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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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免税上限及免税政策

公积金免税上限及免税政策

公积金免税上限及免税政策
公积金免税是一项国家出台的有助于消费者减轻税收负担的政策。

为了使消费者受益,国家设定了一定的免税上限,并出台了相应的免税政策。

公积金免税上限及免税政策对广大消费者具有重要意义,本文将针对公积金免税上限及免税政策作一详细的介绍。

首先,介绍一下公积金免税上限的概念。

简单来说,公积金免税上限就是国家为消费者减轻税收负担而设定的,消费者凭公积金最多可以享受的税收减免政策。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公积金免税上限为每人每年10000元。

超出该上限的部分,消费者需要承担相应的税收。

其次,要介绍一下公积金免税政策。

根据有关规定,消费者凭公积金可以享受以下商品和服务的税收减免政策:一是免征营业税,二是免征增值税,三是免征进口税,四是免征消费税。

此外,公积金免税政策还包括免征一般货物和服务税、免征消费税和其他消费税等。

另外,国家还出台了政策,鼓励消费者参与社会保障和社会救助活动,以及帮助残疾和重病患者。

最后,公积金免税上限及免税政策还为消费者提供了一些政策性补贴。

比如,政府部门出台了政策,鼓励消费者买低碳产品,免征营业税和消费税;出台政策,鼓励消费者参与公益活动,有利于节能减排,即减税;出台政策,鼓励消费者购买政府指定的重点商品,享受免税优惠;出台政策,鼓励消费者使用节能产品,减少能源消耗,同时还可以减税。

以上就是关于公积金免税上限及免税政策的介绍。

希望大家可以理解并充分利用政策,为减轻税收负担,享受公积金带来的福利,获得更多收益和福利。

税务工作人员税收优惠政策解读

税务工作人员税收优惠政策解读

税务工作人员税收优惠政策解读税收优惠政策是国家为了鼓励和支持特定行业或群体的发展而制定的一项政策。

在税务工作人员这个特定群体中,也存在着一些针对他们的税收优惠政策。

本文将对税务工作人员税收优惠政策进行解读,帮助他们更好地了解自己的权益和义务。

一、岗位津贴免税政策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税务工作人员在特定岗位上享受的津贴可免征个人所得税。

这些特定岗位包括税务局局长、税务稽查人员等。

岗位津贴是税务工作人员的一项重要福利,通过免税政策,可以更好地激励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

