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航油案例分析.
中航油事件案例分析

中航油事件案例分析【篇一:中航油事件案例分析】中航油事件分析事件经过 2003 年下半年,新加坡公司时任总裁陈久霖擅自扩大业务范围,开始进入石油期权交易市场,从事石油期权交易。
陈久霖和日本三井住友银行、法国兴业银行英国巴克莱银行、新加坡发展银行和新加坡麦格理银行等在衍生品市场外市场签订期权合约,进行场外期权交易。
2003 年底,新加坡公司的仓位是空头200 万桶,因为石油价格的短暂下跌,公司有所盈利。
然而,进入2004 年之后,石油价格就一路上涨,新加坡公司逐渐由盈利变为亏损。
到3 月28 日,新加坡公司已经出现580 万美元账面亏损。
为了掩盖账面亏损,陈久霖决定对合约进行展期,致使交易仓位放大。
至6 月,公司因期权交易导致的账面亏损已扩大至3500 万美元。
此时,受赌徒心理的影响,陈久霖不仅没有止损,反而将期权合约展期至2005 年及2006 年,并且在新价位继续卖空。
到2004 年10 月,中航油持有的期权总交易量已达到5200 万桶之巨,超过公司每年实际进口量的3 倍以上,公司账面亏损已达1.8 亿美元,公司现金全部消耗殆尽。
10 月10 日以后,石油价格不但没有下调,反而继续一路走高,在走投无路的情况下,陈久霖不得不向母公司中航油集团写报告请求援助。
在接到新加坡公司的求助请求之后,中航油集团不仅没有责令新加坡公司迅速斩仓,反而决定对其实施救助。
10 月20 航油集团以私募方式卖出手中所持15%的股份,获资1.08 亿美元,立即交给新加坡公司补仓。
此举愈发使新加坡公司泥潭深陷。
2004 年10 月26 日和28 公司因无法补加一些合约的保证金而强行平仓,从而蒙受1.32亿美元实际亏损。
接着,11 日到25日,公司的期权合约继续遭逼仓,截至 25 日的实际亏损达3.81 亿美元。
2004 年12 日,在亏损5.5亿美元后新加坡公司宣布向法庭申请破产保护令,中航油事件至此告一段落。
根源积弊已久的国企公司治理问题,即内部控制问题。
中航油案例分析-公司治理

外部治理滞后
❖ 政府监管不到位
内部治理的松懈是中航油的致命之伤,但是外部治理的滞后也促使了 其今天的状况。外部治理是指政府部门、证券市场、社会组织的相关部 门等对公司行为进行外部约束,以使企业满足利益相关者的需求。中航 油事件反映出的政府监管及证券监管不到位。 中航油从事的石油期权投机交易,明显违反政府规定。1998年国 务院颁布《国有企业境外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办法》,对于申请该项 业务的企业实施严格的审批制度,并且限定获得资格的企业仅能从事与 生产经营的产品或所需的原材料有关的品种的套期保值交易,禁止场外 交易,不得进行投机交易。但中航油既炒了期货,又进行了场外交易, 而且期货交易量远远超过了现货交易总量,是明显的投机交易,而非套 期保值。中航油是国有境外上市企业,政府部门、国有资产管理机构理 应根据相关法规对其进行监督和管理。中航油事件的发生,从~个侧面 说明,政府部门的监管不到位。
200万桶石油, 开始期权交易
主要内容
1
中航油事件回顾
2
中航油的公司治理缺陷
3
从“中航油”事件看我国国有企业公司治理
4
国有企业治理的相关对策
内部治理机制松懈
案例07-中航油案例分析答案

中航油案例【参考答案】中航油内部控制设计或执行存在严重不足,使管理层或员工无法在正常行使职能的过程中,及时发现和纠正错误或舞弊引起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
在内部控制五个要素中都存在控制缺陷:1、控制环境。
中国航油集团向中航油董事会派驻了4名成员,包括陈久霖本人,而他也是以集团副总经理的身份兼任中航油董事和执行总裁的。
但事实上,集团公司出于对陈久霖的信任,使他在实质上成为集团公司派驻中航油的全权代表和实际监管者。
同时,在其任职期间,曾两度调开集团公司派驻的财务经理,从当地另聘财务经理,只听命于他一人。
由此可见,不论在决策、监管还是在经理层,都没有很好的形成实质上的权力制衡。
2、风险评估。
在风险控制机制中,中航油总裁陈久霖应处于一个中枢地位,对风险的控制和传导起着决定性的作用。
但他在2004年账面亏损后,为了规避损失,不断加大仓位,对风险没有做必要的对冲处理,也没有对交易设立上限,孤注一掷,赌油价回落。
