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口信息采集填表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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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人口居住登记信息表的填写说明

流动人口居住登记信息表的填写说明

流动人口居住登记信息表的填写说明流动人口居住登记信息表填写说明:在填写流动人口居住登记信息表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2.公民身份号码:填写常住户口登记机关为相应人员编制的公民身份号码。

如果没有公民身份号码,则填写出生日期,前后以数字“”代替。

3.出生日期:按照公历填写相应人员出生的年、月、日。

4.姓名:填写相应人员在常住户口所在地户口登记的姓名。

5.别名:填写相应人员姓名以外的名字,包括曾用名、化名、艺名、绰号等。

6.性别:根据相应人员的情况选择“男”或“女”。

7.民族:填写国家认定的民族的名称。

8.常住户口省县:填写流动人口户口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县(市、区、旗)。

9.详细地址:填写相应人员户口所在地的详细地址,具体到街道(镇、乡)、社区(村、居)及街(路、巷、自然村)、幢、单元、号、室。

10.文化程度:根据流动人口的学历选择。

11.婚姻状况:根据流动人口的情况选择。

12.政治面貌:根据流动人口的情况选择,“其他”项适用于情况不明或未加入任何组织的人员。

13.居住事由:根据流动人口的情况选择。

14.从事职业:指相应人员所从事的具体工作职业。

根据我省流动人口职业特点,我们概括了以下十四种情况:1)生产制造加工:指从事各种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的生产、制造和加工的人员。

2)工程施工:指从事土木工程、机械工程、采矿工程、水利工程等工作的人员。

3)运输服务:指从事用各种交通工具进行货运、客运服务的人员。

4)装饰装修:指从事建筑装饰设计、工程装修等行业的人员。

5)餐饮服务:指在饭店、宾馆等从事餐饮服务的人员。

6)休闲娱乐服务:指歌厅、舞厅、美容美发、足浴浴池以及其他旅游健身、休闲娱乐等行业从业人员。

7)家政服务:指从事家庭保洁、保育以及钟点家政服务的人员。

8)保安物管:指从事各种保安服务、物业管理、以及社会巡防工作人员。

9)维修服务:指从事家用机电产品、办公设备、汽车、摩托、自行车等维修的人员。

10)废旧物品收购:指从事收购旧家电、废旧金属、报纸等废旧物品人员。

信息采集填表说明书(DOC)

信息采集填表说明书(DOC)
13-群众
1、国籍/地区为【中国】时必填,否则不能填写,同时将值置空
2、默认为【13-群众】
3、选【13-群众】、【12-无党派民主人士】时不能多选

13
婚姻状况
10-未婚
20-已婚
21-初婚
22-再婚
23-复婚
30-丧偶
40-离婚
90-未说明的婚姻状况
14
健康状况
1-健康或良好
2-一般或较弱
3-有慢性病
信息采集填表说明
1、基本信息表
编号
项目名称
说明
备注
必填
1
姓名
身份证件上的名字

2
曾用名
默认“无”
3
性别
0-未知的性别
1-男
2-女
9-未说明的性别

4
教职工号
默认“0”,字符型
5
国籍/地区
默认为【156-中国】

6
身份证件类型
1-居民身份证
2-军官证
3-士兵证
4-文职干部证
5-部队离退休证
6-香港特区护照/身份证明

87
任教学科
教师资格证种类为“0-无”时,置空,不能填写

88
证书颁发日期
教师资格证种类为“0-无”时,置空,不能填写

89
颁发机构
教师资格证种类为“0-无”时,置空,不能填写
90
首次注册日期
显示项,不能填写,由资格注册业务回填。
91
首次注册结论
1- 合格
2- 暂缓注册
3- 注册不合格
显示项,不能填写,由资格注册业务回填。
2、与兼任岗位类别级联,【兼任岗位类别】为【0-无其他岗位类别】时,不能填写,将值置空

陕西省全员人口信息采集卡填写说明

陕西省全员人口信息采集卡填写说明

《陕西省全员人口信息采集卡》填写说明一、有关要求说明(一)全员人口信息1、《陕西省全员人口信息采集卡》以户为单位进行填写,“户”分为家庭户和集体户。

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的人口,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作为一个家庭户;单身居住独立生活的,也作为一个家庭户。

