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0619水利风景区规划编制规范(王新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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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619水利风景区规划编制规范(王新军)

20050619水利风景区规划编制规范(王新军)

水利风景区规划编制规范(提纲)前言为科学合理地开发利用水利风景资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水利风景区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水利技术标准编写规定》(SL 1―2002)等标准规定,制定《水利风景区规划编制规范》。

本标准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本标准主持单位:水利部综合事业局本标准解释单位:水利部综合事业局本标准主编单位:水利部水利风景区评审委员会办公室本标准主要起草人:1总则1. 1 为科学合理地利用水利风景资源,规范水利风景区的开发、建设和保护工作,提高水利风景区的规划设计水平和规范化程度,特制定本规范。

1.2 本规范适用于国务院和地方各级水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的各类水利风景区的规划。

1.3 水利风景区根据相关评价标准,分为国家级水利风景名胜区、省级水利风景名胜区。

1.4 水利风景区规划应分为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

大型的水利风景区可以增编分区规划和景点规划。

部分在建水利工程项目,也可以编制概念性规划。

1.5水利风景区规划应与流域规划、水保规划、城市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其他相关规划相互协调。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标准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SL 300--2004 水利风景区评价标准SL 1―2002 水利技术标准编写规定GB3838 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GB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9665 公共浴室卫生标准GB9667 游泳场所卫生标准GB12941-1991 景观娱乐用水水质标准GB16153 饭馆(餐厅)卫生标准3、术语和定义3.1 水利风景区3.2水利风景区总体规划3.3水利风景区详细规划3.4功能区3.5水利工程3.6旅游环境容量4、规划编制依据与工作程序4.1规划依据4.2工作程序4.2.1确立规划总目标4.2.2实地调查、收集相应资料和图件4.2.3现状分析与开发评价(资源及其开发条件分析、旅游市场分析、接待设施和交通条件分析、工程安全与水环境评价等)4.2.4规划内容策划和拟定规划大纲4.2.5各专题研究报告和重点项目研究报告4.2.6规划文本、图件4.2.7专家咨询、补充资料、调整方案4.2.8评审与修改调整4.2.9规划交付、实施、监控5、水利风景区总体规划编制5.1编制内容5. 1.1 现状分析5. 1.2 水利工程简介5. 1.3 自然背景分析(1)地理位置(2)地形地貌(3)气候条件(4)土壤(5)生物(6)水环境5. 1.4 社会经济文化背景分析(1)交通区位(2)社会经济条件(3)文化背景5. 1.5开发条件评价(1)交通条件(2)旅游接待设施现状(3)水电通讯条件(4)综合发展条件评价5. 1.6资源分析与评价(1)风景资源类型(2)资源空间结构与特征分析(3)风景资源开发的层次定位5. 1.7客源市场分析(1)区域客源市场分析(2)市场互补与竞争关系分析(3)客源市场定位(4)发展战略目标5. 1.8旅游系统构建与总体布局5. 1.8.1旅游系统构建(1)吸引物子系统(2)接待服务设施子系统(3)旅游环境子系统(4)客源市场子系统(5)支持子系统5. 1.8.2功能分区与空间布局(1)功能分区(2)集散地布局(3)景点布局与游览线路设计5. 1.8.3 旅游产品创意策划5. 1.9环境保护和工程安全规划(1)环境现状分析(2)工程安全评价与保障措施(3)旅游环境容量分析(4)环境保护规划目标5. 1.10景区基础设施规划(1)道路交通规划(2)电力电讯规划(3)给排水规划(4)景区绿化与园林规划5. 1.11建设分期与投融资规划5. 1.12景区发展对策与措施5.2规划成果5.2.1规划文本规划文本应以法规条文方式,直接叙述规划主要内容的规定性要求。

