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理学考试考前复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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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一法理学的复习资料总结和考试重点

大一法理学的复习资料总结和考试重点

大一法理学的复习资料总结和考试重点葛洪义主编的版本一、名词解释1、法的渊源:主要是指法的形式渊源,即由国家机关制定或认可的、具有不同法律效力和法律地位的法的各种表现形式。

2、规范性法律文件的系统化:对已经制定、颁布的各种规范性法律文件根据一定的要求和规则加以整理和归类,使之成为形式规范,内容协调的成文法系统。

3、法律编纂:又称法典编纂,是指对属于某一法律部门的全部现行规范性法律文件进行内部的加工整理而使之成为一部系统化的新法典的活动。

4、法律清理:亦指法规清理,是指有关国家机关对一定时期制定的或一定范围内的法律文件从体系、内容上进行审查、分析和整理,并作出继续适用,需要修改、补充或废止决定的活动。

5、法律体系:将一个国家在一定时期内全部现行法律规范,按照一定的标准和原则,划分为各个法律部门而形成的内在一致的统一体。

6、法律部门:又称为部门法,是对一国现行的法律规范按所调整的社会关系的不同以及与之相适应的调整方法的不同所作的分类。

7、法律权利:是规定或隐含在法律规范中,实现于法律关系中的主体以相对自由的作为或不作为的方式获得利益的一种手段。

8、权力:权力是合法确认和改变人际关系或者处理他人财产或者人身的能力。

9、人权:人权是指那些直接关系到人得以维护生存、从事社会生活所不可缺少的最基本权利,是人类社会最高形式的、最普遍的权利。

10、法的规范作用:法律作为调整人的行为规范对人的行为所产生的影响。

11、法律的指引作用:法律为本人的行为提供了一个标准和模式,引到人们选择合法的行为方式,也可以预测到自己在某种情况下选择何种行为方式。

12、法律的预测作用:根据法律的规定,人们可以预先推测出,在特定情况下别人将会如何行为以及自己应如何行为。

13、法律解释:在法律的运用过程中对法律的含义进行理解、阐明进而实现运用目的活动。

14、法律原则:法律原则是为法律规则提供某种基础或本源的综合性的、指导性的价值准则或规范,是法的基本性原理和重要准则的综合体。

法理学考点复习脉络

法理学考点复习脉络

法理学考点复习脉络
一、法的概念和特征
二、法的本质 ★
1.法是掌握国家政权的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
2.法的内容是由统治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
三、法的作用 ★
1. 法的规范作用
(1)指引作用;(2)评价作用;(3)预测作用;(4)教育作用;(5)强制作用。

2.法的社会作用
(1)法律在维护阶级统治方面的作用。

(2)法律在执行社会公共事务方面的作用。

四、法的渊源
法的渊源,是指那些具有法的效力作用和意义的法的外在表现形式,因此,法的渊源也叫法的形式。

我国法的渊源主要有:(1)宪法;(2)法律;(3)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
(4)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政府规章;(5)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6)特别行政区法律;(7)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

五、法律部门与法律体系
1.法律部门
2.法律体系
六、法的效力
七、法律关系
1. 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
2. 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与消灭
八、法律责任与法律制裁
1. 法律责任
2. 法律制裁
九、法的创制
十、法的实施 ★
1. 法的遵守
2. 法的执行
3. 法的适用
十一、法律解释 ★
1. 法律解释的分类
(1)正式解释与非正式解释。

(2)字面解释、限制解释与扩充解释。

2. 当代中国的法律解释体制
十二、法与其他社会现象的关系★
1. 法与经济的关系
2. 法与政治的关系
3. 法与政策的关系
4. 法与道德的关系。

法理学考试重点

法理学考试重点

一、法理学概念法理学是法学的一般理论、基础理论、方法论和意识形态二、法学法学是以法律现象为研究对象的各种科学活动及其认识成果的总称三、当代中国法的渊源(正式与非正式)(必考)1、当代中国法的正式渊源有:(1)立法,这是最直接的法的渊源,所有法律、法规、规章都有立法产生;(2)国家机关的决策和决定,这种法的渊源主要有行政机关的行政命令、行政措施、重要文告等。

