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中“签字盖章”生效与 “签字、盖章”生效的区别
合同法关于签字盖章的条款

合同法关于签字盖章的条款1. 引言合同是经过双方或多方协商一致,具有约束力的法律文件。
在合同中,签字和盖章是表明合同参与人意愿和确认合同有效性的重要方式之一。
本文将详细介绍中国《合同法》中关于签字盖章的条款。
2. 签字的要求和效力根据《合同法》第十二条,签字是表示合同参与人真实意愿并确认其对合同内容具有约束力的行为。
签字应当满足以下要求:•签字必须是真实、自愿、明确并具有主体能力的行为;•签字可以以手写、打印或电子形式表现;•对于涉及重大利益或特定形式要求的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签订人亲笔签名。
根据《合同法》第十三条,签字具有以下效力:•签字表示对合同内容的认可,并承担相应权利和义务;•在争议解决时,签字作为证据具有重要意义。
3. 盖章的要求和效力根据《合同法》第十四条,盖章是表示单位真实意愿并确认其对合同内容具有约束力的行为。
盖章应当满足以下要求:•盖章必须是真实、自愿、明确并符合法律规定的行为;•盖章应当使用单位规定的公章或其他法定的专用章;•对于涉及重大利益或特定形式要求的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亲自盖章。
根据《合同法》第十五条,盖章具有以下效力:•盖章表示单位对合同内容的认可,并承担相应权利和义务;•在争议解决时,盖章作为证据具有重要意义。
4. 签字和盖章的关系根据《合同法》第十六条,签字和盖章在法律效力上没有先后顺序之分。
签字和盖章可以同时存在于一份合同中,也可以只采用其中一种方式。
无论是签字还是盖章,都能够表明参与人对合同内容的认可和承担相应责任。
5. 签字和盖章的证明与认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签字和盖章可以通过公证进行证明与认证。
公证是指由公证机关依照法律规定,对合同参与人的签字和盖章进行确认,并出具公证书作为证据。
公证可以增强签字和盖章的证明力,提高合同的可信度,便于在争议解决时使用。
因此,在涉及重大利益或需要法律保护的合同中,建议采用公证方式对签字和盖章进行认证。
合同书格式要求(标准版)-(版)

合同书格式要求(标准版)-(附件版)合同书格式要求(标准版)一、概述合同是平等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在合同签订过程中,为了保证合同内容的完整性、合法性和可执行性,合同书格式要求具有严格的规范。
本标准版合同书格式要求旨在为各方提供一份清晰、严谨的合同模板,以降低合同纠纷风险,确保合同双方权益。
二、合同书格式要求1.合同合同应简洁明了,能够准确反映合同的性质和内容。
应位于合同的首行,字体加粗、居中。
2.合同当事人信息:合同当事人应包括各方名称、住所地、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
当事人信息应位于下方,字体加粗、居左。
3.合同合同是合同的核心部分,包括合同条款和附件等内容。
部分应按照条款性质和逻辑顺序进行排列,字体为宋体、小四号字。
4.合同条款:合同条款应包括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履行方式、违约责任等内容。
条款应具有明确、具体、可操作性的特点,避免使用模糊、歧义的表述。
5.合同附件:合同附件是合同的补充部分,包括合同双方提供的各种文件、资料等。
附件名称应与合同中的条款相对应,便于查阅。
6.合同签字盖章:合同签字盖章是合同生效的必要条件。
合同双方应在合同末尾签字、盖章,并注明签字日期。
签字盖章应真实、有效,不得伪造、篡改。
7.合同编号:合同编号是合同管理的依据,便于合同归档、查询。
合同编号应由合同管理部门统一制定,具有唯一性、连续性。
8.合同份数:合同份数是指合同双方各自持有的合同副本数量。
合同份数应根据实际需要确定,并在合同中明确注明。
9.合同语言:合同语言应使用我国官方语言,即简体中文。
合同中的专业术语、关键词汇应进行解释说明,确保合同双方对合同内容的理解一致。
10.合同效力:合同效力是指合同对合同双方的约束力。
合同应明确约定合同生效条件、期限、终止方式等内容,确保合同在法定范围内具有法律效力。
三、注意事项1.合同书格式要求适用于各类合同,包括买卖合同、租赁合同、劳动合同、技术服务合同等。
合同签字盖章

合同签字盖章
合同签字盖章是合同生效的重要环节,也是确保合同有效性的
关键步骤。
在签署合同之前,双方应当仔细阅读合同条款,并确保
对所有内容都有充分的理解和认同。
一旦双方就合同条款达成一致
意见,便可以进行签字盖章的程序。
在签字盖章时,双方应当确保以下事项:
