的风险。业务

现代企业法律风险防范

现代企业法律风险防范 发表时间: 2007年07月07日 12时16分阅读次数: 1271 简要描述: 通过对企业法律风险的评估、识别、防范、控制,确立法律参与经济活动的程序和环节,从制度上保证合法经营、依法决策。从一个全新的视角诠释了企业法律建设,解决了法律应当做什么、到什么应当由法律做的问题,通过设定法律风险控制事项,确立法律顾问对经营决策全方位、全过程参与程序,从而防范企业经营活动中的法律风险。河南天地律师事务所李建锋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的持续高速增长,造就了大批明星企业和知名企业家。曾几何时,鲜花、掌声和福布斯排行榜的荣耀,使他们成为国人的骄傲。令人沉重的是,以国企老总褚时健、私企首富牟其中、乡企大佬禹作敏为典型的中国知名企业家纷纷身陷囹圄,以“央视标王”爱多、“目标宏伟”的三株集团、“股市明星”德隆集团等为代表的辉煌企业纷纷破产。然而,悲剧不但没有结束的迹象,而且还有愈演愈烈的苗头:唐万新、黄宏生、顾雏军、张海、涂景新、周正毅、袁宝璟……锒铛入狱,郑州亚细亚、马胜利造纸集团,上海冠生园、金华有毒火腿……相继垮台。发生在这些知名企业和企业家身上的悲剧,留给我们更多的是思想的启迪。俗话说:幸福的家庭各有相似,不幸的家庭各有各的不同,从细节看,每个企业或企业家的悲剧各有不同,但从本质上看,可以找到一个共同的原因,那就是:缺乏法律风险管理意识,在资本原始积累过程或完成以后,不了解法律风险在于何处,更不知道规避风险的必要技巧。 殊不知,企业在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活动中,风险如影随行,风险与利润是成正比的,成功的经营者即要获得利润,又要规避风险。而对于企业而言,法律风险无疑是最大的风险,也往往是最致命的风险,如前文所述,多少富豪、多少企业,由于一个小小的法律风险而倒闭、破产。 诚然,有人将部分知名企业家的个人遭遇归结于“原罪”,认为是当时的机制存在问题,而不是企业家个人的错。的确,在相当长的一个时期,因法制不健全,外部干扰严重、游戏规则不平等,企业和企业家的财产权缺乏合理的保障,为争取生存发展空间,不得不“打擦边球”,那都是无奈之举。然而,随着中国市场经济体系的建立,法制化、规范化的加深,社会已认可“市场经济是有序经济,有序经济是法治经济”。如果还想着靠钻法律空子来发财,就十分危险了。可喜的是,企业经营管理和发展中存在法律风险已被企业家所认识,但认识深度还远远不够,也尚未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因为对于风险,需要进一步地识别、评估、防范、进而选择和获取增加企业经济价值的机会,才能达到保障企

