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统计报表报送制度
安全生产经营统计报表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经营统计报表管理制度1.1 为加强和规范公司安全生产经营统计管理工作,科学有效的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统计工作,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电力投资集团公司生产经营统计管理办法(试行)》、《电力监管统计考评办法》、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制度汇编》,制定本办法。
1.2 公司安全生产经营统计工作的开展以经济效益为中心,以服务公司发展为宗旨,及时、全面、客观的提供公司的各项安全生产经营活动的数据资料,准确分析、反映经营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统计工作在企业经营活动中的重要作用。
1.3 公司安全生产统计工作的基本任务,是对各分公司的安全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统计管理 ,开展统计调查,进行统计分析,提供统计资料,实行统计监督。
1.4 公司负责人领导并监督公司统计人员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统计制度和本办法,并对本单位的统计工作和统计数据负责。
2.1 公司安全生产技术部是公司安全生产统计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对各分公司安全生产经营统计报表的汇总、审核、监督工作.2.2 各分公司负责安全生产经营统计报表的填报与分析任务,经运行维护部负责人、分公司负责人审核、签字盖章后根据各类统计报表的上报方式报送至公司安全生产技术部审核。
2.3 各分公司根据统计工作的需要在有关部门设置专职或者兼职统计人员,并明确统计负责人.2.4 公司统计机构的主要职责2.4.1 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经营统计业务的组织、管理、监督和考核工作。
2.4.2 负责制订和完善公司统计报表制度、统计指标、统计工作标准。
2.4.3 负责统一对外发布安全生产经营统计资料。
2.4.4 负责公司内部的安全生产经营统计工作 ,协调各分公司统计工作。
2.4.5 负责公司生产经营统计分析和生产指标预测工作2.4.6 负责完成上级单位下达的统计工作任务。
2.5 各分公司统计机构的主要职责2.5.1 负责组织本单位统计人员完成上级部门下达的统计任务,统一提供统计资料。
安全生产举报信息统计报表制度

安全生产举报信息统计报表制度一、背景和目的为了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及时掌握并处理安全生产方面的问题,提高生产安全水平,确保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资产安全,特订立本《安全生产举报信息统计报表制度》。
本制度的目的是规范企业安全生产举报信息的统计报表工作,确保举报信息的真实性及时性和准确性,保障企业安全生产相关责任人及时采取措施除去安全隐患,实现企业安全生产的长期稳定运行。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全部员工和相关安全管理人员,涉及到企业内部对安全生产举报信息的统计报表工作。
三、定义1.安全生产举报:指员工或相关人员向企业管理负责人或安全管理人员举报与企业安全生产相关的问题、情形或隐患。
2.举报信息统计报表:指依据安全生产举报信息,进行汇总统计和分析的报表。
四、责任和权限1.企业管理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本制度,对安全生产举报信息统计报表工作负全面责任。
2.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收集、汇总和分析安全生产举报信息,并填写相关报表。
3.全部员工在了解或发现与企业安全生产相关的问题时,有义务立刻上报相关举报信息。
五、举报信息统计报表的内容和要求1.报表内容:–举报人基本信息:包含姓名、部门、联系方式等。
–举报时间和地方:记录举报问题发生的具体时间和地方。
–举报问题描述:认真描述举报的问题、情形或隐患。
–处理结果:记录对举报问题的处理措施和处理结果。
–处理人信息:包含处理人姓名、部门、联系方式等。
–处理时间和地方:记录处理举报问题的具体时间和地方。
2.报表要求:–报表应由安全管理人员在收集到举报信息后的48小时内完成,并及时报送企业管理负责人。
–报表要求准确、简明扼要,不得有任何虚假和夸大其词的内容。
–报表中应保护举报人的隐私,不得泄露举报人的个人信息。
–报表应存档保管,便于后续的管理和查询。
–对于重点举报问题,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协调处理。
六、工作流程1.举报信息收集:全部员工在发现与企业安全生产相关的问题时,应立刻向安全管理人员进行举报。
安全信息报送管理制度(5篇)

安全信息报送管理制度为使上级部门能尽快掌握安全生产动态,及时全面正确地分析研究安全生产形势,确定安全生产工作重点,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搞好安全生产。
特制定本制度。
一、局属各单位的安全生产相关工作开展情况要做到随时汇报、随时沟通、全面协调。
二、各单位要加强安全信息工作,按要求及时、准确、全面地报送各种安全信息,收取、传达、贯彻安全生产管理文件。
安全生产报表、自查报告等须单位第一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后再上报局安全法规科。
三、各单位必须确定专人负责信息统计。
统计人员因事外出,必须落实替补人员,不允许出现因统计人员外出而延误报告时间的现象,以确保重特大事故情况和安全生产相关报表的及时上报。
