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高校分布图

濮阳职业技术学院

河南科技学院新乡学院

河南科技学院新科学院河南机电高等专科学校新乡职业技术学院

河南农业大学华豫学院商丘职业技术学院商丘科技职业学院永城职业学院

周口职业技术学院周口科技职业学院

河南大学开封大学

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学院

信阳职业技术学院

许昌学院

许昌职业技术学院院

漯河职业技术学院

黄淮学院

驻马店职业技术学院

南阳理工学院

河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南阳医学高等专科学院

郑州大学河南农业大学河南工业大学华北水利水电学院郑州轻工业学院中原工学院

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黄河科技学院河南工程学院郑州科技学院郑州华信学院

河南理工大学万方科技学院中原工学院信息商务学院郑州电力高等专科学校郑州牧业工程高等专科学校中州大学

河南职业技术学院

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郑州交通职业学院

郑州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郑州工业安全职业学院郑州旅游职业学院

河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郑州职业技术学院河南农业职业学院

河南工业贸易职业学院郑州信息科技职业学院郑州电力职业技术学院郑州布瑞达理工职业学院郑州理工职业学院

郑州信息工程职业学院河南化工职业学院

三门峡职业技术学院

河南科技大学洛阳理工学院第一拖拉机学院

济源职业技术学院河南理工大学焦作大学焦作工贸职业学院安阳工学院安阳职业技术学院鹤壁职业技术学院

河南省高等学校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控制及岗位设置意见(试行).

河南省高等学校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控制及岗位设置意见(试行) 为进一步深化我省高等学校人事制度改革,加强和改善对高等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的宏观管理,优化高等学校专业技术人员队伍结构,促进专业技术人才资源合理配置,落实高等学校用人自主权,实现专业技术人员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促进我省高等教育事业的发展,根据中组部、人事部、教育部《关于深化高等学校人事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和我省职称改革的有关政策,现就我省高等学校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 控制和岗位设置提出如下意见。 一、岗位设置原则 确定科学合理的高等学校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搞好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是实施和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的重要环节,是实现专业技术人员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的重要前提。高等学校专业技术岗位设置应 遵循以下原则: (一)按需设岗、因事设职原则。充分考虑社会的需求、单位事业的发展以及人才结构的调整、人才的培 养等因素,以教学任务及业务职责设立专业技术岗位。 (二)保证重点、兼顾一般原则。教学和科研是高等学校的中心工作,教师系列是高等学校的主体系列和重点。专业技术岗位的设置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有利于师资队伍建设,有利于学科发展,有利于学校综合 实力的增强。 (三)优化、合理、精简、高效原则。根据单位特点,确定最合理、最优化的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使设置的岗位职责明确,各岗位协调、配合、有序,发挥最佳的整体效益。能以较低职务满足工作需要者,不设 较高职务;能以少量岗位满足需要者,不多设岗位。 (四)结构比例和岗位职数控制原则。学校专业技术岗位受结构比例、岗位职数的双重控制,不得突破已经批准的结构比例和岗位职数,主系列和输系列设置的岗位不得超过规定的职务层次。 二、学校分类及结构比例 (一)学校分类 对高等学校进行科学分类,是确定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标准的重要基础。根据我省实际,高等学校划分 为: A 、教学科研型本科院校。承担博士、硕士研究生、本科生培养任务;师资力量雄厚,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或教授职务评审权;重点学科比较集中,已形成教学、科研两个中心,一些学科的教学和科研水平处于国内领先地位。 B 、教学为主且承担研究生培养任务的本科院校。承担硕士研究生、本科生培养任务:师资力量较强,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或副教授职务评审权;某些学科已形成优势。 C 、教学为主的本科院校。以培养本科生为主,承担一定的科学研究任务。

