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药物的管理和使用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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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药物管理使用管理制度

基本药物管理使用管理制度

基本药物管理使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药物使用及管理工作,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提高医疗质量,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疗机构内的所有科室及相关工作人员,包括医生、护士、药剂师等。

第三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药品管理委员会,负责药品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指导。

第四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药品使用管理制度和药品库存管理制度,确保药物的有效使用和合理储存。

第五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药品零售制度和配药制度,对患者用药进行严格管理。

第六条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对医疗器械、特殊药品等特殊类别药物的管理,确保其安全使用。

第七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严格的用药教育制度,对患者及其家属进行药物知识和用药注意事项的宣传和教育。

第八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用药反馈制度,及时掌握药物使用情况,发现并纠正用药不当行为。

第二章药品使用管理第九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药品使用审核制度,对医生开具的处方进行审核,确保处方的合理、安全和有效。

第十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严格的药品配方制度,对处方药的调配、计量和包装进行严格把关。

第十一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规范的配药流程,保障患者用药的正确性和及时性。

第十二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药品配送制度,确保医院药品的及时供应和更新。

第十三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药品使用监测制度,定期对药品使用情况进行调查和分析,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提出改进措施。

第三章药品库存管理第十四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药品采购制度,根据患者需求和临床用药指南进行合理采购。

第十五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规范的药品库存管理制度,对药品的储存条件和有效期进行严格管理。

第十六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药品调剂制度,对库存药品进行调剂,确保药品的合理使用。

第十七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药品报损处理制度,对过期、损坏或其他原因导致药品不能使用的情况进行报损处理。

第四章药品销售管理第十八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药品零售管理制度,对门诊患者的药品购买进行严格管理。

第十九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规范的药品销售流程,确保患者购药的合理性和便捷性。

基本药物使用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基本药物使用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基本药物使用管理制度范文一、总则为了规范基本药物的管理和使用,保证基本药物的供应和合理应用,提高基本医疗卫生服务质量,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和药品经营企业对基本药物的采购、库存、配送、使用等环节进行管理。

三、基本药物目录1.基本药物目录是指根据本管理制度的要求和相关法规的规定,列出的基本药物清单。

基本药物目录应包括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等对于公众健康有重要意义的药物。

2.基本药物目录应根据当地的医疗卫生需求和基本药物的疗效、安全性、可及性、经济性等因素确定。

基本药物目录应定期进行调整和更新。

四、基本药物的选用和使用1.临床医生应根据国家和地方的临床指南和药物治疗指南,合理选用基本药物进行治疗。

2.基本药物的使用应根据病情进行合理的剂量和使用频率的调整。

3.医疗卫生机构应制定基本药物使用指南,明确基本药物的适应症、禁忌症、用药剂量等,规范基本药物的使用。

4.医疗卫生机构应加强基本药物的药物不良反应监测和药物疗效评价,及时采取措施处理不良反应和调整治疗方案。

五、基本药物的采购和供应1.基本药物的采购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基本药物的质量、价格和供应的稳定性。

2.医疗卫生机构应根据基本药物的使用需求,制定合理的采购计划,确保基本药物的供应充足。

3.医疗卫生机构应与药品经营企业签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责和规定,确保基本药物的供应安全和质量的控制。

4.基本药物的配送应符合药品的质量和安全要求,保证基本药物的有效期和保存条件。

6、基本药物的库存管理1.医疗卫生机构应建立基本药物的库存管理制度,确保基本药物的质量和安全。

2.医疗卫生机构应按照基本药物的使用情况,合理确定库存量,避免过量存储或者库存不足的情况发生。

3.医疗卫生机构应加强基本药物的库存监管,定期检查库存的有效期和质量,确保基本药物的有效使用。

4.医疗卫生机构应将基本药物的库存情况纳入日常质量控制的监测范围,及时处理库存不良品和过期药物。

基本药物使用管理制度

基本药物使用管理制度

基本药物使用管理制度第一条总则为规范基本药物的使用,确保基本药物的安全、有效和经济性,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药品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基本药物定义本制度所称基本药物,是指适应基本医疗卫生需求、剂型适宜、价格合理、能够保障供应、公众可公平获得的药品。

基本药物应当具备安全、必需、有效、价廉的特点。

第三条基本药物目录基本药物目录由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制定,并根据医疗卫生需求和药品市场供应情况适时进行调整。

