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大学岗前培训教育法规复习题

合集下载

最新大学教师岗位培训考试题库-高等教育法规(含答案)CFR

最新大学教师岗位培训考试题库-高等教育法规(含答案)CFR

最新大学教师岗位培训考试题库-高等教育法规(含答案)一、单选题1.拥有撤销地方性法规权限的机关是( )。

CA.国务院;B.全国人大;C.全国人大常委会;D.全国政协2.下列机构中无权进行教育行政处罚的是()。

DA.县级教育行政机构;B.省级教育行政机构;C.国家教育部;D.各级各类学校3.下列措施属于教育行政处分措施的是( )。

DA.罚款;B.拘留;C.撤销教师资格;D.警告4.法学理论上讲的教育法律事实是指能够引起教育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或消失的客观情况,它可分为两类:一是教育法律事件,二是()。

BA.教育法律规范;B.教育法律行为;C.教育教学成果;D.教育思想理论5.在我国,现行教育法对我国教育方针规定的是( )。

BA.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B.教育必须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C.必须与生产劳动相结合;D.培养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6.教育对象的身心发展必须经历一个不断积累的过程,同时也会不断地出现反复,这就决定教师的劳动具有()特点。

CA.长期性;B.迟效性;C.长期性和迟效性;D.周期性7.下列论述错误的是()。

AA.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只能由国家制定;B.法律是规定权利和义务的行为规范;C.法律依靠国家强制力来得以实施;D.法的规范作用主要包括指引、评价、预测、教育等方面8.高等学校的法定代表人是()。

BA. 校党委书记;B.校长;C. 校工会主席;D.校友会会长9.目前我国权力机关和教育行政机关均可采取的教育法制监督途径是()。

BA.教育经费预算、决算制度;B.教育执法检查制度;C.教育督导;D.教育行政监察。

最新大学教师岗位培训考试题库-高等教育法规(含答案)AUP

最新大学教师岗位培训考试题库-高等教育法规(含答案)AUP

最新大学教师岗位培训考试题库-高等教育法规(含答案)一、单选题1.在众多教育法律责任主体中,最主要、最常见的一种教育法律责任主体是( )。

CA.学生;B.教师;C.学校;D.教育行政机关2.设立高等专科学校,其全日制在校学生计划规模应为()。

CA.500人以上;B.800人以上;C.1000人以上;D.2000人以上3.根据《高等学校接受外国留学生管理规定》,我国高等学校招收外国留学生的名额应如何决定?()AA.由高等学校自行决定;B.由国家招生计划指标决定;C.由教育部审批决定;D.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决定4.我国《义务教育法》规定,我国适龄儿童少年有受教育的(),各级政府应采取有效措施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到学校接受教育,一个都不能少。

CA.权利;B.义务;C.权利和义务;D.权力5.我国教育立法的最后一个环节是( )。

BA.执行法律;B.公布法律;C.通过法律;D.适用法律6.所有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所有社会团体和公民自觉按照教育法律法规的要求行使权利、履行义务,从而使教育法律法规得以实现的活动,即()。

DA.教育法规的制定;B.教育法规的适用;C.教育法规的实施;D.教育法规的遵守7.根据我国现行教育法律法规规定,教育行政处分,有时又被称为纪律处分,下列属于教育行政处分的种类的有()。

AA.记过;B.罚款;C.停考,停止申请认定资格;D.吊销办学许可证8.不属于我国教育法规实施内容的是()。

DA.教育执法;B.教育司法;C.教育守法;D.教育普法9.根据我国《高等教育法》规定,我国现行高等教育行政管理体制是()。

CA.中央与地方分级管理体制;B.中央集权制;C.中央统一领导下的分级管理体制;D.中央与地方合作管理体制。

最新大学教师岗位培训考试题库-高等教育法规(含答案)BYG

最新大学教师岗位培训考试题库-高等教育法规(含答案)BYG

最新大学教师岗位培训考试题库-高等教育法规(含答案)一、单选题1.所有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所有社会团体和公民自觉按照教育法律法规的要求行使权利、履行义务,从而使教育法律法规得以实现的活动,即()。

DA.教育法规的制定;B.教育法规的适用;C.教育法规的实施;D.教育法规的遵守2.《义务教育法》规定:“招收少数民族学生为主的学校,可以用少数民族通用的语言文字教学。

