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风能力核定办法(国家发改委)

通风能力核定办法(国家发改委)
通风能力核定办法(国家发改委)

关于印发《煤矿通风能力核定办法(试行)》的通知

(安监总煤矿字〔2005〕42号)

各产煤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经贸委(经委)、煤炭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有关中央煤矿企业: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第81次常务会议提出的“以风定产”等煤矿瓦斯治理措施,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煤矿生产能力核定的若干规定〉的通知》(发改运行〔2004〕2544号)精神,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煤矿通风能力核定工作,防止超通风能力生产,有效遏制瓦斯事故的发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共同研究制定了《煤矿通风能力核定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煤矿企业必须按照《煤矿通风能力核定办法(试行)》每年进行一次矿井通风能力核定工作,并根据核定的矿井通风能力科学合理地组织生产,严禁超通风能力生产。各级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要加强对煤矿企业按照核定的矿井通风能力组织生产情况的监督管理。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要加大对煤矿企业按核定的矿井通风能力组织生产的监察执法力度。

二、矿井通风能力核定以具有独立通风系统的合法生产矿井为单位。

三、矿井通风能力核定的程序、组织与核准,按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的《煤矿生产能力核定的若干规定》(发改运行〔2004〕2544号)(以下简称《若干规定》)执行。煤炭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审查核准矿井通

风能力后,要将结果抄送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备案。

四、发生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矿井通风能力发生变化的,必须重新核定矿井通风能力,并在30日内核定完成:

(一)通风系统发生变化;

(二)生产工艺发生变化;

(三)矿井瓦斯等级发生变化或瓦斯赋存条件发生重大变化;

(四)实施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并经“三同时”验收合格;

(五)其他影响到矿井通风能力的重大变化。

五、国家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及各级煤炭行业管理部门,负责监督监察、组织指导全国煤矿的通风能力核定工作。

六、从事通风能力核定工作的机构和人员,必须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核定工作中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标准,科学公正、实事求是地开展核定工作,并对核定结果负责。对在矿井通风能力核定过程中弄虚作假的,要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七、2005年煤矿通风能力核定工作要于2005年9月30日前完成。在《煤矿通风能力核定办法(试行)》印发前已按《若干规定》完成了生产能力核定的省(区、市),要依据《煤矿通风能力核定办法(试行)》组织对矿井通风能力进行一次复核,并取已核定结果与复核结果两者中的低者作为最终的核定矿井通风能力。

八、对《煤矿通风能力核定办法(试行)》在贯彻执行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向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反映,以利进一步修订完善。

附件:煤矿通风能力核定办法(试行)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OO五年五月十三日

附件

煤矿通风能力核定办法(试行)

一、煤矿矿井通风能力核定标准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具有独立通风系统的合法生产矿井。 二、矿井通风能力核定办法

矿井有两个以上通风系统时,应按照每一个通风系统分别进行通风能力核定,矿井的通风能力为每一通风系统通风能力之和。

矿井通风能力核定采用总体核算法和由里向外核算法计算。 方法一(总体核算法,产量在30万吨/年以下矿井可使用本法): 1.公式一(较适用于低瓦斯矿井):

4

10350

???=

K q Q P

(万t/a )

式中:

P -通风能力 万t/a Q -矿井总进风量 m 3/min q -平均日产一吨煤需要的风量 m 3/t

K -矿井通风系数。取1.3~1.5,取值范围不得低于此取值范围,

并结合当地煤炭企业实际情况恰当选取,确保瓦斯不超限的系数。

进行q 计算时,首先应对上年度供风量的安全、合理、经济性进行认

真分析与评价,对上年度生产能力安排合理性进行必要的分析与评价,对串联和瓦斯超限等因素掩盖的吨煤供风量不足要加以修正,q 计算应考虑近三年来的变化,取其合理值。

2.公式二(较适用于高瓦斯、突出矿井和有冲击地压的矿井):

P=∑????10k q 0.0926350

4

相入Q 式中:

P ——通风能力,万t/a ; Q 入——矿井总进风量,m 3/min;

0.0926——总回风巷按瓦斯浓度不超0.75%核算为单位分钟的

常数;

q

——矿井瓦斯相对涌出量,m 3 /t 〃d ;在通风能力核定时,

当矿井有瓦斯抽放时,q 相应扣除矿井永久抽放系统所抽的瓦斯量。q 相取值不小于10,小于10时按10计算。扣减瓦斯抽放量时应符合以下要求:

①与正常生产的采掘工作面风排瓦斯量无关的抽放量不得扣减(如封闭已开采完的采区进行瓦斯抽放作为瓦斯利用补充源等)。

②未计入矿井瓦斯等级鉴定计算范围的瓦斯抽放量不得扣除。 ③扣除部分的瓦斯抽放量取当年平均值。

④如本年进行完矿井瓦斯等级鉴定的,取本年矿井瓦斯等级鉴定结果,本年未进行完矿井瓦斯等级鉴定的,取上年矿井瓦斯等级鉴定结果。

∑K ——综合系数; ∑K

=k 产〃k 瓦〃k 备〃k 漏

表1 K取值表

方法二(由里向外核算法,产量在30万吨/年以上矿井使用)

1.生产矿井需要风量按各采煤、掘进工作面,硐室及其它巷道等用风地点分别进行计算。现有通风系统必须保证各用风地点稳定可靠供风。

Q矿≥(∑Q采+∑Q掘+∑Q硐+∑Q备+∑Q其它)×K矿通 m3/min

式中:∑Q采——采煤工作面实际需要风量的总和 m3/min

∑Q掘——掘进工作面实际需要风量的总和 m3/min

∑Q硐——硐室实际需要风量的总和 m3/min

∑Q备——备用工作面实际需要风量的总和 m3/min

∑Q其它——矿井除了采、掘、硐室地点以外的其它巷道需风量的总和 m3/min

K矿通——矿井通风系数(抽出式K矿通取1.15~1.2,压入式

K矿通取1.25~1.3)

(1)采煤工作面的需要风量

每个回采工作面实际需要风量,应按瓦斯、二氧化碳涌出量和爆破后

的有害气体产生量以及工作面气温、风速和人数等规定分别进行计算,然后取其中最大值。

低瓦斯矿井的采煤工作面按气象条件或瓦斯涌出量(用瓦斯涌出量计算,采用高瓦斯计算公式)确定需要风量,其计算公式为:

Q采=Q基本×K采高×K采面长×K温

式中: Q采——采煤工作面需要风量, m3/min Q基本——不同采煤方式工作面所需的基本风量,m3/min

Q基本=工作面控顶距×工作面实际采高×工作面有效断面70%×适宜风速(不小于1m/s)。

K采高——回采工作面采高调整系数(见表2)

K采面长——回采工作面长度调整系数(见表3)

K温——回采工作面温度调整系数(见表4)

表2 K采高——回采工作面采高调整系数

表3 K采面长——回采工作面长度调整系数

表4 K温——回采工作面温度与对应风速调整系数

高瓦斯矿井按照瓦斯(或二氧化碳)涌出量计算。

根据《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按回采工作面回风流中瓦斯(或二氧化碳)的浓度不超过1%的要求计算:

4100CH K q Q ??=采采

式中:Q 采——回采工作面实际需要风量,m 3/min ;

q 采——回采工作面回风巷风流中瓦斯(或二氧化碳)的平均

绝对涌出量,m 3/min ;