水利风景区总规和详规成果及要求

水利风景区总规和详规成果及要求

水利风景区总规和详规成果及要求一、水利风景区总规和详规的目标1.保护水利风景资源。

通过总规和详规的制定,明确水利风景区的功能定位和保护范围,保护水源地、湖泊、水库、河流等水利设施,保护自然生态环境和文化遗产。

2.促进旅游经济发展。

总规和详规要充分发挥水利风景资源的旅游价值,优化景区布局,开发旅游资源,提升旅游服务质量,推动旅游产业的发展。

3.提升人民生活品质。

总规和详规要充分考虑民众的生活需求,提供优质的休闲娱乐场所,改善生态环境,提高人民生活的幸福感与满意度。

二、水利风景区总规和详规的内容1.环境保护规划。

总规和详规要制定环境保护措施,包括水域污染治理、生态修复和保护措施等,保障水利风景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2.旅游设施规划。

总规和详规要规划旅游设施,包括旅游接待中心、观光车道、步行道、停车场、公共厕所等,提供便利的旅游服务。

3.交通和交通设施规划。

总规和详规要规划道路、桥梁、停车设施等交通设施,提供便利的交通条件,方便游客的出行。

4.旅游开发规划。

总规和详规要制定旅游开发计划,包括景点开发、游船服务、水上体育活动等,将水利风景区打造成具有吸引力的旅游目的地。

三、水利风景区总规和详规的要求1.社会参与。

总规和详规的制定应充分听取各利益相关方的意见,特别是当地居民和旅游从业者的意见,形成共建共享的决策机制。

2.生态文明建设。

总规和详规应注重生态环境的保护和修复,推动绿色发展,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的统一3.安全管理。

总规和详规要对水利风景区的安全风险进行评估,并制定应急预案和安全管理措施,确保游客和从业人员的人身安全。

4.旅游服务质量管理。

总规和详规要规范旅游服务行业,提高旅游从业人员的专业素质,加强对旅游企业的监管,提高旅游服务质量。

总之,水利风景区总规和详规是水利风景区规划和设计的重要成果,对于保护水利风景资源、促进旅游经济发展和提升人民生活品质都具有重要意义。

在制定总规和详规时,应充分考虑社会参与、生态文明建设、安全管理和旅游服务质量管理等方面的要求,确保水利风景区的可持续发展。

水利部关于加强水利风景区建设与管理工作的通知

水利部关于加强水利风景区建设与管理工作的通知

水利部关于加强水利风景区建设与管理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水利部•【公布日期】2001.12.24•【文号】水综合[2001]609号•【施行日期】2001.12.24•【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利水电正文水利部关于加强水利风景区建设与管理工作的通知(水综合〔2001〕609号)随着国民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我国旅游业发展迅猛。

近几年,水利行业依托水利工程形成的大量人文景观、自然景观,发挥水土资源优势,积极开展水利旅游工作,取得了一定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

但从总体来说,各地水利旅游发展很不平衡,现有水利风景资源的优势没有得到充分发挥,工作中也暴露出一些问题和矛盾。

为加强水利风景区的建设和经营管理工作,促进水利旅游健康发展,现就当前亟待解决的问题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

水利部党组根据党中央、国务院新时期治水方针,总结建国五十年来水利建设的经验教训,提出了从传统水利向现代水利、可持续发展水利转变的治水思路,把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处,实现水资源可持续利用作为水利建设的总目标。

加强水利风景区建设与管理是实现水资源可持续利用总目标的一项重要措施,是加强水资源和水工程管理,进一步开发水利资源,促进水利改革和发展的需要,是满足广大人民迅速提高的物质、精神和文化生活的需要,是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

水利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水利风景区建设重要性的认识,把水利风景区建设与管理作为水资源统一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以水利风景区建设推动水利旅游发展,将其培植成为水利行业新的经济增长点。

二、加强领导。

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水利风景区建设与管理工作的领导。

积极发挥水行政主管部门在水利风景区建设中的组织协调作用,及时研究解决水利风景区建设与管理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加强对水利旅游工作的管理,应设专门机构或明确现有机构,具体管理水利风景区建设与管理和水利旅游工作。

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第十七批国家水利风景区申报工作的通知

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第十七批国家水利风景区申报工作的通知

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第十七批国家水利风景区申报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水利部•【公布日期】2017•【文号】办综合函〔2017〕31号•【施行日期】2017•【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利其他规定正文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第十七批国家水利风景区申报工作的通知办综合函〔2017〕31号各流域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根据《水利风景区管理办法》(水综合〔2004〕143号)要求,现将申报第十七批国家水利风景区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范围以涵养水源、保护生态为主旨,具有一定资源规模、环境质量和服务条件,自然生态和文化价值较高,基本达到国家水利风景区标准,可以开展休闲、观光、旅游、度假或科普、教育、文化等活动的省级水利风景区(2016年1月1日前批准)或相当质量的涉水风景区。

