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报表上报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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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统计报表报送管理规定

经营统计报表报送管理规定

经营统计报表报送管理规定为进一步加强经营管理,规范上报各类报表,明确责任,提升工作质量和效率,经公司领导班子研究,特制定本规定。

一、经营统计报表报送要求(一)各单位于每日上午12点前将本单位前日经营统计报表报送业务科,业务科负责报表的进一步统计和汇总工作。

(二)各单位于每月26日前将本单位上月(上月26日-本月25日)经营统计报表报送业务科,业务科负责报表的进一步统计和汇总工作,于每月26日前将统计报表报公司领导和综合科,由综合科考核各单位计划完成情况。

二、经营统计报表内容及格式(一)计划资料包括月度计划、月度经营计划、资金计划收支情况和本月重点工作等内容。

(二)统计资料包括月度统计报表、公司及上级单位要求上报的各类资料等,各类报表要按照要求格式上报,数据要做到详实、准确、及时,各单位报送数据要与业务科、财务科数据核对并保持一致。

三、有关要求(一)各单位应高度重视各类报表、资料的上报工作,指定专人负责,将指定人的联系方式按要求报送综合科,以便于及时沟通联系。

(二)各类报表经单位领导审核签字后,加盖单位公章,同时报送电子版。

(三)遇法定节假日等特殊情况另行通知。

(四)需要临时上报的各类报表,各单位责任人要做好配合,按要求保质保量完成。

(五)如遇特殊情况,需临时更换报表报送责任人,应及时通知综合科备案,以确保工作正常开展。

四、考核奖惩(一)未按要求及时、准确、规范上报各类报表的,按照影响程度,扣罚相关责任人50-200 元。

(二)能够按要求及时、准确上报各类报表的,公司将根据工作量大小,每月酌情给予责任人适当的奖励。

(三)此项工作列入月度文明创建考核内容。

五、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统计工作管理制度

统计工作管理制度

统计工作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管理水平,不断规范统计管理工作,特制订统计工作管理制度。

统计工作的基本要求:保证统计资料的权威性、准确性和及时性,统计工作要为公司管理和发展服务。

一、统计报表上报制度
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统计制度的规定如实向统计部门提供统计资料,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统计数据。

2、对收集来的原始数据资料、报表应严格检查审核,科学整理,正确计算,保证数字准确可靠。

二、统计资料规范管理制度
1、建立健全原始记录、统计表、台帐和统计资料档案。

2、本公司的统计报表分为月报、季报、半年报、年报,所有报表均应打印存档。

三、统计资料保密制度
1、统计人员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确保统计资料完整与安全。

2、统计人员要加强对统计资料的管理,做到定期清点和检查,每逢节假日要将统计资料集中保管,以防失泄密。

3、统计人员要严格执行统计资料借阅制度,不准把机密
资料私自外借。

四、实行统计负责人责任制
1、统计负责人是指代表本公司履行《统计法》规定职责的主要责任人员,对统计工作质量负总责。

2、统计人员必须认真学习统计法律法规,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严格执行统计制度,努力钻研统计业务,提高统计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按照规范的程序报送统计资料。