3、控制活动。
中航油曾聘请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为其编制《风险管理手册》,设有专门的7人风险管理委员会及软件监控系统。
从中可以得出,中航油在政策制定方面不惜花血本,但在执行方面却不尽人意。
中航油总裁陈久霖在获悉公司在2004年第一季度出现580万美元的账面亏损后,不按照内部风险控制的规则进行斩仓止损,而是继续扩大仓位。
不然,中航油不会在衍生品交易市场不断失利,并导致最终的破产。
4、信息系统与沟通。
《国有企业境外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办法》,其中规定任何企业不得从事以营利为目的的投机交易,不能在风险极大的海外市场进行交易,交易总量不得大大超过现货交易总量。
中航油从2003年下半年起在海外市场进行石油衍生品的交易,并且交易总量大大超过现货交易总量,在这三方面明显的违背了国家的规定,而母公司在子公司进行了此项违规活动1年多(2004年10月)以后才得知实情。
由此可以看出,中航油集团公司和中航油之间的信息沟通不顺畅和会计信息的失真。
中航油审计案例分析

一、“中航油事件”始末(1人)中国航油(新加坡)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新加坡公司”)是中国航空油料集团公司的海外控股子公司,其总裁陈久霖兼任集团公司副总经理。
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新加坡公司在取得集团公司授权后,自2003年开始做油品套期保值业务在此期间,陈久霖擅自扩大业务范围,从事风险极大的石油衍生品期权交易,先后和日本三井银行、英国巴克莱银行、新加坡发展银行等在期货交易场外签订石油期权合同,买了“看跌”期权,赌注每桶38美元。
没想到国际油价一路攀升,最高时曾达到每桶55.65美元。
2004年10月以来,新加坡公司所持石油衍生品已远远超过预期价格。
根据合同,每桶油价上涨1美元,新加坡公司要向银行和金融机构支付5000万美元的保证金,这直接导致了新加坡公司现金的枯竭。
到2004年12月,新加坡公司被迫关闭的仓位累计损失已达3.94亿美元,正在关闭的剩余仓位预计损失1.6亿美元,账面实际损失和潜在损失总计约5.54亿美元(折合人民币约45亿元),巨额的国有资产就这样因陈久霖的投机行为而损失殆尽。
四、“中航油事件”启示(5人)1.建立和完善法人治理结构。
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是企业内部控制的关键,具有制衡和监督约束的功能。
建立有效的现代企业治理机制及内部组织机构,形成科学的决策机制、执行机制和监督机制,就可以防止像陈久霖这样的“内部人”独断专行。
2.强化内部会计控制。
一个企业内部会计控制系统失效,必然会导致内部控制的失效。
内部会计控制是企业内部控制的核心部分,它的有效实施,可以保障企业的资产安全,防止欺诈和舞弊,监督经营的全过程,并确保实现企业的经营目标。
由于陈久霖大权在握,控制了财务经理,内部会计控制失灵,最终使企业陷入了财务困境,遭受重创。
3.建立有效的风险控制机制。
当今社会经济环境风云变幻,竞争加剧,企业经营风险不断增大。
因此,建立有效的风险控制机制已成为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
风险控制要求企业树立风险意识,针对各个风险控制点建立有效的风险管理系统,通过风险预警、风险识别、风险评估、风险报告等措施,对企业的财务风险、经营风险等进行全面的防范和控制。
中航油事件案例分析

05
中航油事件对监管机构的启示
加强市场监管力度
01
建立完善的市场监管机制,加强对能源市场的监测 和预警,及时发现和纠正市场异常行为。
02
加大对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提高违规成本,形成 有效的威慑力。
03
建立信息披露制度,提高市场透明度,防止信息不 对称导致的市场风险。
完善法律法规体系
制定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明 确监管职责和法律责任,为市
03
时性和有效性。
加强国际合作与交流
01 加强与其他国家和地区的合作与交流,共同维护 国际能源市场的稳定和安全。
