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信息报送制度(一)
2024年安全信息管理及报送制度(二篇)

2024年安全信息管理及报送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强化与规范我公司各部室在安全生产信息方面的报送、统计及分析工作,旨在提升对不安全事件的应对能力,系统总结事故经验教训,深入探究事故规律,科学制定预防措施,从而全面提高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本制度的制定依据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第二条本制度所指的安全生产信息,涵盖了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的定期汇报,以及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已造成实际后果的不安全事件信息。
第三条安全生产信息的报送应遵循分类、分级、逐级报送的原则。
所有部门及个人均需确保所报送的信息准确、真实、及时且完整,严禁迟报、谎报、瞒报各类安全生产信息,不得阻挠安全生产信息的正常报送流程。
第四条为确保安全生产信息报送的顺畅与高效,各部室应建立并完善安全生产信息报告联络体系。
各部门负责人需作为本部门安全生产信息报送的直接责任人,并将其24小时联系电话、邮箱等关键信息报至生产部及主管领导处备案。
一旦责任人信息发生变更,应及时将更新后的信息上报至生产部及主管领导。
第五条本制度适用范围广泛,涵盖电厂内部所有部门。
第二章组织体系与职责第六条组织体系构建公司安全生产信息报送组织体系由员工、班组、各部室负责人及领导共同构成,实行逐级汇报或越级汇报的双重机制。
第七条生产部职责明确(一)生产部作为安全生产信息报送管理工作的核心部门,承担归口管理职责。
(二)负责重大、特大、较大及一般性安全生产事故(包括但不限于人身事故、设备事故、电力安全事故、自然灾害事件、造成社会影响的安全生产事件)的信息报送工作;负责收集、汇总并存档人身轻伤、机组非计划停运、机组设备异常以及未造成后果的各类安全生产信息。
(三)负责本单位安全生产隐患的排查工作,并对半年度和年度等关键时间节点的安全生产信息进行汇总整理,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
(四)对有关部门、班组及员工的安全生产信息报送工作实施有效监督。
安全生产信息报送制度模版(五篇)

安全生产信息报送制度模版【安全生产信息报送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制度,为确保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规范安全生产信息的报送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安全生产信息报送,是指本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和规定的范围内将安全生产管理中必要的信息向上级部门或相关管理部门进行通报、报告与汇报的一项制度。
第三条安全生产信息报送工作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的重要环节,是预防事故、保障安全的重要手段,要求所有相关单位和部门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开展报送工作。
第四条本单位安全生产信息报送的原则是及时、真实、准确、全面和保密。
第五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相关部门和岗位。
第六条安全生产信息报送工作由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第七条本单位安全生产信息报送工作与其他相关工作衔接紧密,其他部门要积极配合并向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提供必要的相关信息。
第八条安全生产信息报送工作应当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操作办法和填报表格,随时向相关部门公布并进行修订完善。
第九条各级管理部门要加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信息报送工作的指导、检查和监督,对报送的信息及时分析、处理和反馈,确保保障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
第二章报送内容与方式第十条安全生产信息报送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项目:(一)本单位的基本情况:包括单位名称、组织机构、人员编制、安全生产信息负责人等基本信息。
(二)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体系和工作机构:包括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职责分工、人员配置等。
(三)安全生产工作的目标与任务:包括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目标、年度计划和重点工作任务等。
(四)本单位的安全生产风险评估与管控措施:包括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风险进行评估,制定相应的管控措施等。
(五)本单位的事故隐患排查与整改情况:包括事故隐患排查工作的开展情况、整改措施及完成情况等。
(六)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培训与教育情况:包括安全生产培训的内容、对象、方式和效果等。
(七)本单位的事故与事件的处置情况:包括事故和事件的发生、处置过程、教训与改进等情况。
安全信息报送管理制度(5篇)

安全信息报送管理制度为使上级部门能尽快掌握安全生产动态,及时全面正确地分析研究安全生产形势,确定安全生产工作重点,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搞好安全生产。
特制定本制度。
一、局属各单位的安全生产相关工作开展情况要做到随时汇报、随时沟通、全面协调。