20xx年党内统计年报表报送要求及具体内容讲解

20xx年党内统计年报表报送要求及具体内容讲解

20xx年党内统计年报表报送要求及具体内容讲解一、关于上报时间20XX年12月30日前:各单位上报党统报表。

二、关于年报表的封面1.必须加盖上报单位的公章。

2.上报单位负责人必须签字。

3.填表人必须签字。

4.必须填写“报出时间”。

5.必须填写“联系电话”。

三、关于年报表审核的原则要求1.各单位报表,凡“其他”栏有数据,要认真审核并上报说明。

2.各表各栏数据比上年同期相应栏数据变化异常的要认真审核并上报说明。

四、审核过程还要严防出现以下问题1.说明模板要求附说明而未加以说明的。

2.报表说明不合理的。

3.说明模板要求附名单而未附名单的。

4.名单情况与报表数据不相符的。

5.报表说明或名单首次核实有误,二次核实后再次修改的。

五、报表具体内容讲解第一表两年党员数综合比较一、与去年报表变化情况分别在‚发展党员‛‚恢复党籍‛增加‚重新入党‛‚停止党籍后恢复党籍‛两个统计子项。

二、需要注意的指标解释‚重新入党‛和‚恢复党籍‛的区别。

‚重新入党‛系指本年办理重新入党手续的党员,包括开除党籍后的重新入党、劝退或除名后的重新入党、停止党籍后的重新入党。

‚恢复党籍‛系指本年办理恢复党籍手续的党员,包括对停止党籍的恢复党籍和错误开除党籍的恢复党籍。

《关于做好留学回国人员党员恢复组织生活工作的意见》规定, ‚取得外国长期居住权但未加入外国国籍的曾有党员身份的留学回国人员,本人要求恢复党籍和恢复组织生活的,按照出国期间未能与党组织保持联系的留学回国人员党员恢复组织生活的工作程序,由党的基层委员会审查,报县或相当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批准,可以恢复党籍和恢复组织生活。

加入过外国国籍、经批准恢复国国籍的曾有党员身份的留学回国人员,原则上不能恢复党籍,回国后表现好、符合党员条件的,可以重新入党。

‛三、常见错误1、漏统省级汇总单位内部的整建制转入转出。

整建制转入转出统计的不只是省级汇总单位间的整建制转入转出,还包括单位内部,如市级、县级之间的整建制转入转出。

医院统计报表报送管理规定

医院统计报表报送管理规定

医院统计报表报送管理规定
1.报表报送工作由科室统计入员负责,人员必须具备一定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要保持统计入员的相对稳定。

2.统计工作人员要认真学习统计指标解释,确定每项指标所包括的范围,同时和各业务核对有关数据,力求准确,不得漏报错报。

3.严格按照上级规定报表报送时间,完成统计报表报送工作。

填写统计报表时必须对有关数据审核评估,准确无误后才能传出数据,确保填报统计数据全面、准确、及时等。

4.统计报表汇总后必须经上级领导审核签章、统计入员审核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上报。

各科室上级领导不得强令或者授意统计入员篡改统计资料或者编造虚假数据。

统计入员对领导人强令授意篡改统计资料或者编造虚假数据的行为,应当拒绝、抵制,依照统计法和统计制度如实报送统计资料,并对所报送的统计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5.严格报表报送签到制度,各科室统计报表和资料,必须由统计入员亲自送审,并在签到表上签名,未按规定送审的统计报表和资料视为迟报,将依照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6.执行报表报送通报制度,对迟报的科室进行通报批评,各类统计报表实行档案化管理,立卷归档,妥善保管。

党内统计年报表填报和审核注意事项

党内统计年报表填报和审核注意事项

党内统计年报表填报和审核注意事项党内统计年报表的填报和审核工作,必须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内统计年报表指标说明》的要求,对照上一年度的年报表,对每个报表、每个数据进行认真审核,数字变化太大或不合理的,需查找原因。

