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22区域突出危险性预测技术标准
区域突出危险性预测

有 危 险
工 作 面 预 测
突 出 危 险 工 作 面 无 突 出 危 险 工 作 面
工作 面防 突措 施
工作 面措 施效 果检 验
无 危 险
无突出煤层: 按非突出矿 井管理
执行 安全 防护 措施 后采 掘作 业
执 行 安 全 防 护 措 施 后 采 掘 作 业
矿井防突总方案
“四位一体”、“五步配套”综合防治突出
措施 矿井和煤层突出危险预测
有危险吗? Y
区域突出危险性预测 有突出危险吗? Y 采取消除区域突出危险 的技术措施 N
N
按非突出矿井或煤 层进行采掘作业 Y 采取安全 防护措施 进行采掘 作业
对措施进行效果检验 有效吗? 采取防突技术措施 Y 采掘面突出危险性预测 有突出危险吗?
N
N
对措施效果进行检验 有效吗?
区域预测方法
一、区域预测方法 (一)开拓前区域预测方法 1、预测方法及预测结果应用范围 新水平、新采区开拓前,当预测区域的煤层缺少或者没有 井下实测瓦斯参数时,可以主要依据地质勘探资料、上水 平及邻近区域的实测和生产资料等进行开拓前区域预测。 开拓前区域预测结果仅用于指导新水平、新采区的设计和 新水平、新采区开拓工程的揭煤作业。
实测或者计 算残余瓦斯 压力和含量
区域措施效果 检验 突出危险区 继续进行或补充实施 区域防突措施 无突出危险区 工作面预测方法 进行区域验证
矿井防突总方案
无突出危险区
工作面 预测方法
工作面预测
突出危险工作面
工作面防突措施
无突出危险工作面
安全防护措施,并 保留足够超前距
矿井防突总方案
局部综合防突措施基本程序
Y
合理采掘部署
煤矿一规程三细则题库之判断题

一规程三细则题库(判断题)1突出矿井应当建立突出预警机制,逐步实现突出预兆、瓦斯和地质异常、采掘影响等多元信息的综合预警、快速响应和有效处理。
答案:a2突水系数是指含水层中的静水压力与隔水层厚度的比值,用于表征矿井水灾害的危险程度。
答案:a3煤矿必须编制年度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并根据具体情况及时修改。
《计划》必须由矿总工程师负责组织通风、采掘、机电、地测、技术等单位的有关人员编制,并有矿山救护队参加。
答案:a4在每季度开始前20天,矿总工程师根据矿井自然条件和采掘工程的变动情况,组织有关部门进行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修改和补充。
答案:b5在采用竖孔冻结法开凿斜井井筒时,通常采用分段打钻、总体冻结施工工艺。
答案:b6在综采工作面推进达到充填步距时,在充填作业时,应检查工作面液压支架完好情况、充填系统完好情况。
答案:b7充填过程中必须设专人观察充填情况,发现异常,应当立即向当班班长、跟班区长汇报并进行处理。
答案:a8放顶煤开采可行性论证主要包括顶煤的冒放性、放顶煤工艺、设备选型配套、安全保障(水、火、瓦斯、煤尘、顶板、冲击地压等的防治)等方面内容,论证由煤矿安全监察局组织行业专家进行。
答案:b9处理煤仓、溜煤(矸)眼堵塞,采用下列措施,必须制订安全技术措施,报矿主要负责人批准。
答案:b10通风安全检测仪表检验可由煤矿企业自行检验或委托第三方检验。
答案:b11新建高瓦斯矿井、突出矿井、煤层容易自燃矿井及有热害的矿井初期采用中央并列式通风的只能布置一个采(盘)区生产.答案:a12矿井通风系统有较大变化,是指改变全矿井通风方式、增减风井、改变主要通风机类型等情况。
答案:a13专用变压器最多可向4个不同掘进工作面的局部通风机供电,是指专用变压器最多可向4个(最多8台)不同掘进工作面的局部通风机供电。
答案:a14有瓦斯或二氧化碳喷出危险的煤(岩)层中掘进巷道时,必须规定施工前探钻孔,并报矿总工程师批准。
答案:a15抽采的瓦斯浓度低于30%时,可以以直接燃烧的形式用作民用燃气、工业用燃气、燃煤锅炉的助燃燃气、燃气轮机的燃气等答案:b16矿井井田范围是指由国土资源部门划定的矿井井田范围.答案:a17突出煤(岩)层的鉴定或认定结果,应当由煤矿企业报市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和地方煤矿安全监察局。
“三软”突出煤层采煤工作面突出危险性预测(效果检验)技术标准

