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商事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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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商事合同通则

国际商事合同通则

国际商事合同通则
合同编号,[合同编号]
1. 合同目的。

本合同旨在规定双方在国际商事活动中的权利和义务,确保交
易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2. 合同主体。

甲方,[甲方名称]
乙方,[乙方名称]
3. 合同内容。

3.1 交易内容,双方确认本合同所涉及的商品/服务及交易细节。

3.2 交付方式,双方确认货物/服务的交付方式和时间。

3.3 价格条款,双方确认货物/服务的价格和支付方式。

3.4 质量标准,双方确认货物/服务的质量标准和验收标准。

3.5 违约责任,双方确认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的违约责任和补偿方式。

3.6 争议解决,双方确认在发生争议时的解决方式,可以选择仲裁或法院诉讼。

4. 合同有效性。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直至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结束。

5. 法律适用。

本合同适用[法律适用国家]法律,对于未尽事宜,适用国际商事惯例和通则。

6. 其他条款。

6.1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 本合同的修改和补充须经双方书面协商一致。

6.3 本合同附件为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
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

以上为国际商事合同通则范本,如有需要,请根据实际情况进
行修改和补充,以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第十二章 国际商事合同基本结构与一般条款概述

第十二章 国际商事合同基本结构与一般条款概述

第十二章国际商事合同基本结构与一般条款概述教学目标:了解国际商事合同的结构、基本条款、文体特点,掌握国际商事合同的翻译原则与要点。

课堂讲练:一、国际商事合同概述1、定义与种类国际商事合同(International Commercial Contract),是营业地处于不同国家当事人之间为达成商业目的而订立的,对当事各方都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

较为常见的国际商事合同包括:国际货物买卖合同(International Sales Contract)、国际销售代理合同(International Agency Contract)、国际技术转让合同(International License Contract for Transfer of Technology)、国际商业定期贷款合同(International Contract for Commercial Term loan)、国际保险合同(International Insurance Contract)、国际工程承包合同(International Contract for Construction project)、国际租赁合同(International Leasing Contract)、补偿贸易合同(Compensation Trade Contract)等等。

尽管内容不同,但作为国际商事往来基本法律文件,其结构、一般性条款与文体特点方面,仍然存在一定的固定模式,甚至相通之处。

2、国际商事合同的基本结构与常用条款概述国际商事合同种类繁多,内容因人因事各异,但基本结构与常用条款相对统一与固定,具有格式化的特点。

一般来说,可以分为首部、正文、尾部:1)首部/约首(The Head/Non-operative Part)任何一份国际商事合同的首部都是用于说明合同的“人、事、时、地”四个要素,又包括:(1)、封面(Cover of the Contract)国际商事合同应加封面,以示正式并达到保存合同的目的,封面内容通常应包括㈠、当事人(二)、合同标题(三)、签订日期.例如:Dated May 9,2004A Co., LtdandB Co., LtdCollateral Management Agreement(2). 合同标题( Title of the Contract)在说明合同类型,合同正文前面应有标题, 该标题应与封面标题完全一致.(3). 合同编号(Contract \Agreement Number)合同编号一般置于合同标题的下方或右下方,也可以将合同编号置于标题的右上方,即合同第一页的右上角,合同编号方式可以由合同各方自行协商确定,没有统一格式.(4)、前提(Commencement),包括两部分内容:①、合同当事人基本信息,如合同双方名称、国籍、营业地点、住所等;②、有关合同签订的基本信息,比如合同号、签订日期、地点。

国际商事合同书

国际商事合同书

国际商事合同书英文回答:International Commercial Contracts。

International commercial contracts are agreements between parties from different countries that govern the sale of goods or services, or the provision of other commercial services. These contracts are essential for facilitating international trade and ensuring that the rights and obligations of the parties are clearly defined.Key Elements of an International Commercial Contract。

Essential elements of an international commercial contract include:Offer and Acceptance: The contract is formed when one party makes an offer and the other party accepts it.Consideration: Both parties must provide something of value in exchange for the other's performance.Legality: The contract must be legal in the countries where it is to be performed.Capacity: The parties must have the legal capacity to enter into the contract.Mutual Consent: Both parties must have freely agreed to the terms of the contract.Written Form: Most international commercial contracts are in writing, although certain types of contracts may be valid even if they are not written down.Choice of Law and Jurisdiction。

