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房管理制度
房屋出租日常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规范房屋出租行为,保障房屋出租人和承租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治安秩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出租人管理1. 出租人须具备房屋所有权证明或其他合法证明,并持有居民身份证、户口本等有效证件。
2. 出租人须向房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登记,签订责任保证书。
3. 出租人不得将房屋出租给无合法有效证件的承租人。
4. 出租人应与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5. 出租人应配合公安机关进行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并及时更新承租人信息。
6. 出租人应对承租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常住户口所在地、职业或者主要经济来源、服务处所等基本情况进行登记。
7. 出租人应定期对出租房屋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排除不安全隐患。
8. 出租人应遵守国家关于房屋出租的法律法规,不得利用出租房屋从事违法活动。
三、承租人管理1. 承租人须具备合法有效证件,如居民身份证、户口本等。
2. 承租人应如实向出租人提供个人基本信息。
3. 承租人不得利用出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如:赌博、卖淫嫖宿、窝赃等。
4. 承租人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用途,不得擅自拆改住房和室内设备。
5. 承租人应爱护出租房屋及附属设施,合理使用水电等资源。
6. 承租人应遵守租赁合同约定,按时缴纳租金及相关费用。
7. 承租人应自觉维护出租房屋的安全和卫生,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告知出租人。
四、安全管理1. 出租人和承租人应共同维护出租房屋的安全,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
2. 出租人应定期对出租房屋进行安全检查,确保消防设施、用电安全等。
3. 出租人应督促承租人遵守消防安全规定,不得在出租房屋内存放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物品。
4. 出租人和承租人应配合公安机关进行安全检查,不得阻挠。
五、违约责任1. 出租人和承租人违反本制度,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 出租人未按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
3. 承租人未按规定提供个人基本信息,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
物业出租房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1.1 为了加强物业出租房的安全管理,保障租住人员的人身和财产安全,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物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适用于本物业管理的所有出租房。
二、出租房安全检查2.1 出租房安全检查分为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由物业管理人员负责组织实施。
2.2 日常检查:每天对出租房进行巡查,检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消防安全、用电安全、燃气安全、房屋结构安全、卫生环境等。
2.3 定期检查:每季度对出租房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检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消防设施设备、电气线路、燃气设备、房屋结构、排水系统等。
2.4 在检查过程中,如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向租户进行告知,并督促其整改。
三、消防安全管理3.1 出租房必须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租户需遵守以下规定:(1)禁止在出租房内燃放烟花爆竹、堆放易燃易爆物品、私拉乱接电源线、使用大功率电器等。
(2)出租房内必须配备灭火器、消防栓等消防设施,并确保设施完好有效。
(3)定期对消防设施进行维护保养,确保其正常使用。
