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自治呼唤协商民主
新型议事组织在完善基层协商民主中的积极作用——以成都市为例

新型议事组织在完善基层协商民主中的积极作用----以成都市为例□卢莹莹摘要:党的十八大报告中正式将“协商民主”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内容,此后,中共中央先后印发《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意见》《关于加强城乡社区协商的意见》等文件,为全国范围内开展协商民主提供了理论遵循和实践指导。
成都市在我国基层协商民主发展进程中,有着敢为人先的创新精神和丰富的改革示范样本,创新性地形成了一系列形式多样的新型议事组织,尤其是近几年在成都市各街道(乡镇)出现的“坝坝会”这一民主议事形式,从畅通渠道,搭建民意诉求表达平台,到尊重民意、集中民智、强化村(居)民的主体地位,从而整合资源,将“利益诉求者”变为“主动参与者”,达到制度化规范化表达问题、解决问题,形成监督反馈机制。
这些对推动我国社会主义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关键词:新型议事组织;基层协商民主;“坝坝会”作者简介:卢莹莹,中共成都市委党校(成都行政学院、成都市社会主义学院)学报编辑部编辑,主要研究方向为政治学理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
(四川成都,610110)中图分类号:D616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8-679(2021)01-0091-06协商民主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内容,经历多年的实践成为一种全新的政治理念和制度安排写入党的十八大报告中,并随着完善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进程成为焦点议题。
2015年,中共中央先后印发《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意见》《关于加强城乡社区协商的意见》,要求按照协商于民、协商为民的要求,建立健全基层协商民主建设协调联动机制,稳步开展基层协商,更好解决人民群众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及时化解矛盾纠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发挥社会主义协商民主重要作用,要推动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保证人民在日常政治生活中有广泛持续深入参与的权利”o基层协商民主的发展,不仅仅是创新社会治理的重要手段,更是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组成部分。
村协商民主情况汇报

村协商民主情况汇报村协商民主是指村民依法平等参与村务管理和公共事务决策的一种民主制度。
近年来,我村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积极推进村协商民主,取得了一定成效。
下面我将就我村村协商民主的情况进行汇报。
首先,村协商民主机制已经初步建立。
我们成立了村民代表大会和村民委员会,建立了村务公开制度和村民自治规章制度,确保了村民在村务管理和公共事务决策中的合法权益。
村民代表大会是最高权力机构,负责制定村务规划和决策重大事项,村民委员会则是执行机构,负责具体实施工作。
其次,村协商民主取得了一些成果。
通过村民代表大会和村民委员会的共同努力,我们成功推进了村庄环境整治工作,改善了村民的居住环境;开展了文化活动和体育赛事,丰富了村民的精神文化生活;加强了村民自治意识和法治观念,提高了村民的法律素养。
这些成果得益于村协商民主机制的有效运行,充分体现了村民的主体地位和民主权利。
再次,村协商民主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一是村民代表大会和村民委员会的参与度有待提高,部分村民对村务管理和公共事务决策还不够关注和参与;二是村协商民主的程序和机制还不够完善,需要进一步规范和改进;三是村协商民主的宣传和教育工作还不够到位,需要加强对村民的宣传和教育,提高他们的民主意识和法治观念。