02 学习借鉴国际先进的能源监管经验和技术,提高 我国能源监管水平。
03 积极参与国际能源治理和规则制定,提升我国在 国际能源领域的话语权和影响力。
THANKS
感谢观看
风险管理制度不健全
中航油缺乏完善的风险管理制度,未能对衍生品交易进行有效监控和 管理。
内部控制失效
控制环境薄弱
中航油管理层对内部控制的重要 性认识不足,缺乏有效的内部控 制文化,导致内部控制环境薄弱。
缺乏有效监督
中航油内部审计部门未能对衍生 品交易进行有效的监督和审查, 未能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
加强内部控制建设
控制环境
企业应建立良好的内部控制环境,明确各部门职责权限,规范业务流程,确保内部控制的 有效实施。
控制活动
企业应制定具体的控制措施,对各项业务活动进行制约和监督,防止舞弊和错误的发生。
信息与沟通
企业应建立完善的信息与沟通机制,确保信息的及时传递和处理,以便管理层及时掌握企 业运营状况,做出科学决策。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董事会建设
企业应建立健全董事会制度 ,明确董事会的职责权限和 工作程序,确保董事会能够 对企业重大事项进行科学决
中航油投机巨亏案例分析

中航油投机巨亏案例分析首先,该案例的产生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首先,中航油投资部门在进行投机操作时,缺乏有效的风险控制机制。
他们过度依赖技术指标和数据模型,而忽视了市场的基本面以及石油价格波动的风险。
其次,他们没有建立适当的投资组合,过于集中在石油期货上,未能充分分散风险。
最后,中航油投资部门的管理层对风险的认识和控制意识不足,缺乏有效的监督和管理。
其次,该案例对中航油公司产生了巨大的影响。
首先,投机巨亏导致中航油公司在财务上遭受重大损失,影响了其经营状况和发展计划。
其次,该事件对中航油公司的信誉造成了极大的冲击,不仅丧失了市场的信任,还可能导致其他合作伙伴的疑虑和离开。
最后,该事件对中国整个石油行业产生了负面影响,引发了对行业监管机制的质疑,影响了投资者对该行业的信心。
针对中航油投机巨亏案例,应采取以下几项措施来防范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
首先,加强管理层对风险管理的重视,建立风险管理部门,制定风险管理政策和流程,并进行有效的监督和管理。
其次,加强员工的风险管理培训,提高员工风险意识和风险控制能力。
再次,建立健全的风险控制机制,包括建立适当的投资组合、建立风险限制和止损机制等。
最后,加强信息披露和透明度,及时向市场公开信息,提高公司的公信力和透明度。
总之,中航油投机巨亏案例是一个典型的投机风险案例,对中海油公司和整个石油行业产生了巨大的影响。
通过对该案例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到,缺乏有效的风险控制机制、管理层的风险认识不足以及对市场基本面的忽视,都是导致该事件发生的原因。
为了防范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应加强风险管理,提高员工的风险意识和风险控制能力,建立健全的风险控制机制,并加强信息披露和透明度。
只有这样,才能有效避免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保障公司和行业的健康发展。
《中航油案例分析》课件

然而,油价却持续上 涨,导致中航油空头 仓位大幅亏损。
2004年底,中航油 因判断油价将下跌, 开始做空期货。
事件经过
中航油在亏损达到5亿美元后, 决定隐瞒亏损并继续延误止损。
2004年10月,中航油因无法补 交保证金而被强制平仓,亏损高
达5.5亿美元。
中航油随后向相关银行求助,但 因银行要求其提供抵押品而被拒
完善内部控制
控制环境
企业应建立良好的控制环境,包 括诚信道德价值观、员工胜任能 力和管理层的理念和经营风格等
方面。
控制活动
企业应设计和执行控制活动,确 保各项业务流程得到有效控制,
防止舞弊和错误的发生。
信息与沟通
企业应建立有效的信息与沟通机 制,确保信息的准确、及时传递
,促进内部协作和监督。
优化公司治理
公司业务
中航油主要从事航空油料的采购、运输、储存和销售等业务,为国内外航空客户提 供全方位的油料解决方案。
