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科技大学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条件
高校教师教授职称申报第二系列正高职称条件和政策

高校教师教授职称申报第二系列正高职称条件和政策
本文将介绍高校教师教授职称申报第二系列正高职称的条件和
政策。
正高职称是高校教师职称中的最高级别,是高校教师事业发展的顶峰。
申报正高职称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和要求,同时还需要了解相关的政策和要求。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介绍:
1. 申报条件:介绍申报正高职称需要满足的基本条件,包括学历、学术成果、教学成果、教学管理、社会服务等方面的要求。
2. 评审流程:介绍正高职称的评审流程,包括提交申请、专家评审、评定结果等环节。
3. 政策要求:介绍正高职称的相关政策要求,包括师资队伍建设、学科建设、双一流建设等方面的要求。
4. 经验分享:分享一些成功申报正高职称的教授的经验和方法,帮助其他教师更好地准备和申报。
通过本文的介绍和分享,希望能够帮助广大高校教师更好地了解正高职称的申报条件和政策要求,为个人事业发展和学校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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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科技大学试验教学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条件

电子科技大学实验教学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条件实验教学系列是以实验教学为主的职务系列,设置享受正高级待遇的高级实验师、高级实验师职务。
长期(不少于5 年)从事实验教学工作,教学水平高,教学效果优秀,并在实验教学改革与研究、实验室建设等方面成绩突出的人员,达到如下基础条件和业绩条件,可申报实验教学系列。
基础条件一、申报者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忠诚国家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学术道德,具备较高的学术水平,具有高等学校教师资格。
二、任现职期间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和学校、学院安排的公共服务,近五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
三、资历和任职年限要求申报享受正高级待遇的高级实验师职务,需任副高级职务五年以上;申报高级实验师职务,需任中级职务五年以上,或获得博士学位后任中级职务两年以上。
四、学历学位要求申报享受正高级待遇的高级实验师职务,应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申报高级实验师职务,申报当年1月1日不满45周岁的,应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申报当年1月1 日年满45周岁的,应具有学士以上学位。
五、外语水平要求参加学校组织的外语水平考试并获得合格证书。
业绩条件I、享受正咼级待遇的咼级实验师一、学术造诣较高,为本学科实验教学的主要带头人,在人才培养、教书育人或实验教学建设等方面做出了突出贡献。
二、指导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成绩显著。
三、每年完整讲授本科生实验课程一门(其中完整讲授过同一门实验课程三年以上),年均实验课程教学与指导180 学时以上。
四、承担国家级教改项目、国家级教学质量工程建设项目(含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工程实践教育中心、实习实训基地、教学团队、精品课程、精品视频公开课和精品资源共享课,需经相关职能部门认定)的前四名,或省部级教改项目、省部级教学质量工程建设项目(含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教学团队、精品课程、精品视频公开课和精品资源共享课,需经相关职能部门认定)的前二名,或主持完成校级教改项目。
电子科技大学教师二级、三级岗位申报表

电子科技大学教师二级、三级岗位申报表填表说明:1.申报人填写进校后的代表性业绩成果,其成果的第一单位应为电子科技大学。
2.请注意填写格式规范,时间填写到年月止,如:成果为2017年5月1日获得,填写为“201705”。
3.逐级申报条件栏中,请按照“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等内容,分类别集中填写。
4.未列入《电子科技大学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办法》(校人〔2019〕25号,简称25号文)中申报条件的其他代表性业绩成果,可填入“其他成果”栏。
5.代表性业绩成果(论文、项目、奖项等)的每个类别一般不超过5项。
6.依据25号文中第二十四条,需要校学术委员会认定的特别优秀的成果,请申报人提交个人申请到学院,由学院集中报人力资源部、提请校学术委员会认定。
7.业绩成果的填写格式模板分别如下(以下各模板表均可按需直接嵌入正式表中;其他未罗列的成果分类,参照模板填写;红色为填写范本):(1)教学名师、教学成果奖、教指委、教学平台、国家级规划教材、教学质量工程、大学生学科竞赛、教师教学竞赛等本科教学相关内容由教务处审核;(2)科技奖、科研项目、科研项目专家组、国防创新团队、科研平台、工程中心、研究基地、杰青、卓青、创新群体、成果转化、专利等科学研究相关内容由科研院审核;(3)学科评议组、一级学会、研究生教学用书、优博、研究生竞赛等研究生培养相关内容由研究生院审核;(4)国际学术组织、“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等国际交流相关内容由国际处审核;(5)人才计划等由人力资源部审核;(6)其他成果由相关职能部门或所在单位审核,其中,论文检索由学校图书馆审核。
