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医院内部会计档案管理办法
医院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医院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1. 会计档案是医院经济活动的历史记录和证据,包括会计凭证、会计帐簿和会计报表等会计核算资料。
按照财政部和国家档案局制定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规定,财务科要指定专人对各种会计凭证、帐簿、报表等会计资料定期收集、整理,妥善保管,防止丢失和损坏。
2. 每年形成的会计档案,财务科要专人负责装订、整理及造册。
当年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根据工作需要,可暂由财务科保管一年,期满后,财务科编造清册移交档案室长期归档保存。
3. 调阅会计档案,要严格办理手续,本院人员调阅会计档案,要经会计主管人员同意,外单位人员调阅会计档案,要有正式介绍信,经会计主管人员或单位领导同意后,详细登记调阅的档案名称、日期、调阅人员姓名、工作单位及调阅理由等。
4. 调阅人员一般不得将会计档案携带外出,需要进行复制的,要经院领导同意后,由会计主管人员负责办理。
5. 对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需要销毁时,由本院档案部门提出销毁意见,XX财务部门共同鉴定,严格审查,编制会计档案销毁清册,报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进行处理。
6. 按规定销毁会计档案时,应由档案和会计部门共同
派员监督,监督人在销毁会计档案以前要认真进行清点核对,销毁后,在销毁清册上签名盖章,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将由档案室长期保管。
医院财务档案室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医院财务档案管理,确保财务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提高财务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医疗机构财务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职责与权限1. 财务档案室主任负责财务档案的全面管理工作,对财务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销毁等工作负总责。
2. 财务档案管理员负责财务档案的具体管理工作,包括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借阅、销毁等。
3. 财务部门负责人对财务档案的管理工作负领导责任,确保财务档案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安全性。
三、档案收集与整理1. 财务档案收集范围:包括财务报表、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审计报告、财务分析报告、财务制度、合同、协议、会议纪要、有关法律法规等。
2. 档案整理要求:(1)按照档案分类、编号、装订、装盒、编目等要求进行整理。
(2)档案装订要求整洁、牢固,封面标注档案名称、编号、页数、编制日期等。
(3)档案目录编制要求详细、准确,包括档案名称、编号、页数、存放位置等。
四、档案保管与利用1. 财务档案保管要求:(1)档案室应保持整洁、通风、防潮、防虫、防火、防盗。
(2)档案柜应上锁,定期检查,确保档案安全。
(3)档案查阅、复制、借阅等需履行审批手续,确保档案安全。
2. 财务档案利用:(1)财务档案的查阅、复制、借阅等需填写《财务档案查阅、复制、借阅登记表》。
(2)查阅、复制、借阅档案时,需遵守档案保密规定,不得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3)查阅、复制、借阅档案后,应及时归还,如有损坏、丢失,应承担相应责任。
五、档案销毁1. 财务档案销毁前,需进行鉴定,确认无保存价值。
2. 财务档案销毁需经财务部门负责人审批,并报医院领导批准。
3. 财务档案销毁时,应指定专人负责,确保档案销毁彻底。
六、附则1. 本制度由财务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3.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财务部门负责补充、完善。
卫生部医院会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卫生部医院会计管理,规范会计行为,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保障医院财务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医院财务制度》等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卫生部直属及地方各级各类医院,以及其他医疗机构。
第三条医院会计管理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性原则: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会计行为合法合规。
(二)真实性原则: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报表等会计资料应当真实、完整、准确。
(三)及时性原则:及时反映医院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四)一致性原则:会计政策和方法前后一致。
