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事务管理委员会
社区居民自治章程规章制度

社区居民自治章程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社区居民的行为,促进社区和谐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主自治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本社区内的所有居民及相关行为,居民必须遵守本章程规定的各项内容。
第三条社区居民自治章程是社区居民自愿制定并共同遵守的规范性文件,任何个人或组织不得违反或随意修改。
第四条社区居民自治章程由社区居民代表大会制定,社区居民委员会监督执行。
第二章居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第五条居民有言论自由、信仰自由、出版自由和结社自由的权利,但不得损害他人合法权益。
第六条居民有民主选举和被选举的权利,遵守法律法规和章程规定,参与社区事务,维护社区秩序。
第七条居民有参与社区公共事务决策、监督社区公共服务的权利,提出建议和意见,监督社区居民委员会的工作。
第八条居民有享受社区公共服务的权利,有获得信息、参加文化娱乐活动等权利。
第九条居民有维护社区和谐、干净、整洁的义务,保护环境,爱护公共设施,不乱倒垃圾,不随意涂鸦。
第十条居民有遵守社会公德,尊重他人,不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义务,不扰乱社区秩序。
第三章社区自治机构第十一条社区居民代表大会是社区的最高权力机构,由社区居民自行选举产生,负责制定社区发展规划、决定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社区居民委员会是社区的执行机构,由社区居民代表大会产生,负责执行居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处理具体事务。
第十三条社区居民代表大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由社区居民委员会组织召开,讨论社区重大事项、提出建议,监督居民委员会工作。
第十四条社区居民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四次会议,制定社区内部管理规定,协调社区事务,处理居民投诉,定期向社区居民代表大会报告工作。
第十五条社区居民代表大会和委员会成员的产生、选举和工作职责等事项,由社区公开透明进行,接受居民监督。
第四章社区公共事务管理第十六条社区公共事务管理包括环境卫生、治安防范、文化娱乐活动等方面,由社区居民委员会负责组织和管理。
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机构

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机构概述公共管理是指政府及其各级行政机构对社会事务进行组织、协调、监管和服务的过程。
社会组织机构是指非政府、非营利的组织,以自愿结合、互助合作为基础,通过开展各种社会活动来服务公众。
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机构在现代社会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对社会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公共管理定义公共管理是指政府及其各级行政机构依法履行职责,通过制定规章制度、实施政策措施,对社会事务进行管理、协调和监督的过程。
它涉及到公共资源的配置、公共服务的提供以及公众权益的保护。
功能1.组织协调:公共管理机构负责协调各个部门之间的工作,确保政策的一致性和有效执行。
2.资源配置:公共管理机构负责对有限资源进行分配和调度,以满足不同群体的需求。
3.监管执法:公共管理机构负责监督市场经济的运行,保护公众权益,维护社会秩序。
4.公共服务:公共管理机构提供各种基本公共服务,如教育、医疗、交通等,以满足人民的基本生活需求。
挑战与发展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变化,公共管理面临着一些挑战和改革的需求。
1.创新管理模式:传统的行政管理模式已经无法满足现代社会的需求,需要创新管理方式和方法。
2.提高效率和透明度:加强信息化建设,提高行政效率和透明度,减少行政成本。
3.推进依法治理:建立健全法制体系,加强对公共管理活动的监督和约束。
4.加强人才培养:培养专业化、复合型的公共管理人才,提升公共服务水平。
社会组织机构定义社会组织机构是指由自愿结合、互助合作的个人或团体组成的非政府、非营利性组织。
它们以满足公众需求为目标,通过开展各种社会活动来服务社会。
类型社会组织机构的类型多种多样,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1.慈善组织:致力于救助贫困人群、关爱弱势群体,如慈善基金会、救助机构等。
2.行业协会:代表特定行业或行业从业者的利益,促进行业发展和合作。
3.社区组织:为特定社区提供服务和支持,如居民委员会、社区志愿者组织等。
4.环保组织:致力于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如绿色和平、自然保护协会等。
2013年中央国家行政机关职位表

部门名称用人司局国土资源部直属系统国家土地督察北京局国土资源部直属系统国家土地督察上海局国土资源部直属系统国家土地督察上海局国土资源部直属系统国家土地督察广州局外交部地区业务司外交部地区业务司外交部地区业务司外交部地区业务司外交部地区业务司外交部地区业务司外交部地区业务司外交部地区业务司外交部地区业务司外交部地区业务司外交部地区业务司外交部地区业务司外交部地区业务司外交部地区业务司外交部地区业务司外交部地区业务司外交部地区业务司外交部地区业务司外交部地区业务司外交部地区业务司外交部行政司外交部行政司外交部行政司外交部行政司外交部行政司外交部财务司外交部财务司外交部财务司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策研究室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民经济综合司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经济运行调节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高技术产业司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应对气候变化司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就业和收入分配司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经济贸易司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司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法规司