(4)禁止在出租房内进行电焊、气焊等动火作业。
3.2 出租房屋的电气线路、燃气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标准,严禁私拉乱接电源线、私接燃气管道等行为。
四、治安管理4.1 出租房屋的治安管理由物业管理人员负责,租户需遵守以下规定:(1)租户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在出租房屋内从事非法活动。
(2)租户需自觉维护出租房屋的治安秩序,不得随意改动房屋结构。
(3)租户需妥善保管个人物品,防止盗窃、火灾等事故发生。
五、环境卫生管理5.1 出租房屋的卫生环境由租户负责,物业管理人员负责监督。
(1)租户需保持出租房屋的整洁,及时清理生活垃圾。
(2)租户不得在公共区域堆放杂物、乱贴乱画。
六、其他管理规定6.1 出租房屋的租赁合同中应明确安全责任,租户需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安全责任。
6.2 物业管理人员应定期对租户进行安全宣传教育,提高租户的安全意识。
出租房屋日常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出租房屋的管理,保障房屋租赁双方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治安和社区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地区所有出租房屋的日常管理,包括房屋租赁合同的签订、房屋的装修与维护、房屋租赁双方的权益保障、房屋租赁期间的日常管理等。
第三条出租房屋的日常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 依法管理,公平公正;2. 保护房屋租赁双方的合法权益;3. 维护社会治安和社区环境;4. 保障房屋安全,预防安全事故。
第二章房屋租赁合同的签订第四条房屋租赁双方在签订租赁合同时,应当遵循以下规定:1. 房屋租赁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载明双方当事人的基本信息、房屋基本情况、租赁期限、租金及支付方式、押金及退还方式、房屋使用规则、维修责任、违约责任等条款;2. 出租人应当提供合法的房屋产权证明;3. 租赁双方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租赁合同,并签字或盖章确认;4. 房屋租赁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三章房屋的装修与维护第五条出租房屋的装修与维护应当符合以下要求:1. 出租人应当按照房屋的结构和使用功能进行装修,不得擅自改变房屋主体结构;2. 出租人应当保证房屋的安全、卫生和整洁,及时修复房屋的损坏;3. 租赁双方应当共同维护房屋的设施设备,避免损坏;4. 出租人应当定期对房屋进行检查,确保房屋符合安全标准。
第四章房屋租赁双方的权益保障第六条出租人权益保障:1. 出租人有权要求租户按照租赁合同的约定支付租金;2. 出租人有权要求租户合理使用房屋,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用途;3. 出租人有权要求租户保持房屋的整洁、卫生,不得损害房屋设施设备;4. 出租人有权要求租户在租赁期满后,将房屋恢复原状。
第七条租户权益保障:1. 租户有权按照租赁合同的约定使用房屋,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用途;2. 租户有权要求出租人提供合法的房屋产权证明;3. 租户有权要求出租人保证房屋的安全、卫生和整洁;4. 租户有权要求出租人及时修复房屋的损坏。
出租房屋管理制度范文(5篇)

出租房屋管理制度范文一、认真检查,严格履行审批手续(一)出租房屋手续出租的房屋,其建筑消防设备、出入口和通道等,必须符合规定,危房、防范设施不健全、存在治安隐患和违章建筑的房屋不准出租。
出租房屋须向房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请,经责任区民警检查符合安全标准的还必须履行下列手续:1、公民出租房屋,须:(1)、出示房屋所有权或其他合法证明、《居民户口簿》或房主的居民____,房主是暂住人口的应出示暂住证或《暂住户口簿》;(2)、填写《租凭房屋申请表》;(3)、提交与承租人签订的租凭合同2、承租人转租、转借的房屋的,须:(1)出示本人现住地的户口证件,租赁房屋治安许可证,治安责任和无____保证书、与原出租人签订的租赁合同及同意转租、转借证明。
(2)提交与再承租人签订的租赁合同。
(3)填写《租赁房屋申请表》。
(二)承租房屋手续公民承租房屋的,应出示本人和同居一室的他人《居民____》或其他有效证件,夫妻承租的还须凭婚姻关系证明。
(三)、审批上述手续,经责任区民警____符合规定要求的,批准租赁的房屋,出租人应与公安派出所签订治安责任保证书,方可实施房屋租赁。
二、经常监督检查房屋出租人严格遵守有关规定,主要是:(一)、认真履行治安(无____)责任保证书责任,自觉接受责任区民警或公安派出所的管理。
(二)、对房屋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或排除隐患,保障安全。