二、基本条件(一)水利风景区管理机构职责明确,景区范围清晰(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

(二)水利风景区安全管理规范并有应急预案,工程、设备运行安全,游憩服务设施无安全隐患。

(三)水利风景区内水质达标,符合《水功能区划分标准》(GB/T 50594-2010)及《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划》要求。

(四)水利风景区内导览、文化、科普等标识齐备。

(五)水利风景区规划或规划纲要成果符合《水利风景区规划编制导则》(SL471-2010)要求。

三、工作流程(一)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提出申请,并按申报要求提供材料。

(二)各流域机构或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完成材料初审和现场审核,并将符合条件要求的景区,择优向水利部推荐(不超过3个)。

(三)水利部景区办对符合条件、程序等要求的景区,委派专家组开展实地核查评价。

(四)水利部审议、公示后,批准第十七批国家水利风景区。

四、具体要求(一)各流域机构或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接到通知后应立即启动本地申报相关工作,并于2017年4月16日前,通过网上申报系统向水利部提交申报材料电子版。

水利风景区管理办法

水利风景区管理办法

AA省水利风景区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水利风景资源管理和水生态保护,科学、合理利用水利风景资源,促进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水利风景区的规划、建设、认定、保护、利用和监督管理活动,应当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水利风景区,是指以水域(水体)或者水利工程为依托,具有一定规模和质量的水利风景资源和生态环境条件,可供人们从事游览观光、休闲健身、科学技术普及和文化教育等活动的区域。

水利风景区分为国家级、省级、县级水利风景区。

国家级水利风景区的管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水利风景区建设是水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属社会公益性事业,其主要功能是保护水资源、修复水生态、弘扬水文化,维护水利工程、普及水利科技、开展水生态文明教育、发展水生态旅游。

第四条水利风景区管理应当遵循科学规划、保护优先、合理利用、协调发展的原则,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实现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相统一。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水利风景区管理工作的领导,协调解决水利风景区管理中的重大问题,将水利风景区规划建设和保护利用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纳入政府绩效考核目标体系。

第六条水利风景区建设和保护管理资金实行多渠道筹集,鼓励单位、个人或者其他组织投资、捐资建设水利风景区。

对政府投资建设并经营管理的公益性水利风景区,其资源保护、基础设施建设以及日常管理所需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

对社会主体投资建设并经认定的水利风景区,可以由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给予一次性补助或者奖励。

第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水利风景区监督管理工作,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水利风景区有关管理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协助做好本行政区域内水利风景区相关管理工作。

第八条对在水利风景区建设、保护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给予表彰和奖励。

水利风景区规划(纲要)编制要求

水利风景区规划(纲要)编制要求

在编制中,(1)要首先调查区域内水生态环境现状, 对风景区建设可能导致的水生态环境变化进行分析预 测,对已成建项目对水生态环境的影响进行分析, 并 提出具体的保护与修复规划方案; (2)应根据风景区内受损河流、湖(库)水生态环境 存在的问题,提出具体的水生态环境修复措施; (3)应对规划范围内生物资源、珍稀物种及群落提出 明确的保护措施,保护生物多样性。
具体可参见《水资源保护规划编制规程》(SL613-2013)。
(2)水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规划 基本内容有两项 ,即保护水生态环境和修复水生态系统。 保护和修复同步进行 ,保护推动修复 ,修复促进保护。 其一 ,保护水生态环境就是对水体及涉水部分进行保护 , 包括保护水量水质 , 防治水污染 , 使其功能不再下降。同 时保护水系和河流 的自然形态 , 保护水中生物及其多样 性 , 保护水生物群落结构 , 保护本地历史物种、特有物 种、 珍稀濒危物种 , 保护生物栖息地。此外 , 还要注意保护水 文化。 其二 , 对已经退化或受 到损害的水生态环境采取工程技 术措施进行修复 , 遏制退化趋势 , 使其转向良性循环。
水利风景区规划(纲要)编制要求 和注意事项
水利风景区规划框架结构
第一章 基本情况
1.1 项目背景 1.2 项目概况
第四章 规划水平年与目标
4.1 规划水平年 4.2 规划目标
1.3 可行性分析
1.4 规划任务
第五章 主题定位
5.1功能定位 5.2形象定位 5.3市场定位
第二章 资源调查与分析评价
2.1 资源现状 2.2 现状分析与评价 2.3 综合分析
《xx旅游发展总体规划》
《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 《水利风景区管理办法》 《水利旅游项目管理办法》