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重大项目稽察特派员办公室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重大项目稽察特派员办公室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重大项目稽察特派员办公室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离退休干部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离退休干部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离退休干部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物资储备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物资储备局教育部发展规划司教育部政策法规司教育部政策法规司教育部人事司和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教育部基础教育二司教育部基础教育二司教育部高等教育司教育部教师工作司教育部督导团办公室教育部国际合作交流司教育部国际合作交流司教育部离退休干部局教育部离退休干部局科学技术部政策法规司科学技术部重大专项办公室科学技术部重大专项办公室科学技术部国际合作司科学技术部人事司科学技术部人事司科学技术部人事司科学技术部离退休干部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工业和信息化部产业政策司工业和信息化部产业政策司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司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司工业和信息化部通信发展司工业和信息化部电信管理局工业和信息化部电信管理局工业和信息化部直属机关党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离退休干部局工业和信息化部离退休干部局工业和信息化部离退休干部局工业和信息化部离退休干部局工业和信息化部离退休干部局公安部纪委监察局公安部纪委监察局公安部警务督察局公安部警务督察局公安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公安部宣传局公安部网络安全保卫局公安部网络安全保卫局公安部网络安全保卫局公安部法制局公安部装备财务局公安部装备财务局公安部装备财务局公安部秦城监狱公安部秦城监狱民政部办公厅民政部办公厅民政部政策法规司民政部民间组织管理局民政部民间组织管理局民政部救灾司民政部救灾司民政部社会救助司民政部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司民政部社会事务司民政部规划财务司民政部规划财务司民政部人事司社会工作司民政部人事司社会工作司司法部劳动教养管理局司法部法制宣传司司法部直属机关党委司法部离退休干部局财政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财政部综合司财政部条法司财政部税政司财政部税政司财政部税政司财政部预算司财政部预算司财政部行政政法司财政部教科文司财政部经济建设司财政部社会保障司财政部企业司财政部企业司财政部金融司财政部金融司财政部国际司财政部会计司财政部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财政部中央文化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财政部机关党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就业促进司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就业促进司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就业促进司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力资源市场司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劳动关系司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养老保险司国土资源部调控和监测司国土资源部规划司国土资源部财务司环境保护部政策法规司环境保护部污染防治司环境保护部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司环境保护部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司环境保护部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司环境保护部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司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房地产市场监管司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村镇建设司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村镇建设司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司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司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房公积金监管司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房公积金监管司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计划财务与外事司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离退休干部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离退休干部局铁道部办公厅铁道部办公厅铁道部政策法规司铁道部政策法规司铁道部发展计划司铁道部财务司铁道部财务司铁道部财务司铁道部财务司铁道部科学技术司铁道部劳动和卫生司铁道部劳动和卫生司铁道部国际合作司铁道部运输局营运部铁道部运输局营运部铁道部运输局营运部铁道部运输局调度部铁道部运输局车辆部铁道部运输局供电部铁道部运输局工务部铁道部政治部宣传部铁道部部纪委铁道部信息化办公室铁道部信息化办公室铁道部离退休干部局铁道部离退休干部局铁道部离退休干部局铁道部离退休干部局铁道部离退休干部局铁道部离退休干部局铁道部中华全国铁路总工会交通运输部政策法规司交通运输部综合规划司交通运输部综合规划司交通运输部财务司交通运输部水运局交通运输部水运局交通运输部道路运输司交通运输部科技司交通运输部科技司交通运输部离退休干部局交通运输部离退休干部局交通运输部搜救中心交通运输部搜救中心交通运输部应急办公室水利部建设与管理司水利部安全监督司水利部