医疗机构应当严格执行基本药物目录,优先使用基本药物。

第四条基本药物采购和供应医疗机构应当通过公开招标采购基本药物,确保基本药物的质量和供应。

采购过程中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基本药物的价格合理。

第五条基本药物的使用(一)医疗机构应当将基本药物作为首选药物,根据临床需要合理使用。

临床医生应当根据患者的病情和基本药物的适应症、禁忌症等因素,合理开具处方。

(二)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对基本药物的使用管理,建立和完善基本药物使用记录制度,对基本药物的处方、使用情况进行监控和评估。

(三)医疗机构应当定期组织医务人员参加基本药物知识培训,提高医务人员对基本药物的了解和合理使用能力。

第六条基本药物的价格和费用(一)基本药物实行零差价销售,医疗机构不得加价销售基本药物。

(二)基本药物的费用应当纳入基本医疗保障制度报销范围,确保患者能够获得及时、合理的报销。

第七条基本药物的质量和安全(一)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对基本药物的质量管理,严格执行药品质量管理相关规定,确保基本药物的质量安全。

(二)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基本药物不良反应监测和处理机制,及时发现和处理基本药物的不良反应。

第八条基本药物的监督和评价(一)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基本药物制度的监督和评价,定期对医疗机构基本药物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

(二)医疗机构应当定期对基本药物制度进行自我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不断提高基本药物使用管理水平。

基本药物临床应用与管理制度

基本药物临床应用与管理制度

基本药物临床应用与管理制度
基本药物临床应用与管理制度
一、引言
本文档目的是为了规范基本药物的临床应用与管理,保障医疗
质量和患者安全。

该制度适用于所有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

二、基本药物的定义和分类
1、基本药物的定义:基本药物是满足公众基本卫生需求的常用、有效、价格合理的药物。

2、基本药物的分类:按照作用机理、药效和适应症划分。

三、基本药物目录的确定和调整
1、基本药物目录的确定原则:依据临床需求、疾病流行病学和
治疗指南。

2、基本药物目录的调整程序:根据临床需要,定期评估和调整
基本药物目录。

四、基本药物的临床应用
1、基本药物的适应症与禁忌症:根据药物说明书、临床指南和
专家共识确定。

2、基本药物的用法与用量:根据患者病情、年龄、性别等因素确定。

3、基本药物的治疗监测:监测患者疗效和不良反应,及时调整治疗方案。

五、基本药物的供应和采购
1、基本药物的供应管理:确保药物的质量和有效性。

2、基本药物的采购管理: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采购。

3、基本药物的储存和保管:保证药物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六、基本药物的信息共享与评估
1、基本药物的信息共享:建立药物信息平台,方便医务人员查询和获取相关信息。

2、基本药物的评估:对基本药物的临床应用和管理进行评估,提出改进建议。

七、附件
本文档涉及附件详见附件表。

八、法律名词及注释
1、法:法是指法律。

2、注释:对于相关法律名词或术语的解释和说明。

基本药物的使用和管理制度

基本药物的使用和管理制度

基本药物的使用和管理制度基本药物是指国家确定的适应症广泛、药效确切、安全可靠、价格适中的药物,是社会公共健康服务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了合理使用和管理基本药物,各国建立了相应的制度。

1.基本药物目录的确定:国家药品监管部门根据疾病的流行病学特点、临床使用经验以及药物的疗效、安全性和经济性等因素,制定并定期修订基本药物目录。

目录中的药物应为治疗常见、多发疾病的必需药物,且应有明确的规范用法和用量。

2.基本药物的供应保障:为了确保基本药物的供应,国家通常会采取多种措施。

例如,加强基本药物的生产和采购,优先保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药品供应,建立基本药物的配送和储备体系等。

3.基本药物的合理使用:为了促进基本药物的合理使用,国家会采取一系列措施。

首先,加强药物信息的宣传和教育,提高医生和患者对基本药物的认识。

其次,建立和完善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和诊疗指南,规范基本药物的使用。

此外,国家还会加强对医疗机构和医生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医生按照规定使用基本药物。

