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公司反洗钱工作管理制度模版
公司反洗钱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有效预防和打击洗钱犯罪,维护我国金融秩序,保障公司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所有子公司、分支机构及其工作人员。
第三条公司反洗钱工作遵循以下原则:1. 预防为主:建立健全反洗钱内部控制体系,强化风险防控意识。
2. 合规经营: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业务活动合法合规。
3. 保密原则:对客户身份信息、交易信息严格保密,防止信息泄露。
4. 持续改进:根据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不断完善反洗钱制度。
第二章组织架构与职责第四条公司设立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公司反洗钱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第五条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职责:1. 制定和修订公司反洗钱管理制度;2. 组织开展反洗钱培训,提高员工反洗钱意识;3. 审批反洗钱可疑交易报告;4. 负责反洗钱工作的监督检查。
第六条各部门职责:1. 客户管理部门:负责客户身份识别、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的保存;2. 交易管理部门:负责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的报告;3. 合规管理部门:负责反洗钱制度的实施和监督检查;4. 信息技术部门:负责反洗钱系统的建设、维护和升级。
第三章客户身份识别第七条公司应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对客户进行有效身份识别,收集并核实客户身份信息。
第八条客户身份识别应包括以下内容:1. 客户基本信息:姓名、身份证号码、住所地等;2. 客户职业和收入来源;3. 客户资金来源和用途;4. 客户交易背景和目的。
第九条对高风险客户,公司应采取加强型尽职调查措施,包括:1. 核实客户身份信息的真实性;2. 调查客户资金来源和用途;3. 跟踪客户交易活动。
第四章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第十条公司应建立健全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制度,对可疑交易及时报告。
第十一条大额交易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1. 交易日期、金额、币种;2. 交易双方名称、账号;3. 交易目的、用途。
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反洗钱工作职责条例 模版

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反洗钱工作职责条例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反洗钱工作,建立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保证反洗钱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证券公司反洗钱工作指引》、《xx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反洗钱工作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公司各部门、相关人员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履行反洗钱监督管理职责。
公司各部门、相关人员在反洗钱工作中应当相互配合。
第三条公司建立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公司开展反洗钱工作,其职责包括:(一)部署安排公司反洗钱工作;(二)领导建立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三)指导分管部门完善反洗钱业务流程,切实保证反洗钱义务的履行;(四)对涉嫌重大可疑交易或其他特殊可疑情况进行分析,判定可疑情形;(五)决定是否与高洗钱风险等级客户建立或保持业务关系;(六)检查公司反洗钱工作执行情况。
第四条合规部是公司反洗钱工作的主管部门,其职责包括:(一)负责与反洗钱主管部门联络,接收主管部门文件、资料;(二)负责建立公司反洗钱制度,建立反洗钱组织系统;(三)开展反洗钱培训,组织反洗钱宣传工作;(四)指导各部门、相关人员开展反洗钱工作;(五)接收各部门、各分支机构可疑交易报告及其他可疑信息,汇总报送中国反洗钱监测中心;(六)定期出具公司反洗钱工作报告;(七)检查公司反洗钱工作;(八)依法协助、配合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对涉嫌洗钱客户的司法调查或行政调查。