在中国法律、法规、规章中,有大量的规则都是由这些政策和决定提炼而成或提升起来的;(3)司法机关的司法解(4)国家和有关社会组织的政策,由于中国的国家性质和执政党对国家的领导地位,中国的执政党政策,特别是转化为国家政策的执政党政策,是许多法律、法规、规章的重要渊源(5)国际法,在改革开放的时代,在中国加入WTO的背景下,在经济和文化一体化的趋向益见明显的情形下,国家法自然成为中国的一种重要的发的渊源2、非正式渊源(1)习惯习惯是无论何种法律文化背景下都存在的法的渊源,法律规则中有不少规则来自习惯(2)道德规范和正义观念,在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并举的现时期,道德规范和正义观念是资源性发的渊源的重要组成部分(3)社团规章和民间合约,在中国市场经济、民主政治和法治国家的建设过程中,以及在建成之后,社团规章和民间合约都应是资源性发的渊源的的一种要素(4)外国法,中国需要借鉴外国法特别是经济文化发达国家的法律制度,并以其中可以为我所用的因素作为自己的一种资源性发的渊源四、法的对象效力(必考)法的对象效力是指发的适用对象有哪些,对什么样的人和组织有效。

也称对人的效力,人包括自然人和法所拟制的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各国法的对象效力有差异,所实行的原则有四种:第一、属人原则,本国的人和组织无论在国内外都受本国法的保护和约束,一国的发不适用于该国内的外国人和组织;第二,属地原则,一国的法对本国内的本国和外国人有效力,本国人不在国内则不受保护和约束;第三、保护原则,以保护本国利益为标准,无论国籍和地域侵害哪国利益用哪国的法;第四,综合原则,即以上三种原则的结合而以属地原则为基础的综合性原则五、法的溯及力法的溯及力指新法对它生效前所发生的行为和事件可加以适用的效力。

法理学复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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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理学复习资料法的概念一.名词解释1.法律:在现代汉语中,“法律”一词有广义和狭义两种用法。

广义的“法律”指法律的整体。

例如,就我国现在的法律而论,它包括作为根本法的宪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法律,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制定的地方性法规,国务院各部委和省级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等。

狭义的法律仅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法律。

为了加以区别起见,学者们有时把广义的法律称为法,狭义的法律称作法律。

但在很多场合下,仍根据约定俗成的原则,把所有的法统称为法律。

2.法:法是由国家制定、认可并由国家保证实施的,反映由特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统治阶级(或人民)意志,以权利和义务为内容,以确认、保护和发展统治阶级(或人民)所期望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为目的的行为规范体系。

3.法的创立方式:法是由国家创立的社会规范。

国家创立法的方式主要有两种:一是制定,即国家机关通过立法活动创制出新的规范。

在不同的社会制度、政治制度和法律传统下,国家制定法的方式有所不同。

国家制定法一般以一定的规范性的方式表述出来,所以被称为“成文法”。

二是认可,即国家机关赋予某些既存的社会规范以法律效力,或者赋予先前的判决所确认的规范以法律效力。

前一种情况如,国家司法机关在法律没有相应规范的情况下,依据社会的风俗习惯、一般道德规范来审判案件,实际上就是认可这些风俗习惯、道德规范为法。

后一种情况仅仅存在于英国、美国等实行判例法制度的国家。

在这些国家,司法机关在审理案件时要遵循本司法机关或者上级司法机关先前的判决所确认的规范,实际上就是认可先前的判决所确认的规范为法。

二.单项选择1.法的最终决定因素是(C)。

A.统治阶级意志B.阶级斗争状况C.社会物质生活条件D.历史传统2.由国务院制定的规范性法律文件,称为(D)。

A.行政规章B.行政法C.法律D.行政法规3.中国古代把“律”字解释为“均布”,着重体现的含义是(C)。

法理学复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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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理学复习资料一、法律的区别于其他社会规范的基本特征和共有特征特有特征1、具有国家意志性,由国家制定或认可2、以权利、义务;权力、职责为内容3、具有国家强制性,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4、具有可诉性,指法律具有被任何人在法定机构中通过争议解决程序加以运用,以维护自身权利的可能性。