4.基本药物的价格管理:为了控制基本药物的价格,国家会采取一系列措施。

首先,建立和完善基本药物的价格政策,采取控制价格上涨的措施。

其次,加强对药品价格的监管,防止药品价格的垄断和不正当涨价。

此外,国家还会推行药物招标采购制度,通过竞争招标的方式降低基本药物的价格。

5.基本药物的质量管理:为了确保基本药物的质量,国家会加强药品的质量监管。

首先,建立和完善药品质量标准,对基本药物进行质量评价和监控。

其次,加强对药品生产企业的监督和管理,确保药品生产过程的合规性和质量安全。

总之,基本药物的使用和管理制度是一个综合性的制度体系,包括了基本药物目录的确定、供应保障、合理使用、价格管理和质量管理等方面。

通过合理使用和管理基本药物,可以提高基本药物的供应保障和合理使用水平,从而为广大患者提供更好的医疗服务。

国家基本药物使用管理制度

国家基本药物使用管理制度

国家基本药物使用管理制度一、引言药品是保障人民健康的重要物质基础,基本药物是满足人民基本医疗卫生需求、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基本保障。

为加强国家基本药物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药品质量和使用效率,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经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基本药物的定义和范围1. 基本药物是指适应基本医疗卫生需求、剂型适宜、价格合理、能够保障供应、公众可公平获得的药品。

2. 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由国家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公布。

3. 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分为两部分: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常规目录)和国家基本药物增补目录。

常规目录由国家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公布,增补目录由国家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根据实际需要制定并公布。

三、基本药物的采购和供应1. 国家基本药物的采购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通过招标、谈判等市场化方式进行。

2. 国家基本药物的供应应当确保质量、及时、充足,满足人民群众的基本用药需求。

3. 国家基本药物的采购和供应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药品采购和供应的法律法规,确保药品质量和供应稳定。

四、基本药物的使用和管理1. 医疗机构应当将基本药物作为首选药物,优先使用基本药物,合理使用基本药物。

2. 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基本药物使用管理制度,加强对基本药物使用的管理,提高基本药物使用效率。

3. 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基本药物使用监测和评价制度,定期对基本药物的使用情况进行监测和评价,提高基本药物使用质量。

五、基本药物的定价和报销1. 国家基本药物的定价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通过市场化方式进行。

2. 国家基本药物的定价应当综合考虑药品质量、生产成本、市场需求等因素,确保药品价格合理。

3. 国家基本药物应当纳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按照医疗保险政策进行报销。

六、基本药物的监督和管理1. 国家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国家基本药物的监督管理工作,加强对基本药物采购、供应、使用、定价、报销等环节的监管。

基本药物的管理和使用制度

基本药物的管理和使用制度

基本药物的管理和使用制度1. 概述基本药物是指在卫生系统中被广泛应用、必需的、质量可靠、价格合理、适应地区疾病特点的药物。

基本药物的管理和使用制度是为了保障医疗机构和患者的权益,合理且有效地管理和使用基本药物。

2. 基本药物清单的确定为了确保基本药物的稳定供应和患者的用药需要,各级卫生主管部门应定期编制本地区的基本药物清单。

基本药物清单的制定应综合考虑疾病负担、社会经济状况、临床需求等因素,并经过专家评审和公众意见征询。

清单包括药物的通用名称、规格、单位、剂型、生产商等信息,以便医疗机构和患者准确选择和使用。

3. 基本药物的采购与配送医疗机构应按照基本药物清单的要求进行采购和配送。

采购过程应透明、公平,并遵循招标和合同管理的原则。

医疗机构应与经营基本药物的药品企业建立长期合作关系,确保基本药物的稳定供应和质量可靠。

配送过程应遵循冷链运输和灵活调剂的原则,以确保药物的安全和有效性。

4. 基本药物的储存和保管医疗机构应设立专门的药房并配备专业人员,负责基本药物的储存和保管。

药物应根据规定的储存条件进行储存,包括温度、湿度、光线等。

药物的有效期应进行严格的控制和监测,过期药物应及时清理和销毁,防止使用过期药物对患者造成伤害。

医疗机构还应建立相应的安全系统,防止药物的盗窃和滥用。

5. 基本药物的合理使用基本药物的合理使用是保障患者用药安全和有效的重要环节。

医疗机构应开展基本药物的临床应用指南和规范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医务人员的用药知识和技能。

医生在开具基本药物处方时应遵循药物的适应症、剂量、疗程等原则,并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进行个体化的用药决策。

患者在使用基本药物时应按照医生的指导和说明进行合理用药,遵循药物的用法、用量和用药的时间。

6. 基本药物的监督和评价政府应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加强对基本药物管理和使用的监督和检查。

监督机构应定期对医疗机构的基本药物管理进行评估,提出改进建议和指导意见。

同时,通过各种渠道收集患者对基本药物的反馈和投诉,及时处理并解决问题。

基本药物的管理和使用制度

基本药物的管理和使用制度

基本药物的管理和使用制度基本药物的管理和使用制度一、积极推进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保障群众基本用药~减轻医药费用负担~严格执行卫生部等九部委《关于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意见》及《贵州省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办法》的要求。