国际商事合同的典型案例

国际商事合同的典型案例

国际商事合同的典型案例关键信息项:合同双方:抵押人姓名或公司名称、受益人姓名或公司名称房产信息:房屋地址、产权证明编号抵押金额:具体金额抵押期限:起始日期至结束日期抵押目的:贷款用途或其他目的权利义务:抵押人和受益人的权利义务抵押物管理:房产管理及保养责任违约处理:违约责任及处理措施解除条件:抵押解除条件及程序保险条款:房产保险要求法律适用: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方式合同抵押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受益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产信息抵押人同意将其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房产作为抵押物,该房产的产权证明编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此房产包括但不限于房屋建筑、附属设施及土地。

抵押金额本合同所涉及的抵押金额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此金额为抵押人所借款项的担保金额。

抵押期限抵押期限自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起始,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结束。

抵押期满后,抵押人如未能按期清偿贷款,受益人有权依法处置抵押物。

抵押目的抵押人为获得贷款,向受益人申请贷款金额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本合同旨在确保抵押人履行借款合同下的还款义务。

权利义务5.1 抵押人的义务抵押人应确保在抵押期间内按合同规定使用及保养房产,保持房产的良好状态。

抵押人不得将房产出售、转让、出租或进行其他形式的处置,除非事先得到受益人的书面同意。

5.2 受益人的权利受益人在抵押期间内有权对房产进行检查,以确保房产未受损害。

若抵押人违反合同义务,受益人有权采取法律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处置抵押物。

抵押物管理违约处理7.1 违约情况如抵押人未按合同规定履行义务,包括但不限于未能按时偿还贷款,受益人有权对抵押房产进行处置。

国际商业合同范本范本

国际商业合同范本范本

国际商业合同范本范本国际商业合同范本。

合同编号,【编号】。

甲方(出口商),【甲方名称】。

地址,【甲方地址】。

电话,【甲方电话】。

传真,【甲方传真】。

邮箱,【甲方邮箱】。

乙方(进口商),【乙方名称】。

地址,【乙方地址】。

电话,【乙方电话】。

传真,【乙方传真】。

邮箱,【乙方邮箱】。

鉴于甲方与乙方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意见,特订立本合同:一、货物描述。

甲方同意向乙方出售以下货物:【货物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总价】。

二、交货方式。

1. 甲方应在【日期】前将货物交付至【交货地点】,乙方应自行承担货物的运输风险和费用。

2. 乙方应在收到货物后【日期】内向甲方支付货款。

三、质量标准。

货物应符合国际通用的质量标准,并且应符合乙方提出的特定要求。

四、支付方式。

乙方应通过【支付方式】向甲方支付货款,支付货款的币种为【币种】。

五、违约责任。

1. 若甲方未能按时交付货物,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 若乙方未能按时支付货款,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六、争议解决。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若协商不成,应提交至【仲裁机构】仲裁。

七、其他事项。

【其他事项】。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上为国际商业合同范本,甲乙双方确认无误后签字盖章生效。

国际商事合同模板

国际商事合同模板

国际商事合同模板合同编号:【合同编号】甲方(公司名称):【甲方公司名称】地址:【甲方地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电话:【联系电话】传真:【传真号码】电子邮箱:【电子邮箱】乙方(公司名称):【乙方公司名称】地址:【乙方地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电话:【联系电话】传真:【传真号码】电子邮箱:【电子邮箱】鉴于:1. 甲、乙双方均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2. 甲方拟向乙方购买/销售【产品名称】,双方就购销合同事宜进行协商,并签订本合同;3. 双方在签署本合同前已充分了解并同意合同中的各项条款,并具有签订合同的意愿和能力。

在互相尊重、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合同:第一条商品描述1. 甲方将向乙方购买/销售的商品为【产品名称】。