(1)可争讼性,是指法律可以用来起诉、辩论以及其他权利的救济依据。

(2)可裁判性,是可以作为司法机关裁判的依据。

5具有程序性:立法、执法、司法、选举、监督共有特征:1规范性:规定人们可以做什么、应该做什么、不能做什么2、概括性(普遍性、普遍适用性):指法作为一般的行为规范在国家权力管辖范围内具有普遍适用的效力和特性,包含两方面的内容:(1)法的效力的广泛性:法律的对象是一般的或抽象的某一类人和事。

在一国范围内,任何人的合法行为无一例外受法的保护,违法行为受到制裁。

(2)法的效力的重复性:法律在同样条件下可以反复使用.法不能为某一特殊事项或行为而制定,也不能因一次性适用而终止生效.二、法律的发展规律1、神法人法2、身份的法契约的法3、不成文法成文法4、族群之法世界之法三、法律移植1概念一个国家或地区有选择地引进、吸收、同化其他国家或地区的法律,使之成为本国法律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以弥补本国法律的不足.2.法律移植的必然性和必要性(1)社会发展和法律发展的不平衡性决定了法律移植的必然性;(2)市场经济的客观规律和根本特征决定了法律移植的必要性;(3)法治现代化既是社会现代化的基本内容,也是社会现代化的动力,法律移植则是法治现代化的一个过程和途径;(4)法律移植是对外开放的应有内容。

3.法律移植的特点(1)不同国家之间的横向交流(2)以输入国对被移植国的法律的研究、分析和评价为前提(3)包含引进、吸收、同化和改造等方式和程序.4、影响法律移植的因素(1)自然因素:地理、气候、人口(2)经济因素:经济体制、经济发达程度、所有制(3)政治因素:意识形态、政体、国体、权力配置(4)文化因素:民族文化背景、法律文化四、法律渊源与当代中国法律的正式渊源概念(1)法律渊源的概念:法律规范的来源或源头,又称法源。

法理学总复习资料——考试重点

法理学总复习资料——考试重点

广东警官学院法理学总复习材料学好法理学,科科都通过!加强意志品质锻炼,提高思想道德修养.整稿时间:2012年12月21日第一编法学导论第一章法学研究与法学教育*法学:是以一切涉法现象为研究对象的科学活动及其认识成果的总称。

*法学体系:是指法学研究的范围和分科,使法学的各个分支学科构成一个有机联系的整体。

*法学的研究对象:法这一特定的社会现象及其发展规律。

*法学产生的历史条件〔两个〕:⑴法律的形成〔成文法的出现〕;⑵职业法学者阶层的形成。

第二编法的本体第五章法的概念*法:是由国家制定、认可并由国家保证实施的,反映由特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统治阶级〔或人民〕意志,以权利和义务为内容,以确认、保护和发展统治阶级〔或人民〕所期望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为目的的行为标准体系。

*广义的法律:是指法律的整体,即一切法律标准的总称。

〔或者说是抽象或整体意义上的法律。

在我国是指: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等〕*狭义的法律:是专指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标准性法律文件,即特定或具体意义上的法律。

*标准性法律文件:是指国家机关在其职权范围内制定的要求人们普遍遵守的行为规则的文件。

*非标准性法律文件:是指国家机关在其职权范围内所发布的,只是对个别的人或事有效的而不具有人人必须遵守的一般行为规则的文件。

它实际上是适用法律标准的产物。

*法的基本特征〔四点〕:〔1〕调整人的行为的社会标准;〔2〕出自国家的社会标准;〔3〕规定权利和义务的社会标准;〔4〕由国家保证实施的社会标准。

*国家创制法的两种基本形式:制定、认可制定:一般是指成文法,就是指拥有立法权的国家机关按照一定的程序创制出各种标准性法律文件。

认可:一般是指不成文法,即习惯法和判例法。

是指国家机关根据其需要,把社会上已经存在的某些行为规则、风俗习惯、道德标准等,赋予它法律效力,确认为法律标准。

案例法还具有权威性、普遍性和统一性。

*法的本质〔有三层次本质〕:〔1〕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表达〔2〕法的内容由统治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决定〔3〕经济以外的因素对法的影响*法的作用:标准作用和社会作用。