(三)、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做好工作,发现有违法犯罪活动(____有关的)及时报告责任区民警或公安派出所。
(四)、承租人是暂住人口的,应积极协助公安派出所对暂住人口进行管理。
(五)、承租人发生变动,要及时办理变更手续。
三、经常检查教育房屋承租人必须遵守有关规定,主要是:(一)、认真履行责任,积极做好安全,清理____工作,一经发现及时告知出租人或报告责任区民警和公安派出所。
(二)、自觉接受责任区民警或公安派出所管理,遇有责任区民警或公安派出所检查时,应主动出示有关证件。
出租房安全管理制度(5篇)

出租房安全管理制度一、本规定所称的出租房,指产权属于小区,出租或出借给外单位或个人使用的各类房屋。
二、房管所对出租房实行安全管理,即建立登记,安全检查等制度。
三、院内的住房原则上不得对外出租,特殊情况需要出租的,必须征得中心领导的同意,并签订安全责任协议书,办理有关手续。
四、院内商房出租,应到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有关手续,同时向治保大队登记备案。
五、房屋出租应本着“谁出租,谁管理”的原则,加强对出租房屋使用的检查和监督,以防发生违法事件。
六、房屋出租的安全责任:1.不准将房屋出租给无合法证件的承租人。
2.与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时,合同要有安全方面的内容。
同时要求承租人办理暂住户口登记手续。
3.发现承租人有违法犯罪疑要及时报告派出所。
4.停止租赁,须办理注销手续。
七、房屋承租人的安全责任:1.承租人必须持有本人居民身分证和户籍所在地街道或乡镇政府的证明,单位承租的需持有单位法人代表的委托证明和工商营业执照等证件。
2.房屋承租后,承租人应在____日内申报暂住户口登记手续。
3.严禁在承租房内进行____、____、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
4.房屋内严禁储存易燃、____、有毒等危险物品。
5.做好防火防盗安全工作。
6.未经同意不得擅自转租转借。
八、违反本规定的处罚:1.出租人违反规定擅自出租房屋的,给予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后果的,视情节收取单位主要负责人和责任人按房租月租金五倍以下的违约金。
2.承租人不履行安全责任,收取月租金十倍以下违约金。
3.违反本规定,构成违法犯罪的,按照有关法律处理。
出租房安全管理制度(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确保出租房的安全使用,保护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提升公共安全水平,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出租房的安全管理工作,包括出租房的日常维护、安全防范、应急救援等相关工作。
第三条出租房安全管理应遵循依法、科学、预防为主的原则,加强居民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的培养,建立健全出租房安全管理责任制,形成监督检查、风险评估、事故预防和应急救援的工作机制。
出租房安全管理制度模版(3篇)

出租房安全管理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为了确保出租房的安全管理,保障租户和他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制定本出租房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章出租方责任第一条出租方应当依法经营出租房,负责出租房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二条出租方应当按照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购买必要的安全设施和设备,并按照相关标准和要求进行安装、维护和检查。
第三条出租方应当保持出租房的基本设施和设备运行正常,并定期进行维护和检修。
第四条出租方应当制定出租房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工作职责和责任分工,保证安全管理的有效实施。
第三章安全设施和设备第一条出租房应当配备必要的逃生通道并保持通畅,确保租户在火灾等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及时逃生。
第二条出租房应当安装烟雾报警器和灭火器,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保证其正常使用。
第三条出租房应当安装门禁系统,并经过必要的维护和检修,确保其正常运行。
第四条出租房应当安装监控设备,并经过必要的维护和检修,确保其正常运行。
第四章日常管理第一条出租方应当对租户进行安全教育和宣传,提供逃生知识和应急处理方法。