K CH4——采面瓦斯涌出不均衡通风系数。(正常生产时连续观

测1个月,日最大绝对瓦斯涌出量和月平均日瓦斯绝对涌出量的比值)。

工作面布置有专用排瓦斯巷(俗称尾巷,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三十七条的规定)的回采工作面风量计算:

Q 采=Q 采回+Q 采尾

其中:Q 采回4100CH K q ??=采

44%

5.2CH CH K q Q ?=

尾采尾

式中:

q CH4尾—采煤工作面尾巷的风排瓦斯量 m 3/min 。

按工作面温度选择适宜的风速进行计算(见表4):

采采采S V Q ??=60 m 3

/min

式中:V 采——采煤工作面风速,m/s ;

S 采——采煤工作面的平均断面积,m 2。

按回采工作面同时作业人数和炸药量计算需要风量:

每人供风≮4m 3/min : Q 采>4N (m 3/min ); 每千克炸药供风≮25m 3/min : Q 采>25A (m 3/min ); 式中:N ——工作面最多人数,

A ——一次爆破炸药最大用量, Kg 。 按风速进行验算:

15S

备用工作面亦应满足瓦斯、二氧化碳、气温等规定计算的风量,且最少不得低于采煤工作面实际需要风量的50%。

采备

Q Q 2

1

(2)掘进工作面的需要风量

和回采工作面所需风量的计算方法基本相同 按照瓦斯(或二氧化碳)涌出量计算:

通掘掘掘K 100??=q Q

式中:Q 掘——单个掘进工作面需要风量,m 3/min ;

q 掘——掘进工作面回风流中瓦斯(或二氧化碳)的绝对涌出量,

m 3/min ;

K 掘通——瓦斯涌出不均衡通风系数。(正常生产条件下,连续观测

1个月,日最大绝对瓦斯涌出量与月平均日瓦斯绝对涌出量的比值)。

按二氧化碳的涌出量计算需要风量,可参照瓦斯涌出量计算方法进行。

按局部通风机实际吸风量计算需要风量: 岩巷掘进:

Q 掘=Q 扇×I i +9S

煤巷掘进:

Q 掘=Q 扇×I i +15S

式中: Q 扇——局部通风机实际吸风量, m 3/min 。安设局部通风

机的巷道中的风量,除了满足局部通风机的吸风量而外,还应保证局部通风机吸入口至掘进工作面回风流之间的风速岩巷不小于0.15m/s 、煤巷和半煤巷不小于0.25 m/s ,以防止局部通风机吸入循环风和这段距离内

风流停滞,造成瓦斯积聚。

I i——掘进工作面同时通风的局部通风机台数。

按掘进工作面同时作业人数和炸药量计算需要风量:

每人供风≮4m3/min:

Q掘>4N (m3/min)

每千克炸药供风≮25m3/min:

Q掘>25A (m3/min)

式中:N——掘进工作面最多人数

A——一次爆破炸药最大用量, Kg

按风速进行验算:

岩巷掘进最低风量 Q岩掘>9S掘(m3/min)

煤巷掘进最低风量 Q煤掘>15S掘(m3/min)

岩煤巷道最高风量 Q掘<240S掘(m3/min)

式中:

S掘——掘进工作面的断面积, m2

(3)井下硐室需要风量,应按矿井各个独立通风硐室实际需要风量的总和来计算:

∑Q硐=Q硐1+Q硐2+Q硐3+...+Q硐n

式中:∑Q硐——所有独立通风硐室风量总和, m3/min

Q硐1、Q硐2、Q硐3、…、Q硐n——不同独立供风硐室风量,m3/min 矿井井下不同硐室配风原则:

井下爆炸材料库配风必须保证每小时4次换气量

Q库=4V/60=0.07V (m3/min)

式中:

Q库——井下爆炸材料库需要风量,m3/min

V——井下爆炸材料库的体积, m3

井下充电室,应按其回风流中氢气浓度小于0.5%计算风量。

机电硐室需要风量应根据不同硐室内设备的降温要求进行配风。

选取硐室风量,须保证机电硐室温度不超过30℃,其它硐室温度不超过26℃。

(4)其它井巷实际需要风量,应按矿井各个其它巷道用风量的总和计算:

∑Q其它=Q其1+Q其2+Q其3+...+Q其n

式中:

Q其1、Q其2、Q其3、...、Q其n——各为其它井巷风量,m3/min。

按瓦斯涌出量计算:

Q其i=100 q CH4×K其通(m3/min)

式中

Q其i——第i个其它井巷实际用风量, m3/min

q CH4——第i个其它井巷最大瓦斯绝对涌出量, m3/min

K其通——瓦斯涌出不均衡系数,取1.2~1.3,

100——其它井巷中风流瓦斯浓度不超过1%所换算的常数。

按其风速验算:

Q其它i>9×S其i (m3/min)

架线机车巷中的风速验算: Q 其它架线机车>60×S 其i 式中:

S 其i ——第i 个其它井巷断面, m 2

2.矿井通风能力计算

按照矿井总进风量与矿井各用风地点的需风量(有效风量)计算出采掘工作面个数(按合理采掘比m 1、m 2),取当年度每个采掘工作面的计划产量,计算矿井通风能力。

p=j m j i i p p m 掘采∑∑==+2

1

1

1

式中:

p ——矿井通风能力,万t/a ;

p 采i ——第i 个回采工作面正常生产条件下的年产量,万t/a ; p 掘j ——第j 个掘进工作面正常掘进条件下的年进尺换算成煤的

产量,万t/a ;

m 1——回采工作面的数量,个; m 2——掘进工作面的数量,个;

m 1,m 2应符合合理采掘比。

三、矿井通风能力验证

1.矿井通风能力的验证。按照矿井主要通风机的实际特性曲线对通风能力进行验证,主要通风机实际运行工况点应处于安全、稳定、可靠、合理的范围内。

2.可进行通风网络解算验证矿井通风能力的企业,在进行通风能力核定中,可按下限选取有关系数。通风网络解算时,要对矿井所有巷道进行阻力测定,利用矿井通风阻力测定的结果对矿井通风网络进行解算,验证通风阻力与主要通风机性能是否匹配,能否满足安全生产实际需要。

3.用风地点有效风量验证。采用矿井内采区有效风量验证用风地点的供风能力,核查矿井内各用风地点的有效风量是否满足风量需要,井巷中风流速度、温度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

4.稀释瓦斯能力验证。利用瓦斯等级鉴定结果以及矿井瓦斯安全监测仪器仪表检测的结果,验证矿井通风稀释排放瓦斯的能力,各地点瓦斯浓度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

四、矿井通风能力核定结果计算

按照以上方法所核定的通风能力为矿井初步通风能力,凡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的,以及有下列情况的,应从矿井通风能力中扣减相应部分的通风能力,扣减后的通风能力为最终矿井核定通风能力。

1.高瓦斯矿井、突出矿井没有专用回风巷的采区,没有形成全风压通风系统、没有独立完整通风系统的采区的通风能力;采掘工作面通风系统不完善、不合理的,没有形成全风压通风系统的回采工作面和没有独立完整通风系统的掘进工作面的通风能力,应从矿井通风能力中扣减。