”这一规定,属于教育法律规范的类别是()。

BA.义务性规范;B.授权性规范;C.制裁性规范;D.奖励性规范3.教师如果对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提出申诉,受理申诉的机关为()。

CA.当地人民政府的有关行政部门; B.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 C.主管的教育部门;D.信访部门4.在教育实践中,当某种学校事故出现后,学校不应承担教育法律责任的情形有()。

D A.学校向学生提供的药品、食品、饮用水等不符合国家或者行业的有关标准、要求的; B.学校组织学生参加教育教学活动或者校外活动,未对学生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并未在可预见的范围内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C.对未成年学生擅自离校等与学生人身安全直接相关的信息,学校发现或者知道,但未及时告知未成年学生的监护人,导致未成年学生因脱离监护人的保护而发生伤害的;D.学生或者其监护人知道学生有特异体质,或者患有特定疾病,但未告知学校的5.所有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所有社会团体和公民自觉按照教育法律法规的要求行使权利、履行义务,从而使教育法律法规得以实现的活动,即()。

DA.教育法规的制定;B.教育法规的适用;C.教育法规的实施;D.教育法规的遵守6.下列机构中无权进行教育行政处罚的是()。

DA.县级教育行政机构;B.省级教育行政机构;C.国家教育部;D.各级各类学校7.我国《义务教育法》规定,我国适龄儿童少年有受教育的(),各级政府应采取有效措施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到学校接受教育,一个都不能少。

CA.权利;B.义务;C.权利和义务;D.权力8.我国实施义务教育的法定年限为()。

西南大学岗前培训高等教育复习题

西南大学岗前培训高等教育复习题

高等教育学复习题简答题:一、现代高等教育基本特征P25-271、高等教育是完全中等教育之后进行的专业教育;2、高等教育是依据专业分工培养高级人才的专业教育;3、高等教育是与科学研究紧密结合的。

性质任务的特征——高等专门性;教育对象的特征——身心成熟性;劳动过程的特征——复杂精神性。

(教材答案)二、高等教育制度发展趋势P96-991、进一步加强高等教育的科学研究活动;2、构建终身教育体系;3、积极实行集权与分权并重的高等教育管理体系;三、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策略P156-1591、更新教学观念,树立人格平等意识;2、依法治教,促进教学规范化;3、优化教学内容与课程体系;4、改革教学方法和手段;5、提高教师综合素质;6、改革教学管理。

四、我国高等学校专业建设存在的问题(困境和出路)P186-187问题:1、国家调控和管理存在缺陷;2、高校内部自我调节功能弱化;灵敏的信息网络尚未形成;4、市场机制调节不完善;5、社会参与缺乏;对策:1、把握市场需求,根据学校定位合理规划本校专业布局与结构;2、加强优势特色专业建设,形成一批特色学科专业;3、注重专业内涵建设,增强专业的社会适应性;4、完善专业设置机制,加强国家紧缺人才领域的专业建设。

5、根据市场需求的变化,改造提升传统专业、基础学科专业。

6、调整优化重点公益、人文社会和优秀传统学科专业。

论述题:如何理解大学师生关系?一、对师生关系的不同认识1、师生关系是一种社会关系师生关系是一种复杂的社会关系,教师和学生在社会构成中扮演不同的社会角色,反映和包含了政治、经济、道德、文化等不同领域的关系;2、师生关系是一种人际关系师生关系指在教育过程形成的教师与学生之间特殊的人际关系;3、师生关系是一种心理关系师生关系是学校中教师与学生之间以感情、认知和行为交往为主要表现形式的心理关系。

二、但是我们更多的认为师生关系是一种结构体,可分为:1、教育场域的师生关系指在课堂、学校等教育场域形成的教师与学生关系,是教与学的工作关系,带有明显的职业性质,师生通过教学活动的组织、开展,共同达成一定的社会和教育目标,是一种功能性关系;2、心理场域的师生关系是伴随着教育过程并影响教育活动的进行,通过内心体验和感受建立起来的关系。