法理学考试知识点

法理学考试知识点

法理学考试知识点一、知识概述《法理学考试知识点》①基本定义:法理学呢,就是研究法律这一现象及其发展规律的学问。

简单说就是去琢磨法律为啥产生啊,法律本身是个啥玩意儿,法律怎么运行之类的。

②重要程度:在法学学科里那是老大哥的地位啊。

就像是大楼的地基,如果不懂法理学,那法学其他的科目学起来就跟漂浮在空中一样没根。

比如学民法怎么判案子,宪法为啥那么规定,如果没有法理学对法律基本原理的阐释,根本就理解不深。

③前置知识:学生得有点基本的逻辑思维能力,对社会的基本秩序和规范有个基础的认识。

像明白为啥红灯停绿灯行这种最基本的规范逻辑。

④应用价值:实际应用可多了去了。

要是你想当个律师或者法官,还没点法理学的知识,那怎么能从法律的本质上去理解法律条文,做到准确运用法律呢?好比你仅凭习惯给人指路,但懂得地理知识后就能科学准确地指路,法理学就相当于法律学习的地理知识。

二、知识体系①知识图谱:法理学就像树的主干,各个部门法学像树枝。

它是众多法学知识的源头一样的存在。

②关联知识:和宪法、民法、刑法等其他部门法学紧密相连。

比如宪法里的权力分配和法理学中的权力制衡理论就相关。

③重难点分析:掌握难度在于概念很抽象。

像法的价值这些概念,什么公平、正义,不同人有不同理解。

关键点在于理解法律背后各个概念的真实含义以及相互关系。

④考点分析:在考试里相当重要。

考查方式多样,有直接考概念含义的选择题,也有考原理分析案例的论述题。

三、详细讲解【理论概念类】①概念辨析:- 法的渊源:就是法律的来源。

这就好比水源,水从哪里流过来的呢。

例如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那就是好多法律的渊源。

像其他的法律很多规定不能和宪法冲突,因为那是它的源头之一啊。

- 法的效力:就是法律在啥时候、啥地方、对啥人有效。

比如中国刑法在中国境内对本国公民都有效,但外国人在中国犯罪也按照中国刑法处理呢。

这就像是一个游戏规则在特定场地对参与者都是有效的。

②特征分析:- 法律具有规范性。

法理学考试复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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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法的基本特征1、法是调整人们行为的社会规范,具有规范性2、法是国家制定、认可或解释的社会规范,具有国家意志性3、法是以权利和义务为主要内容的社会规范,具有利导性4、法依靠国家强制力、通过一定程序予以实施,具有强制性二、法的定义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依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反映由特定社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统治阶级的意志,以权利和义务为内容,以确认、保护和发展对统治阶级有利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为目的的行为规范体系。

三、法的本质1、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2、法的内容最终由统治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决定3、经济以外的因素也是法的内容必不可少的因素4、法是意志性与规律性、阶级性与社会性、利益性与正义性的统一四、法的局限性①法的作用的范围的有限性②法律作为规范本身的局限性③法律运行的成本巨大④实施法律需要借助的相关条件不完备五、法的效力范围法的效力范围是指法对什么对象,在什么时间和空间有效。

法的对象效力法的对象效力是指法的适用对象有哪些,也称为对人的效力。

其基本原则是:属人原则、属地原则、保护原则和综合原则我国法律也实行综合原则,其对人的效力表现为:1、中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中国领域内一律适用中国法律;在国外仍受中国法的保护并要履行中国法定义务,同时也要遵守所在国的法。