9.本表请打印为一张A3,建议双面打印,填写不下可另添加附页。
可根据内容调整字号,但不小于五号字体。
所有项目和内容应与原表在相同页面。
杭电人通[2006]26号
![杭电人通[2006]26号](https://img.taocdn.com/s3/m/3c9d8391dd88d0d233d46a79.png)
杭电人通[2006]26号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基本条件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我校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国家《教师职务条例》和浙江省历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有关文件,结合我校实际,制订本条件。
第二条本条件适用于我校在职在岗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所有教职工。
第二章申报条件第三条政治素质、职业道德要求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改革开放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教育事业,治学态度严谨,教书(管理、服务)育人,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
任现职期间综合考核在称职以上。
任现职期间,出现以下情况之一,在规定的年限上延迟并顺延申报:一、年度考核不合格或受单位通报批评或受警告处分者,延迟1年以上;二、受记过以上处分者,延迟2年以上;三、伪造学历、学位、业绩,剽窃他人成果等弄虚作假者,延迟5年以上。
情节特别严重者,取消现任教师职务资格。
第四条申报人员在任现职年限、学历(学位)、岗位培训、外语、计算机能力、教学工作量、继续教育(进修)等方面达到或完成省人事厅、教育厅和学校所规定的相应要求。
第三章基本条件第五条专任教师系列一、教授1、理科((2)、(4)条为必备条件,(5)-(7)条至少应满足2条)(1)1965年(含)以后出生的教师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1965年以前的出生的教师一般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
(2)系统讲授二门以上课程,任现职以来平均每一学年为本科生授课一门以上且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工作量,教学效果良好。
(3)在本校教师岗位上工作2年以上的人员一般要求有从事过辅导员、班主任、本科生导师或担任学生科技活动导师的工作经历。
(4)硕士点学科的人员应具有硕士研究生导师资格,其他学科的人员一般应担任青年教师导师。
(5)任现职以来主持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含教改)1项;或主持厅局级及以上科研项目(含教改)1项,同时作为主要成员完成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含教改)1项。
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标准

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标准一、概述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是指在特定领域内具有较高理论水平和实践经验,能够独立承担重大技术工作或技术管理工作的职务。
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应当具备一定的学位等级、职称、工作年限等条件,并且需要通过相应的资格认定和评审程序。
二、申请条件1. 学位等级要求: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等级,取得相应专业学位或者学位证书。
2. 职称要求:持有副高级职称(含)以上。
3. 工作年限:在相关领域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年限不少于8年,具有3年以上高级职称工作经历。
4. 专业要求:具备较高的理论水平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在相关领域取得一定的成果。
三、申请程序1. 提交材料:申请人需准备本人唯一识别信息明、学位等级证书、职称证书、工作经历证明、专业技术成果等相关材料,并填写申请表。
2. 资格审查:由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初审合格者进入下一轮评审。
3. 业务评审:申请人需提交相关专业技术成果进行评审,并参加面试和答辩。
4. 结果公示:评审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颁发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
四、权益与义务1. 权益:获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后,可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享受相应的职务级别和待遇。