公司拥有完善的油料供应链体系,具备强大的采购和调配能力,能够满足不同客户 的需求。
中航油还积极拓展非航空业务领域,如船舶、汽车等,以实现业务的多元化发展。
02
中航油事件概述
事件起因
2003年中航油在新 加坡上市后,开始从 事石油衍生品合约投 机交易。
01
02
03
董事会职责
优化董事会结构,明确董 事会的职责和权力,提高 董事会的决策效率和监督 能力。
监事会职责
强化监事会的监督职能, 加强对公司财务和经营管 理的监督,防止内部人控 制和舞弊行为。
管理层激励与约束
建立科学的管理层激励与 约束机制,激发管理层的 积极性和创造力,同时防 止短期行为和过度冒险。
中航油事件教训与启示
中航油事件案例分析

中航油事件案例分析中航油事件指的是2004年中国国际航空油料公司(简称中航油)因大规模贪污造成的严重经济损失的一起事件。
该案例变得备受关注,创下了中国尤其是国企腐败案例的先河。
下文将从事件的背景、案发经过、原因分析、影响及应对措施等方面进行分析。
首先,中航油是中国最大的航空燃油供应商,由中国国有石油企业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简称中石化)和中国航空油料公司共同出资组建。
该公司拥有庞大的市场份额和巨额的财政支出,为贪污分子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
2004年11月,中航油董事长张汝成涉嫌贪污被捕,接着爆发了一起本质上是资金挪用和贪污的丑闻。
经过调查发现,中航油的员工利用职务之便,采用虚构合同、伪造票据等手段大肆侵占公司财产,据估计累计盗窃金额高达60亿元人民币。
那么,中航油事件的背后原因是什么呢?首先,中航油作为国企,监管不力是造成内部腐败的重要原因。
当时国企的内控制度薄弱,管理层缺乏有效的监管和对违纪违法行为的惩处,给贪污行为提供了便利条件。
其次,贪污分子的腐败思想和贪婪欲望也是事件的重要原因。
这些人追逐金钱、权力,不顾道德和法律的约束,放纵自己,最终导致了巨大的经济损失。
中航油事件的影响是巨大且深远的。
首先,该事件在2004年被揭发后,引发了社会各界的强烈关注和谴责,对中国的国企和反腐倡廉产生了重要影响。
其次,中航油事件也成为了中国国内腐败案例的典型代表,对治理体系和法律法规的完善提出了挑战,迫使政府和监管机构加强对国企的监管和内部治理。
同时,这也使得公司对内控制度的规范变得更加重要。
对于中航油事件,中国政府采取了一系列的应对措施。
首先,对涉案人员进行了逮捕和追责,对涉案公司进行了改组,加强了对国企的监管力度。
其次,中国政府进一步加强了对各类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出台了一系列严格的法律法规以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最后,政府加强了对国企的监管和内控制度的规范,推动了国企的和整顿。
综上所述,中航油事件是中国国企腐败案例的典型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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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航油新加坡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中航油新加坡公司”)成立于1993 年, 是中央直属大型国企中国航空油料控股公司(下称“集团公司”)的海外子公司, 2001年在新加坡交易所主板上市, 成为中国首家利用海外自有资产在国外上市的中资企业。
在总裁陈久霖的带领下,中航油新加坡公司从一个濒临破产的贸易型企业发展成工贸结合的实体企业,业务从单一进口航油采购扩展到国际石油贸易,净资产从1997 年起步时的21.9万美元增长为2003年的1亿多美元,总资产近30亿元,可谓“买来个石油帝国”,一时成为资本市场的明星。
中航油新加坡公司被新加坡国立大学选为MBA 的教学案例,陈久霖被《世界经济论坛》评选为“亚洲经济新领袖”,并入选“北大杰出校友”名录。
但2004 年以来风云突变, 中航油新加坡公司在高风险的石油衍生品期权交易中蒙受巨额亏损而破产, 成为继巴林银行破产以来最大的投机丑闻。