二、职业培训费用税前扣除政策税务工作人员需要不断提升自己的专业技能和知识水平,以适应税收政策的变化和工作的需要。

为了鼓励他们参加职业培训,国家规定税务工作人员可以将相关培训费用在纳税前进行扣除。

这项政策的实施,一方面降低了税务工作人员的培训成本,另一方面也提高了他们的专业素质和工作能力。

三、住房公积金缴存税前扣除政策住房是每个人的基本需求,也是税务工作人员的一项重要福利。

为了鼓励他们购买住房,国家规定税务工作人员可以将住房公积金缴存额在纳税前进行扣除。

这样一来,税务工作人员可以减少一部分税负,提高购房的能力和积极性。

四、纳税申报便利政策税务工作人员对税收政策和纳税申报流程非常熟悉,但在实际操作中,他们也会遇到一些困难和问题。

为了提高纳税申报的便利性,国家规定税务工作人员可以享受一些特殊待遇。

比如,他们可以通过电子渠道进行纳税申报,不需要亲自到税务机关办理相关手续。

这项政策的实施,不仅提高了税务工作人员的工作效率,也减轻了他们的工作负担。

五、退休人员养老金免税政策随着年龄的增长,税务工作人员将面临退休的问题。

为了保障他们的生活质量和权益,国家规定税务工作人员的养老金可以免征个人所得税。

这项政策的实施,一方面保障了税务工作人员退休后的生活稳定,另一方面也体现了国家对他们多年来的贡献和付出的认可。

总结起来,税务工作人员税收优惠政策的实施,既是对他们工作的一种肯定和激励,也是对他们权益的一种保障和尊重。

住房公积金个税抵扣标准

住房公积金个税抵扣标准

住房公积金个税抵扣标准近年来,住房问题一直是中国人民关注的焦点。

为了解决住房问题,中国政府推出了多项政策,其中住房公积金是其中之一。

住房公积金是指由职工和用人单位共同缴纳的一种储蓄制度,旨在帮助职工解决住房问题。

而近日,住房公积金个税抵扣标准也引起了广泛关注。

首先,我们需要了解什么是住房公积金个税抵扣。

住房公积金个税抵扣是指,在纳税人的个人所得税申报时,可以将缴纳的住房公积金作为抵扣项,减少纳税人需要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这一政策的推出,旨在帮助缴纳了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减轻个人所得税的负担,同时鼓励更多的人缴纳住房公积金,以解决住房问题。

接下来,我们来了解一下住房公积金个税抵扣标准的具体情况。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住房公积金个税抵扣标准分为两种情况:一是按月缴存额的12%,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的12%;二是按月缴存额的12%,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的12%的部分,按照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的12%计算。

以北京市为例,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为2480元/月。

如果某个人月缴存额为3000元,那么他可以享受的住房公积金个税抵扣标准为:2480元*12%+520元*12%=417.6元。

如果该人的月收入为8000元,那么他需要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8000-5000)*20%-555元=245元。

如果他享受了住房公积金个税抵扣,那么他需要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8000-5000-417.6)*20%-555元=200.48元。

可以看出,住房公积金个税抵扣可以有效减少个人所得税的负担。

然而,住房公积金个税抵扣标准也存在一些问题。

首先,不同地区的最低工资标准不同,导致住房公积金个税抵扣标准的差异较大。

其次,一些人的住房公积金缴存额较高,但是由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限制,无法享受更高的住房公积金个税抵扣标准。

最后,住房公积金个税抵扣标准只能在个人所得税申报时抵扣,对于一些低收入人群而言,个人所得税的负担并不重要,而住房问题却是他们最为迫切的需求。

公积金税前扣除标准

公积金税前扣除标准

公积金税前扣除标准公积金作为一种重要的社会保障制度,对于职工来说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而在公积金的管理中,税前扣除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环节。

本文将围绕公积金税前扣除标准展开讨论,希望能够为大家提供一些有益的信息。

首先,我们需要了解什么是公积金税前扣除。

公积金税前扣除是指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可以将缴纳的公积金部分在税前扣除,以减少应纳税所得额的一种政策。

这项政策的实施,可以有效地减轻职工的生活负担,增加其收入,也可以激励更多的人参与到公积金制度中来。

其次,我们来看一下公积金税前扣除的标准。

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公积金税前扣除标准是指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可以将个人缴纳的住房公积金部分在税前扣除的最高限额。

目前,我国规定的公积金税前扣除标准是每月不超过个人工资的10%。

也就是说,如果一个人的工资是5000元,那么他每个月可以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将500元的公积金在税前扣除。

再次,我们需要了解一下公积金税前扣除的好处。

首先,公积金税前扣除可以减少职工的个人所得税负担,增加其实际收入。

其次,公积金税前扣除可以鼓励更多的人参与到公积金制度中来,增加公积金的缴存额,提高公积金的使用效率。

最后,公积金税前扣除可以促进住房消费,推动住房市场的发展。

最后,我们需要注意一些关于公积金税前扣除的问题。

首先,公积金税前扣除的标准是有上限的,超过这个上限的部分就不能享受税前扣除的政策了。

其次,公积金税前扣除的政策是有一定的限制条件的,不是所有的人都可以享受这项政策。

最后,公积金税前扣除的政策是需要遵守相关规定的,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违规操作。

总的来说,公积金税前扣除标准是一个对于职工非常重要的政策。

它可以减轻职工的生活负担,增加其实际收入,也可以鼓励更多的人参与到公积金制度中来。

但是在享受这项政策的时候,我们也需要注意一些相关的问题,不得违规操作。

希望本文的内容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让大家对公积金税前扣除有一个更加清晰的认识。

公积金税前扣除标准

公积金税前扣除标准

公积金税前扣除标准公积金是指由国家规定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按月缴存的,用于在职工因工作关系终止后,或者年满退休年龄后,按照国家规定的条件和程序提取的资金。