2.存在不符合有关规定的串联通风、扩散通风、采空区通风的用风地点通风能力,应从矿井通风能力中扣减。

煤矿通风能力核定办法(试行)

煤矿通风能力核定办法(试行) 一、煤矿通风能力核定办法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具有独立通风系统的合法生产矿井。 二、矿井通风能力核定方法 矿井有两个以上通风系统时,应按照每一个通风系统分别进行通风能力核定,矿井的通风能力为每一通风系统通风能力之和。 矿井通风能力核定采用总体核算法或由里向外核算法计算。 方法一(总体核算法,产量在30万吨/年以下矿井可使用本法): 1.公式一(较适用于低瓦斯矿井): 4 10 350 ???= K q Q P (万t/a ) 式中: P ——通风能力,万t/a ; Q ——矿井总进风量,m 3/min ; q ——平均日产一吨煤需要的风量, m 3/t ; K ——矿井通风系数。取1.3~1.5,取值范围不得低于此取值 范围,并结合当地煤炭企业实际情况恰当选取确保瓦斯不超限的系数。 进行q 计算时,首先应对上年度供风量的安全、合理、经济性进行认真分析与评价,对上年度生产能力安排合理性进行必要的分析与评价,对串联和瓦斯超限等因素掩盖的吨煤供风量不足要加以修正,q 计算应考虑

近三年来的变化,取其合理值。 2.公式二(较适用于高瓦斯、突出矿井和有冲击地压的矿井): P =∑????10k q 0.09263504 相入Q 式中: P ——通风能力,万t/a ; Q 入——矿井总进风量,m 3/min; 0.0926——总回风巷按瓦斯浓度不超0.75%核算为单位分钟 的常数; q 相——矿井瓦斯相对涌出量,m 3 /t ;在通风能力核定时,当 矿井有瓦斯抽放时,q 相 应扣除矿井永久抽放系统所 抽的瓦斯量。q 相取值不小于10,小于10时按10计算。扣减瓦斯抽放量时应符合以下要求: ①与正常生产的采掘工作面风排瓦斯量无关的抽放量不得扣减(如封闭已开采完的采区进行瓦斯抽放作为瓦斯利用补充源等); ②未计入矿井瓦斯等级鉴定计算范围的瓦斯抽放量不得扣除; ③扣除部分的瓦斯抽放量取当年平均值; ④如本年进行完矿井瓦斯等级鉴定的,取本年矿井瓦斯等级鉴定结果,本年未进行完矿井瓦斯等级鉴定的,取上年矿井瓦斯等级鉴定结果。 ∑K ——综合系数; ∑K =k 产 ·k 瓦·k 备·k 漏 表1 ∑K 取值表

中国财政体制的改革

中国财政体制的改革 以事权与财权对等为核心的新一轮分税制完善和改革能早日启动,才是中国经济有可能走上经济与社会的可持续协调发展的重要途径之一! 国家发改委财政金融司司长徐林前不久表示,我国将实施一系列税收体制改革,重点增强地方财政收入的能力,健全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财政体制,进一步完善转移支付制度,充分发挥分税财政体制在新形势下的积极作用。 十多年以来,分税制使得中央政府能够集中大量财力来调控经济发展,但是地方政府的财政捉襟见肘,为了充实地方财政的“腰包”,中国财政体制改革将在阵痛中开始“破冰”! 分税制是市场经济国家普遍实行的一种财政体制,符合市场经济原则和公共财政理论要求,是市场经济国家运用财政手段对经济实行宏观调控较为成功的做法。 1994年,中国开始实施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较好解决了中央集权与地方分权问题,十多年来,对于理顺中央与地方的分配关系,调动中央、地方两个积极性,加强税收征管,保证财政收入和增强宏观调控能力,都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也存在一些有待于深化改革和加以完善的地方,其中表现最为突出的就是地方政府事权与财权的不对等。

有关统计数据表明,自1994年实施分税制后,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占整个财政收入的比重逐年下降,从1993年的78%下降到2004年的42.7%;中央政府的财政收入占整个财政收入的比重却明显上升,从1993年的22%上升到2004年的57.2%。但另一方面,地方政府的财政支出占整个财政支出的比重却没有相应变化,一直在70%左右的水平上波动。也就是说,地方政府用43%左右的相对财政收入支撑了70%的相对财政支出责任,与分税制改革前地方政府用68.4%的相对财政收入仅仅支撑59%的相对财政支出责任恰恰相反。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义务教育、社会保障、公共卫生是政府必须承担的最重要的职责,带有非常强的外溢性特征,全国性的公共产品和服务理应由中央政府提供,政府的基本职能也必须依此来确定。如果由财力严重匮乏的基层政府来承担,必然会导致这些基本公共服务的不足或严重不均等,并由此引发一系列社会问题。 正是由于各级政府财权与事权严重背离,分税制就无法起到平衡地区差异的作用,更导致了地方政府财源缩减,促使其从预算外寻找收入来源,出现了诸多不合理的财政现象,表现最为突出的有两方面:一是“土地财政”。据统计,1999至2008年间,中国土地出让面积从45391公顷上升至165860公顷,年均增长率15.5%。同期的土地出让金收入也不断上升,成交价款从514.3亿元上升至10259.8亿元,后者大约是前者的20倍,年均增长率39.5%。剔除通货膨胀因素,土地出让金成交价款年

最新矿井通风能力核定编制大纲讲解

附件 矿井通风能力核定报告编写大纲 一、报告格式 (一)报告编写的方法及要求 1.报告采用叙述式表达形式。报告内容包含六个部分: 第一部分矿井概况; 第二部分矿井需风量计算; 第三部分矿井通风能力计算; 第四部分矿井通风能力验证; 第五部分矿井通风能力核定结果; 第六部分结论、问题与建议。 2.报告结构合理、层次清楚、语句通顺、标点使用正确、无错别字。 3.报告中各公式、插图、附表按章节分类编号,参数、数据要引用有据,报告内容中插图、附表、公式的编写应按统一规定。 4.报告内容中使用法定计量单位,各术语名称及符号要按照《煤矿通风能力核定标准》(AQ1056—2008)统一规范,术语名称、符号及参数选择前后要一致。 (二)报告编写的结构 1.标题层次 报告正文采用如下层次标题: (1)一级标题为报告中六大部分的标题,方正仿宋简体,三号,居中,加粗,并另起一页。示例格式如下:

第二部分矿井需风量计算 (2)二级标题,方正仿宋简体,小三号,加粗,无缩进,留出上下行间距为:段前0.5行,段后0.5行。示例格式如下: 一、通风系统能力核定依据 二、矿井需要风量核算 (3)三级标题,方正仿宋简体,四号,不加粗,无缩进。示例格式如下: 1、×××××××××××××× 2、×××××××××××××× 2.正文排版 (1)报告使用WPS或Word软件排版。正文字体为方正仿宋简体,字母、数字采用Times New Roman,四号,首行缩进2字符,段落行间距为28磅。上下页边距2.54厘米,左右页边距为3.17厘米,A4纸。 (2)正文中各符号的上标、下标必须标注清楚,用Times New Roman表示。 (3)正文中范围线应用“~”波浪线,如:工作面供风系数1.0~1.5等。 (4)一字线用于图、表及公式符号的连接短线,占一格,如:图3-1、表5-2、式1-2。 二字线用于公式后的式中符号解释,编写时占两格,如: 式中Qcf——采煤工作面实际需要风量,m3/min; Kcg——采煤工作面瓦斯涌出不均衡系数,取1.5。