最后,我们将进一步完善村协商民主机制,加强村民代表大会和村民委员会的建设和运行,提高村民的参与度和自治能力;加强村协商民主的宣传和教育工作,增强村民的民主意识和法治观念;加强村务公开和村民自治规章的宣传和执行,确保村协商民主机制的顺利运行和取得更大成效。
村协商民主是一项长期的工作,需要全体村民的共同努力和支持。
我们相信,在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通过村协商民主的不断完善和发展,我们的村庄一定会变得更加美好和幸福。
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推进村协商民主,共同建设美丽乡村!。
农村基层协商民主的困境与对策

农村基层协商民主的困境与对策作者:董红王有强来源:《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1年第02期摘要:农村基层协商民主是民主治理的一种形式,是中国民主政治在农村发展最广泛的实践。
作为村民自治的一种实践探索,对于提高村民自治的合法性和有效性等意义重大。
近年来,农村基层协商民主在运行中面临一系列困境,主要表现为:村民参与不足;协商主体结构失衡;协商机制不健全。
农村基层协商民主要走出困境,需要提高村民的参与程度,提高参与主体的素质;优化参与主体的结构;建立健全协商机制。
关键词:农村基层;协商民主;协商主体中图分类号:C912.82;F325.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07(2021)02-0057-07基金项目:陕西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2018G07);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2452020063)作者简介:董红,女,西北农林科技大学人文社会发展学院教授,主要研究方向为农村政治制度。
一、引入协商民主的意义农村基层协商民主是指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以农民为主体,对涉及村民政治利益、经济利益等问题进行协商讨论,使村民能够公开、平等地参与农村公共事务决策和农村治理的一种基层民主政治实践,是一种多元主体参与下的利益协调机制。
协商民主作为一种有效的治理方式,对于推进民主政治建设意义重大[1]。
进入21世纪以来,农村政治、经济和社会环境等发生了重大变化,农村治理面临许多新问题,村民自治陷入困境,迫切需要创新村民自治的形式,协商民主实践就是其中的一项探索。
在村民自治中引入协商民主,具有重要的意义。
第一,有利于提高村民自治的合法性。
协商民主的首要特征是参与主体的广泛性和包容性,强调相关主体的广泛参与,要求所有利益相关者都参与协商。
所有参与主体是平等参与,所有参与主体的利益诉求都能够平等地被尊重和考虑,保证了少数人和弱势群体的话语权和利益诉求,从而提升了村民自治的合法性。
第二,有利于提高村民自治的有效性。
协商民主:村民自治背景下处理乡村关系的可能

关 于 协 商 民 主 理 论 的 内 涵 , 同 的 理 论 家 有 着 不 不 同 的 释 解 。 詹 姆 斯 .D. 伦 指 出 : 费 “公 共 讨 论 … … 会 鼓 励 具 有 公 共 精 神 的 理 由 和 建 议 , 们 将 有 助 于 它
促进 所有 人 的利 益 。 3 ”【 哈 贝 马 斯 在 对 “ 自 由 主 义 ”
和 “ 和 主 义 ” 西 方 传 统 民 主 模 式 进 行 批 判 的 同 共 等
时 , 出 了 不 同 于 自 由 派 和 共 和 派 的 第 三 种 民 主 模 提
式 , 建 立 在 “交 往 行 动 理 论 ”和 “商 谈 理 论 ”基 础 之 即
上 的 “i r g议 性 政 治 ”。 他 指 出 : “商 议 性 政 治 的 程 序 构 成 了 民 5 i,程 的 核 心 ”, 张 通 过 建 制 化 的 方 式 和  ̄: No 主 程 序 促 使 民 主 的 意 见 、 志 、 律 及 公 共 政 策 形 成 和 意 法
关键 词 : 民 自治 ; 商 民主 ; 村 协 乡村 关 系 文章 编 号 :7 —7— 0 1 4 2—3 20 ) 1 0 0 98 8 72— 0 (0 9 0 —10— 3
引 言
1 9 年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村 98 现 实情况 的制度 选择 肯定会存 在 着一 种相 对 的最佳 路 径 。本 文 根 据 2 世 纪 9 0 0年 代 以 来 在 西 方 逐 渐 复
