柏拉图的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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柏拉图的思想

一、定义

定义的对象不是感性事物,而是另一类东西,任何感官对象都不能有一个普遍的定义,因为它们是变化无常的。柏拉图把另一类东西称为理念,认为感性事物都是按理念来命名的。他认为事物之所以存在,是靠“分有”与他们同名的理念。

美的东西是美使它美的:美本身以外还有其它美的东西,这东西之所以美,就只能是因为它分有了美本身。

二、理念

柏拉图哲学思想的核心是理念论。在柏拉图那里,理念是现实世界的原型、范式、本原,是唯一真实的存在。而被人们感觉到的经验事物和现象世界则是不真实的,一切感性事物都在永恒的流变中,不属于存在的范畴。理念世界是永恒不变的,而现象世界变动不居,只是理念世界的某种歪曲的摹本和虚幻的影子。理念职能被某种高超的智慧所把握,真正知识是对理念的认识,因为理念是事物的形式和本质,它规定了事物的基础和原则,是纷繁复杂的现象界的稳定标准和范式。

三、回忆

人们通过理性,把纷然杂陈的感官知觉集纳成一个统一体,从而认识理念,这就是回忆。回忆到我们灵魂所见到的一切,看见那些真正的本体,能正确应用这种回忆的人,才算正真完善的人。不过柏拉图说:能保持适当回忆的只有少数,大部分人是难以回忆起的,当他们在下界见到上界事物的影像时,就惊喜交加,不能自制,却又不知道所以然,因为他们看不清。(现实中…)

认识就是灵魂的回忆,灵魂是不死的。(情人和竖琴)

四、知识和意见

知识和意见是两种不同的能力,知识相应于存在,以认识存在为目的,知道事物本身(理念)的人具有知识。意见只是按照现象进行判断的能力,那些只能见到事物人只有意见。

绝对存在的东西是绝对可以认识的,绝对不存在的东西是绝对不可以认识的。如果有一样东西既存在又不存在,那就不是处于绝对存在和绝对不存在之间了。柏拉图认为这种东西就是意见。不同的能力具有不同的对象,所以知识的对象就不能是意见的对象。如果存在是知识的对象,那意见的对象就该是异于存在的另一种东西了。是不存在吗?

存在与知识相连,不存在与无知相连。意见介乎知识和无知之间。

同一事物从不同角度看有不同的性质(美、大、小、重、轻…),这些就是我们的意见,可以说他们既是存在,又是不存在。

五、可见世界与可知世界

六、对自己分离说的批判

柏拉图之前把世界这样分:一方面是理念本身,另一方面是分有这些理念的东西,二者彼此分离。

某些理念,其他的东西分有着它们,因而具有它们的名字(分有“大”就大,分有“美”就美…),那理念不就同时存在许多的事物中,单一的理念同时也就是同一的了,而这些事物又是彼此分离的,这样,理念不就要同它自己分离了,那就是每个理念的一部分在每个分有者里面了。假如一个东西取了小(理念)的一部分,小比这部分要大些,因为这是它的一部分,这样,小自身就是大了;那被取出来的部分如果加在某物上,这物就变得更小,而不是比以前更大,因为它分有了小的理念。

在大自身和分有它的事物之上还要出现另外一个大的理念;然后在这一切之上又要出现另外一个大的理念使这一切成为大的,这样,柏拉图那些理念就不是单一的,而将是无穷多的了。

七、理想的国家

假设我们的城邦已经恰当的建立起来了,并且安排得当,那么它就是全善的。也就是智慧的、勇敢的、节制的,因此它也是公道(正义)的。

智慧指的是足智多谋,明显是一种知识。无知不会让人们足智多谋的,让人足智多谋的是知识。而城邦的智慧掌握在少数统治者之中,那些其他具体知识不能称之为智慧。所以当一个城邦建立在自然律之上时,整个城邦具有的智慧,都归因于城邦中那个数量最少的团体和阶层,也归因于这个团体所用有的知识,他们是城邦的当权者和统治者阶层。我们还发现,这类人数量自然是最少的,却天生地拥有那种唯一配称得上智慧的知识。

勇敢,是一种保持,就是保持住法律通过教育所建立起来的关于可怕事物——即什么样的事情应当害怕,也就是有所畏惧,有所不惧。勇敢往往掌握在城邦的战士之中。当我们遴选出我们的卫士并让他们接受文艺和体育教育的时候,我们也是如同染色一样向他们彻底的灌输法律,这样他们关于可慎惧的事物以及关于其它一切事物的信念,就牢牢地固定下来了,而这需要恰当的天性和教养,这样染上的颜色就不会被褪色能力很强的碱水洗掉——快乐是一种比碱水和碱液更强的洗涤液,痛苦、憎恨和渴望也比其他任何洗涤液更强。所以这种在任何情况下都坚持一种真正合法的信念,即关于什么是可怕的、什么是不可怕的信念,那就是勇敢。

节制,就是某种对快乐和欲望的律令和控制。因此用一个含混的表达就是“做自己的主人”,不过任何作为自己主人的人当然也是自己的奴隶,反之亦然,因为在所有这些表述中说的都是同一个人。苏格拉底想说的是:在一个人的心灵中较好的部分和较差的部分,当天性较好的部分控制了较差的部分,那么我们就使用“做自己的主人”这个说法,而这毕竟是滥美之词。但要是接受了坏的教养或与坏的事物打交道,那么较小而较好的那个部分就会被较大的那个部分击败,那样我们就要使用批判性、贬斥性的话语,吧处于这种状态的人说成是缺乏自主和节制的。对于我们的城邦来说,就必须承认自己做自己的主人这种说法是正当的,

因为任何较好的部分统治它的较差的部分的东西,都应该被说成是具有自制和自主的。表现在城邦要成为自己的主人,而不是沦为自己的奴隶。城邦的节制当然也存在于城邦的统治者之中。

正义,从一起头,开始建立城邦的时候,我们就设立了一个作为普遍要求的原则——在柏拉图看来这个原则或它的某些形式就是正义。就如你记得的那样,我们设立并且时常加以重申的原则就是每个人必须在城邦里担任唯一一项适合其禀性的工作。此外,经常听人说正义就是做自己的工作而不闯入到别的领域去,我们也常常这样说。所以,这在某种意义上说就似乎是正义——做自己的工作。

八、哲学王(政治家必须同时是哲学家)

柏拉图期望的“哲学王”思想,在广义上是讲应当由哲学家来当国王,当哲学家当不了国王的时候,希望国王能够成为哲学家。其观点或多或少地被误解,原因之一,就是人们把那时的“哲学”理解成了今天的“哲学”,把那时的“哲学王”理解成了今天的“哲学王”。其实,正如当时的哲学不是今天的哲学一样,当时的“哲学王”也不是今天的“哲学王”。在柏拉图时代,一切科学都被包含在哲学之中,哲学几乎是一切科学的总称,柏拉图的“哲学王”并不是今天的“哲学王”的含义。与其说他期望的是“哲学王”,还不如说他期望的是理论家、学问家、思想家来治理国家,或者让治理国家的人成为理论家、学问家和思想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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