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域突出危险性预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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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突出危险性预测

区域突出危险性预测

有 危 险
工 作 面 预 测
突 出 危 险 工 作 面 无 突 出 危 险 工 作 面
工作 面防 突措 施
工作 面措 施效 果检 验
无 危 险
无突出煤层: 按非突出矿 井管理
执行 安全 防护 措施 后采 掘作 业
执 行 安 全 防 护 措 施 后 采 掘 作 业
矿井防突总方案
“四位一体”、“五步配套”综合防治突出
措施 矿井和煤层突出危险预测
有危险吗? Y
区域突出危险性预测 有突出危险吗? Y 采取消除区域突出危险 的技术措施 N
N
按非突出矿井或煤 层进行采掘作业 Y 采取安全 防护措施 进行采掘 作业
对措施进行效果检验 有效吗? 采取防突技术措施 Y 采掘面突出危险性预测 有突出危险吗?
N
N
对措施效果进行检验 有效吗?
区域预测方法
一、区域预测方法 (一)开拓前区域预测方法 1、预测方法及预测结果应用范围 新水平、新采区开拓前,当预测区域的煤层缺少或者没有 井下实测瓦斯参数时,可以主要依据地质勘探资料、上水 平及邻近区域的实测和生产资料等进行开拓前区域预测。 开拓前区域预测结果仅用于指导新水平、新采区的设计和 新水平、新采区开拓工程的揭煤作业。
实测或者计 算残余瓦斯 压力和含量
区域措施效果 检验 突出危险区 继续进行或补充实施 区域防突措施 无突出危险区 工作面预测方法 进行区域验证
矿井防突总方案
无突出危险区
工作面 预测方法
工作面预测
突出危险工作面
工作面防突措施
无突出危险工作面
安全防护措施,并 保留足够超前距
矿井防突总方案
局部综合防突措施基本程序
Y
合理采掘部署

煤与瓦斯突出危险性预测方法

煤与瓦斯突出危险性预测方法
突成本,提高采掘进度,从而在安全的前提下解放生产 力,提高矿井经济效益。 我国两个“四位一体”综合防突体系的重要组成
2020/3/2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瓦斯研究所
一、突出危险性预测的重要性
合理采掘部署—煤层开采顺序,巷道布置,掘、保、抽、采接替

治 煤 与
区域综合防 突技术措施








局部综合防 突技术措施
2020/3/2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瓦斯研究所
一、突出危险性预测的重要性
2.煤与瓦斯突出的危害性
危及井下作业人员生命安全 破坏矿井正常的生产秩序 破坏井下设备和建筑物,如摧毁支架、推倒矿车、
破坏通风设施 诱发其它灾害事故,如瓦斯煤尘爆炸、瓦斯燃烧矿
井瓦斯涌出量预测 严重影响矿井经济效益
根据煤层瓦斯压力或瓦斯含量进行区域预测的临界值应 当由具有突出危险性鉴定资质的单位进行试验考察确定。 经过考察确定后,可以根据批准的临界值进行区域预测。 反之,则根据表1中提供的参考临界值进行区域预测。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瓦斯研究所
煤与瓦斯突出危险性预测方法
主讲人:陈建忠
2020/3/2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瓦斯研究所
一、突出危险性预测的重要性 二、突出危险性预测的分类 三、区域突出危险性预测方法 四、工作面突出危险性预测方法 五、预测(校检)报告单填写与审批
2020/3/2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瓦斯研究所
一、突出危险性预测的重要性
2020/3/2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瓦斯研究所
三、区域突出危险性预测
1、区域预测方法
区域预测一般根据煤层瓦斯参数结合瓦斯地质分析的方法

