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AHA.ACC.ESC心房颤动治疗指南(已阅)
房颤控制指南解读

0.05~0.2mg/kg/min
0.1~1mg/min 0.125~0.375mg/d (iv or po)
三、心室率的控制
非急性情况心室率控制(口服用药):
• 洋地黄类:适用于心衰及老人
• 对持续性房颤室率控制常有效
• 非二氢吡啶类钙离子拮抗剂:用于心功能正常者
依布利特、多非利特 Ⅳ类:非二氢吡啶类钙离子拮抗剂
延迟复律(等等看方案)
未转复
胺碘酮治疗4~6周
直流电复律
索他洛尔:考虑使用,但需住院监测
Ⅰc类不宜使用
阵发性房颤
首选ⅠC类
• 只适用心功正常 • 普罗帕酮:1.5~2.0mg/kg iv,10~20min以上
胺碘酮:心功不全、血流动力学障碍者
三、心室率的控制
急性房颤心室率的控制(静脉用药):
• 洋地黄类:用于心功能不全时
• 非急性房颤室率控制的一线药物
• 非二氢吡啶类钙离子拮抗剂:用于心功能正常者
• 维拉帕米、地尔硫卓
• β受体阻滞剂:用于心功能正常者(术后房颤)
• 普奈洛尔、阿替洛尔、美托洛尔、艾司洛尔
• 胺碘酮:WPW、心衰时或其他药物无效时
递增能量
最大360J
>1min
>1min
药物复律
ⅠA类:奎尼丁、普鲁卡因胺、丙吡胺 ⅠC类:普罗帕酮、氟卡尼 Ⅲ类:索他洛尔、胺碘酮、
依布利特、多非利特
洋地黄、β受体阻滞剂、钙拮抗剂无直接复律 作用
抗心律失常药物分类
抗心律失常药物分类
ⅠA类:奎尼丁、普鲁卡因胺、丙吡胺 ⅠB类:利多卡因、慢心律 ⅠC类:普罗帕酮、氟卡尼 Ⅱ类:β受体阻滞剂 Ⅲ类:索他洛尔、胺碘酮、溴卞胺
2006心房颤动指南

图3 心动过速自行终止放大图(模拟V 1导联) 图4 电生理检查时的心内电图 宽QRS 波心动过速发作时于H is 束不应期予右室早搏刺激,提前激动心房,且逆传心房激动偏心性传导顺序不变,重整心动过速,证实左侧旁道参与AVRT 形成融术。
电生理检查证实存在隐匿性左侧旁道,无旁道前传,并诱发左束支传导阻滞型AVRT (图4),未诱发房速及室速。
经穿间隔方法于左房侧消融左侧旁道成功,术后显示无旁道传导且不能再诱发心动过速。
本病例图1心动过速发作时的心电图表现为不典型左束支传导阻滞,因为患者既往无器质性心脏病史,常规心电图也没有束支传导阻滞、陈旧性心肌梗死等表现,故该心电图表现不是病理性变化。
尽管该表现最常见于室速,但该特异性在90%左右,如患者存在肥胖、胸部变形、心脏转位等情况均可能引起相应心电图变化,故仍应想到室上速伴差异传导的可能性,心内电生理检查未发现旁道前传及不能诱发室速也排除了相应的诊断。
本病例说明,常规体表心电图对宽QRS 波心动过速的鉴别诊断虽然困难,但心动过速的自发终止可能给我们提供必要的信息,帮助我们深入探讨其发生机制。
心内电生理检查则可以进一步明确该心动过速的形成机制。
(2005-02-24收稿)(向晋涛编辑)2006心房颤动指南 ACC /AHA /ESC 2006心房颤动(简称房颤)指南即将完成,与原指南的主要改变在于维持窦性心律的治疗法则和抗凝治疗的适应证。
维持窦性心律 维持窦性心律(简称窦律)的主要适应证为房颤发作中有症状的患者。
由于AFF I R M 及其它对比心率与节律控制的研究结果将被详细的讨论,但最终治疗的决定权在于医生。
因此,如果选择窦律,则应该应用指南的治疗流程选择合适的药物或消融治疗。
对于无器质性心脏病或很轻微的患者可以选择的药物包括:氟卡尼、普罗帕酮和索他洛尔。
新指南中将出现的主要变化是消融已成为第二选择的治疗,而并非像现在指南中最后选择的治疗。
此外,也不需要再试用多种药物,只要试用初始治疗中的一种即可考虑消融治疗。
2006 美国心脏病学学院美国心脏学会欧洲心脏病学学会房颤控制指南_

