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水利风景区申报程序和要求
水利部关于印发《水利旅游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

水利部关于印发《水利旅游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水利部•【公布日期】2006.03.30•【文号】水综合[2006]102号•【施行日期】2006.05.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水利综合规定,旅游综合规定正文水利部关于印发《水利旅游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水综合[2006]102号)各流域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留部分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通知》(国办发[2004]62号)的精神,科学合理地开发利用和保护水利风景资源,保护水资源和水生态环境,保障水工程的安全运行,规范水利旅游项目的管理,特制定《水利旅游项目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水利旅游项目管理办法》水利部二00六年三月三十日附件:水利旅游项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统筹兼顾、科学合理地开发利用和保护水利风景资源,保护水资源和水生态环境,保障水工程的安全运行,规范对水利旅游项目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留部分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通知》(国办发[2004]62号)中关于设立水利旅游项目审批的有关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利用江、河、湖、库水域(水体)及相关联的岸地、岛屿、林草、建筑等风景资源,组织开展旅游、观光、娱乐、休闲、度假或科学、文化、教育等活动的涉水旅游项目,均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负责全国水利旅游项目的审批、协调、监督、管理等工作,具体实施机关为水利部水利旅游主管部门。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行政管理权限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水利旅游项目的审批、协调、监督、管理等工作。
跨行政区域的水利旅游项目由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批、协调、监督、管理等。
国家水利风景区申报程序和要求

国家水利风景区申报程序和要求
一、申报国家水利风景区的条件
1、凡以水域〔水体〕或水利工程为依托,具有一定规模和质量的风景资源与环境条件,可以开展观光、娱乐、休闲、度假或科学、文化、教育活动的区域,如水库、湿地、自然河湖、城市河湖、灌区、水保示范园等,符合国家水利风景区标准要求的,均可申报。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行业标准[SL300-2004]”的要求,水利风景区评价标准内容分四个部分,总分值200分。
(1)风景资源评价(80分),(2)环境保护质量评价(40分),(3)开发利用条件评价(40分),(4)管理评价(40分)。
总体评价分不少于150分的风景区可参评“国家水利风景区”,总体评价分为120-149分的可参评“省水利风景区”。
二、申报国家水利风景区必备材料
1、《国家水利风景区申报表》一式二份;
2、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初审推荐文件;
3、景区所在地市、县人民政府提出〔或批复同意〕的水利风景资源调查评价报告、规划纲要〔或规划及规划批复文件〕及景区范围;
4、景区权属证明文件或土地证复印件;
5、景区水域水质检测证明;
6、水工程安全运行证明;
7、景区管理机构成立文件;
8、景区管理制度、规章等相关经营管理文件目录〔复印件〕;
9、景区介绍材料〔包括文字、照片及影视材料〕。
三、国家水利风景区申报表〔见附件一〕
附件一:
国家水利风景区申报表
水利风景区名称:
申报单位〔盖章〕:
填报时间:年月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制
四、国家水利风景区申报程序
省水利经济管理中心。
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第十七批国家水利风景区申报工作的通知

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第十七批国家水利风景区申报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水利部•【公布日期】2017•【文号】办综合函〔2017〕31号•【施行日期】2017•【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利其他规定正文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第十七批国家水利风景区申报工作的通知办综合函〔2017〕31号各流域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根据《水利风景区管理办法》(水综合〔2004〕143号)要求,现将申报第十七批国家水利风景区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范围以涵养水源、保护生态为主旨,具有一定资源规模、环境质量和服务条件,自然生态和文化价值较高,基本达到国家水利风景区标准,可以开展休闲、观光、旅游、度假或科普、教育、文化等活动的省级水利风景区(2016年1月1日前批准)或相当质量的涉水风景区。
二、基本条件(一)水利风景区管理机构职责明确,景区范围清晰(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
(二)水利风景区安全管理规范并有应急预案,工程、设备运行安全,游憩服务设施无安全隐患。
(三)水利风景区内水质达标,符合《水功能区划分标准》(GB/T 50594-2010)及《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划》要求。
(四)水利风景区内导览、文化、科普等标识齐备。
(五)水利风景区规划或规划纲要成果符合《水利风景区规划编制导则》(SL471-2010)要求。
三、工作流程(一)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提出申请,并按申报要求提供材料。
(二)各流域机构或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完成材料初审和现场审核,并将符合条件要求的景区,择优向水利部推荐(不超过3个)。
