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浪乞讨人员救援管控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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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浪乞讨人员救援管控工作方案

流浪乞讨人员救援管控工作方案

流浪乞讨人员救援管控工作方案一、背景分析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流浪乞讨人员的人数逐渐增加,给城市的社会治安和市容市貌带来了一定的影响。

为了保障社会治安稳定和城市形象的提升,制定流浪乞讨人员救援管控工作方案,是解决这一问题的迫切需要。

二、工作目标1.控制流浪乞讨人员数量的增长,实现逐步减少的目标。

2.提供流浪乞讨人员基本的生活救助和保护,并引导他们回归社会。

3.提高市民对流浪乞讨人员问题的认识,增强社会对他们的关爱和帮助。

三、工作措施1.加强宣传教育通过各种媒体和社区宣传,普及有关流浪乞讨人员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让市民了解他们的困境和需要,并鼓励市民积极参与救助工作。

2.建立流浪乞讨人员信息数据库建立流浪乞讨人员信息数据库,包括人员基本信息、家庭背景、救助记录等,为有关部门提供参考,便于对流浪乞讨人员进行有效的救助和管理。

3.加强救助站点建设在城市重点区域设立救助站点,提供流浪乞讨人员临时避风、食宿等基本救助,同时开展心理疏导等工作,引导他们重拾信心、回归社会。

4.建立流浪乞讨人员帮扶机制与相关社区、慈善组织、志愿者等建立合作机制,开展流浪乞讨人员的帮扶工作,包括提供就业培训、医疗保健等服务,为他们提供重新融入社会的机会。

5.开展点对点救助工作建立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的“一站式”服务机制,通过社工人员、民警等组成的工作队伍,对流浪乞讨人员进行上门走访,并提供个性化的救助措施,推动他们脱离流浪乞讨状态。

6.强化执法监管加大对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的监督力度,对乞讨行为的幕后组织、敢收容敢扶贫等背后利益链进行打击和整治,同时进一步加强对流浪乞讨人员的综合管理和监督。

四、工作保障1.加强组织领导建立流浪乞讨人员救援管控工作的领导小组,明确目标任务和工作责任,加强组织协调,确保各项措施的贯彻落实。

2.加大投入力度增加流浪乞讨人员救援管控工作的资金投入,提供足够的救助物资和设施,确保救援工作的顺利进行。

2024年流浪乞讨人员救援管控工作方案

2024年流浪乞讨人员救援管控工作方案

2024年流浪乞讨人员救援管控工作方案____年流浪乞讨人员救援管控工作方案一、背景分析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速,流浪乞讨人员问题逐渐突显。

流浪乞讨人员可能是因家庭经济困难、个人身心健康等原因导致无家可归,亦或是出于利己目的而故意选择流浪乞讨。

无论原因如何,流浪乞讨人员的存在给社会治安、公共秩序以及社会形象带来了诸多负面影响。

为了维护社会稳定和秩序,必须加强对流浪乞讨人员的救援与管控工作。

二、目标与原则1. 目标:建立科学、全面、高效的流浪乞讨人员救援管控体系,实现对流浪乞讨人员的准确识别、分类救助和综合管理。

2. 原则:人道主义原则、权力与责任相结合、风险与效益相平衡、制度与规范相配套。

三、工作内容1. 流浪乞讨人员登记和信息管理(1)建立流浪乞讨人员登记制度,通过实名登记、人脸识别等技术手段获取涉及流浪乞讨人员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等,并建立信息管理系统,加强信息共享和安全保密工作。

(2)加强流浪乞讨人员信息更新和核实工作,定期与公安机关、社会福利机构等进行信息比对,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2. 流浪乞讨人员分类救助(1)针对不同类型的流浪乞讨人员,分别制定分类救助措施。

对于家庭经济困难、失业、残疾等无力自理的流浪乞讨人员,提供生活救助、就业培训等帮助,推动其融入社会。

对于故意选择流浪乞讨的人员,加大执法力度,依法追究其行为责任。

(2)加强对特殊群体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和保护,如老年人、未成年人、精神病患者等,提供相应的救助措施和庇护。

3. 社会救助机构建设与服务优化(1)加大投入,完善社会救助机构的建设,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确保对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和管理工作能够有效开展。

(2)加强社会救助机构与相关部门的合作与协调,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和工作协作机制,提高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的效能。

4. 社会宣传和教育引导(1)开展针对流浪乞讨人员的宣传与教育活动,解读政策法规,普及相关知识,引导社会公众正确理解流浪乞讨问题,减少对流浪乞讨人员的歧视和偏见。