2006 美国心脏病学学院/美国心脏学会/欧洲心脏病学学会房颤控制指南ACC/AHA Practice GuidelinesCirculation2006 美国心脏病学学院/美国心脏学会/欧洲心脏病学学会房颤控制指南委员会成员:Valentin Fuster, Lars E。
Rydén, David S。
Cannom, Harry J。
Crijns, Anne B。
Curtis, Kenneth A。
Ellenbogen, Jonathan L。
Halperin, Jean-Yves Le Heuzey, G。
Neal Kay, James E。
Lowe, S。
Bertil Olsson, Eric N。
Prystowsky, Juan Luis Tamargo, Samuel Wann, ACC/AHA TASK FORCE MEMBERS, Sidney C。
Smith, Jr, Alice K。
Jacobs, Cynthia D。
Adams, Jeffery L。
Anderson, Elliott M。
Antman, Jonathan L。
Halperin, Sharon Ann Hunt, Rick Nishimura, Joseph P。
Ornato, Richard L。
Page, Barbara Riegel, ESC COMMITTEE FOR PRACTICE GUIDELINES, Silvia G。
Priori, Jean-Jacques Blanc, Andrzej Budaj, A。
John Camm, Veronica Dean, Jaap W。
Deckers, Catherine Despres, Kenneth Dickstein, John Lekakis, Keith McGregor, Marco Metra, Joao Morais, Ady Osterspey, Juan Luis Tamargo and José Luis ZamoranoI。
ACCAHAESC心房颤动治疗指南

ACC/AHA/ESC心房颤动治疗指南关键词:ACC AHA ESC 房颤美国心脏病学院(ACC)、美国心脏协会(AHA)和欧洲心脏协会(ESC)共同修订了心房颤动的治美国心脏病学院(ACC)、美国心脏协会(AHA)和欧洲心脏协会(ESC)共同修订了心房颤动的治疗指南,以下是该指南关于心房颤动治疗的主要建议。
一、药物控制心房颤动(简称房颤,AF)心室率I类建议1.持续性或永久性房颤患者,测量静息状态和服药后的心室率(ß受体阻滞剂或非二氢吡啶类钙拮抗剂)。
(B)2.如果患者没有预激,紧急情况下建议静脉应用ß受体阻滞剂或非二氢吡啶类钙拮抗剂以减慢心室率,注意观察患者有无低血压或心力衰竭。
(B)3.没有旁道的房颤合并心力衰竭患者,建议静脉应用地高辛或胺碘酮以控制心室率。
(B)4.活动时有房颤症状的患者,应评估运动时心室率是否合适,调整药物剂量以使心室率保持在生理范围。
(C)5.口服地高辛能够有效控制房颤患者的静息心率,可用于心力衰竭、左室功能不全和惯于久坐的患者。
(C)IIa类建议1.地高辛与ß受体阻滞剂或非二氢吡啶类钙拮抗剂联合使用控制房颤患者的运动和静息心率是合理的。
药物选择应个体化,注意药物剂量避免出现心动过缓。
(B)2.药物治疗效果不佳或副作用严重时,可以考虑房室结或旁道射频消融治疗以控制心室率。
(B)3.当其他方法治疗效果不佳或有禁忌证时,可静脉应用胺碘酮控制心室率。
(C)4.对于有旁道的房颤患者电复律不是必须的,静脉应用普鲁卡因胺或伊布利特是合理的替代选择。
(C)IIb类建议1. ß受体阻滞剂、非二氢吡啶类钙拮抗剂或地高辛,单用或联合应用,均不能充分控制患者的静息和运动心室率时,建议口服胺碘酮。
(C)2. 血流动力学稳定经旁道传导的房颤患者,可以考虑静脉应用普鲁卡因胺、丙吡胺、伊布利特或胺碘酮。