关于对《年度矿井通风能力核定报告》的批复

关于对《年度矿井通风能力核定报告》的批复 煤业有限公司: 你矿上报的《关于年度矿井通风能力核定报告》、《关于煤业年度矿井通风能力核定报告》(以下简称《报告》)已收悉,根据《煤矿安全规程》和《煤矿通风能力核定标准》(AQ 1056-2008),公司组织相关部门对《报告》进行了审查,同时对矿井主通风机运行情况、实际风量、采掘情况等进行了现场核查。现批复如下: 一、《报告》符合规定要求,与实际相符。 二、煤业公司各类证件齐全有效,矿井证载生产能力为300万吨/年。矿井采用中央分列式的通风方式,通风系统为三进(副平硐、主斜井、排水平硐)一回(大石沟回风井),为低瓦斯矿井,矿井安设2台FBCDZNO27 2*450kw能力相同的主通风机,矿井总进风量为9428m3/min,其中主斜井进风量1674m3/min、副平硐进风量6465m3/min、排水平硐进风量1289m3/min;矿井总回风量9540m3/min,矿井有效风量为8312m3/min,有效风量率为88.16%. 山沟煤业各类证件齐全有效,矿井证载生产能力为145万吨/年。矿井采用中央并列式通风系统。回风井采用2台FBCDZ№24/2×200型轴流式通风机,功率为2×200kW。通风系统为两进(主斜井、副平硐)一回(总回风井),为低瓦斯矿井,矿井总进风量为7088m3/min,其中主斜井进风量1695m3/min、副平硐进风量5358m3/min、矿井总回风量7097m3/min,矿井有效风量为6620m3/min,有效风量率为93.23%. 属容易通风矿井,井下通风系统稳定可靠。 三、经评审,同意煤业公司核定通风能力为440万吨/年。山沟

关于印发《煤矿通风能力核定办法(试行)》的通知

关于印发《煤矿通风能力核定办法(试行)》的通知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 安监总煤矿字〔2005〕42号 关于印发《煤矿通风能力核定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产煤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经贸委(经委)、煤炭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有关中央煤矿企业: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第81次常务会议提出的“以风定产”等煤矿瓦斯治理措施,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煤矿生产能力核定的若干规定〉的通知》(发改运行〔2004〕2544号)精神,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煤矿通风能力核定工作,防止超通风能力生产,有效遏制瓦斯事故的发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共同研究制定了《煤矿通风能力核定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煤矿企业必须按照《煤矿通风能力核定办法(试行)》每年进行一次矿井通风能力核定工作,并根据核定的矿井通风能力科学合理地组织生产,严禁超通风能力生产。各级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要加强对煤矿企业按照核定的矿井通风能力组织生产情况的监督管理。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要加大对煤矿企业按核定的矿井通风能力组织生产的监察执法力度。 二、矿井通风能力核定以具有独立通风系统的合法生产矿井为单位。 三、矿井通风能力核定的程序、组织与核准,按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的《煤矿生产能力核定的若干规定》(发改运行〔2004〕2544号)(以下简称《若干规定》)执行。煤炭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审查核准矿井通风能力后,要将结果抄送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备案。 四、发生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矿井通风能力发生变化的,必须重新核定矿井通风能力,并在30日内核定完成: (一)通风系统发生变化; (二)生产工艺发生变化; (三)矿井瓦斯等级发生变化或瓦斯赋存条件发生重大变化; (四)实施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并经“三同时”验收合格; (五)其他影响到矿井通风能力的重大变化。 五、国家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及各级煤炭行业管理部门,负责监督监察、组织指导全国煤矿的通风能力核定工作。 六、从事通风能力核定工作的机构和人员,必须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核定工作中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标准,科学公正、实事求是地开展核定工作,并对核定结果负责。对在矿井通风能力核定过程中弄虚作假的,要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七、2005年煤矿通风能力核定工作要于2005年9月30日前完成。在《煤矿通风能力核定办法(试行)》印发前已按《若干规定》完成了生产能力核定的省(区、市),要依据《煤矿通风能力核定办法(试行)》组织对矿井通风能力进行一次复核,并取已核定结果与复核结果两者中的低者作为最终的核定矿井通风能力。 八、对《煤矿通风能力核定办法(试行)》在贯彻执行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向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反映,以利进一步修订完善。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等执业资格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等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 【法规类别】行政事业财务管理 【发文字号】发改价格[2005]747号 【失效依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决定废止、宣布失效、修改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发布部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含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原国家计划委员会)财政部【发布日期】2005.04.28 【实施日期】2005.05.01 【时效性】失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注册公用 设备工程师等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改价格[2005]747号) 建设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交通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财政厅(局): 建设部《关于请核准注册设备工程师等四项基础考试收费标准的函》(建综函[2004]159号)、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转报注册电气、化工、公用设备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费标准的函》(国资函[2004]95号)、交通部《关于请予批准注册土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收费的函》(交函财[2004]245号)收悉。经研究,现将注册电气工

程师、注册化工工程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和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执业资格考试的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鉴于建设部所属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在组织注册电气工程师、注册化工工程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和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执业资格基础考试时,需要支付命题、试卷(含报名卡、答题卡等)印制和运送,以及阅卷等费用,核定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在组织上述四种执业资格基础考试时,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人事主管部门收取的考务费标准为每人每科30元。

2017年通风能力核定

秦华煤矿 矿井通风能力核定报告 二零一七年八月

编制:年月日审查:年月日通防副总:年月日总工程师:年月日

矿井通风能力核定报告 一、矿井通风概况 矿井采用中央并列式通风,由主立井、副斜井进风,斜风井回风,通风方法为机械抽出式。根据该矿2017通风设计,按“一采二掘”计算总需风量为3073m3/min,采煤工作面配风量为801m3/min,掘进工作面配风量为180 m3/min。 实际井下布置“一采二掘”,矿井实测总进风量为3180m3/min,总回风量3198 m3/min。矿井通风阻力为1280Pa,矿井等积孔1.68m2。10103E综放工作面风量为1072m3/min,9304E回风顺槽掘进工作面迎头风量为228 m3/min,9304E 运输顺槽掘进工作面迎头风量为222 m3/min。 (一)矿井通风线路 1.10103E综采工作面 新鲜风流经副斜井—→+900水平车场—→暗斜井—→ 一采区轨道上山—→一采区10-1轨道巷—→主运皮带巷—→10103E运输顺槽—→10103E综采工作面—→10103E回风顺槽—→845回风上山—→900m水平回风上山—→960m水平回风上山—→+960m水平回风石门—→斜风井—→地面2.9304E回风顺槽掘进工作面 安装在一采行人上山上端9组煤联络通道的局部通风机通过风筒经9-3煤层运输巷—→9304E回风顺槽掘进工作面—→9303E回风顺槽—→九组煤运输石门—→主运皮带巷—→720回风石门—→845回风上山—→900m水平回风上山—→960m水平回风上山—→+960m水平回风石门—→斜风井—→地面 3.9304E运输顺槽掘进工作面

2018年最新通风能力核定

山西右玉教场坪煤业有限公司矿井通风能力核定报告 2018年1月6日

2018年度矿井通风能力核定报告会审意见表 会审意见:

目录 第一章概述 (1) 第一节核定工作的简要过程 (1) 第二节核定依据的主要法律、法规、规范和技术标准 (1) 第三节最终确定的煤矿核定通风能力 (2) 第二章矿井基本概况 (2) 第一节矿井概况 (2) 第二节矿井生产现状 (2) 第三节通风系统情况 (3) 第三章煤矿需要风量计算 (5) 第一节矿井需要风量的计算原则 (5) 第二节矿井需要风量计算方法 (6) 第三节采煤工作面实际需要风量的计算 (6) 第四节掘进工作面实际需要风量的计算 (11) 第五节硐室实际需要风量的计算 (15) 第六节其它用风巷道实际需要风量的计算 (16) 第七节矿井总需风量的确定 (17)

第四章矿井通风能力计算 (18) 第一节计算公式 (18) 第二节参数选取 (18) 第三节能力计算 (19) 第五章矿井通风能力验证 (20) 第一节矿井通风动力验证 (20) 第二节矿井通风网络能力验证 (21) 第三节矿井用风地点有效风量验证 (22) 第四节矿井稀释瓦斯能力验证 (22) 第六章煤矿通风能力核定结果 (22) 第七章问题及建议 (23)

第一章概述 第一节核定工作的简要过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行业标准AQ1056-2008《煤矿通风能力核定标准》及《煤矿安全规程》(2016版)第139条“矿井每年安排采掘作业计划时必须核定矿井生产和通风能力,必须按实际供风量核定矿井产量,严禁超通风能力生产”的要求,落实“以风定产”的煤矿瓦斯治理措施,加强煤矿通风管理,指导煤矿科学组织生产,规范煤矿生产行为,有效促进煤矿提高通风装备水平,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我矿于2018年1月6日对通风能力进行了核定。 第二节核定依据的主要法律、法规、规范和技术标准 1、《煤矿安全规程》(2016版);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行业标准AQ1056-2008《煤矿通风能力核定标准》; 3、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行业标准AQ1028-2006《煤矿井工开采通风技术条件》; 4、《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规范》(GB50215-2005); 5、矿井有关监测检验报告; 6、《煤矿生产能力管理办法和核定标准》; 7、MT/T440-2008《矿井通风阻力测定方法》; 8、《煤炭法》、《矿产资源法》、《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等有关

2020年(金融保险)财政金融体制改革

(金融保险)财政金融体制 改革

第四讲财政金融体制改革 本章重点: 1、我国传统金融体制的特点 2、我国金融体制改革的历程、成效和问题 3、什么是公共财政?它有哪些特点? 4、为什么说公共财政是社会主义市场的必然要求? 第壹节中国金融体制改革 壹、传统金融体制的特征 1、“大壹统”的银行制度。保险、信托等金融机构逐步消失,只剩下银行业,而银行业也只剩下中国人民银行,所有从事金融业的部门和机构基本上都是人民银行的下属机构,人民银行同时承担宏观调控和日常金融业务的双重任务,其终极目标是服务于计划经济,是全国的信贷中心、结算中心、货币发行的中心。 2、银行的运作服从于上级指令。银行运行实行行政化的管理方式,体当下金融体制上,就是按行政区划设置机构,即省市设分行,区县设支行,区县以下设分理处。这种和行政管理的职能和层次结构高度壹致的组织结构,决定了金融决策是集中经济计划决策的壹部分,国家的计划决策对金融活动起支配和导向作用,成为金融决策的依据。 3、简单直接的货币传导机制。所谓货币供给的传导机制是指货币供给的变化对经济运行影响的途径。在以服从指令为运作方式的“大壹统”的银行体制下,货币供给的变动直接传统导至实体经济活动,没有任何中间变量。这种直接的货币传导机制对经济活动影响的力度极其有限。 4、直接被动的金融调控方式。在计划经济的三大管理体制,即计划体制、财政体制和金融体制中,金融体制从属于计划体制和财政体制,计划体制实际处

于核心位置,起支配作用。政府对经济的宏观调控主要通过经济计划来进行,信贷计划只是计划指令执行和操作的工具,完全不具备自主运作和调节经济的独立性,也无需独立承担宏观调控经济的重任。 传统金融体制的之上特点决定了要在满足计划经济运作要求的同时,扭曲了我国银行的基本运作方法和货币基本职能,形成了货币供给的倒逼,不利于宏观经济的稳定,难以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随着我国市场取向的经济体制改革的开展和深入,必须进行相应的改革。 二、金融体制改革的历程 始于1978年的中国金融体制改革过程,大体上能够分为以下三个阶段。 1、1978-1984年,拆分原来的“大壹统”银行体系,建立中央银行制度。首先,恢复和设立了专业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相继于1979年恢复成立或独立运营。中国农业银行负责统壹管理支农资金,集中办理农村信贷;中国银行作为国家指定的外汇专业银行,统壹运营和集中办理全国的外汇业务;建设银行全要办理拨改贷业务,此外仍利用自己吸收的存款发放基本建设贷款,重点支持企业为生产国家急需的短线产品而进行的挖潜改造工程,且发放城市综合开发和商品房建设贷款。这样,建设银行逐渐由完全办理财政业务,逐步过渡到既办理财政业务又办理金融业务,且金融业务比重越来越大的专来银行。1984年1月1日,成立中国工商银行,承办原来由人民银行办理的工商信贷和储蓄业务。经过多年的发展,现今中国工商银行已成为以人民币资金为主和城填金融业为主的、提供多功能服务的中国最大的专业银行。国有专业银行的重建和发展是建立中央银行制度的必要条件,没有国有专业银行的重建和分担原来“大壹统”银行所承担的大部分具体金融业务,人民银行就无法专门发挥中央银

煤矿生产能力核定标准

附件3: 煤矿生产能力核定标准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科学核定煤矿生产能力,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政策,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核定煤矿生产能力,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依法取得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和营业执照; (二)有健全的生产、技术、安全管理机构及必备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有完善的生产、技术、安全管理制度; (四)各生产系统及安全监控系统运转正常。 第三条核定煤矿生产能力以万t/a为计量单位,年工作日采取330d。 第四条核定煤矿生产能力应当逐项核定各生产系统(环节)的能力,取其中最低能力为煤矿综合生产能力。同时核查采区回采率、煤炭资源可采储量和服务年限。 井工矿主要核定主井提升系统、副井提升系统、排水系统、供电系统、井下运输系统、采掘工作面、通风系统和地面生产系统的能力。矿井压风、灭尘、通讯系统和地面运输能力、高瓦斯矿井瓦斯抽排能力等作为参考依据,应当满足核定生产能力的需要。

露天矿主要核定穿爆、采装、运输、排土等环节的能力。除尘、防排水、供电、地面生产系统的能力作为参考依据,应当满足核定生产能力的需要。 第五条核定煤矿生产能力档次划分标准为: (一)30万t/a以下煤矿以1万t为档次(即1、2万t/a……); (二)30万t/a至90万t/a煤矿以3万t为档次(即33、36 万t/a……); (三)90万t/a至600万t/a煤矿以5万t为档次(即95、100 万t/a……); (四)600万t/a以上的煤矿以10万t为档次(即610、620万t/a……)。 生产能力核定结果不在标准档次的,按就近下靠的原则确定。 第六条煤矿通风系统能力必须按实际供风量核定,井下各用风地点所需风量要符合规程规要求。经省级煤炭行业管理部门批准的矿井年度通风能力,可作为核定生产能力的依据。 第七条核定煤矿生产能力所用参数,必须采集已公布或上报的生产技术指标、现场实测和合法检测机构的测试数据,经统计、分析、整理、修正,并进行现场验证而确定。 第二章资源储量及服务年限核查 第八条煤矿资源储量核查容及标准: (一)有依法认定的资源储量文件; (二)有上年度核实或检测的资源储量数据;

