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民医院停车场管理制度
医院停车管理制度参考法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院停车管理,保障医院车辆停放秩序,提高停车效率,保障患者、家属和医院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部所有停车场,包括地面停车场、地下停车场、专用停车场等。
第三条医院停车管理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车辆停放安全、有序。
第二章车辆停放规定第四条进入医院停车场的车辆,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按照停车场规定的路线行驶,不得逆行、乱停乱放。
(二)按照停车场标识指引,选择合适的停车位停放,不得占用他人车位。
(三)车辆停放时,应确保车辆停稳,拉紧手刹,关闭车门,车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物品。
(四)驾驶员离开车辆时,应自行检查车门、车窗是否关好,不得在车内存放贵重物品。
第五条下列车辆不得进入医院停车场:(一)未取得行驶证、驾驶证的车辆。
(二)车况不良或有漏油、漏液现象的车辆。
(三)载有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的车辆。
(四)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车辆。
第三章停车费用及管理第六条医院停车场收费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公开透明,收费标准应当明示。
(二)合理收费,不得擅自提高收费标准。
(三)收费依据合法,不得以任何形式强制收费。
第七条医院停车场收费应当符合以下规定:(一)医院停车场收费项目应当包括:计时收费、月卡收费、临时停车收费等。
(二)收费标准应当根据停车场的性质、位置、规模等因素合理制定。
(三)医院停车场收费应当依法纳税。
第八条医院停车场管理人员应当严格执行收费标准,不得擅自更改收费项目、标准。
第四章管理职责第九条医院停车场管理人员应当履行以下职责:(一)负责医院停车场的日常管理工作。
(二)维护停车场秩序,保障车辆停放安全。
(三)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进行制止和处理。
(四)对停车场设施设备进行维护保养。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十条违反本制度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医院停车场管理人员进行制止,并可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等处罚:(一)违反车辆停放规定的。
2024年省人民医院停车场管理制度(五篇)

2024年省人民医院停车场管理制度第一条为确保医院车辆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有效缓解院内交通压力,优化病人就诊环境,维持良好的医疗秩序,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医院全体工作人员。
第三条本规定所涵盖的车辆包括:医院职工车辆、行政用车、医疗用车,病人及家属车辆,公务用车以及其它社会车辆。
第四条人事与保卫部门负责车辆管理职能,办公室及后勤保障部门协同进行监督与管理。
第五条所有车辆应按照指定位置停放:1. 职工非机动车辆应停放在指定车棚。
2. 医院行政用车、医疗用车、公务用车及职工、病人及家属车辆需停放在院内指定车位。
3. 大型汽车、大客车、重型货车等需停放在院外,不得在院内停放。
4. 其他社会车辆由医院车辆管理人员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允许停放。
第六条相关职能部门应强化车辆管理,确保院内车辆有序停放,保持道路畅通:1. 医院应根据场地设定停车位,设置明确标识,划分车位,并规定行驶方向。
2. 院内车位遵循先到先停原则,禁止个人占用和随意侵占。
3. 进入院内的车辆不得在非停车位的公共道路上停放。
特殊情况如药品配送、氧气供应、垃圾运输、病人接送等,由保安人员协调,在不影响正常交通的前提下,可临时停放。
第七条对于违规行为的处理:1. 对于职工车辆违规停放,将处以____元的罚款。
2. 若因车辆管理人员管理不当导致交通阻塞,将对车管人员处以____元的罚款。
3. 车辆管理部门未尽管理职责,将按照医院《目标管理责任书》进行扣罚。
第八条本规定由保卫科负责解释。
第九条对于未在本规定中明确的事项,由院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