第二条出租方应当定期检查租户的用电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进行处理和维修。
第三条出租方应当定期检查租户的用水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进行处理和维修。
第四条出租方应当确保出租房的卫生状况良好,定期清洁和消毒,并及时处理租户提出的卫生问题。
第五章突发事件处理第一条出租方应当建立灾难应急管理制度,明确突发事件的处理流程和责任分工。
第二条出租方应当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和协调处理突发事件,确保租户的安全和损失的最小化。
第六章处罚规定对于违反本出租房安全管理制度的行为,将依法进行处理,并给予相应的处罚。
第七章附则本出租房安全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出租房安全管理制度模版(2)1、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一、对承租人须进行消防安全的教育培训,培训内容包括。
消防安全基本常识,灭火器及消防栓的操作使用等。
二、对承租人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情况记录存档。
三、每半年对全体承租人进行疏散演习,对义务消防员进行灭火演习专门培训,使承租人都能熟练,会使用灭火器材。
出租房屋管理制度模版(3篇)
出租房屋管理制度模版一、私有房屋出租的,出租人须持房屋所有权证或者其他合法证明:如居民____、户口本向房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登记,单位房屋出租的,出租人须持房屋所有权证、单位介绍信,到房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登记,经审核符合出租条件的,由出租人向公安派出所签订责任保证书。
二、不准将房屋出租给无合法有效证件的承租人。
三、与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承租人是外来暂住人口的,应当带领其到公安派出所申报暂住人口登记,并办理暂住证。
四、出租人应对承租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常住户口所在地、职业或者主要经济来源、服务处所等基本情况进行登记。
五、对出租房屋经常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排除不安全隐患。
六、房屋停止租赁的,应当到公安派出所办理注销手续。
七、房屋出租单位或个人委托代理人管理出租的,代理人必须遵守有关规定,承担相应的责任。
八、将承租房屋转租或转借他人的,应当向当地公安派出所申请备案。
九、发现出租房屋有不安全隐患,及时告知出租人予以消除。
十、出租房屋不准用于生产、储存、经营易燃、____、有毒等危险物品。
十一、____承租或者单位承租房屋的,应当建立安全管理制度。
十二、房屋使用者应经常检查房屋的安全状况,特别加强对墙体和屋顶的检查,发现下沉、塌陷、开裂等异常现象要立即报告主管部门,以便及时维修;十三、不得私自改接用电线路,乱拉电线,不得使用电褥子、电炉子、电热杯、热得快等大功率电器;十四、不得以任何理由破坏屋面、墙面、地面及室内设施,确保房屋安全和使用寿命;十五、出租房屋内所有人员必须按照公安机关、卫生防疫部门以及学院规章制度办理暂住证、无犯罪记录证明、健康证、从业资格证等;十六、凡因未认真贯彻执行本制度,所造成的伤害事故,将严厉追究相关的管理部门、当事人的法律责任和行政责任,并处以50以上罚款。
出租房屋管理制度模版(2)1. 目的与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出租房屋的管理工作,确保出租房屋的安全、秩序和良好的居住环境。
住房出租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保障住房出租安全,维护租赁双方的合法权益,预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小区所有住房出租行为,包括住宅、公寓、别墅等。
三、出租人责任1. 出租人在出租住房前,必须确保房屋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标准,包括建筑结构、消防设施、电气线路等。
2. 出租人应向承租人提供房屋的产权证明、房屋安全鉴定报告等相关证明材料。
3. 出租人应与承租人签订书面租赁合同,明确租赁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4. 出租人应配合公安、消防等相关部门对房屋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5. 出租人不得将房屋出租给无合法身份的人员,不得允许承租人在房屋内从事违法活动。
四、承租人责任1. 承租人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在房屋内从事违法活动。
2. 承租人应爱护房屋及附属设施,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不得损坏房屋及设施。
