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城中村改造中的利益冲突与协调问题
论我国城镇化进程中的利益协调

论我国城镇化进程中的利益协调引言城镇化进程是指人口从农村向城市迁移的过程,是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我国在过去几十年间迅速进行了城镇化进程,取得了巨大的成就和变革。
然而,城镇化进程也面临着一系列的挑战和问题,其中之一就是如何协调各方的利益。
本文将探讨我国城镇化进程中利益协调的重要性,分析目前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一些解决方案。
利益协调的重要性城镇化进程中的利益协调至关重要,因为城镇化涉及到各方利益的平衡。
以下是几个方面的重要性:社会稳定城镇化进程使得大量农民从农村迁移到城市,这涉及到土地、住房、就业等一系列问题。
如果这些问题无法得到妥善解决,可能导致社会不稳定,甚至引发社会矛盾和冲突。
因此,利益协调是确保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
经济发展城镇化对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但同时也带来了一些问题。
例如,城市土地资源的有限性可能导致土地价格上涨,影响企业发展。
通过利益协调,可以平衡土地资源的利用,确保经济发展的可持续性。
资源利用城镇化进程中需要大量的资源,如用水、用电、用地等。
如果资源利用不当,可能导致环境破坏和资源浪费。
因此,利益协调可以确保资源的合理利用,保护环境和节约资源。
利益协调中存在的问题在我国城镇化进程中,存在着一些利益协调的问题,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土地资源分配不公平城镇化进程中,土地资源的分配问题一直是一个争议的焦点。
一方面,城市需要大量的土地用于建设住房、基础设施等。
另一方面,农民的土地被征用后可能得不到公平补偿,导致农民利益受损。
因此,需要改进土地征用和补偿机制,确保土地资源分配的公平性。
就业问题城镇化进程中,农民工的就业问题一直是一个重要的关注点。
虽然城市提供了更多的就业机会,但农民工在城市中面临的问题也不少,如低工资、缺乏社会保障等。
利益协调需要解决这些问题,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城乡收入差距扩大城镇化进程中,城乡收入差距扩大是一个普遍存在的问题。
一方面,城市的薪资水平相对较高,而农村的收入水平相对较低。
城中村改造如何平衡利益相关方

城中村改造如何平衡利益相关方城中村改造是城市化进程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它不仅涉及到城市的更新与发展,更关乎众多利益相关方的切身利益。
在这个过程中,如何平衡各方利益,实现公平、合理、可持续的改造,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城中村改造中的利益相关方都有哪些。
一般来说,主要包括原住村民、开发商、政府以及周边社区居民等。
原住村民是城中村改造中最直接的利益相关者。
他们在这片土地上生活了多年,有着深厚的情感和依赖。
对于原住村民来说,他们关心的是改造后的居住条件能否得到改善,能否获得合理的补偿以保障未来的生活。
合理的补偿不仅应包括房屋的价值补偿,还应考虑到他们因失去土地和房屋可能带来的就业、养老等方面的影响。
比如,为村民提供就业培训和创业支持,确保他们在改造后能够有稳定的收入来源。
同时,在住房安置上,要充分考虑村民的生活习惯和文化传统,提供符合他们需求的居住环境。
开发商在城中村改造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他们投入资金进行开发建设,期望获得合理的利润回报。
然而,如果开发商过度追求利润,可能会导致改造项目质量下降、配套设施不完善等问题,损害村民和其他利益相关方的利益。
因此,政府在引入开发商时,应严格审查其资质和信誉,确保其具备足够的实力和责任感。
同时,要制定合理的土地出让政策和开发规则,防止开发商的短期行为。