四、凡迟报、拒报、瞒报、伪造统计数据和检查情况,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安全信息报送管理制度(2)第一章总则一、为了确保企业安全信息的及时准确报送,维护企业的安全稳定发展,本制度制定。
二、本制度适用于全体职工,包括正式员工、临时员工及外包人员等。
三、安全信息指包括但不限于事故、隐患、紧急情况等企业发生的与安全相关的信息。
第二章报送程序一、安全信息的报送程序分为主动报送和被动接收两个环节。
二、主动报送是指当发生安全信息时,相关部门和人员应主动向上级报送。
三、被动接收是指安全信息的上级组织及时接收和处理报送的安全信息。
四、各部门负责人应当制定完善的报送流程,确保报送的及时准确。
第三章报送责任一、安全信息的主动报送责任由各部门负责人承担。
二、各部门负责人应定期对本部门报送流程进行培训和检查,确保报送责任的落实。
三、被动接收责任由接收部门负责人承担。
四、被动接收部门负责人应定期对接收流程进行培训和检查,确保接收责任的落实。
第四章报送内容一、安全信息的报送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事故的基本情况、原因分析、处理结果等。
二、报送内容应实事求是,准确反映事实。
三、报送内容应包括相关的证据材料和调查报告。
第五章报送时间一、安全信息应及时报送,原则上不得超过24小时。
电站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统计报送制度范文(4篇)

电站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统计报送制度范文一、引言电站是国家经济发展的重要基础设施,安全生产是电站运行的基本要求和核心任务。
为了保障电站安全生产,排查和治理安全隐患至关重要。
为此,建立和完善电站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统计报送制度势在必行。
本文旨在探讨电站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统计报送制度。
二、电站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制度1. 制定隐患排查计划针对电站不同部位和设备,制定隐患排查计划。
计划应包括具体任务、责任人及排查周期。
确保全面排查,及时发现和治理问题。
2. 分工负责,明确责任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班组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在隐患排查中的具体职责。
加强培训和考核,确保责任到岗。
3. 隐患排查方法采用现场巡查、设备检测和信息采集等综合方法进行隐患排查。
同时,充分利用先进的信息技术手段,提高排查工作效率。
4. 隐患分类与评估根据隐患的性质和严重程度,将隐患分为一般隐患、较大隐患和重大隐患等级。
并对每个隐患进行评估,确保排查结果准确可信。
5. 隐患整改与追踪及时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和时限。
定期对已整改的隐患进行复查,确保问题得到彻底解决。
三、电站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制度1. 治理方案制定对已发现的隐患制定具体的治理方案,明确治理目标和措施,并制定实施计划。
2. 治理过程监督对治理过程进行监督,及时发现和解决治理中可能出现的问题,确保治理效果。
3. 安全设施维护保障安全设施的完好和正常运行。
定期检查维护安全设施,及时修复和更换损坏设备。
4. 危险源控制对电站危险源进行识别和控制,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
同时,加强对人员行为的监督和管理,避免人为因素导致事故发生。
5. 事故预防与应急措施加强对电站事故的预测和分析,制定相应的预防和应急措施。
并定期组织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四、电站安全生产隐患统计报送制度1. 统计报送指标明确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的统计指标,包括隐患数量、治理进展、整改情况和事故发生情况等。
2. 报送时间和方式规定安全生产隐患统计报送的时间节点和方式。
安全生产信息报送制度安全生产

安全生产信息报送制度1、生产安全每季度应该上报什么内容一、安全生产信息统计报送制度(一)安全生产月报工作各单位要及时、准确、全面掌握本单位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进展情况,每月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进行统计分析,认真组织填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统计(**)月报表》、《安全生产事故(**)月报表》,无隐患、事故,实行“零”报告。
(二)安全生产工作季度小结各单位要在组织、指导、督促本单位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同时,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季度总结报送制度,认真总结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经验、有效做法和存在的问题,提出下一阶段工作安排及有关建议,每季度进行报送,并于每季度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将隐患排查治理总结材料和《安全生产重大隐患(**)季度报表》。