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机构)具体情况3年数据分析报告2019版

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机构)具体情况3年数据分析报告2019 版

报告导读 本报告主要收集权威机构数据如中国国家统计局,行业年报等,通过整理及清洗,从数据出发解读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机构)具体情况现状及趋势。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机构)具体情况数据分析报告知识产权为发布方即我公司天津旷维所有,其他方引用我方报告均需要注明出处。 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机构)具体情况数据分析报告深度解读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机构)具体情况核心指标从普通高等学校(机构)数量,普通高等学校(机构)教职工总数量,普通高等学校(机构)校本部教职工数量,普通高等学校(机构)专任教师数量,普通高等学校(机构)正高级专任教师数量,普通高等学校(机构)副高级专任教师数量,普通高等学校(机构)中级专任教师数量等不同角度分析并对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机构)具体情况现状及发展态势梳理,相信能为你全面、客观的呈现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机构)具体情况价值信息,帮助需求者提供重要决策参考及借鉴。

目录 第一节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机构)具体情况现状 (1) 第二节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机构)数量指标分析 (3) 一、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机构)数量现状统计 (3) 二、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机构)数量现状统计 (3) 三、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机构)数量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机构)数量比重统计 (3) 四、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机构)数量(2016-2018)统计分析 (4) 五、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机构)数量(2017-2018)变动分析 (4) 六、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机构)数量(2016-2018)统计分析 (5) 七、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机构)数量(2017-2018)变动分析 (5) 八、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机构)数量同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机构)数量(2017-2018)变 动对比分析 (6) 第三节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机构)教职工总数量指标分析 (7) 一、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机构)教职工总数量现状统计 (7) 二、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机构)教职工总数量现状统计分析 (7) 三、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机构)教职工总数量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机构)教职工总数 量比重统计分析 (7) 四、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机构)教职工总数量(2016-2018)统计分析 (8)

2017河南省高职高专院校排名一览

2017河南省高职高专院校排名一览 1 安阳职业技术学院 2 郑州旅游职业学院 3 漯河职业技术学院 4 漯河食品职业学院 5 鹤壁汽车工程职业学院 6 郑州职业技术学院 7 河南应用技术职业学院 8 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 9 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学院 10 河南职业技术学院 11 洛阳科技职业学院 12 河南工学院 13 河南农业职业学院 14 郑州信息科技职业学院 15 郑州成功财经学院 16 河南机电职业学院 17 河南工业贸易职业学院 18 三门峡职业技术学院 19 信阳职业技术学院 20 郑州理工职业学院 21 郑州财经学院

22 河南财政金融学院 23 黄河交通学院 24 焦作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5 商丘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26 河南检察职业学院 27 郑州澍青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28 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29 开封文化艺术职业学院 30 周口科技职业学院 31 济源职业技术学院 32 平顶山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33 河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34 南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35 河南质量工程职业学院 36 鹤壁职业技术学院 37 郑州工商学院 38 郑州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39 商丘学院 40 濮阳职业技术学院 41 河南经贸职业学院 42 洛阳师范学院 43 河南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45 许昌职业技术学院 46 驻马店职业技术学院 47 周口职业技术学院 48 河南工业和信息化职业学院 49 河南水利与环境职业学院 50 新乡职业技术学院 51 嵩山少林武术职业学院 52 郑州电力职业技术学院 53 南阳农业职业学院 54 郑州黄河护理职业学院 55 河南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57 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 58 平顶山教育学院 59 郑州信息工程职业学院 60 安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61 郑州商贸旅游职业学院 62 南阳职业学院 63 信阳涉外职业技术学院 64 郑州科技学院 65 河南护理职业学院 66 郑州城市职业学院

2017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名单

2017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名单 河南省(134所) 1453 华北水利水电大学4141010078 河南省郑州市本科1454 郑州大学4141010459 河南省郑州市本科1455 河南理工大学4141010460 河南省焦作市本科1456 郑州轻工业学院4141010462 河南省郑州市本科1457 河南工业大学4141010463 河南省郑州市本科1458 河南科技大学4141010464 河南省洛阳市本科1459 中原工学院4141010465 河南省郑州市本科1460 河南农业大学4141010466 河南省郑州市本科1461 河南科技学院4141010467 河南省新乡市本科1462 河南牧业经济学院4141010469 河南省郑州市本科1463 河南中医药大学4141010471 河南省郑州市本科1464 新乡医学院4141010472 河南省新乡市本科1465 河南大学4141010475 河南省开封市本科1466 河南师范大学4141010476 河南省新乡市本科1467 信阳师范学院4141010477 河南省信阳市本科