公积金的缴存是为了保障职工的基本生活和住房需求,同时也是一种税前扣除的政策。

那么,公积金税前扣除标准是如何规定的呢?首先,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公积金是可以在计算纳税收入时进行税前扣除的。

具体来说,职工在缴纳个人所得税时,可以将其缴纳的公积金部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扣除。

这意味着,公积金的缴存可以有效减少职工的纳税额,从而减轻个人税收负担,增加个人可支配收入。

其次,公积金税前扣除标准的确定是有一定规定的。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相关规定,公积金的税前扣除标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是按照国家规定的缴存比例进行计算,即按照职工的工资收入的一定比例进行缴存;二是在一定范围内进行扣除,不能超出规定的上限。

具体来说,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和扣除上限是由国家税务总局根据国家的税收政策和经济形势进行规定的,一般会根据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和物价水平进行调整。

另外,公积金税前扣除标准的确定也与职工的个人情况有关。

一般来说,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和扣除上限是有一定的弹性的,可以根据职工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例如,对于低收入群体,可以适当提高公积金的税前扣除标准,以减轻其税收负担;对于高收入群体,可以适当降低公积金的税前扣除标准,以增加其纳税额。

这样既可以保障低收入职工的基本生活需求,又可以增加高收入职工的纳税额,有利于税收的公平和社会的稳定。

综上所述,公积金税前扣除标准是根据国家的税收政策和经济形势进行规定的,具有一定的弹性,可以根据职工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公积金的税前扣除可以有效减少职工的纳税额,增加个人可支配收入,有利于税收的公平和社会的稳定。

因此,我们应当充分认识公积金税前扣除标准的重要性,积极参与公积金的缴存,合理利用税前扣除政策,增加个人收入,促进经济的发展。

个人住房公积金提取所得如何计算和缴纳所得税

个人住房公积金提取所得如何计算和缴纳所得税

个人住房公积金提取所得如何计算和缴纳所得税个人住房公积金是一项由国家鼓励实施的政策,目的是为了帮助个人解决住房问题。

在满足一定条件后,个人可以向住房公积金账户提取资金,用于购买、构建或维修自己的住房。

然而,随着住房公积金提取所得的增加,相应的纳税问题也引起了人们的关注。

因此,本文将详细介绍个人住房公积金提取所得如何计算和缴纳所得税的相关内容。

一、个人住房公积金提取所得的计算方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相关政策规定,个人住房公积金提取所得的计算方式如下:1.计算提取所得额提取所得额 = 提取金额 - (购房所需金额 - 贷款金额 - 已还贷款金额- 其他补贴金额)其中,购房所需金额为购房合同或购房发票上的金额,贷款金额为购房贷款合同上的金额,已还贷款金额为已经还清的贷款金额,其他补贴金额为与购房相关的其他补贴、奖励等金额。

2.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所得额 = 提取所得额 × 50%根据相关政策规定,个人住房公积金提取所得按照50%的比例作为应纳税所得额。

3.计算应缴纳个人所得税额个人所得税额 = 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 - 速算扣除数根据个人所得税税率表,根据应纳税所得额查找对应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然后计算出应缴纳个人所得税额。

二、个人住房公积金提取所得的缴纳方式个人住房公积金提取所得的缴纳方式如下:1.纳税义务人个人住房公积金提取所得的纳税义务人为提取资金的个人。

2.纳税期限个人住房公积金提取所得的纳税期限为个人发生提取行为之日起15日内。

3.纳税方式个人住房公积金提取所得的纳税方式为自行办理纳税申报。

个人需携带相关证明材料(购房合同、购房发票、贷款合同等)前往当地税务机关办理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手续。

税务机关将根据个人提供的证明材料,计算个人住房公积金提取所得的应纳税额,然后个人进行缴税。

请注意,具体的纳税办理流程可能因地区而有所差异,建议个人在办理纳税申报前咨询当地税务机关或者税务专业人士的意见。

住房公积金应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住房公积金应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住房公积金应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根据有关税收政策规定,市地税局列举了单位和个人采用不同缴存基数或缴存比例缴付住房公积金,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适用不同政策的七种情形。