1. 签字人员的身份应当真实有效,具有签署合同的权利和资格;
2. 签字盖章的日期应当清晰明确,以确定合同生效的时间;
3. 签字盖章的地点应当与合同约定的地点一致,或者在合同中
另有约定;
4. 签字盖章的方式应当符合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确保签字盖
章的有效性。
在签字盖章之后,合同即生效,双方应当遵守合同约定的各项
条款,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
如有任何争议,双方应当通过友
好协商或法律途径解决,以维护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作为合同范本专家,我将根据客户的具体需求,定制合适的合同签字盖章范本,并提供全面的指导和建议,确保合同签字盖章的合法有效。
同时,我也将解答客户在合同签字盖章过程中的疑问,确保他们对合同的理解和满意。
无论是商业合同、劳动合同还是租赁合同,我都将为客户提供高质量的服务,以满足他们的需求。
装修合同需要怎么签字盖章

装修合同需要怎么签字盖章?在进行房屋装修时,签订一份合法、合规的装修合同是非常重要的。
装修合同不仅明确了装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还保障了双方的合法权益。
在签订装修合同的过程中,签字盖章是必不可少的环节。
那么,装修合同需要怎么签字盖章呢?本文将为您详细解答。
一、签字盖章的含义签字盖章是合同当事人对合同内容的确认和承诺,是合同生效的重要条件。
签字是指合同当事人亲自在合同文本上书写自己的姓名或名称,表示同意合同内容;盖章是指合同当事人使用公司或组织的公章、私章等印章在合同文本上盖印,以证明合同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二、签字盖章的要求1. 当事人亲自签字或盖章:合同当事人应当亲自签字或盖章,不得由他人代签。
若合同当事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2. 签字盖章的时间:当事人应在合同订立时签字或盖章。
合同订立后,未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更改合同内容。
如有更改,需重新签字盖章。
3. 签字盖章的位置:当事人应在合同的每一页上签字或盖章,并在最后一页注明签字盖章的日期。
如合同附件,也应签字盖章。
4. 签字盖章的效力:签字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应当签字或者盖章。
当事人在合同书上摁手印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具有与签字或者盖章同等的法律效力。
三、装修合同签字盖章的注意事项1. 确认合同内容:在签字盖章前,当事人应仔细阅读合同全文,确认合同内容是否符合双方意愿,是否存在不公平、不合理的条款。
如有疑问或争议,应及时提出并协商解决。
2. 检查签字盖章的真实性:当事人应确保签字盖章是真实有效的,避免因签字盖章不真实而导致合同无效。
3. 保存好合同副本:当事人应保存好合同副本,以便在发生纠纷时提供证据。
4. 注意合同的生效条件:有些合同可能需要满足一定的生效条件,如审批、登记等。
当事人应确保合同在签字盖章后满足生效条件。
总之,在签订装修合同时,当事人应遵循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认真履行签字盖章程序,确保合同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
合同印装及签章规范

合同印装及签章规范一、合同打印与装订(一)合同打印在合同订立以前,当事人要签署合同,就离不开合同的打印问题。
我们这里说的合同打印,仅指以书面形式订立的纸质版本合同文书的打印。
以口头形式及其他形式订立的合同,不存在合同的打印问题。
实践中,打印合同文本一般要注意以下几点:第一,合同文本一般采用A4纸打印,A4纸是当事人日常生活和交易中习惯使用的纸张,如果用尺寸特大或特小的纸张打印,各方阅读起来均为不便,而且会感觉很奇怪。
第二,尽量用不褪色的油墨打印合同,若采用容易褪色的油墨打印,对于那些履行期限或保存期限较长的合同,时间久了可能会导致字迹模糊不清,在发生纠纷时难以举证。
第三,尽量用24磅的铜版纸而不是用20磅的复印纸打印,因为24磅的铜版纸比较厚,厚一点的纸不仅在后期使用如复印过程中不容易损坏,而且保存的时间也要更为长久。
第四,尽量用同一台打印机连续打印,如果打印过程中纸张发生了改变,一定要用同样的纸再打印一次或者盖骑缝章。
这样做的目的,是防止合同在签署后被偷换,而且在发生纠纷时可以对偷换的页码进行鉴定,实践中已发生过类似的案例。