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预案

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预案

一、预案背景流浪乞讨人员是指因各种原因离开原居住地,无固定住所、无稳定收入来源,在街头流浪乞讨的人员。

他们往往生活无着、面临生存困境,是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

为有效救助流浪乞讨人员,保障其基本生活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二、预案目标1. 及时发现流浪乞讨人员,确保其基本生活得到保障。

2. 对流浪乞讨人员进行妥善安置,帮助他们回归正常生活。

3. 加强源头治理,减少流浪乞讨现象的发生。

三、组织机构成立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领导小组,由政府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救助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组织实施。

四、工作流程1. 发现报告- 公安、城管、社区等相关部门和志愿者在日常巡查中发现流浪乞讨人员,应立即报告领导小组。

- 受理报告后,领导小组应及时派遣工作人员前往现场进行调查核实。

2. 初步救助- 对确认的流浪乞讨人员,立即进行初步救助,包括提供食物、衣物、临时住所等。

- 对有特殊需求的人员,如残疾人、老人、儿童等,应优先给予救助。

3. 身份核查- 对流浪乞讨人员的身份进行核查,了解其基本情况,包括姓名、年龄、家庭住址、联系方式等。

- 如有困难,可联系相关部门协助核查。

4. 心理疏导- 对流浪乞讨人员进行心理疏导,帮助他们缓解心理压力,树立生活信心。

- 邀请专业心理咨询师提供心理援助。

5. 临时安置- 根据流浪乞讨人员的情况,提供临时安置,如救助站、福利院等。

- 在安置期间,提供基本生活照料、医疗保健等服务。

6. 回归家庭或就业- 帮助流浪乞讨人员联系家人,协助其回归家庭。

- 为有就业意愿的人员提供职业培训、就业指导等服务,帮助他们实现就业。

7. 后期跟进- 对已回归家庭或就业的流浪乞讨人员,进行后期跟进,确保其生活稳定。

- 收集救助工作经验,不断改进救助工作。

五、保障措施1. 资金保障- 建立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专项资金,确保救助工作顺利开展。

- 多渠道筹措资金,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救助工作。

2. 人员保障- 培训专业救助工作人员,提高救助服务水平。

流浪乞讨工作实施方案

流浪乞讨工作实施方案

流浪乞讨工作实施方案一、背景分析。

流浪乞讨是城市中普遍存在的社会现象,对于流浪乞讨人员的管理和帮助成为了社会关注的焦点。

针对流浪乞讨人员,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工作实施方案,对于改善城市环境、帮助流浪乞讨人员重返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二、目标设定。

1. 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净化城市环境;2. 帮助流浪乞讨人员融入社会,重建生活信心;3. 减少流浪乞讨现象,维护城市社会稳定。

三、实施方案。

1. 加强城市管理,提高治理水平。

加大对城市管理人员的培训力度,提高其服务意识和管理水平,加强对城市乞讨现象的监督和管理,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处理。

2. 建立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机构。

设立专门的救助机构,为流浪乞讨人员提供基本的生活保障和心理辅导,帮助他们重建自信,重返社会。

3. 加强社会帮扶。

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流浪乞讨人员的帮助工作,建立帮扶基金,为流浪乞讨人员提供就业培训和岗位安置,帮助他们重新融入社会。

4. 完善法律法规。

加强对流浪乞讨现象的立法和规范,制定相关法律法规,严惩乞讨行为,保护流浪乞讨人员的合法权益,维护城市社会秩序。

四、预期效果。

1. 城市环境得到改善,净化城市形象;2. 流浪乞讨人员得到及时帮助和救助,重建生活信心;3. 流浪乞讨现象得到有效控制,城市社会秩序得到维护。

五、实施步骤。

1. 健全相关政策法规,明确流浪乞讨工作的责任部门和工作职责;2. 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社会对流浪乞讨问题的关注度;3. 建立健全流浪乞讨人员信息登记和帮扶机制,做到及时发现和帮助;4. 加强流浪乞讨人员的心理疏导和社会适应训练,帮助他们重返社会。

六、风险应对。

1. 可能面临资金不足的问题,需要加大对帮扶基金的筹措力度;2. 可能会遇到一些流浪乞讨人员不愿意接受帮助的情况,需要加强宣传教育,提高他们的认知意识。

七、总结。

流浪乞讨工作实施方案的制定和实施,对于城市管理和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希望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能够共同努力,落实好相关政策措施,为流浪乞讨人员提供更好的帮助和救助,共同营造一个和谐、稳定的城市社会环境。