单位和个人缴存基数标准和缴存比例,均符合规定某公司国内人员刘小姐2007年住房公积金年度缴存公积金基数为3800元,单位和个人缴存比例均为12%,2007年7月份刘小姐工资收入为3600元(不含单位为其缴存的住房公积金456元),问7月份刘小姐应纳个人所得税是多少?分析:刘小姐月缴存住房公积金基数为3800元,低于扣除上限,单位和个人缴存比例均为12%,不超过扣除比例。

根据文件规定,单位每月为刘小姐缴付的住房公积金456元和刘小姐本人每月缴存的住房公积金456元,均可以全额在刘小姐个人的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所以,刘小姐7月份应纳个人所得税额如下:应纳税所得额=(3600+456)-(456+456)-1600=1544应纳税额=1544×10%-25=129.4(注:税前共允许扣除912元)单位缴存比例12%,个人缴存比例20%某公司国内人员张先生2007年住房公积金年度缴存公积金基数为3800元,单位缴存比例为12%,个人缴存比例为20%,2007年7月份张先生工资收入为3600元(不含单位为其缴存的住房公积金456元),问7月份刘小姐应纳个人所得税是多少?分析:刘小姐月缴存住房公积金基数为3800元,低于扣除上限,单位缴存比例为12%,不超过扣除比例;个人缴存比例为20%,超过扣除比例上限。

根据文件规定,单位每月为刘小姐缴付的住房公积金456元可以全额在刘小姐个人的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刘小姐本人每月缴存的住房公积金760元,只允许在税前扣除456元,其本人超过12%比例所缴存的住房公积金304元(3800×8%),不予在税前扣除。

所以,刘小姐7月份应纳个人所得税额如下:应纳税所得额=(3600+456)-(456+456)-1600=1544应纳税额=1544×10%-25=129.4(注:税前共允许扣除912元)单位缴存比例为8%,个人缴存比例为15%某公司国内人员陈先生2007年住房公积金基数为3800元,单位缴存比例为8%,个人缴存比例为15%,2007年7月王先生工资收入为3600元(不含单位为陈先生缴付的住房公积金304元),问7月份王先生应纳个人所得税是多少?分析:陈先生月缴存住房公积金基数为3800元,低于扣除上限,单位缴存比例均为8%,未超过缴存比例上限;个人缴存比例均为15%,超过缴存比例上限。

住房公积金税前扣除标准

住房公积金税前扣除标准

住房公积金税前扣除标准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对于住房的需求越来越高。

为了满足人们的住房需求,国家出台了一系列的住房政策,其中就包括了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是指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的一种住房保障基金,旨在帮助职工解决住房问题。

而住房公积金税前扣除标准则是指职工在缴纳住房公积金时可以享受的税前扣除优惠政策。

一、住房公积金税前扣除标准的概念住房公积金税前扣除标准是指职工在缴纳住房公积金时,可以享受的税前扣除优惠政策。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职工在缴纳住房公积金时,可以将其缴纳金额的一定比例作为税前扣除,从而减少应纳税所得额,降低个人所得税的负担。

二、住房公积金税前扣除标准的计算方法住房公积金税前扣除标准的计算方法是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来确定的。

具体计算方法如下:1.税前扣除比例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职工在缴纳住房公积金时,可以将其缴纳金额的12%作为税前扣除。

例如,如果职工的月工资为5000元,其应缴纳住房公积金的金额为600元,那么其可以将600元的12%(即72元)作为税前扣除。

2.税前扣除金额职工在缴纳住房公积金时,可以将其缴纳金额的一定比例作为税前扣除。

具体的税前扣除金额可以通过以下公式来计算:税前扣除金额=缴纳金额×税前扣除比例例如,职工的月工资为5000元,其应缴纳住房公积金的金额为600元,那么其可以将600元的12%(即72元)作为税前扣除。

其税前扣除金额为72元。

三、住房公积金税前扣除标准的优势住房公积金税前扣除标准的优势主要有以下几点:1.减轻个人所得税的负担住房公积金税前扣除标准可以减少职工应纳税所得额,降低个人所得税的负担。