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办公室水利部机关党委水利部离退休干部局农业部市场与经济信息司农业部财务司农业部国际合作司农业部种植业管理司农业部农垦局农业部乡镇企业局农业部渔业局农业部渔业局农业部渔业局农业部机关党委农业部离退休干部局农业部离退休干部局农业部离退休干部局农业部离退休干部局农业部离退休干部局商务部办公厅等(详见备注)商务部办公厅等(详见备注)商务部人事司等(详见备注)商务部政研室等(详见备注)商务部政研室等(详见备注)商务部人事司、援外司商务部条法司等(详见备注)商务部综合司等(详见备注)商务部政研室、产业调查局商务部援外司、西亚非洲司商务部西亚非洲司商务部欧洲司商务部欧洲司商务部欧洲司商务部美大司商务部世贸司商务部市场运行司、产业司、机关党委文化部办公厅文化部办公厅文化部办公厅文化部财务司文化部财务司文化部公共文化司文化部对外文化联络局文化部对外文化联络局文化部对外文化联络局文化部对外文化联络局文化部对外文化联络局文化部对外文化联络局卫生部政策法规司卫生部保健局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司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人事司中国人民银行业务司局一中国人民银行业务司局二中国人民银行业务司局三中国人民银行业务司局四中国人民银行业务司局五中国人民银行业务司局六审计署业务司局一审计署业务司局二审计署业务司局三审计署业务司局四审计署业务司局五审计署业务司局六审计署业务司局七国家税务总局税收业务司局国家税务总局税收业务司局国家税务总局税收业务司局国家税务总局税收业务司局国家税务总局税收业务司局国家税务总局税收业务司局国家税务总局税收业务司局中国民用航空局综合司中国民用航空局综合司中国民用航空局综合司中国民用航空局航安办中国民用航空局财务司中国民用航空局人教司中国民用航空局运输司中国民用航空局运输司中国民用航空局运输司中国民用航空局机场司中国民用航空局机关党委中国民用航空局离退休中国民用航空局离退休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宣传管理司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电影管理局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科技司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规划财务司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离退休干部局国家体育总局政策法规司国家体育总局体育经济司国家体育总局体育经济司国家体育总局体育经济司国家体育总局科教司国家体育总局离退休干部局国家体育总局离退休干部局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办公厅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法规司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出版管理司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印刷发行管理司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反非法和违禁出版物司国家新闻出版总署版权管理司国家新闻出版总署离退休干部工作办公室国家林业局办公室国家林业局办公室国家林业局政策法规司国家林业局政策法规司国家林业局造林绿化管理司国家林业局野生动植物保护与自然保护区管理司国家林业局国际合作司国家林业局国际合作司国家林业局人事司国家林业局离退休干部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业务司局国家知识产权局(含专利局、专利复审委员会)国际合作司国家旅游局政策法规司国家旅游局政策法规司国家旅游局旅游促进与国际合作司国家旅游局规划财务司国家旅游局港澳台旅游事务司国务院参事室办公室国务院参事室参事业务一司国务院参事室参事业务二司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办公室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办公室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财务管理司资产管理司审计室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房地产管理司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房地产管理司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房地产管理司国务院侨务办公室国内司国务院侨务办公室国内司国务院侨务办公室宣传司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业务司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业务司国务院法制办公室法制司中国气象局预报与网络司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国家能源局电力核电司国家能源局电力核电司国家能源局电力核电司国家能源局煤炭司国家能源局石油天然气司国家能源局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司国家粮食局外事司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政策法规司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安全监督管理三司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离退休干部局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离退休干部局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离退休干部局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安全监察司国家海洋局办公室国家海洋局办公室国家海洋局政策法规和规划司国家海洋局海域管理司国家海洋局海岛管理司国家海洋局海岛管理司国家海洋局海洋环境保护司国家海洋局国际合作司国家海洋局人事司国家海洋局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国家邮政局市场监管司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人事教育司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规划财务司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政策法规与监督司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