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投标实务评标专家讲座资料重点
招投标知识点和重点(2024版)

招投标知识点和重点(2024版)合同目录第一章:招投标基础知识1.1 招投标的定义与法律依据1.2 招投标的基本原则1.3 招投标流程概述第二章:招投标准备2.1 项目需求分析2.2 招标文件的编制要点2.3 投标资格预审与评估第三章:招标文件的发布与获取3.1 招标文件的发布渠道与方式3.2 招标文件的获取流程3.3 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第四章:投标文件的编制与提交4.1 投标文件的组成要素4.2 投标文件的编制技巧4.3 投标文件的提交与密封第五章:开标、评标与中标5.1 开标流程与注意事项5.2 评标标准与方法5.3 中标结果的确定与通知第六章:合同的签订6.1 合同条款的协商与确定6.2 合同的法律效力与风险防范6.3 签字栏、签到时间、签订地点第七章:合同的履行与变更7.1 合同履行的监督与控制7.2 合同变更的条件与程序7.3 合同违约责任的界定与处理第八章:合同的终止与争议解决8.1 合同终止的条件与程序8.2 合同争议的类型与特点8.3 争议解决的途径与方法第九章:招投标的电子化与信息化9.1 电子招投标平台的构建与应用9.2 信息化在招投标中的应用9.3 电子招投标的法律问题与对策第十章:案例分析与实务操作10.1 典型招投标案例分析10.2 招投标实务操作技巧10.3 招投标风险管理与应对策略附录:相关法律法规汇编与参考文档合同编号______第一章:招投标基础知识1.1 招投标的定义与法律依据招投标是指在一定范围内公开竞争的一种采购方式,其目的在于通过竞争机制选择最优的供应商或承包商。
招投标活动应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1.2 招投标的基本原则招投标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确保所有参与方在同等条件下竞争。
1.3 招投标流程概述招投标流程包括项目准备、发布招标公告、投标、开标、评标、中标和签订合同等环节。
第二章:招投标准备2.1 项目需求分析项目需求分析是招投标的首要步骤,需要明确项目的目标、规模、技术要求等关键信息。
招投标实务评标专家讲座

招投标实务评标专家讲座招投标实务评标专家讲座尊敬的各位领导、公司同事以及来宾朋友们:大家好!我是今天的主讲人,招投标实务评标专家。
今天我来给大家讲解有关招投标实务评标的相关知识,希望大家能够从中受益并提高自己的实践水平。
首先,我们需要了解招投标中的评标流程。
评标流程包括评标前准备、评标方法、评标组织、评标标准等。
评标前准备是为了让评标工作能够有序进行,为后续的评标工作奠定基础。
评标方法是评标过程中最为关键的环节。
目前常用的评标方法包括票决法、分值法、综合评分法以及多因素综合评估法等,各种方法有各自的优缺点。
选择哪种评标方法应该根据项目的性质、复杂程度、投标人数量、开发时间以及评标组织的水平来决定。
评标组织是保证评标过程公正、公平、公开的基础。
评标组织必须严格遵守招标文件的规定,不得因个人原因对某个投标人有偏见,评标过程必须公开、透明、公正,以便于投标人监督和追究。
评标标准是评定投标人能否中标的基础,同时也是评标工作最为关键的环节。
评标标准必须与招标文件保持一致,各个评标标准的权重必须明确,以便于评标组织严格按照标准来进行评判。
除了以上几方面,还需要特别留意以下几点:一、评标流程必须遵循招标文件的相关规定,评标人员不得对投标人进行任何有悖公正、公平、公开的活动。
二、评标过程必须保密,评标组织成员在评标过程中不得外泄任何有关投标人的信息,以保证评标结果的公正性。
三、评标结果必须保真、准确,评标组织成员评判的结果必须符合实际情况,不得因个人原因对某个投标人有偏见。
四、评标结果公示应该公开、透明,结果后必须及时通知所有参标人。
最后,我想说的是,在招投标实务中,评标环节是最为关键的步骤之一,直接影响到项目的验收结果。
因此,在评标过程中必须保持客观、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以确保评标结果的公正性和准确性,从而实现项目的成功落地与推进!谢谢大家的聆听,希望能对您的日常评标工作有所帮助。
招投标实务讲座

招投标实务讲座招投标实务讲座第一章引言本讲座旨在介绍招投标实务的相关知识和经验,帮助参与招投标工作的人员更好地理解和应用招投标规则,提高工作效率和竞争力。
第二章招投标基本概念和规则1. 招投标定义及意义2. 招标方式和流程3. 投标文件的组成和要求4. 标书评审和中标结果公示第三章招标准备工作1. 项目预研和需求调研2. 招标文件的编制和发布3. 采购方式选择和招标文件准备第四章投标准备及策划1. 招标文件的分析和理解2. 投标策略的制定3. 投标文件的准备和整理第五章投标过程管理1. 投标文件的递交和接收2. 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和退还3. 投标文件的保密和保管4. 维权及争议解决机制第六章中标后的履约管理1. 合同签订和履行2. 质量管理和验收3. 资金支付和项目结算4. 变更管理和索赔处理第七章招投标实务案例分析1. 工程类项目招投标实例分析2. 商品采购类项目招投标实例分析3. 服务类项目招投标实例分析附件:1.招标文件范本3.合同范本法律名词及注释:1.招标:即或企业向公众发布购买商品或服务的需求,并邀请符合特定要求的供应商或承包商参与竞标。
2.投标:即供应商或承包商对招标项目的参与,提交符合招标要求的文件和报价。
3.标书:即供应商或承包商提交的投标文件,包含了报价、技术方案等内容。
4.中标:即评审委员会或采购单位选择的中标供应商或承包商。
5.履约:即中标方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工程、提供商品或服务。