1468 周口师范学院4141010478 河南省周口市本科1469 安阳师范学院4141010479 河南省安阳市本科1470 许昌学院4141010480 河南省许昌市本科1471 南阳师范学院4141010481 河南省南阳市本科1472 洛阳师范学院4141010482 河南省洛阳市本科1473 商丘师范学院4141010483 河南省商丘市本科1474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4141010484 河南省郑州市本科1475 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4141010485 河南省郑州市本科1476 黄淮学院4141010918 河南省驻马店市本科1477 平顶山学院4141010919 河南省平顶山市本科1478 郑州工程技术学院4141011068 河南省郑州市本科1479 洛阳理工学院4141011070 河南省洛阳市本科1480 新乡学院4141011071 河南省新乡市本科1481 信阳农林学院4141011326 河南省信阳市本科1482 河南工学院4141011329 河南省新乡市本科1483 安阳工学院4141011330 河南省安阳市本科1484 河南工程学院4141011517 河南省郑州市本科

河南省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最新)

为做好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以下简称高校)招生工作,保障高校选拔符合培养要求的新生,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规定。 高校招生工作应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新生。 一、报名 1.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报名: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3)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2.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的在校生,或已被高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以下简称高校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3.报名办法: 按照《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豫招普〔2019〕42号)文件要求办理。 二、考生电子档案 4.考生电子档案是高校录取新生的主要依据。考生电子档案内容主要包括考生基本信息、思想政治品德考核鉴定或评语、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反映学生综合素质的材料、体检信息、志愿信息、高考成绩信息、考生参加高校招生及有关考试的诚信记录(主要指高校招生考试、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过程中违规的简要事实、处理结果,以及录取后不入学的事实)等内容。考生电子档案须与考生报

名登记表、体检表、报考学校(专业)志愿表等纸介质材料相对应部分的内容一致。 5.各级招生考试机构要完善信息采集、确认、比对校验等办法,健全管理制度,确保考生相关信息的完整、准确、安全,确保考生电子档案与纸介质表(卡)或相应信息数据库内容一致。 6.省招办按教育部规定的格式建立考生电子档案库。考生电子档案库一经建立,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 三、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7.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 考生所在学校或单位应对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品德作出全面鉴定,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无工作单位的考生由所属的乡镇、街道办事处鉴定。鉴定内容应完整、准确地反映在考生报名登记表中。对受过刑事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或其他违法违纪处理的考生,要提供所犯错误的事实、处理意见和本人对错误的认识及改正错误的现实表现等翔实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8.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且未能提供对错误的认识及改正错误的现实表现等证明材料的,应认定为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 (1)有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言行或参加邪教组织,情节严重的; (2)触犯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受到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且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 四、身体健康状况检查 9.报考高校的所有考生均须参加身体健康状况检查(以下简称体检),如实填写本人的既往病史。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原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等有关要求执行。考生如因身体等特殊原因,无法参加特定项目检查时,须出具体检医院相应材料。 10.体检工作由县级以上招生部门和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组织实施。须在指定二级甲等以上医院或相应的医疗单位进行体检。主检医师应由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责任心强的医生担任。主检医院或相应的医疗单位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作出相应的、规范准确的体检结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体检结论由主检医师审核签字并加盖体检医院(医疗单位)公章方为有效。体检结论于体检结束后告知考生,并由其本人确认签字。非指定的医疗机构为考生做出的体检结论无效。

河南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暂行办法

附件: 河南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我省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根据《河南省关于进一步推进“大学生村干部”计划的实施意见》(豫办[2008]16号)、《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09]15号)有关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高校毕业生到我省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在3年以上(含3年)、服务期考核合格的,其在校学习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含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下同)的本金及发生的利息由财政实行代偿。 第三条本办法中高校毕业生是指我国境内普通高等学校中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毕业生。定向、委培以及在校学习期间已享受免除学费政策的学生除外。中央部属院校高校毕业生助学贷款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进行代偿。 第四条本办法中我省艰苦边远地区是指我省国家级贫困县和省级贫困县。 第五条本办法中的基层单位是指: (一)我省国家级贫困县和省级贫困县以下机关、企事业 —1 —