当两国法律对同一事项规定不同时,按国际条约和惯例处理。

2、在中国领域内的外国人,如果是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或者是法律另有规定的,不适用中国法律,其他外国人一律适用中国法律;中国领域外,外国人或无国籍人对中国或中国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犯罪的,按照中国刑法规定最低刑为3年以上有期徒刑的,适用中国刑法,但按照犯罪地的法律不受处罚的除外。

法的空间效力法的空间效力是指法在什么样的空间范围或地域范围有效。

1、有的法在全国范围内有效2、有的法在一定区域内有效3、有的法具有域外效力例如,《刑法》第7条规定,中国公民在中国领域外犯中国刑法规定之罪的,其最高刑为3年以上有期徒刑的适用中国刑法;中国国家工作人员和军人在中国领域外犯中国刑法规定之罪的,适用中国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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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理学考试考前复习资料考核方式介绍考核形式:闭卷考试,其中客观题(选择题)采用机读卡答题,主观题答在答题纸上。

考试时间:2小时。

试卷结构:考试采用的题型有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名词解释题、简答题、论述题。

各种题型的题量及所占分数的分配为:单项选择题为30小题,每小题1分,共30分 ;多项选择题为5小题,每小题2分,共10分;名词解释题为5小题,每小题4分,共20分;简答题为2小题,每小题10分,共20分;论述题为1小题,每题20分,满分100分复习指导单项选择题复习指导答题技巧单项选择题题干常以陈述句或问句提出解题依据、目标、要求和方法等。

要求考生在四个选项中选出一个正确的或者最为合适的选项。

其难点在于几个备选答案多是相似的,极易混淆。

此类题的目的是测试考生分辨正确和错误的能力,检查考生对课程基本内容,特别是基本概念掌握的程度和准确性。

解答单项选择题的关键在于对课程内容和基本概念的熟悉和掌握程度,但同时也要注意看清楚题目和选项,一定要看明白问的是什么问题再做回答,以免无谓的丢分。

复习重点和难点绪论 法学的职能是什么;西方主要法学流派的主要观点。

法的概念 法的外部特征有哪些;法的本质的不同说法;法的一般分类的标准。

法的产生和历史发展 什么是社会调整;法的产生的标志;法的历史类型更替的原因;法律制度的继承与移植;两大法系的区别。

法的作用和价值 法的规范作用和社会作用包括哪些;法的价值的理解。

法治与法制现代化 法治的核心是什么;什么是法制现代化法的创制 我国的立法体制,主要掌握不同主体的立法权限;我国的立法程序。

法的渊源 我国的法律渊源有哪些;法典编撰与法规清理的异同点。

法律规范 法律规范的结构;法律规范的不同分类标准。

法律体系 划分法律部门的标准;我国的法律体系。

法的实施 法的实施与实现的关系;法的适用主体包括哪些。

法律关系 法律关系的客体是什么;什么是法律事实。

违法、法律责任和法律制裁 违法的构成;违法的种类;法律责任的免除。

法律解释和法律推理 法律解释的分类;什么是形式推理和实质推理。

法律监督 国家监督有哪些;社会监督包括哪些。

社会主义法与经济 掌握经济基础与法的相互关系社会主义法与政治 社会主义法与这会主义民主的相互关系;社会主义法与党的政策的关系。

社会主义法与文化 社会主义法与社会主义道德的相互关系;社会主义法与科学技术的相互关系;法律意识的分类。

练习题1.国家机关制定的法律、法规与宪法的规定相抵触,称为( )。

A.民事违法 B.行政违法 C.违宪行为 D.刑事违法 2.在法律意识的结构中,对法的感觉、情绪和愿望属于( )。

A.法律知识 B.法律体系 C.法律理论 D.法律心理3.法的历史类型更替的途径是( )。

A.朝代的变更 B.社会革命 C.生产力的发展 D.法的自我调整4.法律是针对一般人和一般事制定的,这表明法具有( )。

A.规范性 B.阶级意志性 C.物质制约性 D.特别性5.下列不属于法产生的共同规律的表述是( )。

A.由个别性调整逐步发展为规范性调整B.由习惯演变为习惯法,再发展为成文法C.由公法为主发展成为公法、私法并重D.由法律、道德和宗教规范混合为一体到逐渐分化6.最高人民法院就法律的适用所做的审判解释( )。