“三软”突出煤层采煤工作面突出危险性预测(效果检验)技术标准本标准由郑州煤炭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出。
本标准由郑州煤炭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技术中心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郑州煤炭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通风管理部郑州煤炭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瓦斯研究所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长海殷秋朝翟华李丰良舒社会秦法秋王世贤李占五王金启王红卫李敬东本标准由郑州煤炭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技术委员会审核批准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三软”突出煤层采煤工作面回采期间突出危险性预测(以下简称预测)和防治煤与瓦斯突出措施效果检验(以下简称效检)指标及其临界值、预测(效检)钻孔布置方式、测定仪表、测定步骤和突出危险性判定方法等。
本标准适用于郑州矿区“三软”突出煤层无突出危险区和突出危险区采取区域防突措施有效后采煤工作面突出危险性预测和防突措施效果检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煤矿安全规程》MT/T641-1996 钻屑瓦斯解吸指标的测定方法MT/T639-1996 钻孔瓦斯涌出初速度的测定方法《“三软”突出煤层煤巷掘进工作面突出危险性预测技术标准》《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3 预测(效检)指标及其临界值“三软”突出煤层采煤工作面预测(效检)同时采用2个指标:即钻孔瓦斯涌出初速度q值、钻屑指标S值,其临界值经集团公司批准。
4 测定仪表、工具(1)钻孔瓦斯涌出初速度的测定仪表钻孔瓦斯涌出初速度(q)的测定采用瓦斯q值测定仪。
(2)钻屑量的测定仪表钻屑量(S)的测定采用弹簧秤、接尘袋,弹簧秤测定范围应达到10kg。
(3)常用工具常用工具:①扳手(规格:200mm)2把;②坡度规1个;③皮卷尺一个(规格5m)。
煤与瓦斯突出危险性预测方法

2020/3/2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瓦斯研究所
一、突出危险性预测的重要性
合理采掘部署—煤层开采顺序,巷道布置,掘、保、抽、采接替
防
治 煤 与
区域综合防 突技术措施
瓦
斯
突
出
技
术
体
系
局部综合防 突技术措施
2020/3/2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瓦斯研究所
一、突出危险性预测的重要性
2.煤与瓦斯突出的危害性
危及井下作业人员生命安全 破坏矿井正常的生产秩序 破坏井下设备和建筑物,如摧毁支架、推倒矿车、
破坏通风设施 诱发其它灾害事故,如瓦斯煤尘爆炸、瓦斯燃烧矿
井瓦斯涌出量预测 严重影响矿井经济效益
根据煤层瓦斯压力或瓦斯含量进行区域预测的临界值应 当由具有突出危险性鉴定资质的单位进行试验考察确定。 经过考察确定后,可以根据批准的临界值进行区域预测。 反之,则根据表1中提供的参考临界值进行区域预测。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瓦斯研究所
煤与瓦斯突出危险性预测方法
主讲人:陈建忠
2020/3/2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瓦斯研究所
一、突出危险性预测的重要性 二、突出危险性预测的分类 三、区域突出危险性预测方法 四、工作面突出危险性预测方法 五、预测(校检)报告单填写与审批
2020/3/2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瓦斯研究所
一、突出危险性预测的重要性