(B)3.当药物不能控制心室率或怀疑心动过速性心肌病时,可以考虑经导管射频消融房室结。
2006年ACC/AHA/ESC心房颤动控制指南解读

2006年ACC房颤治疗指南

3.特殊情况下的抗凝治疗
(1)转复窦性心律:
房颤持续时间超过48小时或不详并准备接受药物或电复律的患者,复律前至少3周和复律后4周抗凝(INR:2.0~3.0)。房颤持续时间小于48小时伴有血液动力学不稳定的患者(如心绞痛、心肌梗死、休克或肺水肿),应该立即复律,不应因抗凝而延迟。若房颤持续时间超过48小时,但因血液动力学不稳定需要紧急复律的患者,复律同时给予肝素,首先静脉注射负荷量(80iu/kg)后持续静注维持量(18iu/kg·h),调整剂量使活化部分凝血酶原时间(APTT)延长至正常对照的1.5~2倍。复律后继续口服华法林进行抗凝治疗(INR:2.0~3.0)至少4周。皮下注射低分子肝素的证据有限。
3.华法林的应用和监测方法
(1)华法林的起始剂量2.5~3 mg/d,起效时间2~4 d,5~7 d达治疗高峰。
(2)在开始治疗时应隔天监测INR,直到INR连续2次在目标范围内,然后每周监测2次,共1~2周。稳定后,每月复查1次。
(3)华法林剂量根据INR调整,如果INR低于1.5,则增加华法林的剂量,如高于3.0,则减少华法林的剂量。
④急诊手术和拔牙时需要快速降低INR,可口服2~5mg的维生素K1,INR将在24小时内降低。
⑤INR>9.0但临床上没有明显出血,可口服2~5mg的维生素K1,必要时重复使用。
⑥严重出血或华法林>20.0时,可根据情况静脉应用维生素K110mg、新鲜血浆和凝血酶原浓缩物缓慢静脉输注,每12小时可重复应用维生素K1。
2.节律控制和室率控制的选择
应个体化的选择有症状的房颤患者的治疗方式。在选择节律控制和室率控制策略时需要考虑以下因素:(1)房颤的类型和持续时间;(2)症状的严重程度:(3)伴随的心血管疾病;(4)年龄;(5)其他疾病;(6)短期和长期的治疗目标和(7)药物和非药物治疗的选择。
房颤新指南.2006ACC-AHA_

3.房颤持续时间小于48小时伴有血流动力学不稳定的患者(心绞痛,心肌梗死[MI],休克,或肺水肿),应该立即复律,不应因抗凝而延迟。(C)
Ⅱa类推荐
1.药物治疗有助于房颤患者维持窦性心律,预防心动过速性心肌损害。(C)
2.不时可以有些患者房颤复发较为耐受,因为进行了抗心律失常的成功治疗。(C)
3.可对那些没有心脏疾病且药物耐受良好的房颤患者可考虑门诊抗心律失常治疗。(C)
4.不伴器质性心脏病的孤立性房颤门诊患者,当有阵发性房颤且治疗开始时是窦性心律,普罗帕酮氟卡尼的应用有益。(B)
III类推荐
1.洋地黄不单独应用于阵发性房颤患者。(B)
2.未用药物控制不用室节导管消融术。(C)
3.失代偿的心衰和房颤患者,静脉应用非二氢吡啶类钙离子通道拮抗剂会加重血流动力学障碍,不推荐使用。(C)
4.房颤和预激综合征患者静脉应用洋地黄类或非二氢吡啶类钙离子通道拮抗剂会加重心室的反应,不推荐使用。(C)
1.地高辛和β受体阻滞剂或非二氢吡啶类钙离子通道拮抗剂二者之一联用能控制房颤患者运动和静息心率。药物选择应个体化,避免心动过缓。(B)
2.若药物不足以控制病情或有相关副作用,消除房室结或旁路可控制心率。(B)
3.当其他方法无效或冲突时,可静脉应用胺碘酮控制心率。(C)
4.房颤患者不必施行电复律和旁路患者,可换作普鲁卡胺或伊布利特。(C)
b.直流电复律
房颤心衰心律失常中西医药物治疗指南

和有效的操作和治疗;
2