商品的规格、数量、质量和价格等详细信息详见附件《商品清单》。

2. 商品的交付地点为【交付地点】,交付时间为【交付时间】。

第二条价格及付款方式1. 商品的价格为【价格】,乙方应在交付商品时一次性支付给甲方。

2. 乙方应将货款存入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到账确认后方可开始生产或发货。

3. 甲方应将货款及时返还给乙方,以确保双方的交易顺利进行。

第三条交货期限1. 甲方应在【交货期限】前将商品交付给乙方,确保按时完成交易。

2. 若因不可抗力等特殊情况导致不能按时交付商品,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并延期交付。

第四条商品质量保证1. 甲方保证所提供的商品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保证商品具有合格证明。

2. 在商品交付后若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可向甲方提出换货或退款要求。

3. 双方保证以最诚信的态度解决质量问题,维护双方的合作关系。

第五条违约责任1. 若任何一方未能按照合同规定履行义务,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 若因不可抗力等特殊情况导致无法履行合同,应在能力范围内尽力减少损失,并尽快通知对方。

第六条争议解决1. 合同履行中如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国际商事合同通则适用的案例

国际商事合同通则适用的案例

国际商事合同通则适用的案例案例背景。

有一家美国的时尚公司(我们就叫它美尚公司)和一家意大利的面料供应商(意面料)打算合作。

美尚公司想要定制一批独特的高级面料,用来制作他们下一季的主打时尚系列。

合同订立过程。

双方开始谈合同,谈了好多条款,像面料的材质啊,要那种超级柔软又有韧性的特殊混合材料;颜色呢,得是那种流行又独特的莫兰迪色系里特定的几种;数量也确定好了,美尚公司预计下一季要推出大规模的产品线,所以要的量不少;价格也谈妥了,按照每米的单价计算,还约定了根据市场原材料波动有个小范围的调整机制。

交货日期也定了,要在某个时装周之前的三个月全部交货,这样美尚公司才有足够的时间去制作成衣。

出现的问题。

可是啊,这世界就是充满意外。

意大利那边突然发生了一些纺织工人罢工的情况,这意面料公司就担心不能按时交货了。

美尚公司这边也着急啊,他们的广告都打出去了,说下一季要用这种超棒的新面料,如果交不了货,那损失可就大了。

国际商事合同通则的适用。

这时候,国际商事合同通则就派上用场了。

按照通则里关于不可抗力的规定,意面料公司这种因为工人罢工导致可能无法按时交货的情况,有点像不可抗力的因素。

但是呢,通则里也提到,即使遇到这种情况,当事人也有义务采取合理的措施来减轻影响。

意面料公司就赶紧和其他一些小的纺织作坊联系,把一部分订单外包出去,同时和美尚公司协商,能不能分批交货,先交一部分,剩下的在稍晚一点的时间交齐。

美尚公司呢,按照通则里关于诚信合作的要求,也得合理考虑意面料公司的处境。

毕竟要是把意面料公司逼得太紧,人家真交不了货,对自己也没好处。

于是美尚公司同意了分批交货的方案,但是要求意面料公司在每批交货的时候,要附上详细的面料质量检测报告,以确保质量没有问题。

就这样,通过国际商事合同通则的指引,双方在遇到困难的时候,都能合理地调整自己的权利和义务,让这个商业合作不至于因为意外事件就彻底黄了,还能继续朝着对双方都有利的方向发展下去呢。

第二章国际商事合同[1]

第二章国际商事合同[1]

第二章国际商事合同法教学内容:介绍合同的概念及法律特征、合同法的调整对象及内容以及合同法的渊源教学目标:掌握合同的内涵和外延,以确定合同的法律适用。

参考材料:教材《国际商法》(沈四宝主编)相关章节课时:2学时(1周)第一节概述一、合同的概念及其法律特征(一)合同的概念1、合同概念的内涵关于合同概念的内涵,世界上两大法系的国家主要有协议说和允诺说两种不同的学说。