关于合同打印的份数,应以签约的实际份数为准,而签约的实际份数要考虑当事人的数量,至少能够保证当事人每方一份,此外还要考虑合同文本的其他需要,如股权转让合同需要准备一份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时使用。
如果是外商投资企业的股权转让合同,除需要准备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时使用外,还需要准备一份给有关当事人向商务部门申请审批使用,如果需要办理税务变更登记、海关变更登记等事项的,可能还需要准备更多的合同文本。
(二)合同装订1. 合同装订的意义对于合同文本虽然法律没有要求统一的装订方法,但是装订合同文本是个技术活。
一般来说,装订合同是为了阅读和使用的方便,合同装订只要整齐、美观、大方、实用即可。
但实践中,也避免不了装订过程中出错而产生的合同纠纷,最常见的就是合同装订过程中缺页漏页,或者合同没有进行任何装订,各页纸张处于“松散”状态,且每页合同没有当事人签字或加盖骑缝章,导致合同履行及诉讼过程中一方恶意偷页换页,受害一方当事人“一失足成千古恨”。
购房合同书如何签字盖章

购房合同书如何签字盖章
在购房合同中,签字和盖章是非常重要的步骤,它们代表着合
同的正式确认和生效。
在签字盖章之前,双方需要仔细阅读合同内容,确保所有条款和条件都清晰明了,并且符合双方的意愿。
在签
字盖章时,需要遵循以下步骤:
1. 签字,双方在合同书的指定位置签字,确保签字的清晰可辨。
签字时,应使用真实姓名,并且确保签字人的身份和资格具备合同
签订的法律要求。
2. 盖章,在一些情况下,盖章也是必要的步骤。
如果是公司或
组织与个人签订的购房合同,公司或组织需要在合同上盖章,以确
认合同的法律效力。
盖章时,应使用合法有效的公章,并确保盖章
的清晰和完整。
3. 见证人,在一些情况下,为了增加合同的证明力和法律效力,双方签字盖章时可能需要有见证人在场。
见证人应是具备法律资格
和独立性的第三方,见证人的签字和盖章也应在合同书上有明确记录。
在签字盖章完成后,购房合同即正式生效。
为了避免合同纠纷和法律风险,双方在签字盖章前应充分了解合同内容,并在必要时咨询专业人士的意见。
希望上述信息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合同中“签字盖章”与 “签字、盖章”区别
通常,在签订合同时最后都有这么一句“本合同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或者写成“本合同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那么“签字盖章”与“签字、盖章”究竟是什么意思?是需要同时“签字+盖章”合同才生效,还是签字或盖章合同都生效?估计你已经晕了吧!可以说99.99%的当事人并不知道。
今天,给大家带来最高院的两份判决书中的裁判要点,看看“签字盖章”与“签字、盖章”生效的区别,由于这关系到你签订的合同是否生效的问题,建议您仔细看完全文哦!那么,在合同没有约定生效条件的前提的下,看看《合同法》关于合同生效是如何规定的:《合同法》第三十二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
而根据《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依法成立的,自成立之日时生效,即在合同没有约定或者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情况下,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生效。
一、“签字盖章”并非是指“签字”+“盖章”案例:北京大有克拉斯家具商城与中国机床总公司、北京牡丹园公寓有限公司进口代理合同纠纷案。
案号:(2013)民申字第72号。
该案再审申请人认为:《协议书》中“此协议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的约定,其生效条件是否是双方的“签字”和“盖章”必须同时具备!最高院认为:根据一审期间司法鉴定结论,《协议书》上家具商城印章印文与工商档案材料中印章印文是同一枚印章盖印,家具商城对该鉴定结论予以认可。
《协议书》上盖有家具商城真实的公章,虽无家具商城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但足以表明《协议书》是家具商城的真实意思表示。
《协议书》上虽只有机床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而无机床公司的公章,但机床公司并不否认《协议书》的真实性。
据此,一、二审判决认定《协议书》真实有效并无不当,家具商城否定《协议书》的真实性及其效力的再审申请理由不能成立。