6.索赔:即当事方因履约过程中的违约行为遭受损失,要求对方进行赔偿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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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工程招标行政监督
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和与其 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项目和市 政工程项目的招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由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关于国务院有关 部门实施招标投标活动行政监督的职责分 工的意见>2000年)
“三报一网”为:中国日报、中国经济导报、 中国建设报及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国家计 委4号令 P107)
公开招标的工程,其招标公告应当在“河北 建设工程信息网”及其他法定媒介发布。
中国工程建设信息网的招标公告栏为《中 国建设报》发布招标公告的电子版, “河
北建设工程信息网”是中国工程建设信息 网的河北省分中心。(建设部办公厅《关 于将中国工程建设信息网招标公告栏目作 为《中国建设报》发布招标公告电子版的 通知》,资料汇编P239,《关于河北省建 设工程信息网可作为招标公告发布媒体的 通知,资料汇编P469》)
(三)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 助资金的项目。前款所列项目的具体范围 和规模标准,由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会同 国务院有关部门制订,报国务院批准。法 律或者国务院对必须进行招标的其他项目 的范围有规定的, 依照其规定。(资料汇 编P1,第三条)
1.2 规模标准
1.2.1国家规定
国务院批准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 模标准规定 》(国家计委令3号)(2000年5 月1日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发布)规定:各类 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 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 材料等的采购,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必须 进行招标:
(一)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 以上的;
(二) 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 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招投标实务培训讲义

路漫漫其悠远
公开招标与邀请招标各有千秋(国际 上也不统一,只有世界银行规定借款国 必须进行公开招标。我们国家规定:国 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重点项目必 须进行公开招标。如有特殊情况需用邀 请招标的要由国家发展计划部门或省、 市、自治区计划部门批准才行。
讲授提纲
概论 招标活动的实际操作和应注意的问题 投标活动的实际操作和应注意的问题 我国规定的必须招标的范围 政府采购法与招标投标法 法律和法规有关“时间” 的规定 招投标活动现场监督的实际操作和应 注意的问题
路漫漫其悠远
第一讲 概 论
一、招标投标的含义: (一)招标投标的含义和特征: 招标、投标,习惯上一般称为招标。招标与
路漫漫其悠远
对于议标(也叫做限制性招标)我 国在制定《招标投标法》时有些人肯定 ,有些人否定。最后考虑到议标在我国 招标实践中造成的不良影响和混乱局面 ,所以招标投标法否定了议标方式。
所以我们国家只有这两种招标方式 。即公开招标与邀请招标。
路漫漫其悠远
4、公开的程度不同 : 公开招标 所有的活动都必须严格按 照预先指定并为大家所知的程序和标准公 开进行,大大减少了作弊的可能性。 邀请招标 相对而言公开程度要逊色 一些,产生不法行为的机会也要多一些。 所以我们国家对邀请招标控制比较严。
路漫漫其悠远
三、我国的招投标立法:
改革开放以前,我国实行的是高度集中的 计划经济体制(军事机关更是这样),在这一 体制下政府部门、公有制企业及其有关公共部 门的基本建设和采购任务由主管部门用指定性 计划下达,企业的经营活动都由主管部门安排 ,招标投标曾一度被终止。直至1980年10月17 日,国务院在《关于开展和保护社会主义竞赛 的暂行规定》中首次提出,为了改革现行经济 管理体制,进一步开展社会主义竞争“对一些 适宜于承包的生产建设项目和经营管理项目, 可以试行招标投标的办法”。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讲座(3篇)

第1篇一、引言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是我国工程建设领域的一项重要制度,它对于规范市场秩序、提高工程质量和效益、保障各方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使广大工程建设从业者更好地了解和掌握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的相关知识和技能,本讲座将围绕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的基本概念、法律法规、程序、方法等方面进行详细讲解。