科技司国家外汇管理局经常项目管理司国家外汇管理局资本项目管理司国家外汇管理局管理检查司国家外汇管理局内审司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政策法规局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财务监督与考核评价局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产权管理局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企业分配局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综合局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综合局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企业领导人员管理一局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建工作局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宣传工作局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群众工作局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研究局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机关服务管理局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机关服务管理局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纪委监察局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资委巡视办及巡视组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有重点大型企业监事会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有重点大型企业监事会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有重点大型企业监事会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有重点大型企业监事会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机械离退休干部局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机械离退休干部局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机械离退休干部局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冶金离退休干部局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轻工离退休干部局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轻工离退休干部局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纺织离退休干部局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建材离退休干部局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有色金属离退休干部局国务院三峡办综合司国务院三峡办综合司国务院三峡办资金计划司国务院三峡办移民安置规划司国务院三峡办水库管理司国务院扶贫办国际合作和社会扶贫司机构性质机构层级职位属性职位名称中央国家行政机关及其直属机构中央普通职位(非小语种、非西部地区职位)督察室主任科中央国家行政机关及其直属机构中央普通职位(非小语种、非西部地区职位)督察一室主任中央国家行政机关及其直属机构中央普通职位(非小语种、非西部地区职位)督察四室主任中央国家行政机关及其直属机构中央普通职位(非小语种、非西部地区职位)督察室主任科中央国家行政机关及其直属机构中央普通职位(非小语种、非西部地区职位)英语一中央国家行政机关及其直属机构中央普通职位(非小语种、非西部地区职位)英语二中央国家行政机关及其直属机构中央普通职位(非小语种、非西部地区职位)英语三中央国家行政机关及其直属机构中央普通职位(非小语种、非西部地区职位)英语四中央国家行政机关及其直属机构中央普通职位(非小语种、非西部地区职位)英语五中央国家行政机关及其直属机构中央非通用语职位(其他)葡萄牙语中央国家行政机关及其直属机构中央非通用语职位(其他)越南语中央国家行政机关及其直属机构中央非通用语职位(其他)泰语中央国家行政机关及其直属机构中央非通用语职位(其他)印尼语中央国家行政机关及其直属机构中央非通用语职位(其他)波斯语中央国家行政机关及其直属机构中央非通用语职位(其他)老挝语中央国家行政机关及其直属机构中央非通用语职位(其他)瑞典语中央国家行政机关及其直属机构中央非通用语职位(其他)印地语中央国家行政机关及其直属机构中央非通用语职位(日语)日语中央国家行政机关及其直属机构中央非通用语职位(法语)法语中央国家行政机关及其直属机构中央非通用语职位(俄语)俄语中央国家行政机关及其直属机构中央非通用语职位(西班牙语)西班牙语中央国家行政机关及其直属机构中央非通用语职位(阿拉伯语)阿拉伯语中央国家行政机关及其直属机构中央非通用语职位(德语)德语中央国家行政机关及其直属机构中央非通用语职位(朝语、韩语)朝语中央国家行政机关及其直属机构中央普通职位(非小语种、非西部地区职位)建筑学中央国家行政机关及其直属机构中央普通职位(非小语种、非西部地区职位)室内设计中央国家行政机关及其直属机构中央普通职位(非小语种、非西部地区职位)工民建中央国家行政机关及其直属机构中央普通职位(非小语种、非西部地区职位)给排水中央国家行政机关及其直属机构中央普通职位(非小语种、非西部地区职位)民法中央国家行政机关及其直属机构中央普通职位(非小语种、非西部地区职位)财会中央国家行政机关及其直属机构中央普通职位(非小语种、非西部地区职位)投资经济中央国家行政机关及其直属机构中央普通职位(非小语种、非西部地区职位)财务信息管理中央国家行政机关及其直属机构中央普通职位(非小语种、非西部地区职位)信访办公室主中央国家行政机关及其直属机构中央普通职位(非小语种、非西部地区职位)发展战略与政中央国家行政机关及其直属机构中央普通职位(非小语种、非西部地区职位)总量处主任科中央国家行政机关及其直属机构中央普通职位(非小语种、非西部地区职位)煤炭处主任科中央国家行政机关及其直属机构中央普通职位(非小语种、非西部地区职位)综合处主任科中央国家行政机关及其直属机构中央普通职位(非小语种、非西部地区职位)国际政策和谈中央国家行政机关及其直属机构中央普通职位(非小语种、非西部地区职位)综合处主任科中央国家行政机关及其直属机构中央普通职位(非小语种、非西部地区职位)综合处主任科中央国家行政机关及其直属机构中央普通职位(非小语种、非西部地区职位)石油天然气价中央国家行政机关及其直属机构中央普通职位(非小语种、非西部地区职位)市场价格监管中央国家行政机关及其