3. 承租人应按照合同约定使用房屋,不得擅自转租、转借房屋。
4. 承租人应自觉维护公共秩序,不得在房屋内制造噪音,影响他人正常生活。
5. 承租人应配合出租人及相关部门对房屋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
五、安全管理措施1. 住宅楼内应设置消防通道、消防设施,确保畅通无阻。
2. 住宅楼内不得私拉乱接电线,不得使用大功率电器。
3. 住宅楼内禁止存放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
4. 住宅楼内禁止堆放杂物,保持楼道、公共区域整洁。
5. 住宅楼内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六、责任追究1. 出租人未履行本制度规定的责任,导致安全事故发生的,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 承租人未履行本制度规定的责任,导致安全事故发生的,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相关部门将依法予以查处。
七、附则本制度由小区物业管理部门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如有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和完善。
出租房内人员管理制度及流程
一、目的为确保出租房内居住人员的合法权益,维护良好的居住环境,预防各类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及流程。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出租房内所有居住人员,包括租客、访客及其他临时居住者。
三、管理制度1. 入住登记(1)租客入住时,需提供身份证、户口簿等有效证件,填写《出租房入住登记表》。
(2)租客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2. 居住管理(1)租客应爱护房屋及公共设施,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不得损坏房屋及公共设施。
(2)租客应保持室内整洁,不得乱扔垃圾,不得随意堆放杂物。
(3)租客不得在室内从事赌博、吸毒、卖淫嫖娼等违法犯罪活动。
3. 安全管理(1)租客应自觉遵守消防安全规定,不得在室内违规使用电器,不得乱拉电线。
(2)租客应保持楼道、消防通道畅通,不得堆放杂物。
(3)租客应配合物业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
4. 社区管理(1)租客应遵守社区管理规定,不得在公共区域大声喧哗、乱扔垃圾。
(2)租客应尊重邻里,和睦相处,不得干扰他人正常生活。
四、流程1. 入住申请(1)租客向出租方提出入住申请,提供相关证件。
(2)出租方对租客进行资格审查,确认符合入住条件。
2. 签订合同(1)出租方与租客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2)合同签订后,出租方收取押金及租金。
3. 入住手续(1)租客按照要求填写《出租房入住登记表》。
(2)租客领取钥匙,入住房屋。
4. 居住期间管理(1)租客遵守管理制度,自觉维护房屋及公共设施。
(2)租客配合物业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
5. 退房手续(1)租客提前一个月向出租方提出退房申请。
(2)租客缴纳清租金、水电费等费用。
(3)租客归还钥匙,清理室内垃圾。
五、奖惩措施1. 对遵守管理制度、维护出租房秩序的租客,出租方给予表扬和奖励。
2. 对违反管理制度的租客,出租方进行警告、罚款等处罚。
3. 对严重违反管理制度的租客,出租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2024年物业出租房屋管理制度
2024年物业出租房屋管理制度为了规范物业管理区域内出租房屋的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保护业主和承租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出租房屋的定义本管理制度所称出租房屋,是指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将其房屋出租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房屋。
二、出租房屋的登记管理1. 业主出租房屋时,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到物业管理处进行登记,并提供承租人的身份信息。
2. 物业管理处应当对出租房屋进行登记,建立出租房屋信息档案,并定期对出租房屋进行检查。
3. 物业管理处应当将出租房屋信息档案报公安机关备案,并协助公安机关对出租房屋进行管理。