为便于各单位审核时统一掌握,根据近几年我市党内统计年报表审核中发现的一些常见问题和容易出现差错的地方,并结合省委组织部的要求,整理出以下填报和审核要点,供参考。

封面1、必须加盖上报单位公章。

2、上报单位负责人必须签名。

3、填表人必须签名。

4、必须填写“报送时间”及“联系电话”。

第一表1、第1栏是否与上年底总数相同。

2、第2栏应为0。

3、第5栏如有数字,是否有报姓名、所在单位及原因说明、数字与名单是否一致。

4、第14栏如有数字,是否有报姓名、所在单位及原因说明(说明原因如不是出国、出境定居,则必须重新审核)、数字与名单是否一致。

5、第9、10、11栏分别与19、20、21栏数字如不相等,要报原因说明。

6、第24栏如有数字,要报原因说明。

第二表1、A2栏与第五表A1栏相差较大的(高等学校除外),要报说明。

2、A5栏台湾省籍党员与上一年相比较有增减的,是否有按规定格式报送名单。

(注意与本地区台联进行核对)3、A11老党员与上一年相比较有增减的,要详细填写附件一或附件二。

4、A12至A16栏与上一年对应栏相比较,应该逐步减少,A17栏应该逐渐增加,请认真核对。

5、B10栏数字较大的,要报说明。

6、B11至B13栏如有数字,要报姓名及所在单位。

7、填写学历栏时,在校学生的学历按其已获得的毕业证书的学历统计,不能按其现攻读的学历统计。

第三表1、A13、A14栏数字与本地区高校数量比较,是否合理(没有高校,则一般不能有数字)。

2、各栏与上一年对应数字比较,是否变化较大,特别是乙侧A6、A7栏。

3、村改居后所属党员不属农村党员,因此不能再填在A9、A10栏,应视其具体从事的职业填写,确不能分类或虽仍从事农业生产的,一律填入A16“其他”栏。

妇幼信息统计上报工作制度

妇幼信息统计上报工作制度

妇幼信息统计上报工作制度一、总则为加强妇幼卫生工作,提高妇幼卫生服务质量,保障妇女儿童健康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妇幼卫生工作的意见》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制定本制度。

二、工作目标妇幼信息统计上报工作旨在全面、准确、及时地收集、整理、分析妇幼卫生相关信息,为政策制定、决策支持、工作评估和科学管理提供依据,推动妇幼卫生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三、组织机构1.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全国妇幼信息统计上报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

2. 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妇幼信息统计上报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3. 地市、县(市、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妇幼信息统计上报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4. 各级妇幼保健机构、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等负责本机构妇幼信息统计上报工作。

四、工作内容1. 收集妇幼卫生相关信息,包括妇女儿童健康状况、服务机构的服务情况、政策措施的执行情况等。

2. 整理妇幼卫生相关信息,进行数据清洗、录入、核对、分析等。

3. 编制妇幼卫生信息统计报表,包括年度报表、季度报表、月度报表等。

4. 上报妇幼卫生信息统计报表,按时向上级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及相关部门报告。

5. 定期发布妇幼卫生信息统计分析报告,为政策制定和决策支持提供依据。

五、工作流程1. 制定方案:各级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制定妇幼信息统计上报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任务、责任、时间等。

2. 培训指导:各级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组织开展妇幼信息统计上报工作的培训和指导,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3. 数据收集:各级妇幼保健机构、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等按照要求,收集、整理本机构妇幼卫生相关信息。

4. 数据上报:各级妇幼保健机构、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等按照要求,按时上报本机构妇幼卫生信息统计报表。

统计上报管理制度

统计上报管理制度

统计上报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规范和加强统计工作,提高统计上报管理质量,在全国统计法规定的法定职责范围内制定本管理制度。

称号统计上报管理制度。

第二章统计上报管理的基本原则1.依法原则。

统计上报管理应当依据国家统计法律法规,遵守国家有关统计标准和统计方法,确保统计数据的真实、准确。

2.保密原则。

统计部门采集、处理和上报的统计数据属于国家机密,必须严格保密,遵守国家有关保密法律法规和保密规定。

3.自愿原则。

统计调查对象有义务接受统计部门的调查,统计调查对象应当如实填写统计报表,确保数据的真实、完整。

4.独立原则。

统计工作应当独立运行,不受政府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确保数据的客观、公正。

第三章统计上报管理的组织机构1.统计局是统计上报管理的主要组织机构,负责统计工作的组织、指导和监督。

2.统计局应当在全国范围内设立统计调查机构,统计调查机构是统计调查工作的执行机构,负责统计数据的采集、整理和上报。

3.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应当配合统计局做好统计工作。

4.统计局可以委托社会第三方机构或专业人员进行统计调查,但必须在法定程序和权限范围内进行合作。

第四章统计数据的采集和整理1.统计调查对象包括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

2.统计调查对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填写统计报表,如实提供相关数据。

3.统计调查对象不得故意隐瞒或篡改统计数据,否则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4.统计局应当定期对报表填写情况进行检查和核实,确保数据的准确性。