2. 义务:履行职业道德规范,积极参与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传播先进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促进相关领域的发展。
五、维护与管理1. 维护: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申请人应当主动配合评审工作,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2. 管理: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统一管理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建立起档案管理制度,加强监督和考核。
六、附则1. 申请人应当理解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采取违规手段获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2. 申请人对于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可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提出书面申诉。
七、结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是对专业技术人员的一种认可与肯定,也是一种责任与担当。
学院高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推荐条件

学院高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条件—、总则第一条为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我校高校教师专业技术人员的能力和水平,促进理论创新、技术创新、生产力发展和教师专业发展,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条件。
第二条坚持以科学人才观为指导,树立“以用为本”理念,不唯学历、不唯资历,坚持标准,注重实践、突出业绩。
第三条本条件适用于我校从事教育、教学研究的高校教师专业技术人员。
第四条任职资格名称和级别: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分别为初级、中级、副高级、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二、基本条件第五条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拥护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积极承担并完成本职工作任务。
3.符合当年和XX省对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信息技术(计算机)应用能力及继续教育的有关规定。
4.具备高等学校教师资格。
5.专职教师任现职以来完成或处于一个辅导员或班主任聘期并正常履职。
第六条任现职期间,有下列情况,按以下规定执行:1.在规定任职年限内年度考核被确定为“基本合格”的,每次延期一年申报;被确定为“不合格”的,每次延期二年申报。
2.在职称考试中违纪受查处者,从通报之日起延期二年申报;在申报中弄虚作假者(伪造学历、资历、业绩,剽窃他人成果等),从认定之日起延期三年申报。
3.受纪、行政“警告”处分的,从解除处分之日起延期三年申报;受纪“严重警告,,或行政“记过,,以上处分的,从解除处分之日起延期四年申报;触犯法律,受刑事处罚的,从解除处罚之日起延期六年申报。
三、助教任职资格申报条件第七条申报助教任职资格的人员,其学历(学位)、资历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获双学士学位(其中之一必须为相关专业的学位)。
2.大学本科毕业,见习1年期满并考核合格。
四、讲师任职资格申报条件第八条申报讲师任职资格的人员,其学历(学位)、资历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获硕士学位,任教2年以上。
晋升教师高级职称任职资格申报条件(教授)

晋升教师高级职称任职资格申报条件(教授)晋升教师高级职称任职资格申报条件是晋升教师高级职称人员必须具备的条件,申请人要符合申报条件才能提出晋升职称的申请。
各单位对没有达到申报条件的人员不予推荐。
一、忠诚党的教育事业,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各项规章制度。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注重职业道德,讲求科研诚信,为人师表,爱岗敬业。
对于违反《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申报者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度。
三、申报教授职称需取得副高级职称五年(含)以上;申报副教授职称需取得中级职称五年(含)以上,博士学位获得者申报副教授职称需取得中级职称二年(含)以上。
申报者需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外语须符合要求,近三年年度考核均合格。
四、2003年1月1日后参加工作的教师,应具有博士学位,体育、艺术设计、外国语学科不做此要求。
五、教师根据所在岗位与学科选择相应的申报类别和条件,理工科教师可选择理工Ⅰ型和理工Ⅱ型,申报教学系列职称的教师最近三年须在学校设定的教学岗位工作。
六、申报教师高级职称人员应具有本学科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能及时掌握本学科国内外发展动态;具有提出本专业研究方向或开拓新领域的能力,争取到研究课题和相应的经费支持自己的教学和研究工作,有较强的团队合作意识和较好的队伍支撑。