二、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的基本概念1. 招标投标:招标投标是指招标人通过发布招标公告或邀请招标公告,邀请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并按照一定的程序和标准选择中标人的活动。
2. 招标人:招标人是指依法对建设工程进行招标的单位或者个人。
3. 投标人:投标人是指响应招标公告或邀请招标公告,具备投标资格,愿意参加投标的单位或个人。
4. 中标人:中标人是指在招标投标活动中,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最终被招标人确定的中标单位或个人。
三、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1.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这是我国关于招标投标的基本法律,规定了招标投标的基本原则、程序、评标标准等内容。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这是对《招标投标法》的补充和细化,明确了招标投标的具体操作流程、监督管理等内容。
3.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这是针对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的具体规定,明确了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的范围、程序、评标标准等内容。
四、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的程序1. 招标公告或邀请招标公告:招标人发布招标公告或邀请招标公告,明确招标项目的基本情况、投标资格、投标文件要求等。
2. 投标人资格审查:招标人依法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确保投标人具备投标资格。
3. 投标文件编制: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包括投标报价、技术方案、施工组织设计等。
4. 开标、评标和定标:招标人组织开标、评标和定标活动,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选择中标人。
5. 签订合同: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建设工程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五、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的方法1. 公开招标: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通过媒体发布招标公告,邀请所有具备投标资格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招投标实务评标专家讲座

招投标实务评标专家讲座介绍招标过程中,评标环节是至关重要的一步。
评标专家的能力直接影响着招标结果的公正性和合理性。
本次招投标实务评标专家讲座就是为了提升评标专家的评审技能和能力,保证招标过程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培训内容一、基础知识概述评标是招标过程中的重要环节之一,了解评标的基本概念、评标标准以及评标的基本流程是很有必要的。
在讲座中,会对这一部分内容做详细的讲解,帮助评标专家更好地理解评标的基础知识。
二、评标流程评标流程是评标专家评审工作的主线,需要评标专家深入了解。
讲座中将详细介绍评标流程的各个环节及其操作细节,帮助评标专家掌握评标流程,确保评审过程能够顺畅进行。
三、评标标准评标标准是评标过程中最为重要、最具争议的环节之一,评标专家需要精通各项评标标准的要求,并在评审过程中正确评估各项标准的得分要求。
在讲座中,将对评标标准进行详细的阐述与解读。
四、评标中的技巧与注意事项在评标过程中,评审专家的技巧和经验对于评标结果具有很大的影响。
讲座中将分享一些评标经验、技巧和注意事项,以及一些避免评审错误的方法和技巧。
五、评标流程中的实际应用通过讲解实际案例,讲座将把评标流程的知识融入实际应用,让评标专家更好地理解评标流程中各项环节的实际应用和解决方案,从而更好地掌握评审工作。
关于讲师本次讲座的讲师为国内知名的评标专家,已有多年的评标经验。
他曾担任过多个大型工程项目的评审工作,并荣获多项评标专家荣誉称号。
在讲座中,讲师将分享丰富的评标经验和技巧,帮助评标专家更好地完成评审工作。
总结本次招投标实务评标专家讲座内容涵盖了招标流程中评标环节的基本知识、评标流程、评标标准、评标中的技巧与注意事项以及实际应用的讲解,旨在提高评标专家的评审技能和能力,确保招标过程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我们欢迎广大招标人员,特别是评标专家参加本次讲座,一起学习、交流、提高。
招标投标评标讲义

一、工程招标文件解读及投标注意事项
10.投标人名称 招标文件 中要求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1)单位名称变更后没附新的证件; (2)提供的专项资质单位名称是子公司或分公司的(此种情况多发生在要 求多项资质时,母公司不具备该资质而子公司或分公司具备)。
一、工程招标文件解读及投标注意事项
一、工程招标文件解读及投标注意事项