三、出租房屋的使用管理1. 承租人应当遵守物业管理区域的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规定,不得在出租房屋内进行违法活动。
2. 承租人不得在出租房屋内饲养宠物,不得在公共区域堆放杂物,不得在公共区域进行商业活动。
3. 承租人应当按时缴纳物业管理费和其他相关费用,不得拖欠。
四、出租房屋的安全管理1. 业主应当对出租房屋进行定期检查,确保房屋的安全性能。
2. 承租人应当遵守消防、治安等安全管理规定,不得在出租房屋内使用危险物品,不得在出租房屋内进行违法犯罪活动。
3. 物业管理处应当对出租房屋的安全情况进行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通知业主和承租人进行整改。
五、出租房屋的合同管理1. 业主与承租人应当签订租赁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2. 租赁合同应当报物业管理处备案,物业管理处应当对租赁合同进行登记。
3. 物业管理处应当对租赁合同的履行情况进行监督,发现违约行为及时通知业主和承租人进行处理。
六、违反本管理制度的处理1. 违反本管理制度的行为,物业管理处应当及时进行处理,并报告公安机关。
2. 对违反本管理制度的业主和承租人,可以根据情节轻重,采取批评教育、警告、罚款等措施。
3. 对违反本管理制度的业主和承租人,可以将其列入物业管理黑名单,限制其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出租房屋租赁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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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房管理制度
加强员工宿舍出租房管理,明确程序和责任,制定本管理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内容如下:
一、日常管理
宿舍出租房环境卫生、安全保卫、设施设备维护保养等日常管理,参照酒店相关管理制度及与租户签订的租房合同、出租房屋管理规定进行。
二、出租程序
1、宿舍管理员按办公室要求,根据空房情况,发布租房信息。
2、宿舍管理员带领租户看房,根据看房情况,按办公室制定的标准,向租户说明
租金及相关费用收费标准。
3、租户如确定租房,由宿舍管理员与租户约定租赁合同签订时间,并将相关情况
通报办公室。
在约定的时间,由租户携带身份证前往办公室签订租房合同。
4、租户凭租房合同到酒店财务缴纳租金和租房押金。
5、租户凭财务开具的租金及押金单据、租房合同前往宿舍,与宿舍管理员办理入
住手续。
三、租金收取程序
1、按租赁合同,租金每次提前15天收取。
2、办公室每次提前1个月下发书面租金缴纳通知单。
通知单由宿舍管理员在3日
内交给租户,租户在通知单上签字确认。
3、租户签字确认的通知单,由宿舍管理员交还交办公室存档备查。
4、宿舍管理员按通知单要求,催缴租金。
5、未经办公室同意,禁止宿舍管理员代收租户租金。
6、租户收到通知单后,需在通知单约定的日期内(租金到期前提前15天),到酒
店财务部缴纳房屋租金。
7、经书面通知,如租户仍未按时缴纳租金,在与办公室确认后,宿舍管理员对租
户采取停水停电处理措施。
8、租户租金缴纳到位后,宿舍管理员报告办公室同意后,再恢复租户供水供电。
9、按租赁合同,租户无故拖欠租金,自应缴未缴之日起,按每天应缴金额的0.5%
缴纳滞纳金。
租户拖欠租金超过15天的,视为租户违约,租赁合同自动解除,
租房押金不予退还。
四、租房合同到期处理程序
1、租期到期前,提前30天,确定合同续签事宜。
2、办公室在租赁合同到期前,提前1个月下发书面通知单。
通知单由宿舍管理员
在3日内交给租户,租户在通知单上签字确认是否续租。
3、租户签字确认的通知单,由宿舍管理员交还办公室存档备查。
4、如租户续签租赁合同,需在通知单后约定的日期内(合同到期前提前15天),
办理合同续签手续,并缴纳租金。
5、如租户不再续签合同,宿舍管理员开始对外出租该房。
6、租赁合同到期后,宿舍管理员协调租户,租户在合同到期前,搬离所租赁房屋。
7、租户搬离出租房后,与宿舍管理员办理房内设施设备交接手续,经办公室确认
后,办理租房押金退还手续。
8、合同未到期,租户单方要求提前搬离出租房,经办公室确认后,由宿舍管理员
办理退房手续。
因租户违约,租房押金不予退还。
五、租户水电费收取程序
1、每月20-23日为水电抄表时间。
宿舍管理员需在每月24日将当月水电抄表数据
核对清楚,报送办公室确认,由办公室在2日内下发水电费缴费通知单。
2、每月30日前,宿舍管理员凭缴费通知单,向租户收取上月水电费,并交至酒店
财务部。
3、租户无故拖欠租金,自应缴未缴之日起,按每天应缴金额的0.5%缴纳滞纳金。
租户拖欠水电费超过15天的,视为租户违约,租赁合同将解除,租房押金将不
予退还。
六、违规处理
1、办公室工作人员定期核对合同或租金到期租户名单,确保提前一个月办理租金
催缴、合同续签等手续。
2、因工作人员工作疏忽,导致租户拖欠租金、水电费或合同逾期等情况发生,按
50元/次的标准给予责任人罚款处理。
若给酒店造成损失,相应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