防突指标各种临界值

防突指标各种临界值

危险性
突出危险工作面 无突出危险工作面
20
二、工作面突出危险性预测
1、石门揭煤工作面突出危险性预测
钻屑指标法预测石门揭煤工作面危险性的临界值表
△h2 Pa 干煤 200 湿煤 160
钻屑解吸指标临界值 K1 mL/(g.min1/2) 0.5 0.4
2、煤巷掘进工作面突出危险性预测 判断突出危险性的钻孔瓦斯涌出初速度临界值(qm)
煤的挥发分
以下选自《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细则》(19950501)
煤层突出危险性 突出危险
一、区域突出危险性预测
预测煤层突出危险性单项临界指标值
煤的破坏类型
瓦斯放散初速度 △P(mmHg)
Ⅲ/Ⅳ/Ⅴ
10
用综合指标D和K预测煤层区域突出危险性的临界值
煤层突出危险性综合指标D 0.25
Pa
大于或等于200 小于200
用钻屑指标法预测煤巷掘进工作面突出危险性的临界值
Smax
Kg/m
L/m
大于或等于6
大于或等于5.4
小于6
小于5.4
危险性预测 性单项临界指标值
煤的坚固性系数 f 0.5
险性的临界值 的突出危险性综合指标K 其它煤种 15
出危险性预测
性的临界值表
K1 mL/(g.min1/2) 0.5 0.4
Vdaf/% qm/Lmin-1
5--15 5
15--20 4.5
R值指标法 R=(Smax-1.8)(qmax-4) R应根据实测资料确定,如无实测资料,取Rm=6。 当任何一个钻孔中的R大于或等于Rm时,该工作面预测为突出危险工作面; 当R小于Rm时,该工作面预测为无突出危险工作面; 当R为负值时,应用单项(取公式中的正值项)指标预测。

煤矿石门揭煤程序及步骤

煤矿石门揭煤程序及步骤

煤矿石门揭煤程序及步骤石门揭煤程序、步骤及要求必须严格执行《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一、进行区域综合防突措施(一)、区域突出危险性预测及方法方法1:在距煤层法向距离7m―10m范围内施工测压钻孔,进行瓦斯测压预测,并在一定时间内,压力变化小于0.005 MPa/d,测压工作即可结束;否则,应延长测压时间。

方法2:施工取芯钻孔,按取煤心要求取煤芯,及时送相关单位测定原始瓦斯含量。

根据以上两种方法,预测煤层突出危险性,当瓦斯压力达到0.74Wpa,原始瓦斯含量达到8m3/t,具有突出危险性。

需执行区域防突措施。

完成后,编制“区域突出危险性预测报告” (二)、区域防突措施第一步:根据实际测定的煤层最大瓦斯压力P、软分层煤的破坏类型、煤的瓦斯放散初速度Δp和煤的坚固性系数f等指标、石门地质情况、巷道情况等相关参数,编制区域防突措施专项设计(包括:专项设计、区域措施设计图)。

经矿初审,报公司审批,提出修改意见,经修改后执行。

第二步:根据区域防突设计要求,施工抽放钻孔。

为缩短抽放时间,实行边施工边进行接抽工作。

(完成后,编制“抽采钻孔竣工图”、“抽采评估报告”)(三)区域防突措施效果检验效果检验方法,临界指标:1、采用测定残余瓦斯含量,通过打钻孔,取煤芯检测。

残存瓦斯含量低于8m3/t。

2、钻屑瓦斯解吸指标法测定K1值。

瓦斯解吸指标K1值<0.5(干煤为0.4)。

采用此方法时,应编制“区域效果检验设计图”和“区域效果检验成果图。

3、测定瓦斯压力。

低于0.74Mpa以上三个指标,其中一个指标达到和超过临界值,或在检测(打钻)过程中钻孔有喷孔等动力现象,均为防突措施无效,则判定该工作面具有突出危险性,应当继续采取补打抽放钻孔和继续抽放措施进行消突。

经再次评估后,再重新按以上方法进行效果检验,只有以上三个指标全部低于临界值指标,且在检测过程中钻孔无喷孔等动力现象后,则判定工作面无突出危险性,防突措施有效。

完成后,编制:区域效果检验报告(四)、区域验证经开拓后区域预测或者经区域措施效果检验后为无突出危险区的煤层进行揭煤和采掘作业时,必须采用工作面预测方法进行区域验证。