直属机构中央普通职位(非小语种、非西部地区职位)反价格垄断二中央国家行政机关及其直属机构中央普通职位(非小语种、非西部地区职位)法规一处主任中央国家行政机关及其直属机构中央普通职位(非小语种、非西部地区职位)稽察一处主任中央国家行政机关及其直属机构中央普通职位(非小语种、非西部地区职位)稽察五处主任中央国家行政机关及其直属机构中央普通职位(非小语种、非西部地区职位)稽察十四处主中央国家行政机关及其直属机构中央普通职位(非小语种、非西部地区职位)文体处主任科中央国家行政机关及其直属机构中央普通职位(非小语种、非西部地区职位)医务处主任科中央国家行政机关及其直属机构中央普通职位(非小语种、非西部地区职位)服务二处主任中央国家行政机关及其直属机构中央普通职位(非小语种、非西部地区职位)主任科员及以中央国家行政机关及其直属机构中央普通职位(非小语种、非西部地区职位)主任科员及以中央国家行政机关及其直属机构中央普通职位(非小语种、非西部地区职位)办公室主任科中央国家行政机关及其直属机构中央普通职位(非小语种、非西部地区职位)综合处主任科中央国家行政机关及其直属机构中央普通职位(非小语种、非西部地区职位)法制办公室主中央国家行政机关及其直属机构中央普通职位(非小语种、非西部地区职位)业务处室主任中央国家行政机关及其直属机构中央普通职位(非小语种、非西部地区职位)业务处室主任中央国家行政机关及其直属机构中央普通职位(非小语种、非西部地区职位)业务处室主任中央国家行政机关及其直属机构中央普通职位(非小语种、非西部地区职位)综合处主任科中央国家行政机关及其直属机构中央普通职位(非小语种、非西部地区职位)培训处主任科中央国家行政机关及其直属机构中央普通职位(非小语种、非西部地区职位)综合处主任科中央国家行政机关及其直属机构中央普通职位(非小语种、非西部地区职位)业务处室主任中央国家行政机关及其直属机构中央非通用语职位(德语)业务处室主任中央国家行政机关及其直属机构中央普通职位(非小语种、非西部地区职位)保健处主任科中央国家行政机关及其直属机构中央普通职位(非小语种、非西部地区职位)老部长秘书室中央国家行政机关及其直属机构中央普通职位(非小语种、非西部地区职位)综合与政策处中央国家行政机关及其直属机构中央普通职位(非小语种、非西部地区职位)综合协调处主1中央国家行政机关及其直属机构中央普通职位(非小语种、非西部地区职位)综合协调处主2中央国家行政机关及其直属机构中央普通职位(非小语种、非西部地区职位)亚非处主任科中央国家行政机关及其直属机构中央普通职位(非小语种、非西部地区职位)主任科员以下中央国家行政机关及其直属机构中央非通用语职位(法语)主任科员以下中央国家行政机关及其直属机构中央非通用语职位(俄语)主任科员以下中央国家行政机关及其直属机构中央普通职位(非小语种、非西部地区职位)文体管理处主中央国家行政机关及其直属机构中央普通职位(非小语种、非西部地区职位)政务信息化处中央国家行政机关及其直属机构中央普通职位(非小语种、非西部地区职位)机要督办处主中央国家行政机关及其直属机构中央普通职位(非小语种、非西部地区职位)产业协调处主中央国家行政机关及其直属机构中央普通职位(非小语种、非西部地区职位)产业结构处主中央国家行政机关及其直属机构中央普通职位(非小语种、非西部地区职位)综合处主任科中央国家行政机关及其直属机构中央普通职位(非小语种、非西部地区职位)政策规划处主中央国家行政机关及其直属机构中央普通职位(非小语种、非西部地区职位)政策标准处主中央国家行政机关及其直属机构中央普通职位(非小语种、非西部地区职位)业务资源处主中央国家行政机关及其直属机构中央普通职位(非小语种、非西部地区职位)市场管理处主中央国家行政机关及其直属机构中央普通职位(非小语种、非西部地区职位)组织宣传部主中央国家行政机关及其直属机构中央普通职位(非小语种、非西部地区职位)综合处主任科中央国家行政机关及其直属机构中央普通职位(非小语种、非西部地区职位)党委办公室主中央国家行政机关及其直属机构中央普通职位(非小语种、非西部地区职位)离退休干部活中央国家行政机关及其直属机构中央普通职位(非小语种、非西部地区职位)秘书处主任科中央国家行政机关及其直属机构中央普通职位(非小语种、非西部地区职位)离退休干部处中央国家行政机关及其直属机构中央普通职位(非小语种、非西部地区职位)纪检监察室主中央国家行政机关及其直属机构中央普通职位(非小语种、非西部地区职位)纪检监察室主中央国家行政机关及其直属机构中央普通职位(非小语种、非西部地区职位)办公室主任科中央国家行政机关及其直属机构中央普通职位(非小语种、非西部地区职位)网上督察中心中央国家行政机关及其直属机构中央普通职位(非小语种、非西部地区职位)研究室主任科中央国家行政机关及其直属机构中央普通职位(非小语种、非西部地区职位)研究室主任科中央国家行政机关及其直属机构中央普通职位(非小语种、非西部地区职位)新闻中心主任中央国家行政机关及其直属机构中央普通职位(非小语种、非西部地区职位)新闻中心主任中央国家行政机关及其直属机构中央普通职位(非小语种、非西部地区职位)新闻中心主任中央国家行政机关及其直属机构中央普通职位(非小语种、非西部地区职位)信访办公室主中央国家行政机关及其直属机构中央普通职位(非小语种、非西部地区职位)信访办公室主中央国家行政机关及其直属机构中央普通职位(非小语种、非西部地区职位)公安宣传指导中央国家行政机关及其直属机构中央普通职位(非小语种、非西部地区职位)网络案件侦查中央国家行政机关及其直属机构中央普通职位(非小语种、非西部地区职位)互联网安全管中央国家行政机关及其直属机构中央普通职位(非小语种、非西部地区职位)互联网安全管中央国家行政机关及其直属机构中央普通职位(非小语种、非西部地区职位)法制研究指导中央国家行政机关及其直属机构中央普通职位(非小语种、非西部地区职位)经费保障处主中央国家行政机关及其直属机构中央普通职位(非小语种、非西部地区职位)装备一处主任中央国家行政机关及其直属机构中央普通职位(非小语种、非西部地区职位)被装处主任科中央国家行政机关及其直属机构中央普通职位(非小语种、非西部地区职位)监管处主任科中央国家行政机关及其直属机构中央普通职位(非小语种、非西部地区职位)监管处主任科。
物业管理委员会的权利与职责

物业管理委员会的权利与职责物业管理委员会,又称为物业管理小组,是楼盘内管理和维护费用的主要来源,负责处理楼盘内的日常事务,营造安全、专业、服务和绿色的环境。
物业管理委员会的权利与职责在法律法规中有明确的规定,本文从四个方面详细阐述如下:一、物业管理委员会的职责1、负责维护和升级楼盘的物业设施,施工前需组织居民大会进行充分讨论,施工后要向居民大会汇报;2、负责维护楼盘内各类共用设施、共享设施、停车场及楼宇内部环境清洁,以及定期检查和维修;3、负责配合城市公共治安部门开展安全检查,共同消除安全隐患;4、负责居民信息收集,及时向居民发布重要通知,促进楼盘团结;5、负责楼盘内水、电、煤气等资源的使用,并负责收发物业管理费及物业服务费;6、负责楼盘内的其他日常事务的处理,如垃圾处理、宠物管理、绿化养护等。
二、物业管理委员会的权利1、可以组织居民大会通过决议,改变物业设施使用费标准;2、可以向楼盘居民公布大会决议,并记录到物业管理委员会组织的服务日志中;3、可以在经过民主投票后,作出对物业维修工作的否决;4、可以制定楼盘管理规定,并做出必要的限制;5、在法律许可范围内,可以选择物业管理服务商;6、可以根据法律法规,为楼盘居民提供相关服务。