二、“签字、盖章”是指“签字”+“盖章”案例:浙江顺风交通集团有限公司与深圳发展银行宁波分行借款合同纠纷案。
案号:(2005)民一终字第116号。
合同生效时间和签订时间是同一天吗
合同⽣效时间和签订时间是同⼀天吗如果双⽅当事⼈要订⽴合同的话,是需要平等协商的,如果双⽅当事⼈同意订⽴合同的话,是需要签字盖章的,这时候合同就会成⽴,符合法律要件的合同就会⽣效。
那么,合同⽣效时间和签订时间是同⼀天吗?下⾯,店铺⼩编详细为您介绍具体内容。
⼀、合同⽣效时间和签订时间是同⼀天吗1、合同签订⽇期和⽣效⽇期⼀般都是⼀个时间,就是双⽅签字、盖章之⽇⽣效,就是落款时间;2、特殊情况下,两者不⼀致:合同签订⽇期就是签字、盖章之⽇;⽣效⽇期是双⽅规定的⼀个具体时间,或者什么条件完成的情况下⽣效。
⼆、合同签订时的注意事项1、注意合同名称与合同内容是否⼀致有些企业使⽤合同统⼀⽂本,这本是好事,但由于对合同性质了解不细,出现张冠李戴的事情。
例如本是加⼯承揽合同,却使⽤购销合同⽂本,为合同以后的履⾏和适⽤法律条款增添了争议。
2、注意列明每项商品的单价有些企业在购销合同中,标的是多类商品,但却只在合同中明确各类商品的总价款,⽽不确定具体每种商品的单价,⼀旦合同部分履⾏后发⽣争议,就难以确定尚未履⾏的部分商品的价款。
3、在合同中明确违约⾦和赔偿⾦计算⽅法《民法典》虽然规定⼀⽅违约,另⼀⽅可以向其追索违约⾦和赔偿⾦,但如果合同中没有明确违约⾦的数额,法院就会视为双⽅当时放弃违约⾦权利,⽽不予⽀持。
对赔偿⾦计算⽅法作出明确约定,有利于以后发⽣争议后迅速确定赔偿⾦额。
4、确定管辖法院现在⼀些案件,经常在诉讼管辖耗费时间和精⼒。
如何避免哪?不妨在合同中明确管辖法院。
根据《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合同的双⽅当事⼈可以在书⾯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诉讼法中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在签订合同时,双⽅⼀般⽐较友好,⽐较容易达成⼀致意见,如果事先确定了管辖法院,就不必在以后为争管辖法院⽽⽃的你死我活了。
5、注意⽤词严谨三、合同⽣效时间1、依法成⽴的合同,⾃成⽴时⽣效也就是说,合同的⽣效,原则上是与合同的成⽴⼀致的,合同成⽴就、产⽣效⼒。
“签名盖章”还是“签名、盖章”
“签名盖章”还是“签名、盖章”合同约定“签名、盖章后生效”可能等于“签名并盖章后生效”,为避免合同不生效,建议采用“签名或者盖章后生效”的表述。
以下就合同签署部分文本提出6个审查要点,以供参考。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判例,“签字、盖章后生效”等于“签字并盖章后生效”,如果仅仅法定代表人签字或者仅仅盖章合同是不生效的。
【1】但是《合同编》第490条采用了“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的说法,不同于原《合同法》第32条“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的说法。
最高人民法院民法典贯彻实施工作领导小组主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理解与适用(一)》中认为:三种方式之间具备同等的效力。
在当事人没有约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的表述与本条规定表述一致的情形下,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三者有其一即可。
……如当事人约定“签名且盖章”或“签名并盖章”后合同成立,则签名和盖章均需具备,否则合同不成立。
【2】因此,如果合同中采用“签字、盖章后生效”的说法,不应该再按上述最高人民法院判例那样去理解,但仍然可能有争议。
一般认为,“签字盖章/签名盖章/签署后生效”等于“签名或盖章后生效”。
【3】但实务中有些人可能会以为“签名盖章”等于“签名并盖章”。
建议使用“签名或盖章后生效”的表述。
考虑到“签名并盖章合同才生效”不太符合当事人的意愿,而其他表述又有些争议,不如使用“签名或盖章后生效”明确。
如果确实希望“签名+盖章”合同才生效,可考虑使用“本合同需经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名并且加盖公章后方可成立生效”的明确表示。
即使如此,这种表述还是会产生争议,在具体案件中并不见得就因为该表述就使得合同不生效(如果仅签名或仅盖章的话)。
以下简述合同签署部分文本的审查要点1.为避免修改,可增加“清洁文本”条款。
本合同正文为清洁打印文本,如双方对此合同正文有任何修改及补充均应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合同正文中任何手写或涂改或非打印的文字或者图形,除非另经双方确认,否则不产生约束力。