标准22区域突出危险性预测技术标准

标准22区域突出危险性预测技术标准

区域突出危险性预测技术标准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新水平、新采区开拓前和新采区开拓完成后的区域突出危险性预测(以下简称区域预测)相关要求、预测方法和指标。

本标准适用于晋煤集团所属突出矿井和按突出矿井管理的矿井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煤矿安全规程3基本要求3.1 突出矿井、按突出管理矿井应当对突出煤层进行区域预测。

经区域预测后,突出煤层划分为突出危险区和无突出危险区。

3.2 突出煤层区域预测的范围应由煤矿上一级管理部门根据突出矿井的开拓方式、巷道布置等情况划定。

3.3 区域预测分为新水平、新采区开拓前的区域预测(以下简称开拓前区域预测)和新采区开拓完成后的区域预测(以下简称开拓后区域预测)。

3.4 开拓前区域预测时,当预测区域的煤层缺少或者没有井下实测瓦斯参数时,可以主要依据地质勘探资料、上水平及邻近区域的实测和生产资料等进行开拓前区域预测。

开拓前区域预测结果仅用于指导新水平、新采区的设计和新水平、新采区开拓工程的揭煤作业。

3.5开拓后区域预测时,应主要依据预测区域煤层瓦斯的井下实测资料,结合地质勘探资料、上水平及邻近区域的实测和生产资料等进行。

开拓后区域预测结果用于指导工作面的设计和采掘生产作业。

3.6 对已确切掌握煤层突出危险区域的分布规律,并有可靠的预测资料的,区域预测工作可由矿技术负责人组织实施;否则,应委托有煤与瓦斯突出危险性鉴定资质的单位进行区域预测。

3.7 未进行区域预测的区域视为突出危险区。

3.8 矿井的区域预测范围、方法、预测指标、临界值、预测结果应上报煤矿上一级管理部门技术负责人批准。

3.9 区域预测范围和结果报告按晋煤集通字【2010】175号文件规定执行。

4 区域预测方法及其技术要求4.1 区域预测一般根据煤层瓦斯参数结合瓦斯地质分析的方法进行,也可以采用其它经实验证实有效的方法。

煤与瓦斯区域突出危险性预测

煤与瓦斯区域突出危险性预测

煤与瓦斯区域突出危险性预测第四十二条区域预测一般根据煤层瓦斯参数结合瓦斯地质分析的方法进行,也可以采用其他经试验证实有效的方法。

根据煤层瓦斯压力或者瓦斯含量进行区域预测的临界值应当由具有突出危险性鉴定资质的单位进行试验考察。

在试验前和应用前应当由煤矿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

区域预测新方法的研究试验应当由具有突出危险性鉴定资质的单位进行,并在试验前由煤矿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

【解读】本条规定了区域预测方法、煤层瓦斯压力、含量区域预测指标临界值试验考察、区域预测新方法试验必须有资质单位进行。

实验方案和实验结果应分别在实验前和应用前报煤矿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

一、区域预测方法1、煤层瓦斯参数结合瓦斯地质分析;2、其他经验证有效的方法。

二、预测临界值考察(含预测新方法研究试验)应由具有突出危险性鉴定资质的单位进行。

三、临界值考察方案和结果批准权限为煤矿企业技术负责人。

第四十三条根据煤层瓦斯参数结合瓦斯地质分析的区域预测方法应当按照下列要求进行:(一)煤层瓦斯风化带为无突出危险区域;(二)根据已开采区域确切掌握的煤层赋存特征、地质构造条件、突出分布的规律和对预测区域煤层地质构造的探测、预测结果,采用瓦斯地质分析的方法划分出突出危险区域。