单位,包括乡(镇)政府机关、农村中小学、国有农(牧、 林)场、农业技术推广站、畜牧兽医站、乡镇卫生院、计划生育服务站、乡镇文化站等; (二)工作现场地处我省国家级贫困县和省级贫困县的气象、地震、地质、水电施工、核工业等单位艰苦行业生产第一线。 第六条凡符合以下全部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在校期间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良好,学习成绩合格; (三)毕业时自愿到我省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工作、服务期在3年以上(含3年)。 (四)服务期间,每年年度考核称职及以上等级。 第七条每个高校毕业生每学年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的金额最高不超过6000元。毕业生在校学习期间每年实际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低于6000元的,按照实际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金额实行代偿。毕业生在校学习期间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高于6000元的,按照每年6000元的金额代偿。 第八条在校期间助学贷款的利息已由省、市财政代偿的,服务期满经考核合格后财政只代偿在校学习期间国家助学贷 款本金;如利息没有代偿的,先由毕业生垫付,任职期满经考—2 —

河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停考专业一览表

附件 河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停考专业一览表 序号专业代码专业名称学历层次主考学校1020224房地产经营与管理本科河南财经政法大学2080713信息技术教育本科河南财政金融学院3070102数学教育本科河南财政金融学院4060102历史教育本科河南财政金融学院5040107教育管理本科河南财政金融学院6070302化学教育本科河南财政金融学院7070702地理教育本科河南财政金融学院8020215电子商务专科河南工业大学9081725汽车维修与检测专科河南科技大学10020270国际工程管理本科河南科技大学11090115园林本科河南科技大学12090113现代园艺本科河南科技大学13020177投资理财本科河南科技大学14070405生物技术本科河南科技大学15081726汽车检测与维修本科河南科技大学16050215经贸英语本科河南科技大学17020273经济信息管理本科河南科技大学18050302广告学 ( 多媒体技术方向 )本科河南科技大学 - 1 -

19080109采矿工程本科河南理工大学20082232汽车服务工程本科河南农业大学21080902水利水电建筑工程本科华北水利水电大学 22082234地理信息系统 ( 测绘工程方 本科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向) 23020218人力资源管理本科信阳师范学院24080709计算机网络本科信阳师范学院25080708计算机通信工程本科信阳师范学院26020108保险本科信阳师范学院27030112法律专科郑州大学28100701护理学专科郑州大学29080801房屋建筑工程专科郑州大学30020105金融专科郑州大学31081731运输工程与物流管理本科郑州大学32050305新闻学本科郑州大学33081203化学工程本科郑州大学34020222物业管理本科郑州轻工业学院35030401公安管理本科中国人民公安大学36080603工业自动化本科中原工学院 - 2 -

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学分制管理办法(试行)

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学分制管理办法(试行) 教高[2003]91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贯彻《高等教育法》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进一步深化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充分发挥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创业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必须积极实行学分制管理。 第二条为了使实行学分制管理的工作顺利进行,维护高等学校正常的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保障学生身心健康,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章课程与学习年限 第三条课程分为必修课和选修课两种。 (一)必修课:指根据专业培养目标和毕业生基本培养规格,要求学生必须掌握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所确定的该专业学生必须修读的课程或环节,包括公共课、基础课程和专业主干课程。 (二)选修课:指为了扩大学生知识面,反映专业方向要求,学生根据本人的兴趣爱好可在全校范围内或跨校选修的课程。 学生在导师或班主任的指导下,按照本专业的教学计