政府在城中村改造中起着主导和监管的作用。
政府的目标是通过改造提升城市的整体形象和功能,促进经济发展,改善民生。
但在实际操作中,政府可能会面临公共利益与个体利益之间的平衡难题。
一方面,政府需要推进城市的规划和发展,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另一方面,又要保障原住村民的合法权益,避免强拆强征等不合理行为。
为了实现这一平衡,政府应加强规划的科学性和民主性,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制定公正合理的政策法规。
同时,要加强对改造过程的监管,确保各项政策的落实和改造项目的质量。
周边社区居民也是不容忽视的利益相关方。
城中村改造可能会对周边社区的交通、环境、教育等公共资源产生影响。
浅谈“城中村”改造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中共山西省委党校本科班2012级经济管理专业毕业论文论文题目浅谈城中村改造存在的问题与对策姓名学号 **********指导老师教学点省委党校2014年5月14日内容提要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区域经济的竞争,研究和解决城中村改造的问题已成为关键因素,全国各地在城中村改造中做了不少尝试,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城中村改造的难点:一是改造资金的筹集与改造主体的选择;二是存量土地如何盘活;三是如何排解城中村改造的阻力。
解决这些问题对加速城中村城市化有一定的作用。
城中村普遍存在基础设施薄弱、建设混乱、环境恶劣、治安复杂等问题,影响了城市化进程的推进、城市整体功能的发挥和城市综合竞争力的提升,城中村改造中存在的问题成为各个城市不得不面对的迫切问题,如何正确对待城中村这一现象并妥善解决相关问题,关系到构建和谐社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
本文首先通过阐述“城中村”特征及其改造的必要性,分析了城中村的所存在的问题的基础上,提出了解决“城中村”改造存在问题的相应对策。
关键词:城中村城中村改造问题与对策目录一、“城中村”的特征及“城中村”改造的必要性 (1)(一)城中村的特征 (2)(二)城中村改造的必要性 (3)二、“城中村”改造中存在问题 (5)(一)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盲区 (5)(二)城中村普遍存在的治安形势严峻的问题 (5)(三)职业问题 (6)三、“城中村”改造的对策 (6)(一)贯彻“规划优先”的原则,完善城中村改造规划编制体系 (7)(二)解决城中村居民就业问题,提高村民素质 (8)(三)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实现村民社会保障的城市化 (9)参考文献 (10)浅谈“城中村”改造存在的问题与对策城中村在我国社会经济快速发展中的作用以及城中村作为多种利益主体矛盾的集合体的现实来看,政府出于公共利益的需要,调整城市规划,扩充城市的区域空间,将城郊的农村纳入统一管理,这是城中村改造的最直接原因。
改造城中村,使其摆脱自身发展的恶性循环并与周边城市环境衔接,已成为刻不容缓的任务。
我国“城中村”问题及改造论文

我国“城中村”问题及改造论文摘要:城中村的规划改造是一项复杂和系统的工程,需要政府的大力政策支持、高效领导,开发商的积极参与及城中村居民的充分理解和支持配合,才能推进城中村改造规划进程,进而实现整个城市经济、居民生活的和谐统一可持续发展。
1“城中村”存在的问题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发展,旧城区改造及新城区建设近年来发展速度惊人,一栋栋的现代式高楼大厦拔地而起,城市面貌焕然一新,但在众多的现代式建筑群中间还夹着着与现代建筑群落极为不协调的建筑群落,那就是城中村。
“城中村”主要存在以下问题:1.1经济问题“城中村”的地区位置优越,其周围的城市地区往往是商业地区或者是商品房地区。