通风能力核定

煤矿(井)通风能力核定报告煤矿名称:赤峰宝马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矿长姓名:马玉财 煤炭生产许可证号:X0504010102 矿井通风能力核定结果:45万吨 赤峰宝马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编制

目录 第一章矿井基本概况......................................... 第一节矿井概况............................................. 一、井田位置及范围....................................... 二、矿井储量............................................. 三、矿井煤层赋存条件..................................... 四、矿井开采............................................. 第二节矿井通风情况......................................... 一、矿井通风方式......................................... 二、矿井瓦斯、煤尘、自然发火情况......................... 第二章矿井需要风量计算..................................... 一、风量计算................................... 二、矿井通风阻力计算............................. 三、矿井等积孔计算.................................... 第三章矿井通风能力计算.................................... 第四章矿井通风能力验证.................................... 一、通风网络验证........................................ 二、利用用风地点有效风量进行验证........................ 第五章通风能力核定结果....................................

(新标准)矿井通风能力核定

矿井通风能力核定 一、矿井通风概况 矿井通风方式为中央边界式,通风方法为抽出式,新、老副井两个井筒进风,老副井净直径4.5米,新副井净直径6.0米;上、下组煤两座风井回风,上组煤风井直径3米,垂深87.54米,下组煤风井直径4米,垂深83米。 矿井通风系统合理,矿井采用两个进风井(老、新副井)进风,两个回风井(上、下组煤风井)回风;老副井主要服务于上组煤-120m水平的六采区、-400m水平的八采区,新副井主要服务于下组煤-280m水平的西三、西四、东三采区及-480m水平延深的西五采区,上、下组煤分别有独立的回风系统,故矿井上、下组煤通风系统相对独立;矿井各采区内无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串联通风、扩散通风、老塘通风,各用风地点无角联通风线路,进回风线路干、支清晰,通风网络合理、稳定。 2009年8月矿井总进风量7983m3/min,总排风量8376m3/min,计算需要风量7573m3/min,矿井有效风量7335m3/min,有效风量率87.6%;其中:上组煤总进风2440m3/min,总排风量2558m3/min,有效风量2233m3/min,计算需要风量2342m3/min;下组煤总进风量5543m3/min,总排风量5818m3/min,有效风量5102m3/min,计算需要风量5231m3/min。 矿井分三个水平开采,第一水平为-120m水平(现生产水平),第二水平为-280m水平(现生产水平);为提高矿井提升及抗灾能力,矿井于1997年进行了技术改造,矿内施工一座新副井(立井),井底标高为-280m,第三水平为-480m水平,即矿井下组煤主要延深水平,现正在开拓施工。

矿井通风能力核定报告模板

矿井通风能力核定报告 矿井名称:义煤集团新安县鑫山煤业有限公司核定年度:2014年度 编制日期:年月日

矿井通风能力核定报告 (2014年度) 矿井名称:义煤集团新安县鑫山煤业有限公司核定负责人(签字): 核定审核人(签字): 报告审批人(签字): 编制日期:年月日

2014年度通风能力核定人员表

第一章概述 第一节核定工作的简要过程 简要介绍通风能力的核定过程,包括资料收集、数据计算、编制核定报告等内容。 第二节核定依据的法律法规、规范和技术标准 简要介绍核定所依据的主要法律法规、规范和行业技术标准等内容。 第二章矿井概况 第一节矿井生产概况 主要介绍矿井开拓方式、煤层开采技术条件、生产工艺、地温等情况。 第二节矿井采掘概况 主要介绍本年度计划采掘地点的布置情况、名称、位置、数量,上年度实际开采情况,上年度实际产量等情况。 第三节矿井通风概况 主要介绍矿井的基本通风情况,内容包括:通风方式及通风方法;进、回风井筒数量及风量;矿井分区通风情况;矿井需要风量、实际进风量、有效风量;主要通风机数量及运行参数,风量、负压、等积孔,电动机型号及功率等情况。 第四节矿井瓦斯概况 主要介绍矿井瓦斯等级,矿井瓦斯涌出情况,瓦斯和二氧化碳的绝对、相对涌出量;煤尘自燃性倾向性和煤尘爆炸

危险性等情况。 第五节“一通三防”其它系统概况 一、简要介绍防火、防尘系统情况; 二、简要介绍矿井瓦斯抽放系统情况; 三、简要介绍通风安全监测监控情况; 四、简要介绍矿井压风自救系统情况。 第三章矿井需要风量计算 第一节采煤工作面需要风量的计算 每个采煤工作面的实际需要风量,应按工作面气象条件、瓦斯涌出量、二氧化碳涌出量、人员和爆破后的有害气体产生量等规定分别进行计算,然后取其中最大值并进行验算。(风量计算方法按照《煤矿通风能力核定标准》(AQ1056-2008)中的公式进行,下同。) 第二节掘进工作面需要风量的计算 每个掘进工作面的实际需要风量,应按瓦斯涌出量、二氧化碳涌出量、人员、爆破后的有害气体产生量以及局部通风机的实际吸风量等规定分别进行计算,然后取其中最大值并进行验算。 第三节硐室需要风量的计算 各个独立通风硐室的需要风量,应根据不同类型的硐室分别进行计算并验算。 第四节其他用风巷道需要风量的计算

项目收益债券与公司债法律比较

项目专项债券与公司债券法务对比 于中威2015年5月15日,国家发改委财政金融司发布《项目收益债券试点管理 办法(试行)》,就项目收益债券与传统企业债券做出了区别规定。对比2015 年1月15日证监会发布的《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项目收益债券属于特定背景下的新的债券产品,公司债新规在发型主体、条件等方面均进行众多修改,本文拟对二者从法务角度进行对比分析,并进行初步阐述分析。 一、概念 项目收益债券是指与特定项目相联系的,债券募集资金用于特定项目的投资与建设,债券的本息偿还资金完全或基本来源于项目建成后运营收益的债券。 公司债券是指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约定在一定期限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 二、区别 1、发行主体不同。项目收益债旨在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提出的发展并规范债券市场,鼓励金融创新、丰富金融市场层次和产品的背景下产生,发债主体为特殊国有独资企业或国有控股企业,包括公司制企业和飞公司制企业,主体范围广于公司债。公司债券的主体包括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主体范围仅限于公司制企业法人,但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仍然被排除在外。公司债券的发行属公司的法定权力范畴,无需经政府部门审批,只需登记注册,发行成功与否基本由市场决定。 2.发债资金用途。公司债是公司根据经营运作具体需要所发行的债券,发债资金如何使用是发债公司自己的事务,无需政府部门审批。但在项目专项债券品种中,发债资金的用途主要限制在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固定资产投资管理规定的特定项目的建设、设备采购等方面不得置换项目资本金或偿还与项目有关的其他债务,但偿还已使用的超过项目融资安排约定规模的银行贷款除外。资金用途较公司债券要窄,使用范围并与政府部门审批的项目直接相联。