二、各单位要加强安全信息工作,按要求及时、准确、全面地报送各种安全信息,收取、传达、贯彻安全生产管理文件。
安全生产报表、自查报告等须单位第一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后再上报局安全法规科。
三、各单位必须确定专人负责信息统计。
统计人员因事外出,必须落实替补人员,不允许出现因统计人员外出而延误报告时间的现象,以确保重特大事故情况和安全生产相关报表的及时上报。
四、凡迟报、拒报、瞒报、伪造统计数据和检查情况,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安全信息报送管理制度(2)第一章总则一、为了确保企业安全信息的及时准确报送,维护企业的安全稳定发展,本制度制定。
二、本制度适用于全体职工,包括正式员工、临时员工及外包人员等。
三、安全信息指包括但不限于事故、隐患、紧急情况等企业发生的与安全相关的信息。
第二章报送程序一、安全信息的报送程序分为主动报送和被动接收两个环节。
二、主动报送是指当发生安全信息时,相关部门和人员应主动向上级报送。
三、被动接收是指安全信息的上级组织及时接收和处理报送的安全信息。
四、各部门负责人应当制定完善的报送流程,确保报送的及时准确。
第三章报送责任一、安全信息的主动报送责任由各部门负责人承担。
二、各部门负责人应定期对本部门报送流程进行培训和检查,确保报送责任的落实。
三、被动接收责任由接收部门负责人承担。
四、被动接收部门负责人应定期对接收流程进行培训和检查,确保接收责任的落实。
第四章报送内容一、安全信息的报送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事故的基本情况、原因分析、处理结果等。
二、报送内容应实事求是,准确反映事实。
三、报送内容应包括相关的证据材料和调查报告。
第五章报送时间一、安全信息应及时报送,原则上不得超过24小时。
安全生产信息报送制度安全生产

安全生产信息报送制度1、生产安全每季度应该上报什么内容一、安全生产信息统计报送制度(一)安全生产月报工作各单位要及时、准确、全面掌握本单位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进展情况,每月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进行统计分析,认真组织填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统计(**)月报表》、《安全生产事故(**)月报表》,无隐患、事故,实行“零”报告。
(二)安全生产工作季度小结各单位要在组织、指导、督促本单位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同时,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季度总结报送制度,认真总结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经验、有效做法和存在的问题,提出下一阶段工作安排及有关建议,每季度进行报送,并于每季度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将隐患排查治理总结材料和《安全生产重大隐患(**)季度报表》。
二、季度安全生产检查制度(一)检查的内容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情况、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对重要场所的消防设施、特种设备的使用管理、危化品保管使用、重要施工现场、车辆安全管理要重点检查。
1.消防安全检查。
进一步加大消防检查力度,对火灾隐患进行全面排查,落实隐患整改措施,强化消防安全责任制。
加强对人员密集场所自动报警、自动灭火装置、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设施等情况的安全检查。
2.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和检查。
针对危险化学品使用、贮存、管理的特点,以查防泄露、防丢失为主要内容,组织开展安全检查,特别要强化对储存设施、出入库登记的检查,严防爆炸、火灾和中毒事故。
3.建筑施工现场的安全检查。
重点对建筑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和对机械设备的安全检查,严格落实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的有关规定,加强对深基坑开挖、大型起重设备、临时用电及临建设施等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的安全监控。
强化建筑拆除、临建工程的安全监管,严防“三违”现象发生。
认真做好防护设施、电气设备、机械设备和明火作业的安全管理。
4.车辆安全检查。
针对道路交通的实际情况,制定防范措施,抓好动态管理,抓好驾驶人员的安全教育,抓好车辆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努力避免或减少险情和事故的发生。
生产安全信息报送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生产安全管理,提高安全生产水平,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所有生产部门、车间、班组及个人。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规范生产安全信息报送工作,确保安全生产信息及时、准确、全面地报送,为安全生产决策提供依据。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成立生产安全信息报送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生产安全信息报送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第五条生产安全信息报送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生产安全信息报送工作。
第六条生产安全信息报送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职责如下:(一)制定生产安全信息报送工作计划,明确报送范围、内容、时间及报送方式。
