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文稿工作规范方案
不断提升税务执法精确度,清单制度

到2022年,在税务执法规范性、税费服务便捷性、税务监管精准性上取得重要进展。
到2023年,基本建成“无风险不打扰、有违法要追究、全过程强智控”的税务执法新体系,实现从经验式执法向科学精确执法转变;基本建成“线下服务无死角、线上服务不打烊、定制服务广覆盖”的税费服务新体系,实现从无差别服务向精细化、智能化、个性化服务转变;基本建成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互联网+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风险”监管为基础的税务监管新体系,实现从“以票管税”向“以数治税”分类精准监管转变。
到2025年,深化税收征管制度改革取得显著成效,基本建成功能强大的智慧税务,形成国内一流的智能化行政应用系统,全方位提高税务执法、服务、监管能力。
法律依据:《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第三条不断完善税务执法制度和机制(七)健全税费法律法规制度。
全面落实税收法定原则,加快推进将现行税收暂行条例上升为法律。
完善现代税收制度,更好发挥税收作用,促进建立现代财税体制。
推动修订税收征收管理法、反洗钱法、发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
加强非税收入管理法制化建设。
(八)严格规范税务执法行为。
坚持依法依规征税收费,做到应收尽收。
同时,坚决防止落实税费优惠政策不到位、征收“过头税费”及对税收工作进行不当行政干预等行为。
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推进执法信息网上录入、执法程序网上流转、执法活动网上监督、执法结果网上查询,2023年基本建成税务执法质量智能控制体系。
不断完善税务执法及税费服务相关工作规范,持续健全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
(九)不断提升税务执法精确度。
创新行政执法方式,有效运用说服教育、约谈警示等非强制性执法方式,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做到宽严相济、法理相融。
坚决防止粗放式、选择性、“一刀切”执法。
准确把握一般涉税违法与涉税犯罪的界限,做到依法处置、罚当其责。
在税务执法领域研究推广“首违不罚”清单制度。
日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日照市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实施方案的通知

日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日照市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日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4.04.19•【字号】日政办字〔2024〕15号•【施行日期】2024.04.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综合规定正文日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日照市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实施方案的通知日政办字〔2024〕15号各区县政府、各功能区管委,市政府有关部门,中央、省属驻日照有关单位:《日照市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组织实施。
日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4年4月19日日照市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实施方案为全面提升全市行政执法质量,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国办发〔2023〕27号)、《关于印发山东省提升行政执法质量若干措施的通知》(鲁政办字〔2024〕9号),结合本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思路目标落实全面提升执法人员能力素质、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健全完善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加快构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强化行政执法保障能力等重点任务,实现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显著提升,更好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
到2025年底,行政执法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整治,行政执法人员能力素质大幅提升,行政执法质效有效提高,行政执法体系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能力切实强化,行政执法工作保障日趋完善,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能力明显增强,行政执法的权威性和公信力显著提高,人民群众对行政执法的满意度进一步提升。
二、重点任务(一)全面提升行政执法人员能力素质1. 开展政治素质培训。
全面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培训必修课。
强化行政执法机关党建与行政执法业务融合,以组织联建、党员互动、经验共享等方式为抓手,探索党建与执法业务融合发展新路径。
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范文

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范文1.目的本制度旨在规范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完善行政执法活动的信息化管理,确保行政执法的公正、公平、公开,并提供有效的证据保障,从而增强行政执法的透明度和可信度。