水利风景区建设与管理工作解读

水利风景区建设与管理工作解读

全省省级水利风景区审批时间表
全省水利风景区分布图
全省水利风景区类型明细表
地区 关中 市 西安 景区名称 灞柳生态园水利风景区 汉城湖水利风景区 翠华山水利风景区 灞桥湿地水利风景区 金龙峡水利风景区 西安世博园水利风景区 沣东沣河水利风景区 渭河生态水利风景区 浐河水利风景区 嘉陵江源头水利风景区 千湖水利风景区 渭水之央水利风景区 黄柏塬水利风景区 青峰峡水利风景区 岐渭水利风景区 太白山水利风景区 五曲湾水利风景区 雍城湖水利风景区 红河谷水利风景区 钓鱼台水利风景区 六川河水利风景区 千王海水利风景区 霸渭关中文化水利风景区 郑国渠水利风景区 甘泉湖水利风景区 羊毛湾水利风景区 汃河水利风景区 现代农业园水利风景区 友谊湖水利风景区 黄河魂生态游览区 洽川水利风景区 卤阳湖水利风景区 涧峪水利风景区 沋河水利风景区 大峪河水利风景区 西河水利风景区 洛河生态园水利风景区 林皋湖水利风景区 锦阳湖生态园 级别 国家级 国家级 国家级 国家级 国家级 国家级 国家级 省级 省级 国家级 国家级 国家级 国家级 国家级 国家级 国家级 省级 省级 省级 省级 省级 省级 省级 国家级 省级 省级 省级 省级 国家级 国家级 国家级 国家级 省级 省级 省级 省级 省级 省级 国家级 类型 城市河湖型 水库型 水库型 湿地型 自然河湖型 城市河湖型 城市河湖型 城市河湖型 城市河湖型 自然河湖型 水库型 城市河湖型 自然河湖型 自然河湖型 自然河湖型 自然河湖型 水库型 水库型 自然河湖型 水库型 自然河湖型 水库型 自然河湖型 水库型 城市河湖型 水库型 城市河湖型 灌区型 水库型 自然河湖型 湿地型 湿地型 水库型 水库型 水库型 自然河湖型 水土保持型 水库型 水库型
(五)、宣传推广
2013年召开了“景区工作宣传策划会”、在省电视台一套节目 推出了“七女秀陕西——走进水利风景区”系列专题节目、举办了湿 地水环境保护知识竞赛,2014年举办了“治渭杯”水利风景区摄影大 赛,2015年举办了“水美三秦”镜头定格陕西水利风景微信摄影大赛, 积极组织各景区单位参加省内外有关重大经贸活动开展宣传促销。 各单位每月报送信息不少于3篇。