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制度

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制度

一、目的和意义为保障流浪乞讨人员的基本生活权益,维护社会稳定,完善社会救助制度,制定本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制度。

二、救助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在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以下简称流浪乞讨人员),包括以下几类:1. 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2. 残疾人、未成年人、老年人和行动不便的其他人员;3. 精神病人和有外伤的人员;4. 临时遇困人员。

三、救助原则1. 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2. 救助与帮扶相结合的原则;3. 临时性救助与长期救助相结合的原则;4. 社会力量参与的原则。

四、救助措施1. 救助站设立:县级以上城市人民政府应当根据需要设立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站,为流浪乞讨人员提供临时性救助。

2. 救助站职责:救助站对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是一项临时性社会救助措施,负责提供食宿、医疗、心理疏导等服务。

3. 救助经费保障:县级以上城市人民政府应当将救助工作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

4. 救助机构联动:公安、卫生、交通、铁道、城管等部门应当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相关工作,协助救助站开展救助工作。

5. 公民义务:公民发现流浪乞讨人员,应当告知其向救助站求助;对其中的残疾人、未成年人、老年人和行动不便的其他人员,还应当引导、护送到救助站。

6. 线上线下联动:通过线上巡查和线下处置的同步进行,及时发现和妥善救助流浪乞讨人员。

五、救助程序1. 求助:流浪乞讨人员向救助站提出求助需求,如实提供本人姓名等基本情况,并将随身携带物品在救助站登记。

2. 接待:救助站工作人员对求助人员进行接待,了解其基本情况,进行初步评估。

3. 救助:根据流浪乞讨人员的需求,提供相应的救助服务。

4. 转介:对于需要进一步救助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站将及时转介至相关机构。

5. 结束:流浪乞讨人员接受救助后,救助站对其情况进行跟踪,确保其得到妥善安置。

六、监督管理1. 民政部门负责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工作,并对救助站进行指导、监督。

2. 公安机关和其他有关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时,发现流浪乞讨人员的,应当告知其向救助站求助。

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实施办法

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实施办法

xxxx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维护受助人员合法权益,保障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得到及时救助,根据《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工作规程》《阿坝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等行政法规、规性文件,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是指离家在外、自身无力解决食宿、正在或即将处于流浪或乞讨状态的人员,包括生活无着的流浪人员和生活无着的乞讨人员(以下简称流浪乞讨人员)。

第三条本办法实行属地管理原则、自愿受助无偿救助原则、临时性救助原则、对救助对象依法界定原则。

本级政府对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提供临时食宿、急病救治、协助返回等救助。

第四条救助工作成员单位由县民政局、县公,安局、县,卫计局、发改局、县财政局、县教育局、县司法局、县人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城管局、县编办、县综治办、县残联、县妇联、团县委、县民族局、县工商质量技术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各乡镇(场)等部门配合,按照各自职责负责相应的救助工作。

第二章救助式第五条公安机关和其它有关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在执行公务时发现流浪、乞讨人员的,应当告知其向救助站求助。

对其中的残疾人、未成年人、老年人和行动不便的其他人员,应当引导、护送到救助站;对突发急病人员,应当立即通知急救机构进行救治。

第六条xxxx各村(社区)兼职网格员对沿街乞讨情况进行巡查监视,凡遇到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由兼职网格员及时上报县民政部门(救助管理站),由县民政局(救助管理站)会同相关部门实施救助。

第七条符合救助条件的,在核实其原籍地址后,由救助站提供返回住所地的车票及临时食宿;16岁以下的少年儿童、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查实籍贯的精神病和痴、呆、傻以及行动不便的残疾人,由救助站通知其家属领回,无法联系家属、家属不能或拒绝领回的,由救助站联系流出地民政部门并安排接送返回;对查不出原籍的精神病及痴、呆、傻人员,由民政部门提出安置案,报同级人民政府给予安置。

2024流浪乞讨人员救援管控工作方案

2024流浪乞讨人员救援管控工作方案

2024流浪乞讨人员救援管控工作方案2024年流浪乞讨人员救援管控工作方案如下:一、背景介绍当前社会发展迅速,城市化进程加快,但与此同时,流浪乞讨人员数量逐渐增多,给社会治安稳定和城市形象带来严重影响。

因此,我市将加强对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和管控工作,以维护社会秩序和人民群众生活安宁为出发点。