最新大学教师岗位培训考试题库-高等教育法规(含答案)DGM

最新大学教师岗位培训考试题库-高等教育法规(含答案)DGM

最新大学教师岗位培训考试题库-高等教育法规(含答案)一、单选题1.构成教育法律法规体系的最基本要素的是()。

CA.教育法律条文;B.教育法律关系;C.教育法律规范;D.教育法律责任2.高等教育行政行为一经作出,即被推定为合法有效的,其约束力随之产生。

这反映高等教育行政行为的特征是()。

BA.从属法律性;B.效力先定性;C.强制性;D.单方意志性3.教师资格一经取得,非依()不得丧失和被撤销。

BA.学校规定;B.法律规定;C.教育行政部门规定;D.主管部门规定4.在我国的实践中,国家规定高等学校的经费开支标准的途径是()。

CA.综合定额;B.普通基金;C.综合定额加专项补助;D.普通基金加专项基金5.当今世界各国公认的国际交往的基本准则是()。

AA.独立自主、平等互利、相互尊重;B.遵守国家法律;C.维护国家主权和安全;D.维护社会公共利益6.设立高等职业学校,其全日制在校学生计划规模应为()。

CA.500人以上;B.800人以上;C.1000人以上;D.2000人以上7.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成立的年份是()。

BA.1945;B.1946;C.1963;D.19728.下列不属于教育权利能力取得方式的是()。

CA.依法律规定;B.有关部门批准;C.出生;D.考试9.高校学生权利是一项()。

BA.应有权利; B.法律权利; C.自然权利; D.道德权利10.《教师法》规定的教师的权利和义务的自身特点,不包括()。

DA.在教育活动中产生并由教育法律所规范;B.与教师的职责和职务紧密相连;C.与我国现阶段的政治、经济、文化状况相适应;D.伴随着教师取得教师资格证而产生11.我国普法工作的起始年份是()。

BA.1985;B.1986;C.1987;D.200112.《刑法》第17条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A A.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罪; B.盗窃罪; C.诈骗罪; D.故意毁坏财物罪13.从逻辑结构上看,任何一个具体的教育法律条文都应包含三个要素,其中不包括()CA.法定条件;B.行为准则;C.行为动机;D.法律后果14.国家规定,公派出国留学人员抵达留学国,在多少时间内未向所属使领馆报到,即要被取消公费留学资格并承担违约责任?()BA.三个月;B.一个月;C.半个月;D.8天15.根据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规定,在职人员申请自费出国留学,其公职等问题由()。

高校教师岗前培训高等教育政策法规复习题

高校教师岗前培训高等教育政策法规复习题

高等教育政策法规复习题1、市场化改革对高等教育法律关系的影响(1)教育公共性的损害(盈利性) (2)教育法律关系的变化(契约关系的产生)(3)高等学校职能的异化(教学、科研、社会服务)(4)高等教育理念的混乱(服从理性还是服从市场)2、事业单位改革及其对高等学校的影响内容:(1)从单位到法人:管理自主权(2)从全额拨款制到分类管理:经费体制改革(3)从任命制到聘任制:人事制度改革(4)从平均分配到差别分配:分配制度改革影响:单就高校来说,这次改革对高校没有什么影响。

公办高校还享受着财政拨款的待遇,教职员工彻底实行合同聘任制,进行收入分配改革,能者多劳多得;但基本工资这一块,没有什么变化,除非打破现有的待遇与工龄、级别、职称挂钩的限制。

从社会整体看,事业单位改革对高校自身的建设与发展影响深远。

提出了培养新的适应社会发展的有技能的有思想的人才,要求学生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彻底打破学生固有的“铁饭碗”意识;要求学生在高校内,必须掌握一定的谋生技能,社会是一个优胜劣汰的竞争生存模式,打破过去“混日子”的想法。

要求学校必须抓好自身建设,提高教职员工的素质,培养竞争与优胜劣汰意识,打破终身制的想法;要求学校从战略观念出发,规划自己的特色专业,处理好自己的短期目标与长远目标,防止被社会与政府取缔。