劳务合同规范签字盖章
一、合同主体规范1. 签字人:合同的签字人应为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企业由其代表人签字。
在代订合同的情况下,代理人应有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或其他授权委托的证明。
2. 合同专用章:合同的盖章可以是单位的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不能加盖单位的内部职能科室的印章,只有公章和合同专用章才能对外。
二、合同内容规范1. 合同名称:合同名称应明确,如《劳务合同》。
2. 当事人信息:合同中应包含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确保信息真实、准确。
3. 标的:合同标的应明确具体,如劳务服务的种类、数量等。
4. 数量:合同中应明确约定劳务服务的数量,避免产生纠纷。
5. 质量要求:合同中应明确约定劳务服务的质量要求,确保服务质量。
6. 价格或报酬:合同中应明确约定劳务服务的价格或报酬,包括支付方式、支付时间等。
7. 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合同中应明确约定劳务服务的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8. 违约责任:合同中应明确约定双方违约责任,包括违约金、赔偿损失等。
9. 争议解决方法:合同中应明确约定解决争议的方法,如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
三、签字盖章规范1. 签字或盖章生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
这意味着签字和盖章是合同成立的必要条件。
2. 字迹清晰:签字或盖章的字迹应清晰易辨,避免因字迹不清导致的纠纷。
3. 骑缝章:公司盖章时,最好盖骑缝章,以确保合同完整性。
骑缝章也可以代替签字。
4. 盖章单位名称:所加盖的公章或合同专用章的单位名称应与合同当事人的名称完全一致。
四、特殊情况处理1. 劳务公司合同:劳务公司的合同必须双方签字盖章才生效。
若只有劳动者签字,则合同无效。
2. 劳务派遣合同:劳务派遣合同只签字没有盖章也是有效的。
但合同内容应符合《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
总之,劳务合同规范签字盖章是确保合同法律效力和双方权益的重要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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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中“签字盖章”生效与“签字、盖章”生效的区别
通常人们在签订合同时,最后都会写上这么一句“本合同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或者写成“本合同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那么“签字盖章”与“签字、盖章”究竟是什么意思?
仅仅是一个标点符号的差异,这句话的意思到底是需要同时“签字+盖章”合同才生效,还是签字或盖章合同都生效呢?小编也一下子懵了,不如来看看来自最高人民法院的两份判决书,通过里面的裁判要点来学习一下“签字盖章”与“签字、盖章”生效的区别。
在合同没有约定生效条件的前提下,《合同法》关于合同生效是这样规定的:
《合同法》第三十二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
而根据《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依法成立的,自成立之日时生效,即在合同没有约定或者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情况下,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生效。
No.1“签字盖章”并非是指“签字”+“盖章”
案例:
北京大有克拉斯家具商城
与中国机床总公司、北京牡丹园公寓有限公司进口代理合同纠纷案
案号:(2013)民申字第72号
该案再审申请人认为:《协议书》中“此协议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的约定,其生效条件是否是双方的“签字”和“盖章”必须同时具备!