对于低收入者来说,这一政策可以起到一定的减负作用。

2.增加职工的收入住房公积金税前扣除标准可以增加职工的收入。

对于一些月薪较低的职工来说,这一政策可以帮助他们增加一定的收入。

3.促进住房保障政策的实施住房公积金税前扣除标准可以促进住房保障政策的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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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解读2011年03月31日我国现行《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只规定了单位和个人缴纳住房公积金的下限,上不封顶,导致不同地区、行业、企业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差距较大。

经济落后地区、效益不好的企业甚至经常拖欠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而一些效益较好的单位则利用住房公积金免税政策,有意将一些应税收入打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逃税,也因此住房公积金被称为一些企业"避税的港湾"、"第二份工资"。

因此,关注和掌握住房公积金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无论是对单位财务人员正确计缴个人所得税还是税务人员加强对高收入行业个人所得税征管都显得尤为重要。

一、政策规定根据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修订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国务院于2005年12月19日相应修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明确了单位为个人缴付和个人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三费一金")从个人收入中扣除,不缴纳个人所得税。

根据国务院的上述修订内容,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财税〔2006〕10号)。

《通知》第二条规定:"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建金管[2005]5号)等规定精神,单位和个人分别在不超过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12%的幅度内,其实际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允许在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单位和职工个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平均工资不得超过职工工作地所在设区城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具体标准按照各地有关规定执行。

单位和个人超过上述规定比例和标准缴付的住房公积金,应将超过部分并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

"二、政策解读仔细研读"财税〔2006〕10号"文件,我们不难发现,现行个人所得税政策对住房公积金实行了"双向限制"管理,即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均存有一个上限:(一)缴存基数上限:职工工作地所在设区城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当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低于职工工作地所在设区城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时,以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为缴存基数;当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高于职工工作地所在设区城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时,以职工工作地所在设区城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为缴存基数。

比如某公司王某、李某2009年度月平均工资分别是8000元、10000元,而该公司所在设区城市2009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3000元。

那么王某、李某是否分别能以8000元和10000元为2010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呢?依据"财税〔2006〕10号"文件,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不得超过职工工作地所在设区城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王某2009年度月平均工资(8000元)低于该地2009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9000元),所以,王某可以以其2009年度月平均工资8000元全额为2010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而李某2009年度月平均工资(10000元)高于该地2009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9000元),所以,李某不能以其2009年度月平均工资10000元全额为2010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而只能以2009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9000元为缴存基数。

(二)缴存比例上限:12%仅就缴存比例而言,也有一个"双向限制"管理,即单位和个人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均不能超过12%。

当单位和个人住房公积金的实际缴存比例高于缴存比例上限(12%)的,按缴存比例上限(12%)计算允许在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的住房公积金;当单位和个人住房公积金实际缴存比例低于缴存比例上限(12%)的,按实际缴存比例计算允许在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的住房公积金。

如果职工任职单位或职工本人中只有一方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高于缴存比例上限(12%),该如何处理呢?比如某公司缴存比例是10%,而该公司王某的个人缴存比例是18%,则对高于缴存比例上限(12%)的王某个人缴存比例(18%),也按前述方法处理,即以缴存比例上限(12%)计算允许在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的住房公积金。

反之亦然。

值得一提的是,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是"双向限制",而不是"总量限制"。

有时即使"总量"没有突破标准,但只要缴存基数、缴存比例中有一个指标超过规定的标准,就应该将超过规定标准的那个指标予以调整。

总而言之,符合"双向限制"规定实际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允许在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而超过"双向限制"规定缴存的那部分住房公积金不能在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应并入个人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显而易见,《通知》对住房公积金"双向限制"个人所得税政策的意义:一是有利于调节收入分配。

对于超标准缴存公积金的发达地区、效益好的垄断行业以及相对较高收入的群体适当予以了税收调节,充分发挥个人所得税的职能作用。

二是有利于规范税收政策。

对于各地擅自将各类补贴、津贴纳入住房公积金账户,进行逃税的违规行为进行限制,增强了税法刚性。

三是有利于各项政策的协调统一。

《通知》按照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建金管[2005]5号"文件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标准规定税收政策,使住房公积金的税收政策与公积金主管部门有关规定一致,保证了各项相关政策的统筹协调。

三、案例分析(一)缴存基数超过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数额条件:假设某市2009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为6000元。