协议说为大陆法系的国家所主张。

大陆法系学者基本上认为合同是一种协议。

其中以法国为代表,认为合同从本质上来说是一种合意,即合同当事人之间意思表示一致。

合意即为协议的精神内核。

而《德国民法典》则将合同定义为一种法律行为。

允诺说为英美法系的国家所主张。

英美法系学者一般认为合同就是一种允诺,是债务人单方面承担债务的允诺。

它们认为,合同的本质不在于合意而在于允诺,因此,合同法的宗旨就是保障允诺的实现,当一方当事人违反允诺时,另一方当事人应当予以补救。

两大法系国家对合同的概念在理论上有着本质的区别,但是近年来,英美法的这种合同允诺说观点也在发生着改变,不少学者正在逐步接受大陆法的合同协议说。

两大法系关于合同的概念正在走向融合。

然而在实际中,他们都把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作为合同成立的要素,在这点上,两大法系国家是没有实质分歧的。

我国关于合同的概念,学术界和立法上历来接受的是大陆法系的“协议说”。

2、合同概念的外延合同概念的外延,是指合同所包括的范围的大小。

在合同所涉及的范围问题上,我国学术界有三种不同的意见:第一、广义的合同概念。

第二、一般的合同概念。

第三、狭义的合同概念。

对上述三种观点的评价综上所述,合同是指平等的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但是根据我国《合同法》第二条第二款的规定,涉及到婚姻、子女收养和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不在《合同法》所指的合同范围之内。

(二)合同的法律特征根据上述关于合同的定义,合同具有如下法律特征:1、合同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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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国际商事合同概述第一节概述一、国际商事合同的起源和发展二、国际商事合同的渊源(一)国际商事公约或条约1.调整国际货物买卖关系的条约:1980年《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1994年《国际商事合同通则》2.调整国际海上货物运输关系的公约:1924年《海牙规则》1968年《维斯比规则》1978年《汉堡规则》3.调整国际航空运输关系的国际条约:1929年《华沙公约》1955年《海牙议定书》1961年《瓜达拉哈拉公约》4.调整国际铁路运输关系的国际条约:1890年《国际货约》1951年《国际货协》5.有关国际货物多式联合运输的国际条约:1980年《国际铁路货物联运协定》6.调整国际票据关系的国际条约:1930年、1931年《日内瓦公约》7.关于国际商事仲裁的国际条约:1976年《联合国国际贸易委员会仲裁规则》(二)国际商事惯例在国际商事交易中,由于长期、反复的国际实践而逐渐形成的并被普遍遵守的一些商事原则和规则由国际商会(ICC)制定:《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由国际法协会制定:《1932年华沙-牛津规则》由国际海事协会制定:《约克·安特卫普规则》(三)各国关于商事的国内立法。

三、两大法系的区别是什么?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是最主要的两大法系,他们的区别主要是:(1)法律渊源不同。