第五条经纪业务事业部部、投资银行事业部部、固定收益总部等业务部门负责公司本业务领域内反洗钱工作,其职责包括:(一)负责相关业务领域中的反洗钱具体流程建设工作,建立符合反洗钱法规及本部门实际情况的客户身份识别和可疑交易报告流程;(二)按照反洗钱相关法规要求,在本部内开展客户识别,客户尽职调查,大额、可疑分析报送等反洗钱相关工作;(三)配合在本部及下属部门开展反洗钱培训、宣传工作;(四)协助、配合合规部开展反洗钱检查;协助、配合稽核部开展反洗钱审计。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反洗钱内部控制管理办法模版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反洗钱内部控制管理办法(本制度自二○○八年二月颁布实施,于二○一六年二月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预防和打击洗钱行为,规范公司反洗钱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金融机构反洗钱监督管理办法》、《金融机构报告涉嫌恐怖融资的可疑交易管理办法》、《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证券公司反洗钱工作指引》、《证券公司内部控制指引》、《证券公司合规管理试行规定》、《证券期货业反洗钱工作实施办法》、《金融机构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评估及客户分类管理指引》及《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金融机构在跨境业务合作中加强反洗钱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相关内控制度,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反洗钱,是指为了预防通过各种方式掩饰、隐瞒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等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洗钱活动,依照相关法律规定采取相关措施的行为。
第三条反洗钱工作应坚持全面性、风险为本、保密性原则。
(一)全面性原则指反洗钱工作应涵盖公司各个业务领域、可能发生洗钱行为的各个业务环节;(二)风险为本原则指以挖掘洗钱风险为首要目标,针对不同的风险,采取差异化的风险防控措施;(三)保密性原则指公司及员工应对依法履行反洗钱义务获得的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信息予以保密。
第四条公司开展创新业务时,应当将反洗钱监管要求纳入相关业务制度流程中。
第五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反洗钱相关部门、分公司以及营业部。
子公司应根据我国各项法律规定,参照公司的反洗钱相关规定制定相应制度,公司可对子公司的反洗钱工作予以指导及监督。
第二章反洗钱工作组织架构及岗位职责第六条公司经营管理层对公司反洗钱工作实施的有效性承担最终责任,各部门、分支机构负责人对其部门、分支机构的反洗钱内部控制工作的有效实施负责。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XXX营业部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实施细则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XXX营业部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实施细则一、概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XXX营业部作为金融机构,必须强化反洗钱工作,建立健全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有效防范和打击洗钱犯罪行为。
因此,本文制定了XXX营业部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实施细则。
二、反洗钱组织架构XXX营业部建立反洗钱工作机构,负责制定和实施反洗钱控制制度,规划和协调反洗钱工作,具体组织架构如下:1.反洗钱办公室:主要负责反洗钱工作的统筹和协调,落实反洗钱工作计划和目标,制定和完善反洗钱制度规范。
2.反洗钱风险管理部:主要负责反洗钱风险管理工作,实施对交易活动的监管和管理,确保反洗钱控制措施的有效落实。
3.反洗钱培训部:主要负责培训全体员工的反洗钱知识,提高员工的反洗钱风险防范意识,提升反洗钱工作的基础能力。
三、客户尽职调查1.客户身份识别:XXX营业部必须严格落实客户身份识别制度,要求客户提供真实的身份证明材料,对未能提供有效身份证明材料的客户要予以拒绝开户。
2.客户尽职调查:XXX营业部应在开户前对客户进行认真的尽职调查,了解客户的身份、经济活动和交易目的,并进行相关记录和备份,防止非法交易的发生。
3.客户可疑交易监测:XXX营业部必须建立客户交易监测机制,定期进行交易情况分析,发现可疑交易及时报告,防止洗钱犯罪行为的发生。
四、反洗钱内控制度1.交易资金监管:XXX营业部应制定交易资金监管制度,规定交易操作人员控制资金的流向和用途,并采取相应的监管措施,确保交易资金来源和去向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2.交易信息保护:XXX营业部应建立健全交易信息保护制度,对客户的交易信息进行保密处理,防止信息泄露和被不当使用。
3.内部人员管理:XXX营业部应做好内部员工的管理工作,建立岗位责任制,规范员工行为,加强员工培训,防止员工参与洗钱犯罪活动。
4.反洗钱审计:XXX营业部应定期进行反洗钱审计,对反洗钱制度的实施效果进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确保反洗钱控制措施的有效性。
证券有限公司反洗钱工作管理暂行办法模版

xx证券有限公司反洗钱工作管理暂行办法(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有关规定,为了预防洗钱活动,维护正常金融秩序,协助国家有关部门打击洗钱犯罪及相关犯罪,特制定本办法。
公司应根据监管部门要求,建立以“风险为本”的反洗钱工作理念,公司全体员工应把该理念融入到日常反洗钱各项工作中。
为统一协调并切实落实反洗钱专项工作,公司成立以公司领导、经纪业务管理总部、合规部、监察审计部、财务部、存管结算部、信息技术部相关人员参加的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公司合规部,经纪业务管理总部具体负责对证券营业部反洗钱工作的日常管理,建立并完善相关制度。