二、定期或不定期对全院医务人员进行合理使用基本药物相关知识培训。

内容包括《国家基本药物政策》、《国家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国家基本药物处方集》。

三、配合做好基本药物目录的遴选、采购、配送工作。

医院临床应用的基本药物全部从贵州省基本药物集中招标采购平台采购~并做好基本药物的入库验收、在库养护。

四、按照国家相关基本药物价格政策~所有药物全部实行零差率销售。

五、临床医师要优先、全部使用国家基本药物目录药品和省增补目录药品。

六、药师参与临床药物治疗~发挥规范临床用药行为的作用~为药物治疗的合理、安全、有效提供有效保障。

七、院领导班子要加强对医院基本药物临床应用的监测与评价~定期抽调处方和医嘱对基本药物的应用进行点评。

八、基本药物全部纳入《贵州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药物目录》~报销窗口要按照报销比例及时结算。

对不使用基本药物和使用不当的医师~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九、实行100%的使用基药、100%网上采购、100%零差率销售。

1药房工作制度一、药品调剂工作须由取得药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药学专技人员负责。

独立值班工作由不少于1年调剂工作经验的药剂士以上药学专业技术人员承担。

未取得药学专技任职资格的人员不得从事处方调剂工作。

二、药师在执业的医疗机构取得处方调剂资格~药师签名或者专用签章式样须在本单位留样备查。

三、凭医师处方调剂处方药品~非经医师处方不得调剂。

药师应按照操作规程调剂处方~做到“四查十对”。

处方调剂完成后~须经其他药学人员核对,做到审核、调配、核对、发药双签名~一人值班时应自行核对~双签名后方可发出,发出药品应注明患者姓名、用法、用量~并交代注意事项。

四、凡有疑问或超剂量、配伍禁忌等因素处方~药剂人员须及时与处方医师联系~经医师更正后方可调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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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药物的管理和使用制度一、积极推进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保障群众基本用药~减轻医药费用负担~严格执行卫生部等九部委《关于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意见》及《贵州省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办法》的要求。

二、定期或不定期对全院医务人员进行合理使用基本药物相关知识培训。

内容包括《国家基本药物政策》、《国家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国家基本药物处方集》。

三、配合做好基本药物目录的遴选、采购、配送工作。

医院临床应用的基本药物全部从贵州省基本药物集中招标采购平台采购~并做好基本药物的入库验收、在库养护。

四、按照国家相关基本药物价格政策~所有药物全部实行零差率销售。

五、临床医师要优先、全部使用国家基本药物目录药品和省增补目录药品。

六、药师参与临床药物治疗~发挥规范临床用药行为的作用~为药物治疗的合理、安全、有效提供有效保障。

七、院领导班子要加强对医院基本药物临床应用的监测与评价~定期抽调处方和医嘱对基本药物的应用进行点评。

八、基本药物全部纳入《贵州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药物目录》~报销窗口要按照报销比例及时结算。

对不使用基本药物和使用不当的医师~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九、实行100%的使用基药、100%网上采购、100%零差率销售。

1药房工作制度一、药品调剂工作须由取得药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药学专技人员负责。

独立值班工作由不少于1年调剂工作经验的药剂士以上药学专业技术人员承担。

未取得药学专技任职资格的人员不得从事处方调剂工作。

二、药师在执业的医疗机构取得处方调剂资格~药师签名或者专用签章式样须在本单位留样备查。

三、凭医师处方调剂处方药品~非经医师处方不得调剂。

药师应按照操作规程调剂处方~做到“四查十对”。

处方调剂完成后~须经其他药学人员核对,做到审核、调配、核对、发药双签名~一人值班时应自行核对~双签名后方可发出,发出药品应注明患者姓名、用法、用量~并交代注意事项。

四、凡有疑问或超剂量、配伍禁忌等因素处方~药剂人员须及时与处方医师联系~经医师更正后方可调剂。

五、药房工作人员除正常退药外~不得为他人兑换药品。

药品按剂型或用途分类定位存放~贴有明显标记~做到内服与外用~药品与非药品分开~药品摆放有序、整洁。

每月对药品进行一次质量检查~做到无假药、劣药、过期、变质药品。

六、每月对处方进行一次分析评估。

具体包括:处方各项内容的完整性及书写的正确性~不合理用药或禁忌处方等。

8、药房的设施、用具应保持清洁、整齐~物品放臵有序~无关人员不得进入药房。

着装整洁、挂牌上岗、态度和蔼、讲解得体、主动热情。

2药品采购管理制度一、采购药品严格按《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医院药品管理规范》及《贵州省药品集中采购管理办法》相关的规定执行。