在法律渊源上,英美法系与大陆法系有所不同,这种不同主要在于判例是否是正式意义的法律渊源。

在大陆法系中,一般情况下,制定法是正式的法律渊源,而判例不是正式的法律渊源。

先前的判断不能作为司法判决的直接根据,法官与无权通过判例创造法律规范。

在英美法系,制定法、判例法都是法的正式渊源。

但是,在法官和律师的法律观念中,判例仍是第一位的,制定法只有在被应用到判决中才被视为法的渊源。

一般来说,法官在适用法律时,首先考虑适用的是普通法,而后是衡平法,最后才是制定法。

(2)法典编纂的不同。

大陆法律的一些基本法律往往采用较系统的法典形式,在它的主要发展阶段上,几乎都有代表性的法典。

而在英美法系国家,尽管制定法也在不断的增多,但其制定法一般采用单行法形式,不采取包罗万象的法典形式。

(3)法律分类的不同。

大陆法系的国家一般都将公法与私法的划分作为法律分类的基础,而英美法系则是以普通法与衡平法为法的基本分类。

(4)诉讼程序的不同。

由于历史的原因,大陆法系的诉讼程序以法官为中心,法官既要帮助双方当事人理清争议的焦点,积极指导取证活动,还要在法庭上主动询问双方,积极影响案件审理的过程。

这种诉讼程序突出法官的职能,具有纠问式诉讼的特征。

英美法系的诉讼程序则以原告、被告及其辩护人和代理人为中心,法官只是双方争论的“仲裁人”而不能参与争论。

因此,英美法系的诉讼程序又被称为对抗制诉讼程序。

四、合同的概念(一)大陆法系合同的概念德国:以法律行为为概念定义合同法国:合同首先是一种合意(二)英美法系合同的概念美国:合同是一个许诺或一系列许诺。

(三)中国合同的概念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

五、国际商事合同主体(一)一般主体1.自然人(1)自然人的权利能力:(2)自然人的行为能力:A.年龄:中、英、法、美、德:18周岁日本、台湾、韩国:20周岁B.理智:德国:禁治产人(精神病、挥霍浪费陷于贫困、酗酒、吸毒)英美:宣告为精神病人,酗酒而影响判断力2.法人能够独立承担责任(1)法人权利能力:取决于法人成立的宗旨和业务性质(2)法人行为能力: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3.非法人组织不能够独立承担责任如无限责任公司、合伙、合作企业等。

(二)国际贸易关系中的商事组织形式1.个人企业2.合伙企业3.公司六、国际商事合同的基本原则1.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合同内容、形式、对象等方面之充分选择自由2.诚实信用原则要求行为必须以善意的心理状态,为一切有法律意义的行为,要求行为人在无法律明确规定的情况下,应当按照社会公认的方式来进行活动,且应不损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3.公平原则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公平原则强调在市场经济中,对任何经营者都只能以市场交易规则为准则,享受公平合理的对待,既不享有任何特权,也不履行任何不公平的义务,权利与义务相一致。

第二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订立、内容、风险移转第一节《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一、《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1.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完成于1978年,于1980年3月在维也纳召开的外交会议上获得通过,2.公约分四个部分:适用范围、合同的成立、货物买卖、最后条款二、《公约》中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概念(一)定义:指营业地处于不同国家的当事人之间所订立的货物买卖合同。

(二)判断标准:营业地(三)“买卖合同”最基本的特征:一是所有权的转移二是支付对价(四)标的物:货物。

这里所指的货物是指有形动产,排除了国际服务、知识产权、劳务贸易合同和不动产买卖合同。

对于混合合同,关键是看合同中卖方的绝大部分义务是提供货物还是其他。

三、《公约》不适用情形:第2条规定:“本公约不适用于以下的销售:(a)购供私人、家人或家庭使用的货物的销售,除非卖方在订立合同前任何时候或订立合同时不知道而且没有理由知道这些货物是购供任何这种使用;(b)经由拍卖的销售;(c)根据法律执行令状或其他令状的销售;(d)公债、股票、投资证券、流通票据或货币的销售;(e)船舶、船只、气垫船或飞机的销售;(f)电力的销售。

”《公约》第3条规定:“(1)供应尚待制造或生产的货物的合同应视为销售合同,除非订购货物的当事人保证供应这种制造或生产所需的大部分重要材料。

(2)本公约不适用于供应货物一方的绝大部分义务在于供应劳力或其他服务的合同。

”四、《公约》不涉及的法律问题1.合同的效力。

2.货物所有权转移问题。

3.产品责任问题。

五、《公约》的任意性:1.当事人可以约定不适用《公约》,也可以排除或改变《公约》的任何规定(各国保留条款除外)2.若排除《公约》的适用,需要明确的约定适用某一缔约国的具体哪一个法律,不能仅仅是一般性的约定合同适用某一缔约国的法律,否则《公约》仍然适用于该合同。

3.当事人可以在买卖合同合同中约定部分适用公约,或对公约的内容进行改变。

案例:1.甲、乙两国均为《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成员国,现营业地位于甲国的A 公司与位于乙国的B公司签订了一批货物买卖合同,A、B未对买卖合同的法律适用做出规定,双方因合同履行发生纠纷,应适用何法律解决?答:适用公约,考察营业地标准。

2.营业地在美国的A公司与营业地在中国的B公司签订一份发动机供应合同,合同约定合同纠纷适用中国法律解决,则未来发生纠纷适用公约还是中国国内法?答:适用公约,因为两公司的约定属于一般约定,不足以排除公约的使用。