并满足下列条件:(一)教授1、教学科研型1.1 必备条件(任现职以来):(1)主讲过2门(含)以上课程,其中1门为本科生课程,且每年至少主讲1门课程。
教学效果良好,近两年内无重大教学事故,近一年内无教学事故,教学工作量符合岗位要求。
学时数:理工Ⅱ型不少于32学时/年;理工Ⅰ型、文科类不少于64学时/年。
(2)理工类教师作为硕士生导师完整地培养过合格的硕士研究生。
(3) 满足以下两个条件之一:A.第一作者身份发表学术研究论文:理工Ⅰ型在“中科院发布的SCI文章分区表”大类分区1区、2区或小类分区1区、2区或CCF推荐的A类期刊(以下简称1区2区)的文章2篇;理工Ⅱ型在1区2区的文章1篇;文科类被SSCI、A&HCI、当年CSSCI来源期刊学科分类中排名前三CSSCI(以下简称SAC)收录4篇;外语、体育类CSSCI收录2篇。
高级讲师评定条件

3、申报高级讲师任职资格者,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大学本科毕业,担任讲师职务7年以上;(2)大学本科毕业并取得学士学位,担任讲师职务5年以上;(3)硕士研究生毕业并取得硕士学位,担任讲师职务4年以上;(4)博士研究生毕业并取得博士学位,担任讲师职务2年以上。
三、高级讲师任职资格评审条件(一)专业理论知识和工作经历、能力,符合下列要求:1、具有本专业系统、扎实的基础理论知识、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对职业教育有一定的研究,具有鲜明的教学理念,了解本专业国内外发展状况与相关专业领域职业教育发展趋势。
2、治学严谨,教育教学经验丰富,能运用现代教学手段,根据科学技术和社会经济发展需要,不断更新教学内容,改革教学方法。
公共基础课教师系统担任1门课程、专业课教师系统担任2门课程全部教学工作,指导学生实验、实训、实习、社会调查、社会实践和毕业设计等,受到学生好评。
3、坚持育人为本,具有丰富的学生思想道德教育经验,注重将德育渗透到专业和学科教学各个环节,善于针对学生的特点和实际,开展深入细致、富有成效的思想工作。
积极承担班主任工作,班级管理经验丰富,班集体建设成绩显著。
具有指导和培养青年教师的能力,是本学科(专业)的骨干。
4、积极参与学校德育、专业建设、课程改革、师资队伍建设、实习实训基地建设、校企合作、创业创新创优等教育教学改革专题研究项目,撰写有一定指导作用和推广应用价值的研究报告。
5、专业课教师有在行业、企业生产服务一线工作3年以上的经历,或任现职以来到行业、企业生产服务一线实践累计5个月以上,并形成有一定价值的专业实践报告,或取得非教师系列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资格证书或相关行业执业资格证书。
(二)工作业绩1、教育教学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工作量,专任教师年均教学工作量不少于240学时,兼任管理工作的教师年均教学工作量不少于专任教师的1/2,教学效果综合评估优良以上(其中至少1年为优秀)。
担任班主任工作3年以上,获得校级以上优秀班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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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电子科技大学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聘任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电子科技大学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条件》。
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分为教学科研系列、教学系列和科研系列三个系列,其中教学科研系列教授职务的申报条件按工学、理学、人文社科与管理学分别确定。
申报者需满足基础条件,同时符合相应的业绩条件。
基础条件和各系列业绩条件详见附件一至附件四。
本文件自颁布之日起执行,已有文件中与本文件不一致的,以本文件的规定为准。
本文件由人事处负责解释。
附:1. 申报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基础条件2. 申报教学科研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业绩条件3. 申报教学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业绩条件4. 申报科研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业绩条件5. 有关问题的说明申报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基础条件一、申报者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忠诚国家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学术道德,具备较高的学术水平,具有高等学校教师资格。
二、任现职期间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和学校、学院安排的公共服务,近五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
三、资历和任职年限要求申报正高级职务,需任副高级职务五年以上;申报副高级职务,需获得博士学位后任中级职务两年以上,或具有硕士学位任中级职务五年以上。
不满足资历或任职年限,需按破格条件申报。