相互之间没有家庭成员关系,集体居住在单位内的集体宿舍或其他住所共同生活的人口作为集体户。

集体户以一个居住房间为一户进行登记。

应在本户登记的人,分为两种情况:一是住在本户的人,不管其户口登记在何处,包括户口在本乡、镇、街道的人口,也包括所有的外来人口;二是户口登记在本户,但未住本户的人,无论其外出日期长短,均应登记。

2、户的拆分。

已经办理离婚手续的夫妻,户口仍在一起的可按照两户采集。

如果本户人口较多,有两个及以上的已婚育龄妇女,可将大户拆成小户采集,遵循保留完整小家庭原则(每户最多有一个已婚育龄妇女),户主要填写新的家庭户主。

3、数据项“配偶姓名、身份证号,父母姓名、身份证号”是描述家庭成员关系的重要信息,需要在实际工作中逐步补充完整。

在“户”的拆分和户内人员的变动时,要注意保存“配偶姓名身份证号、父母姓名身份证号”数据项的信息。

此外,即使在配偶、父亲、母亲死亡的情况下,也要保留“配偶姓名身份证号、父母姓名身份证号”数据项的信息。

4.育龄妇女超出育龄期(50周岁以上)的,其信息均需纳入当前操作的数据库。

5.奖励扶助数据项,将从国家平台上直接从奖励扶助和特别扶助等系统中提取。

6、子女信息以已婚育龄妇女为主要采集对象,如果其配偶再婚且再婚前有子女、子女不属本户成员的,还应采集此家庭子女信息表中,血缘关系填写清楚,妊娠信息不填。

7、婚姻、流动信息以全员人口为采集对象。

婚姻状况为离婚、复婚、再婚等的,如果户成员中没有其配偶信息的应进行采集婚姻史信息,如果户成员信息已经确定为流动人口的,就必须采集此成员的流动信息。

8、其他优惠信息以全员人口为采集对象,如果户成员有相应优惠信息的必须进行采集。

人口信息查询申请表及填表说明【2024版】

人口信息查询申请表及填表说明【2024版】

附件2:人口信息查询申请表及填表说明申请查询人信息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证件名称号码号码单位联系地址联系电话邮政编码被查询人信息姓名同音□同字□性别出生日期或年龄身份证号码籍贯或出生地居住地址或单位职业查询常住人口 □查询暂住人口 □与被查询人关系及查询原因查询人声明 一、本人保证所提供的证件、证明材料都是真实有效的;二、本人保证没有隐瞒或提供虚假信息,或以欺骗等不正当方式申请查询;三、本人保证所查询到的公民个人信息仅用于本次申报的办理事项,如有泄露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愿承担泄露公民个人信息相应的法律责任;四、本人知道北京市人口信息中的住址登记信息是户籍登记地址或暂住人口登记地址,可能会存在与实际居住地址不一致的情形,应以实地核实后的信息为准。

上述内容我已认真阅读并遵守。

申请人签字:年 月 日受理人签字档案编号填表说明一、填写时使用黑色、蓝色钢笔或签字笔,字体工整。

二、“申请查询人信息”中包含的各栏请认真填写,方便与您联系。

其中:(一)“证件名称”,公民寻亲访友的,分别填写居民身份证和居民身份证号码;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因公查询的,分别填写居民身份证和居民身份证号码或工作证和工作证号码;部队因公查询的,分别填写军官证和军官证号码;律师事务所查询的,分别填写律师证和律师证号码。

(二)“联系地址”和“联系电话”:填写能够直接联系到申请查询人的地址和电话。

三、“被查询人信息”中包含的各栏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填写:(一)“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或年龄”、“身份证号码”、“籍贯或出生地”请根据实际了解的情况详细填写,为在查询中进一步辨别提供依据。

填写被查找人姓名后,请选择“同音”或“同字”查询,并在相应□内划√。

如果不清楚被查询人的具体年龄,出生日期或年龄一栏可填写年龄段(如20—25岁)。

“居住地址或单位职业”,可填写已知被查询人所居住的区域,如朝阳区潘家园附近、原居住地为崇文区等,或填写被查询人从事的职业,如 学校教师、厨师、工人等。

常住人口登记表和居民户口簿填写说明

常住人口登记表和居民户口簿填写说明

常住人口登记表和居民户口簿填写说明一、常住人口登记表和居民户口簿应使用国务院公布的汉字简化字填写,民族自治地区可使用本民族的文字或选用一种当地通用的民族文字填写二、常住人口登记表和居民户口簿可用计算机填写,也可用手工填写。