二、目标设定我市明确提出了2024年流浪乞讨人员救援管控工作目标:建立健全流浪乞讨人员定期巡查登记制度,确保信息及时准确;年度救助流浪乞讨人员数量不低于去年的基础上增加20%;实现重点地区流浪乞讨人员零增长。

三、工作重点1.筛查排查:建立流浪乞讨人员登记平台,对城市各区进行定期巡查排查工作,及时发现和登记流浪乞讨人员信息。

2.救助保障:对登记的流浪乞讨人员进行分类管理,根据不同情况提供相应的帮助和救助措施,确保他们基本生活需求得到保障。

3.社会关爱:加强对流浪乞讨人员的心理疏导和社会关爱工作,帮助他们重新融入社会,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

4.宣传引导:通过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公众对流浪乞讨人员的关注和帮助意识,营造全社会关心弱势群体的良好氛围。

四、工作机制1.建立健全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控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相关部门职责分工,形成协同联动的工作格局。

2.加强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实现流浪乞讨人员信息的互联互通,提高工作效率和准确性。

3.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和执行计划,明确工作流程和时间节点,确保工作任务按时完成。

五、风险应对在推进流浪乞讨人员救援管控工作的过程中,可能会遇到各种风险和挑战,需要逐一加以应对和解决。

主要包括流浪乞讨人员反抗拒捕、社会舆论负面影响等情况,需要各相关部门密切合作,积极应对,确保工作推进顺利。

六、工作评估建立健全流浪乞讨人员救援管控工作评估机制,定期对工作进展和成效进行评估,及时调整工作策略和措施,确保工作目标的实现。

七、总结展望2024年流浪乞讨人员救援管控工作是一项重要的社会治安工作,对维护城市秩序和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流浪乞讨人员救援管控工作方案

流浪乞讨人员救援管控工作方案

流浪乞讨人员救援管控工作方案一、背景和意义流浪乞讨人员问题是城市面临的一个重要社会问题,他们往往是社会底层群体中最为弱势的一部分,生活困难、没有稳定的工作和收入来源,长期处于边缘化地位。

他们的存在不仅给城市形象和社会安全带来负面影响,也对他们自己的身心健康和社会和谐稳定造成威胁。

因此,制定一套科学有效的流浪乞讨人员救援管控工作方案显得尤为重要。

二、目标和原则目标:减少乞讨人员数量,改善他们的生活状况,实现社会的和谐稳定。

原则:1. 以人为本,关注乞讨人员的身心健康和生活需求。

2. 综合治理,采取综合手段解决乞讨问题,包括从源头预防、救助帮扶和控制执法等多方面入手。

3. 社会协同,形成政府、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合力,实现资源共享和工作合力。

三、方案内容1. 源头预防加强教育宣传,通过媒体、社区等渠道普及相关法律法规和社会道德知识,提高公众对乞讨问题的认识和关注。

加强社会福利保障,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将乞讨人员纳入城市最低生活保障等救助范围,提高他们的生活保障水平。

加强务工扶贫,积极引导乞讨人员从事正当的就业,提供培训机会、创业支持和就业岗位,帮助他们实现自力更生、脱离贫困。

2. 救助帮扶建立健全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中心,提供临时住宿、就餐、医疗、心理咨询等基本服务,帮助乞讨人员改善生活状况。

加强就业培训,提供职业技能培训和岗位推荐,帮助乞讨人员提升就业能力,实现自我改造和融入社会。

开展社会关爱活动,组织志愿者开展义教活动、助学帮扶,帮助乞讨人员改善生活环境、增强社会融入感。

3. 控制执法加强公安巡逻,增加应急警力和巡逻频次,及时发现和制止乞讨行为。

加强执法力度,依法打击组织和利用儿童乞讨、伪装乞讨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乞讨集团和黑社会组织的黑恶势力。

建立乞讨人员信息登记系统,收集、整理和管理乞讨人员的资料,为其他工作提供基础数据和决策依据。

四、工作机制和责任体系建立乞讨人员救援管控工作领导小组,由政府有关部门、社会组织和公共机构共同组成,负责制定工作方案、统筹协调和监督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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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浪乞讨人员救援管控工作方案
性事件的发生,根据国务院《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和民政部《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
救助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规定,结合我街实际,制定今冬明
春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如下:
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宗旨,按照“自愿救助、无偿救助”的原则,以保障流
浪乞讨人员基本合法权益为目标,加强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和管理,切实保护特殊困难群体人员的合法权益,确保今冬明春救助管理工作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实施办法
(一)统一部署,主动救助。

