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保证金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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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投标保证金管理制度

公司投标保证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投标保证金管理,确保投标保证金使用的合法、合规,提高投标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投标项目的保证金收取、使用、退还等环节。

第三条投标保证金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合法合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确保投标保证金管理的合法性、合规性。

2. 公平公正原则:对投标保证金的管理实行公平、公正,确保各方权益。

3. 安全高效原则:确保投标保证金的安全,提高投标保证金的使用效率。

第二章保证金收取第四条投标保证金收取范围:1. 国家及地方规定的必须收取投标保证金的投标项目;2. 公司认为有必要收取投标保证金的投标项目。

第五条投标保证金收取标准:1. 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数额收取;2. 对同一招标项目,同一投标人不得重复收取投标保证金。

第六条投标保证金收取流程:1. 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2. 公司财务部门在收到投标保证金后,开具投标保证金收据;3. 投标保证金收据一式两份,一份由财务部门留存,一份交投标人。

第三章保证金使用第七条投标保证金的使用范围:1. 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保证金使用范围;2. 公司认为有必要使用投标保证金的其它情况。

第八条投标保证金使用流程:1. 使用投标保证金前,需经公司相关部门负责人审批;2. 使用投标保证金后,财务部门应及时将使用情况告知投标人;3. 投标保证金使用完毕后,应及时退还剩余保证金。

第四章保证金退还第九条投标保证金退还范围:1. 投标人未中标;2. 投标人撤回投标;3. 公司认为有必要退还投标保证金的其它情况。

第十条投标保证金退还流程:1. 投标人向公司提出退还投标保证金的申请;2. 公司财务部门核实投标保证金使用情况;3. 经公司相关部门负责人审批后,财务部门将投标保证金退还给投标人。

第五章附则第十一条本制度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投标公司保证金管理制度

投标公司保证金管理制度

投标公司保证金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投标公司保证金管理工作,维护投标公司利益,保证金管理制度制订如下。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与保证金相关的工作,包括保证金的收取、使用、退还等。

三、保证金的收取1. 投标公司在参与竞标前,需缴纳一定金额的保证金作为参与竞标的凭证。

保证金金额由公司根据投标项目的具体情况确定。

2. 投标公司需在指定时间内按要求将保证金存入指定的银行账户,并出具相应的汇款凭证。

逾期未缴纳保证金者,公司将取消其参与该竞标项目的资格。

3. 公司应建立保证金专用账户,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保证金的收取和管理。

四、保证金的使用1. 投标公司在竞标过程中需要使用保证金支付相关费用时,需提出书面申请,经审核确认后,方可使用保证金。

未经批准擅自使用保证金者,公司将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

2. 投标公司使用保证金的用途应符合相关规定,不得用于违法行为或超出竞标范围的用途。

五、保证金的退还1. 在竞标结束后,投标公司未成为竞标中标方时,可申请退还保证金。

申请时需提供相关材料,经审核确认后,公司将在规定时间内将保证金返还给投标公司。

2. 投标公司在竞标结束后成为中标方时,保证金将在竞标项目结算完毕后返还给投标公司。

六、保证金管理1. 公司应设立专门的保证金管理部门,负责保证金的收取、使用与管理工作。

2. 保证金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的保证金管理制度,明确各项工作的责任和流程。

3. 对保证金的存放,应采取安全有保障的方式,确保保证金账户的安全。

七、违规处理对于违反保证金管理制度的行为,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包括但不限于警告、限制参与竞标、暂停合作等措施。

八、监督检查公司将建立保证金管理制度的监督检查机制,定期进行内部审计,并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和检查。

以上为公司投标保证金管理制度,希望全体员工认真执行,切实维护公司和个人利益,确保工作的顺利开展。

招标公司保证金管理制度(3篇)

招标公司保证金管理制度(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招标公司保证金管理,保障招标活动的顺利进行,维护招标人和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组织的各类招标活动,包括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采购等。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保证金,是指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为保证其投标行为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向招标公司缴纳的一定金额的款项。

第四条招标公司应严格按照本制度规定,对保证金进行规范管理,确保保证金的安全、高效使用。

第二章保证金缴纳第五条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缴纳保证金。

第六条保证金金额由招标文件规定,一般不超过投标总价的2%。

第七条投标人可采取以下方式缴纳保证金:(一)银行汇款;(二)现金缴纳;(三)银行保函;(四)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方式。

第八条投标人缴纳保证金时,应向招标公司提供以下材料:(一)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二)投标保证金缴纳申请书;(三)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材料。

第九条招标公司收到投标人缴纳的保证金后,应在当日出具收据,并妥善保管相关凭证。

第十条招标公司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对投标人缴纳的保证金进行核查,确保保证金足额、及时到账。

第三章保证金退还第十一条投标人在以下情况下,可申请退还保证金:(一)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况。

第十二条投标人申请退还保证金时,应向招标公司提交以下材料:(一)保证金退还申请书;(二)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材料。