第十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2024年省人民医院停车场管理制度(二)第一条为确保医院车辆管理的规范化和制度化,有效缓解院内交通压力,优化病人服务,维护医疗秩序,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医院全体工作人员。
第三条本规定所涵盖的车辆包括:医院员工车辆、行政用车、医疗用车,以及病人和家属车辆、公务用车和其他社会车辆。
医院停车场的收费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医院停车场管理,提高车位使用效率,确保医院正常秩序,保障患者和职工的停车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收费范围1. 医院停车场内所有停车泊位。
2. 非机动车停车泊位。
三、收费时间1. 停车场实行24小时全天候收费。
2. 收费时间从车辆进入停车场时开始计算,至车辆离开停车场时结束。
四、收费标准1. 停车时间2小时以内(含2小时)免收停车费。
2. 停车时间2小时以上,每小时收费5元,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费。
3. 24小时以内最高收费标准为30元。
4. 不同车型停放,按实际占用车位数收取相应停车费。
5. 非机动车停车不收费。
五、优惠政策1. 医院职工凭工作证免费停车。
2. 患者凭挂号单、就诊卡免费停车。
3. 60岁以上老年人凭身份证免费停车。
4. 儿童乘车免费停车。
六、收费管理1. 医院停车场收费人员须具备相关资质,统一着装,佩戴工作证。
2. 收费人员应主动向车主出示收费依据,明码标价,不得擅自更改收费标准。
3. 收费人员应热情服务,耐心解答车主疑问,维护医院形象。
4. 收费现金当日存送银行,不得私自留存。
5. 医院停车场内禁止非法经营,如非法收取停车费等。
七、监督与处罚1. 医院设立停车场管理监督电话,接受车主投诉。
2.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医院将依法予以处罚。
3. 对收费人员玩忽职守、徇私舞弊、贪污受贿等行为,将依法予以查处。
八、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医院停车场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人民医院停车收费管理制度

人民医院停车收费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合理、有序地管理医院停车收费制度,维护医院停车秩序,提高医院服务质量,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收费标准1、自行车、摩托车停车:每次5元。
2、汽车停车:首小时5元,每30分钟加收2元,封顶费用30元。
3、医院员工享受免费停车待遇,但需提供相关证明并在指定区域停放。
4、特殊车辆(救护车、消防车等)免费停放,但需提供相关证明和提前申请。
5、停车收费实行先缴费,后取车的原则。
三、收费方式1、停车收费统一由医院指定的停车员收取,接受现金、移动支付等多种支付方式。
2、医院员工停车需办理停车卡,随身携带并在指定区域停放,不得私自占用病患停车位。
3、未缴费或逾期取车的车辆将被保留并通知车主前来补缴停车费用。
四、停车管理1、医院停车位由医院管理部门统一分配,确保病患和工作人员的停车需求。
2、医院内部停车位严禁私自买卖和转让,一经发现将取消停车资格并做相应处理。
3、医院停车位内严禁违章停车、占用他人车位、尾气排放和乱丢垃圾等行为。
4、临时停放的车辆需在规定时间内取走,逾期将被保留并通知车主前来处理。
五、停车安全1、医院停车场设有专业保安人员24小时值守,确保停车安全。
2、医院停车场内安装了监控摄像头,对停车场进行全天候监控。
3、医院对停车场进行定期巡检,及时处理可能影响停车安全的隐患。
4、医院停车场内禁止吸烟、打电话、放鞭炮等行为,保持停车场内的良好环境。
六、违规处理1、医院停车位内有以下行为的车辆将被罚款或保留,直至车主前来处理:(1)违章停车、侵占他人车位。
(2)未按时缴纳停车费用。
(3)逾期不取车的车辆。
2、医院对违规行为进行严厉处理,对屡犯者一经发现将取消停车资格并做相应处理。
七、其他1、医院停车收费标准和管理制度由医院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并在医院内部广泛宣传,确保全体员工和来院就诊人员了解并遵守。
2、医院将根据实际需要对停车收费标准和管理制度进行调整,并在医院网站和门诊处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和意见建议。
医院门前车辆停放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保障医院正常医疗秩序,确保患者及家属、医护人员的人身安全,维护医院门前交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院门前所有车辆停放、通行及管理。