企业知识产权侵权常见法律风险及防范

企业知识产权侵权常见法律风险及防范 随着社会和经济的发展,知识产权越来越引起普通企业和民众的重视。最近几年,不少公司在经营过程中,难免会遇到知识产权侵权的问题,知识产权的法律风险逐渐成为一个企业经营过程中的经常遇到的风险,并且在司法事件中经常出现。那么,企业常见的侵犯知识产权法律风险都有哪些呢?本文简单进行总结,并对相应的风险防范提出一些建议。 (一)、企业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法律风险及防范 商标是企业在运营过程中经常会用到的一种知识产权,也是与企业的商誉等结合最为紧密的无形资产之一。常见的企业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主要是:一些公司的商标法律意识不强,他们为了更好地使自己产品或服务取得好的销售效果而在相同或相似的产品和服务中使用与别人相同或近似的商标。针对侵犯别人商标权的行为,我国法律规定,权利人能够经过三种方法进行维权,首先是权利人能够经过民事诉讼的方法要求侵权人承当停止生产、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其次是通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侵权人进行行政处罚;最后,如果是情节严重的,侵权人还可能被追查刑事责任。 那么,对于企业来说,应该如何防范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风险呢?首先,企业应当提高品牌意识,重视打造和推出自己的品牌商标,并及时对自己使用的商标进行注册,避免因未获授权而私自使用或因未及时注册而被别人抢注成功后,反被别人主张侵权。其次,对于企业来说,如果一定需要使用别人商标的,应通过获取别人许可后才能使用。最后,一旦企业收到别人有关侵犯商标权的主张时,应及时对别人持有的注册商标与企业所使永的商标从以下四个方面进行分析判断:第一,二者谁先使用,对方是否存在恶意抢注的状况;第二,二者是不是相同或近似;第三,这两个商标所使用的类别是不是相同或者相似;第四,假如这两个商标所使用的类别不相同也不相似的,需要确认别人所持有的商标是不是驰名商标,因为驰名商标在我国享有跨类保护的特殊待遇。在对以上所述的四个方面进行初步分析和判别后,结合分析和判别的结果,企业应积极地搜集和整理这方面的证据资料,拟定相应的应对方案。 (二)、企业侵犯著作权的法律风险及防范 著作权过去称为版权,著作权的对象是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成果。随着网络的发展和遍及,这些年来越来越多的公司在互联网网页、微信公众号等自媒体上为自己公司做广告宣传,而在这个过程中经常会使用到文字(字体)、图片、视频等,但是这些文字(字体)、图片、视频都能够构成我国著作权法所保护的对象——作品。而企业在相关的广告宣传中如果使用了别人拥有著作权的文字(字体)、图片、视频等都将可能导致侵权危险。需要注意的是,上面所提到的“图片”除照片等摄影著作外,一些动漫场景、动画人物形象等也能够通过版权获取到保护。而万一发生作著作权侵权的事情,侵权公司除需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如赔偿损失、停止侵权外,一般权利人还会要求侵权人在很多媒体上刊登赔礼道歉的公告等,这种情况将会对侵权企业构成诸多不好的影响,对一些大型企业的社会形象影响更是很严重。这类侵犯著作权的行为所对应的相应的行政处罚、刑事责任等,在符合相关条件的状况下,也有很大可能会被追究。

公司法律风险防控措施

公司法律风险防控的工作措施 将重点放在如何预防企业法律风险的工作上面,让法律风险防控办法真正起到风险预警的作用。具体措施如下: 一、参与公司经营决策,保证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公司的经营决策的正确与否,决定企业的兴衰成败,如出现重大的经营决策失误必然会对企业带来严重的后果。当前市场经济发展日新月异,国家的经济立法时常都在颁布、更新,法律、法规浩如烟海,企业领导既要以科学发展观为企业自主创新、发展生产经营,为职工谋福利,为国有资产增值的同时,又要对国家法律法规精通熟悉,面面具到,这是任何人都很难做到的,因此为适合市场经济的发展,公司法律风险防控措施应当做好公司领导政策方面的参谋和助手,在企业重大决策未形成决定前将对该项决策的法律意见充分的陈述和说明,及时提出法律发面的意见,便于领导决策时作参考。 二、对决策实施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风险作出预测 企业决策本身就包含风险,毫无风险的决策是没有的。公司法律风险防控措施,要对各种决策方案的风险因素进行预测和分析,使企业选择风险最小,获利最大的方案,并提出法律上的建议和意见,使风险能得以避免或者减少到最低限度。 三、参与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把管理活动纳入法治轨道 企业的内部规章制度,是国家法律、法规延伸到企业的体现,是依

法管理企业的依据。坚持以预防风险的原则,充分利用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范性、科学性和超前性,约束和指导各项管理工作关系,使企业的经济活动沿着法治的轨道有条不紊的良性有序的发展,以避免或防止一切不必要的偏差和失误的发生,起到防患于未然的作用。 四、参与企业重大经济、技术合同的审查、谈判,保证合同的合法性 合同是企业实现经济目标的基本手段,贯穿企业生产、经营、销售、物资各个环节的纽带,合同的谈判、鉴定、履行是企业经营活动的主要内容。因此,合同订立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合同能否正常履行,关系到企业的经济利益的实现。特别是一些重大经济合同,一旦出现问题,直接给企业带来极大的损失,为了保证合同的顺利履行,必须把好合同的签订关。经济合同的审查把关是从技术、经济、法律三个方面进行的,公司法律风险防控措施参与经济、技术合同的审查和谈判,主要是从法律上审查,保证合同合法、严密性,可行性,其中包括审查合同当事人是否具有合法的主体资格,是否具有良好的自信和履约能力;合同的内容是否符合国家法律,合同的条款是否完备,双方权利义务是否具体,文字表述是否清楚;双方签订合同是否履行了法定手续。比如一些建筑工程合同按规定,除双方签定以外还需要建筑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签章。合同的经济、技术方面是否可行,应主要由业务部门进行论证并对此负责,论证的结果将成为公司法律风险防控措施审查合同时考虑的因素。 五、代理企业参加经济纠纷的解决,维护企业的合法利益 企业不可避免的会出现一些经济纠纷,当纠纷出现时企业需要通过