三、物业管理委员会的履行要求1、物业管理委员会应当开展反复训练,以提升管理水平,完善服务模式;2、物业管理委员会应当充分尊重居民意见,在事前理性讨论、事中及时反馈和事后不断改进的基础上,实施有效的的管理;3、物业管理委员会应当加强与楼盘租客的沟通,确保楼盘租户的正当权益;4、物业管理委员会应当定期报告收发物业管理费及物业服务费,及时公布并通报财务状况;5、物业管理委员会应当总结相关管理经验,提升专业技能,用专业性和创新性提升物业服务水准;6、物业管理委员会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定期汇报给楼盘物业管理公司。
四、物业管理委员会应当做到1、遵守和执行楼盘物业管理规定,时时保持楼盘整洁有序及安静;2、积极参与楼盘环保活动,及时排除楼盘环境的污染;3、积极配合楼盘保安部门维护楼盘安全,为楼盘来宾入住提供便利;4、积极维护楼盘居民的利益,推动物业管理服务水平不断提高;5、积极开展楼盘广场活动及社区文化活动,促进楼盘居民成员之间的联系;6、及时反馈居民的意见,及时解决楼盘内的纠纷。
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问题研究

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问题研究根据局里统一安排,我处负责组织开展《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问题研究》(重点研究适格主体、行为类型等,本月25号下周二之前提供投标材料,6月底前完成初稿,8月底前结题),拟邀请您参与课题投标。
一、选题依据(一)国内外相关研究的学术史梳理及研究动态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滥用行政权力、排除和限制竞争行为,严重损害了市场公平竞争秩序,为某类经营者取得或维持垄断地位。
“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简称为“法定公共职能组织”,另也称谓“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组织”,这两者称谓并无实质差别。
主要是指享有特定的行政管理权限和公法上权利义务的新型行政主体。
(二)本课题相对于已有研究的独到学术价值和应用价值二、研究内容(一)本课题的研究对象本课题的研究对象是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既包括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即适格主体,又包括这些适格主体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的具体行为类型。
(二)总体框架第一部分绪论主要阐述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问题的研究背景、研究意义,以及本问题研究的现状综述,提出本研究的基本思路与框架。
第二部分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的基本界定与适格主体资格梳理现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的含义,基本依据,理论来源,以及与其他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之间的区别。
第三部分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反垄断法规制的必要性与可行性第四部分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的构成要素第五部分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的主要表现与类型第六部分域外法定公共职能组织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的相关立法及规制经验第七部分结论第八部分结论(三)重点难点(四)主要目标三、思路方法(一)本课题研究的基本思路、具体研究方法、研究计划及其可行性等。
农村公共事务的日常管理机构及其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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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公共事务的日常管理机构及其活动沙湾村的日常管理机构及其活动.在对沙湾村进行调研中我们发现该村实行的是村支部加村民委员会的管理制度。
这项制度在我国农村的公共事务管理中普遍存在。
从狭义上来看该村的民主管理机构是村支部与村民委员会。
这两个机构负责全村的公共事务管理。
从广义上来看村民民主管理机构包括:组织领导机构,议事决策机构,民主监督机构和其他机构。
而村支部和村民委员会属于其中的组织领导机构。
村支部是中国共产党在农村的基层组织,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进行工作,发挥领导核心作用依照宪法和法律,支持和保障村民开展自治活动、直接行使民主权利。
村支部的主要负责人是村支部书记。
村支书的产生是有上级党组织提名,在党内通过民主选举产生。
沙湾村设书记副书记各一名,村书记除了全面负责村务工作之外还要负责党务管理工作。
在安靖镇,各个村每季度一次党员大会,原则上由全体党员同志参加。
通过开会的方式讨论决定全村的重大事项,听取支书的工作报告提出整改方针及意见,制定该村发展的路线方针政策。
半月一次支部委员会。
半年一次民主生活会。
半年一次党员培训。
半年一次推荐积极分子。
一年发展一个党员。
每月依次党务公开。
每个村的支部书记每周一上午都要到镇里开一次集体会议,主要内容是向镇党委汇报工作,反映问题以及听取本周的工作安排。
会后各个村根据自身的情况,确定一个时间组织村支【本文为word版,下载后可修改、打印,如对您有所帮助,请购买,谢谢。
】部召开会议传达本周的工作安排。
村民委员会是农村公共事务的管理机构,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村民委员会的职能是:(1)办理本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向人民政府反映村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
(2)支持和组织村民依法发展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和其他经济,承担本村生产的服务和协调工作,促进农村生产建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
公共服务外包管理办法

XXX公共服务外包管理办法(修订稿)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能够促成社会经济协调发展的公共服务体制,构建公共服务型政府,推进街道行政体制改革,精简行政机构和人员,降低行政成本,提高公共服务质量,根据XXX政府组织行政职能的发展变化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规范公共服务外包的管理,探索在公共服务中引入市场机制,有效提高公共服务投资效益,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共服务是为满足公民及其组织的直接需求所开展和介入的活动。