针 对新形 势下 我 国农 村 的现 实与 特 点 , 伸 出一个 引 基 本结论 : 为一种 治理形式 的协商 民 主制 度 , 借 作 凭 其 合 法 性 、 体 理 性 等 特 点 , 我 国 乡 村 关 系 困 局 的 集 为 解 决 提 供 了一 种 制 度 上 的相 对 最 佳 路 特 大 学 政 治 学 教 授 约 瑟 夫 -毕 克 塞 特 在 《协 商 民 主 — — 共 和 民 主 的 多 数 原 则 》一 文
村民自治中是民主协商话术

村民自治中是民主协商话术
有关于村民自治中是民主协商话术如下:村民自治制度作为农村基层群众进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以及自我服务的基层民主制度,在经过三十多年的实践与发展后,已然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中的重要部分,在改善我国农村治理状况以及推动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积极作用。
但是随着农村社会的发展以及农村社会结构的变革,村民之间的利益分化矛盾日益突出,村民自
治机制本身所存在的问题逐渐显现,乡村治理问题逐渐增多,因此单
纯依靠原有的村民自治机制难以应对农村社会新发展所带来的巨大
挑战。
而协商民主作为一种新的民主范式,其协商性、公开性、平等性、程序性等特征不仅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弥补村民自治制度的不足,同时还可以有效应对利益分化所带来的问题,从而改善当前农村基层社会的治理现状,使农村基层民主朝着健康可持续的方向发展,因而
发展村民自治中的协商民主对农村基层社会的稳定与发展具有十分
重要的意义。
随着国家对发展基层协商民主的重视程度不断提高,村民自治中的协商民主逐渐得到较高的关注与认可,并在不断的实践与探索过程中取得了一定的发展成效,但与此同时,由于受经济、文化、制度等方面因素的影响,村民自治中的协商民主依然存在着诸如村民参与度不高、协商组织不健全、协商程序不规范以及协商方法不灵活等问题,影响农村基层民主发展的质量与水平。
依法协商民主推进乡村治理现代化

依法协商民主推进乡村治理现代化李永彩(中共十堰市委党校,湖北十堰442000)摘要:推进乡村基层协商民主,对于健全“三治合一”的乡村治理体系具有重要价值。
发展基层协商民主有利于建设自治型乡村、法治型乡村、德治型乡村,并推动整个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
当前乡村基层协商民主实践遭逢窘境。
根据党委政府掌舵、乡村各主体为实现公共利益平等、理性地参与协商的基本原则,要积极构建乡村协商民主发展平台,推进协商民主程序化、大众化、载体多元化、乡村干部的现代化。
关键词:乡村治理;协商民主;三治合一;平台构建中图分类号F32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7-7731(2018)21-0001-03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乡村振兴战略,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进行了全面部署。
乡村治理体系的现代化是乡村振兴战略的题中应有之义。
如何完善自治、德治、法治相结合的(简称“三治合一”)的现代乡村治理体系是新时代基层社会治理面临的重大课题。
协商民主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特有形式和独特优势[1],推进基层协商民主有助于乡村治理现代化。
然而,对于中国广大农村而言,协商民主既具有外在性又是内在化的,在实践中面临诸多困境。
处理好协商民主与乡村基层治理的关系,必须积极构建符合乡村实际的协商民主平台。
1推进乡村基层协商民主的价值意义乡村治理现代化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的重要一环,“三治合一”的乡村治理体系是乡村治理现代化的内在要求。
为实现“三治合一”的乡村多元化治理体系,需要进一步发展基层协商民主。
1.1协商民主优化乡村自治为健全乡村治理体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对乡村治理提出了核心要求,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
乡村治理应体现村民意志,为村民参与治理搭建平台。
而协商民主唤起了公民自治的理想,呈现的是一种基于公民实践推理的政治自治的理想[2]。
首先,协商民主提升了农民参与的广度与深度,能更有效维护农民利益。