四、学历学位要求1965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应具有博士学位(外语、体育、艺术学科应具有硕士以上学位);1965年1月1日前出生的,应具有硕士以上学位。
不符合学历学位要求,申报正高级职务时按破格条件申报,申报副高级职务时应有特别突出的业绩。
五、外语水平要求1. 在国外获得学位或出国留学连续一年以上,或出版过外文专著、译著(中文译为外文),或取得外语专业大专以上学历并从事外语专业教学和研究工作的,视为符合外语水平要求。
2. 1965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体育学科除外),应参加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且成绩达到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的申请条件50分(2007年1月1日前达到48分);或TOFEL达到80分(2006年9月15日前达到550分);或GRE达到1200分(2002年10月前达到1800分);或IELTS达到6分;或在教育部指定的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参加培训并获得国家留学基金委承认的结业证书。
3.其他申报者,应参加学校组织的外语水平考试并获得合格证书。
六、申报我校无评审权学科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应符合国家、四川省关于外语水平和计算机应用能力的有关要求。
申报教学科研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业绩条件教学科研系列是教学科研并重的职务系列,设臵教授、副教授职务,其主要职责是同时承担教学工作和科学研究任务。
Ⅰ、教授有相对稳定的研究方向,为本学科的主要学术带头人,其学术研究和教学工作在同行中享有良好的声誉。
完整讲授过同一门本科生课程三年以上,系统讲授过一门研究生课程。
课堂教学效果优良。
指导讲师、助教成绩显著。
完整指导过一届合格的硕士研究生(暂无权招收研究生的学科除外);破格申报者,应正在指导研究生。
工学学科,应满足以下条件:一、主持(完成/在研)一项国家级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总装重点基金等)、国家863项目、973项目二级子项目、国家重大专项二级子项目、国家级国际科技合作项目、国防预研/型号项目、国家攻关项目等。
二、发表一级期刊论文、被SCI、EI收录的期刊论文或高水平国际学术会议(一般为被SCI收录、由国际学术组织主办的系列性的国际学术会议,需由相关学科认定)论文三篇,其中被SCI收录至少一篇。
三、符合下列条件(一)或(二)或(三):(一)正常申报,符合下列一条:1. 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特等奖,或一等奖的前五名,或二等奖的前三名;或获得省部级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一等奖的前二名;或获得国际学术界公认的学术性奖项(需经相关职能部门认定)。
2. 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特等奖,或一等奖的前四名、二等奖的前三名;或获得省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的前二名;或获得国家级教材奖的前三名;或完成国家级教改项目的前二名,或完成国家级教学质量工程建设项目(含特色专业、精品课程、教学团队、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双语教学示范课程、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需经相关职能部门认定)的前三名;或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及提名论文获得者的导师或副导师(需经相关职能部门认定)。
3. 在《Science》、《Nature》及其子刊上发表论文;或发表SCI他引次数多(三年内单篇SCI他引超过30次,需经相关职能部门认定)的论文一篇以上;或发表被SCI 收录的期刊论文、高水平国际学术会议论文四篇以上。
4. 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重大项目二级子项目、863重大项目的前二名;或承担973项目、国家重大专项的前五名,或973项目、国家重大专项二级子项目的前三名;或主持完成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863面上项目两项;或承担实到校年度单项科研经费五百万元以上跨学院组织项目的前二名,或主持有重要经济意义(实到校年度单项科研经费三百万元以上)的横向项目。
(二)正常申报,符合下列两条:1. 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或获得国家科技进步奖一等奖的前七名,或二等奖的前六名;或获得省部级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一等奖的前四名,或二等奖的前二名,或三等奖的第一名。
2. 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的前六名,或二等奖的前五名;或获得省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的前四名,或二等奖的前二名,或三等奖的第一名;或获得校教学成果奖一等奖的第一名;或作为主要参编者获得国家级教材奖。
3. 承担国家级教改项目的前三名,或主持两项省部级教改项目;或承担国家级教学质量工程建设项目的前四名,或两项省部级教学质量工程建设项目(含特色专业、精品课程、教学团队、实验教学示范中心,需经相关职能部门认定)的前三名;或全国性大学生学科竞赛中获得单项前三名、集体项目前六名或一等奖的学生的主要指导教师或主教练;或一篇四川省优秀博士论文或两篇四川省优秀硕士论文作者的导师。
