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技术学院财务管理制度
职专学校财务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规范学校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学校财务工作的合规、透明和高效,特制定本制度。
二、财务管理原则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财务制度。
2. 依法理财,保证财务收支平衡。
3. 实事求是,严格审批,合理控制支出。
4. 严谨规范,确保财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
5. 公开透明,接受监督,维护学校财务秩序。
三、财务会计1. 学校财务会计工作应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
2. 学校财务会计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会计专业资格,严格遵守职业道德,保守学校商业秘密。
3. 学校财务会计工作应实行会计电算化,提高会计信息处理效率。
4. 学校财务会计应定期编制财务报表,确保财务数据的真实、准确、完整。
四、原则问题1. 学校财务收支应遵循“预算管理、收支两条线、权责发生制”的原则。
2. 学校预算编制应按照国家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科学合理编制。
3. 学校预算执行过程中,应严格执行预算,不得随意调整预算。
4. 学校预算调整需经学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并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五、财务管理1. 学校财务管理工作应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责任到人”的原则。
2. 学校财务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财务工作的规范运行。
3. 学校财务管理部门应加强对财务收支的审核,确保资金安全。
4. 学校财务管理部门应定期开展财务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六、设施管理1. 学校财务管理部门应加强对固定资产的管理,确保资产安全、完整。
2. 学校固定资产的购置、报废、调拨等事项,应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办理。
3. 学校财务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固定资产账目,定期核对,确保账实相符。
七、其他事项1. 学校财务管理部门应加强与上级主管部门的沟通,及时了解政策变化,确保学校财务工作的合规性。
2. 学校财务管理部门应加强对财务人员的培训,提高财务人员的业务水平。
3. 学校财务管理部门应加强与学校各部门的协作,确保学校财务工作的顺利开展。
职专学校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我校财务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提高财务管理水平,确保财务工作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安全性,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管理的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所有财务活动,包括预算管理、收入管理、支出管理、资产管理、负债管理、成本费用管理、财务报告和审计等。
第三条我校财务管理遵循以下原则:1. 法规遵从原则:严格遵守国家财经法律法规,确保财务工作合法合规。
2. 实事求是原则: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财务计划和措施,确保财务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3. 预算约束原则:严格执行预算,确保资金使用效益最大化。
4. 节约原则:厉行节约,杜绝浪费,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5. 安全原则:加强财务风险控制,确保资金安全。
第二章预算管理第四条我校实行年度预算制度,预算编制应遵循全面性、前瞻性、科学性和可行性原则。
第五条预算编制程序:1. 各部门根据年度工作计划,编制部门预算草案。
2. 财务部门汇总各部门预算草案,进行综合平衡。
3. 提交学校领导审批。
4. 批准后的预算作为学校财务管理的依据。
第六条预算执行:1. 财务部门按照批准的预算,及时拨付资金。
2. 各部门应按预算执行,不得擅自调整预算。
3. 财务部门定期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三章收入管理第七条学校收入包括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
第八条收入管理要求:1. 收入的确认、计量和报告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2. 严格执行收费标准和程序,确保收费的合规性。
3. 收入应及时入账,不得隐瞒、截留、挪用。
第四章支出管理第九条学校支出分为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十条支出管理要求:1.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支出管理规定。
2. 支出预算一经批准,不得随意调整。
3. 支出必须严格按照预算执行,确保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和效益性。
第五章资产管理第十一条学校资产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对外投资等。
第十二条资产管理要求:1. 严格执行资产管理制度,确保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职业学校财务的管理制度(通用5篇)