(三)水利部景区办对符合条件、程序等要求的景区,委派专家组开展实地核查评价。
(四)水利部审议、公示后,批准第十七批国家水利风景区。
四、具体要求(一)各流域机构或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接到通知后应立即启动本地申报相关工作,并于2017年4月16日前,通过网上申报系统向水利部提交申报材料电子版。
水利风景区管理办法

AA省水利风景区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水利风景资源管理和水生态保护,科学、合理利用水利风景资源,促进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水利风景区的规划、建设、认定、保护、利用和监督管理活动,应当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水利风景区,是指以水域(水体)或者水利工程为依托,具有一定规模和质量的水利风景资源和生态环境条件,可供人们从事游览观光、休闲健身、科学技术普及和文化教育等活动的区域。
水利风景区分为国家级、省级、县级水利风景区。
国家级水利风景区的管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水利风景区建设是水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属社会公益性事业,其主要功能是保护水资源、修复水生态、弘扬水文化,维护水利工程、普及水利科技、开展水生态文明教育、发展水生态旅游。
第四条水利风景区管理应当遵循科学规划、保护优先、合理利用、协调发展的原则,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实现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相统一。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水利风景区管理工作的领导,协调解决水利风景区管理中的重大问题,将水利风景区规划建设和保护利用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纳入政府绩效考核目标体系。
第六条水利风景区建设和保护管理资金实行多渠道筹集,鼓励单位、个人或者其他组织投资、捐资建设水利风景区。
对政府投资建设并经营管理的公益性水利风景区,其资源保护、基础设施建设以及日常管理所需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
对社会主体投资建设并经认定的水利风景区,可以由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给予一次性补助或者奖励。
第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水利风景区监督管理工作,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水利风景区有关管理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协助做好本行政区域内水利风景区相关管理工作。
第八条对在水利风景区建设、保护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给予表彰和奖励。
水利部关于印发《水利风景区管理办法》的通知

水利部关于印发《水利风景区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水利部•【公布日期】2022.03.28•【文号】水综合〔2022〕138号•【施行日期】2022.04.1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利其他规定正文水利部关于印发《水利风景区管理办法》的通知水综合〔2022〕138号部机关各司局,部直属各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水利(水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水利风景区管理办法》已经部务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水利部2022年3月28日水利风景区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水利风景区建设与管理,维护河湖健康美丽,促进幸福河湖建设,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水利部关于印发机关各司局职能配置内设处室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水利风景区的建设与管理。
本办法所称水利风景区,是指以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为依托,具有一定规模和质量的水利风景资源与环境条件,通过生态、文化、服务和安全设施建设,开展科普、文化、教育等活动或者供人们休闲游憩的区域。
第三条水利风景区建设与管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和关于治水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以推动新阶段水利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维护河湖健康生命为主线,坚守安全底线,科学保护和综合利用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传承弘扬水文化,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优质水生态产品,服务幸福河湖和美丽中国建设。
第四条水利部指导全国水利风景区建设与管理工作。
水利部在国家确定的重要江河、湖泊设立的流域管理机构(以下简称流域管理机构)指导所管辖范围内的水利风景区建设与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指导本行政区域内所管辖的水利风景区建设与管理工作。
水利风景区规划审批流程