三、车辆停放要求1. 车辆停放应在指定的停车位内,不得占用消防通道、人行道、盲道、绿化带等区域。
2. 车辆停放时,应按照地面标识或工作人员指示,按顺序停放,不得随意停放或逆向停放。
3. 车辆停放时,应确保车门关闭,车内物品妥善放置,不得留有安全隐患。
4. 车辆停放时间原则上不超过2小时,如需长时间停放,请移至医院周边停车场。
5. 停车费用按照市物价局规定收取,车主需凭车辆出入证进入停车场。
四、车辆通行要求1. 车辆进出医院门前时,应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或工作人员指挥,有序通行。
2. 车辆进出医院门前时,应减速慢行,注意观察行人、非机动车及周围环境,确保安全。
3. 车辆不得在医院门前长时间停留、掉头、逆行,不得影响正常交通秩序。
五、安全管理1. 医院门前设专职保安人员,负责车辆停放、通行及安全管理。
2. 保安人员应加强巡逻,及时制止违规停放、通行行为,维护医院门前交通秩序。
3. 医院设立车辆停放监控设施,对违规停放、通行行为进行记录和处罚。
4. 医院定期对车辆停放、通行及安全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
六、奖惩措施1. 对遵守本制度,积极配合医院管理工作的车主,给予表扬和奖励。
2. 对违反本制度,造成交通拥堵、安全事故等后果的车主,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医院保卫科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医疗机构停车管理制度

医疗机构停车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保障医疗机构内停车秩序和规范停车行为,维护医患安全和医院正常秩序,特制定本停车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停车管理制度适用于医疗机构内所有车辆的停放行为,包括医院员工、患者及访客的停车行为。
三、停车管理原则1. 公平原则:医院停车位对所有车辆进行公平对待,不得给与特殊车辆优先权。
2. 禁止乱停乱放:禁止在医院内乱停乱放、封堵通道或消防通道。
3. 安全原则:停车时需确保车辆安全,遵守交通法规,停车位置不得影响医院正常秩序和通行。
四、停车位分配1. 正式员工:为医院正式员工留有固定的停车位,可通过医院人事部门申请停车位。
2. 临时停车位:医院设置一定数量的临时停车位供患者及访客使用,停车时间不得超过4小时。
3. 预约停车位:患者可提前预约停车位,预留给需要长期治疗的患者及其陪护人员。
五、停车费用1. 停车费用:医院设立停车收费标准,对停放时间超过4小时的车辆进行收费。
2. 免费停车:医院对需要长期治疗的患者及其陪护人员提供免费的停车位,需提供医院开具的相关证明。
六、停车管理措施1. 停车监管:医院设立停车监管人员,对停车秩序进行监管,并及时制止违规行为。
2. 车位预约系统:医院设置车位预约系统,提前预约车位的患者可享有优先停车权。
3. 车位指引:医院设置车位指引牌,帮助患者及访客快速找到可用的停车位。
4. 违规停车处理:对乱停乱放、占用他人车位的车辆进行警告、处罚或拖车处理。
七、停车管理监督1. 医院领导监督:医院领导对停车管理工作进行监督,确保停车管理制度的执行。
2. 监督举报:对于违规停车行为,鼓励员工和患者及访客进行举报,医院将对举报内容进行核实并进行处理。
八、停车管理制度宣传医院将通过医院内部通告、宣传栏、医院网站等途径宣传本停车管理制度,以便员工和患者及访客了解相关规定并积极遵守。
九、停车管理制度的执行与修改1. 医院将全面执行本停车管理制度,并对停车管理制度进行监督与检查。
医院停车场经营制度范本

医院停车场经营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院停车场经营管理,提高停车场资源利用效率,确保医院就诊秩序和患者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城市停车场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停车场的规划、建设、运营和管理,包括停车场的设计、施工、投入使用、维护保养、收费管理等方面。
第三条医院停车场经营管理应遵循合法、合规、科学、高效的原则,确保停车场安全、有序、高效运行,为就诊患者和医院职工提供便捷、舒适的停车环境。
第二章停车场规划与建设第四条医院停车场规划应结合医院发展方向、地理位置、交通状况等因素,充分考虑就诊高峰期停车需求,确保停车场规模与医院规模、就诊人数相匹配。
第五条停车场建设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停车场设施完善、功能齐全、安全可靠。
停车场设计应充分考虑无障碍停车需求,设置专用停车位。
第六条停车场建设应配备智能化停车管理系统,实现车位信息实时更新、停车收费电子化、车辆出场快速识别等功能,提高停车场运行效率。