二、季度安全生产检查制度(一)检查的内容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情况、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对重要场所的消防设施、特种设备的使用管理、危化品保管使用、重要施工现场、车辆安全管理要重点检查。
1.消防安全检查。
进一步加大消防检查力度,对火灾隐患进行全面排查,落实隐患整改措施,强化消防安全责任制。
加强对人员密集场所自动报警、自动灭火装置、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设施等情况的安全检查。
2.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和检查。
针对危险化学品使用、贮存、管理的特点,以查防泄露、防丢失为主要内容,组织开展安全检查,特别要强化对储存设施、出入库登记的检查,严防爆炸、火灾和中毒事故。
3.建筑施工现场的安全检查。
重点对建筑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和对机械设备的安全检查,严格落实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的有关规定,加强对深基坑开挖、大型起重设备、临时用电及临建设施等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的安全监控。
强化建筑拆除、临建工程的安全监管,严防“三违”现象发生。
认真做好防护设施、电气设备、机械设备和明火作业的安全管理。
4.车辆安全检查。
针对道路交通的实际情况,制定防范措施,抓好动态管理,抓好驾驶人员的安全教育,抓好车辆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努力避免或减少险情和事故的发生。
生产安全事故统计报表制度

生产安全事故统计报表制度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批准2016年10月本报表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七条规定: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等统计调查对象,必须依照本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统计调查所需的资料,不得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不得迟报、拒报统计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九条规定: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对在统计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
目录一、总说明 (1)二、报表目录 (5)三、统计表式 (6)(一)生产安全事故登记表(表A1) (6)(二)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人员登记表(表A2) (7)(三)生产安全事故按行业统计表(表B1) (8)(四)生产安全事故按地区统计表(表B2) (9)四、填表说明 (10)五、主要指标解释 (14)六、附录 (17)一、总说明(一)统计目的为规范生产安全事故统计工作,及时、全面掌握全国生产安全事故情况,深入分析全国安全生产形势,科学预测全国安全生产发展趋势,为安全生产监管、煤矿安全监察工作提供可靠的信息支持和科学的决策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统计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依据本制度进行统计(不涉及事故报告和事故调查处理)。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事故报告、事故统计、事故调查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三)统计内容主要包括事故发生单位的基本情况、事故造成的死亡人数、受伤人数(含急性工业中毒人数)、单位经济类型、事故类别等。
(四)组织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以上”包含本级,下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发生的每起生产安全事故按照生产安全事故登记表(A1)、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人员登记表(A2),在规定时限内通过“安全生产综合统计信息直报系统”填报。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印发《生产安全事故统计报表制度》的通知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印发《生产安全事故统计报表制度》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已撤销)•【公布日期】2010.04.22•【文号】安监总统计[2010]62号•【施行日期】2010.04.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劳动安全保护正文*注:本篇法规已被: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生产安全事故统计报表制度的通知(2012)(发布日期:2012年7月16日,实施日期:2012年7月16日)废止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印发《生产安全事故统计报表制度》的通知(安监总统计〔2010〕6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国务院有关部门安全监管机构:《生产安全事故统计报表制度》已经国家统计局同意,现予印发,自2010年4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