3、我国已经通过的教育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4、高等教育法制的基本原则(1)社会主义方向原则(2)权利平等原则(3)公益性原则(4)大学自治原则(5)权力平衡原则(6)权利救济原则5、高等学校的法律身份(1)行政主体身份行政主体的类型:法定主体、授权主体、委托主体(2)受托人身份作为附属组织的受托(职称评定)作为第三方组织的受托(资格认定)(3)独立法人组织身份①对内:依法享有自主管理权内部管理规则制定权组织机构设置和人员任命权人员和财产经费管理权②对外:依法享有民事权利人身权(名称权、名誉权)、财产权(物权、债权)、知识产权(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6、高等学校的权利和义务(一)(1)教育法28条规定的九项权利:1.按章程自主管理权2.教育教学权3.招生权4.学籍管理权5.学业学位证书颁发权6.聘任管理教师权7.设施和经费的管理和使用权8.拒绝非法干涉权9.其他合法权益;(2)高等教育法32至38条规定的七项权利:制定招生方案,自主调节系科招生比例权;法自主设置和调整学科、专业权;自主制定教学计划、选编教材、组织实施教学活动权;自主开展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社会服务权;自主开展与境外高等学校之间的科学技术文化交流与合作权;自主确定教学、科学研究、行政职能部门等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和人员配备。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教育法规一、市场化改革对高等教育法律关系的影响1.教育公共性的损害(盈利性)2.教育法律关系的变化(契约关系的产生)3.高等学校职能的异化(教学、科研、社会服务)二、事业单位改革及其对高等学校的影响(一)事业单位改革的内容1.管理自主:从单位到法人2.经费体制改革:从全额拨款到分类管理3.人事制度改革:从任命制到聘任制4.分配制度改革:从平均分配到差别分配5.养老保障改革:从国家保障到社会保障(二)事业单位改革的挑战1.学校的自主能力问题(学校对市场的判断能力;学校的道德自律能力;学校的内部治理能力)2.教师的评价机制(教师人力资本的特征:运用的自主性和价值的模糊性,环境依赖性,使用的独立性和效用的整体性,价值的变动性和实现的延期性,边际成本递减性和使用边界的扩展性)3.活动的公益性与生存的市场性之矛盾三、我国已经通过的教育法律(1)教育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1980年2月12日通过,1981年1月1日起施行,共20条);《义务教育法》(1986年4月12日通过,1986年7月1日起施行,共18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1993年10月31日通过,1994年1月1日起施行,共43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1995年3月18日通过,1995年9月1日起施行,共84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1996年5月15日通过,1996年9月1日起施行,共40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1998年8月29日通过,1999年1月1日起施行,共69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2002年12月28日通过,2003年9月1日起施行,共68条)。

(2)教育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1981年5月20日);《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1986年12月15日);《扫除文盲工作条例》(1988年2月5日);《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1988年3月3日);《幼儿园管理条例》(1989年8月20日);《学校体育工作条例》(1990年2月20日);《学校卫生工作条例》(1990年6月6日);《残疾人教育条例》(1994年8月23日);《教师资格条例》(1995年12月12日);《国务院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若干问题的通知》(1993年11月21日);《教学成果奖励条例》(1994年3月1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2003年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2004年3月5日);《校车安全管理条例》(2012年3月28日)(3)教育规章:目前我国的部门性教育规章有136项(2014.6),如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独立学院设置与管理办法、民办高等学校办学管理若干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实施办法、高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暂行)、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规定、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高等学校知识产权保护管理规定、普通高等学校收费暂行管理办法等四、高等教育法制的基本原则1.社会主义方向原则2.权利平等原则3.公益性原则4.大学自治原则(大学外部治理)5.学术自由(大学内部治理)6.权利救济原则五、高等学校的法律身份(一)高等学校在行政法上的地位1.行政主体高等学校作为以社会公共利益为目的的社会组织,经法律、法规的授权享有国家行政权力和承担行政法律责任,其授权性行政主体的身份的法律依据是我国的《学位条》,同时,在我国的《教育法》中,学校行使了部分国家授权的教育权,在此意义上,学校是一个当然的行政主体。

2.行政相对人教育行政部门代表国家行使教育的管理权,学校必须接受其领导和管理。

教育行政部门对学校的管理权主要体现在:教育立法权、教育规划权、教育审批权、教育评估权、教育监督权、教育处罚权。

(二)学校在民法上的地位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具备法人条件的,自批准设立和等级注册之日起取得法人资格,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

其中民办高校为民办非企业法人。

六、高等学校的权利和义务权利:1.自主管理权:按照章程自主管理学校权;2.教育教学权: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权;3.招生权:招收学生或者其他受教育者;4.学籍管理权;5.颁发证书权:学业学位证书颁发权;6.聘任权:聘任并管理教师及其他职工权7.财产管理权:对本单位设施和经费的管理和使用权;8.拒绝干涉权:拒绝对教育教学活动的非法干涉权;9.其他权:其他合法权益义务:1.遵守法律、法规;2.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执行国家教育教学标准,保证教育教学质量;3.维护受教育者、教师及其他职工的合法权益;4.以适当方式为受教育者及其监护人了解受教育者的学业成绩及其他有关情况提供便利;5.遵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费用并公开收费项目;6.依法接受监督七、高等学校规章制度的合法性和合理性(一)合法性指学校规章制度的内容必须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不得与其他具有法律效力的规范性文件相抵触。