最新水利风景区规划(纲要)编制要求教学文案

最新水利风景区规划(纲要)编制要求教学文案
具体可参见《水资源保护规划编制规程》(SL613-2013)。
(2)水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规划
基本内容有两项 ,即保护水生态环境和修复水生态系统。 保护和修复同步进行 ,保护推动修复 ,修复促进保护。
其一 ,保护水生态环境就是对水体及涉水部分进行保护 , 包括保护水量水质 , 防治水污染 , 使其功能不再下降。同 时保护水系和河流 的自然形态 , 保护水中生物及其多样 性 , 保护水生物群落结构 , 保护本地历史物种、特有物 种 、珍稀濒危物种 , 保护生物栖息地。此外 , 还要注意保护 水文化。
(3)应对规划范围内生物资源、珍稀物种及群落提出 明确的保护措施,保护生物多样性。
3、景观规划
能最直接的突显水利风景区特色,也是应用水利、景 观、旅游、园林、环境等各学科知识结合点。最能体 现环境规划团队对水利风景区内涵的理解。
应与工程的景观规划相协调,若工程建设发展规划不 包含景观规划,在编制中要考虑已建或在建工程的实 际情况和水利工程的功能性;对尚未开始建设的项目, 要在规划设计前融入工程景观理念。
《水利旅游项目管理办法》
资源调查评价
规划区域现状情况调查 水利风景资源调查评价
规划主题及发展定位
定位主题形象,是水风景区的“灵魂”和文化主线。 根据水利风景资源的特质确定景区主题,应符合水利 风景区的内涵和发展定位。
规划布局与功能分区
应依据景区资源分布,充分考虑各节点之间的空间关 系和交通联系,划定功能区,安排相应的项目和设施。
景观规划的至高境界:景观与自然环境高度融合,兼 具一定的功能性,不影响生态系统。“虽由人作,宛 自天开。”
4、水利科技与水文化传播规划
文化体现景区精髓,是形成特色的基础。
深入调查、挖掘整理景区文化内涵,与地域特性文化 相结合,形成独具特色的水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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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风景区规划编制规范
(提纲)
前言
为科学合理地开发利用水利风景资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水利风景区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水利技术标准编写规定》(SL 1―2002)等标准规定,制定《水利风景区规划编制规范》。

本标准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本标准主持单位:水利部综合事业局
本标准解释单位:水利部综合事业局
本标准主编单位:水利部水利风景区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1总则
1. 1 为科学合理地利用水利风景资源,规范水利风景区的开发、建设和保护工作,提
高水利风景区的规划设计水平和规范化程度,特制定本规范。

1.2 本规范适用于国务院和地方各级水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的各类水利风景区的规划。

1.3 水利风景区根据相关评价标准,分为国家级水利风景名胜区、省级水利风景名胜
区。

1.4 水利风景区规划应分为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

大型的水利风景区可以增编分区规
划和景点规划。

部分在建水利工程项目,也可以编制概念性规划。

1.5水利风景区规划应与流域规划、水保规划、城市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其他
相关规划相互协调。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标准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SL 300--2004 水利风景区评价标准
SL 1―2002 水利技术标准编写规定
GB3838 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
GB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9665 公共浴室卫生标准
GB9667 游泳场所卫生标准
GB12941-1991 景观娱乐用水水质标准
GB16153 饭馆(餐厅)卫生标准
3、术语和定义
3.1 水利风景区
3.2水利风景区总体规划
3.3水利风景区详细规划
3.4功能区
3.5水利工程
3.6旅游环境容量
4、规划编制依据与工作程序
4.1规划依据
4.2工作程序
4.2.1确立规划总目标
4.2.2实地调查、收集相应资料和图件
4.2.3现状分析与开发评价(资源及其开发条件分析、旅游市场分析、接待设施和交通条件分析、工程安全与水环境评价等)
4.2.4规划内容策划和拟定规划大纲
4.2.5各专题研究报告和重点项目研究报告
4.2.6规划文本、图件
4.2.7专家咨询、补充资料、调整方案
4.2.8评审与修改调整
4.2.9规划交付、实施、监控
5、水利风景区总体规划编制
5.1编制内容
5. 1.1 现状分析
5. 1.2 水利工程简介
5. 1.3 自然背景分析
(1)地理位置
(2)地形地貌
(3)气候条件
(4)土壤
(5)生物
(6)水环境
5. 1.4 社会经济文化背景分析
(1)交通区位
(2)社会经济条件
(3)文化背景
5. 1.5开发条件评价
(1)交通条件
(2)旅游接待设施现状
(3)水电通讯条件
(4)综合发展条件评价
5. 1.6资源分析与评价
(1)风景资源类型
(2)资源空间结构与特征分析
(3)风景资源开发的层次定位5. 1.7客源市场分析
(1)区域客源市场分析
(2)市场互补与竞争关系分析
(3)客源市场定位
(4)发展战略目标
5. 1.8旅游系统构建与总体布局
5. 1.8.1旅游系统构建
(1)吸引物子系统
(2)接待服务设施子系统
(3)旅游环境子系统
(4)客源市场子系统
(5)支持子系统
5. 1.8.2功能分区与空间布局
(1)功能分区
(2)集散地布局
(3)景点布局与游览线路设计5. 1.8.3 旅游产品创意策划
5. 1.9环境保护和工程安全规划
(1)环境现状分析
(2)工程安全评价与保障措施
(3)旅游环境容量分析
(4)环境保护规划目标
5. 1.10景区基础设施规划
(1)道路交通规划
(2)电力电讯规划
(3)给排水规划
(4)景区绿化与园林规划
5. 1.11建设分期与投融资规划
5. 1.12景区发展对策与措施
5.2规划成果
5.2.1规划文本
规划文本应以法规条文方式,直接叙述规划主要内容的规定性要求。