第十三条招标公司应在收到投标人退还保证金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办理退还手续。

第十四条招标公司应在退还保证金时,扣除以下款项:(一)招标文件规定的费用;(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费用。

第十五条退还保证金应以原方式退还,如银行汇款、现金缴纳等。

第四章保证金管理第十六条招标公司应设立专门的保证金账户,用于存放和管理保证金。

投标公司保证金管理制度

投标公司保证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投标公司保证金管理,确保投标活动的公平、公正,维护公司及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投标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工程项目、物资采购、服务采购等。

第二章保证金管理原则第三条保证金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公平、公正原则:保证金收取和使用应公平、公正,不得有歧视性待遇。

2. 依法依规原则:保证金管理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规章制度。

3. 安全、高效原则:保证金应确保安全,提高管理效率。

第三章保证金收取第四条投标保证金是指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为保证其投标行为的严肃性,向招标人交纳的保证金。

第五条投标保证金收取标准:1. 保证金金额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一般不超过项目估算价的2%,最高不得超过80万元人民币。

2. 保证金形式可为现金、支票、银行汇票等。

第六条投标保证金收取程序:1. 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向招标人交纳保证金。

2. 招标人收到保证金后,应在投标保证金收据上注明保证金金额、形式、收取时间等信息,并加盖公章。

3. 招标人将投标保证金收据一份退还投标人,一份存档。

第四章保证金退还第七条保证金退还条件:1. 投标人中标后,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2. 投标人未中标,且在投标过程中未出现违反招标文件要求的行为。

第八条保证金退还程序:1. 投标人中标后,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并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人提出退还保证金申请。

2. 招标人收到申请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退还保证金。

3. 退还保证金时,招标人应将保证金退还至投标人的基本账户。

第五章保证金管理职责第九条公司财务部门负责保证金的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如下:1. 负责收取、保管、退还保证金。

2. 建立保证金台账,定期进行核对。

3. 定期向公司领导汇报保证金管理工作情况。

第六章违规处理第十条投标人未按规定交纳保证金,或者在中标后未按规定履行合同义务的,招标人有权没收其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项目管理制度

投标保证金项目管理制度

投标保证金项目管理制度第一章绪论第一节为了规范投标保证金的管理和使用,保障投标活动的公平、公正,维护投标参与者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节投标保证金项目管理制度是指基于投标保证金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结合我单位的实际,规范、明确和压实投标保证金的管理职责、使用权限、操作流程以及风险控制措施的管理制度。

第三节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在投标活动中涉及的投标保证金管理工作。

第四节本制度内容包括投标保证金管理的基本原则、组织架构、管理职责、操作流程、风险控制、监督检查等方面。

第五节投标保证金项目管理制度要积极引导投标活动因素合理配置,推动企业加强自主创新能力和可持续竞争优势,构建公平竞争市场秩序,提高投标活动的管理水平和质量。

第二章基本原则第六节依法合规原则,遵循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法规和相关规范文件的要求,本单位的投标保证金管理工作应当依法合规。

第七节自主自负原则,我单位在投标活动中,投标参与者按照自愿、等价有偿、自负盈亏的原则,以自主选择和承担风险为基础,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

第八节风险可控原则,投标保证金管理要根据具体的风险特征,通过合理的参与者准入限制、投标保证金设置、风险管控等手段,保持系统风险的可控性。

第九节公平竞争原则,本单位对于投标保证金管理中的各种制度安排,应当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坚决维护投标活动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杜绝虚假宣传和价格欺诈行为。

第十节诚实信用原则,我单位在投标保证金管理工作中,承办人员要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守法经营,信守承诺,维护诚信市场。

第三章组织架构第十一节投标保证金项目管理的组织架构由市场监管部门进行统一领导,具体实施机构为本单位的投标保证金管理办公室。

第十二节投标保证金管理办公室按照公司制组织管理原则,设立有具体分工的岗位。

第十三节投标保证金管理办公室内设领导、综合管理、风险管控、专项管理等职能部门。

第十四节投标保证金管理办公室从业人员要建立从业资格考试和岗位责任制度。

投标保证金财务管理制度

投标保证金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投标保证金管理,确保投标保证金的安全、合规、高效,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投标保证金业务,包括投标保证金收缴、使用、退还等环节。

第三条投标保证金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依法合规: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2. 安全保密:确保投标保证金安全,防止泄露;3. 高效便捷:简化投标保证金办理流程,提高工作效率;4. 公平公正:对所有投标保证金业务一视同仁,确保公平公正。

第二章投标保证金收缴第四条投标保证金收缴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执行,投标保证金金额、形式、缴纳方式等应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第五条投标保证金收缴应由财务部门负责,具体操作如下:1. 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2. 财务部门在收到投标保证金后,及时办理收缴手续,登记投标保证金台账;3. 财务部门将投标保证金收据一式两份,一份交投标人,一份存档。

第三章投标保证金使用第六条投标保证金使用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执行,以下情况可使用投标保证金:1. 投标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文件或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2. 投标人违反招标文件规定,被招标人取消投标资格;3. 投标人未按规定履行合同义务,被招标人解除合同。