(2)及时发现问题,如果文件出现表述模糊、及容易起歧 义、漏洞、前后不一致问题时,要第一时间要求招标代理机 构或者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作出解答、澄清、修改,防止出现 自己对招标文件的理解造成投标失误发生;
一、工程招标文件解读及投标注意事项
(3)阅读完招标文件后,进行第二次重点阅读。主要看资 格条件的要求,评标办法的规定、废标条件、特殊资料(如 要求备案、开具无行贿证明等)、人员是否要去打印最新社 保和是否带原件等等。
一、工程招标文件解读及投标注意事项
2.准备开标证件 (1)原件的准备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从投标人须知部分 要求的资格条件部分开始逐条核对,再从评标办法要求的资 格评审标准、响应性评审标准和评分项目准备相关的证件; (2)必须提前编制要找的原件清单,提前开始准备证件; (3)原件要与投标文件中所附复印件一致,注意核对。
一、工程招标文件解读及投标注意事项
7.工期 如某项目招标文件中要求工期为365 天,某投标人工期 安排为 2007 年 5 月 1 日至 2008年 5 月 1 日而成为废 标,结果经计算该投标人的实际工期为366 天 ,超过 招标文件工期要求而废标 。 另投标函工期与施工组织设计工期、施工进度计划不一 致也有可能废标。
一、工程招标文件解读及投标注意事项
一、工程招标文件解读及投标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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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多地市出台了相应标准。
1.3工程招标行政监督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投标活动的 若干意见国办发[2004]56号 (一)发展改革委要加强对招投标工作的 指导和协调,加强对重大建设项目建设过 程中工程招投标的监督检查和工业项目招 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水利、交通、铁道 、民航、信息产业、建设、商务部门,应 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加强对相关领域 招投标过程中泄露保密资料、泄露标底、 串通招标、串通投标、歧视和排斥投标等 违法活动的监督执法。
1.2 规模标准
1.2.1国家规定
国务院批准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 模标准规定 》(国家计委令3号)(2000年5 月1日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发布)规定:
(一)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基础设施项目的范围包括。 (1) 煤炭、石油、天然气、电力、新能源等能源项目; (2) 铁路、公路、管道、水运、航空以及其他交通运输业等交通运输项目 ; (3) 邮政、电信枢纽、通信、信息网络等邮电通讯项目; (4) 防洪、灌溉、排涝、引(供)水、滩涂治理、水土保持、水利枢纽等 水利项目; (5) 道路、桥梁、地铁和轻轨交通、污水排放及处理、垃圾处理、地下管 道、公共停车场城市设施项目; (6) 生态环境保护项目; (7) 其他基础设施项目。
《条例》第二条 工程建设项目,是指工程 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
前款所称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 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及其相 关的装修、拆除、修缮等;所称与工程建 设有关的货物,是指构成工程不可分割的 组成部分,且为实现工程基本功能所必需 的设备、材料等;所称与工程建设有关的 服务,是指为完成工程所需的勘察、设计、 监理等服务财政管理的各种政府专项建设基 金的项目;
(3)使用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自有资金,并且国 有资产投资者实际拥有控制权的项目。
(四)国家融资项目的范围包括: (1) 使用国家发行债券所筹资金的项目; (2)使用国家对外借款或者担保所筹资金的项目; (3) 使用国家政策性贷款的项目; (4)国家授权投资主体融资的项目; (5) 国家特许的融资项目。
(二)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 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项 目和市政工程项目的招投标活动的监督执 法,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条 国务院发展改革部门指导和 协调全国招标投标工作,对国家重大建设项目的工程招标 投标活动实施监督检查。国务院工业和信息化、住房城乡 建设、交通运输、铁道、水利、商务等部门,按照规定的 职责分工对有关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
(释义P8)
解释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部 89号令)。