造成其破产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如:对未来油价的错误判断、未能根据行业标准评估期权组合价值、缺乏推行基本的对期权投机的风险管理措施、对期权交易的风险管理规则和控制、管理层也没有做好执行的准备等。
但归根到底,中航油新加坡公司问题的根源是其内部控制缺陷。
下文是根据内部控制的五个要素对中航油新加坡公司的内部控制进行的分析:
(一)控制环境
组织架构形同虚设。
在中航油新加坡公司股权结构中,集团公司占有75%的股份,一股独大,其他股东根本无话语权。
董事会的绝大多数成员是中航油新加坡公司和集团公司的高管,独立董事被边缘化。
集团公司派来的两任财务经理都被陈久霖以各种理由拒用,集团公司也无可奈何,可见集团公司对他的约束力度非常弱。
所以,公司的股东会、董事会、经营管理层三者合一,并且最终发展为经营者一人独裁。
故在这种“强人治理”的文化氛围中,建立的股东会、董事会、管理层、风险管理委员会、内部审计委员会等制衡制度和风险防范制度,根本无法得到有效执行,形同虚设。
经营者盲目自大、赌性重、无视风险。
如果交易按照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为其制定的《风险管理手册》的操作规范来操作,公司最多遭受500万美元的损失。
但是由于经营者一人独裁,缺乏专业的石油衍生品交易知识和实际操作经验,错误判断了油价的走势,而且当市场油价的走势与他的判断相悖时,他没有向公司
的资深交易员、风险管理委员会咨询意见,认真反思他对油价的判断是否符合市场规则,而是一味的盲目自大、好赌,坚信自己的判断是正确的,因而一再延迟期权合同的交割日期,在亏损时大规模增仓,从而导致了失败。
公司的管理层法治观念淡薄。
国务院1998年8月发布的《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期货市场的通知》中明确规定:“取得境外期货业务许可证的企业,在境外期货市场只允许进行套期保值,不得进行投机交易。
”1999年6月,国务院令发布的《期货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第四条规定:“期货交易必须在期货交易所内进行。
禁止不通过期货交易所的场外期货交易。
”第四十八条规定:“国有企业从事期货交易,限于从事套期保值业务,期货交易总量应当与其同期现货交易量总量相适应。
”但是,2001年11月,中航油新加坡公司上市,招股书上已经将石油衍生品交易列为业务之一。
而且,中航油新加坡公司从事的是场外交易,期货交易总量大大超过了现货交易总量。
在出现500万美元的交易亏损时,中航油新加坡公司没有按《风险管理手册》的规定向集团公司报告;在得知中航油新加坡公司的重大亏损后,集团公司也没有向独立董事、外部审计师、新加坡证券交易所、社会机构投资者、小股东社会的公众及披露这一重大信息,反而提前配股,将获得的资金挪作交易保证金,谎称盈利,隐瞒真相。
(二)风险评估
从1997年起,中航油新加坡公司先后进行了两次战略转型, 最终定位为以石油实业投资、国际石油贸易和进口航油采购为一体的工贸结合型的实体企业。
在总裁陈久霖的推动下,公司开始涉足石油期货,在取得初步成功后,中航油新加坡公司管理层在没有向董事会报告并取得批准的情况下,无视国家法律法规的禁止, 擅自将企业战略目标移位于投机性期货交易。
中航油新加坡公司从事场外石油衍生品交易,特点是没有固定的场所,没有规定的成员资格,没有严格可控的规则制度,没有规定的交易产品和限制,交易对手通过私下协商进行一对一的交易,交易的过程密不透风,风险要比交易所场内交易大得多,而且期货交易总量大大超过了现货交易总量。
战略目标的转变,只因为在交易中尝到小小的甜头,而没有考虑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投机交易的风险、企业相关的人力资源等情况。
这种随意转变战略目标,很可能使企业处于惊涛骇浪之中。
公司在从事衍生金融工具的投机交易的同时又从事套期保值交易,这就可能
导致两个问题:一是很容易混淆两种交易的区别,有可能将投机交易当作套期保值交易来处理,而套期保值交易也可能会转变成投机交易;另一个是将两种不同性质的交易混合在一起,导致公司风险管理目的不明确。
公司内部没有合理评估期权的价值,陈久霖缺乏专业的石油衍生品交易知识和实际操作经验却越权亲自操盘,在出现亏损时没有及时平仓止损,反而大规模增仓,违背了衍生金融工具的投机交易中“止损原则”和“亏损不加仓原则”这两条最基本的风险管理原则,从而导致公司处于巨大的风险中。