划和学期开课计划进行必修课的选课。并在学校开设的有关课程中进行选修课的选课。 有条件的学校,经过学校间的协商,可以跨校选课修读,学分互认。 第四条在不影响主修专业的前提下,经批准允许选学辅修专业。辅修专业取得该专业教学计划规定学分数者,可颁发辅修专业毕业证书;如辅修专业与主修专业属于不同学科门类,在取得该专业教学计划规定学分数且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除取得辅修专业毕业证书外,还可授予相应专业学士学位。辅修另一专业某些课程者,由学校出具辅修课程学习证明,所得到的学分可以作为主修专业的选修课学分。辅修课程不及格,不计学分,不影响主修专业的毕业和学位。攻读辅修专业的学生不另行延长学习时间,其在校学习年限按第五条、第六条的规定处理。 第五条要把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创业能力列入人才培养方案,安排一定的学分。具体学分数和计分办法由各高校规定。为了鼓励学生积极参加小创造、小发明和有关科技活动。对于学生的发明创新获得科技奖励和国家专利,在全国和省级的学科竞赛中获得奖励者,毕业(专业)设计被社会有关部门采用,并取得较好的社会效益者,应给予一定的学分。 第六条以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学习年限为参考,实行

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填写新版

编号: 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毕业生 毕业时间 用人单位 学校名称 河南省大中专学校就业服务中心印制

签约须知 按《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和教育部的有关要求,为维护国家就业方案的严肃性、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经协商,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签订如下协议: 一、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在签订协议时要严格执行国家关于毕业生就业的方针、政策。 二、毕业生应按国家规定就业,向用人单位如实介绍自己的情况,了解单位的使用意图,表示自己的就业意见,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若遇到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报到,需征得用人单位同意。 三、用人单位要如实介绍本单位的情况,明确对毕业生的要求及使用意图,做好各项接收工作。凡取得毕业资格的毕业生,用人单位不得以学习成绩为由提出违约,未取得毕业资格的结业生,本协议无效。 四、学校要如实向用人单位介绍毕业生的情况,做好推荐工作,用人单位同意录用后,经学校审核列入建议就业方案,报省教育厅批准,学校负责办理就业手续。 五、学校应在学生毕业前安排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办理就业手续,本协议自行取消,由学校通知用人单位。如用人单位对毕业生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原则上应在签订协议前进行单独体检,否则,以学校体检为准。 六、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如有其它约定,应在备注栏注明,并视为本协议书的一部分。 七、本协议经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三方都应严格履行本协议,若有一方提出变更协议,须征得另两方同意违约,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并在备注栏注明。 八、本协议一式三份,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各执一份,复印无效。 特别提示: 1.用人单位组织机构代码可访问国家组织机构代码中心网站(

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样表

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 姓名×××(与学籍一致) 学校郑州大学西亚斯国际学院 院系外语学院 专业商务英语/英语翻译/日语翻译 学制四年(必须大写) 填表日期2015年5月20日(日期请勿改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制订 河南省教育厅印制

填表说明 1.毕业生须实事求是地填写本表,填写时一律用钢笔或签字笔,字迹要清楚。 2.表内所列项目,要全部填写,不留空白,如有情况不明无法填写时、应写“不清”、“不详”及其原因,如无该项情况,亦应写“无”。 3.“本人学历及社会经历”自入小学时起,依时间顺序详细填写,年月要衔接。中途间断学习和工作的时间也要填入,并加说明。 4.“家庭主要成员”是指直系亲属(父母和爱人、子女),“主要 社会关系”是指对本人影响较大、关系密切的亲友。5.“本人身体健康状况”主要填写有无疾病和体质强弱状况。6.贴最近一寸正面半身免冠照片。 7.如有其他问题,需要说明时,可另纸附上。