而“城中村”的土地利用方式却是以出租廉租房的形式为主,“城中村”的土地利用的经济效益低下,完全达不到土地本该具有的经济价值,从一定意义上说是对土地资源的浪费。
另外,“城中村”的居民的主要经济来源为收取廉价的房租,经济产业单一,抗风险能力差。
很明显这样的经济形态的可持续发展能力也差。
另外,“城中村”还存在着一些不法的地下经济,比如制假售假、赌博、卖淫嫖娼等活动,这些不法活动对社会产生了不良的影响。
1.2环境问题“城中村”的房屋普遍较为破旧,而且由于“城中村”的村民具有宅基地的使用权,村民们为了拥有更多的房屋出租,以获得利益的最大化,建造了很多楼房以供出租,这些建造的房屋布局混乱,严重地影响了城市的景观环境。
另外,由于“城中村”供水、供电、排水、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不配套,缺乏公共绿地、体育休闲等设施。
“城中村”内经常污水横流,同时,垃圾乱堆放等现象也十分普遍,给人以脏乱差的印象。
这与整个城市的面貌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城中村”的环境问题不仅给“城中村”的居民的生活环境带来问题,同时也给整个城市的形象带来了负面的影响。
1.3社会治安管理问题“城中村”既有本地居民,但是,更多的是外来的流动人口。
人口的流动性与密集性给城市的人口管理带了困难。
浅谈城中村改造中的利益关系的分析与应对

浅谈城中村改造中的利益关系的分析与应对在城市的快速发展进程中,城中村改造成为了一个备受关注的议题。
城中村改造不仅涉及到城市的空间重构和功能提升,更牵扯到复杂的利益关系。
深入分析这些利益关系,并找到有效的应对策略,对于推动城中村改造的顺利进行具有重要意义。
城中村改造中涉及的利益主体众多,包括政府、开发商、村民以及租户等。
政府作为城市的管理者,希望通过城中村改造提升城市形象、优化城市功能、增加公共服务设施,并促进土地的合理利用。
开发商则着眼于通过参与改造项目获取经济利益,同时也承担着一定的社会责任。
村民是城中村的原住居民,他们关心的是自身的居住条件改善、经济补偿以及未来的生活保障。
租户则可能面临着居住地点的变动和生活成本的增加。
从政府的角度来看,城中村改造可以为城市发展带来诸多好处。
一方面,改造可以改善城市的基础设施和环境,提升城市的整体品质。
另一方面,通过合理规划和土地整合,可以为城市的发展提供更多的建设用地,促进经济的增长。
然而,政府在推动改造过程中也面临着一些挑战。
例如,如何制定合理的政策和规划,平衡各方利益,避免因改造导致社会不稳定因素的增加。
同时,政府还需要确保改造过程中的公平、公正和透明,防止权力寻租和腐败现象的发生。
对于开发商而言,参与城中村改造项目是一个商业机会。
他们希望通过项目开发获得丰厚的利润。
但在实际操作中,开发商需要承担巨大的资金压力和风险。
例如,拆迁补偿费用的高昂、项目建设周期的不确定性以及市场需求的变化等,都可能影响项目的盈利能力。
此外,开发商还需要与政府和村民进行有效的沟通和协商,以确保项目的顺利推进。
村民在城中村改造中处于相对弱势的地位。
他们往往担心自己的利益得不到充分保障。
拆迁补偿的标准是否合理、安置房屋的质量和位置是否满意、未来的生活来源如何解决等问题,都是村民关注的焦点。
一些村民可能因为对补偿不满意而抵制改造,导致改造工作陷入僵局。
因此,政府和开发商在制定改造方案时,必须充分考虑村民的合理诉求,给予他们足够的尊重和保障。
城市规划论文:城中村改造的困境及对策

城中村改造的困境及对策现代城市中的城中村改造是涉及多种领域的巨大的系统工程,涉及到城市乃至区域的综合发展,而当前城中村的改造也因此存在很多问题。
本文简单论述了城中村改造过程中存在的困境以及对策。
一、城中村改造过程中存在的困境1.城中村改造缺乏国家宏观政策的支持。
我国在城中村改造方面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十分缺乏和落后,只有《城市规划法》、《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来进行规范。
而在实际的城中村改造过程中经常会出现地方政府违规和违法操作,且没有相应的法律进行规制,进而引发一系列暴力拆迁和抗拆等社会现象。