(三)控制活动
公司虽然曾聘请国际“四大”之一的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为其编制《风险管理手册》, 设有专门的七人风险管理委员会及软件监控系统。
实施交易员、风险控制委员会、审计部、总裁、董事会层层上报、交叉控制的制度, 规定每名交易员损失20万美元时要向风险控制委员会报告和征求意见;当损失达到35万美元时要向总裁报告和征求意见,在得到总裁同意后才能继续交易;任何导致损失50万美元以上的交易将自动平仓,损失500万美元以上要上报集团公司。
中航油总共有10 位交易员,如果严格按照《风险管理手册》执行, 损失的最大限额应是500万美元。
但是,在越权从事石油金融衍生产品投机过程中,陈久霖作为期货投机的直接业务主管,缺乏专业的石油衍生品交易知识和实际操作经验,并同时具有授权、执行、检查与监督功能,没能实现必要的不相容职务分离控制。
2003年的薪酬方案规定,陈久霖的薪酬由基本工资、固定分红、集团利润分成三部分组成。
从陈久霖的薪酬结构中可以看到.陈久霖并未在中航油(新加坡)得到股票期权,也就是说他并没有对企业剩余利润的分配权,而且在分配方案中经理人随着业绩的增长收益也节节高升,但是却没有明确经营失败的风险跟经理人有何关系。
这样的薪酬体制,很可能导致短期行为。
(四)信息与沟通
对于投机交易中出现的亏损,中航油新加坡公司没有对市场做出任何披露。
《风险管理手册》明确规定损失超过500万美元必须报告董事会,但陈久霖从来不报,集团公司也没有制衡的办法,中航油新加坡公司不披露信息严重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
中航油新加坡公司已从事石油期权投机交易一年多,从最初的200万桶发展到出事时的5200万桶,一直未向集团公司报告,集团公司也没有发现。
直到保证金支付问题难以解决、经营难以为继时,中航油新加坡公司才向集团公司紧急报告,但仍没有说明实情。
中航油新加坡公司从2003 年下半年起在海外市场进行石油衍生品的交易,并且交易总量大大超过现货交易总量,明显违背了国家的规定,而母公司知悉以上违规活动是在一年以后。
可见,中航油新加坡公司和集团公司之间的信息沟通不顺畅,会计信息失真。
(五)监督
交易员没有遵守风险管理手册规定的交易限额,没有向公司其他人员提醒各种挪盘活动的后果和多种可能性,挪盘未经董事会批准或者向董事会汇报,财务报表中亦未报告亏损。
风险控制员没有正确计算公司期权交易的收益,没有准确汇报公司的期权仓位情况和敞口风险。
财务部门首要职责是对交易进行结算,而在2004年5月到11月长达7个月的时间内,中航油共支付了近3.81亿美元由不断新增的损失引发的保证金,甚至动用了董事会和审计委员会明确规定有其他用途的贷款。
风险管理委员会在交易开始前,没有进行任何必要的分析和评估工作;交易开始后,未能对期权交易设置准确的限额,也未能准确报告期权交易;在期权交易挪盘时,未能监督执行相关的交易限额,未能控制公司的超额交易,未指出挪盘增加了公司的风险,也未建议斩仓止损;向审计委员会提供的衍生品交易报告中, 实际隐瞒了公司在期权交易中面临的各种问题;未向董事会报告公司的期权交易和损失情况。
内部审计部没有定期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即使报告也是内容重复, 敷衍了事, 还造成公司内部控制运行良好的假象。
集团公司失察、失控,控股股东没有对境外上市子公司行为进行实质性控制,既没有督促中航油新加坡公司建立富有实际效力的治理结构,也没有做好日常的内部监管。
从中航油新加坡公司案例中,我们可以得到一些有益启示:(1)公司要建立科学的组织架构,构建权责明确、各司其职、相互支持又相互制衡的治理结构;(2)管理层也要成为控制对象,中航油事件发生的根本原因,是缺乏对个人权力的必要约束,个人凌驾于制度之上;(3)公司要设置科学合理的薪酬管理制度,使之不仅与公司短期业绩相关,而且还要与公司的长期业绩相关;(4)要建立一套完整的风险管理体系且有实施风险管理的能力,中航油新加坡公司虽然设有一套比较科学的风险管理制度,但是在日常运用中却没有能力执行。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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