通风能力核定报告

通风能力核定报告公司内部档案编码:[OPPTR-OPPT28-OPPTL98-OPPNN08]

山西介休大佛寺煤业有限公司 通风系统能力核定报告 一、核定通风系统生产能力的必备条件 矿井通风系统生产能力核定必备条件见表1。 表1 矿井通风系统生产能力核定必备条件 由上表可知,矿井具备通风系统生产能力核定的必备条件,可对矿井进行通风系统生产能力核定。 二、通风概况 矿井有完整独立的通风、防尘、防灭火及安全监控系统,通风系统合理,通风设施齐全可靠;采用机械通风,运转风机和备用风机具备同等能力,通风机经具备资质的检测检验机构测试合格;安全检测仪器、仪表齐全可靠;局部通风采用双风机,双电源,并能自动切换,局部通风机的安装和使用符合规定;井下不存在串联

通风;矿井瓦斯管理符合规程规定。通风系统具备能力核定必备条件。 ㈠、通风方式、方法 矿井通风方式采用分列式,主要通风机工作方式采用抽出式。 ㈡、进、回风井筒数量及风量 主、副斜井进风,回风立井回风。总进风量为6350m3/min,其中,主斜井进风2048m3/min,副斜井进风4302m3/min,总回风量6455m3/min。 ㈢、矿井需要风量、实际风量、有效风量 矿井需风量6280m3/min,实际风量6350m3/min,有效风量6300m3/min,有效风量率99%。 ㈣、矿井瓦斯等级 矿井2011年联合试运转期间的瓦斯等级鉴定结果批复为矿井瓦斯绝对涌出量1.98m3/min,瓦斯相对涌出量1.10m3/t,二氧化碳绝对涌出量3.17m3/min,二氧化碳相对涌出量1.67m3/t,属低瓦斯矿井。2012年生产期间瓦斯等级和二氧化碳涌出量鉴定结果为矿井瓦斯绝对涌出量3.28m3/min,相对涌出量1.91m3/t,二氧化碳绝对涌出量4.15m3/min,相对涌出量2.42m3/t,鉴定为低瓦斯矿井,故此次通风能力核定报告按2012年瓦斯等级及二氧化碳涌出量计算。 ㈤、主通风设备及运行参数 主通风机为两台FBCDZ-№25型对旋式轴流风机,一台工作,一台备用。配备电机型号为YBFH450M1-8,功率为2×280kW。据山西公信安全技术有限公司2012年2月提供的通风机技术性能测试报告,1#通风机:风量112.81m3/s,静压1810.1Pa,静压效率54.2%,2#通风机:风量111.85m3/s,静压1791.9Pa,静压效率53.2%,1、2#通风机检测项目符合AQ1011-2005标准要求,满足核定条件。 二、计算过程及结果

国家发改委财政金融司发布《企业债券簿记建档发行业务指引暂行》和《企业债券招标发行业务指引暂行》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金融司发布《企业债券簿记建档发行 业务指引暂行》和《企业债券招标发行业务指引暂行》 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企业债券发行制度建设,进一步规范企业债券簿记建档和招标发行行为,保护参与各方的合法权益,经与市场各方协商,我们制定了《企业债券簿记建档发行业务指引(暂行)》和《企业债券招标发行业务指引(暂行)》。现予发布,并于2014年6月1日起执行。 财政金融司 2014年4月24日 附件一: 企业债券簿记建档发行业务指引(暂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企业债券的簿记建档发行行为,保护参与各方的合法权益,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企业债券管理条例》(国务院第121号令)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企业债券管理工作的通知》(发改财金[2004]1134号)等,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获得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发改委”)核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簿记建档方式发行的企业债券,适用本指引。 本指引所称簿记建档,是指企业债券发行人(以下简称“发行人”)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利率(价格)区间后,申购人发出申购定单,由簿记管理人记录申购人申购债券利率(价格)和数量意愿,按约定的定价和配售方式确定发行利率(价格)并进行配售的行为。 第三条企业债券簿记建档发行参与人包括发行人、簿记管理人、主承销商、承销团其他成员、直接投资人及其他投资人。申购人包括簿记管理人、主承销商、直接投资人及其他投资人。 第四条企业债券簿记建档发行过程中,参与人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遵守相关管理规定,接受发改委的监督管理。不得有进行不正当利益输送、破坏市场秩序等行为。 企业债券簿记建档发行应使用由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央结算公司”)提供技术支持的簿记建档发行系统或传真方式进行申购。 第五条簿记建档发行原则上应使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簿记建档场所,必要时可增加其他簿记建档场所。 第六条中央结算公司应做好企业债券发行支持、总登记托管、结算、代理本息兑付及信息披露等相关服务工作。 第二章簿记管理人有关要求 第七条簿记管理人是受发行人委托,负责簿记建档具体运作的主承销商。发行人选择多家机构作为主承销商的,应由牵头主承销商作为簿记管理人,并在唯一指定场所进行簿记。其他主承销商作为副簿记管理人,必须派员参加现场簿记活动。 簿记管理人应切实履行以下职责:

矿井通风能力核定报告22

山西灵石昕益天悦煤业有限公司通风能力核定报告 二○一二年元月

山西灵石昕益天悦煤业有限公司 矿井通风能力核定报告 第一节矿井通风条件概况 一、矿井瓦斯、煤尘、自燃性、煤与瓦斯突出及地温情况 据我矿详查地质报告,各煤层CH4含量均很低,大部分在1m L /g以下,自然瓦斯成分中以N2为主,平均值在70%以上,根据瓦斯含量分带属于瓦斯风化带,根据瓦斯成分分带属于CO2~N2带。 山西灵石昕益天悦煤业有限公司瓦斯等级鉴定结果,20011年瓦斯相对涌出量为0.42m3/t,绝对瓦斯涌出量0.88 m3/min。矿井历史上未发生瓦斯爆炸事故,为低瓦斯矿井。 2号煤层自燃等级为II级,属自燃煤层,,4号煤层自燃等级为II级,属自燃煤层,9号煤层自燃等级为II级,属自燃煤层,10号煤层自燃等级为II级,属自燃煤层。 本区地温普遍偏低,据详查报告,平均地温梯度为1.6℃/100m,属地温正常区。 二、通风方式和通风系统的选择 1、煤层开采技术条件及矿井开拓方式 煤层开采技术条件 设计开采,9号、10号煤层,煤厚0.97m,稳定可采,其顶板岩性为石灰岩,底板岩性为泥岩。 矿井属低瓦斯矿井,煤层有爆炸危险性,属自燃煤层,地温

正常,无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危险,无冲击地压现象。矿井水文地质条件简单。 2、通风方式和通风系统 本矿井采用中央分列式的通风方式,采用主斜井、副立井进风,回风立井回风,矿井采用抽出式通风方法,通风机型号为FBCDZ-No17,功率为2×75kW。局部通风采用机械式压入式通风,井下设置了完整的通风构筑物。 二、风井数目、位置、服务范围 本矿井共布置四个井筒,即主斜井、副斜井、副立井、回风立井。主斜井和副立井进风,副斜井未贯通,回风立井回风。四个井筒均位于工业场地内,服务于山西灵石昕益天悦煤业整合改扩建期间井田所有用风地点。 三、掘进工作面及硐室通风 掘进工作面采用机械压入式通风。井下硐室除变电所采用独立通风外,其余硐室均采用扩散通风。 四、矿井风量 山西灵石昕益天悦煤业有限公司经通风队实地测量其总入风量为2780m3/min,总回风量为2881m3/min。 第二节矿井需要风量计算 一、矿井需要风量计算原则 矿井需要风量,按下列要求分别计算,并采用其中最大值。 (1)按矿井下同时工作最多人数计算,每人每分钟供给风