水利风景区规划审批流程英文版:Water Conservancy Scenic Area Planning Approval Process1. Planning Submission:The applicant submits planning materials for the water conservancy scenic area to the relevant authority for preliminary review to determine whether to approve the project.2. Qualification Review:The qualifications of the applicant are reviewed, and the planning for the water conservancy scenic area is evaluated to ensure compliance with relevant regulations, policies, and standards.3. Planning Report:After passing the qualification review and evaluation, the applicant prepares a detailed planning report for the water conservancy scenic area, including current situation analysis, planning objectives, construction content, investment budget, etc.4. Expert Evaluation:Experts are organized to review the planning report, provide professional opinions and suggestions, and provide references for planning revisions and improvements.5. Public Consultation:Public opinions and suggestions on the planning are solicited, and when necessary, a hearing is organized to ensure that the planning meets social needs and public interests.6. Authority Approval:The relevant authority approves the planning report for those that meet the requirements.7. Revision & Improvement:Based on expert reviews and public opinions, the planning is revised and improved to ensure its scientificity and operability.8. Approval & Announcement:After obtaining approval from the relevantauthority, the planning is publicly announced, making the planning content known to the public for social supervision and implementation.中文版:1. 规划申报与立项:申报单位向相关主管部门提交水利风景区规划的申报材料,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查,确定是否立项。
水利风景区建设与管理工作解读
全省省级水利风景区审批时间表
全省水利风景区分布图
全省水利风景区类型明细表
地区 关中 市 西安 景区名称 灞柳生态园水利风景区 汉城湖水利风景区 翠华山水利风景区 灞桥湿地水利风景区 金龙峡水利风景区 西安世博园水利风景区 沣东沣河水利风景区 渭河生态水利风景区 浐河水利风景区 嘉陵江源头水利风景区 千湖水利风景区 渭水之央水利风景区 黄柏塬水利风景区 青峰峡水利风景区 岐渭水利风景区 太白山水利风景区 五曲湾水利风景区 雍城湖水利风景区 红河谷水利风景区 钓鱼台水利风景区 六川河水利风景区 千王海水利风景区 霸渭关中文化水利风景区 郑国渠水利风景区 甘泉湖水利风景区 羊毛湾水利风景区 汃河水利风景区 现代农业园水利风景区 友谊湖水利风景区 黄河魂生态游览区 洽川水利风景区 卤阳湖水利风景区 涧峪水利风景区 沋河水利风景区 大峪河水利风景区 西河水利风景区 洛河生态园水利风景区 林皋湖水利风景区 锦阳湖生态园 级别 国家级 国家级 国家级 国家级 国家级 国家级 国家级 省级 省级 国家级 国家级 国家级 国家级 国家级 国家级 国家级 省级 省级 省级 省级 省级 省级 省级 国家级 省级 省级 省级 省级 国家级 国家级 国家级 国家级 省级 省级 省级 省级 省级 省级 国家级 类型 城市河湖型 水库型 水库型 湿地型 自然河湖型 城市河湖型 城市河湖型 城市河湖型 城市河湖型 自然河湖型 水库型 城市河湖型 自然河湖型 自然河湖型 自然河湖型 自然河湖型 水库型 水库型 自然河湖型 水库型 自然河湖型 水库型 自然河湖型 水库型 城市河湖型 水库型 城市河湖型 灌区型 水库型 自然河湖型 湿地型 湿地型 水库型 水库型 水库型 自然河湖型 水土保持型 水库型 水库型
(五)、宣传推广
2013年召开了“景区工作宣传策划会”、在省电视台一套节目 推出了“七女秀陕西——走进水利风景区”系列专题节目、举办了湿 地水环境保护知识竞赛,2014年举办了“治渭杯”水利风景区摄影大 赛,2015年举办了“水美三秦”镜头定格陕西水利风景微信摄影大赛, 积极组织各景区单位参加省内外有关重大经贸活动开展宣传促销。 各单位每月报送信息不少于3篇。
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第二十二批国家水利风景区申报工作的通知
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第二十二批国家水利风景区申报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水利部•【公布日期】2024.02.02•【文号】办综函〔2024〕113号•【施行日期】2024.02.02•【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利其他规定正文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第二十二批国家水利风景区申报工作的通知办综函〔2024〕113号各流域管理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为科学保护和综合利用水利设施、水域岸线,维护河湖健康生命,推动建设幸福河湖,助力乡村振兴和城镇绿色发展,服务美丽中国建设,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需要,让广大人民群众分享水利高质量发展最新成果,根据2024年全国水利工作会议部署要求,按照《水利风景区管理办法》(水综合〔2022〕138号)和《水利风景区评价规范》(SL/T300—2023),现将申报第二十二批国家水利风景区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范围以优质水资源、健康水生态、宜居水环境、先进水文化、现代水管理为宗旨,具有一定资源规模、环境质量、服务条件和管理水平,水利特色充分彰显,可以开展文化、科普、教育等活动或者供人们休闲游憩的省级水利风景区、幸福河湖等(2022年4月30日前认定),自评达到国家水利风景区标准。
二、基本条件(一)水利风景区范围、边界清晰,与自然保护地不存在交叉或者重叠情况。
(二)管理主体明确,主要职责明确了水利风景区建设管理相关内容。
(三)水利风景区安全管理规范,制定公共安全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水利工程设施及游憩设施无重大安全隐患,无水事违法行为及河湖库“四乱”(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突出问题。