2020/3/2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瓦斯研究所
三、区域突出危险性预测
1、区域预测方法
区域预测一般根据煤层瓦斯参数结合瓦斯地质分析的方法
《煤矿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令第4号)标准执行解读

查矿井当年及上年资料,总体生产经营目标超设计(核定)生产能力
(三)煤矿开拓、准备、回采煤量可采期小于国家规定的最短时间,未主动采取限产或者停产措施,仍然组织生产的(衰老煤矿和地方人民政府计划停产关闭煤矿除外);
1.开拓煤量可采期不符合符合下列规定:
③年产量0.6~1.0Mt的矿井,大于25m3/min;
④年产量0.4~0.6Mt的矿井,大于20m3/min;
⑤年产量小于或者等于0.4Mt的矿井,大于15m3/min。
(三)未按照国家规定进行区域或者工作面突出危险性预测的(直接认定为突出危险区域或者突出危险工作面的除外);
1.未进行区域突出危险性预测的
3.回采煤量可采期不符合下列规定:
(1)2个及以上采煤工作面同时生产的矿井不得少于5个月;
(2)其它矿井不得少于4个月。
(四)煤矿井下同时生产的水平超过2个,或者一个采(盘)区内同时作业的采煤、煤(半煤岩)巷掘进工作面个数超过《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
1.煤矿井下同时生产的水平超过2个。
2.一个采(盘)区内同一煤层的一翼最多只能布置1个采煤工作面和2个煤(半煤岩)巷掘进工作面同时作业.一个采(盘)区内同一煤层双翼开采或者多煤层开采的,该采(盘)区最多只能布置2个采煤工作面和4个煤(半煤岩)巷掘进工作面同时作业。
工作面绝对瓦斯涌出量Q(m3/min)
工作面瓦斯抽采率(%)
5≤Q<10
≥20
10≤Q<20
≥30
20≤Q<40
≥40
40≤Q<70
≥50
70≤Q<100
≥60
100≤Q
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细则新旧版对照

(六)地质构造类型及其特征、火成岩侵入形态及其分布、水文地质情况;
(七)勘探过程中钻孔穿过煤层时的瓦斯涌出动力现象;
(八)邻近煤矿的瓦斯情况。
第十五条地质勘查阶段应当查明矿床瓦斯地质情况。地质勘查报告应当提供煤层突出危险性的基础资料。
基础资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煤层赋存条件及其稳定性;
(二)煤的结构类型及工业分析;
(三)煤的坚固性系数、煤层围岩性质及厚度;
(四)煤层瓦斯含量、瓦斯成分和煤的瓦斯放散初速度等指标;
(五)标有瓦斯含量等值线的瓦斯地质图;
(六)地质构造类型及其特征、火成岩侵入形态及其分布、水文地质情况;
(七)勘探过程中钻孔穿过煤层时的瓦斯涌出动力现象;
(八)邻近矿井的瓦斯情况。
(一)煤层有瓦斯动力现象的;
(二)相邻矿井开采的同一煤层发生突出的;
(三)煤层瓦斯压力达到或者超过0.74MPa的。
第十三条非突出煤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立即进行煤层突出危险性鉴定,或者直接认定为突出煤层;鉴定或者直接认定完成前,应当按照突出煤层管理:
(一)有瓦斯动力现象的;
(二)煤层瓦斯压力达到或者超过0.74MPa的;
区域综合防突措施包括下列内容:
(一)区域突出危险性预测;
(二)区域防突措施;
(三)区域措施效果检验;
(四)区域验证。
局部综合防突措施包括下列内容:
(一)工作面突出危险性预测;
(二)工作面防突措施;
(三)工作面措施效果检验;
(四)安全防护措施。
突出矿井应当加强区域和局部(以下简称两个“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实施过程的安全管理和质量管控,确保质量可靠、过程可溯。
煤矿一规程三细则题库之多选题

急救器材
急救装备
药品
abcd
7
矿井闭坑报告必须有完善的各种地质资料,在相应图件上标注()、巷道、火区、地面沉陷区等,情况不清的应当予以说明。
开采区
采空区
煤柱
井筒
bcd
8
新建矿井开工前必须复查井筒检查孔资料;调查核实(),调查邻近矿井生产情况和地质资料等,将相关资料标绘在采掘工程平面图上。