当突出点及具有明显突出预兆的位置分布与构造带有直接关系时,则根据上部区域突出点及具有明显突出预兆的位置分布与地质构造的关系确定构造线两侧突出危险区边缘到构造线的最远距离,并结合下部区域的地质构造分布划分出下部区域构造线两侧的突出危险区;否则,在同一地质单元内,突出点及具有明显突出预兆的位置以上20m(埋深)及以下的范围为突出危险区(如图1);(三)在上述(一)、(二)项划分出的无突出危险区和突出危险区以外的区域,应当根据煤层瓦斯压力P进行预测。

如果没有或者缺少煤层瓦斯压力资料,也可根据煤层瓦斯含量W进行预测。

预测所依据的临界值应根据试验考察确定,在确定前可暂按表2(编者注:本书为表3-2-1)预测。

突出危险预测管理制度

突出危险预测管理制度

突出危险预测管理制度危险预测管理制度是一套系统工程,包括危险识别、危险评估、危险预测、危险管理及监控等环节。

在危险识别方面,组织需要对自身的内外部环境进行全面分析,识别可能带来危险的各种因素,如自然灾害、技术风险、经济风险、社会风险等。

在危险评估方面,组织需要对各种危险进行定量和定性评估,确定其可能引发的影响和概率,从而为后续决策提供依据。

在危险预测方面,组织需要借助科学的模型和工具,进行预测和模拟,掌握危险发展的趋势和规律。

在危险管理方面,组织需要制定相应的管理策略和措施,规避、转移、减轻或接受危险,并建立应急预案,以应对突发事件。

在监控方面,组织需要建立危险监控机制,及时发现和应对危险的变化和演变。

危险预测管理制度的核心是风险管理,即通过识别、评估、预测和管理危险,降低危险对组织及其利益相关方的影响。

风险管理是一个动态过程,需要不断地进行危险评估和调整危险管理措施,以适应环境的变化。

风险管理可以使组织更好地实现其战略目标,保护利益相关方的权益,提高组织的整体绩效。

危险预测管理制度的建立需要有组织的支持和全员的参与。

首先,组织的领导者需要重视危险管理,将其纳入组织的战略规划和日常运营中。

他们需要建立一个明确的责任体系和监督机制,确保危险管理制度的有效实施。

其次,组织的各级管理者需要积极配合,确保危险管理制度的全面贯彻落实。

最后,组织的全体员工需要积极参与其中,增强危险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共同维护组织的安全与稳定。

危险预测管理制度的建立也需要依托科学技术的支持。

现代科技的发展为危险预测和管理提供了有效的工具和方法。

组织可以借助信息技术、大数据分析、模拟仿真等手段,提升危险预测和管理的水平。

同时,组织也可以与专业的危险管理机构合作,获得专业的技术支持和指导,提高危险管理的效果和效率。

总之,危险预测管理制度是组织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不仅关系到组织的长远发展,也关系到各利益相关方的切身利益。

通过科学的预测和有效的管理,可以降低危险造成的损失,提高组织的抗风险能力,促进组织的可持续发展。

矿井区域预测方法

矿井区域预测方法

一.区域预测在使用区域预测的地区,由于还未进行开拓,只能通过地质钻孔或专门的考察钻孔取样分析得出煤层或采区突出危险结论.1.单一指标法预测煤层突出危险性的指标可用煤的破坏类型、瓦斯放散初速度指标(△P)、煤的坚固性系数(f )和煤层瓦斯压力(P ),其判断煤层突出危险性的临界值,应根据矿井的实测资料确定,如无实测资料时,可参考表5、表6 所列数据划分,只有全部指标达到或超过其临界值时方可划为突出煤层。

2.瓦斯地质统计法采用瓦斯地质统计法进行区域预测时,应根据已开采区域确切掌握的煤层赋存和地质构造条件与突出分布的规律,划分出突出危险区域与突出威胁区域。

分突出危险区一般应符合下列要求:①在上水平发生过一次突出的区域,下水平的垂直对应区域应预测为突出危险区;②根据上水平突出点分布与地质构造的关系,确定突出点距构造线两侧的最远距离线,并结合地质部门提供的下水平或下部采区的地质构造分布,按照下水平构造线两侧的最远距离线向下推测下水平或下部采区的突出危险区域(图1)③末划定的其他区域为突出威胁区。