原《生产安全事故统计制度》同时废止。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二○一○年四月二十二日生产安全事故统计报表制度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批准2010年4月本报表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三条规定: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个体工商户等统计调查对象,必须依照本法和国家规定,如实提供统计资料,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十五条规定:统计机构、统计人员对在统计调查中知悉的统计调查对象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目录一、总说明二、报表目录三、调查表式(一)生产安全事故情况(工矿商贸A1表)(二)生产安全事故情况(续)(工矿商贸A2表)(三)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综合情况(综合B1表)(四)地区生产安全事故综合情况(综合B2表)(五)生产安全事故按单位控制类别情况(工矿商贸C1表)(六)生产安全事故按所属行业情况(工矿商贸C2表)(七)生产安全事故按事故类型情况(工矿商贸C3表)(八)生产安全事故按事故原因情况(工矿商贸C4表)(九)煤矿生产安全事故(一)(工矿商贸C5表)(十)煤矿生产安全事故(二)(工矿商贸C6表)(十一)火灾事故情况(行业D1-1表)(十二)火灾死亡事故情况(行业D1-2表)(十三)火灾重伤事故情况(行业D1-3表)(十四)火灾直接经济损失事故情况(行业D1-4表)(十五)道路交通事故情况(行业D2-1表)(十六)道路交通死亡事故情况(行业D2-2表)(十七)道路交通重伤事故情况(行业D2-3表)(十八)道路交通直接经济损失事故情况(行业D2-4表)(十九)水上交通事故情况(行业D3-1表)(二十)水上交通死亡事故情况(行业D3-2表)(二十一)水上交通重伤事故情况(行业D3-3表)(二十二)水上交通直接经济损失事故情况(行业D3-4表)(二十三)铁路交通事故情况(行业D4-1表)(二十四)铁路交通死亡事故情况(行业D4-2表)(二十五)铁路交通重伤事故情况(行业D4-3表)(二十六)铁路交通直接经济损失事故情况(行业D4-4表)(二十七)民航飞行事故情况(行业D5-1表)(二十八)民航飞行死亡事故情况(行业D5-2表)(二十九)民航飞行重伤事故情况(行业D5-3表)(三十)民航飞行直接经济损失事故情况(行业D5-4表)(三十一)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事故情况(行业D6-1表)(三十二)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死亡事故情况(行业D6-2表)(三十三)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重伤事故情况(行业D6-3表)(三十四)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直接经济损失事故情况(行业D6-4表)(三十五)农业机械事故情况(行业D7-1表)(三十六)农业机械死亡事故情况(行业D7-2表)(三十七)农业机械重伤事故情况(行业D7-3表)(三十八)农业机械直接经济损失事故情况(行业D7-4表)(三十九)渔业船舶事故情况(行业D8-1表)(四十)渔业船舶死亡事故情况(行业D8-2表)(四十一)渔业船舶重伤事故情况(行业D8-3表)(四十二)渔业船舶直接经济损失事故情况(行业D8-4表)(四十三)特种设备事故情况(行业D9-1表)(四十四)特种设备死亡事故情况(行业D9-2表)(四十五)特种设备重伤事故情况(行业D9-3表)(四十六)特种设备直接经济损失事故情况(行业D9-4表)四、填表说明及主要指标解释五、附录(一)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型企业划分办法(暂行)》的通知(节选)(二)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GB6441-86)(节选)(三)关于统计上对公有和非公有控股经济的分类办法(四)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种分类目录(节选)一、总说明(一)统计目的为及时、全面掌握全国生产安全事故情况,深入分析全国安全生产形势,科学预测全国安全生产发展趋势,为安全生产监管、煤矿安全监察工作提供可靠的信息支持和科学的决策依据,制订本统计报表制度。
安全生产情况统计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提高安全生产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所有生产经营活动,包括但不限于生产、施工、运输、储存、使用、维修等环节。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1. 企业安全生产委员会企业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统筹协调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制定安全生产目标和计划,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隐患排查治理、事故调查处理等工作。
2. 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具体实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培训、安全生产检查、隐患排查治理、事故报告处理等。