钻孔位置
水柱计/压力表
电流表
电压表
轴承温度计
abcd
51
倾角在25°以上的小眼、煤仓、溜煤/矸眼、人行道、上山和下山的上口,必须设()设施。
防止人员坠落
防止物料坠落
防止片帮
防止冒顶
ab
52
采煤机采煤时必须及时移架。移架滞后采煤机的距离,应当根据顶板的具体情况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时,必须停止采煤。
超过规定距离
机械强度
电气性能
防潮密封性能
老化性能
abcd
33
井下巷道内的电缆,沿线每隔一定距离、拐弯或者分支点以及连接不同直径电缆的接线盒两端、穿墙电缆的墙的两边都应当设置注有()的标志牌。
编号
用途
电压
截面
abcd
34
采掘工作面配电点的位置和空间必须满足设备()等要求,并采用不燃性材料支护。
安装
拆除
检修
运输
abcd
位置
个数
深度
角度及炮眼编号
abcd
46
井下安装钻机进行探放水前,由测量人员依据设计现场标定探放水孔位置,与负责探放水工作的人员共同确定钻孔的()等。
方位
倾角
深度
数量
abcd
君鑫煤矿22采区(上段)防突设计(登封局评审后修改10.17)

目录前言 (1)第一章矿井概况 (3)第一节矿井地理位置及井田境界 (3)第二节煤炭储量、生产能力与服务年限 (5)第三节矿井开拓方式 (6)第四节矿井主要生产系统 (11)第五节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 (17)第二章矿井及22采区地质情况 (21)第三章矿井瓦斯 (27)第一节矿井瓦斯概况 (27)第二节矿井瓦斯涌出量计算 (30)第四章区域防突综合措施 (44)第一节区域突出危险性预测 (44)第二节区域性防治煤与瓦斯突出措施 (45)第三节区域防突效果检验 (61)第四节区域验证 (63)第五章局部综合防突措施 (68)第一节工作面突出危险性预测 (68)第二节工作面防突措施 (69)第三节工作面措施效果检验 (74)第四节工作面安全防护措施 (76)第六章石门揭煤工作面综合防突措施 (79)第一节区域突出危险性预测 (80)第二节区域防突措施 (84)第三节区域措施效果检验 (87)第四节区域验证或工作面突出危险性预测 (88)第五节工作面防突措施 (89)第六节工作面措施效果检验 (90)第七节安全防护措施 (90)第七章防突设施、设备 (93)第八章防突管理及培训 (96)第九章组织机构和队伍保障措施 (99)第十章建议 (101)前言一、概述登封市君鑫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君鑫煤业)位于登封煤田马岭山勘探区东部,原为登封市小河煤矿的接替井,现隶属关系变更为登电集团管辖,为地方国有煤矿,行政区划属登封市石道乡。
矿井始建于1996年,设计生产能力0.30Mt/a。
二、任务来源河南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受君鑫煤业委托,承担了《登封市君鑫煤业有限责任公司22采区(上段)防治煤与瓦斯突出专项设计》任务。
设计人员通过到煤矿现场勘查、对资料分析研究,根据煤层的赋存条件、开拓开采、瓦斯地质规律、瓦斯含量、瓦斯压力及瓦斯涌出情况,编制了《登封市君鑫煤业有限责任公司22采区(上段)防治煤与瓦斯突出专项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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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突出危险性预测技术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新水平、新采区开拓前和新采区开拓完成后的区域突出危险性预测(以下简称区域预测)相关要求、预测方法和指标。
本标准适用于晋煤集团所属突出矿井和按突出矿井管理的矿井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
煤矿安全规程
3基本要求
3.1 突出矿井、按突出管理矿井应当对突出煤层进行区域预测。
经区域预测后,突出煤层划分为突出危险区和无突出危险区。