凡用手工填写的,应使用黑色或蓝黑色墨水钢笔书写,字迹要清楚、工整,不得涂改三、填写内容相同的,要将内容都写上,不得以“同上”或其他符号代替四、有关登记项目的填写(一)常住人口登记表的填写,、户别,,分“家庭户”和“集体户”。

以家庭关系为主的公民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或单身居住独立生活的填“家庭户”;相互之间不存在家庭关系的居住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寺庙等单位集体宿舍的公民,填“集体户”,、户主姓名,,填写户口登记立户的户主姓名。

户主应由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担任,、与户主关系,,本人是户主的,填写“户主”。

户内其他人员按本人与户主的血亲如姻亲关系等写明具体称谓。

具体排列顺序为:户主,户主的配偶,户主的子女,户主的孙子女,户主的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户主的兄弟、姊妹,户主的旁系亲属和其他亲属等,、姓名,,填写本人姓名的全称少数民族和被批准入籍的公民,可依照本民族或原籍国家的习惯取名,但应本栏中填写用汉字译写的姓名。

如本人要求填写本民族汉字或外文姓名的,可同时在本栏中填写弃婴,可由收养人或收养机构按照上述原则为其取名,、性别,,填写“男”或“女”,、曾用名,,填写本人过去正式使用过的姓名,、民族,,按照国家认定的民族的名称填写全称。

本人是什么民族就填写什么民族。

新生婴儿填写父母的民族,如父母不是同一民族的,其民族成份由父母商定,选填其中一方的民族。

弃婴,民族成份不能确认的,应按照收养人的民族成份填写或由收养机构确定一个民族。

外国人加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如本人的民族成份与我国某一民族相同,就填写某一民族,如“朝鲜族”;没有相同民族的本人是什么民族就填写什么民族,但应在民族名称后加注“入籍”二字,如“乌克兰(入籍)”,、出生日期,,按照公历,用阿拉伯数字填写本人出生的具体时间,如“, ,,,年,月,,日,时,,分”。

人口基本信息采集表及填表说明

人口基本信息采集表及填表说明

1 / 4
2 / 4
实有人口(单位场所)信息采集表
填表说明
1、房屋信息
房屋地址按照标准地址栏填写,如:上派镇馆驿社区馆驿路名邦西城秀里小区4幢1309室; 房屋作用:根据实际进行选择 □住宅 □办公 □门面
社区(村) 村民组 小区
采集人: 采集时间:
房屋结构:根据实际进行选择□钢混□砖木□混合□其它
备注:填写入住时间如:2012年3月
2、单位场所基本信息
如果是单位场所,此栏必填。

单位名称:如上派镇爱和社区卫生站法人代表:填写负责人法人身份证号码根据实际填写
单位性质:请根据实际填写,如企业、事业、机关团体、经营服务门点、其它场所
经营面积:请根据实际填写,此项必填,牵涉到消防安全监督管理
营业执照编码、组织机构代码、许可证编号:此栏填写有的项目,如营业执照,在营业执照划√,两项以上用∕隔开,填写见下图示例
3、入住(从业)人员基本情况
3 / 4
第一栏一律填写室主,室主不一定是房主,比如张三的房屋,出租给李四住或经营,那么第一栏填写李四,后面的关系按照实际填写,身份证号码和工作单位必填。

4 / 4。

人口信息采集表

人口信息采集表

常住人口信息采集表
街道社区:
信息类 别
镇街 信息详情
村庄(社区)
门牌号(楼号/单元/室):
户主
与户主关系:
与户主关系:
姓名(曾用名)
性别
与户主关系:
与户主关系:
身份证号 民族户Βιβλιοθήκη 文化程度籍信
血型

出生地/籍贯
宗教信仰 婚姻状况
配偶姓名(身份证 号)
身高
兵役状况
联系方式
户主签字捺印:
填表日期:
注:请您如实填写《常住人口信息采集表》,表格内容将录入“**省实有人口信息管理系统”,请务必确保填写内容清楚、完整、准确,如有错误须自行承担相 应责任,特此声明。