第二条公司各相关部门应相互协调、配合,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履行反洗钱监督管理职责。
公司反洗钱工作机构应履行以下监管职责:1、统一监管、协调公司反洗钱工作;、2、研究和制定公司的反洗钱战略、规划和政策,制定反洗钱工作制度,制定大额和可疑人民币资金交易报告制度,负责公司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的报送工作;3、建立并运用支付交易监测系统,对支付交易进行监测,收集、汇总并分析营业部上报的反洗钱相应资料;4、加强同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工商行政管理、税务、公安等执法部门的联系,督促营业部确保客户账户申请人身份资料的真实有效,并及时全面了解公司各营业部账户开立单位和个人的变化情况;5、研究公司反洗钱工作的重大疑难问题,提出解决方案与对策;6、指导公司反洗钱宣传培训及反洗钱现场检查工作。
第三条公司总经理为公司反洗钱工作第一责任人,各营业部总经理为本营业部反洗钱工作第一责任人,具体负责本部门反洗钱工作。
第四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有关规定,公司有关各部门应当依法采取预防、监控措施,建立健全客户身份识别制度、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制度、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制度,履行反洗钱义务。
第二章证券营业部反洗钱工作要求第五条公司证券营业部在为客户办理开立资金账户、开立基金账户、代办证券账户、代为申请交易编码、签订各项业务合同或协议时应当验证客户的有效的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登记客户身份基本信息,留存客户有效的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证券公司反洗钱工作管理制度模版

反洗钱工作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预防洗钱活动,规范公司反洗钱工作,维护国家经济秩序和金融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反洗钱,是指为了预防通过各种方式掩饰、隐瞒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等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洗钱活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采取相应措施的行为。
第三条公司投资银行总部、投资银行创新融资部、固定收益部、资本市场部等业务部门及分支机构(以下称:相关部门及分支机构)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反洗钱的法律法规以及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将反洗钱工作落实到日常业务运作中。
公司子公司根据国家有关反洗钱的法律法规以及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制定完善本机构反洗钱工作管理制度和流程,做好相关信息报送工作。
公司对子公司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第二章组织架构及主要职责第四条董事会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与反洗钱有关的职责,对公司洗钱风险管理工作承担责任,是公司反洗钱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
董事会定期召开会议安排部署反洗钱工作。
第五条公司监事会承担反洗钱管理工作的监督责任,负责监督检查公司反洗钱管理工作执行情况并督促整改。
第六条公司设立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公司总经理担任组长,公司合规总监担任副组长,成员由法律合规部、风险控制部、财务资金部、信息技术部的有关负责人组成。
第七条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贯彻落实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等监管部门制定的反洗钱工作方针、政策,决策、监督、指导全公司的反洗钱工作;对反洗钱工作重大事项及敏感事项做出决策,并及时向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层汇报,同时报监事会。
公司反洗钱制度模板

公司反洗钱制度模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预防和打击洗钱犯罪活动,维护金融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工作人员,包括总部及分支机构。
第三条公司应设立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公司反洗钱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
第四条公司应建立健全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明确各部门的反洗钱职责,确保反洗钱工作的有效实施。
第二章客户身份识别第五条公司应建立客户身份识别制度,对客户的身份信息进行收集、验证和更新。
第六条公司应采取合理措施,确保客户身份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