违反合法性通常有三种情况:(1)主体不合法:在不具备法定权力的情况下擅自剥夺或限制师生合法权利;(2)内容不合法:第一,学校的规定与法律法规的规定相抵触;第二,对法律法规的规定做扩大性解释;第三,在没有获得法律或上级教育行政机关授权的情况下擅自使用可能损害师生合法权益的行为。

(3)程序不合法:第一,规章制度缺乏民主性;第二,规章制度缺乏公示程序。

(二)合理性指在法律没有明文规定或只有比较原则、笼统的规定时所应坚持的基本标准。

学校管理的合理性则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第一,其出发点是为了教育人,而不是为了惩罚人、限制人;第二,学校规则是基于教育教学活动的顺利实现或学生的完善发展的需要而设定;第三,学校规则适应成员的合理性需求并能获得基本的认同感。

八、高校教师的法律地位在国外,高校教师的地位主要分为以下三类:公务员、雇员、公务雇员。

在国内,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承担教书育人,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提高民族素质的使命。

1、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2、教师必须从教于各级各类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3、教师具有特定的权利义务九、高校教师的权利和义务(一)高校教师的权利:1.教育教学权: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2.学术研究权: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的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充分发表意见;3.学生管理权: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4.报酬待遇权: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期的带薪休假;5.参与管理权: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6.进修培训权: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训。

(二)高校教师的义务1.遵纪守法义务: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2.教育教学义务: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3.政治思想品德教育义务:对学生进行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教育和爱国主义、民族团结的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学技术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4.尊重学生人格义务: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5.保护学生权益义务: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6.提高自身思想业务水平义务: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业务水平。

十、教师资格制度(一)教师资格的分类:1、幼儿园教师资格;2、小学教师资格;3、初级中学教师资格;4、高级中学教师资格;5、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6、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7、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二)教师资格条件《教师法》第十条:中国公民凡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具备本法规定的学历或者经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有教育教学能力,经认定合格的,可以取得教师资格。

(三)教师资格的认定《教师资格条例》第十三条:受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委托的高等学校,负责认定在本校任职的人员和拟聘人员的高等学校教师资格。

在未受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委托的高等学校任职的人员和拟聘人员的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按照学校行政隶属关系,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定或者由学校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认定。

(四)教师资格的丧失和撤销《教师法》第十四条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能取得教师资格;已经取得教师资格的,丧失教师资格《教师资格条例》第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撤销其教师资格:1、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2、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其教师资格证书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收缴。

十一、教师聘任制度《高等教育法》第四十八条规定:“高等学校实行教师聘任制度。

教师经评定具备任职条件的,由高等学校按照教师职务的职责,条件和任期聘任。

高等学校教师的聘任,应当遵循双方平等自愿的原则,由高等学校校长与受聘教师签订聘任合同。

”性质:民事契约关系特征:平等、自愿;书面契约、聘期;权利、义务、责任对等。

形式:招聘、续聘、解聘、辞聘十二、高等学校学生的权利和义务(一)权利1.参加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种活动,使用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图书资料;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得奖学金、贷学金、助学金;3.在学业成绩和品行上获得公正评价,完成规定的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业证书、学位证书;4.对学校给予的处分不服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对学校、教师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提出申诉或者依法提起诉讼;5.参加社会服务和勤工助学活动权6.组织和参加学生团体权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二)义务1.遵守法律、法规;2.遵守学生行为规范,尊敬师长,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3.努力学习,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4.遵守所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的管理制度。

5.按国家规定缴纳学费6.履行获得贷学金及助学金的相应义务。

十三、高等学校对学生的处分权(一)学生处分的合法性1.制度合法性实体合法:主体合法、内容合法程序合法:制定民主、公布生效2.行为合法性权限合法程序公正:告知原则、申辩原则、申诉原则比例原则:过罚相当(二)学生处分的性质:纪律处分纪律处分: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对于内部成员所实施的身份惩戒措施。

纪律处分的前提:被处分人与处分人存在法律关系;处分人对处分事项拥有自主管理权;被处分人违反了内部规则;纪律处分的标的是成员的身份以及与身份直接相关的权利与义务。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