全国第七次人口普查表填写说明

全国第七次人口普查表填写说明

普查表填写说明一、普查表的种类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表分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短表》《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长表》《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普查表》和《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死亡人口调查表》四种表。

二、标准时点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20年11月1日零时。

普查员在掌握普查标准时点时,应注意以下两点:(一)2020年11月1日零时以后出生的人不登记;2020年11月1日零时以后死亡的人仍要在普查短表中登记。

(二)2020年11月1日零时以后居住地发生变化的人,仍在原居住地登记。

三、普查对象普查对象是指普查标准时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

(一)普查短表和普查长表的普查对象具体是指2020年10月31日晚住本普查小区的人,以及户口登记在本普查小区但2020年10月31日晚未住本普查小区的人。

1.2020年10月31日晚住本普查小区的人,无论其户口登记在何处。

2.户口登记在本普查小区,但2020年10月31日晚未住本普查小区的人,无论其外出时间长短、外出原因如何。

(二)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普查表的普查对象具体是指2020年10月31日晚住本普查小区的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

(三)死亡人口调查表的登记对象具体是指2019年11月1日至2020年10月31日期间本普查小区的死亡人口。

四、登记原则人口普查采用按现住地登记的原则,每个人必须在现住地进行登记。

普查对象不在户口登记地居住的,户口登记地要登记相应信息。

人口普查以户为单位进行登记,户分为家庭户和集体户。

集体户以一个住房单元为一户进行普查登记。

为便于理解登记对象,并考虑到普查中可能遇到的特殊情况,普查员在入户登记时可采取以下方式询问住户:应在您家普查登记的人包括:•2020年10月31日晚住在您家里的人。

•经常居住在您家,由于临时出差、探亲、旅游或值夜班等原因,2020年10月31日晚未住在您家的人(视为2020年10月31日晚住在您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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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全员人口信息采集填表说明
一、表中加*项是关键数据项,加*项及加粗项为主要数据项。

二、已婚育龄妇女采集表中标题下划线里填入该住户下的已婚育龄妇女姓名,已婚育龄妇女采集表应该和常住人口中已婚育龄妇女数是相对应的。

三、采集卡中各选项说明:
1.户人口基本情况填写说明:
凡是涉及到日期的内容,无特别说明的,均填写年月日8 位日期。

有代码表的按代码表中代码及汉字填写。

(1)户所在地:填写该户所在地的详细地址,要求到门牌号。

(2)户主姓名:填写该户户主姓名。

(3)户编码:共18位,前面12位是行政区域码,13、14位为组队编号,最后四位在组内对户进行连续编号。

(4)户口类型:(采用国标代码)
(5)公安户口编号:填写该户的户主的公安户口本编号。

(6)联系电话:填写该户的一个固定电话号码,格式为区号+电话号码。

(7)户成员编号:2位,对该户中的所有成员进行编号,户主的编号应为“01”。

(8)姓名:填写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本中登记的姓名。

(9)与户主关系:
在登记家庭成员时,应先登记户主信息,在家庭户中,按以下优先级确定户主:
本户中的已婚育龄妇女(港澳台或外国人除外);本户中公安户籍登记中为户主的;
本户中年长的人为户主。

户主确定后,按以下代码填写户成员与户主关系(采用国标代码):
(11)性别:(采用国际代码)。

(15)婚姻状况:(采用国标代码)。

(16)户口类型:参照上述“户口类型”填写说明。

(17)现居住地:采用省+市+县+乡+村的格式,本自治区范围内的可不填写自治区级单位名称,本市范围内的可不填写市级单位名称,本县范围内的可不填写县级单位名称,本乡镇范围内的可不填写乡级单位名称。

(18)户籍地:采用省+市+县+乡+村的格式,本自治区范围内的可不填写自治区级单位名称,本市范围内的可不填写市级单位名称,本县范围内的可不填写县级单位名称,本乡镇范围内的可不填写乡级单位名称。

(19)政治面貌:(采用国标代码)。

(20)工作单位:填写该成员的工作单位。

(21)职业:(自定义代码)。

的据实填写流出年月;流出后回来过一次或多次的,回来时间不超过一个月的,流出时间连续计算,填写首次流出年月;回来时间超过一个月的,流出时间重新计算,填写新的流出年月。