(二)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信息报送网络,确保信息报送渠道畅通。
(三)对生产安全信息报送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确保信息报送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及时性。
(四)对生产安全信息报送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提出改进措施。
(五)定期召开生产安全信息报送工作会议,总结经验,改进工作。
第三章报送内容第七条生产安全信息报送内容主要包括:(一)安全生产事故信息: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损失、伤亡情况等。
(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信息:包括隐患排查范围、发现隐患的数量、治理措施及效果等。
(三)安全生产投入及使用情况:包括安全生产投入的金额、使用情况、效果等。
(四)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包括培训内容、参加人数、培训效果等。
(五)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包括制度制定、执行、检查及改进情况等。
(六)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包括各级安全生产责任人的职责、考核及奖惩情况等。
(七)其他与安全生产相关的重要信息。
第四章报送程序第八条生产安全信息报送程序如下:(一)信息收集:各部门、车间、班组及个人按照报送内容要求,及时收集相关信息。
(二)信息审核:各部门、车间、班组及个人对收集到的信息进行审核,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安全信息上报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提高安全信息报送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全面性,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全体员工及相关部门。
第三条安全信息上报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及时性:发生安全事故或安全事件后,应在第一时间上报,不得迟报、漏报、谎报;(二)准确性:上报信息应真实、客观、全面,不得夸大或隐瞒事实;(三)全面性:上报信息应包括事故原因、影响范围、处理措施等内容。
第二章安全信息上报范围第四条以下情况应进行安全信息上报:(一)发生安全生产事故;(二)发生安全生产隐患;(三)发生安全事件;(四)安全设施设备故障;(五)其他需要上报的安全相关信息。
第三章安全信息上报程序第五条安全信息上报流程如下:(一)事故或事件发生后,事发单位应立即组织人员进行现场调查,初步确定事故或事件的原因及影响范围。
(二)事发单位负责人应在第一时间向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报告,同时通知相关人员。
(三)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向本单位领导汇报,并组织相关人员开展事故或事件调查。
(四)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将事故或事件调查结果、处理措施等信息上报上级单位。
(五)对重大、复杂、敏感的事故或事件,应按照规定及时上报相关部门。
第四章安全信息上报要求第六条安全信息上报应当符合以下要求:(一)信息内容完整,包括事故或事件的时间、地点、原因、影响范围、处理措施等;(二)信息表述清晰,避免使用模糊、歧义性语言;(三)信息真实、客观,不得夸大或隐瞒事实;(四)信息格式规范,按照上级单位要求报送。
第五章奖励与处罚第七条对在安全信息上报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八条对违反本制度,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第六章附则第九条本制度由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通过本制度的实施,旨在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确保安全生产信息畅通,为单位的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提供有力保障。
安全生产信息报送制度(3篇)

安全生产信息报送制度是一项重要的管理制度,其目的是为了确保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和信息的及时传递,以便及时采取预防措施,避免事故的发生。
下文将详细介绍安全生产信息报送制度的内容和重要性。
一、制度的内容1. 报送主体:安全生产信息报送制度明确了报送主体的范围和责任。
企业安全生产单位及相关部门应按照制度要求,及时报送安全生产信息。
2. 报送内容:安全生产信息报送制度明确了报送内容的要求。
报送内容应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损失情况以及处理情况等。
此外,还需要报送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隐患信息等。
3. 报送方式:安全生产信息报送制度规定了报送方式的要求。
报送可以通过电子邮件、短信、电话等方式进行,确保信息的及时传递。
4. 报送时限:安全生产信息报送制度规定了报送时限的要求。
报送时间应尽量缩短,确保信息能够及时传达给相关部门和人员。
二、制度的重要性1. 提前预防事故:安全生产信息报送制度能够及时获取事故隐患信息,提醒相关部门和人员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从而减少事故的发生。
2. 及时处理事故:安全生产信息报送制度能够对事故发生后的处理情况进行监督和管理,确保事故得到及时处理,减少损失。
3. 加强部门间协调:安全生产信息报送制度能够促进企业内各部门之间的沟通和协作,提高应急响应能力和处理事故的效率。