II类:指那些有用和有效的证据尚有矛盾或存在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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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观点的操作和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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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a类 有关证据和(或)观点倾向于有用(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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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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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b类 有关证据和(或)观点尚不能充分说明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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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和(或)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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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I类:指那些已证实和(或)一致公认无用和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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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并对有些病例可能有害的操作和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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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b类建议
血流动力学稳定经旁道传导的房颤患者,可以考虑静脉应用普鲁卡因胺、丙吡胺、伊布利特或胺碘酮。(B)
不应单独使用洋地黄控制阵发性房颤的心室率。(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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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I类建议
未经药物治疗的患者不考虑经导管射频消融房室结。(C)
失代偿性心力衰竭伴房颤患者,静脉应用非二氢吡啶类钙拮抗剂可能会加重血流动力学障碍,不建议使用。(C)
活动时有房颤症状的患者,应评估运动时心室率是否合适,调整药物剂量以使心室率保持在生理范围。(C)
口服地高辛能够有效控制房颤患者的静息心率,可用于心力衰竭、左室功能不全和惯于久坐的患者。(C)
IIa类建议 地高辛与β受体阻滞剂或非二氢吡啶类钙拮抗剂联合使用控制房颤患者的运动和静息心率是合理的。药物选择应个体化,注意药物剂量避免出现心动过缓。(B) 药物治疗效果不佳或副作用严重时,可以考虑房室结或旁道射频消融治疗以控制心室率。(B)