最高院认为:根据一审期间司法鉴定结论,《协议书》上家具商城印章印文与工商档案材料中印章印文是同一枚印章盖印,家具商城对该鉴定结论予以认可。
《协议书》上盖有家具商城真实的公章,虽无家具商城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但足以表明《协议书》是家具商城的真实意思表示。
《协议书》上虽只有机床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而无机床公司的公章,但机床公司并不否认《协议书》的真实性。
据此,一、二审判决认定《协议书》真实有效并无不当,家具商城否定《协议书》的真实性及其效力的再审申请理由不能成立。
No.2“签字、盖章”是指“签字”+“盖章”
案例:
浙江顺风交通集团有限公司与深圳发展银行宁波分行借款合同纠纷案
案号:(2005)民一终字第116号
最高院认为:关于该协议中“签字、盖章”之间的顿号应如何理解,即签字与盖章应同时具备还是具备其一即可认定协议生效。
认为双方当事人签订的协议中所表述的“签字、盖章”中的顿号,是并列词语之间的停顿,其前面的“签字”与后面的“盖章”系并列词组,它表示签字与盖章是并列关系,只有在签字与盖章均具备的条件下,该协议方可生效。
双方当事人该项约定意思表示清楚、真实,应认定为有效。
另从双方当事人签订的《还款协议》内容看,其专门设定了双方加盖公章与负责人签字栏目,在该协议中宁波分行既签署了负责人姓名也加盖了单位印章,而顺风公司仅有法定代表人签名未加盖单位印章。
由于顺风公司未在《还款协议》上加盖单位印章,不具备双方约定的生效条件,因此,宁波分行依据该协议主张权利,事实依据不足,二审法院不予支持。
一审判决认定《还款协议》已生效,并依照该协议约定的数额判决顺风公司返还贷款本金不妥,应予纠正。
当然,这类案件主张协议未生效的一方往往是只签字或只盖章,但是在一方履行合同,另一方接受合同履行的情形下,无论是约定“签字、盖章”还是“签字盖章”,其实均可依据《合同法》第37条: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在签字或者盖章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
表明双方以实际行动表示对协议效力的认可,这也符合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而当事人在约定此类生效条件时往往不能理解相关文字的真实意思,究竟是同时“盖章+签字”生效,还是选择其一即可,因此,在遇到这类案件不能简单的套用相关司法判例。
比如下面一个案例,广东高院就没有机械的套用最高院的裁判规则。
相关案例:
肖广学与广州七喜集团有限公司、关玉婵股权转让纠纷案
案号:(2016)粤01民终14171号
该案中:《股权转让协议书》第八条约定“本协议书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那么该协议在当事人没有盖章的情况下是否有效的问题?对此争议焦点问题,看看广东高院如何裁判:
广东高院认为:至于肖广学一方所提及的最高人民法院(2005)民一终字第116号民事判决与本案案情上并无关联性和相似性。
并且,该116号案系未盖章一方当事人主张其未盖章故合同尚未生效,并否认合同效力、自始至终拒绝履行合同。
而本案中,七喜集团公司虽未在涉案《股权转让协议书》中加盖公章,但明确表示认可其法定代表人易贤忠签字的效力,并在易贤忠签订协议后接受了肖广学的股权转让款,以实际履行的行为进一步认可该协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
故肖广学以最高人民法院(2005)民一终字第116号民事判决否定本案《股权转让协议书》的生效显然理据不足,本院不予采纳。
警惕8种合同陷阱
合同是日常生活中很常见的文件,但也是产生诸多问题的因素之一。
合同的内容、格式、签字盖章等都有可能出现陷阱,大家一定要擦亮眼睛。
1、没有对交易方的经营状况进行查验
通常情况下,许多公司或者个人在与交易方签订合同前,不去做周全的了解。