3.2 突出煤层区域预测的范围应由煤矿上一级管理部门根据突出矿井的开拓方式、巷道布置等情况划定。
3.3 区域预测分为新水平、新采区开拓前的区域预测(以下简称开拓前区域预测)和新采区开拓完成后的区域预测(以下简称开拓后区域预测)。
3.4 开拓前区域预测时,当预测区域的煤层缺少或者没有井下实测瓦斯参数时,可以主要依据地质勘探资料、上水平及邻近区域的实测和生产资料等进行开拓前区域预测。
开拓前区域预测结果仅用于指导新水平、新采区的设计和新水平、新采区开拓工程的揭煤作业。
3.5开拓后区域预测时,应主要依据预测区域煤层瓦斯的井下实测资料,结合地质勘探资料、上水平及邻近区域的实测和生产资料等进行。
开拓后区域预测结果用于指导工作面的设计和采掘生产作业。
3.6 对已确切掌握煤层突出危险区域的分布规律,并有可靠的预测资料的,区域预测工作可由矿技术负责人组织实施;否则,应委托有煤与瓦斯突出危险性鉴定资质的单位进行区域预测。
3.7 未进行区域预测的区域视为突出危险区。
3.8 矿井的区域预测范围、方法、预测指标、临界值、预测结果应上报煤矿上一级管理部门技术负责人批准。
3.9 区域预测范围和结果报告按晋煤集通字【2010】175号文件规定执行。
4 区域预测方法及其技术要求
4.1 区域预测一般根据煤层瓦斯参数结合瓦斯地质分析的方法进行,也可以采用其它经实验证实有效的方法。
4.2 采用煤层瓦斯参数结合瓦斯地质分析的区域预测方法时,应先吧区域中的煤层瓦斯风化带划分成无突出危险区,煤层中已发生了突出或明显突出预兆的部分划分为突出危险区。
煤层瓦斯风化带的确定见附录A。
4.3 根据煤层瓦斯压力或者瓦斯含量进行区域预测的临界值应符合《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对临界值的要求。
矿井需要自行确定临界值时,应由具有煤与瓦斯突出危险性鉴定资质的单位进行试验考察,在试验前和应用前应由集团公司技术负责人批准。
4.4 区域预测新方法的研究试验应由具有煤与瓦斯突出危险性鉴定资质的单位进行,并在试验前和应用前应由集团公司技术负责人批准。
5 煤层瓦斯参数结合瓦斯地质分析的区域预测法
5.1 开拓前的区域预测
开拓前区域预测可主要依据地质勘探资料、上水平及邻近区域的实测和生产资料等,通过分析煤层瓦斯的基础资料,确定煤层瓦斯赋存规律,绘制煤层瓦斯压力和瓦斯含量等值线图,按照《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推荐的区域预测临界值进行区域预测。
5.2 开拓后区域预测
开拓后区域预测技术要求执行《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
附录A
(规范性附录)
煤层瓦斯风化带的确定
A.1 煤层瓦斯分带现象
A.1.1 当煤层具有露头或煤层处于冲积层之下时,煤层瓦斯会出现垂直分带现象,即煤层瓦斯沿垂向可以分为两风带:瓦斯风化带和甲烷带;
A.1.2 依气体组分的差异,瓦斯风化带还可以细分为:二氧化碳-氮气带、氮气带和氮气-甲烷带。
A.1.3 一般情况下,煤层瓦斯风化带的垂直分带现象具有连续性,即:二氧化碳-氮气带处于煤层的最浅部,其次是氮气带,之后的氮气-甲烷带。
在一些特定条件和特定环境下,煤层瓦斯的垂直分带特性也可能是如下二种情况:氮气带处于煤层的最浅部,之后的氮气-甲烷带,最后是甲烷带;或者是氮气-甲烷带处于煤层的最浅部,然后是甲烷带。
A.2 瓦斯风化带的确定方法
瓦斯风化带的确定应通过气样采集,采用瓦斯组分含量分析的方法确定。
划分依据应符合表A.1要求。
表A.1 瓦斯风化带垂直划分标准
瓦斯风化带下界深度可根据下了指标中的任何一项确定:
A 煤层的相对瓦斯涌出量等于2m3/t~3m3/t处:
B 煤层内的瓦斯组分中甲烷及重烃浓度总和达到80%(体积比);
C 煤层内的瓦斯压力为0.1Mpa~0.15Mpa;
D 煤的瓦斯含量达到下列数值处:
1 长焰煤1.0~1.5m3/t(C.M.)
2 其煤1.5~2.0m3/t(C.M.)
3 肥煤与焦煤2.0~2.5m3/t(C.M.)
4 瘦煤2.5~3.0m3/t(C.M.)
5 贫煤3.0~4.0m3/t(C.M.)
6 无烟煤5.0~7.0m3/t(C.M.)
注:此次的C.M是指煤中可燃质即古代碳和挥发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