集团企业法律事务工作报告总结(精选多篇)

集团企业法律事务工作总结(精选多篇) 第一篇:集团企业法律事务工作总结 集团企业法律事务工作总结 几年来,集团法律事务工作紧紧围绕集团中心任务,以确保国有资产安全,积极应对金融危机,促进企业长远发展为目标,并结合企业实际,坚持以法制教育为基础,以诉讼维权为手段,突出加强合同管理和制度建设,使集团法律事务工作上了一个新的台阶。 一、法律事务工作基本情况 1、法律事务工作组织体系日趋完善 自xxxx年,集团在xx企业中率先建立了法律顾问制度,与此同时,按照集团x大主导产业必须建立或有明确的法律事务机构的要求,集团所属企业xxx等x户企业先后成立了法律事务部门,以上大部分企业法律事务直接由一把手主管。把法律事务工作作为抓好企业经营管理的重要保障,把依法治企理念贯穿于企业生产经营全过程,严格遵守工作程序,事关企业重大决策自觉接受法律部门审核及法律顾问把关。其他企业根据企业实际均配备了专兼职法律事务人员,部分企业法律事务人员与其他部门合署办公,明确了职责分工。今年共有x户企业对外聘请了常年法律顾问。法律事务工作组织体系的建立,为集团法律事务工作深入开展奠定了坚实基础和保证。 2、从制度建设入手,不断完善法律风险预防预控机制

依据国家国资委《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和集团《关于加强管理防范企业法律风险的暂行规定》的要求和集团实际,我们坚持实行《x报告制度》、《x情况报告制度》。为了把企业法律风险防范工作落到实处,进一步提高法律事务工作质量,制定了《x考核标准》,将法律事务工作纳入对各企业年度绩效考核之中。我们根据各企业长期以来在合同签订和管理上存在的问题并在认真调查研究和广泛征求意见后,制定下发了《x暂行规定》。进一步严密了签约规则和程序,明确了管理责任。同时,根据集团相关企业产业结构调整及市场经济关系变化情况,我们在执行x的基础上,又补充制定下发了《x 合同》、《x合同》、《x合同》、《x合同》等四个标准示范合同文本, 供基层企业参照使用,最大限度地堵塞合同签订和管理上的漏洞。基层各企业也加强了法律风险防范制度建设的力度。x依据要求修改完善了《经济合同管理办法》,x等企业还配套制定了《x合同签订审批流程》。其他企业也相应地制定了各种办法或规定,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和程序,这些规章制度健全和完善,为企业依法经营管理,实现法律风险预防预控打下了制度基础。 3、加大依法维权力度,妥善处理法律纠纷案件 自x年以来,集团在依法维权和清理遗留法律纠纷案件的工作中,取得了丰硕的成果。特别是对重大案件加强了跟踪协调,监督指

企业税务风险及其防范对策

企业税务风险及其防范对策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依法治税不断深入,税务风险成为每个企业不容回避的问题。企业的税务风险如果处理不当,会成为一颗“定时炸弹”,随时随地都有“爆炸”的可能,会对企业造成不可估量的影响,因此需要企业严加防范。下面是小编搜集整理的相关内容的论文,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摘要:随着我国市场经济改革的不断深化,市场竞争日益激烈,如何在激烈的市场中获得生存并发展是企业必须面对的现实问题。作为企业生存发展的重要影响因素,企业税务风险日益受到社会各界的热切关注。本文通过对税务风险管理进行介绍,深入分析企业税务风险的种类和成因,并提出加强我国企业税务风险管理的具体措施,为我国企业可持续发展建言献策。 关键词:企业税务风险;风险导向型;税务管理 1、引言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改革的不断深化,市场活力不断被激发出来,企业如雨后春笋般涌现出来,尤其是小微企业,据相关数据统计,2013年小微企业工业产值占总产值比重约为60%,税收贡献比率约为40%[1]。但是,小微企业由于其组织结构不全、财务管理不善等原因,面临的税务风险较大。新形势下,如何加强企业税务风险管理,尤其是小微企业的税务风险管理是税务机关和企业所必须面对的问题。 2、当前我国企业税务风险种类和成因分析 由于企业日常经营活动内外部环境复杂多样,企业税务风险种类