只凭对方的一面之词就信任对方。
尤其要注意交易方式通过朋友介绍的情况,往往可能因为一时的信任而带来难以收拾的残局。
实践中,合同一方往往在未查验对方营业执照或工商登记,对该公司的性质、经营范围、注册资金及法定代表人等基本信息不清楚的情况下草率地签订了合同,在索要货款时才发现对方无任何财产或下落不明。
2、没有跟交易方派来的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进行身份确认
一间公司可以有很多个部门,其中就有未经授权的科室、车间等内部部门,或者是未正式取得营业执照和已经被注销、撤销的公司本身都不具备对外签订合同的主体资格,即空壳公司。
除非其事先得到法人授权、事后得到法人追认或事后取得了法人资格,否则其签订的合同是无效的。
有时候有的部门或代表被赋予签订合同的权利而其又恰好是合同指定需要去协助完成任务的一方,就使一些公司认为,只要能履行合同义务,有没有主体资格都无所谓。
一旦对方发生不能完成合同要求的义务的状况时,而其主管单位不承认合同效力,公司就要受损。
3、不对交易方提供的担保人进行审查
如果交易方提供了担保人,会让彼此觉得多了一层保障。
但事实上,大部分担保合同无非是走一个形式,公司很少会去审查担保人的经营状况。
有些担保公司或者担保人本身就已经是负债累累,自身难保,已经被吊销或面临破产,当交易方无法履行合同时,公司或者个人从担保人那里也无法收回钱财。
还有一些人或者公司认为由行政机关或其所属事业单位提供担保更加可靠,但事实上按照担保法有关规定,行政机关及事业单位不具有对外担保资格,这样的担保形同虚设,是最不可靠的。
4、口头更改合同内容要求却未更改书面协议
根据合同实际履行情况及市场的波动变化,对原合同的标的、数量、价格、履行期限等内容进行变更是一种普遍现象。
一些公司在最初签订合同时采用书面协议,等到对合同内容需要作更改时,便会以口头协议替代书面协议。
如果对方缺少诚信意识,在合同履行后不承认变更内容,公司在打官司时便有理说不清。
5、合同条款语意模棱两可,易产生争议
合同是确定双方权利义务的最根本的依据,因此公司或个人在签订合同之间,必须认真细读每一条款,将可能发生争议的地方详细说明。
但实践表明,个人或公司往往容易忽视合同内容的规范,有时代表单位签订合同的人可能本身并不十分了解合同中标的物的性能、用途等相关指标,也未经过技术人员或有关领导的审查,便轻易作出决定,而当合同履行发生争议时,从粗线条的合同条款中却无法找出对自己有利的依据。
6、未注意合同履行期限
在诉讼时效期限内当事人若不主张权利,则将丧失胜诉权。
有些公司负责人只管签合同,而并不派专人去监督合同自签订至履行的整个过程,直到有些债权无法追回诉至法院时,才知道已经过了诉讼时效。
7、没有审查交易方的公章
合同法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的签名或盖章只要具备其一,合同便具有法律效力。
一般法定代表人都会授权他人对公司印章进行管理,但往往印章的使用程序并非十分严格,从而导致滥用印章的情况频出不穷。
有时掌管印章的人由于人情关系等原因,未经法定代表人许可,便随意向他人出具盖有印章的空白合同、介绍信,或者将印章借与他人使用而不问其具体用途,往往在追究公司责任的时候,领导才会认识到这个问题的严重性。
而借用印章的人通常都是以转嫁责任为目的,以印章所属公司的名义购买货物或是为他人提供担保,由于有印章为证,最终该公司不得不承担责任。
8、授权不及时收回,导致被授权人滥用权力
企业总是要授权一些人代表自己对外签订合同,但往往未明确授权的范围和期限,对离职人员的授权凭证如盖有企业公章的空白合同书、介绍信等未及时收回。
也未告知交易伙伴本企业人员的变动情况,导致一些已经丧失授权的人员仍然冒用原单位的名义与他人签订合同。
而交易对方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由于在长期交往过程中形成的信赖关系,仍然会相信其具有授权,最终由授权单位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