3. 各部门负责人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确保本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到位。
四、安全生产情况统计内容1. 事故统计(1)事故类别: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规定进行分类。
(2)事故原因:包括设备故障、操作失误、管理缺陷、自然灾害等。
(3)事故损失:包括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等。
2. 隐患统计(1)隐患类别:按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的规定进行分类。
(2)隐患等级:按照严重程度分为重大隐患、较大隐患、一般隐患。
(3)隐患整改情况:包括整改措施、整改期限、整改责任人等。
3. 安全生产培训(1)培训对象:包括企业全体员工、管理人员等。
(2)培训内容:包括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知识、操作技能等。
(3)培训方式:包括集中培训、现场培训、远程培训等。
4. 安全生产检查(1)检查内容: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设备设施、操作规程、隐患排查治理等。
(2)检查方式:包括定期检查、专项检查、抽查等。
(3)检查结果:包括存在问题、整改措施、整改期限等。
五、安全生产情况统计程序1. 各部门按照本制度要求,定期对本部门安全生产情况进行统计。
2. 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对各部门统计数据进行汇总、审核,形成企业安全生产情况统计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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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统计报表报送制度
1 安全生产统计报表报送制度
第一条为及时将我公司安全生产的实际情况上报到上级安全监察局、集团公司安监局和根据有关安全生产报表报送的具体要求,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安全生产月报由安全管理科专人负责进行统计、安管副总负责、生产经理审核、经理签字批准。
第三条安全生产月报由安全管理科专人负责每月统计并于次月1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上报神宁集团驻矿安监处、集团公司安监局、宁夏煤矿安全监察局银南监察分局、宁夏回族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宁东能源化工基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分局。
对于神宁集团、神华集团、宁夏煤矿安全监察局银南监察分局、第四条
宁夏回族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银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分局、宁夏回族自治区安委会等上级下达随时报送的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报表,自接到通知后按上级具体要求由安全管理科负责上报,不得延误。
第五条上报的的各类表报按照“谁统计、谁负责、”的原则进行管理,上报的各类报表数据必须真实、准确。
所有上报的安全生产表报的存档期不得少于3年。
第六条月度安全生产统计报表报送的内容:
(一)本月安全生产完成情况说明:包括安全生产指标、各类事故、回采工作面初采初放、收尾搬家、巷道贯通、安装情况;
(二)本月安全生产情况简介、分析及总结;
(三)本月安全教育培训情况;
(四)下月安全工作重点;
第七条月度安全投入统计报表的报送内容:
(一)本月采、掘、机、运、一通三防、地测(防治水)和其他方面的投入的专项安全资金,安全技术措施设备、设施计划投入的资金情况;
(二)本月采、掘、机、运、一通三防、地测(防治水)和其他方面的投入的专项安全资金,安全技术措施设备、设施实际投入的资金使用情况;
(三)“专项”指不进入“安技措”项目,由集团公司或公司确定的用
于安全方面的专项投入,并备注给予简要说明;
第八条月度安全管理人员安全指标完成情况统计表报送的内容:
(一)安全管理人员是指安全管理、生产技术、机电动力、工程管理、生产调度、地质测量等生产职能科室副科级、正科级管理人员和各专业副总工程师、矿级领导干部下井跟带班本月指标完成情况;
(二)安全管理人员是指安全管理、生产技术、机械动力、工程管理、生产调度、地质测量等生产职能科室副科级、正科级管理人员和各专业副总工程师、矿级领导干部抓“三违”本月指标完成情况;
第九条月度安全动态情况统计表报送的内容:
(一)安全动态情况(汇总)上报项目:
1.直接经济损失
2.原煤生产百万吨死亡率
3.安全生产周期(月)
4.原煤产量,其中原煤生产百万吨死亡率必须原煤和非煤产品分别统计,说明增减,所上报的项目必须做同期与本期进行比较。
(二)安全动态情况(死亡)上报项目:
1.死亡人数
2.事故起数
3.事故起数分类,其中事故起数分类按照顶板、瓦斯、机电、运输、放炮、其他进行分类,所上报的项目必须做同期与本期进行比较。
(三)月度死亡事故、重伤事故、轻伤事故明细统计上报项目:事故单位、地点、类别、时间(月日时分)、姓名、年龄、工龄、文化程度、工种、伤害部位、简要情况、直接经济损失(万元)、罚款金额(万元)、结案时间。
(四)月度事故隐患排查统计上报项目:隐患单位、级别、隐患内容、整改措施或建议、所需资金、完成时间、负责人。
第十条月度非伤亡事故情况统计表报送的内容:非伤亡事故单位、时间、经过及需要备注说明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