第七条公司应对高风险客户进行更为严格的客户身份识别,包括但不限于政治公众人物、外国政府官员等。
第八条公司应定期对客户身份识别制度进行审查和更新,以适应反洗钱法律法规的变化。
第三章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第九条公司应建立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制度,对交易进行监测和分析,确保交易的合规性。
第十条公司应制定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的报告标准,明确报告的具体要求和流程。
第十一条公司应在发现大额交易或可疑交易时,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并按照要求提交相关报告。
第四章反洗钱培训和教育第十二条公司应建立反洗钱培训和教育制度,定期对员工进行反洗钱知识和技能的培训。
第十三条公司应确保员工了解反洗钱法律法规、公司反洗钱制度以及自己的反洗钱职责。
第十四条公司应鼓励员工积极参与反洗钱工作,提供必要的支持和资源。
第五章保密和记录保存第十五条公司应建立保密制度,确保反洗钱工作的保密性,防止信息泄露。
第十六条公司应保存与反洗钱工作相关的记录,包括客户身份资料、交易记录等,并确保记录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十七条公司应对记录进行定期审查和归档,确保记录的及时更新和妥善保管。
第六章内部审计和监督第十八条公司应建立内部审计和监督制度,对反洗钱工作进行定期审计和监督。
第十九条公司应定期对反洗钱工作进行评估和审查,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
公司反洗钱管理制度

公司反洗钱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有效防范和打击洗钱、恐怖融资活动,保护金融机构的资金安全和业务运营的稳健性,本公司制定了本反洗钱管理制度。
第二章组织架构该公司设立了反洗钱管理部门,由专门负责反洗钱事务的人员组成,负责公司内部的反洗钱工作,并与金融监管机构和执法部门密切合作,实现信息共享和案件协调。
第三章内控制度1、客户身份识别与风险管理公司对于新客户的开户必须进行严格的身份识别和风险评估,确保客户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特别是对于高风险客户和可疑交易,公司要加强监测和管理,及时报告给管理部门和相关监管机构。
2、反洗钱培训公司要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反洗钱培训,加强员工的反洗钱意识和技能,提高员工对于洗钱活动的识别和防范能力。
3、内部审查公司将定期对反洗钱管理工作进行内部审查,检查是否符合公司制定的反洗钱政策和规定,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
第四章监测和报告公司要建立有效的监测系统,监测客户的交易行为,发现异常交易和可疑情况,及时报告给管理部门和相关监管机构。
公司要确保监测系统的有效性和即时性,提高发现可疑交易的能力。
第五章合作与信息共享在反洗钱工作中,公司要加强与其他金融机构和执法部门的合作,共同打击洗钱和恐怖融资活动,实现信息共享和案件协调,提高反洗钱工作的效率和效果。
第六章法律责任公司要严格遵守反洗钱法律法规,防范和打击洗钱和恐怖融资活动,确保公司的资金安全和业务运营的稳健性。
对于违反反洗钱规定的个人和单位,公司要追究法律责任,维护公司的声誉和形象。
第七章附则本反洗钱管理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公司将不断完善和优化此制度,提高公司的反洗钱工作水平和效率。
以上为本公司反洗钱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希望全体员工严格遵守此制度,共同维护公司的资金安全和业务运营的稳健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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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洗钱工作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预防洗钱活动,规范公司反洗钱工作,维护国家经济秩序和金融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反洗钱,是指为了预防通过各种方式掩饰、隐瞒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等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洗钱活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采取相应措施的行为。
第三条公司投资银行总部、投资银行创新融资部、固定收益部、资本市场部等业务部门及分支机构(以下称:相关部门及分支机构)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反洗钱的法律法规以及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将反洗钱工作落实到日常业务运作中。
公司子公司根据国家有关反洗钱的法律法规以及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制定完善本机构反洗钱工作管理制度和流程,做好相关信息报送工作。
公司对子公司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第二章组织架构及主要职责
第四条董事会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与反洗钱有关的职责,对公司洗钱风险管理工作承担责任,是公司反洗钱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