2.思想认识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畏难情绪。
城中村改造首先要碰到的是大规模拆迁安置,这是这项工作最为棘手的头等难事。
在以前的项目带动拆迁和先行改造试点的村出现了一些“难缠户”和“钉子户”,还出现过群体性上访,在干部群众中产生畏难思想,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二是畏繁情绪。
城中村改造涉及规划编制、组织协调、资金平衡、拆迁安置、安置房建设管理等方方面面的工作,面广量大,造成部分干部不愿抓、不愿改。
三是麻痹情绪。
有的干部对城中村改造的重要性、艰巨性、紧迫性估计不足,思想上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也没有很好去研究、破解其存在的问题。
四是敷衍情绪。
一部分人认为城中村改造是上级部署的城市建设任务,与老百姓生活和村级发展没有什么关系;另外城中村改造中涉及部分村(社区)、村民经济利益,造成改造工作不积极、不主动。
3.资金筹措问题城中村改造工作本身复杂、艰巨和持续时间较长,其改造涉及到征地、拆迁、安置、建设及环境整治等各个环节。
对政府来说,单就征地、拆迁等补偿方面,就是一笔巨额的财政支出,而后续的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等还需要更多资金,因此资金问题已成为“城中村”改造的瓶颈,并严重制约着城中村改造的进程4.征迁安置问题随着城市化进程的进一步加快,外地打工就业的人员有增无减,出现了较大的租房需求,这给村集体和农民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收益,但也导致违章建筑屡禁不止的现象出现,甚至使部分村民把“既得利益”当作“合法利益”、“应得利益”,无形中提高了被拆迁户的心理预期和补偿要求。
城中村改造过程中农民利益问题分析

• 引言 • 城中村改造概述 • 农民利益问题分析 • 保障农民利益的对策和建议 • 案例研究 • 结论与展望
01
引言
背景介绍
城市化进程加速,城中村问题凸显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城中村问题逐渐凸显,城中村改造成为城市发展的重 要课题。
农民利益问题复杂
在城中村改造过程中,农民的利益问题尤为复杂,涉及到土地征收、房屋拆迁、 就业保障等多个方面。
经济发展与人口流动使得城乡差距加 大,部分农民选择在城市中聚集,形 成城中村。
土地制度与政策缺陷
土地制度与政策缺陷导致城乡土地权 利不平等,农民土地权利无法得到有 效保障,形成城中村。
城中村改造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01
02
03
提升城市形象
城中村的存在影响了城市 的形象,改造城中村有助 于提升城市整体形象。
进行分析和解决。
政府、开发商和农民等利益相 关者之间的利益冲突是导致农 民利益受损的主要原因之一。
法律法规的不完善和执行不力 也是导致农民利益受损的重要
因素之一。
城中村改造过程中的土地征收 和房屋拆迁是农民利益受损最
为严重的环节之一。
研究展望
需要进一步深入研究城中村改造过程 中农民利益问题的根源和影响,为政 策制定提供更加科学和全面的依据。
05
案例研究
案例一:某城市的城中村改造
总结词
改造过程引发农民不满
详细描述
某城市在城中村改造过程中,由于缺乏与农民的充分沟通和协商,导致农民对拆 迁补偿、安置方案等方面存在不满情绪,引发了一系列抗议和维权行动。
案例二:某地区农民利益保障的成功经验
总结词
保障农民权益的成功实践
建设方案决策中的利益冲突与协调

建设方案决策中的利益冲突与协调引言在建设项目的决策过程中,利益冲突是不可避免的。
各利益相关方的利益追求可能存在差异,甚至相互矛盾。
如何在这些冲突中寻求协调,是一个关键问题。
本文将探讨建设方案决策中的利益冲突与协调,旨在寻找解决冲突的有效途径。
1. 利益冲突的成因利益冲突的成因多种多样,常见的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1 经济利益冲突建设项目涉及的经济利益是各利益相关方最为关注的问题。