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行政执法活动的行政执法机关及其执法人员。
3.记录要求3.1 行政执法机关应当建立全过程记录的档案管理制度,确保记录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安全性。
3.2 记录的内容应包括行政执法活动的时间、地点、执法人员、当事人及证人信息等必要的基本信息。
3.3 行政执法活动中的重要环节应当详细记录,包括现场勘查、调查取证、听证会、询问笔录、执法决定等。
3.4 记录应当包括文字描述、摄影、录音、录像等多种形式,确保记录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3.5 对于涉及商业秘密等敏感信息的记录,应当进行合理的保密处理,防止泄露。
4.记录流程4.1 行政执法活动前,执法人员应当对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进行充分准备,包括准备相关记录设备、确认记录人员等。
4.2 行政执法活动中,执法人员应当根据记录要求进行全程记录,确保记录的时效性和准确性。
4.3 执法人员应当对记录材料进行核对和归档,确保记录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4.4 执法机关应当对记录材料进行定期检查和审定,确保记录的合规性和规范性。
4.5 执法机关应当建立记录查阅和维护的制度,确保记录的可检索性和可查询性。
5.责任与监督5.1 行政执法机关应当指定专门的负责人负责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并明确其责任和权限。
5.2 行政执法机关应当加强对记录人员的培训和指导,提高记录工作质量和能力。
5.3 行政执法机关应当建立监督和检查制度,定期对记录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5.4 对于违反本制度规定的行为,执法机关应当依法进行纪律处分,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行政执法机关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要求进行全过程记录工作,以确保行政执法活动的合法性和公正性,并提高行政执法的效率和效果。
行政执法办案工作实施方案

行政执法办案工作实施方案一、总体目标本实施方案的总体目标是完善行政执法办案工作机制,提高执法办案工作的质量和效率,确保行政执法工作的公正、公平和规范。
二、工作内容1.制定行政执法办案工作规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行政执法实践经验,制定行政执法办案工作规范,明确执法程序、执法权限和执法责任等。
2.加强执法人员培训:组织执法人员进行法律法规和执法技能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和专业能力。
3.建立执法办案信息系统:建立行政执法办案信息系统,实现案件信息的统一管理、共享和查询,提高办案工作的信息化水平。
4.加强执法协作机制:加强与其他行政执法机关的协作,形成合力,提高办案工作的协同效应。
5.加强对案件的监督检查: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办案的监督检查制度,加强对办案工作的监督和评估,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
6.加强对执法结果的评估:建立行政执法结果的评估机制,对执法结果进行定期评估,及时发现和改进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7.加强对行政执法办案的宣传和教育:加强对行政执法办案工作的宣传和教育,提高公众对行政执法工作的认知和信任。
三、工作措施1.加强组织领导:建立行政执法办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一领导、协调推进、监督检查行政执法办案工作。
2.制定工作计划:根据年度工作要求和实际情况,制定行政执法办案工作计划,明确任务目标和工作重点。
3.加强执法人员队伍建设:注重选拔和培养执法人员,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和职业素养。
4.加强执法手段和技术装备:引进先进的执法手段和技术装备,提高办案工作的科技含量和现代化水平。
5.加强与社会各界的沟通与合作:与社会各界建立良好的沟通机制和合作关系,共同推动行政执法办案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工作保障1.加强经费保障:加大财政投入,保障行政执法办案工作的经费需求。
2.加强设施保障:改善办公和办案设施,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条件。
3.加强信息化保障:加强行政执法办案信息系统的建设和维护,确保信息的安全和可靠性。
江苏省卫生监督所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试点工作实践与思考

( 2 0 1 7 ] l 4 号) , 江苏省卫生监督所( 以下简称江苏省 所) 被列为全 国 3 2 家试 点单位之一 , 承担执法全过 程记 录制度试点工作 。作为江苏省卫生计生委 的
行 政执法 机构 , 江 苏 省 所 将 试 点 工 作 作 为 外 树 形 象, 内强 素质 的重要 抓 手 和机 遇 , 加 强 组 织领 导 , 科
2 . 1 按照行政执法全过程 记录制度要求 , 截至 2 0 1 7
年1 0 月 中旬 , 江苏省所完成行政许可审批程序 1 9 2 件、 行政检查程序 3 4 6 件、 行政处罚案 l 3 件( 其 中采 用一般程序处理 6 件、 简易程序协作单位在 日常 行政执法中充分试行试用试点工作相关制度 、 路径 和信息系统 , 及时反馈意见 、 建议 , 为试点成果在基 层卫生计生监督机构复制、 推广提供实践基础。 2 . 2 为营造 良好的试点工作环境 , 扩大执法全过程 记录工作 的社会 影响 , 江苏省所积极动员部署 , 不
・4 4 3・
苏省所也成立了“ 1 + 5 ” 工作小组 , 即1 个试点工作领 导小组 , 下设综合 、 业务 、 信息 、 保 障、 宣传 5 个工作 小组 , 成立试点工作办公室 , 抽调 6 名业务骨干专职
负责综合协调 和具体工作 。建立 了试点工作运转 管理 、 例会 、 责任清单 、 宣传 、 保障、 跟踪考评等 6 项
制度的规定 ( 试行 ) 【 z 】 . 2 0 0 9 .