注:个人简历,从小学填起,要注意时间的连续;中途间断学习和工作的时间也要填入,并加说明。

起止年月:阿拉伯数字,参考格式为“1996.09—2002.07”; 学习或工作单位:填写学校或单位全称(学校门口挂牌名称); 担任职务:班长、团支书、学习委员等 注:一般的顺序为父亲、母亲、兄弟姐妹、伯伯、叔叔、姑妈、舅舅、姨妈,依次至少填两个。家庭成员必须填,社会关系可根据个人实际情况选择填写,已去世的不要填写。 政治面貌:群众、共青团员、中共党员、民主党派(民主党派写全称: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中国民主同盟、中国民主建国会、中国民主促进会、中国农工民主党、中国致公党、九三学社、台湾民主自治同盟等)。 所在单位或生活所在地:单位写全称,务农、经商、务工填写家庭行政村或居委会。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共河南省委高等学校工作委员会、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共河南省委高等学校工作委员会、河南省教育厅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的通知 【法规类别】教育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厅文[2000]34 【发布部门】河南省政府 【发布日期】2000.06.06 【实施日期】2000.06.0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共 河南省委高等学校工作委员会、河南省 教育厅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厅文[2000]34 2000年6月6月) 《中共河南省委高等学校工作委员会、河南省教育厅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省委、省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根据中共河南省委《关于印发<中共河南省委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豫文[2000]39号)和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豫文[2000]40号),设置中共河南省委高等学校工作委员会和河南省

教育厅。中共河南省委高等学校工作委员会是主管全省高等学校党建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省委工作部门,河南省教育厅是主管全省教育事业的省政府组成部门。中共河南省委高等学校工作委员会与河南省教育厅合署办公。 一、职能调整 (一)划出的职能 l、省属普通高等学校根据国家、省房改政策和省教育厅有关规定制订的学校住房制度改革办法,由学校报当地房改部门审批并报省教育厅备案。 2、在实行工资总额包干和编制总量控制的前提下,将省属普通高等学校的内部用人制度、劳动工资和收入分配的管理、内部机构设置的审批权限,下放给省属高等学校。 3、将省属高等学校副校级(不含副校级)以下领导职务任免管理权,下放给省属高等学校。 4、将全省高等教育教材的修订、教学方法的改革等方面的研究工作,交给事业单位承担。 5、将教育国际交流咨询服务工作,交给事业单位承担。 6、将高等学校后勤管理指导工作和师范院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工作,交给事业单位承担。 7、将中学生参加国际数、理、化、生物、信息等奥林匹克竞赛的组织工作,交给省科学技术协会承担。 8、将市(地)属中等专业学校招生计划和招生来源计划的制定和下达,下放给市(地)教育行政部门。 (二)划人的职能 l、承办国务院授权省人民政府审批设立实施专科学历教育的普通高等学校的工作。 2、负责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计划和招生来源计划的制定和下达。

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学分制管理办法

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学分制管理办法 (试行) 教高字[2003]91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贯彻《高等教育法》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进一步深化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充分发挥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创业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必须积极实行学分制管理。 第二条为了使实行学分制管理的工作顺利进行,维护高等学校正常的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保障学生身心健康,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章课程与学习年限 第三条课程分为必修课和选修课两种。 (一)必修课:指根据专业培养目标和毕业生基本培养规格,要求学生必须掌握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所确定的该专业学生必须修读的课程或环节,包括公共课、基础课程和专业主干课。 (二)选修课:指为了扩大学生知识面,反映专业方向要求,学生根据本人的兴趣爱好可在全校范围内或跨校选修的课程。 学生在导师或班主任的指导下,按照本专业的教学计划和学期开课计划进行必修课的选课,并在学校开设的有关课程中进行选修课的选课。 有条件的学校,经过学校间的协商,可以跨校选课修读,学分互认。 第四条在不影响主修专业的前提下,经批准允许选学辅修专业。辅修专业取得该专业教学计划规定学分数者,可颁发辅修专业毕业证书;如辅修专业与主修专业属于不同学科门类,在取得该专业教学计划规定学分数且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除取得辅修专业毕业证书外,还可授予相应专业学士学位。辅修另一专业某些课程者,由学校出具辅修课程学习证明,所得到的学分可以作为主修专业的选修课学分。辅修课程不及格,不计学分,不影响主修专业的毕业和学位。攻读辅修专业的学生不另行延长学习时间,其在校学习年限按第五条、第六条的规定处理。 第五条要把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创业能力列入人才培养方案,安排一定的学分。具体学分数和计分办法由各高校规定。为了鼓励学生积极参加小创造、小发明和有关科技活动,对于学生的发明创新获得科技奖励和国家专利,在全国和省级的学科竞赛中获得奖励者,毕业(专业)设

2014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高职高专批第一志愿分数段统计(文科)