若两公司约定适用中国1999年《合同法》解决纠纷,则可以排除公约的适用。

3.甲国公司(卖方)与乙国公司(买方)订立了国际货物买卖合同,FOB价格条件,采用海上运输方式。

甲乙两国均为《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缔约国。

因当事人已经选择了贸易术语,问题1:《公约》是否整体不再适用该合同?问题2:若两公司就货物所有权是否在货物装到船上时转移发生纠纷,是否适用公约解决?答:1.否,因为贸易术语只涉及买卖合同的部分问题,主要是运输、保险、风险转移,至于合同是否成立、违约救济等方面,贸易术语并不涉及,公约仍有适用余地。

2.否,因为公约并不涉及货物所有权何时转移的问题。

第二节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订立一、要约(offer)(一)要约的概念要约是要约人向受要约人发出订立合同的建议。

(要约人也叫发盘人、发价人,要约发向的对象叫受要约人、受盘人、受发价人)(二)要约有效的条件:1.要约原则上应向一个或一个以上的特定人发出2.要约的内容应确定,并包含合同主要条款。

A.应当载明货物的名称B.应明示或默示地规定货物的数量或规定如何确定数量的方法C.应明示或默示地规定货物的价格或规定如何确定货物的价格3.要约人须有当其要约被接受时受其约束的意思。

例如:中国家公司向美国乙公司发盘:“购古巴白糖100吨,每吨650美元,CIF上海,10天内电复有效。

问:假如美国乙公司电复“完全同意你方条件”,合同是否成立?注意:在我国对外贸易实践中,贸易术语发盘不能简单地等同于要约,因为发盘包括实盘和虚盘,实盘属于要约,虚盘因为包含保留性语言,如:“以上条件仅供参考”、“以我方确认为准”等,不属于要约,而是要约邀请。

(三)要约生效的时间《公约》第15条第1款规定,要约于其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

(四)要约的撤回与撤销1.要约的撤回(要约生效前)《公约》15条第2款规定,一项要约,即使是不可撤销的要约都可以撤回,只要撤回的通知能在该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与其同时送达受要约人。

2.要约的撤销(要约生效后)公约第16条规定,在合同成立之前,要约得予撤销。

撤销通知须于受要约人作出承诺之前送达受要约人,一旦受要约人已对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要约人的撤销要约的权利即告终止。

公约第16条第2款规定,在下列情况下,要约一旦生效即不得撤销:A、在要约中已经载明了接受的期限,或以其他方式表示他是不可撤销的。

如“不可撤销”、“实盘”B、受要约人有理由信赖该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以本着对该项要约的信赖行事。

(五)要约的终止和失效公约第17条规定,一项要约,即使是不可撤销的,应于拒绝该要约的通知送达要约人时终止。

--到达主义(1)要约因拒绝而终止(2)要约因被要约人撤销而终止(3)要约由其所规定的承诺期限届满而终止(4)要约因“合理期限”已过而终止(5)受要约人做出的承诺对要约的内容做了实质性改变:货物价格、付款方式、货物质量、数量、交货地点、一方当事人的赔偿责任范围、解决争议的方式等。

“可供松下彩电1000台,案例:1.日本甲公司6月5日上午通过航空邮件向中国乙公司发盘:单价300美元,FOB长崎港,一个月内答复有效。

”6月6日上午日方又向乙公司发电传:“取消6月5日发盘内容。

”问中国公司6月7日收到航空邮件后做出同意通知,合同是否成立?答:不成立,因为对方已经撤回要约。

2.新加坡甲公司于1月1日向德国乙公司电传:“急购米其林轮胎2000个,单价35美元,总计70000美元,CIF新加坡。

合同成立后立即装船,10日内答复有效”。

德国公司收到该要约后,当天就向轮胎公司订购了2000个米其林轮胎,1月3日甲公司电告德国乙公司:“已联系到货源,1月1日电传失效。

”乙公司1月4日电复:“货已经备妥,贵公司撤销要约无效,合同应当履行。

”并于1月15日将全部货物运到汉堡码头装船发往新加坡。

问:双方合同是否成立?新加坡公司是否应付款?答:合同成立,新加坡公司应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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