房颤的主要危害
*
增加血栓栓塞的危险,房颤患者与非房颤患者比较,脑卒中的发生率增加5倍,病死率增加2倍。
房颤使心排出量下降,长期房颤伴快速心室反应可导致心动过速性心肌病。
常用的房颤分类方法 ———————————————————————— 分类特性 ———————————————————————— 病因学 孤立性 瓣膜性 非瓣膜性 症状 症状性房颤 无症状房颤 心室率 快速 控制的 缓慢 体表心电图 粗颤 细颤 当时的方式 阵发性 持续性 永久性 触发方式 迷走性 长间歇依赖 交感性 电生理特征 有序的 无序的 局灶性房颤 局灶性 非局灶性 消融的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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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心房颤动治疗指南2006年美国心脏病学院(ACC)、美国心脏协会(AHA)和欧洲心脏协会(ESC)共同修订了心房颤动的治疗指南,以下是该指南关于心房颤动治疗的主要建议。
一、药物控制心房颤动(简称房颤,AF)心室率I类建议1.持续性或永久性房颤患者,测量静息状态和服药后的心室率(ß受体阻滞剂或非二氢吡啶类钙拮抗剂)。
(B)2.如果患者没有预激,紧急情况下建议静脉应用ß受体阻滞剂或非二氢吡啶类钙拮抗剂以减慢心室率,注意观察患者有无低血压或心力衰竭。
(B)3.没有旁道的房颤合并心力衰竭患者,建议静脉应用地高辛或胺碘酮以控制心室率。
(B)4.活动时有房颤症状的患者,应评估运动时心室率是否合适,调整药物剂量以使心室率保持在生理范围。
(C)5.口服地高辛能够有效控制房颤患者的静息心率,可用于心力衰竭、左室功能不全和惯于久坐的患者。
(C)IIa类建议1.地高辛与ß受体阻滞剂或非二氢吡啶类钙拮抗剂联合使用控制房颤患者的运动和静息心率是合理的。
药物选择应个体化,注意药物剂量避免出现心动过缓。
(B)2.药物治疗效果不佳或副作用严重时,可以考虑房室结或旁道射频消融治疗以控制心室率。
(B)3.当其他方法治疗效果不佳或有禁忌证时,可静脉应用胺碘酮控制心室率。
(C)4.对于有旁道的房颤患者电复律不是必须的,静脉应用普鲁卡因胺或伊布利特是合理的替代选择。
(C)IIb类建议1. ß受体阻滞剂、非二氢吡啶类钙拮抗剂或地高辛,单用或联合应用,均不能充分控制患者的静息和运动心室率时,建议口服胺碘酮。
(C)2. 血流动力学稳定经旁道传导的房颤患者,可以考虑静脉应用普鲁卡因胺、丙吡胺、伊布利特或胺碘酮。
(B)3.当药物不能控制心室率或怀疑心动过速性心肌病时,可以考虑经导管射频消融房室结。
(C)III类建议1.不应单独使用洋地黄控制阵发性房颤的心室率。
(B)2.未经药物治疗的患者不考虑经导管射频消融房室结。
(C)3.失代偿性心力衰竭伴房颤患者,静脉应用非二氢吡啶类钙拮抗剂可能会加重血流动力学障碍,不建议使用。
(C)4.房颤合并预激综合征的患者静脉应用洋地黄类或非二氢吡啶类钙拮抗剂可能会加速房室传导,不建议使用。
(C)二、预防血栓栓塞Ⅰ类建议:1.除了孤立性房颤或有禁忌证外,所有房颤患者均建议抗栓治疗以预防血栓栓塞。
(A )2.抗栓药物的选择应考虑脑卒中和出血的绝对危险及具体患者的相对危险和获益。
(A)3.非机械性瓣膜置换的脑卒中高危患者,建议长期口服维生素K拮抗剂使INR维持在2.0-3.0,除非存在禁忌证。
房颤患者发生脑卒中的高危因素包括:既往血栓栓塞病史(脑卒中、TIA或体循环系统血栓栓塞)和风湿性二尖瓣狭窄。
(A)4.具有1项以上中危因素的房颤患者建议使用维生素K 拮抗剂抗凝。
这类患者包括:年龄≥75岁、高血压、心力衰竭、左室收缩功能不全(LVEF≤35%或缩短分数<25%)及糖尿病。