5.2.2规划图件
5.2.2.1规划图件应该包括景区区位图、综合现状图、风景资源评价图、总体规划图、道路交通规划图、功能分区图等其他专业规划图、近期建设规划图。

5.2. 2.2 规划图件应清晰准确,图文相符,图例一致,并应在图纸的明显处标明图名、图例、风玫瑰、规划期限、规划日期、规划单位及其资质图签编号等内容。

5.2. 2.3 图纸比例,总体规划比例尺一般为1:10000或1:50000.
5.2.3附件,包括规划说明书和基础资料。

6、水利风景区详细规划编制
6.1编制内容
6. 1.1 规划背景分析
6. 1.2 项目综合分析
(1)区位分析
(2)地形条件与用地分析
(3)景观分析
(4)气候条件
(5)植物资源
(6)旅游市场分析与预测
(7)项目特性分析
6.1.3 规划区性质与规划原则
(1)规划宗旨与定位
(2)规划区功能性质
(3)规划原则
(4)规划目标
6. 1.4 功能结构与布局
(1)设计构思
(2)规划结构与布局
(3)项目规划
(4)旅游环境容量估算
6. 1.5道路与游览
(1)主干环线
(2)景区入口
(3)道路网络
(4)交通方式
(5)停车场
(6)游览组织
6. 1.6绿化规划
(1)绿化规划原则
(2)绿化设计手段
(3)分区绿化
6. 1.7服务体系规划
(1)服务设施
(2)环卫设施
(3)休息设施
(4)安全保障系统
(5)识别系统
(6)无障碍设计
6. 1.8.工程与基础设施规划
(1)竖向规划
(2)电力规划
(3)电讯规划
(4)供水规划
(5)排水规划
6. 1.9.规划区技术经济指标
6.1.10 技术经济分析
(1)基础设施及环境整治投资估算
(2)旅游项目建设投资估算
(3)经济效益分析
6.2规划成果
6.2.1规划文本
规划文本应以法规条文方式,直接叙述规划主要内容的规定性要求。

6.2.2规划图件
6.2.2.1规划图件应该包括景区位置示意图、现状综合分析图、景观分析图、规划总平面图、功能分区规划图、游览组织规划图、竖向规划图、绿化规划图、给水排水规划图、电力电信规划图、服务设施规划图、近期建设规划图、主要项目总平面图、鸟瞰效果图等。

6.2. 2.2 规划图件应清晰准确,图文相符,图例一致,并应在图纸的明显处标明图名、图例、风玫瑰、规划期限、规划日期、规划单位及其资质图签编号等内容。

6.2. 2.3 图纸比例,详细规划比例尺一般为1:1000或1:2000.
7.规划评审、报批与修编
7.1 规划评审
7.1.1 景区规划文本、图件及附件的草案完成后,由规划委托方提出申请,上一级水行政管理部门组织评审。

7.1.2 景区规划的评审采取会议评审方式。

规划成果应该在会议召开五日前送达评审人员审阅。

7.1.3 景区规划的评审,需经全体评审人员讨论、表决,并有四分之三以上评审人员同意,方为通过。

评审意见应形成文字性结论,并经评审小组全体成员签字,评定意见方为有效。

7.2 规划的报批
景区规划文本、图件及附件,经规划评审会议通过并根据评审意见修改后,由委托方按有关规定程序报批实施。

7.3 规划的编修
在规划执行过程中,要根据市场环境等各方面的变化对规划进行修订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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