A.具有普遍约束力B.在法的运用中具有普遍约束力C.对下级审判机关办案具有普遍约束力D.对司法机关办案具有普遍约束力7.在我国古代,有过"春秋决狱"的情形,董仲舒以孔子所作的鲁国的编年史《春秋》经义附会法律规定定罪判刑,这表明( )。

A.法律学说具有法律效力,是法的正式渊源B.法律学说在当时具有类似于法律的效力,其作用相当巨大C.法律学说纯属个人观点,毫无用处D.《春秋》是当时的成文法典8.下列情形,属于法治的优越性有( )。

A.法不是调整社会关系的唯一手段B."徒善不足以为政,徒法不足以自行"C.法律的抽象性、稳定性与现实生活的矛盾D.法律具有极大的权威性、连续性、稳定性、高效率的特点9.法的适用主体不包括( )。

A.公民个人 B.人民法院 C.行政机关 D.人民检察院10.下列各项中属于立法活动的是( )。

A.法律汇编 B.法规清理 C.法典编纂 D.法律统计11.具有立法权的机关对原先国家机关颁布生效的法律予以部分变更,包括删除原有内容和补充新的内容称为( )。

A.法律的制定 B.法律的适用 C.法律的认可 D.法律的修改12.《国籍法》、《民族区域自治法》属于( )。

A.宪法部门 B.行政法部门 C.民法和婚姻家庭法部门D.刑法部门13.明确规定主体的权利、义务,不需要援用其它法律文件加以说明的法律规则称为( )。

A.准用性规则 B.委任性规则 C.确定性规则 D.混合性规则14.人身权利属于( )。

A.权力 B.特殊权利 C.绝对法律关系中的权利 D.相对法律关系中的权利 15.关于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关系,下列表述错误的是( )。

A.行为能力必须以权利能力为前提B.无权利能力就谈不上行为能力C.对自然人来讲,有权利能力不一定有行为能力D.法人只具有权利能力,而无行为能力16.限制解释是指( )。

A.强调法律条文字面上的含义,但其实质在于对整个法律的精神而不在于对个别文字和用语的理解B.在法律条文的字面含义显然比立法原意为广时,做出比字面含义为窄的解释C.严格依照法律条文含义进行解释D.从法律条文文字、语法来理解其含义17.维护资本主义私有制是资本主义法律制度的( )。

A.核心 B.形式 C.方法 D.手段18.下列关于表述法的效力的选项哪个是正确的?( )A.法律不经公布,就不具有效力B.一切法律的效力级别高低和范围大小是由刑法、民法、行政法等基本法律所规定的C."法律仅仅适用于将来,没有溯及力",这项规定在法学上被称为"从新原则"D.法律生效后,应该使一国之内的所有公民知晓,所谓"不知法者得免其罪"19."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是一个( )。

A.法律概念 B.法律规范 C.法律原则 D.技术法规20.下列法律文件中( )属于法的范围。

A.逮捕证 B.《民法通则》C.判决书 D.营业执照21.法与统治阶级道德的关系是( )。

A.决定与被决定的关系B.相互矛盾、相互对立C.法支配道德,道德服从法D.相互渗透、相辅相成22.法学的研究对象是( )。

A.一切法学现象 B.法律规范 C.法律制定 D.法律解释23.关于法律监督,提法不正确的是( )。

A.国家监督具有法律效力B.社会监督具有法律效力C.国家监督是国家机关的一种职能活动D.从法律自身的发展来看,分为事前、事中、事后监督24.现代法治的核心是( )。