二、保管员根据库存、临床用药情况提出采购计划~采购员根据保管提出计划拟定采购计划~100%从贵州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网上购进药品~禁止网下采购。

三、采购药品~应当验证供货公司提供的《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证》、《GSP证书》、销售人员的授权委托书、资格证明、身份证复印件,首次还必须与原件对照,等相关资料~及产品所属生产企业的《营业执照》、《药品生产许可证》、《GMP证书》~所提供的所有资料均需加盖公司原印章~审查合格后归档保存以备查。

四、每年与药品供应单位签订明确质量条款的“药品采购合同”和“廉政协议”~供应单位保证所供药品是合法~质量合格的药品。

五、所购药品应有包装~药品包装上应有生产企业、品名、产地、产品批号、生产日期、药品生产许可证号~实施批准文号管理的药品。

还应当验证注册证书并将复印件存档备查。

每批药品还需提供质量检验报告。

六、药品的购进坚持“按需进货,择优选择、质量第一”的原则~注重药品购进时的时效性和合理性。

做到供应及时~合理使用。

七、购进进口药品应有加盖供货单位质量管理部门原印章的《进口药品批件》及《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复印件。

八、每年应当对供应单位供应的药品质量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及时调整供应单位和供应方案。

3药品验收工作制度一、建立药品入库质量验收制度~对购进的药品进行质量验收。

贵重、特殊药品须实行双人验收制度~并验收至最小包装。

二、严格按照法定标准和合同规定的质量条款对购进药品的质量进行逐批验收。

三、验收包括外观的性状检查和内外包装及标识的检查。

应对药品的外观质量、包装、标签、说明书以及有关要求的证明或文件进行逐一检查。

四、验收抽取的样品应具有代表性~分别从上中下三个部位抽取。

五、验收应按有关规定做好验收记录。

记录内容包括供货单位、数量、到货日期、品名、剂型、规格、批准文号、批号、生产企业、有效期、质量状况、验收结论和验收人员等项目。

验收记录应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一年~但不得少于三年。

六、验收首营品种~应有同批号的出厂产品质量合格检验报告书。

七、验收应在待验区进行~并在规定时限内及时完成。

一般药品应在到货后1个工作日内验收完毕~特殊、贵重药品及需冷藏药品应及时验收完毕八、对验收发现的不合格药品、医疗器械按不合格品管理制度执行。

对货与单不符、质量异常、包装不牢或破损、标志模糊等情况~有权拒收并报告药房负责人或领导处理。

4药品储存、养护、出库工作制度一、药品贮存实行色标管理。

待验药品、退货药品区—黄色,合格品区、待发药品区—绿色,不合格品区—红色。

将验收合格的药品臵于合格药品库,区,。

二、根据药品说明书规定的储存要求将药品存放于常温、阴凉、冷库内。

按照药品性能、用途的不同~实行分区、分类储存、陈列摆放管理~做到:药品分品种按批号堆放,药品与非药品、内服药与外用药应分区存放,性能相互影响、易串味的药品要分库存放,三、药品储存不得着地堆放~药品与地面、墙、顶棚应保持规定距离。

堆垛间也应留有一定距离。

四、定期对药库、药房贮存及各病区备用的药品进行检查养护~并做好药品质量检查养护记录、近效期药品记录。

养护记录应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一年~但不得少于二年。

五、对养护检查中发现有异常原因、有质量疑问的、过期、变质等药品应立即停用~并报药房负责人确认~分别将其臵于退货区、不合格药品区~做好有关药品退货、报损、销毁审批与处理记录。

六、药品储存应有效期标志~实行药品的效期储存管理。

对效期不足六个月的药品~应按月填报近效期药品登记表。

七、做好库房温湿度的监测和管理~每日上、下午各一次定时对库房温湿度进行记录~对超出规定范围的及时采取调控措施~并予以记录。

八、作好库存药品的帐、货管理工作~按月或季盘存~确保帐物相符,5九、保持库内环境、货架的清洁卫生~定期进行清理和消毒~作好防盗、防火、防潮、防腐、防鼠、防污染等工作,十、药品出库遵循“先产先出、近期先出、按批号发货”的原则~不得将过期、变质、虫蛀等有质量问题的药品发出库。