房屋建筑工程,是指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 设施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 程及室内外装修工程。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是指城市道路、公共交 通、供水、排水、燃气、热力、园林、环卫、 污水处理、垃圾处理、防洪、地下公共设施 及附属设施的土建、管道、设备安装工程。
(2) 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 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3)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 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4)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第(一)、(二)、(三)项 规定的标准。但项目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 人民币以上的。
1.2.2我省依法必须招标的规模标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发展改革部门指导和协调本行政区域 的招标投标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按照规 定的职责分工,对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依法查处招标 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
财政部门依法对实行招标投标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的预 算执行情况和政府采购政策执行情况实施监督。
监察机关依法对与招标投标活动有关的监察对象实施监察。
招投标实务讲座
2015.6
目录
一、招标的范围、规模标准及其行政监督 二、招投标工作流程 三、招投标程序和各阶段招标有关规定 四、施工招标评标程序及办法
一、招标的范围、规模标准及其行政监督
1.1工程招标范围
我国《招标投标法》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下列工程建设项 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 以及与工 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 行招标:
(二)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公用事业项目的范围包括: (1) 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市政工程项目; (2) 科技、教育、文化等项目; (3) 体育、旅游等项目; (4) 卫生、社会、福利等项目; (5) 商品住宅,包括经济适用住房; (6) 其他公用事业项目。
(三)使用国有资金投资项目的范围包括:
(1)施工合同单项估算价超过150万元人民 币以上的;
(2)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 同估算价超过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3)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 合同估算价超过3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4)合同估算价低于第(一)项、第(二) 项、第(三)项规定的标准,但总投资额 在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五)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资金的项目的范 围包括: (1) 使用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等国际组织 贷款资金的项目; (2) 使用外国政府及其机构贷款资金的项目; (3) 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援助资金的项 目。
(六)各类工程建设项目,达到下列标准之 一的,必须进行招标:
(1)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 以上的;
(一)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 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
(二)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 家融资的项目;
(三)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 援助资金的项目。前款所列项目的具体范 围和规模标准,由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会 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订,报国务院批准。 法律或者国务院对必须进行招标的其他项 目的范围有规定的, 依照其规定。
建设工程并不仅限于构筑物和建筑物。建设工程是 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 及装修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