职业学校财务的管理制度职业学校财务的管理制度(通用5篇)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我们都跟制度有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制度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为了维护正常的工作、劳动、学习、生活的秩序,保证国家各项政策的顺利执行和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订的具有法规性或指导性与约束力的应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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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学校财务的管理制度1制度是为了为规范学校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学校教学业务的发展,所以我们一定要遵守制度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校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事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事业单位财务规则》、《濠江区教育系统单位财务内控制度》、《濠江区教育系统会计工作职责》和《濠江区教育系统出纳工作职责》以及其他有关财经法规与教育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校办学特点,制定本学校财务管理制度。
第二条: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规范财务和会计行为;坚持勤俭办学的方针,厉行节约,杜绝奢侈浪费;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
第三条:财务管理的任务是:合理编制学校预算,并对预算执行过程进行控制和管理;科学配置学校资源,努力节约支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金管理,建立健全财务规章制度,规范校内经济秩序;如实反映学校财务状况;对学校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理性进行监督。
第二章财务组织管理制度第一节财务管理体制第一条:校长对本校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会计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及完整性负领导责任。
第二条:本校财务工作接受上级主管部门以及财政、审计、纪检、监察、税务、物价等部门的领导、检查、监督和业务指导。
第二节校长对财会工作的领导职责第一条:贯彻党和国家的财经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执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文件精神,遵守各项财会法规和财经纪律。
职业技术学院财务管理规定

职业技术学院财务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院财务管理,规范学院财务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会计法》、《高等学校财务制度》等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学的方针;正确处理事业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国家、集体和个人利益的关系。
第三条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依法多渠道筹集事业资金;科学编制学院预算并对其执行过程进行控制和管理;优化配置学院资源,努力节约支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建立健全财务规章制度,规范校内经济秩序;防范财务风险,如实反映学院财务状况;对学院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理性进行监督。
第二章财务管理体制第四条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制。
学院统一制定财务管理制度,统一编制年度预算,统一配置经费和资源。
各行政部门、系部均不得制定与学院财务管理制度相矛盾的制度,必须严格执行预算,不得自行调配学院的资源。
实行集中管理,以维护学院的正常经济秩序,保障学院整体利益。
第五条学院财务工作设立党委领导下的财经领导小组。
财经领导小组对重大经济项目和主要财经工作进行决策管理,并由分管财务的院长(或副院长)负责学院的财务工作。
第六条学院财经领导小组成员由学院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七条学院单独设置财务处,财务处为一级财务机构,统一管理全院的各项财务工作。
财务处统一领导财务人员的业务工作、业务培训和业务考核。
财务人员的变动,须通过财务处会同有关单位办理。
第八条学院一般不设置二级财务机构,确因工作需要而设置二级财务机构,必须报学院审批。
经批准成立的二级财务机构,必须遵守和执行学院统一制定的财务规章制度,并接受财务处的监督和检查。
第三章预算管理第九条学院须在上年度末根据财政部门下达的预算计划、年度发展计划和任务以及我院财力状况,结合上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考虑本年度收支增减因素等,编制年度预算(即年度财务收支计划)。
职业学校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职业学校财务管理,规范财务收支行为,确保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所有财务活动,包括资金收入、支出、核算、监督等。
第三条我校财务管理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性原则: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确保财务活动合法合规。
(二)真实性原则:如实反映财务状况,保证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三)完整性原则:全面反映财务活动,确保财务核算的完整性。
(四)及时性原则:及时处理财务业务,确保财务信息的时效性。
(五)效益性原则:合理使用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第二章财务收支管理第四条财务收支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归口负责的原则。
第五条学校设立财务部门,负责全校财务管理工作。
各系(部)设立财务室,负责本系(部)财务管理工作。
第六条财务收支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的项目和标准执行,不得擅自设立项目或提高标准。
第七条财务收支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核算,确保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八条财务收入应当及时入账,不得截留、挪用、私分。
第九条财务支出应当严格按照预算执行,不得超支。
第十条财务支出应当实行审批制度,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权限审批。
第三章预算管理第十一条学校财务预算按照年度编制,包括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