A.依法打击犯罪B.保障市场经济C.依法约束政府权力D.提高公民的守法意识25.实现和加强社会主义法制的中心环节是( )。

A.有法可依 B.有法必依 C.执法必严 D.违法必究26.社会主义民主是社会主义法制的前提,这是因为( )。

A.民主就是互相分配社会革命成功后的胜利果实B.民主就是各自作主,各自立法C.没有社会主义民主,就没有人民掌握的政权,就不可能建立社会主义法制D.社会主义民主给予部分人享有不受法律约束的权力,由其来制定和执行法律27.道德不具有( )。

A.阶级性 B.时代性 C.一成不变性 D.先进性28.某当事人在提起诉讼前,仔细考虑了其他诉讼当事人、证人会有的行为,并考虑到法院对自己的案件会做出什么判决,然后决定起诉,这体现了法律的( )。

A.预测作用 B.强制作用 C.教育作用 D.评价作用29.法的本质( )。

A.也会受到经济以外的因素的影响B.由经济以外的因素决定C.由国家意志起最终的决定作用D.由统治阶级的意志起最终的决定作用30.不同历史类型的法律制度之间可以批判地继承,其根本原因在于( )。

A.法的连续性B.法的稳定性C.经济条件的连续性D.政治条件的一致性附:参考答案1 C2 D3 B4 A5 C6 C7 B8 D9 A 10 C11 D 12 A 13 C 14 C 15 D 16 B 17 A 18 A 19 C 20 B21 D 22 A 23 B 24 C 25 B 26 C 27 C 28 A 29 A 30 C多项选择题复习指导答题技巧这种题型与上述单项选择题相似,其特点是,在给定的5个备选答案中,至少有2个是符合题意的正确答案。

选对的得分,少选、多选和错选均不得分。

多项选择题的难度大于单项选择题,难就难在在备选答案中到底有几个符合题意的正确答案,稍有疏忽就会选择失误,回答错误。

这种题型增加了选择的迷惑性,减少了考生猜题的可能性,能测试出考生的真正水平。

为了提高选择正确答案的可能性,考生除了需要掌握一定的解题技巧,例如采用排除法、比较法或推理法对备选答案进行比较、分析、判断外,关键还在于全面、系统地学习课程内容,扎实地掌握课程中的基本概念,正确界定问题的界限,理解问题的精神实质。

回答多项选择题,关键在于对课程内容的真正理解和领会。

复习重点和难点法的产生和历史发展 掌握资本主义两大法系的区别法的渊源 掌握我国的法律渊源包括哪些法律关系 法律规范的分类标准;法的效力问题。

法律体系 掌握我国划分部门法的标准法律关系 掌握法律关系的概念以及法律关系的分类违法、法律责任和法律制裁 违法的构成要件;法律责任的不同形式。

法律解释和法律推理 掌握法律解释的不同分类社会主义法与经济 掌握法与经济的关系练习题1.在我国具有法律效力的法律解释包括( )。

A.立法解释 B.司法解释 C.法理解释 D.行政解释 E.目的解释2.新颁布实施的法规对于过去发生的事项和行为是否适用的问题属于( )。

A.法的空间效力 B.法对人的效力 C.法律溯及力 D.法的时间效力 E.法的对事效力3.按规范的行为模式的不同可将法律规范分为( )规范。

A.授权性 B.义务性 C.任意性 D.禁止性 E.肯定性4.西方国家两大法系的差别主要表现在( )。

A.判例法是否为正式意义上的法律渊源B.是否倾向采用法典形式C.普通法系法官有造法的职能D.法的基本分类不同E.司法程序与技术的不同5.普通法系国家对法的划分的基本类型是( )。

A.公法 B.私法 C.普通法 D.衡平法 E.制定法6.划分部门法的主要标准是( )。

A.法律的调整对象B.不同社会关系的广泛程度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多寡C.确定划分部门法的目的D.法律调整方法E.法律的制定机关附:参考答案1 ABD2 CD3 ABD4 ABCDE5 CD6 AD名词解释复习指导答题技巧此类题型要求考生对课程中的一些重要概念作出解释,目的在于考核考生对这些名词概念的理解程度和掌握的准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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