・
应 用管理 ・ 江苏省卫生监督所执法全过 程记 录制度试 点工作实践 与思考
时玉昌, 周群 霞, 高 健, 吴 涛, 汪 妍, 王 薇, 邢 贺, 张 昌明
( 江苏省卫生监督所 ,江苏 南京 2 1 0 0 0 8 )
《海事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管理办法》起草过程及相关内容说明

在 日常监 督 执 法工 作 中 , 海事 执 法人 员 如何 全 面有 效履 职 , 避 免 受 到 问责 , 追责, 防止 “ 不作 为 、 乱 作 为” 现 象 的发生 是 当前 重 要 的研 究课 题 。实施 海 事执 法全 过程 记 录 , 规范 行政 执法 程序 , 让 执法人 员 通过 文 字 、 视 音频 等 记 录方 式 , 对 调查 、 取证 、 决定、 送达 等行 政执 法 活动 进 行记 录 , 实现 全 过 程 留痕 和 可 回溯管 理 , 能够促 进海 事机关 严格 、 规范 、 公正 、 文
3 . 1 海 事 执 法 全 过 程 记 录 的 定 义 与 理 解
部、 部海 事 局 关 于 “ i化” 建设 的工作部署 , 结 合 基 层 丁作 实 际 , 积极思考 , 大 胆 实践 , 建成 了 由“ 个 人
执 法记 录仪 、 海巡 艇移 动视 频记 录传 输 系统 、 执 法 场 所 录音 录像 系统 ” 组 成 的 海 事 执 法 全 程 实 时 记 录 系 统, 做 到 了记录 全面覆 盖并 及 时加 以存
2 Ol 7年 第
l期
《 海事 行政执 法全过程记录管理办法》
起 草 过 程 及 相 关 内 容 说 明
镇 江 海 事 局 督 察 处
( 镇江海事局 , 江 苏 镇 江 2 1 2 0 0 3 )
摘 要 : 建立健 全 海事行 政执 法全 过 程记 录 , 是 深 入 贯彻 落 实四 中全 会依 法 治 国若 干重 大 问题 的 决 定及依 法行 政应 当建 立 的一项 重要 制 度 。镇 江海 事局 在 率 先推 行 海 事执 法视 音频 记 录工 作规 范, 不 断规 范海事执 法行 为 的基础 上 , 代 交通 运 输部 海事局起 草 了《 海事行 政执 法全 过程 记 录 管理 办法》 并将 在全 国实施 。对《 海事行 政执 法全 过 程记 录管 理 办 法》 ( 简称 《 办法 》 )的起 草 背 景 、 起
国家发改委等九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优化社会办医疗机构跨部门审批工作的通知》

FOCUS焦点20国家发改委等九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优化社会办医疗机构跨部门审批工作的通知》近日,国家发改委等九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优化社会办医疗机构跨部门审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要求,制定社会办医疗机构准入跨部门审批流程和事项清单,进一步简化优化项目建设相关审批条件,加强跨部门审批过程的工作衔接,提高审批服务水平。
《通知》指出,要取消部分医疗机构设置审批作为前置条件,对卫生健康、中医药主管部门规定实行设置审批、执业登记“两证合一”的社会办医疗机构,其他部门履行审批手续时均不以取得卫生健康、中医药主管部门的设置批准文件作为前置条件。
《通知》明确,推进医疗机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根据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程度,对可能造成环境影响的医疗机构项目实行环境影响报告书或者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管理。
对环境影响很小、不需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医疗机构项目实行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
同时,简化部分医疗机构设施消防设计审核和验收,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或投资30万元(或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确定的可以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的限额)以下的医疗机构设施,不需要办理消防设计、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卫生健康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规范》1月15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卫生健康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规范》(以下简称《规范》),对记录方式及要求,记录保管、归档及调取,工作考核及责任追究等内容明确提出操作规范。
《规范》指出,各级卫生健康监督机构及其执法人员应当以执法文书作为全过程记录的基本形式,严格规范执法文书制作,逐步实现执法数据电子化采集和音像记录等全面普及。
民政部印发《关于贯彻落实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通知》1月12日,民政部印发了新年一号文件,即《关于贯彻落实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通知》,该文件明确各级民政部门不再受理养老机构设立许可申请,不得再实施许可或者以其他名目变相审批。
2024年执法规范化专项活动方案范文(二篇)

2024年执法规范化专项活动方案范文一、背景介绍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社会的不断进步,执法工作在维护社会稳定和公平正义方面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然而,在实践中,仍存在一些执法工作不规范、程序不完善、操作失误等问题,给社会治理带来了一定的压力和挑战。
因此,为了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效能,确保公正公平的执法结果,有必要开展2024年执法规范化专项活动。