第五章统计数据的上报和管理1.统计调查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采集和整理的统计数据及时上报统计局。

2.统计局应当组织对上报的统计数据进行审核和检验,对部分重要数据还应当进行复核和核准。

3.统计局应当建立完善的数据管理系统,对上报的统计数据进行归档和备份,并确保数据的安全。

4.经过审核和核准的统计数据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开,但对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信息需进行合理保护。

第六章统计数据的使用和发布1.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应当将统计数据作为决策和管理的重要依据,确保统计数据的科学性和可靠性。

数据统计与报表上报管理制度

数据统计与报表上报管理制度

数据统计与报表上报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与依据为了规范医院的数据统计与报表上报工作,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及时性,提高管理效率和科学决策本领,特订立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的各部门、科室和相关人员,包含但不限于医务部、财务部、人力资源部、科研部以及各临床科室。

第三条定义1.数据统计:指对医院的各项工作进行数据收集、整理、分析和归纳的过程。

2.报表上报:指将统计好的数据以报表的形式提交给上级部门或相关单位。

第二章数据统计管理第四条数据统计责任1.各部门、科室负责人应当明确数据统计的责任,并指定专人负责数据的收集和整理工作。

2.数据统计负责人应当具备数据处理和分析的相关知识和技能,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五条数据统计要求1.数据统计应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规定的要求进行,确保数据的真实、准确和合法。

2.数据统计应依照规定的时间周期进行,及时、完整地收集各项数据。

3.数据统计应当做到完整、全都和连续,确保数据的逻辑性和比较性。

4.数据统计应当对重点指标进行统计,并注意对异常指标进行合理解释。

第六条数据统计流程1.数据统计负责人应订立科学合理的数据统计流程,并及时向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和引导。

2.数据统计流程中涉及的各项环节,如数据收集、整理、审核、归档等,应规范操作并留下相应记录。

3.数据统计流程应实时监控,及时发现并矫正数据统计过程中的问题和错误。

第三章报表上报管理第七条报表上报周期1.各部门、科室应依照相关部门要求和医院制度规定的时间节点,准确及时地上报报表。

2.报表上报周期一般分为日报、周报、月报、季报和年报等,具体周期由各部门、科室依据工作需要和相关要求确定。

第八条报表上报内容1.各部门、科室上报的报表应包含相关工作的基本情况、完成情况、问题和建议等内容。

2.报表内容应准确、清楚、简明,避开使用模糊词语和主观评价。

第九条报表上报方式1.报表应采用电子文档形式上报,确保数据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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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8年烤季相关统计报表报送的规定
各部门:
根据“原烟交接、委托加工,原烟结算”的生产经营模式要求,为保证统计数据的真实、准确、及时和有效,充分发挥统计工作在生产管理中的作用,为公司生产经营决策提供依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烟草行业统计工作管理办法》、《云南省烟草烟叶公司统计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公司08烤季的新生产流程、工业统计、财务成本需要和生产管理要求,对今年各部门需要报送企业管理的报表及相关要求作如下规定和调整,我部将根据各生产部门上报的报表质量情况及各相关部门对此规定的执行情况作为08烤季部门绩效考核的参考依据,请负责填报下列报表的相关部门认真组织和协调配合,按时填报。

具体要求如下:
说明:
统计数据:根据财务要求1、烟叶数量(担):小数点后保留3位,烟叶数量(公斤):小数点后保留1位。

2、烟叶单价(担):小数点后保留2位,烟叶单价(公斤):小数点后保留4位。

3、烟叶金额:小数点后保留2位。

统计时段:上月26日至本月25日。

年末及烤季结束前最后一月视具体情况确定截止时间。

报送时间:常规报表最迟报送时间为当月28日下午2点以前,2点以后数据不能再调整,如需调整的必须按程序上报公司领导审批通过后才能更改数据。

遇节假日根据财务规定另行通知报送时间。

若有特殊要求的,根据要求的时间报送。

企业管理部2008-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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