尽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自治法》中对村民的选举、决策、监督和管理的民主权利做出了规定,但实践中并未真正落实民主的选举、决策、监督和管理。
协商民主对村民自治制度政治合法性的提升
V0 . 1 38 № . 2
安 徽 师 范 大 学学 报 ( 文社 会 科 学 版 ) 人
J u n lo hu r lUnie st H u .& S c S i) o r a fAn iNo ma v riy( m o .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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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 类号 : 6 l D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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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标志码 :A
文章 编号 :1 0 2 3 (0 0 o 0 3 — 6 01 4521)2 19 0
Dei e a i e D mo r c :B o tr t h n e P lt a e ii c fVi a eAu o o y tm l rt b v e c y a o se o En a c o i c lL g t i ma yo l g t n my S se l
正统 性而 使得 社会成 员 对政治 秩序 具有 高度 的忠 诚感 。《 莱克 维 尔 政 治学 百科 全 书 》 就此 作 出 布 说 明 :“ 何一 种 人 类社 会 的复杂 形 态 都 面临 一 任
协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民主对村 民 自治 制度政治合法性的提升
王 平
( 徽 农 业 大 学 人 文 社 会科 学 学 院 , 肥 2 0 3 ) 安 合 3 0 6
关键词 : 民 自治制度 ; 治合 法性 ; 村 政 表决民主j 商民主 协 摘 要 :中国村 民 自治制度过于倚 重表 决民主 , 得它 在收 获 一定政 治合法 性的 同时, 使 逐渐暴 露 出合 法性
w r s v 罾 ' e 。 o en n s se ? oi c l o d : i s s l g vr me t y tm p l i f 。 ta
协商民主与农村治理:意义、限度及协调
协商民主与农村治理:意义、限度及协调一、协商民主的内涵及其在农村治理中的空间协商民主是20世纪80年代以来西方重要的政治发展和西方政治思想的重要成果之一。
它是指政治共同体中的自由、平等公民,通过参与立法和决策等政治过程,赋予立法和决策以合法性的治理形式。
其核心概念是协商或公共协商,强调对话、讨论、辩论、审议与共识。
[1]协商民主可以被理解为一种民主的决策程序和机制,一种国家和社会的治理结构和形式,一种民主的形式或政府。
在这一形式和结构中,它强调公民之间的权利和机会的平等以及公民自我意识的独立和充分表达,在充分表达自身意愿和认真听取他人意见的基础上,其间可以说服别人,也可以被他人说服。
通过实现个体目标策略的转换和个人偏好的转移,最终形成公意和共识。
这样的民主模式强调所有与公共事务相关的公民的参与和讨论,达成的共识中凝聚了全体或多数公民的或多或少的利益和追求,代表了一种新的民主观念。
[2]从这个意义上讲,中国农村治理中的协商民主属于微观层面的协商民主,其突出特征是相关的个体和组织可以直接参与到公共事务的讨论中,同时享有对最终决策方案的一定影响力。
新世纪以来,随着农业税免除以及新农村建设开展,中国农村启动了联产承包责任制下放以来又一次历史性的变革,从而带来了政府与农村民众间关系的历史性变化。
经济发展资源流动方向发生逆转:从过去的经济资源以各种农业税费的方式从农村流向政府,改为大量财政资源从政府流向农村,投入到新农村建设的公共教育、基础设施建设等等领域。
更深层次上看,就是在国家农业发展的基本策略上,更多地将农村及其经济体系从工具性价值转变为目的性价值。
这种经济领域的变革,反映在农村治理基本结构上,也就从农业各个相关主体间你多我少的零和博弈格局转变为农村各个主体合作发展农村经济建设新农村的格局。
而这种根本的转型也必然为农村治理的协商民主实践提供条件。
在这种合作建设新农村的事业中,尤其是基层农村的公共服务的提供,农村治理中的各主体间协商民主的价值显得尤为重要。
胡楼实践:走出协商民主下的村民自治路
着人 口增 长 与经济 条 件改 善 , 新 一轮 建 房 潮 已经 来 临, 1 0年 内村 里 大部 分 农 户 将 拆 旧建 新 , 如 果 还 在