2014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高职高专批第一志愿分数段统计(文科) 院校名称计 划 总 数 520 以 上 510 以 上 500 以 上 490 以 上 480 以 上 470 以 上 460 以 上 450 以 上 440 以 上 430 以 上 420 以 上 410 以 上 400 以 上 390 以 上 380 以 上 370 以 上 360 以 上 350 以 上 340 以 上 330 以 上 320 以 上 310 以 上 300 以 上 290 以 上 280 以 上 270 以 上 260 以 上 250 以 上 240 以 上 230 以 上 220 以 上 210 以 上 200 以 上 (0006)天津体育学院14 4 1 2 3 4 (1231)北京科技大学延庆分校 3 2 1 2 (1765)哈尔滨医科大学7 21 1 2 5 8 12 14 16 17 19 20 21 (1885)安徽大学10 7 1 2 3 4 5 6 7 (1910)南昌大学 4 16 1 2 4 5 9 12 14 15 16 (2090)西北大学12 49 3 7 8 9 10 15 19 28 30 32 35 37 39 43 44 45 47 48 49 (2105)西安邮电大学 1 15 4 7 8 9 11 12 13 14 15 (2115)西北政法大学25 101 2 10 15 18 26 33 45 61 68 70 75 80 83 84 87 88 89 92 96 97 99 101 (2210)湖北大学9 17 1 2 5 7 12 13 14 15 17 (2215)中国民航大学 2 43 4 10 13 18 20 24 27 30 32 33 35 36 39 40 41 42 43 (2300)长沙理工大学10 24 1 2 5 9 14 16 18 19 20 22 23 24 (2310)南方医科大学19 59 1 5 12 21 26 28 31 37 41 46 47 49 50 53 54 56 57 58 59 (2440)长江大学 5 4 1 2 3 4 (2515)西南石油大学9 27 1 4 5 7 12 16 18 20 22 24 25 26 27 (2525)天津工业大学18 54 1 4 11 14 17 18 26 38 42 43 44 47 49 50 51 52 53 54 (2550)北京联合大学 1 15 1 3 4 5 7 8 9 10 12 13 14 15 (2610)黑龙江中医药大学27 56 1 2 8 12 18 21 27 33 36 37 40 42 44 46 48 49 51 52 54 56 (2630)山西医科大学10 23 1 4 6 9 11 14 15 20 21 22 23 (2800)中南林业科技大学84 45 1 2 3 4 7 13 18 22 25 28 29 30 35 37 40 41 42 44 45 (2925)上海立信会计学院 4 58 1 7 13 17 20 21 22 23 28 36 37 44 48 50 52 53 55 56 57 58 (3035)中国劳动关系学院21 26 1 2 4 8 10 12 14 15 17 19 23 24 26 (3060)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 2 11 2 3 5 6 8 10 11 (3100)中华女子学院12 23 1 4 6 8 13 14 16 18 21 22 23 (3140)北京青年政治学院27 96 1 5 7 12 19 32 38 48 53 62 67 69 74 78 80 83 85 87 90 91 92 93 94 95 96 (3145)首钢工学院7 16 1 2 4 6 8 10 12 14 15 16 (3220)天津农学院 5 2 1 2 (3260)张家口学院28 14 1 3 4 7 8 10 11 12 14 (3265)河北中医学院22 15 1 2 3 5 7 8 10 11 13 14 15 (3315)北华航天工业学院 2 3 1 2 3 (3345)唐山师范学院 5 (3350)石家庄经济学院北校区 2 1 1 (3515)辽宁科技学院10 1 1 (3585)鞍山师范学院37 6 1 2 3 4 5 6 (3615)辽东学院25 10 1 2 4 5 6 8 9 10 (3620)北华大学 2 3 1 2 3 (3625)长春大学12 8 1 4 5 7 8