董事会定期召开会议安排部署反洗钱工作。
第五条公司监事会承担反洗钱管理工作的监督责任,负责监督检查公司反洗钱管理工作执行情况并督促整改。
第六条公司设立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公司总经理担任组长,公司合规总监担任副组长,成员由法律合规部、风险控制部、财务资金部、信息技术部的有关负责人组成。
第七条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贯彻落实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等监管部门制定的反洗钱工作方针、政策,决策、监督、指导全公司的反洗钱工作;对反洗钱工作重大事项及敏感事项做出决策,并及时向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层汇报,同时报监事会。
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包括:
(一)负责审议公司反洗钱年度计划;
(二)负责听取相关部门及分支机构的反洗钱工作报告;
(三)负责协调公司相关部门及分支机构根据规定开展反洗钱工作,监督各项制度的执行情况;
(四)负责审议公司相关部门及分支机构提交的反洗钱工作解决方案;
(五)负责对合规检查报告和审计报告提出的问题进行讨论,提
出落实意见;
(六)审议公司交易监测标准,并对其有效性负责;
(七)负责在公司开展创新业务时的反洗钱工作指导;
(八)组织洗钱风险识别分析工作,统筹公司洗钱类型分析工作,对公司洗钱类型分析工作承担最终责任;
(九)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等监管部门要求的反洗钱其他工作。
第八条领导小组组长负责主持领导小组的工作,对公司反洗钱各项制度的有效实施负最终责任,必要时组长可以委托副组长代行职权。
领导小组组长全面负责公司的洗钱风险自评估工作,在对自评估各环节进行组织监督的基础上,实现全流程管控,对自评估结果负最终责任。
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协助领导小组组长督促落实各项反洗钱工作。
公司各高级管理人员反洗钱履职情况纳入年度绩效考核范围。
第九条领导小组办公室是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和反洗钱工作协调部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公司法律合规部,法律合规部下设反洗钱工作岗位,负责公司反洗钱日常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包括以下内容:
(一)在公司反洗钱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具体贯彻落实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等监管部门制定的反洗钱工作方针、政策。
组
织公司相关部门及分支机构根据法律法规、反洗钱相关制度的规定开展反洗钱工作;
(二)组织制定公司反洗钱管理制度、操作规程。
并根据反洗钱法律法规的要求,组织及协助相关部门及分支机构制订或修订相关业务流程及制度;
(三)配合国家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构对涉嫌洗钱活动所进行的调查工作,配合相关监管机构进行反洗钱工作的现场检查等;
(四)向相关机构报送大额、可疑交易数据及其它反洗钱监管报表等,监督各分支机构按要求向有关机构报送反洗钱相关信息;
(五)检查公司相关部门及分支机构的反洗钱工作,定期向监管机关及公司通报反洗钱工作的开展情况;
(六)组织实施洗钱风险自评估工作、洗钱类型分析及洗钱风险识别工作;
(七)组织公司的反洗钱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的培训及反洗钱的宣传工作;
(八)组织实施公司的反洗钱稽核审计工作。
第十条公司相关部门应结合本部门业务特点制订相应的反洗钱工作制度,明确各自职责,设立相应的反洗钱工作岗位,指定不少于2位专门人员具体负责本业务条线的反洗钱工作。
相关部门应将反洗钱岗位名单向法律合规部备案。
如反洗钱岗人员有变化时,需在10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方式及时重新报备公司法律合规部。
第十一条公司各管理部门应积极协助、配合法律合规部开展反洗钱工作。
第十二条公司各分支机构应设立反洗钱工作小组,负责本分支机构的反洗钱工作。
反洗钱工作小组由分支机构的行政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成员由前台工作人员、后台运营支撑人员等组成。
各分支机构应设立反洗钱岗位,指定不少于2位专门人员负责反洗钱的相应具体操作及各项协调与沟通工作,落实公司关于反洗钱的工作制度和流程。
分支机构须将反洗钱岗位名单向法律合规部、分支机构所在地人民银行反洗钱机构和证监局备案。
如反洗钱岗人员有变化时,需在10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方式及时重新报备公司法律合规部、分支机构所在地人民银行反洗钱机构和证监局。
第十三条公司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每年定期召开一次反洗钱工作会议,由法律合规部负责召集。
如遇突发、紧急事项时,法律合规部可召集公司反洗钱领导小组及相关部门召开临时会议,组织协调各成员部门分工协作,共同配合完成相关的反洗钱工作。
第十四条公司相关部门及分支机构应遵循合法审慎原则和保密原则,在具体业务操作过程中履行客户识别、报告大额及可疑交易、保存客户资料及交易记录、反洗钱培训与宣传、配合司法机关及行政执法机构开展反洗钱工作等义务。
第三章客户身份识别、风险评估及客户分类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