二、活动目标1. 提高执法队伍的专业素质和操作能力,确保执法工作的规范化和科学化。
2. 推动执法工作向信息化、智能化方向发展,提高执法效率和响应速度。
3. 加强执法监督和公众参与,促进执法公正和透明。
4. 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合作,形成多部门协同执法的机制。
5. 健全执法法律制度和规章制度,为执法工作提供法治保障。
三、活动重点1. 培训提升专业素质组织各级执法队伍开展专业素质提升培训,包括执法技能、法律法规、行政程序等方面的培训,并加强对新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宣传,确保执法人员具备全面的执法知识和业务能力。
2. 完善执法规范和操作流程研究制定执法规范和操作流程,对执法行为进行规范化。
推进执法规范化的管理系统建设,包括制定执法指导手册、明确执法操作流程、加强执法案例的研究和总结等,确保执法工作规范、专业和科学。
3. 推动执法信息化建设加强执法信息化系统建设,促进执法工作向信息化、智能化方向发展。
建立全面、精准、高效的执法信息管理平台,实现各个部门的信息共享,提高执法效能和响应速度。
4. 加强执法监督和公众参与加强执法监督机制建设,建立健全执法监督制度,包括举报投诉受理、监督检查、执法过程记录等,确保执法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同时,加强对社会公众的执法宣传和教育,提高公众对执法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5. 加强部门间协同执法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合作,建立多部门协同执法的机制,共同解决跨部门、跨地区的执法难题。
推进执法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和合作,提高执法工作的协调性和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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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健康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实施要求一、概述(一)概念行政执法,是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执行法律、法规,管理公共事务,对具体社会事务进行处理并对相对人具体权利义务产生影响的活动。
卫生健康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是指卫生健康执法人员运用执法文书制作、音像记录、电子数据采集等方式,对执法行为进行记录和归档,实现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
(二)背景1.执法环境复杂。
不配合执法,拒不承认违法行为,威胁、暴力抗法。
2.依法履职不到位、不规范。
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等问题大量存在,执法不规范、不公正、不文明和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时有发生。
3.原有执法方式难以第一时间采集违法行为、动态掌握违法行为过程,难以及时固定证据,发生纠纷、争议时无据可查。
4.原有记录方式,难以对执法全程进行客观、全面的记录,难以全程留痕、可回溯。
(三)目的1.通过程序控权,实现行政程序正义。
2.通过自我监督,防范公权力滥用,提升执法公信力。
3.通过固化证据,保障行政行为与程序合法。
4.通过情景再现、信息共享等,实现全程可追溯。
(四)政策依据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部署的重要改革任务。
1.2014年10月23日,《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三、(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完善执法程序,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
”;2.2015年12月27日,《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二、主要任务和具体措施,第21.完善行政执法程序。
“...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制定行政执法程序规范...。
3.2016年2月3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建立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的通知》(国卫办监督发[2016]3号);4.2016年7月8日,安徽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安徽省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的通知》(卫监督秘[2016]350号)5.2017年1月19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14号)6.2019年1月3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18号)。
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是行政执法活动合法、有效的重要保证。
行政执法机关要通过文字、音像等记录形式,对行政执法的启动、调查取证、审核决定、送达执行等全部过程进行记录,并全面系统归档保存,做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
(1)完善文字记录。
文字记录是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文件形式对行政执法活动进行全过程记录的方式。