第十二条学校财务预算由财务部门负责编制,经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后,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第十三条学校财务预算一经批准,必须严格执行,不得随意调整。
第十四条学校财务预算执行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应当经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并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第四章财务核算与监督第十五条学校财务核算应当遵循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十六条学校财务核算实行权责发生制,按照实际发生的时间、金额和性质进行核算。
第十七条学校财务核算应当定期进行财务报表编制,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
职业学校财务管理制度范文

职业学校财务管理制度范文职业学校财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职业学校财务管理行为,确保财务资金安全,做到财务收支合理平衡,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职业学校的财务管理工作。
第三条职业学校财务管理应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依法合规,优化资源配置,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第四条职业学校应根据国家有关财务管理法律法规,制定相应的内部规章制度。
第二章财务组织机构第五条职业学校应设立财务处,负责学校的财务管理工作。
第六条财务处的主要职责是编制财务收支预算,审查报销申请,进行财务核算和审计,管理学校的资金。
第七条职业学校应设立财务主管,负责监督和管理财务部门的工作。
第三章财务预算和执行第八条职业学校应每年编制财务收支预算,明确资金来源和支出计划。
第九条财务收支预算应报经校务会议讨论通过,并上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第十条职业学校财务部门应按照财务收支预算,合理安排资金使用计划,并及时进行监督和调整。
第十一条学校的各项支出必须依法合规,不能超过财务预算的限额。
第四章财务核算和审计第十二条职业学校应每季度进行财务核算,确保财务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十三条职业学校应每年进行财务审计,或者委托专业机构进行财务审计,确保财务活动的合法、规范和透明。
第十四条财务审计结果应及时报告校务会议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并按要求进行整改。
第五章资金管理第十五条职业学校的资金必须用于教育教学和学校管理活动,不得挪用、私分或滥用。
第十六条财务处应建立健全资金管理制度,确保资金的安全和有效利用。
第十七条职业学校应按照财务制度规定,设立银行账户,实行集中收付,确保资金的集中统一监督。
第六章财务监督和责任追究第十八条财务部门应加强对学校财务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财务管理中的问题。
第十九条对于违反财务制度的行为,财务部门有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必要时可以向有关部门报告,追究法律责任。
第七章附则第二十条本制度解释权属于职业学校。
职校财务管理制度

职校财务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职校财务管理,提高资金利用效率,确保财务安全,制定本制度。
二、财务管理组织结构1. 职校财务管理由校长负责,设立财务处,负责具体财务管理工作。
2. 财务处设立财务主管,负责具体的日常财务管理工作,直接汇报给校长。
3. 财务处根据工作需要设立财务科室,分别负责会计、出纳、资金管理等工作。
三、财务管理制度1. 预算管理1.1 制定年度预算,明确学校资金收支情况,合理分配资金。
1.2 设立预算控制机制,对资金使用进行日常监督,确保预算执行情况。
1.3 对预算执行情况定期进行评估,及时调整预算计划。
2. 资金管理2.1 设立专门的资金管理制度,规范收支资金流向。
2.2 对资金收支进行日常监控,确保资金使用合理、安全。
2.3 对资金余额进行定期核对,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 会计核算3.1 执行会计政策和制度,做好账务档案管理。
3.2 按照法律法规规定,认真履行会计核算职责,确保账目真实准确。
3.3 定期编制财务报表,经审核后向上级主管部门报送。
4. 收费管理4.1 根据相关规定制定学费、杂费收费标准,明确收费对象及收费时间。
4.2 建立收费档案,确保收费过程规范、合法。
4.3 对学生缴费情况做好记录、核对,确保收费准确无误。
5. 财务监督5.1 建立内部财务审计制度,定期对财务运作情况进行审计。
5.2 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社会监督,配合审计工作。
5.3 对审核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并报告有关部门。
6. 资产管理6.1 建立固定资产档案,对学校资产进行登记、盘点。
6.2 管理学校资产的使用及维护,防止资产流失、损坏。
6.3 对闲置或报废资产及时处理,确保资产的有效利用。
7. 税务管理7.1 遵守国家税法法规,及时缴纳各项税费。
7.2 做好税务报表填报,确保申报内容真实准确。
7.3 配合税务机关的税务检查工作,积极配合提供相关资料。
8. 教职工薪酬管理8.1 设立薪酬管理制度,明确教职工薪酬构成及发放标准。
职业学校财务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职业学校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保障学校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各级各类职业学校及其附属单位、各部门、各院(系)等财务活动。
第三条学校财务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性原则: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确保财务活动合法合规。
(二)真实性原则:如实反映学校财务状况,不得隐瞒、虚报、伪造、篡改财务数据。
(三)完整性原则:全面反映学校财务活动,确保财务信息的完整性。
(四)及时性原则:及时处理财务业务,确保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五)效益性原则:合理配置资源,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第二章财务管理体制第四条学校财务管理实行校长领导下的财务主管负责制。
第五条学校设立财务部,负责学校财务管理工作。