(四)水利风景区涉及的河湖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已划定并公告,划界成果依法合规。
(五)水利风景区内水体水质满足水体使用功能且不低于Ⅳ类。
(六)水利风景区规划成果符合《水利风景区规划编制导则》(SL471—2010)要求且获得批复。
创建 国家水利风景区 做法经验
创建国家水利风景区做法经验创建国家水利风景区的做法经验可以主要从以下几方面考虑:1. 确定合适的区域:选择具有丰富水资源和自然风景的地区作为国家水利风景区。
这些地区可能包括湖泊、河流、瀑布、水库等。
同时,要考虑该地区的交通便利性,以吸引更多的游客。
2. 保护水资源:保护水资源是创建国家水利风景区的核心任务之一。
需要建立相关的法律法规,加强水资源的管理和保护,严禁乱倒垃圾、排污等行为。
开展水资源科学研究,确保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3. 开展旅游规划:根据该地区的水资源和自然风景的特点,制定合理的旅游规划。
规划包括游览线路、景点开发和改善、旅游设施建设等。
保持自然生态环境的同时,提供丰富多样的旅游体验。
4. 提供优质的旅游服务:国家水利风景区需要提供优质的旅游服务,包括导游服务、餐饮住宿、安全保障等。
培养专业的导游队伍,提供准确且丰富的导游解说。
建设合理布局的餐饮住宿设施,并确保游客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5. 加强宣传推广:通过各种宣传渠道,如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等,积极宣传国家水利风景区的自然风光和旅游资源。
组织各类宣传推广活动,增加国家水利风景区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吸引更多游客前来参观。
6. 合理利用资源:鼓励国家水利风景区的利用方在开展旅游经营的同时,注重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
避免过度开发、开采和浪费水资源,提倡资源循环利用,保持水质和水体环境的健康。
7. 定期检查和评估:为了确保国家水利风景区的可持续发展,需要定期进行检查和评估工作。
这包括对水质、环境影响、旅游服务质量等方面的评估,并对评估结果进行相应的调整和改进。
以上是创建国家水利风景区的一些经验做法,希望对你有帮助。
水利风景区管理制度
水利风景区管理制度一、设立与规划1.水利风景区的设立应遵循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生态优先、注重文化特色等原则。
2.水利风景区的规划应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与相关规划相协调。
3.水利风景区的规划应包括景区范围、功能分区、景观特色、旅游产品、旅游服务设施等内容。
4.水利风景区的规划应按照规定程序报批,并严格遵照执行。
二、资源保护1.水利风景区应注重资源保护,采取有效措施保护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
2.水利风景区应加强水资源保护,防止水污染和水生态破坏。
3.水利风景区应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禁止猎杀、采集、交易野生动物和砍伐林木等行为。
4.水利风景区应加强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保持原有风貌和历史文化价值。
三、设施建设与管理1.水利风景区应按照规划要求,合理布局旅游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
2.水利风景区应加强设施设备维护和更新,确保设施设备安全可靠。
3.水利风景区应加强公共秩序管理和安全管理,维护游客合法权益和景区形象。
四、游客管理1.水利风景区应制定游客管理制度,规范游客行为,保障游客合法权益。
2.水利风景区应加强游客流量控制,合理安排游览线路,避免游客拥挤和混乱现象。
3.水利风景区应加强游客安全教育和管理,确保游客安全游览。
4.水利风景区应建立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处理游客投诉和纠纷。
五、环境卫生管理1.水利风景区应加强环境卫生管理,保持景区环境整洁和卫生。
2.水利风景区应加强垃圾分类和回收利用,减少环境污染。
3.水利风景区应加强公共厕所等卫生设施的维护和管理,确保设施干净整洁。
4.水利风景区应加强食品卫生管理,保障游客饮食安全。
六、安全管理1.水利风景区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保障游客和工作人员的安全。
2.水利风景区应加强安全设施建设和管理,确保设施完好有效。
3.水利风景区应加强安全宣传和教育,提高游客和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4.水利风景区应制定应急预案,及时处理突发情况,确保游客和工作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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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水利风景区申报程序和要求
一、申报国家水利风景区的条件
1、凡以水域(水体)或水利工程为依托,具有一定规模和质量的风景资源与环境条件,可以开展观光、娱乐、休闲、度假或科学、文化、教育活动的区域,如水库、湿地、自然河湖、城市河湖、灌区、水保示范园等,符合国家水利风景区标准要求的,均可申报。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行业标准[SL300-2004]”的要求,水利风景区评价标准内容分四个部分,总分值200分。
(1)风景资源评价(80分),(2)环境保护质量评价(40分),(3)开发利用条件评价(40分),(4)管理评价(40分)。
总体评价分不少于150分的风景区可参评“国家水利风景区”,总体评价分为120-149分的可参评“省水利风景区”。
二、申报国家水利风景区必备材料
1、《国家水利风景区申报表》一式二份;
2、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初审推荐文件;
3、景区所在地市、县人民政府提出(或批复同意)的水利风景资源调查评价报告、规划纲要(或规划及规划批复文件)及景区范围;
4、景区权属证明文件或土地证复印件;
5、景区水域水质检测证明;
6、水工程安全运行证明;
7、景区管理机构成立文件;
8、景区管理制度、规章等相关经营管理文件目录(复印件);
9、景区介绍材料(包括文字、照片及影视材料)。
三、国家水利风景区申报表(见附件一)
附件一:
国家水利风景区申报表
水利风景区名称:
申报单位(盖章):
填报时间:年月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制
四、国家水利风景区申报程序
省水利经济管理中心
2007.6.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