不同利益相关方对经济利益的追求可能存在差异,如投资方追求回报率的最大化,而环保组织则关注生态效益。
这种差异可能导致利益冲突。
1.2 社会利益冲突建设项目往往会对社会产生影响,如就业机会、公共设施等。
不同利益相关方对这些社会利益的分配可能存在争议,导致利益冲突的产生。
1.3 环境利益冲突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是一个敏感的问题。
环保组织通常会对项目的环境影响提出质疑,而开发商则可能认为这些担忧是杞人忧天。
这种差异也可能导致利益冲突。
2. 利益冲突的协调方式2.1 制度建设建设项目决策中的利益冲突可以通过制度建设来解决。
制度的设计应该能够平衡各利益相关方的权益,确保利益的公平分配。
例如,可以建立公开透明的决策机制,吸纳各方的意见和建议,从而减少利益冲突的发生。
2.2 沟通与协商沟通与协商是解决利益冲突的重要手段。
各利益相关方应该积极参与决策过程,通过对话交流,寻求共识。
在沟通与协商的过程中,各方可以充分了解彼此的关切与需求,从而找到解决冲突的办法。
2.3 引入第三方在一些复杂的利益冲突中,引入第三方可以起到中立调解的作用。
第三方可以是专业机构、学术界、媒体等,他们能够提供客观的意见和建议,协助各方达成共识。
3. 案例分析为了更好地理解建设方案决策中的利益冲突与协调,我们来看一个案例。
某市计划修建一座大型商业综合体,该项目将提供大量就业机会,对当地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然而,该项目的建设需要占用一片绿地,引发了环保组织的反对。
环保组织认为,保护生态环境比经济利益更为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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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求2008年第1期(新112期・总175期)・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摘要]城中村的改造过程,本质上就是政府、开发商和村民间的利益博弈过程。
应在科学分析三方利益冲突的基础上,及时构建相应的利益协调机制,这是顺利推进城中村改造、最终实现三方共赢的根本举措。
[关键词]城中村改造;利益冲突;协调机制[中图分类号]D668[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3—8744(2008)01—0017—05肖秀玲*本文是广州市哲学社会科学发展“十一五”规划2007年度课题《关于完善广州市城中村改造机制,促进城中村可持续发展的研究》(项目编号07Z13)、广州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第九次(2007年)资助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关于广州市建立城中村改造的可持续机制的研究———基于对白云区三元里等村改造的案例分析》的阶段性成果。
收稿日期:2007—12—1作者简介:肖秀玲(1975—),女,中共广州市委党校白云分校讲师,科研与信息科科长,主要研究方向为区域经济。
试论城中村改造中的利益冲突与协调问题*(中共广州市委党校白云分校科研与信息科,广东广州510075)城中村改造是一场典型的利益博弈。
参加的主体主要有三方:政府、开发商和村民。
在改造中,不仅要使村民得到合理的补偿和良好的居住环境,而且要使开发商赢得合理的利润,使政府获得良好的投资环境与城市品位的提升。
这三个方面是相辅相成,同时又是相互冲突、相互牵制的,并由此造成了现实改造中的矛盾重重、出现步履维艰的情况。
因此,如何积极面对这些矛盾和冲突,及时构建相应的利益协调机制,已成当务之急。
一、城中村改造中的政府、开发商和村民利益冲突顺利完成城中村改造,是政府、开发商和村民的共同目标。
但在改造过程中他们又各自有着不同的利益需求,因此冲突也就在所难免。