4. 发表被SCI、EI收录的期刊论文或高水平国际学术会议论文三篇以上;或独立正式出版专著一部,或与他人合作在国际知名出版社(如Cambridge,CRC Press,Springer等,需经相关职能部门认定)出版专著一部;或作为主要参编者正式出版本人编写全书1/4以上的国家级规划教材,或作为主编正式出版校级以上本科规划教材(总字数二十万字以上)。
5. 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重大项目二级子项目、863重大项目的前四名;或承担973项目、国家重大专项的前七名,或973项目、国家重大专项二级子项目的前五名;或主持完成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国际科技合作项目、863面上项目、国防预研/型号项目一项或省部级基金项目两项;或主持有重要经济意义(实到校年度单项科研经费一百万元以上)的项目。
6. 作为第一发明人,获得一项以上欧洲、美国或日本授权的职务发明专利,或两项以上国内授权的职务发明专利且至少一项已实施许可或转让并获得五十万元以上的实施许可费或转让费。
7. 参加国际会议,作大会邀请报告一次以上;或在国际会议分会场作邀请报告两次以上;或参加全国性学会主办的学术会议,作大会邀请报告两次以上;或在全国性学会主办的学术会议分会场作邀请报告四次以上。
(三)破格申报,符合下列一条:1. 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特等奖,或一等奖的前三名,或二等奖的前二名。
2. 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特等奖的前三名,或一等奖的前二名,或二等奖的第一名;或获得国家级教材奖的前二名;或主持完成国家级教改项目;或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获得者的导师。
3. 在《Science》、《Nature》及其子刊上发表论文的主要作者(前三名或通讯作者);或发表SCI他引次数多的论文两篇以上。
4. 主持完成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重大项目二级子项目、863重大项目;或承担973项目、国家重大专项的前四名,或973项目、国家重大专项二级子项目的前二名。
理学学科,应满足以下条件:一、主持(完成/在研)一项国家级科研项目。
二、发表一级期刊论文、被SCI、EI收录的期刊论文或高水平国际学术会议(一般为被SCI收录、由国际学术组织主办的系列性的国际学术会议,需由相关学科认定)论文四篇,其中被SCI收录至少两篇。
三、符合下列条件(一)或(二)或(三):(一)正常申报,符合下列一条:1. 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奖;或获得国家技术发明奖特等奖,或一等奖,或二等奖的前五名;或获得国家科技进步奖特等奖,或一等奖的前七名,或二等奖的前五名;或获得省部级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一等奖的前二名;或获得国际学术界公认的学术性奖项(需经相关职能部门认定)。
2. 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特等奖,或一等奖的前四名,或二等奖的前三名;或获得省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的前二名;或获得国家级教材奖的前三名;或完成国家级教改项目的前二名,或完成国家级教学质量工程建设项目(含特色专业、精品课程、教学团队、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双语教学示范课程、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需经相关职能部门认定)的前三名;或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及提名论文获得者的导师或副导师(需经相关职能部门认定)。
3. 在《Science》、《Nature》及其子刊上发表论文;或发表SCI他引次数多(三年内单篇SCI他引超过30次,需经相关职能部门认定)的论文一篇以上;或发表被SCI 收录的期刊论文、高水平国际学术会议论文六篇以上。
4. 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重大项目二级子项目、863重大项目的前三名;或承担973项目、国家重大专项的前五名,或973项目、国家重大专项二级子项目的前三名。
(二)正常申报,符合下列两条:1. 获得国家技术发明奖;或获得国家科技进步奖一等奖的前九名,或二等奖的前七名;或获得省部级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一等奖的前四名,或二等奖的前二名,或三等奖的第一名;或电子科技大学十大青年基础研究进展获得者。
2. 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的前六名,或二等奖的前五名;或获得省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的前四名,或二等奖的前二名,或三等奖的第一名;或获得校教学成果奖一等奖的第一名;或作为主要参编者获得国家级教材奖。
3. 承担国家级教改项目的前三名,或主持两项省部级教改项目;或承担国家级教学质量工程建设项目的前四名,或两项省部级教学质量工程建设项目(含特色专业、精品课程、教学团队、实验教学示范中心,需经相关职能部门认定)的前三名;或全国性大学生学科竞赛中获得单项前三名、集体项目前六名或一等奖的学生的主要指导教师或主教练;或一篇四川省优秀博士论文或两篇四川省优秀硕士论文作者的导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