杨某2010年7月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工资基数为3,000元,其上年月平均工资2,000元;缴付住房公积金比例为:单位12%,个人12%,实际缴付住房公积金为:单位缴付360元,个人缴付360元。

分析:1、准予税前扣除缴存基数的确定因为杨某上年月平均工资2,000元,小于所在设区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6000元),所以以其上年月平均工资额2,000元为准予税前扣除的缴存基数。

2、扣除限额扣除限额=准予税前扣除的缴存基数×12%=2,000×12%=240元单位和个人缴付住房公积金的税前扣除限额分别为240元。

3、实际允许扣除额单位和个人实际缴付住房公积金分别为360元,大于税前扣除限额(单位和个人分别为240元),因此实际允许税前扣除额等于扣除限额(单位和个人分别为240元)。

超出限额部分,即:(360-240)+(360-240)=240元,并入杨某当月工资薪金计算个人所得税。

(二)缴存基数、缴存比例均高于规定标准条件:假设某市2009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为5,500元。

王某2010年7月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基数为7,000元,其上年月平均工资6,000元;缴付住房公积金比例为:单位18%,个人14%,实际缴付住房公积金为:单位缴付1,260元,个人缴付980元。

分析:1、准予税前扣除的缴存基数的确定因为王某上年月平均工资6,000元,大于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5,500元),所以以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5,500元)为准予税前扣除的缴存基数。

2、扣除限额扣除限额=准予税前扣除的缴存基数×12%=5,500×12%=660元单位和个人缴付住房公积金的税前扣除限额分别为660元。

3、实际允许扣除额单位和个人实际缴付住房公积金分别为1,260元、980元,大于税前扣除限额(单位和个人分别为660元),因此实际允许税前扣除额等于扣除限额(单位和个人分别为660元)。

超出限额部分,即:(1,260-660)+(980-660)=920元,并入王某当月工资薪金计算个人所得税。

(三)缴存基数未超过上限,单位和个人缴存比例均超过上限条件:假设某市2009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为6,000元。

钱某2009年度月平均工资是3000元;单位和钱某本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分别为20%和15%,实际缴付住房公积金为:单位缴付600元,个人缴付450元。

分析:1、准予税前扣除的缴存基数的确定钱某2009年度月平均工资未超过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应以钱某2009年度月平均工资(3000元)为缴存基数计算允许在钱某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的住房公积金。

2、扣除限额单位和钱某本人的实际缴存比例均高于缴存比例上限(12%),所以,应按缴存比例上限(12%)计算允许在钱某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的住房公积金。

扣除限额=准予税前扣除的缴存基数×12%=3000×12%=360(元)。

3、实际允许扣除额单位和个人实际缴付住房公积金分别为600元、450元,大于税前扣除限额(单位和个人分别为360元),因此实际允许税前扣除额等于扣除限额(单位和个人分别为360元)。

超出限额部分,即:(600-360)+(450-360)=330元,并入钱某当月工资薪金计算个人所得税。

(四)缴存基数超过上限,单位和个人缴存比例均未超过上限条件:假设某市2009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为5,500元。

陈某2010年7月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基数为6,000元,其上年月平均工资7,000元;缴付住房公积金比例为:单位10%,个人10%,实际缴付住房公积金为:单位缴付600元,个人缴付600元。

分析:1、准予税前扣除的缴存基数的确定因为陈某上年月平均工资7,000元,大于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5,500元),所以以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5,500元)为准予税前扣除的缴存基数。

2、扣除限额扣除限额=准予税前扣除的缴存基数×10%=5,500×10%=550元单位和个人缴付住房公积金的税前扣除限额分别为550元3、实际允许扣除额单位和个人实际缴付住房公积金分别为600元,大于税前扣除限额(单位和个人分别为550元),因此实际允许税前扣除额等于扣除限额(单位和个人分别为550元)。

超出限额部分,即:(600-550)+(600-550)=100元,并入陈某当月工资薪金计算个人所得税。

(五)"缴存总量"未突破标准,但缴存基数、缴存比例中有一个指标超过规定的标准条件:假设某市2009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1000元,该地区职工2010年每月税前扣除住房公积金的最高限额为720元(1000×3×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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