(一)政府与开发商的利益矛盾与冲突政府是城中村改造的发起者和指挥者,也是改造成果的较大受益者,其收益主要有以下几点:一是城中村改造能进一步改善城市功能,大大加快城市化进程,并为城市经济的快速发展创造出有利条件;二是随着城市的扩张和城市空间结构的不断优化,会导致土地产出的急剧上升,而不断飚升的绝对地租和级差地租反过来又会促进政府财政收入的大大增加;三是盘活了存量土地,提高了土地收益,扩展了城市土地资源的供应形式;四是解决了城中村今后发展所带来的大量的社会负担,包括治安、环保、计生、卫生等等;五是城市结构的优化会大大提升城市的品位和竞争力;六是增加了政府政绩,提高了政府的威信。
但政府也有担忧:拆迁过程中的利益冲突会成为社会不稳定的因素;政府自己开发又因成本过于高昂而难以启动,如给予优惠政策吸引房地产商介入开发,则又可能造成容积率的空前提高和房屋的过量供给,进而冲击已近饱和的房地产市场,使目前房地产开发中大量的国有银行贷款无法回收等。
而开发商作为以赢利为目的的集团,追求企业利润的最大化是其根本出发点。
在城中村改造中,它必然以获取高额利润或至少获得平均收益为主要目标。
此外,城中村改造也是一个形象工程和品172008年第1期牌工程,开发商也有通过城中村改造达到品牌宣传和开拓新市场等目的。
在与政府的谈判中,开发商总是期望得到地价低廉且条件优越的城中村土地,并对其进行高强度开发,同时还会要求政府提供必要的优惠政策,包括产业政策、税收以及法律制度保障等,或要求政府以补贴的方式为开发建设单位让利等。
开发商的顾虑则是,此种拆迁开发中的利益矛盾重重,不确定的变数很多,高昂的交易成本会吞没和消散房地产开发的正常收益,特别是政府对楼层高度的管制会使开发最终变得无利可图等。
因此,为获得良好的城市发展环境,也为避免房屋过量供给而冲击房地产市场,政府势必会在城中村改造过程中制定一系列相关政策,对城中村土地的开发与建设进行宏观把握,确定其适当的开发强度,分担合理的市政配套设施,以确保城中村改造与城市发展相协调。
而为了追求最大的利润,开发商则希望尽量摆脱政府的控制和束缚,在城中村改造的道路上完全走市场化的道路。
所以,政策限制与市场化之间的矛盾、开发成本与效益之间的均衡(主要集中在改造建设的容积率上)便成为城中村改造过程中政府与开发商博弈的主要内容。
(二)政府与村民利益的矛盾与冲突以发展经济学的视角来看,政府也是一类经济组织,也存在自身的经济利益。
政府对土地一级市场实行垄断,集体土地(含城中村土地)不允许直接入市流转,它只有在被国家征用变为国有土地产权后,才能以出让土地使用权的形式提供给土地需求者使用。
在此过程中,土地需求者将出让金部分(土地所有权收益)支付给出让方国家(其代表是政府),将征地费用部分支付给原集体土地产权主体。
这其中,政府未向集体土地产权主体支付任何费用,却得到了土地出让金收益。
任何经济组织都会追寻自己的经济利益,政府也不例外。
当涉及到经济关系时,政府会利用制定政策和管理市场的权力来获得或维护自身利益,在城中村改造时也是如此。
因此,政府总难以摆脱与民争利的嫌疑。
此外,地方政府为了促进经济的发展、增加当地税收和居民消费力,往往采取各种优惠措施吸引实力雄厚的开发商投资城中村改造,甚至在政绩意识和“GDP”情结的支配下,城市政府官员只要项目和资金,自觉不自觉地采取短期行为,并可能受到开发商的影响或被开发商牵着鼻子走,这都将不可避免地导致牺牲公共利益和城中村村民的利益。
村民与城中村改造的利益关联度最大,也是受影响最深的博弈主体。
城中村改造不仅直接涉及到他们的房屋、宅基地等私人财产,更关系到他们在改造后的生活来源如何解决等切身利益,因此他们是博弈中最重要的一员。
城中村村民从内心深处来讲,是渴望彻底摘掉农民的帽子,改变现有的生产和生活方式,离开被称为“城市毒瘤”的、“脏、乱、差”俱全的城中村,真正融入到都市中去的。
村民们最大的希望是:在改造中能保障自己的利益,补偿他们可能因征地、拆迁造成的损失,并为其今后的生活提供出路和可靠保障等。
村民最大的担忧是,他们既得的、高额的房地产租金收益和集体分红收益在开发中得不到保护。
就以白云区三元里村为例,早在2001年,该村集体经济收入就达2.38亿元,村内人均分配19000多元。
该村户户有屋出租,且有不少家庭拥有私房多栋,就按一栋800平方米左右的私房来算,年租金收入便可达10万元以上。
如此可观的收益,假如在改造中得不到有效的保护,便会成为村民们对抗改造的最大动因。
此外,改造后的就业问题、社会保障问题以及因改造而失去的市中心区域房地产升值的大好前景等等,也是村民需要考虑的问题。