(A)5.监测INR的频率:初始用药时至少每周一次,稳定后每月一次。
(A)6.低危患者或有维生素K拮抗剂禁忌的患者,建议使用阿司匹林81-325mg替代治疗。
(A)7.房颤伴人工机械瓣膜置换的患者,抗凝治疗目标强度取决于瓣膜的种类,INR至少要维持在2.5。
(B)8.房扑患者的抗凝治疗同房颤患者。
(C)Ⅱa类建议1.非瓣膜病房颤患者的一级预防,如果仅具有一项危险因素(包括:年龄≥75岁[特别是女性]、高血压、心力衰竭、左室收缩功能不全及糖尿病),根据出血危险、是否能安全的长期维持抗凝治疗以及患者的意愿,可以选择阿司匹林或维生素K拮抗剂中的一种。
(A)2.非瓣膜病房颤患者具有一项或一项以上危险因素(年龄65-74岁、女性或冠心病),根据出血危险、是否能安全的长期维持抗凝治疗以及患者的意愿,可以选择阿司匹林或维生素K拮抗剂中的一种。
(B)3.阵发性、持续性和永久性房颤患者的抗栓治疗药物选择采用同样的标准。
(A)4.非机械心脏瓣膜置换者,拟进行有出血危险的诊断性操作或手术时,可以停用抗凝药物1周而无须肝素替代。
(B)5.可以定期对患者抗凝治疗的必要性进行重新评价。
(C)Ⅱb类建议1.年龄≥75岁,出血风险增加,但没有口服抗凝治疗的绝对禁忌;具有中等程度血栓栓塞危险因素,但不能耐受标准强度口服抗凝治疗(INR2-3)时,可以考虑降低抗凝治疗的强度(INR 1.6-2.5)用于缺血性脑卒中和体循环栓塞的一级预防。
(C)2.因手术需要中断抗凝治疗超过1周以上的高危患者,建议给予普通肝素或低分子肝素皮下注射替代治疗,虽然这些方法的疗效还不确定。
(C)3.冠状动脉介入治疗(PCI)或外科血运重建术后的房颤患者,为预防缺血事件,抗凝同时给予小剂量阿司匹林(每天小于100mg)和/或氯吡格雷(每天75mg),但是这种方法还没有经过严格评估,可能增加出血风险。
(C)4.进行PCI的患者,需要中断抗凝治疗以预防外周动脉穿刺部位的出血,但是术后因该尽早恢复维生素K拮抗剂治疗,并将剂量调整到目标范围。
中断抗凝治疗期间,可临时应用阿司匹林,但长期维持治疗除阿司匹林外,还应包括氯吡格雷(每天75mg)和华法林(INR2.0-3.0)。
联合使用时应谨慎调整药物剂量避免出血危险。
(C)5.年龄<60岁,而且没有心脏病和血栓栓塞危险因素者(如孤立性房颤),血栓栓塞危险低,阿司匹林作为脑卒中一级预防药物相对于出血危险的效益尚不明确。
(C)6.房颤患者低强度抗凝治疗(INR2.0-3.0)过程中仍发生缺血性脑卒中或体循环栓塞,应该增加抗凝强度(INR 3.0-3.5),而不是加用抗血小板药物。
(C)Ⅲ类建议年龄<60岁,没有心脏疾病及任何血栓栓塞危险因素的患者,无需长期服用维生素K拮抗剂来预防脑卒中。
(C)三、房颤复律(一)药物复律Ⅰ类建议房颤的药物复律建议使用氟卡尼、多非利特、普罗帕酮或伊布利特。
(A)Ⅱa类建议1.胺碘酮是药物复律的合理选择。
(A)2.可以采用单次口服负荷剂量的普罗帕酮或氟卡尼来终止院外发作的持续性房颤,前提是住院期间已经证明了这些药物的安全性,并且这些患者没有下列情况:窦房结或房室结功能不全、束支阻滞、QT间期延长、Brugada综合征或结构性心脏疾病。
(C)3.进行药物复律前,应给予ß受体阻滞剂或非二氢吡啶类钙拮抗剂,预防房扑发作时的快速房室传导。
(C)4.阵发性或持续性房颤患者,如果不急于转复窦性心律,可选用胺碘酮在门诊进行治疗。
(C)Ⅱb类建议可试用奎尼丁或普鲁卡因胺进行药物复律,但这些药物的有效性证据不足。
(C)Ⅲ类建议1.当用作房颤药物复律时地高辛和索他洛尔是有害的,不建议使用。
(A)2.不建议使用奎尼丁、普鲁卡因胺、丙吡胺或多非利特在院外开始心律转复。
(B)(二)房颤和房扑的直流电复律Ⅰ类建议1.房颤伴进行性心肌缺血、症状性低血压、胸痛或心力衰竭患者,当快速心室率对药物治疗不能迅速反应时,建议立即行R波同步直流电复律。