繁多,成因复杂,具体分析如下: (1)税收政策风险。根据企业经营的内外部环境划分,企业风险可以分为内部风险和外部风险,税收政策风险属于企业面临的外部风险中的法律风险,它是指由于税收政策变动或税收执法不规范等原因造成企业经济利益流出的可能性。形成企业税收政策风险的主要原因有两点, 其一,税收政策发生改变导致的风险,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不断深化,税收法制建设工作不断推进,对于社会经济生活中的新现象,税务部门往往需要在税收法律法规方面做出相应政策变动,从而给企业带来税收政策风险,比如根据国家经济结构调整的需要,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等税收政策; 其二,税务执法不规范导致的风险,由于目前我国实行分头管理的税务管理模式,税务执法部门包括国税、地税、海关等多个部门,各部门在实际税务执法过程中会有重叠现象,具体职责划分不清[2]。同时,税务执法人员的素质也直接影响到税务管理,执法人员素质不高、有法不依、不能完全理解税收法律法规等问题也会给企业带来税务风险。 (2)税收操作风险和筹划风险。企业具体的税务工作需要会计人员身体力行,会计人员素质不高是引起企业税务风险的重要原因[3]。一方面,会计人员专业素养不合格会导致企业税务工作难以开展,由于缺乏对我国税收法律法规专业知识和实务操作的学习培训,会计人员

公司运营中常见的6大法律风险及防范

公司运营中常见的6大法律风险及防范 【导读】:企业的生、老、病、死整个生命过程都存在法律风险,我们作为企业的经营者,不仅要知道法律风险,而且要知道其发生的的内部原因和外部原因,更要有针对性地采取有力措施,及时有效地应对风险的发生。 企业运营中的法律风险主要包括6类风险: 一、公司治理中的法律风险。 这类风险主要是家族式企业在监督上的不力,规章制度对权力的设立不明确,导致企业成本上升。 二、劳动人事法律风险。 最为常见的是职工工伤,劳资关系处理不当引发风险。还有就是企业为节约成本,缩短培养过程,迅速上项目,常常采用“挖墙脚”引进高级人才,这可能遭遇被挖企业的索赔和专利商标等侵权指控。反过来,企业自身培养的人才无端流失,被挖墙角,企业得不到应有的补偿,这也是一大风险。 三、企业融资中的法律风险。 企业经营中出现资金不足,常见的融资方式有:银行贷款,民间借贷,股东追加投资,吸收新股东增资扩股,引进战略投资者,上市融资发行公司债券股票等。比如:对于银行贷款,一不小心可能陷入“高利转贷”,“违规发放贷款”“贷款诈骗”等金融诈骗黑洞。 对于民间借贷,可能陷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法律风险;如果股东追加投资或吸收新股东增资扩股,会遇到股权结构及治理结构调整,利益分配的约定等问题。 如果引入战略投资者,对法律风险评估与防范要求更高,否则鸡飞蛋打人财两空,教训是惨重的。

如果发行公司债券和股票,国家有严格的规则和制度,对法律风险的控制要求极高,必须法律、财经等专业人士进行系统的规划和辅导,否则会落入“擅自发行 公司股票债券罪”的泥坑。 四、签订履行经济合同中的法律风险。 一般来说,主要是经济合同违约纠纷,大多数经营者只注意到了合同中约定的义务及索赔问题,而忽视了前合同义务及后合同义务,因此导致纠纷的不在少数。第二,企业家从传统观念上习惯于熟人圈子的交易行为,有的口头上达成所谓的“君子协定”,时间一久,由于个人信用发生变化,或个人对当时的约定细节理解认知不同,从而引发风险。 最后,我们特别要注意一个市场准入制度的存在,很多交易行为必须首先审查交易对象的主体合格性,和一个没有交易资格的人去做生意,其结果和风险可想而知。 五、知识产权法律风险。 企业无知识产权管理制度,比如从来没有专利检索和商标待查制度,使得企业在面对知识产权侵权指控时处于被动,比如我们的百布优品牌中的儿童版系列版本,封面设计就涉嫌侵犯“喜洋洋与灰太郎”剧本的在先权利,建议我们设计部门要在外观设计上做一些实质性的变动,不能图省事而引发风险。 六、行政管理法律风险。 由于公司内对行政管理重视不够,管理上的漏洞引发违规问题,被有关执法机关(比如:环卫,工商,税务,劳动监察,消防等部门)进行处罚。这种引起风险很划不来。 以上法律风险是企业常见的风险,我们究其原因,主要有如下: 内部原因:

法律风险管理制度-最新版

附件4 四川凌峰航空液压机械有限公司 法律风险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四川凌峰航空液压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律风险管理,建立规范、有效的法律风险控制体系,提高法律风险防范能力,保证公司安全、稳健运行,提高经营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四川凌峰航空液压机械有限公司全面风险管理办法(暂行)》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职能部门、分厂的法律风险防范与管理工作。 第二条企业法律风险是一般被认为是指在企业设立和运行过程中因为企业及其员工做出的不规范行为导致的,与企业所期望达到的目标相违背的法律不利后果发生的可能性。 第三条企业法律风险分为外部法律风险和内部法律风险。“外部环境法律风险”,是指由于企业以外的社会环境、法律环境、政策环境等因素引发的法律风险。“企业内部法律风险”,是指企业内部因素引发的法律风险。引发因素包括:企业的设立行为、决策行为、管理行为、生产行为、经营行为等。由于引发因素是企业自身能够掌控的,所以企业内部法律风险是防范的重点。 第四条本办法中所称法律风险管理,是指公司围绕战略目标,通过在管理的各环节和经营过程中执行法律风险管理的基本流程,培育良好的风险管理文化,建立健全法律风险管理体系,包括风险管理制度体系、风

险管理组织体系和风险管理信息系统和内部控制系统,为实现风险管理的总体目标提供保证的过程和方法。 第二章法律风险管理及职责分工 第五条公司法律风险管理组织机构是法律风险管理领导小组,在公司全面风险管理委员会领导下开展工作,管理层、审计处、财务管理处、规划发展处等部门及分厂内设置的有法律风险职能的部门或岗位构成。 第六条法律风险防范领导小组及各职能部门职责 一、法律风险管理领导小组及职责: (一)法律风险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总会计师 副组长:规划发展处处长 成员:审计处,财务管理处,物资供应处,计划销售处,人力资源处,设计所,公司办公室,质量管理处,安全环保处,纪检监察处,工会办、保密保卫处,工艺处,总师办及各分厂第一行政负责人。 法律风险管理办公室:规划发展处 主要负责人:规划发展处处长 (二)职责:负责提出公司经营管理过程中防范法律风险的指导意见,审定公司法律风险控制制度。 二、各部门职责: (一)各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所涉法律风险控制事项的第一责任人,履行本部门的法律风险控制职能,执行具体的法律风险管理制度,建立部门内权责明确、相互制衡的岗位职责和部门内全面、合理的风险控制办法,并针对本部门业务主要风险环节制定业务操作流程。

企业法律风险防范管理体系的构建

论企业法律风险防范管理体系的构建 一、我国企业法律风险管理的现状 以美国次贷危机为标志引发的国际金融危机宣告了一个风险时代的到来,媒体上关于企业法律风险的报道正在逐步增多。 2008年,一份由国际知名律师事务所Lovells编写的“中国100强企业法律风险环境排名分析报告”中指出:法律风险最高的企业分别是联想、TCL、海尔。根据该报告,中国100强企业面临的法律风险不仅相对较高,而且跨度很大。与此对应的是:中国企业对预防法律风险的投入严重不足,中国企业法律事务费用只花费了应支出费用的5%,企业法律顾问的数量也远远低于世界平均水平。美国企业支出的平均法律风险费用占企业总收入的1%,与分值相对应,中国企业应该投入0.5%,但实际投入只有0.02%,美国企业投入是中国的50倍。这意味着大多数中国企业的法律风险防御能力很弱,因法律风险而遭受损失的风险更高。

二、企业法律风险管理的重要性 公司对法律风险估计不足或处理不当,会带来相当严重的法律后果,有时甚至是颠覆性的灾难。近年以来,我国公司遭遇一系列重大事件,如中航油亏损、长虹被拖欠巨额货款、中国人寿被海外起诉、海信商标被抢注、中国银行系列案件等等,不胜枚举。这些事件的共同点是因遭遇法律风险而经历了严重问题。由此看来,企业的竞争力包含有抗大风险的能力,核心就是企业防范法律风险的能力。美国通用电气公司(GE)原总裁杰克.韦尔奇在回答别人问他最担心什么问题时,他说:“其实并不是GE的业务使我担心,而是有什么人做了从法律上看非常愚蠢的事而给公司的声誉带来污点,并使公司毁于一旦”。 我国政府现在已经高度重视中央企业的法律风险管理的重要性,为指导中央企业开展全面风险管理工作,增强企业竞争力,提高投资回报,促进企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于二○○六年六月六日印发了《中央企业全面风险管理指引》(以下简称“《指引》”),该指引着重强调的企业风险有战略风险、财务风险、市场风险、运营风险以