从银行角度看发改和财政部门PPP事务的分工

从银行角度看发改和财政部门PPP事务的分工 2016-10-28 原题:试论发改部门和财政部门PPP事务的分工—-从银行分工角度 来源:PPP知乎 作者:张继峰,北京云天新峰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合伙人,拥有10余年商业银行、基金管理公司从业经验,7年PPP(BOT、项目融资)相关业务投融资工作经验,运作多个PPP项目和PPP产业基金、地方发展基金经验。 PPP的主导权问题,一直以来是影响PPP模式发展的核心问题之一。今年7月初的国务院常务工作会议,将发改部门和财政部门在PPP实务上的主导权,以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作为分工依据。据此,发改委和财政部也分别于8月10日和10月11日,下发了《关于切实做好传统基础设施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有关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深入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工作的通知》,对各自“负责”的领域PPP工作作出了安排。不过,现实中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两个领域,能否有效区分? 对于这一问题,我们来看一下国外PPP理论和实务界的认识。 英国学者达霖·格里姆赛(Darrin Grimsey)和澳大利亚学者莫文·K·刘易斯(Mervyn K. Lewis)在其合著的《PPP革命:公共服务中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一书中,介绍了国外对“基础设施”的几种定义,“大部分观点将基础设施定义为有形的资产,如桥梁、公路、街道和隧道,而其他一些观点则认为这个定义英国更宽泛一些。通常,基础设施被分为‘经济’基础设施和‘社会’基础设施两类,每一类中又分为‘硬’(实体形式)基础设施和‘软’基础设施(非实体形

式)。据此,基础设施可以分为四类:硬经济基础设施、软经济基础设施、硬社会基础设施、软社会基础设施。”“经济基础设施向工商业界提供关键的中间业务,其主要功能是提高生产率,推动自主创新。‘硬经济’设施包括道路、高速公路、桥梁、港口、铁路、机场、公共交通、电信以及电力和燃气的生产、传输和配送。‘软经济’基础设施包括职业培训、商业金融服务(付款、信贷、股权、衍生品、风险资本等)、研发促进和技术转让,以及鼓励出口的组织和个体与实体间的生产合作”。“社会基础设施向居民提供基础服务,其主要作用是改善他们的生活质量及福利,特别面向哪些资源贫乏的人群。‘硬社会’基础设施包括医院、教育和培训大楼、水贮存和处理设施、住房、排水管道、儿童保健机构、养老机构和监狱。……‘软社会’基础设施包括社会保障系统、各种社区服务以及环保机构。许多服务被社会认为是‘必须的’,并且倾向于具备‘公益品’的特征”。“至于这些分类的重要性,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将‘硬经济’结构(如公路和铁路网络、水路和港口、机场、能源和水公用事业、电信)描述为‘核心’物质基础设施,与‘其他’基础设施(如教育和健康服务,或无形的投资)相区别。”“‘经济’(硬或软)和‘社会’(硬或软)基础设施的区分对于分析基础设施政策或许是有用的,不过这些分类也有部分重合。有些形式的社会基础设施,如提升劳动力技能、健康、生产率、道德和生活质量的一些设施,就与作为经济结构的工业生产率有很大关联。经济基础设施,如道路和交通网,对生活质量也有较大影响。”[1] 从国外对基础设施的定义和分类可以看出,基础设施,分为硬和软两类,“”硬更多地是实体形式,类似于我国上述分类中的“基础设施”;“软”更多地是非实体形式,接近于我国的“公共服务”。同时,国外学者认为“硬基础设施”和“软基础设施”很多时候会有重合,很多时候“硬基础设施”建设的目的是提供“软基础设施”,没有提供服务的实体基础设施没有存在的意义;“软基础设施”(如健康、生活质量的改善)则是以“硬基础设施”(如医院、养老机构大楼)为载体,实体基础设施是提供服务的支撑和前提。 因此,我们认为,简单地将PPP的领域分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似乎并不可行。那么,如何区分PPP主管部门的权限呢? 在这一问题上,笔者从多年的银行实际工作经验出发,尝试提出按流程(或环节、职责)划分两部门职权责的思路,供决策部门参考。

矿井通风能力核定报告(2015年)

前言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第81次常务会议提出的“以风定产”等煤矿瓦斯治理措施,按照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下发的安监总煤字[2004]2544号关于印发(煤矿生产能力的若干规定)的通知,“各煤矿每年要进行一次通风能力核定工作,并根据核定的通风能力科学合理地组织生产,严禁超通风能力生产”。为预防瓦斯事故的发生,依据安监总煤矿字(2005)42号文件有关规定,对矿井生产系统进行矿井通风能力核定。 一、核定的目的及指导思想 1、坚持以风定产,根据《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的相关规定,并结合设计方案及《安全专篇》等确定矿井原煤生产规模。 2、杜绝超通风能力生产现象和超负荷运转。 3、优化通风系统和通风设施,减少漏风,提高有效风量,改善井下空气及气候条件,预防事故发生。 二、核定依据 1、安监总煤字(2005)42号文件关于《煤矿通风能力核定(试行)》 2、贵州省煤炭管理局黔煤规定(2005)129号文件“关于开展煤矿通风能力核定工作”。 3、矿井通风系统图及测风记录等相关资料。 4、煤矿安全规程(2011年)。

5、贵州省能源局黔能源发(2010)40号文件“关于对遵义市煤炭局《关于请求对<习水县XX煤矿煤与瓦斯突出危险性鉴定报告>进行审批的报告》的批复”。 6、《20123综采工作面回采作业规程》、《22226运输巷掘进作业规程》、《22226回风巷掘进作业规程》、《2015东翼大巷掘进作业规程》。 7、其他相关规定。

第一章矿井概况 一、交通位置 XX煤矿位于习水县城以西,直距6km,属XX镇和XX乡管辖。地理坐标:东经106°08′30″~106°11′00″,北纬28°18′15″~28°19′15″。 省道S302(梨园坝—赤水)从矿区以北通过,距习水县城运距18km,距习水电厂25km,距合江县长江码头里程 120km,距遵义市红花岗区里程250km,交通方便。 二、地形地貌 矿区处于云贵高原北端向四川盆地南部过渡的斜坡地带,属大娄山系和长江流域赤水河水系。区内最高海拔1522.00m(楠木桥),最低海拔1100m(K2岩溶洼地),高差422.00m;为浅切割的低中山风化剥蚀——溶蚀地貌。区内山高谷深,地层展布蜿蜒起伏,山脉走向由东向西呈波状延伸,山脊走向与沟谷展布并列相间,其北部地势较低而开阔,南部高而陡峻,为浅切割低中山地形,多以圆顶及平顶山峰形成垄岗谷地地貌景观。 三、河流 XX矿区处于长江流域赤水河水系支流黄金河与临江河的补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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