财务部设主任一名,副主任一名,会计若干名。
第六条财务部的主要职责:(一)编制和执行学校财务预算,管理学校财务收支。
(二)负责学校资产的管理和维护。
(三)负责学校会计核算和财务报告编制。
(四)监督、检查各部门、各院(系)的财务活动。
(五)负责财务信息的保密工作。
第三章财务预算管理第七条学校财务预算应遵循以下原则:(一)量入为出,统筹兼顾,保证重点,收支平衡。
(二)合理编制,科学论证,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第八条学校财务预算编制程序:(一)各部门、各院(系)根据年度工作计划,编制部门预算。
(二)财务部汇总各部门、各院(系)预算,编制学校年度财务预算。
(三)校长审批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第四章财务收支管理第九条学校财务收支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确保财务活动合法合规。
第十条学校财务收支实行一支笔审批制度。
重大支出事项由学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
第十一条学校财务收支管理包括以下内容:(一)收入管理:严格执行收费政策,确保收费合规、透明。
(二)支出管理:严格执行预算,合理使用资金,确保资金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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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技术学院财务管理制度
为加强我院的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促进事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事业单位财务规则》、《高等学校财务制度》和国家有关法规,结合我院特点,制定本制度。
总则
我院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学的方针;正确处理事业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
我院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依法积极筹集事业资金并合理编制院财政预算;对预算执行过程进行有效控制和管理;科学配置学院资源,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建立健全财务制度,规范学院内经济秩序;如实反映学院财务状况;对学院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理性进行监督。
学院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的财务管理制度。
学院财务工作实行党委领导下的院长分工负责制。
重大财务事项由院党委会集体研究决定。
学院单独设置财务处,作为学院的一级财务机构。
院内食堂、系部、科技开发等财会业务必须接受财务处的统一管理,并接受财务处的监督和检查。
预算管理
1、根据《事业单位财务规则》,我院必须加强预算管理,按《预算法》和部门预算要求编制预算。
预算内容包括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
预算由院级预算和各系、科、部、室预算组成。
2、预算必须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
收入预算坚持积极稳妥原则;支出预算坚持统筹兼顾、保证重点、勤俭节约原则。
3、预算在执行过程中一般不予调整,如遇国家有关政策或事业计划有较大调整对收支影响较大时,应根据文件,以书面形式报请学院决策,并积极协调,报上级主管部门、财政部门调整收支预算,各系科、各部门本年预算一般不予调整。
收入管理
收入管理是学院财务管理活动的重要内容。
根据《事业单位财务制度》规定,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依法组织收入;各项收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收费范围和标准,并使用国家规定的合法票据;各项收入必须由财务部门统一收缴列入学院预算,统一管理,统一核算。
学院行政事业收费权在财务处,除财务处授权以外,其他各系科、部门无权收费。
支出管理
1、支出管理是学院财务管理的重要任务。
学院的支出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所规定的开支范围以及标准。
各项支出按实际发生数列支,不得虚列虚报。
院内各系科、部门包干核定的经费,要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科学合理的使用。
2、各项费用应严格按《高等学校财务制度》的规定,在年度预算指定的用途、范围、标准内列支,对违反财务制度和超出预算的开支,财务处有权拒付。
3、学院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根据事业发展需要提取和设置专用基金并严格按规定用途列支。
专用基金包括修购基金、职工福利基金、学生奖贷基金。
4、财务部门必须严格执行《会计法》,严格执行现金管理制度,报销单据需有经办人、验收人(证明人)、审批人三人以上签字方为有效;凡不合规定的原始单据令其改正,否则财务人员有权拒绝接受。
差旅费、交通费的标准仍执行目前的省市标准。
资产管理
资产是指学院占有或者使用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对外投资等。
财务处应配合总务部门,加强对资产的管理,定期与总务部门核对固定资产帐目,做到帐、卡、物相符。
年终前对保管室材料进行盘点,由保管室做出盘点表与财务处材料帐核对,保证帐实相符。
负债管理
1、对应收、暂付款项,及时清理,不得长期挂帐。
因公出差的个人暂借款,出差返回后,必须在一周内予以结帐;领取支票付款的,支票存根必须在一周内送交财务处予以销帐;全校性的专项活动经费必须在活动结束后十日内报销完毕,结清帐目。
财务部门应及时向借款者催办帐目结清事宜,对不按时结清有关帐务的问题,财务部门应报告院领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2、学院对不同性质的负债,包括借入款、应付款、代管款项实行分别管理、及时清理并按规定办理结算。
对学生代办费在学期终了前,结清公布,多退少补。
财务监督
1、财务监督是贯彻国家法规及学院财务制度,维护财经纪律的保证。
学院必须接受国家有关部门的财务监督,并建立年度内部审计制度。
2、财务报告是反映学院一定时期财务状况和事业发展成果的总结性书面文件。
学院财务处应按照国家预算支出分类和管理权限定期向学院及主管部门、财政部门报送财务报告、财务情况说明书以及财务执行情况分析。
并将学院财务预决算报告提交教代会审议。
年度财务决算必须准确、及时、完整。
3、我院的会计人员有权按《高等学校财务制度》、本院的财务管理规定及其他有关规定行使财务监督权。
对违反国家财经法规和本院财务管理规定的行为和单据,有权提出意见和拒付,并报财务处领导、分管院领导、主管财务院领导及院党委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