旧村无序建设 , 上述矛盾必将进一步加剧 , 而建设
新 社 区则 是解 决矛 盾 的重要 途径 。 稀 缺 的土 地 资 源 是 政 府 引 导 农 民迁 居 的外 生 力 量 。在 政府 引 导 下 , 在村两委的提议下 , 村 民认 识到 , 如果 迁 村 并 居 , 至 少 可 以腾 出 2 / 3的村 体 面
日益 变 差 的 旧村 软 硬 环境 成 为农 民 迁 居 建 新 社 区 的内生 动力 。2 0 0 5年 之前 , 沛 县栖 山镇 胡楼 村 农户 建房 高低 宽 窄不 一常 常 发 生邻 里 矛盾 ; 地 基 有 高有 低 给村庄 雨 季防 汛排 水埋 下 隐患 ; 农 村脏 乱 差
的环 境 与提 高幸福 指 数 的矛 盾 日益 加 剧 。另 外 , 随
协商民主。 ” “ 要完善基层民主制度。健全基层党组
织领导 的充满 活 力 的基 层 群众 自治 机 制 , 以扩 大有
序参 与 、 推 进 信息 公 开 、 加 强议 事 协 商 、 强 化 权 力监 督为重点 , 拓 宽范 围和途 径 , 丰 富 内 容 和形 式 , 保 障 人 民享有 更 多 更切 实 的民 主权 利 。 ”贯 彻 落 实 这一
农村基层协商民主议事的探讨
农村基层协商民主议事的探讨随着我国农村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基层民主建设成为了当前农村治理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
在农村基层,协商民主议事成为了一种重要的决策模式,对于加强基层治理、发挥农村民主的作用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探讨农村基层协商民主议事的现状、存在的问题以及未来的发展方向。
在我国农村基层,协商民主议事已经成为了一种重要的决策模式。
农村基层的民主议事,包括乡村民主选举、村民代表大会、村民自治组织、村民自治和自治合作等多种形式,这些形式都为农村居民参与基层管理提供了途径。
在农村基层,居民通过选举产生村委会,村委会是村民自治的组织,代表了村民的利益,负责管理和服务村民,通过制定村规民约、开展民主议事等方式,让村民参与到村庄的决策和管理中来。
通过这种方式,村民可以直接参与村庄的管理和建设,权利得到了保障,村庄的事务也更加民主化、规范化。
二、农村基层协商民主议事存在的问题农村基层议事存在着民主意识不强的问题。
由于长期的封建习惯,农村居民对于参与决策的意识不足,有些村民对于村民议事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导致对议事的参与度不高,一些事务由少数人垄断,严重影响了民主决策的效果。
议事过程中容易出现的腐败现象是农村基层协商民主议事的一个严重问题。
一些村委会成员在议事过程中滥用职权,为了个人私利而违规操作,导致议事结果不公正,严重损害了农民的利益,这不仅加剧了农村的社会矛盾,也影响了农村的稳定与发展。
农村基层协商民主议事还存在缺乏有效监督的问题。
目前农村基层自治组织监督机制不完善,一些村委会成员利用职权不力、优亲厚友等现象屡禁不绝,导致农村议事缺乏有效的监督,一些重要的议事结果可能会偏离农民的利益。
针对农村基层协商民主议事存在的问题,需要采取一系列的措施来促进其健康发展。
要加强民主意识教育。
学校、村委会等组织应该加大对农村居民民主意识的培养,通过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提高农村居民对议事参与的认识和意愿。
要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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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 交 由人 民 群 众 协 商 来 办 。 比 如 , 城 乡 养 老 保
险、 城市住房、 计划生育、 医保 、 城 市 农 民 工 子 女 上学、 农 村 留守 儿 童 教 育 等 问题 , 桩 桩 事 关 千 家 万户 , 都在 协商解 决 的 葱围 。 ( 三) 协 商 过 程 的 开 放 性
我 国 从 试 行 到 全 面 推 进 村 民 自治 , 至 今 已
见 的基础 上 , 达 成 每 个 人 都 能 接 受 的 共 识 的 民主 过 程 。我 国 的 “ 协商 民 主” 具有 如下 特征 :
二 十 多 年 了 。 作 为 宪 法 确 定 的 我 国 一 项 基 本 的 政 治制 度 , 村 民 自治 对 于 农 村 基 层 政 权 建 设 , 改 善农 村 政 治 生态 , 加 强 农 村 治理 , 发 挥 了重 要作