第二章会计机构与人员第四条医院设立会计机构,负责医院会计管理工作。
第五条会计机构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二)配备具备相应资质的会计人员;(三)有专门的会计档案室。
第六条会计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二)熟悉国家会计法律法规;(三)具备一定的财务管理知识;(四)遵守职业道德。
第三章会计核算第七条医院会计核算应当遵循以下要求:(一)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正确确认收入和费用;(二)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进行核算;(三)真实、完整、准确记录和反映医院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第八条医院会计核算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资产核算: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二)负债核算:包括流动负债、长期负债等;(三)所有者权益核算:包括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等;(四)收入核算:包括医疗收入、药品收入、其他收入等;(五)费用核算:包括医疗成本、管理费用、销售费用、财务费用等。
第四章会计监督第九条医院会计监督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事前监督:对医院的财务活动进行事前审查,确保财务活动合规;(二)事中监督:对医院的财务活动进行实时监控,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三)事后监督:对医院的财务活动进行事后审查,确保财务活动合规。
第十条医院会计监督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报表的审核;(二)财务活动的合规性审查;(三)内部控制制度的审查。
医院档案管理制度及要求(精选14篇)

医院档案管理制度及要求(精选14篇)医院档案管理制度及要求为了规范医院的档案管理,提高档案质量,保证档案完整安全,拓展档案的开发利用。
结合本院实际情况,特规定如下。
1、档案工作人员设置1.1档案室归院办管理,设专职档案员(2~3)名,负责指导各科档案员工作,以及医院全部档案的整理归档、保管及向档案局移交等工作。
1.2各职能科室设立兼职档案员1名,负责本科室档案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
2、档案归档2.1凡反映医院各项工作活动,具有查找利用价值的文件资料,均应按要求归档。
2.2立卷归档时,要遵循档案形成的规律和特点,区别不同的保管期限,做到分类清楚,组卷合理。
卷内文件的排列要有秩序,使案卷能够正确地反映医院活动的全貌,便于保管和利用。
2.3归档案卷题名、卷内文件目录及立卷人、立卷时间均应填写清楚,案卷标题要简明确切,保管期限准确,装订要齐整、牢固。
2.4科技、科研档案要填写案卷全引目录和备考表。
2.5各科室档案员于每年4月底前根据《房山区第一医院保管期限表》的内容,将本科室上一年度的档案进行整理立卷并移交档案室,实物档案要随时归档,特殊情况按要求时间归档。
2.6根据医院院志续编工作的要求,各科室档案员于每年的4月底前将本科室上年度的科志上报到综合档案室。
3、档案保管3.1档案库房内的档案材料,要按门类和载体进行科学的分类、排列、编号,柜架要排列有序。
3.2调阅搬运档案资料要轻拿轻放,严防揉搓、挤塞或撕裂档案资料,尽量减少档案的机械磨损。
3.3建立和完善全宗卷,并做好档案的收进、移出、利用等日常登记统计工作。
3.4定期检查档案保管情况,对破损或字迹褪色的档案要及时修补、复制或作其它技术处理。
经常检查库房内的温湿度,及时采取各种措施把温湿度控制在标准范围内。
3.5档案库房要保持清洁,库房内严禁吸烟,不得存放与档案管理工作无关的物品。
3.6按照标准配有防火、防盗、防潮、防光、防鼠、防虫、防尘、防高温等设施。
公立医院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一、目的和依据为加强公立医院会计档案管理,确保会计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保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国家有关财务、会计、档案管理的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院所有部门、科室及下属单位,包括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报告等会计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查阅和销毁等工作。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1. 会计档案管理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协调、监督全院会计档案管理工作。
2. 财务科:负责会计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查阅和销毁等工作。
3. 档案室:负责会计档案的存放、保护和提供查阅服务。
四、会计档案管理要求1. 会计档案的收集(1)财务科按照会计制度的要求,及时、完整地收集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报告等会计档案。
(2)各部门、科室及下属单位应积极配合财务科收集会计档案。
2. 会计档案的整理(1)财务科按照会计档案的归档要求,对收集到的会计档案进行整理、分类、编号。
(2)会计档案整理过程中,应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真实。