城中村改造的实施,将使村集体失去最后一块土地,使村民失去最后一个讨价还价的筹码。
因此他们会以几百年来祖祖辈辈居住在此为由,对他们的既得利益寸金必争。
加之长期以来,城市建设中的灰色地带———巨大的设租和寻租市场的存在,政府决策行为的不民主、不透明等,更增加了城中村村民对政府改造行为的猜疑、不满和抱怨情绪,成为他们漫天要价、追求无限度经济补偿的理由。
因此,既得利益的补偿、今后的就业及社会保障问题的解决等便成为城中村改造过程中政府与村民博弈的关键。
(三)开发商与村民利益的矛盾与冲突综合世界各地的实践经验来看,城中村改造的最大顽疾应是村民与开发商的利益博弈。
该博弈涉及到城中村改造中最现实、最敏感、也最复杂的问题,即拆迁安置补偿问题,主要是开发商应以何种方式和标准对村民进行安置补偿。
由于此问题在很大程度上应由市场来调节,政府在多数情况下不宜直探求18接介入,应由开发商和村民经过谈判协商解决。
然而,二者之间要想达到一种利益的平衡,也绝非易事。
特别是在《物权法》颁布实施以后,广大村民的维权意识空前提高,从而使这种谈判协商变得更加复杂。
双方冲突的根源在于,村民们要求的是在改造中保护他们的收益或对损失的收益给予最高补偿(这种补偿由开发商负担),而开发商要求的则是在投资改造中获得最大利润或至少获得平均收益(尽力压低补偿数额是其主要手段之一)。
由于受自身视野的局限,村民对城中村改造的利益往往不能全面观察和考虑,而对失地、失屋的成本却看得很清楚,这也使村民不自觉地产生了一种自我保护的情绪。
而一些地方的城中村改造工作又过于表面化,缺乏对城中村问题的深刻把握,如村民的医疗、就业、教育、社会保障、计划生育等关键问题没有很好的解决,城中村改造后村民还是城市里的农民,他们与同一城市居民的待遇大大不同等等。
这些情况,更坚定了村民们与开发商讨价还价的决心。
从开发商的角度来说,在政府对建筑容积率有严格控制的前提下,其利益的多少主要取决于对村民赔偿金的支出份额。
开发商往往凭借其对土地价格、拆迁成本、政策法规等信息的垄断(这种垄断主要源于政府的优惠政策及开发商本身资金使用额度的保密性),在与村民的谈判协商中占尽先机。
开发商一般都对拆迁条例中所蕴涵的利弊得失有清楚的了解,从他们的利益出发,他们也决不希望村民也有同样的了解,否则村民们会从自身利益出发向开发商争取更大的利益。
开发商这样做的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使村民少得钱,使自己多得利润。
因此,在城中村改造过程中,补偿与否以及拆迁安置补偿方案如何,便成为开发商与村民利益博弈的焦点。
二、以利益协调机制的构建推进城中村的改造利益是社会制度变迁的根本问题,利益冲突是利益主体基于利益差别和利益矛盾在实现各自利益的过程中发生的利益争夺,而利益协调则是社会和谐与整合的核心内容和关键因素。
因此,利益协调机制的及时构建,是成功进行城中村改造的重要前提。
笔者认为,要构建一个科学合理的利益协调机制,可从以下几方面入手:(一)科学界定三方的合理利益城中村改造之所以矛盾重重,其根源就在于各利益相关者面对土地这一稀缺的资源,没有设定好自己的期望值,没有明确自己的主要利益和合理利益所在,甚至把谋求其他相关者的合理利益作为自身的重大目标,结果必然导致城中村改造进程的步履维艰。
因此,城中村改造的一个最重要前提便是各利益相关者必须明确自身的合理利益所在:首先,政府的合理利益是使城市的综合竞争力获得提升。
推动经济、城市和社会发展,是城中村改造的终极目标,城中村改造必须落实到经济、城市和社会的进步上来。
而这一目标得以实现的前提就是城中村改造可以使城市发展获得新的动力和新的空间,进而提升城市的综合竞争力,所以政府应把这作为自己的主要利益和合理目标。
而长期以来,各级地方政府在城市建设的征地和拆迁中,通过征地制度壁垒谋求大量权力租金的做法是不正确的,或至少在城中村改造中是不合理和不可取的。
其次,开发商的合理利益是恰当的利润分成和一定的社会效益。
城中村改造后的房地产售价普遍较高,这主要源于城中村优越的地理区位及由其带来的房地产的较大升值潜力。
因此,这部分利益主要应该由改造前这一区位的拥有者即城中村村民享有,开发商只应获得和其他开发项目相当的平均收益,而不能侵占村集体、村民的利益和地方政府的合理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