本办法所称的公共服务外包(以下简称“服务外包"),即公共服务社会化,是政府充分利用市场和社会的力量来改革公共服务的提供方式,确定某个项目公共服务的供给数量和质量标准,然后以市场机制为杠杆,通过多种方式调动企业、协会、民间非营利部门(或法人)等组织的参与,在竞争中完成公共服务的供给.其目的是在政府部门不放弃公共政策制定责任的前提下,通过引进市场机制,降低公共服务成本,提高公共服务的质量和效率,挖掘社会一切可以利用的资源来提高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能力。
第三条街公共事务管理委员会外包的公共服务项目主要包括:街道政府承担的公共服务项目、政府各职能部门用专项经费在街道政府设置的公共服务项目。
这些公共服务项目,需要有计划、分步逐地有序推进。
结合我街的实际情况,第一阶段外包的服务项目主要涉及:企业服务、人口综合服务、区域性群众文化体育活动、环卫清扫作业服务、劳动就业服务、街道工勤人员劳务服务、自助物业服务等。
第二阶段,随着形势的发展和改革的不断深入,街公共事务管理委员会将本着积极、稳妥、有序、渐进的原则,逐步扩大公共服务项目外包的范围,能用市场方式解决的公共服务,都交给市场来解决,不断深化公共服务职能的市场化程度。
第四条服务外包应当公开条件,坚持公正合法、诚实信用及平等竞争的原则,不受地区、部门和所有制性质的限制.任何企业、协会、民间法人组织等具有合法法人资格的市场主体,都可以参与竞争,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以行业、专业等为理由干预其他单位参与竞争,更不允许出现欺行霸市、强行承接公共服务外包任务的现象。
委员会职责

委员会职责委员会是一种为了达成某一共同目的或作出决策而组成的团体,它在各个领域都有广泛运用。
在政治、教育、公共事务、企业等方面,委员会都是发挥重要作用的机构。
不同的委员会有着不同的职责和职能。
在本文中将介绍一些委员会职责的基本概念。
一、决策和监督职责委员会通常是由一些专业人员、权威人士和监管机构组成,具有专业性和权威性。
因此,委员会在进行某项活动或决策过程中必须担负决策和监督职责,使得该活动能够顺利开展。
例如,在政治层面,中央委员会是政治决策的制定机构,它负责指导并监督整个政治体系的运作,以确保政治机构和领导人能够为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制定恰当的政策。
二、讨论和协商职责委员会在某些情况下,还需要担负讨论和协商职责。
委员会成员通常都是来自不同背景和行业,有不同的观点和看法。
这使得委员会能够集思广益,从不同角度来看待一项问题或提出建议,找到最优解决方案。
在企业管理中,管理委员会会议是规划公司战略和管理企业日常运营的主要场所,通常由公司管理层和相关专家组成。
委员会会议是管理者讨论企业计划和政策的重要会议,以确保公司能够实现发展目标。
三、调解和协调职责委员会在某些情况下,还需要担负调解和协调职责,以达成工作目标。
例如,在劳工事务中,委员会通常是雇主和工会进行协调和解决纠纷的机构,确保雇主能够遵守劳动法律法规和对雇员的合理待遇要求。
委员会也可以在不同经济利益集团之间进行协调,以实现公共目标。
四、事务和协作职责委员会在一些情况下还需要担负事务和协作职责,例如协调和组织全国性的教育活动、科普活动和文化节庆。
协作和事务委员会可以协调和组织全国性的大型文化和艺术活动,保障活动的顺利开展。
在总体上,委员会是政府、企业和公共机构等各种组织的重要管理机构,其职责包括决策、监督、讨论、协商、调解、协调、事务和协作等方面。
委员会可以为不同机构提供有效的决策、管理和协调,确保各种组织的活动合法、合理、有序地运作,为社会进步和发展创造更好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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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公共事务管理委员会
工作职能及机构设置方案
(修订稿)
为了适应建设服务型政府发展的需要,进一步充分发挥“两级政府,三级管理”体制的优势,满足街道政府组织“统筹辖区发展,组织公共服务,指导社区建设、加强城市管理、维护治安稳定”职能定位的要求,将原街道办事处职能及机构进行重新整合,按照“强化服务功能,坚持效能优先,创新组织设置,实施流程再造”的原则,成立“XXX公共事务管理委员会”,努力把XXX建设成为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和生态文明全面发展的新型和谐街道。
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XXX公共事务管理委员会机构设置
1、XXX公共事务管理委员会是代表政府行使区域行政管理与公共服务职能的行政派出机构。
整合后的“XXX公共事务管理委员会”和“XXX社区建设指导委员会”、“社会综合治安管理委员会”,三块牌子一套班子,实行职能有机统一的大部门体制,负责本辖区的行政工作。
2、XXX公共事务管理委员会下设“三个中心、一个办公室”。
即:街社区服务中心、街协管中心、街企业服务中心和街公共事务管理办公室。
3、XXX公共事务管理委员会主任由街办事处主任担任,副主任由“三个中心、一个办公室”的主任担任;成员由辖区派出所所长、工商所所长、税务所长等政府职能部门主要领导组成。
二、XXX公共事务管理委员会工作职能
1、在上级政府和街道工委的统一领导下,行使人民政府的权力,负责本辖区的行政管理工作和公共服务工作。
2、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开展多种形式的政治文明、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建设及生态文明建设活动。
3、对辖区内的经济发展、城市管理、社会管理、社区建设和社区服务、社会治安、安全、稳定等方面的工作,行使组织领导、综合协调、监督检查的职能。
4、按照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积极调整产业结构,强化和变革政府服务企业的措施,调动辖区一切积极因素,不断优化经济发展软环境,推动辖区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不断提升街道综合经济实力。
5、按照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要求,不断改革、规范和完善公共服务体制,全面引入标准化、程序化流程管理,加强公共服务标准化建设;落实人口计划指标,加强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工作;搞好残疾人救助、帮扶及康复等服务工作;做好劳动保障及再就业工作;指导、帮助社区开展群众自治组织工作,
推动社区民主自治;鼓励无物业管理小区的社区居民成立非盈利性群众自助服务组织开展各类自助式服务,维护小区的公共秩序,满足小区居民在治安、保洁、家政及其它方面的需要。
6、负责辖区内的市容环境、环卫保洁、控违拆违、园林绿化和生态建设等项城市管理工作和环境整治工作。
7、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开展平安创建及安全生产工作,维护政治稳定和社会安定;