3. 会计档案的归档(1)财务科在整理完毕后,将会计档案按照规定的时间、要求,及时归档。
(2)归档的会计档案应存放于档案室,由档案室负责保管。
4. 会计档案的保管(1)档案室应按照国家档案管理要求,对会计档案进行分类、编号、存放,确保档案的安全、完整。
(2)档案室应定期对会计档案进行清理、检查,确保档案的整洁、有序。
5. 会计档案的查阅(1)查阅会计档案应按照规定程序进行,由财务科或档案室负责办理。
(2)查阅会计档案应遵守保密原则,不得泄露档案内容。
6. 会计档案的销毁(1)会计档案保管期满,需销毁的,由档案室提出销毁意见,经财务科、院领导批准后,方可销毁。
(2)销毁会计档案应按照规定程序进行,确保档案的彻底销毁。
五、奖惩措施1. 对在会计档案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本制度,造成会计档案丢失、损坏、泄露等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批评、通报,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责任。
医院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条医院每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应由财会部门按照归档的要求,负责整理立卷或装订成册。
第二条当年的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结后,暂由财会部门保管一年。
期满后,原则上由财会部门编造清册,全部移交本单位档案部门保管,不得自行封包保存。
第三条档案部门接收保管的会计档案,应当保持原卷册的封装。
个别需要拆封重新整理的,应当会同原财会部门和经办人员共同拆封整理。
第四条会计档案必须妥善保管,存放有序,查找方便。
同时应严格执行安全和保密制度,不得随意堆放,严防毁损、丢失和泄密。
第五条调阅会计档案,要严格遵守借阅手续。
经院长批准并须详细登记调阅的档案名称,调阅日期,调阅人员的姓名和工作单位,调阅理由、归还日期等。
档案原件原则上不得借出和复制,如有特殊需要,须报单位院长批准,但不得拆散原卷册,并应限期完整归还。
第六条各种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永久、定期两类。
具体保管期限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条会计档案保管期满,需要销毁时,由本单位档案部门提出销毁意见,会同财会部门共同鉴定,严格审查,编造会计档案销毁清册,报经单位领导批准后销毁。
对于其中包含未了事项的凭证,应单独提出,另行立卷,由档案部门保管到事项结清时为止。
第八条按规定销毁会计档案时,应由档案部门和财会部门共同派员监销。
监销人在销毁会计档案以前,应当认真进行清点核对。
销毁后,在销毁清册上签名盖章,并将监销情况报告领导。
医院会计工作中的会计档案管理

医院会计工作中的会计档案管理随着医疗服务行业的发展和医院治理的提高,医院会计工作在日常会计会计处理的同时,还需要保证会计档案的完整性、准确性、及时性和安全性。
会计档案管理是医院在进行财务核算和纳税申报时必须遵循的法律法规和管理制度,是医院财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一、会计档案的分类会计档案是医院财务核算和纳税管理的基础。
会计档案的分类可分为原始凭证、分类账、总账、明细账和报表(报表包括财务报表和管理报表)。
1、原始凭证是医院会计档案的起始点,是支持财务核算准确性的重要依据。
原始凭证包括发票、收据、合同、凭证、支付单等,医院财务职员应当根据会计准则的规定及会计信息系统的实际情况,将每一张原始凭证签字盖章,并按照规定分类归档,做到不错漏、错一不漏。
2、分类账是按照医院财务核算科目建立的账簿。
分类账应按照规定的科目分类将原始凭证进行分类汇总,以期能够更好地管理和掌握会计科目的情况,为编制财务报表和管理报表提供准确的业务数据。
3、总账是按照会计期间建立的账簿。
总账是反映医院全部会计核算科目变动的一种逐笔记账方法。
在总账中,每个账户都有一个帐户,每次核算都是基于帐户进行的,以保证账户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4、明细账是按照每一笔科目变动建立的账簿。
明细账是反映医院某个会计核算科目在记账期间所有分录的详细情况。
通过细致的明细账管理,可以更好地直观地把握每项支出的情况,及时防范和处理财务问题。
5、报表是记录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的会计报告和管理报告。
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
管理员报表包括预算报告、内部财务报告、管理成本等。
准确编制并归档财务报表,对医院可持续经营是至关重要的。
为了保证会计档案的完整性、准确性、及时性和安全性,切实做好会计档案管理工作,医院应建立完善的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会计档案管理制度应包括档案保管、档案利用、档案移交、档案销毁和档案安全管理五个方面:1、档案保管:原始凭证、分类账、总账、明细账和报表都应该妥善保管。
医院财务科档案管理制度

一、目的与意义为了规范医院财务科档案管理工作,确保财务档案的安全、完整、准确,提高财务档案的利用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财务科所有财务档案的管理工作,包括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报表、合同、协议、收据、发票等。
三、档案管理职责1. 财务科负责人:负责财务科档案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确保档案管理制度的有效实施。