法律风险防范及涉法案例分析

企业纳税风险管理与税务稽查应对策略 【名师简介】张美中教授 中国资深纳税筹划专家,经济学税务专业硕士,经济学财政专业博士,北京大学培训师、中国税网首席特约纳税筹划专员、《前沿讲座》节目的“在WTO体制下的中国纳税筹划”、中国企业卫星数据传播中心《纳税筹划师》节目的主讲人和特聘专家。多次应中国人民大学国际学术交流中心、中央党校、国家会计学院、清华大学以及清华大学深圳研究院总裁班、上海交通大学总裁班、湖北襄樊笑坤总裁班等国内著名财经类院校的邀请重点讲授纳税风险管理专题。 2000年至今独著或合著27本财务与税收专业书籍,在财政研究、涉外税务、中国税务报、经济学消息报、中国财经信息资料、海峡财经导报、税收与市场调查和纳税方法研究等财经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达60多篇。 【课程部分内容】 一、纳税风险类型及规避机理 二、纳税风险的管理 (一)、企业纳税风险概述 (二)、企业纳税风险产生的原因 (三)、企业纳税风险管理一般原则 1.风险观念原则 2.基础环境建设原则 3.事前控制原则 4.全员参与原则 5.制度与流程建设原则 (四)、企业纳税风险管理的步骤 1.改善企业纳税风险控制环境 2.建立纳税风险预测与控制系统 3.加强信息交流与沟通,监控实施效果 (五)、企业纳税风险管理的管理形式与管理方法 1.纳税风险检验法 2.纳税风险评估法 3.纳税风险预警法 4.纳税风险控制法

(六)、企业纳税风险管理操作流程 1.建立企业纳税风险管理机构或专职岗位 2.制定企业纳税风险管理目标及制度 3. 检测企业纳税风险 4.评估企业纳税风险 5.预警企业纳税风险 6.控制企业纳税风险 7企业纳税风险管理绩效评价 三、控制纳税风险最有效手段-----纳税筹划 (一)、企业设立环节纳税筹划 1.企业注册地的筹划 2.企业性质的筹划 3.扩张形式的筹划 (二)、企业融资环节纳税筹划 (三)、投资环节的筹划 1.投资区域的筹划 2.投资行业的筹划 3.投资方向的筹划 (四)、企业采购环节纳税筹划 1.不可抵扣项目 2.不可抵扣项目 (五)、销售环节纳税筹划 1.销售佣金的筹划 2.销售方式的筹划 3.销售退回的筹划 (六)、企业经营成果分配环节纳税筹划 (七)、企业产权重组环节纳税筹划 四、企业主营收入及其它收入稽查要点与策划应对 1.销售货物收入稽查要点和常见风险; 2.提供劳务收入稽查要点和常见风险;

企业经营中常见的法律风险防范及其防范培训大纲

《企业经营中常见的法律风险防范及其防范》 培训大纲 主讲人:冯涛 电话: E-mail: 课程目的: 首先,企业管理面临日益繁杂的法律环境。从公司设立、生产要素获得,到生产经营、产品销售,再到公司解散或破产,无不牵涉到法律以及法律风险。加入WTO后,我国公司不仅要在国内法律求生存和发展,而且还要直面国际法律环境。 其次,市场经济是竞争经济,而法律就是关于竞争的规则。企业想要在竞争中获胜,必须熟悉竞争规则。现在这些规则已经越来越多,越来越复杂,如果你不关心哪些规则与你和你的企业有关,难保什么时候会因为违反规则付出经济的代价甚至自由的代价。所以,一个成功的企业,肯定是个善于运用法律规则的企业,而一个聪明的企业家,应当是一个知道如何防范法律风险的企业家。 课程时间:2天 课程对象:中高层管理者 讲座大纲: 第一部分:企业内部的法律风险及其防范 第一讲劳资纠纷的法律风险防范 一、劳动合同关系成立的法律风险及其对策 二、依据单位规章制度开除职工的法律风险及其对策 三、劳动合同的续订的法律风险及其对策 四、劳务派遣的法律风险及其对策 五、招聘广告的法律风险及其对策 第二讲公司股东、董事之间法律风险与防范 一、拟定《公司章程》的法律风险及其对策 二、大股东不参加股东会的法律风险及其对策