的问题 的有效 途径 。
一
听 取 。在 充 分 协 商 之 前 , 不能 贸然 否定别 人 的意
见 。 四是 协 商 者 之 间 没 有 权 势 大 小 、 高 低贵 贱之
分, 不能仗势欺人 , 以权 压 人 , 而 是 信 奉 以 理 服
人 , 谁 在理 信谁 的 。 ( 二) 协 商 内 容 的 广 泛 性 中央 要求 , 以经 济 社 会 发 展 和 涉 及 群 众 切 身
( 关键词] 村 民 自治 ; 协 商民主
[ 中图分 类号] D 6 2
[ 文献标识码 ] A
[ 文章编号] 1 0 0 9 . 4 7 3 3 ( 2 0 1 5 ) 0 3 3 9 6 9 / j . i s s n . 1 0 0 9— 4 7 3 3 . 2 0 1 5 . 0 3 . 0 3 2
题 不解 决 , 势 必 影 响农 民政 治参 与 的积极 性 , 影
协商 的权 利 , 任何 人 不 得 剥夺 , 因 此 要 求 通 知 到
每个 事情 的关联 者参 与协 商 。二 是协 商过程 中 , 每 个 人 都 有 发 表 意 见 包 括 争 辩 的权 利 , 要让 大家 发言 。三是每个 人 的意 见价值 是 等量 的 , 要 充分
“ 协 商 民 主是 我 国社 会 主 义 民 主政 治 的特 有 形式 和 独 特 优势 ” 。“ 协 商 民主 ” 作 为 一 个 词 组 , 一 个 叫法 , 西 方 早 已有 之 。然 而西 方 的所 谓
“ 协 商 民主 ” 与我 国社会 主义 “ 协商 民主 ” 具有 本 质 的 不 同 。我 国 的 “ 协 商 民 主 ”是 包 含 了选 举 民
响农 村 政治 文 明建 设 的进 程 。 中央 提 出要 在 全 社 会大 力推进 社 会主义 协商 民主 , 这如 春风 吹拂
大地 , 催 生万 物 复 苏 。村 民 自治需 要 协 商 民主 , 将 协 商 民 主 融 入 村 民 自治 , 贯 穿 于 村 民 自治 的 “ 四 个 民 主 ”的 全 过 程 , 是 解 决 村 民 自治 中 存 在
第3 5卷
第 3期
湖 北 师 范学 院学 报 ( 哲学社会科学版 )
J o u na r l o f Hu b e i N o r ma l U n i v e r s i t y( P h i l o s o p h y a n d S o c i a l S c i e n c e )
数 人 的利 益 , 是人 民 内部 的广 泛 协 商 , 协商 的主
体 是人 民群 众 , 不仅 协 商 于决 策 之前 , 而 且 还 要
体 现 在 决 策 实 施 之 中 。是 在 充 分 尊 重 每 个 人 意
[ 收稿 日期 ] 2 O 1 4 —1 1 —1 O
[ 作者简介 】 陈幼华 , 男, 湖北团风人, 湖北师范学 院马克思主义学院 、 湖北省政协理论研究 中心教授 。
、
我 国协商 民主 的价值 内蕴
利 益 的 实 际 问题 为 内 容 开 展 协 商 , 表 明需 协 商 的
内容何 其 丰富何 其广 泛 , 显 示 了 我 国 社 会 主义 民 主 的 真 实 性 。 我 们 党 历 来 主 张 要 全 心 全 意 为 人 民服 务 , 习近平 总书 记 多 次讲 , 要 解 决群 众 最 关 心、 最 直接 、 最 现 实 的 利 益 问 题 。 这 里 面 既 有 事 关 长 远 的 大 问题 , 也有 摆在 眼前 的 具体 问 题 , 都
几 十年 , 意义非凡 , 成 绩显著 , 但也确 实存在许 多有待 完善 的地方。 以习近平 同志为 总书记的 党 中央提 出 要 大力推行社会 主义协商民主 , 从协商 民主 的 内在 价值 、 村 民 自治 中全 面推 行协商 民主 的意义看 , 协 商 民
主 为解决村 民 自治 中存在 的问题提供有 效手段 , 当前我 国的村 民 自治呼唤协 商民主 的全面渗入 。
( 一) 协 商 主 体 的 平 等 性
表 现 在 四个 方 面 : 一 是 每 个 人 都 有 平 等 参 与
用, 必须 毫不 动摇 地坚 持 。同时 , 也要 看到 , 村 民
自治 在 实 施 过 程 中 , 也 暴 露 出 了不 少 问题 , 有些 问题带 有普遍 性 , 有 些 问 题 具 有 长 期 性 。这 些 问
V0 1 . 35
No . 3, 2 01 5
村 民 自治 呼 唤 协 商 民 主
陈幼华 , 陈禹林
( 湖 北师 范学 院 马 克思 主义 学 院 , 湖北 黄石 4 3 5 0 0 2 )
[ 摘
要] 村 民 自治是我 国社会主义 民主政 治的重要 内容 , 是我 国一项基 本的政 治制度 。村 民 自治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