3. 采用综合指标法对煤层进行区域预测时应符合下列要求:(1)、在岩石工作面向突出煤层至少打两个测压钻孔,测定煤层瓦斯压力。

测压方法见附录三;(2)、在打测压孔的过程中,每米煤孔采取一个煤样,测定煤的坚固性系数(f );(3)、将两个测压孔所得的坚固性系数最小值加以平均作为煤层软分层的平均坚固性系数;(4)、将坚固件系数最小的两个煤样混合后,测定煤的瓦斯放散初速度指标(△P )。

煤层区域性突出危险性,可按下列两个综合指标判断:)2()1()74.0)(30075.0(--------------------∆=----------=f P K P f H D式中D ———煤层的突出危险性综合指标;K----------煤层的突出危险性综合指标;H----———开采深度,m;P----———煤层瓦斯压力,取两个测压钻孔实测瓦斯压力的最大值,Mpa;△P--———软分层煤的瓦斯放散初速度指标;f--- ———软分层煤的平均坚固性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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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区域突出危险性预测方法
区域预测一般根据煤层瓦斯参数结合瓦斯地质分析的方法进行,也
可以采用其他经试验证实有效的方法。 根据煤层瓦斯压力或者瓦斯含量进行区域预测的临界值应当由具有 突出危险性鉴定资质的单位进行试验考察。在试验前和应用前应当 由煤矿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 区域预测新方法的研究试验应当由具有突出危险性鉴定资质的单位 进行,并在试验前由煤矿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
(2)区域预测的步骤
3、多指标综合预测法
(二)开拓后区域预测方法
1、预测方法及应用范围
区域预测方法
3、单项指标预测方法
区域预测方法
4、综合指标预测方法
区域预测方法
区域预测方法
5、开拓后区域预测方法的判定准则
二、区域预测报告的内容与格式
(一)区域预测报告的内容 1、煤层区域概况
2、区域瓦斯地质状况分析
增加了煤层瓦斯参数 实测资料,验证开拓 前区域预测
突出煤层
开拓后区域预测
突出危险区
无突出危险区
区域综合防突措 施并进行区域措 施效果检验
工作面预测 方法进行 区域验证
矿井防突总方案
突出危险区
保护层开采及卸 压瓦斯预抽技术
区域防突措施
保护层开采 预抽煤层瓦斯
本煤层预抽 瓦斯防突技 术
被保护层卸压预抽
3、 4、
(二)区域预测报告的格式
附:煤的破坏类型分类表
措施 矿井和煤层突出危险预测
有危险吗? Y
区域突出危险性预测 有突出危险吗? Y 采取消除区域突出危险 的技术措施 N
N
按非突出矿井或煤 层进行采掘作业 Y 采取安全 防护措施 进行采掘 作业
对措施进行效果检验 有效吗? 采取防突技术措施 Y 采掘面突出危险性预测 有突出危险吗?
N
N
对措施效果进行检验 有效吗?
2.