2. 档案管理员:负责财务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借阅和销毁等工作。
3. 财务人员:负责日常财务工作中产生的档案材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
四、档案收集与整理1. 财务档案的收集:财务人员应按照规定及时收集各类财务档案材料,确保档案的完整性。
2. 财务档案的整理:档案管理员应根据档案材料的内容、性质和保管期限,对档案进行分类、整理和编目。
3. 财务档案的归档:财务档案整理完成后,应及时归档,并填写《财务档案归档登记表》。
五、档案保管1. 财务档案的存放:档案管理员应将财务档案存放在通风、干燥、防潮、防火、防盗的档案室。
2. 财务档案的保管:档案管理员应定期检查财务档案的保管情况,确保档案的完好。
3. 财务档案的借阅:借阅财务档案需履行审批、登记、注销手续,并确保档案的安全。
六、档案销毁1. 财务档案的销毁:档案保管期满后,需按照国家档案局相关规定进行销毁。
2. 财务档案销毁程序:档案管理员应编制《财务档案销毁清册》,经财务科负责人审批后,报请医院领导批准。
3. 财务档案销毁方法:销毁财务档案时,应采用焚毁、碎纸机粉碎等方法,确保档案信息无法恢复。
七、档案信息化管理1. 财务档案信息化建设:医院应积极推动财务档案信息化建设,实现档案的数字化、网络化。
2. 财务档案信息化应用:档案管理员应熟练掌握财务档案信息化管理系统,提高档案管理效率。
八、奖惩措施1. 对在财务档案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集体,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财务档案管理制度,造成档案损失、泄密等行为的个人和集体,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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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内部会计档案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提高会计档案规范化管理水平,确保医院会计档案的完全完整,根据财政部、国家档案局《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规定,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财会档案的管理、借阅制度。
一、归档范围
1.会计凭证:原始凭证、记帐凭证、其他会计凭证
2.会计账簿类: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总账、明细账固定资金产卡片其他会计账簿。
3.财务报告类:月度、季度、年度财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附表、附注及说明文字),其他财务报告。
4.其他类: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对账单,门诊药品仓库各期盘点表,其他应当保存的会计核算专业资料,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
二、会计档案的立卷
1.每月定期将记账凭证连同所附原始凭证按序装订。
装订前要剔除金属物,逐编写页号。
记账凭证及附件应折叠整齐‘结实‘美观。
要填好凭证封面,并在封面加盖财务负责人章和装订人印章。
会计凭证应一册为一个案卷。
2.会计账簿按年度立卷。
活页账簿应撤出空白账页,编写页号,装订成册。
每本账簿要加贴封面。
3.会计报告应在年度决算之后将年报和季报、月报分别立卷。
装订成卷的会计报表应附加统一规定的报表封面,年报应归入各单位文书档案保存。
4.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和银行对账单、部门盘点表等参照会计账簿整理方法。
三、会计档案的管理和借阅
1.会计档案分类处理、有序存放、妥善保管、方便查阅、严防毁损、散失和泄密。
移交档案室保管的会计档案,原则上应当保持原卷册的封装。
2.每年形成的会计档案,按照归档要求整理立卷,装订成册,编制移交目录。
当年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后,可暂由本单位财务人员保管一年。
期满之后全部移交医院财务档案管理员。
3.会计档案不得借出,如有特殊需要,须报分管财务院长批准,提供查阅或复制,须办理登记手续。
查阅或复制人员,严禁在会计档案上涂画、拆封和抽换。
四、销毁制度
1.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由档案室和财务科共同鉴定,提出销
毁意见,编造销毁清册。
2、报本单位负责人和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并在销毁清册上签署
意见。
3、销毁会计档案时,由上级主管部门以及档案室和财务科共同派员监销。
4、监销人在销毁会计档案前,按销毁清册内容清点核对;销毁后,在销毁清册上签名盖章,并将监销情况报告单位负责人。
附:会计资料,归档范围及保管期限
1.年度决算报表(包括文字分析)永久保管;
2、会计月、季报表(包括文字分析)保管期为5年;
3、各类会计凭证保管期为15年,,
4、总帐及明细分类帐等帐册保管期为15年;
5、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帐保管25年;
6、职工人数、劳动工资统计年报永久保管;
7、会计移交清册保管15年;
8、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永久保管。
9、银行余额调节表,银行对账单保管5年。
本制度自2012年11月3O日修订行文之日起执行,此前行文的制度与本制度相违背的,即刻停止执行。
某县人民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