第七条投标保证金使用应由招标部门提出申请,经财务部门审核、公司领导审批后,由财务部门办理支付手续。

第四章投标保证金退还第八条投标保证金退还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执行,以下情况可退还投标保证金:1. 招标项目终止;2. 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履行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3. 招标人因其他原因决定退还投标保证金。

第九条投标保证金退还应由招标部门提出申请,经财务部门审核、公司领导审批后,由财务部门办理退还手续。

第五章附则第十条本制度由财务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十二条本制度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相抵触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为准。

招标公司保证金管理制度

招标公司保证金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规范招标公司保证金管理,确保招标投标活动的顺利进行,维护招标投标双方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招标公司所有招标投标项目,包括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等。

三、保证金收取1. 招标公司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投标保证金金额、缴纳方式、缴纳时间、退还时间等要求。

2. 投标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

3. 招标公司应设立专门的保证金账户,确保投标保证金的安全。

4. 投标保证金应以银行转账形式缴纳,不得以现金或其他形式缴纳。

四、保证金退还1. 招标人应在开标后5个工作日内,根据以下情况退还投标保证金:(1)投标人未中标,且招标文件规定未中标的投标保证金应退还。

(2)投标人中标后,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并经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备案后,退还投标保证金。

2. 退还投标保证金时,招标公司应将退还金额及退还时间告知投标人。

3. 退还投标保证金,招标公司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1)招标公司财务部门核对退还金额及退还时间。

(2)招标公司财务部门开具退还凭证。

(3)招标公司财务部门将退还凭证交付投标人。

五、保证金利息1. 投标保证金应按银行同期存款利率计算利息。

2. 招标公司应在退还投标保证金时,将利息一并退还给投标人。

3. 投标保证金利息计算方法:(1)以投标保证金金额为基数。

(2)以银行同期存款利率为基准。

(3)利息计算时间从投标保证金缴纳之日起至退还之日止。

六、保证金管理1. 招标公司应建立健全保证金管理制度,明确保证金管理职责。

2. 招标公司财务部门应负责保证金的管理和退还工作。

3. 招标公司应定期对保证金账户进行审计,确保保证金安全。

4. 招标公司不得挪用、占用、侵占投标保证金。

七、违约责任1. 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投标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投标。

2. 招标人未按规定退还投标保证金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3. 招标公司挪用、占用、侵占投标保证金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投标保证金管理制度

投标保证金管理制度

投标保证金管理制度投标保证金管理制度⒈目的本制度的目的是规范和管理公司与投标人之间的投标保证金事宜,以确保投标人履行其投标义务,并解决因违约而引起的争议。

⒉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进行招标、投标和采购活动时,涉及投标保证金的场景。

⒊定义⑴投标保证金:指投标人为了参与招标活动而向公司提供的一定金额的保证金。

⑵保证金收取方:指公司作为招标单位收取以及管理投标保证金的部门或人员。

⑶保证金退还方:指公司负责管理投标保证金并进行退还的部门或人员。

⑷投标人:指参与招标活动,向公司提交招标文件的法人或个人。

⒋保证金收取⑴投标保证金的金额、支付方式和缴纳期限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说明。

⑵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及时支付投标保证金,并确保支付的金额准确无误。

⒌保证金存放和管理⑴保证金应由保证金收取方代为存放,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其安全与保密性。

⑵保证金不得被挪作他用,且不应被投标保证金收取方用于自身经营活动。

⒍保证金退还⑴保证金退还应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且应在招标活动结束后的特定时间内进行。

⑵保证金退还的条件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并遵循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

⒎保证金违约处理⑴如果投标人未按规定支付投标保证金或违反招标文件的规定,公司有权对其采取相应的违约处理措施。

⑵违约处理的方式和措施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并遵循法律法规的要求。

⒏附件本文档涉及以下附件:●投标保证金支付凭证样本●投标保证金退还申请表格⒐法律名词及注释●招标文件:指公司在进行招标活动时发布的相关文件,包括招标公告、招标标的、投标要求等。

●违约处理:指当投标人未履行其在招标文件中所承诺的义务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时,公司对其采取的处罚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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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管理制度
第四条:投标保证金必须由公司法人私人账户汇入公司基本账户或一般账户(根据招标文件规定)。

再由公司基本账户或一般账户汇入招标方账户。

第五条:公司之投标保证金,均由电子银行渠道汇出,出纳人员制单,再由会计人员复合,确保汇出投标保证金准确无误。

第六条:公司收到招投标中心退回的投标保证金之后,应先退至公司法人私人账户,再扣除开标费及转账手续费后退回至投标保证金所有人。

第七条:退回投标保证金时,出纳人员应在汇款
用途中注明所退工程名称,并保留汇款凭证。

第八条:公司所有汇出保证金的工程名称、金额、汇入地点、退回时间,工程开标时间、开标费金额等,财务人员必须详细登记于《保证金收付明细表》(见附件一)中,并定期送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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