3.
区域预测分为新水平、新采区开拓前的区域预测(以下简称开拓前 区域预测)和新采区开拓完成后的区域预测(以下简称开拓后区域 预测)。
区域综合防突措施的基本程序和要求
4. 经评估为有突出危险煤层的新建矿井建井期间,以及突出煤层经开拓 前区域预测为突出危险区的新水平、新采区开拓过程中的所有揭煤作 业,必须采取区域综合防突措施并达到要求指标。
突出的预测工作,就是根据采矿、地质资料和突出发生的 规律来确定矿井、煤层和区域的突出危险程度;预报工作 是在预测工作的基础上,根据钻探、采掘以及测试的有关 资料进一步确定局部地点的突出危险程度,作为设计与实 施防突措施的依据。预测与预报的准确程度,决定于地质 、采矿技术资料的可靠程度和对突出规律掌握的程度。
区域综合防突措施
有 突 出 危 险 : 按 突 出 矿 井 设 计 建 井 期 间 进 行 突 出 煤 层 、 突 出 矿 井 鉴 定
局部综合防突措施
危 险 区 突 出 危 险 工 作 面 无 突 出 危 险 工 作 面
新 建 矿 井 突 出 危 险 性 评 估
突 出 矿 井
突出煤 层开拓 前区域 预测:
10. 区域防突措施应当优先采用开采保护层。 11. 保护效果检验、保护范围考察结果报煤矿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
保护层区域防突措施效果检验示意图
区域综合防突措施的基本程序和要求
12. 突出危险区的煤层不具备开采保护层条件的,必须采用预抽煤层瓦 斯区域防突措施并进行区域措施效果检验。 13. 预抽煤层瓦斯区域措施效果检验结果应当经矿技术负责人批准。
用于指 导新水 平、新 采区设 计及开 拓工程 揭煤
开 拓 后 区 域 预 测
危 险 区
区 域 防 突 措 施
区 域 措 施 效 果 检 验
无 突 出 危 险 : 按 非 突 出 矿 井 设 计
无 危 险 区
非 突 出 矿 井
生产矿 井突出 煤层、 突出矿 井鉴定
有 突 出 煤 层
无 危 险 区
每 采 掘 10 ~ 50 m 进 行 区 域 验 证
有 危 险
工 作 面 预 测
突 出 危 险 工 作 面 无 突 出 危 险 工 作 面
工作 面防 突措 施
工作 面措 施效 果检 验
无 危 险
无突出煤层: 按非突出矿 井管理
执行 安全 防护 措施 后采 掘作 业
执 行 安 全 防 护 措 施 后 采 掘 作 业
矿井防突总方案
“四位一体”、“五步配套”综合防治突出
第三章 区域突出危险性预测
第三章 区域突出危险性预测
主要内容
第一节 区域综合防突措施基本程序和要求 第二节 区域突出危险性预测方法
主要要求
一、了解煤层突出危险性预测的指标、方法、步骤和判断 原则; 二、掌握突出煤层某区域突出危险性预测的指标、方法、 步骤和判断原则。
区域突出危险性预测
实测或者计 算残余瓦斯 压力和含量
区域措施效果 检验 突出危险区 继续进行或补充实施 区域防突措施 无突出危险区 工作面预测方法 进行区域验证
矿井防突总方案
无突出危险区
工作面 预测方法
工作面预测
突出危险工作面
工作面防突措施
无突出危险工作面
安全防护措施,并 保留足够超前距
矿井防突总方案
局部综合防突措施基本程序
突出 预测
防突 措施
效果 检验
安全 防护
防突工程
煤层巷道
突出煤层 (危险源)
第一节 区域综合防突措施基本程序和要求