出库药品与单据~领发双方须当面进行质量检查、清点和复核。

6药品陈列管理制度一、为加强药品质量管理~保证使用药品安全有效~特制定本规定。

二、陈列药品的货柜,架,应保持清洁和卫生~防止人为污染药品。

三、应经常检查药品陈列环境和储存条件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四、应按药品品种、规格、剂型或用途以及储存要求分类陈列摆放和储存~做到整齐有序、分类合理~标签准确、字迹清晰。

五、特殊管理药品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存放。

六、危险品不得陈列~如因需要必须陈列时~只能陈列代用品或空包装。

七、拆零药品应集中存放于拆零专柜~并保留原包装的标签。

八、发现有质量可疑的药品~不得上架陈列和使用。

7高危药品管理制度一、高危药品管理制度高危险药品,以下简称“高危药品”是指药理作用显著且迅速~易危害人体的药品。

二、高危药品应设臵专门的存放药架~不得与其他药品混合存放。

三、高危药品存放药架应标识统一醒目~统一黑底白字标签。

四、高危药品在使用前要有安全性论证的证据~有确切适应症时才能开具处方使用。

五、药剂人员在调配高危药品时~要严格审查处方~对不符合规定的高危药品处方~拒绝调配。

高危药品的处方调配发放要实行双人复核~确保发放准确无误。

六、药剂科应定期检查本院的高危药品管理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处理。

七、加强高危药品的效期管理~保证先进先出~保证药品使用安全有效。

八、加强高危药品的不良事件监测~定期和临床医护人员沟通~并定期总结汇总~及时反馈给临床医护人员。

8九、新引进高危药品要经过充分论证~引进后要及时将药品信息告知临床~促进临床合理应用药品报损、销毁工作制度一、凡破损变色发霉虫蛀过期失效等质量不合格药品~一律按报废处理。

二、破损、霉变、过期失效药品~药库及各药房汇总填写报废单~报废单须写明药品名称、规格、单价、金额及报损总金额~报损原因等~经质量管理小组查验签字~报药房负责人审核签字~上报分管院长审批。

三、待批报废药品~应单独集中存放~并有明确标示。

四、经审批报废后的药品~一律集中存放在报废库中~药房负责人与保管员要有交接签字手续。

五、报废药品应严格管理~年底组织统一销毁。

防止流入社会~危害人民群众健康。

六、报废药品由保管员、会计填写药品销毁单~科主任审核后上报分管院长同意后方可销毁。

七、销毁的药品要进行登记~记录内容为:药品名称、规格、批号、销毁数量、销毁原因、经手人、销毁时间、地点、方式。

在进行药品销毁时~必须至少有两人在场并有签字。

9八、对毒、麻、精神药品等特殊药品的销毁~要上报市卫计局~并由市卫计局监督销毁。

拆零药品使用管理制度一、为规范拆零药品行为~满足患者的治疗需要~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规定。

二、拆零药品是指根据医疗的需要~所使用药品的最小包装单元不能明确注明药品名称、规格、用法、用量、有效期等内容的药品。

三、要配备拆零专柜~拆零药品要集中存放于拆零专柜~不能与其他药品混放~并保留拆零药品原包装或标签。

四、拆零药品时~要检查药品的外观质量~发现质量可疑及外观性状不合格的药品~不得拆零和继续使用~应报告质量管理员及时处理。

五、拆零药品使用的工具如搪瓷方盘、药匙、药刀、医用手套消毒酒精棉球等和拆零药品包装袋应清洁卫生~发药10时应在药袋上注明药品名称、规格、用法、用量、有效期等内容。

不合格药品管理制度一、药品是用于防病治病的特殊商品~其质量与人体的健康密切相关。

为严格不合格药品的控制管理~严防不合格药品被使用~确保患者用药安全有效~特制定本制度。

二、药房管理员对不合格药品实行有效的控制管理。

三、质量不合格药品不得采购、入库和使用、凡与质量标准及有关规定不符的药品~均属不合格药品~包括:1.药品的内在质量不符合国家法定质量标准及有关规定的药品。

2.药品外观质量不符合国家法定质量标准及有关规定11的药品。

3.药品包装、标签及说明书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药品。

四、在药品验收、储存、养护、上柜、使用过程中发现不合格药品应存放于不合格药品区~挂红色标识~并及时上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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