第三章停车场运营与管理第七条停车场运营管理单位应建立健全停车场管理制度,明确岗位职责,确保停车场正常运行。
第八条停车场运营管理单位应配备足够的管理人员,负责车辆引导、停放秩序维护、停车场设施设备检查等工作。
第九条停车场运营管理单位应定期对停车场设施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设施设备安全可靠。
第十条停车场运营管理单位应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合理制定停车收费标准,并进行公示。
收费标准应动态调整,满足就诊高峰期停车需求。
第十一条停车场运营管理单位应设立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处理停车纠纷,提高服务质量。
第四章停车场安全与秩序第十二条停车场运营管理单位应加强停车场安全管理,确保停车场内车辆和人员安全。
第十三条停车场内禁止下列行为:(一)擅自占用、损坏停车场设施;(二)在停车场内吸烟、乱扔垃圾;(三)私自改装、拆卸停车场设施;(四)其他影响停车场正常运行的行为。
省人民医院停车场管理制度模版

省人民医院停车场管理制度模版一、目的与范围本制度旨在规范省人民医院停车场的管理,保障医院员工和患者的停车需求,提升停车场管理效率,确保停车环境的安全、有序和便利。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省人民医院的所有停车场,包括医务人员停车场、患者停车场和访客停车场。
二、停车规定1. 停车场分区:停车场按照功能分为医务人员停车区、患者停车区和访客停车区,并进行相应的标识和划分。
2. 停车位划定:停车位应按照标准进行划定,每个停车位应有清晰的标识,确保停车位数量与需求相匹配。
3. 停车时间限制:医务人员停车位不设时间限制,患者停车位和访客停车位设有限时停车限制,详细时间限制规定由相关部门制定并在停车场进行公示。
4. 车辆限制:停车场仅允许合法注册、正常运营的车辆停放,禁止停放私家车辆、电动车辆和摩托车辆。
三、停车费用1. 停车费标准:停车费标准由相关部门制定并在停车场进行公示,收费方式可以包括按小时收费、按次收费或包月收费等。
2. 收费管理:停车场应设立统一的收费站,由专人负责费用收取,收费站应设有合适的收费设备和人工窗口,提供便捷的缴费渠道。
3. 免费停车:医院员工凭相关证件可享受一定时间内的免费停车,免费停车时间限制由相关部门制定并在停车场进行公示。
四、停车场管理1. 停车场值班:停车场应有专人负责值班,全天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停车场的安全和秩序。
2. 车辆管理:停车场应设立车辆进出口,严格管控车辆出入,对车辆进行登记和检查,确保停车场内车辆的合法性和安全性。
3. 环境卫生:停车场应定期进行清洁和消毒,保持停车场环境整洁和卫生,确保车辆和人员的健康和安全。
4. 紧急情况应急处理:停车场应设立紧急情况应急处理预案,对火灾、事故等紧急情况进行规范处理,并及时报告相关部门。
五、违规处理1. 违规停车:对于未按规定停放、超时停放或占用他人停车位的车辆,停车场管理人员有权对其进行劝告、处罚或拖车处理。
2. 无票或遗失票处理:对于无票或遗失票的车辆,停车场管理人员有权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向车主收取相应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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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民医院停车场管理制度
1. 停车场使用对象:停车场仅供省人民医院的员工、患者及其陪同人员使用。
2. 停车场规定时间:停车场的开放时间为每天早上7点至晚上10点。
3. 停车费收取:停车费按照停车时间计算,费率为每小时10元,最后不足一小时按一小时计算。
4. 停车位分配:停车位按照先到先得的原则分配,无法保证每位车辆都能获得停车位。
5. 车辆停放要求:车辆停放时需保持车辆整洁,不得堆放杂物,不得占用他人停车位。
6. 停车安全:车辆所有人需保管好车辆及贵重物品,停车场不承担车辆损失或财物丢失的责任。
7. 违规处理:如发现车辆停放不规范、占用他人停车位、长时间不移动等违规行为,停车场管理人员有权将车辆锁定或移动。
8. 安全责任:停车场内设有监控设备,但仍需注意保护个人财物安全。
如发生车辆或财物丢失情况,应立即报警并向停车场管理人员提供必要的协助。
以上为省人民医院停车场管理制度的基本规定,车主及使用者应严格遵守,如有违反者将会受到相应的处罚。
同时,省人民医院保留对停车场管理制度进行调整和修改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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