河南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

河南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 重点研究基地建设计划的通知 各高等学校: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关于深入推进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1】31号)精神和《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建设计划>的通知》要求,结合河南高校实际,特制定《河南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建设计划》,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建设目标和主要任务 自2003 年以来,我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以下简称重点研究基地)在体制改革、科学研究、人才培养、咨询服务、资料和信息化建设等方面取得显著提高,引领了我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的繁荣发展,为新时期重点研究基地建设奠定了坚实基础。 到2020 年,重点研究基地建设总体目标是:从国家战略需求、中原经济区建设和高等教育事业改革发展实际需要出发,按照立足创新、提高质量、增强能力、服务社会的总体要求,继续深化科研体制改革,构建特色鲜明、优势突出、结构合理的教育部、省教育厅、高等学校三级创新平台,以高水平平台建设带动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为建设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创新体系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主要任务包括: 1.深化科研体制改革,创新组织管理,强化开放合作,形成集

成优势,激发科研活力。 2.瞄准国家和我省的发展战略及学科发展前沿,注重内涵建设,全面提升综合创新能力,全面提升服务国家战略和经济社会发展能力,全面提升学术影响力和话语权。 3.突出特色优势,凝练科研方向,汇聚人才队伍,总体设计、分步实施发展规划,产出一批具有重大社会影响和学术价值的标志性成果。 4.发挥人才聚集优势,凸显人才驱动效应,打造人才培养高地,培养造就一批在国内外有较大影响力的知名学者和有潜力的中青年学术骨干,进一步提升河南省高等学校的学术影响力和文化辐射力。 5. 新增一批以中原经济区建设为导向和新兴交叉研究领域的重点研究基地,建设一批人文社会科学重点实验室。到2015年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发展到50个,到2020年发展到70个左右。 6. 培育并支持一批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中心进入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建设计划,落实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配套资金,配合教育部做好部属人文社科基地的建设和管理,加强部省共建重点研究基地建设。鼓励学校积极申报其它部委和省有关部门社科研究基地。积极培育建设校级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加大支持力度,汇聚研究队伍,凝练研究方向,打造创新平台,引领学术发展。 二、建设重点 按照“巩固、深化、提高、创新”的要求,强化分类指导和管理,突出学术特色、提升学术优势、打造学术品牌,着力推进以下方面建

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样表汉一出品

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 学校河南师范大学 学院文学院 专业汉语言文学 学制四年 姓名×××(与身份证一致) 填表日期2013年6月1日(日期请勿改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制订

河南省教育厅印制 填表说明 1.毕业生必须实事求是地填写本表,填写时一律用钢笔或毛笔,字迹要清楚。 2.表内所列项目,要全部填写,不留空白,如有情况不明无法填写时、应写“不清”、“不详”及其原因,如无该 项情况,亦应写“无”。 3.“本人学历及社会经历”自入小学时起,依时间顺序详细填写,年月要衔接。中途间断学习和工作的时间也要填 入,并加说明。 4.“家庭主要成员”是指直系亲属(父母和爱人、子女),“主 要社会关系”是指对本人影响较大、关系密切的亲友。5.“本人身体健康状况”主要填写有无疾病和体质强弱状况。6.贴最近一寸正面半身免冠照片。 7.如有其他问题,需要说明时,可另纸附上。

注:个人简历,从小学填起,要注意时间的连续;中途间断学习和工作的时间也要填入,并加说明。 起止年月:阿拉伯数字,参考格式为“1996年9月—2002年7月”; 学习或工作单位:填写学校或单位全称; 担任职务:班长、班级团支书、学习委员、语文科代表等,没有担任职务的填写“无”。 注:一般的顺序为父亲、母亲、兄弟姐妹、伯伯、叔叔、姑妈、舅舅、姨妈,依次至少填两个。根据个人实际情况选择填写,父母必须填,已去世的不要填写。 政治面貌:群众、共青团员、中共党员、民主党派(用全称: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中国民主同盟、中国民主建国会、中国民主促进会、中国农工民主党、中国致公党、九三学社、台湾民主自治同盟等)。 所在单位或生活所在地:单位写全称、所在地写到地市级。 举例:XXX 父子群众务农/在外务工 XXX 父女中共党员沈阳市辽中县朱家房镇初级中学教务处主任 XXX 母子群众河南省新乡市牧野区XXX电器厂职工

相关主题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