三、董事、监事、经理个人履行职责的法律风险及其对策 四、不能确保公司财产的独立性的法律风险及其对策 五、公司犯罪的法律风险及其对策 六、企业负责人及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中的法律风险及其对策第二部分:企业外部的法律风险及其防范 第一讲企业签订合同中的法律风险及其对策 一、违反签订合同基本原则的的法律风险及其对策 1、合同违反公平原则的法律风险及其对策 2、同违反合法原则的法律风险及其对策 3、合同违反公平原则的法律风险及其对策 二、合同成立的法律风险及其对策 1、承诺的法律风险及其对策 2、表见代理的法律风险及其对策 3、举证责任的法律风险及其对策 4、通过传真来签订合同的法律风险及其对策 三、合同主要条款欠缺可能导致的法律风险及其对策 1、合同主要条款约定不明确时的法律风险及其对策 2、合同履行地的法律风险及其对策 3、缔约过失的法律风险及其对策 四、违反合同的履行原则的法律风险及其对策 1、合同履行中的单方面中止和解除的法律风险及其对策 2、协作履行的法律风险及其对策 3、适当履行的法律风险及其对策 4、情势变更的法律风险及其对策 五、违约责任的法律风险及其对策 1、外观主义的的法律风险及其对策 2、合理预见的法律风险及其对策 3、违约金的法律风险及其对策 4、未违约方的法律风险及其对策

企业经营中必须关注的60个法律风险及应对策略

企业经营中必须关注的60个法律风险及应对策略 一、订立合同时的注意事项 1、经济形势变化导致部分企业不能正常履约,少数企业会利用企业之间合同手续上的欠缺逃避违约责任。完备的书面合同对于保证交易安全乃至维系与客户之间的长久关系十分重要。建议您尽可能与客户签署一式多份的书面合同,保持多份合同内容的完全一致并妥善保存。 2、受经济形势变化影响,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变更合同内容,包括数量、价款、交货、付款期限等现象较多,但为避免纷争,建议您妥善保管对于证明双方之间合同具体内容具有证明力的下述资料:与合同签订和履行相关的发票、送货凭证、汇款凭证、验收记录、在磋商和履行过程中形成的电子邮件、传真、信函等资料。 3、建议您完善有关公章保管、使用的制度,杜绝盗盖偷盖等可能严重危及企业利益的行为。在签署多页合同时加盖骑缝章并紧邻合同书最末一行文字签字盖章,防止少数缺乏商业道德的客户采取换页、添加等方法改变合同内容侵害您的权益。 4、企业业务人员对外签约时需要授权。建议您在有关介绍信、授权委托书、合同等文件上尽可能明确详细地列举授权范围,以避免不必要的争议。业务完成后建议您尽快收回尚

未使用的介绍信、授权委托书、合同等文件。 5、企业业务人员离开您的企业后,建议您在与其办理交接手续的同时,向该业务人员负责联系的客户发送书面通知,告知客户业务人员离职情况。 6、如果您认为客户在与您签署合同过程中存在欺诈、胁迫行为的,或者您事后发现签署合同时对合同内容有重大误解,或者您认为合同权利义务安排显失公平的,您可以请求法院撤销合同。但是务必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否则您将失去请求法院撤销合同的权利。当然,您在撤销权行使期限内提出的请求是否能得到法院支持还将取决于您所举证据是否充分。 7、您在签订合同时可能为了确保合同履行而要求对方交付定金,由于“定金”具有特定法律含义,请您务必注明“定金”字样。您如果使用了“订金”、“保证金”等字样并且在合同中没有明确表述一旦对方违约将不予返还、一旦己方违约将双倍返还的内容,法院将无法将其作为定金看待。[法客帝国(Empirelawyers)出品]8、如果您的业务需要对方提供保证担保的,在与相关客户签署保证合同时请务必表述由保证人为债务的履行提供保证担保的明确意思,避免使用由对方“负责解决”、“负责协调”等含义模糊的表述,否则法院将无法认定保证合同成立。 9、您也可能为了业务需要向他人提供保证担保。无论您是

企业合同管理法律风险防范论文.doc

企业合同管理法律风险防范论文 摘要:企业合同管理与法律风险防范,备受关注本研究认为,合同管理和法律风险防范需要立足现实问题,寻求突破路径。在具体策略上,不仅要重视合同签订,进一步细化合同履行管理,还要建立法律事务机构,完善合同审批机制。同时,加强员工法律培训,建立信用客户档案,完善对授权代理人的保护,明确风险责任的界限在此基础上,我们将积极推进动态监管机制,加强对实施过程的控制。 关键词:企业合同管理;法律风险;防止 企业合同管理和法律风险防范一直是广泛关注的实践点和研究热点。有效的合同管理和法律风险防范不仅有助于企业降低风险成本,也是企业健康经营的重要保证。笔者在文献和具体实践的基础上,对企业合同管理和法律风险防范的基本现状进行了总结和梳理,旨在为后续研究提供依据和参考。 1:企业合同管理和法律风险防范基本情况 现阶段,关于企业合同管理和法律风险防范的研究很多,出现了许多新的措施,促进了企业合同管理和法律风险防范。一般来说,企业在管理中更注重合同管理和法律风险防范,在行为和理念上得到充分的保护和支持,许多企业设立了专门机构来处理这类问题。因此,在这种情况下,企业合同管理和法律风险防范取得了长期的进步和有力的推动,呈现出良好的整体态势。然而,不可否认的是,在企业合同管理和法律风险防范领域仍然存在许多问题。通过对现状的进一步关注,笔者做了总结和提炼,发现问题主要表现在五个方面:一是合