1.
《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详细规定了区域综合防突措 施的基本程序和要求:
突出矿井应当对突出煤层进行区域突出危险性预测(以下简称区域 预测)。经区域预测后,突出煤层划分为突出危险区和无突出危险 区。 未进行区域预测的区域视为突出危险区。
瓦斯压力 P(MPa)
瓦斯含量 W(m3/t)
区域类别 无突出危险区 突出危险区
P﹤0.74 W﹤8 除上述情况以外的其他情况
区域预测方法
区域预测方法
B、瓦斯含量分析法:瓦斯含量分析法有地勘瓦斯含量统计法和瓦斯 含量梯度法。 地勘统计法:按已有的地勘瓦斯含量资料,绘制瓦斯含量等值线图, 划分出突出危险区域和无突出危险区域: 地勘瓦斯含量的取值要求,应符合GB/T23249规定。 瓦斯含量梯度法:在同一地质单元内,瓦斯带内瓦斯含量与开采深度 之间的关系,呈近似线性关系。瓦斯含量梯度ɑ数学关系式(2)为:
-300
1 3
-300
2
-350
-350
6
-400
4
-400
5
-450
-450
图1 根据瓦斯地质分析划分突出危险区域示意图
1—断层;2—突出点;3—上部区域突出点在断层两侧的最远距离线;4—推测下 部区域断层两侧的突出危险区边界线;5-推测的下部区域突出危险区上边界线; 6—突出危险区(阴影部分)
区域预测方法
在上述(a)、(b)项划分出的无突出危险区和突出危险区以外的区 域,应当根据煤层瓦斯压力P进行预测。如果没有或者缺少煤层瓦斯压力 资料,也可根据煤层瓦斯含量W进行预测。预测所依据的临界值应根据试 验考察确定,在确定前可暂按表1预测。 表1 根据煤层瓦斯压力或瓦斯含量进行区域预测的临界值
区域预测方法
一、区域预测方法 (一)开拓前区域预测方法 1、预测方法及预测结果应用范围 新水平、新采区开拓前,当预测区域的煤层缺少或者没有 井下实测瓦斯参数时,可以主要依据地质勘探资料、上水 平及邻近区域的实测和生产资料等进行开拓前区域预测。 开拓前区域预测结果仅用于指导新水平、新采区的设计和 新水平、新采区开拓工程的揭煤作业。
区域预测方法
2、煤层瓦斯参数结合瓦斯地质分析法
(1)基本要求: a) 煤层瓦斯风化带为无突出危险区域。
b)
根据已开采区域确切掌握的煤层赋存特征、地质构造条件、突出分布 的规律和对预测区域煤层地质构造的探测、预测结果,采用瓦斯地质 分析的方法划分出突出危险区域。当突出点及具有明显突出预兆的位 置分布与构造带有直接关系时,则根据上部区域突出点及具有明显突 出预兆的位置分布与地质构造的关系确定构造线两侧突出危险区边缘 到构造线的最远距离,并结合下部区域的地质构造分布划分出下部区 域构造线两侧的突出危险区;否则,在同一地质单元内,突出点及具 有明显突出预兆的位置以上20m(埋深)及以下的范围为突出危险区( 如图1);
区域预测
矿井防突总方案
矿井防突总方案 区域防突措施先行,局部防突措施补充
不掘突出头、不采突出面
区域综合防突措施 局部综合防突措施
区域突出危险性预测 区域防突措施 区域措施效果检验 区域验证
工作面危险性预测
工作面防突措施
工作面措施效果检验
安全防护措施
矿井防突总方案
防治煤与瓦斯突出基本流程示意图
Y
合理采掘部署
矿井防突总方案
开采煤层
建井期间评 估认为有突 出危险或满 足需要鉴定 的条件
突出危险性鉴定
突出煤层
非突出煤层
矿井防突总方案
由“已知到未知”, 根据已知的技术资料 科学外推,获得未知 区域的技术资料
突出煤层
开拓前区域预测
突出危险区
无突出危险区
区域综合防突 措施
局部综合防突 措施
矿井防突总方案
5.
经开拓前区域预测为无突出危险区的煤层进行新水平、新采区开拓、 准备过程中的所有揭煤作业应当采取局部综合防突措施。
6. 经开拓后区域预测或者经区域措施效果检验后为无突出危险区的煤层 进行揭煤和采掘作业时,必须采用工作面预测方法进行区域验证。
区域综合防突措施的基本程序和要求
7. 经开拓后区域预测为突出危险区的煤层,必须采取区域防突措施并进 行区域措施效果检验。经效果检验仍为突出危险区的,必须继续进行 或者补充实施区域防突措施。 8. 9. 所有区域防突措施均由煤矿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 突出矿井首次开采某个保护层时,应当对被保护层进行区域措施效果 检验及保护范围的实际考察。如果被保护层的最大膨胀变形量大于千 分之三,则检验和考察结果可适用于其他区域的同一保护层和被保护 层;否则,应当对每个预计的被保护区域进行区域措施效果检验。此 外,若保护层与被保护层的层间距离、岩性及保护层开采厚度等发生 了较大变化时,应当再次进行效果检验和保护范围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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