8、提高公共事务管理水平。
加强绩效目标管理,积极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减少财政供养人员数量,探索试行职能有机统一的“大部门”体制;探索公共服务外包新机制,用市场经济规律,提高公共服务水平,改善公共服务质量,节约行政成本。
能用市场经济解决的问题,一律用市场经济手段解决的管理模式。
9、负责社区思想政治工作和社会主义法制教育、道德教育,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和全国文明城市创建;
10、承办上级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XXX公共事务管理委员会运作方式
为了进一步加强街公共事务管理委员会领导、决策、协调、管理行政工作的作用,领导和推动全街各项工作健康发展,街公共事务管理委员会运作方式,采取“公共事务管理委员会”领导、议事和决策,“主任办公会”执行的运行机制。
具体办法如下:
(一)公共事务管理委员会是全街行政工作最高领导决策机构,负责领导全街各项行政事务。
公共事务管理委员会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全体会议,公共事务管理委员会全体成员参加。
公共事务管理委员会主要任务是:
1、传达上级政府机关有关文件精神和重要指示;贯彻执行上级政府的决议、决定。
2、审议和决定本街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3、讨论和决定街道行政管理与行政服务体制改革发展方向等重大问题。
4、研究落实绩效目标和行政工作任务的主要措施;对绩效管理进行调度。
5、审议涉及全街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及建设“两型社会”等重要行政工作的财经预决算;
6、决定其它重要行政工作事项。
(二)街公共事务管理委员会各项职能由主任办公会来执行。
主任办公会是公共事务管理委员会的常设机构,代表街公共事务管理委员会履行各项职能,管理辖区行政工作。
办公会由主任或主任委托分管副主任召集和主持,一般每一至二周召开一次,参加范围为街公共事务管理委员会主任和副主任。
可根据工作需要临时召开,可安排有关有关工作的责任人列席会议。
主要任务:
1、传达贯彻上级行政机关重要会议、有关文件、领导指示
的精神;传达街公共事务管理委员会的决议、决定。
2、研究本辖区行政工作计划,制定街道各项行政工作绩效目标,协调和调度街道各责任单位完成绩效目标。
3、讨论和处理街道在改革、管理、落实中的各项具体行政工作和问题;统一调度街道各类全局性行政工作。
4、根据工作需要,决定召开一些专业或专题工作会议。
5、通报上级交办有关工作的完成情况;对年度或阶段性的行政工作作出安排、调度、考核、总结和表彰。
6、向街公共事务管理委员会汇报行政工作完成情况。
(三)提请公共事务管理委员会讨论的议题,由主任提出或由分管领导协调和审核,报主任审定后提出。
会议的组织工作,由街公共事务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负责承办。
会议通知、会议文件和议题应于会前送达与会人员。
(四)街公共事务管理委员会主任办公会讨论的议题,由街公共事务管理委员会主任提出。
副主任可以建议主任提出某项工作议题,经主任同意后委托副主任提出。
主任办公会的组织工作由街公共事务管理办公室负责承办。
如需要召开专题会议,专题会议文件、资料,由有关责任部门、责任人负责,街公共事务管理办公室配合承办。
(五)街公共事务管理委员会和主任办公会会议纪要一般由街公共事务管理委员会主任签发。
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应及时传达;宜于公开的,应及时通报、报道。
(六)要注意遵守规范,提高质量,确保效果。
凡需要提交街公共事务管理委员会和主任办公会讨论的事项,或需在专题工作会议上公布的重要政策,事前应深入调研、充分协调。
尚未协调一致未经批准的政策性、规定性内容,不得对外公布。
四、有关要求
1、XXX公共事务管理委员会在履行政府管理与服务各项职责中,要坚持树立科学发展观,围绕构建和谐社会,体现服务型政府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塑造亲民、务实、廉洁、高效的政府形象。
2、严格执行党和政府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抓好各项行政工作的同时,自觉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赋予的职责,自觉遵守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依法行政、高效行政、廉洁行政。
3、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
在履行政府管理职责,特别是召开各类会议时,要严肃工作纪律和会议纪律,确保取得实效。
召开主任办公会时,与会人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和通知要求参加会议,如有特殊情况不能与会,必须向会议主持人请假。
会议期间,与会人员要集中精力参加会议,关闭通讯工具,不得随意进出会场或中途退会。
五、附则
1、本方案由XXX公共事务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2、本方案自颁布之日试行。
如上级另有新规定,从其规定。
出师表
两汉:诸葛亮
先帝创业未半而中道崩殂,今天下三分,益州疲弊,此诚危急存亡之秋也。
然侍卫之臣不懈于内,忠志之士忘身于外者,盖追先帝之殊遇,欲报之于陛下也。
诚宜开张圣听,以光先帝遗德,恢弘志士之气,不宜妄自菲薄,引喻失义,以塞忠谏之路也。
宫中府中,俱为一体;陟罚臧否,不宜异同。
若有作奸犯科及为忠善者,宜付有司论其刑赏,以昭陛下平明之理;不宜偏私,使内外异法也。
侍中、侍郎郭攸之、费祎、董允等,此皆良实,志虑忠纯,是以先帝简拔以遗陛下:愚以为宫中之事,事无大小,悉以咨之,然后施行,必能裨补阙漏,有所广益。
将军向宠,性行淑均,晓畅军事,试用于昔日,先帝称之曰“能”,是以众议举宠为督:愚以为营中之事,悉以咨之,必能使行阵和睦,优劣得所。
亲贤臣,远小人,此先汉所以兴隆也;亲小人,远贤臣,此后汉所以倾颓也。
先帝在时,每与臣论此事,未尝不叹息痛恨于桓、灵也。
侍中、尚书、长史、参军,此悉贞良死节之臣,愿陛下亲之、信之,则汉室之隆,可计日而待也。
臣本布衣,躬耕于南阳,苟全性命于乱世,不求闻达于诸侯。
先帝不以臣卑鄙,猥自枉屈,三顾臣于草庐之中,咨臣以当世之事,由是感激,遂许先帝以驱驰。
后值倾覆,受任于败军之际,奉命于危难之间,尔来二十有一年矣。
先帝知臣谨慎,故临崩寄臣以大事也。
受命以来,夙夜忧叹,恐托付不效,以伤先帝之明;故五月渡泸,深入不毛。
今南方已定,兵甲已足,当奖率三军,北定中原,庶竭驽钝,攘除奸凶,兴复汉室,还于旧都。
此臣所以报先帝而忠陛下之职分也。
至于斟酌损益,进尽忠言,则攸之、祎、允之任也。
愿陛下托臣以讨贼兴复之效,不效,则治臣之罪,以告先帝之灵。
若无兴德之言,则责攸之、祎、允等之慢,以彰其咎;陛下亦宜自谋,以咨诹善道,察纳雅言,深追先帝遗诏。
臣不胜受恩感激。
今当远离,临表涕零,不知所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