但回来期间有生育行为再离开的应从第一次流出的时间开始计算。

流出后回来没有再流出,填写其返回日期。

(24)独生子女证号/发证日期:如果该成员是独生子女,填写其独生子女证证号和发证日期。

(25)奖励扶助证号/发证日期:如果该成员现在为奖励扶助对象,填写其证件号码和发证日期。

(26)特别扶助证号/发证日期:如果该成员现在为特别扶助对象,填写其证件号码和发证日期。

2.已婚育龄妇女情况填表说明:
户成员中15-49 周岁已婚育龄妇女填写本表。

(1)户编码:填写该育妇所在户的“户人口基本情况卡”中的“户编号”。

(2)已婚育龄妇女姓名:填写该己婚育龄妇女的姓名。

(3)育妇编码:共20位,1-18位为户编号,19-20位为育妇所在户的“户人口基本情况卡”中的“户成员编号”。

(4)丈夫姓名:填写该已婚育龄妇女的丈夫姓名。

(5)子女历史:
A.户成员编号:填写该小孩在该家庭中户成员编号,不在该家庭中的填“00”。

B.子女姓名:在公安户籍中登记的姓名。

C.孩次:从1到9,按小孩出生时间先后顺序依次填写。

D.公民身份证号码:填写18 位或15位公民身份证号码。

E.出生日期:填写子女真实的出生日期,是农历的换算成公历。

F.性别:参照“户人口基本情况卡”中的“性别”填写说明。

G.政策属性:(自定义代码)。

I.服务证/再生育证发放日期:于发放了服务证/再生育证的填写发证日期。

J.子女属性:(自定义代码)。

M.健康变化日期:“当前健康状况”为“死亡”时填写死亡日期,当子女后天致残时,填写残疾时间,当子女是抚养时填写其抚养时间等。

N.抚养结束原因:子女为抚养的就填写抚养原因(自定义代码)。

P.死亡原因:“当前健康状况”为“死亡”时填写(自定义代码)。

填写已婚育龄妇女的历次婚姻变动情况。

A.婚姻状况:参照‘户人口基本情况’,中的婚姻状况填写说明填写。

B.丈夫姓名:填写该育妇的丈夫姓名。

C.丈夫身份证号码:填写该育妇的丈夫公民身份证号码。

D.婚姻变动日期:填写婚姻发生变动的日期。

(7)妊娠史
填写该已婚育龄妇女历次妊娠情况。

A.胎次:从1 到9 ,按时间顺序依次填写。

B. 政策属性:参照“子女历史”的子女属性填写。

C.服务证/再生育证编号:于发放了服务证/再生育证的,填写此证上的号码。

D.妊娠起始日期:填写怀孕开始日期,即该次妊娠前最后一次月经日期。

E.妊娠结束日期:填写该次妊娠终止的日期。

F.妊娠结果:(采用国标代码)。

A.避孕状况:(采用国标代码)。

B.避孕开始日期:填写落实该次避孕措施的日期。

C.避孕实施机构:参照育妇的“妊娠历史”中的妊娠结束地点填写。

D. 避孕效果:(采用国标代码)。

F.避孕终止机构:参照育妇的“妊娠历史”中的妊娠结束地点填写。

G.终止原因:(自定义代码)。

(9)三查历史
A.孕情检查结果:(采用国标代码)。

B.官内节育器检查结果:(采用国标代码)。

C.生殖健康检查结果:(采用国标代码)。

E.检查机构:参照育妇的“妊娠历史”中的妊娠结束地点填写。

(10)社会抚养费征收:是为统计和分析社会抚养费征收情况而设置的,并且需要依据县、乡级提供的有关资料来填写相应的栏目内容。

采集该信息时要与违法生育的子女相对应。

A.姓名:填写违法生育子女的姓名。

B.征收日期:填写征收违法子女的征收日期。

C.征收通知书号码:填写征收通知书上的号码。

D.应征金额:填写征收标准金额。

E.实征金额:填写实际征收的金额。

F.可支配收入/人均纯收入:填写城镇居民/农村居民人均收入情况。

(11)手术服务信息
A.手术类型:(采用国标代码)。

C.手术实施机构:参照育妇的“妊娠历史”中的妊娠结束地点填写。

D.机构名称:填写具体机构的名称,例如实施手术的地点为自治区第一人民医院,那么手术机构类型为综合医院,机构名称为自治区第一人民医院。

重点是想知道是在服务站做的是在其他卫生机构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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