4. 提升企业形象:安全生产信息报送制度能够证明企业对安全生产的高度重视,并能够及时向社会公众、政府机构等报告事故情况,提升企业形象和信誉。
三、制度的实施效果1. 事故发生率下降:通过安全生产信息报送制度,能够及时发现和处理事故隐患,进而减少事故发生的可能性,降低事故发生率。
2. 应急响应更快:安全生产信息报送制度能够加快事故信息的传递速度,使企业能够更快地做出应急响应,及时控制事故的扩散。
3. 损失减少:安全生产信息报送制度能够及时传达事故情况和处理措施,使得相关部门和人员能够迅速采取行动,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
安全生产信息报送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安全生产信息报送管理,提高安全生产信息报送质量,确保安全生产信息报送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全面性,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管理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各部门、各子公司及分支机构,以及所有参与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相关人员。
第三条安全生产信息报送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及时性:信息报送应确保在第一时间内完成,确保信息传递的时效性。
(二)准确性:信息报送应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不得虚构、篡改、漏报、迟报。
(三)全面性:信息报送应涵盖安全生产工作的各个方面,确保信息的完整性。
(四)保密性:涉及公司秘密的安全生产信息,应严格按照保密规定进行管理。
第二章信息报送内容第四条安全生产信息报送内容包括:(一)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伤亡情况、直接经济损失等。
(二)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包括隐患排查治理的时间、地点、内容、措施、责任人等。
(三)安全生产检查情况:包括检查时间、地点、内容、发现的问题、整改措施、责任人等。
(四)安全生产培训、演练情况:包括培训、演练的时间、地点、内容、参与人员、效果等。
(五)安全生产设备设施维护保养情况:包括设备设施名称、型号、使用年限、维护保养时间、责任人等。
(六)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执行情况:包括执行情况、存在的问题、整改措施等。
第三章信息报送程序第五条安全生产信息报送程序如下:(一)信息收集:各部门、各子公司及分支机构应指定专人负责收集安全生产信息。
(二)信息审核:信息收集后,由相关部门或责任人进行审核,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三)信息报送:审核后的信息,按照规定的格式和时限报送至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
(四)信息处理: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对报送的信息进行汇总、分析、处理,并报公司领导审批。
第四章责任与奖惩第六条安全生产信息报送工作实行责任制,各部门、各子公司及分支机构应明确责任人,确保信息报送工作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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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信息报送制度(一)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依据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以及集团公司安全生产信息报送的有关规定,确保我局有关安全生产的信息畅通,维护企业财产和从业人员的生命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安全事故,系指局属各施工局、项目部、指挥部、分局及厂、处、基地费用单位等负责的生产、生活区域或与我们有关的人身死亡、交通事故、设备事故、火灾事故、危化品事故、职业病事故以及对社会造成影响的安全事故。
第三条安全事故分为:
(一)、轻伤事故:指只有轻伤的事故。
(二)、重伤事故:指有重伤无死亡事故。
(三)、死亡事故:又分为一般伤亡事故(指一次死亡1~2人的事故);重大死亡事故(指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事故,含3人);特大死亡事故(指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事故,含10人)
第四条安全生产信息报送,各单位必须及时、如实报送。
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
第五条安全生产统计报表分月报和年报(见附表1、2)。
每月快报在下月5日前报出,正式月报在下月10日前报出。
年报在次年一月中旬前报出。
月报和年报应附安全生产情况分析报表。
第二章安全事故的报告和现场保护
第六条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必须以最快方式,将事故的简要情况向局安监办及社保处报告。
第七条安全事故发生后:
(一)轻伤事故:事故发生单位应在当月安全报表报送时间内报送局安监办。
(二)重伤事故:事故发生单位应当在三天内写出书面报告,按第六条所列程序和部门逐级上报。
(三)死亡事故:
一般人身死亡、交通事故、设备事故、火灾事故、危化品事故、职业病事故以及对社会造成影响的安全事故,应当立即向工程局安监办报告,最迟不得超过24小时;
重大、特大人身伤亡事故、交通事故、设备事故、火灾事故、危化品事故、职业病事故以及对社会造成严重影响的安全事故,应当立即向工程局安监办报告,最迟不得超过16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