同管理的初始环节对合同签订重视不够,合同履行管理不细致二是一些企业缺乏相应的法律制度:完善的合同审批机制第三,员工的法律培训需要进一步加强,客户诚信也缺乏相应的基础。第四,授权或代理的保障机制不健全,各部门和专门机构之间存在严重的交叉现象。风险责任的界限需要进一步梳理和澄清。第五,过于强调静态管理,需要加强对实施过程的控制。这些都是企业合同管理和法律风险防范中存在的问题,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企业合同管理和法律风险防范的现实困境。 2:企业合同管理与法律风险防范策略分析 1:重视合同签订和详细的合同执行管理合同签订是合同管理的初始环节,在一定程度上直接决定后续工作的有效性和合理性。因此,为了有效降低法律风险,我们必须充分重视合同的签订,把握好开头,严格规范。有两个具体保证:一是注重合同签订的程序和内容,遵循科学合理、高效有序的合同签订程序,充分展示合同内容的措施和表达,确保不存在或尽可能消除法律风险二是在签订合同过程中要注意态度,坚持谨慎态度,判断合同内容的准确性和合法性,不要因粗心大意而导致法律风险的突然增加。同时,要重视合同履行的精细化管理,进一步细化合同履行程序,并将其纳入合同内容,贯穿于合同管理的全过程,以确保法律风险最小化本部分以作者所在单位下属企业的对外投资为例,根据合同签订过程中需要做的工作进行简要说明。企业签订外商投资合同时,要注意准确审查用户主体资格,根据实际情况发布手册,确定用户是否具备签订合同的资格和履行合

公司高管的法律风险及管理建议

公司高管的法律风险及管理建议 公司高管通常包括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副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公司高管掌握着公司经营管理的大权,但也负有相应的法律责任,并面临相应的法律风险。作为公司高管,应当了解自身的法律责任,并采取适当措施规避可能的法律风险。 一、公司高管的基本法律义务 根据法律规定,公司高管负有如下基本法律义务和责任: 1、遵守法律的义务。公司高管应当遵守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如果在执行职务时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造成公司损失的,应对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2、遵守章程的义务。公司章程是公司的宪法,公司高管应当遵守章程的规定,如果在执行职务时违反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对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3、对公司忠实和勤勉尽责的义务。公司高管在执行职务时应当忠实和勤勉尽责,如果违反该义务造成公司损失的,应对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4、禁止挪用公司资金、侵占公司资产的义务。公司高管不得利用职务便利挪用公司资金、侵占公司资产,否则应承担返还义务,并赔偿公司损失。挪用公司资金、侵占公司资产达到刑法规定标准的,将构成挪用公司资金罪、职务侵占罪。 5、限制关联交易的义务。公司高管与公司进行关联交易,应根据章程规定经过股东会同意。如果违反规定进行关联交易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对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6、禁止擅自对外提供资金及提供担保的义务。公司高管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的,应当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过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同意。否则,因此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对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7、竞业禁止义务。公司高管未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同意,不得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否则相应收入应当归于公司,因此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还应对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8、禁止将他人与公司交易的佣金归为己有。 9、禁止擅自披露公司秘密的义务。公司高管不得擅自披露公司秘密,因此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对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10、公司高管在公司增资和清算时的勤勉尽责义务。在公司增资时,如果公司高管未尽勤勉尽责义务致使股东瑕疵增资或抽逃出资,因此给公司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公司高管应对公司债务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在股份有限公司依法应当清算时,如果公司的董事怠于履行或不当履行公司法规定的清算义务,因此造成公司债权人损失的,公司高管应对公司债权人承担赔偿责任。 二、公司高管可能涉及的刑事犯罪 公司高管除负有上述基本的法律义务和责任外,在执行职务时,还可能触犯刑法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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