流浪乞讨人员是特殊的社会弱势群体,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关心和帮助。

各村(社区)、街道各有关部门要本着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把落实民生放在突出位置,将救助管理工作摆在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增强责任
感和紧迫感,做到早筹划、早部署、早行动,想方设法帮助他
们克服困难,解决问题。

要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指定一名领
导和工作人员负责此项工作,精心组织,迅速在本辖区开展全
面而彻底的排查。

入冬时节注意天气变化和灾害预警,发现街头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立即实施救助,使其有吃、穿、住有保障,安全过冬。

(二)加强巡查,专项救助。

各村(社区)、街道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强化服务意识,针对灾害性气候,迅速组织
开展“寒冬送暖”集中救助专项行动,以车站、繁华地段、桥梁涵洞、街边巷角等生活无着落人员集中活动和露宿区域为
重点,加大巡查和救助力度,更要注重做好夜间巡查救助。


积极劝说,引导街头生活无着落人员接受救助,对未成年人、
残疾人、老人要及时安排护送,对精神病人、危重病人要遵循
“先救治后甄别救助”的原则,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应对。

要建立绿色救助通道,对寻亲不遇、务工不着、离家出走等原因遇到困难的人员,按实际需求进行分类救助。

对不愿到救助管理机构接受救助的人员,要提供必要的御寒物品和适量的食品,对其基本信息进行登记,同时要向区相关部门报备,努力做到发现一个,救助一个,杜绝流浪乞讨人员挨饿受冻情况发生。

(三)明确职责,强化救助。

各村(社区)、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宣传救助政策宣传,在社会上形成关心和关爱弱势群体的浓厚氛围。

街道社会事务办负责救助管理日常工作,不断完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机制,不断规范完善救助管理工作制度,努力提升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水平。

积极开展主动救助劝导工作,做好街头生活无着人员的劝导和救助。

指导各村(社区)做好此项工作;街道财政所要将救助管理工作所需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确保经费足额及时到位;罗星派出所负责依法严厉打击针对流浪乞讨人员的各种违法犯罪行为,在执行公务时发现流浪乞讨人员的,应当告知其向救助管理站求助,对其中的残疾人、未成年人、老年人和行动不便的其他人员,还应当引导、护送到救助管理站。

积极协助街道社会事务办维护救助管理站治安秩序,做好流浪乞讨人员户籍查询、信息采集等工作。

街道市容办工作人员执行职务时发现流浪乞讨人员应当告知,并协助罗星派出所或街道社会事务办将其护送到救助管理站接受救助。

罗星学区要加强“防流控辍”和扶困助学工作,建立“控辍保学”机制,为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提供保障。

要配合街道社会事务办做好流浪未成年人心理矫治、教育帮助工作。

街道司法所要负责加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的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为涉及法律事务的流浪乞讨人员提供法律援助,维护其合法权益。

街道文化服务中心、综治办、妇联、团工委、残联等其它相关部门要结合自身职责,主动做好与救助管理有关的工作。

(四)健全制度,规范救助。

各村(社区)、街道各有关部门要不断创新救助方式,提高服务水平,完善内部管理,加强规范
化建设。

街社会事务办要落实好工作值班制、领导带班制,首接负责制、岗位责任制等制度,实行24小时服务接待,对求助人员及来电等方面,要热情对待,及时办理,积极开展救助工作,切实维护好街头生活无着落人员基本权益。

各村(社区)要组
织人员加强日常和夜间巡查和护送救助,确保责任落到实处。

对因思想麻痹、工作疏忽、责任落实不到位而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

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是社会救助
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

近年来,街道高度重视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工作,出
台了一系列政策和措施,为救助管理流浪乞讨人员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

但是,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特别是随着
我街外来人员的大量增多,给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带来新的压力和挑战。

为此,各村(社区)、街道各有关部门一定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充分认识做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有效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加强领导。

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为做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必须建立统一领导,街道社会事务办牵头,综治办、学区、派出所、财政所、
司法所、市容办和团工委、妇联、残联等部门、各村(社区)
协作配合,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救助管理工作机制,统筹协调本
街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相关工作。

(三)密切协作。

做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是各村(社区)、街道各相关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责,各村(社区)、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工作。

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积极做好本辖区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的作用,组织动
员群众积极提供线索,劝告、引导流浪乞讨人员向公安机关、救助管理站求助。

同时,要引导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组织群防
群助网络,要加强对家庭履行监护责任的指导和监督,建立健
全随访工作制度,对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行为予以劝说、制止,防止外出流浪或乞讨。

工作中,遇到困难和问题要及时向街道社会事务办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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