(C)2.房颤伴预激患者出现快速心室率或血流动力学不稳定时,建议立即进行直流电复律。
(B)3.对房颤症状不耐受且血流动力学稳定的患者建议直流电复律,复律后早期房颤复发,可以考虑使用抗心律失常药物后再次电复律。
(C)Ⅱa建议1. 直流电复律可以作为房颤患者长期治疗策略的一部分。
(B)2. 治疗症状性或复发性房颤时,是否选择较少使用的再次电复律可以考虑患者的意愿。
(C)Ⅲ类建议1.尽管预防性地使用了抗心律失常药物,但多次复律后房颤复发间期窦性节律维持时间仍相对较短,不建议频繁的电复律。
(C)2.地高辛中毒或低钾血症患者是电复律的禁忌证。
(C)(三)药物强化直流电复律Ⅱa类建议1.胺碘酮、氟卡尼、伊布利特、普罗帕酮或索他洛尔预治疗有助于提高电复律的成功率,防止房颤复发。
(B)2.电复律成功后房颤复发的患者,预防性应用抗心律失常药,有利于提高再次电复律的成功率。
(C)Ⅱb类建议1.持续性房颤患者,可以考虑应用ß受体阻滞剂、丙吡胺、地尔硫卓、多非利特、普鲁卡因胺或维拉帕米,但这些药物提高电复律的成功率及预防房颤早期复发的效果尚不清楚。
(C)2.没有器质性心脏病的患者可以考虑在院外开始抗心律失常药物治疗,以提高房颤电复律的成功率。
(C)3.某些有器质性心脏病的患者,如果能确保药物对患者安全,也可以考虑在院外开始抗心律失常药物治疗,以提高房颤电复律的成功率。
(C)(四)房颤转复患者血栓栓塞的预防Ⅰ类建议1.房颤持续时间≥48小时或未知,复律前至少抗凝治疗3周,复律后应继续抗凝治疗4周(INR2.0-3.0),无论采取何种复律方法(药物或电复律)。
(B)2.房颤持续时间≥48小时,因血流动力学不稳定需要紧急复律的患者,复律同时应静脉使用肝素,首先给予负荷量,然后以一定的速度维持静点,APTT控制在正常对照的1.5-2倍。
此后,给予口服抗凝治疗(INR2.0-3.0)至少4周,同择期复律。
对于这类患者,皮下注射低分子肝素的证据有限。
(C)3.房颤持续时间小于48小时伴血流动力学不稳定的患者(心绞痛、心肌梗死[MI]、休克或肺水肿),应该立即复律,不应因抗凝而延迟。
(C)Ⅱa类建议1.房颤发作48小时内,复律前、后是否需要抗凝治疗应根据患者血栓栓塞的危险水平判断(C)。
2.复律前抗凝治疗的替代方法是采用经食管超声心动图(TEE)探查左心房和左心耳有无血栓。
(B)a.没有明确血栓证据的患者,给予普通肝素抗凝(首先给予静脉负荷量,然后以一定的速度持续滴注,使APTT控制在正常对照的1.5-2倍,直至加用维生素K拮抗剂[如华法林]并INR≥2.0)后可立即进行复律(B)。
此后,继续口服抗凝治疗(INR2-3)至少4周,,同择期复律的患者(B)。
对这类患者,皮下注射低分子肝素的证据有限(B)。
b.如果TEE发现血栓,复律前至少抗凝治疗3周(INR2-3),复律后继续抗凝治疗4周,复律成功的患者长期抗凝可能也是合理的,因为这部分患者血栓栓塞的危险仍然较高。
(C)3.房扑患者复律的抗凝治疗同房颤。
(C)四、窦性节律的维持Ⅰ类建议开始抗心律失常药物治疗前,建议治疗房颤的基础病和可逆转因素。
(C)Ⅱa类建议1.房颤药物治疗维持窦性心律,有助于预防心动过速性心肌病。
(C)2.抗心律失常药物治疗后房颤复发频率低且耐受良好也认为是治疗成功。
(C)3.没有器质性心脏疾病且药物耐受良好的房颤患者可以在门诊进行抗心律失常药物治疗。
(C)4.不伴器质性心脏病的孤立性、阵发性房颤患者,发作间期尚维持窦性节律时可以考虑在门诊使用普罗帕酮或氟卡尼开始治疗。
(B)5.对于没有器质性心脏病或仅有轻微的心脏病容易导致房颤的患者,如果基线未校正的QT间期<460ms,血清电解质正常,且没有Ⅲ类抗心律失常药物相关的致心律失常危险因素,房颤发作间期尚维持窦性节律时可以考虑在门诊使用索他洛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