要研究制定执法规范用语和执法文书制作指引,规范行政执法的重要事项和关键环节,做到文字记录合法规范、客观全面、及时准确。
(2)规范音像记录。
音像记录是通过照相机、录音机、摄像机、执法记录仪、视频监控等记录设备,实时对行政执法过程进行记录的方式。
各级行政执法机关要根据行政执法行为的不同类别、阶段、环节,采用相应音像记录形式,充分发挥音像记录直观有力的证据作用、规范执法的监督作用、依法履职的保障作用。
要做好音像记录与文字记录的衔接工作,充分考虑音像记录方式的必要性、适当性和实效性,对文字记录能够全面有效记录执法行为的,可以不进行音像记录;对查封扣押财产、强制拆除等直接涉及人身自由、生命健康、重大财产权益的现场执法活动和执法办案场所,要推行全程音像记录;对现场执法、调查取证、举行听证、留置送达和公告送达等容易引发争议的行政执法过程,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音像记录。
要建立健全执法音像记录管理制度,明确执法音像记录的设备配备、使用规范、记录要素、存储应用、监督管理等要求。
研究制定执法行为用语指引,指导执法人员规范文明开展音像记录。
配备音像记录设备、建设询问室和听证室等音像记录场所,要按照工作必需、厉行节约、性能适度、安全稳定、适量够用的原则,结合本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和本部门执法具体情况确定,不搞“一刀切”。
(3)严格记录归档。
要完善执法案卷管理制度,加强对执法台账和法律文书的制作、使用、管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档案管理规定归档保存执法全过程记录资料,确保所有行政执法行为有据可查。
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记录资料,归档时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
积极探索成本低、效果好、易保存、防删改的信息化记录储存方式,通过技术手段对同一执法对象的文字记录、音像记录进行集中储存。
建立健全基于互联网、电子认证、电子签章的行政执法全过程数据化记录工作机制,形成业务流程清晰、数据链条完整、数据安全有保障的数字化记录信息归档管理制度。
(4)发挥记录作用。
要充分发挥全过程记录信息对案卷评查、执法监督、评议考核、舆情应对、行政决策和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等工作的积极作用,善于通过统计分析记录资料信息,发现行政执法薄弱环节,改进行政执法工作,依法公正维护执法人员和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建立健全记录信息调阅监督制度,做到可实时调阅,切实加强监督,确保行政执法文字记录、音像记录规范、合法、有效。
(七)2018年12月21日,国家健康委员会印发《卫生健康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规范》。
“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部署的重要改革任务。
2016年2月,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关于建立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的通知》,明确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包含的内容,要求地方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建立健全执法全过程记录具体工作制度、严格规范使用执法文书、推进执法记录仪使用、运用多种手段记录执法全过程。
同年4月,选取青岛、深圳、苏州、北京市朝阳区作为首批试点单位探索有效做法和经验。
2017年1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印发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江苏省卫生监督所被确立为试点单位,探索总结出一套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得到原国务院法制办的高度肯定。
国家卫生健康委在前期试点工作基础上,参考部分省市与其他部委工作制度,结合现阶段全国卫生健康行政执法工作实际情况,起草编写了《规范》。
《规范》共五章二十七条,主要内容为总则,记录方式及要求,记录保管、归档及调取,工作考核及责任追究,附则。
二、执法全过程记录的原则、适用范围、要点(一)记录原则1.依法原则。
主要体现在:(1)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对执法记录的范围、方式、形式、保存、用途等有规定的,应当依照规定;没有规定的,执法记录不得减损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其义务;(2)执法记录作为执法证据使用的,还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司法解释、规范性文件对证据的要求和规定,并经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2.公开原则。
(1)执法记录应当公开进行;(2)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以外,执法记录都可以公开;(3)行政机关通过主动公开执法记录,以证明自身行政行为合法,接受各方监督;(4)行政相对人可以向行政机关查阅或者要求行政机关公开执法记录,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5)复议机关、审判机关以及社会公众可以通过行政机关公开的执法记录,监督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
3.效率原则。
效率是行政的生命。
行政执法要求在不损害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尽可能地提高效率,这也是行政与司法的区别之一。
同样,执法记录也必须体现效率原则:要以最高的效率、最低的成本、最好的效益服务于行政执法而不能“为记录而记录”使得执法记录成为提高行政执法效率的拖累。
4.全程、全面原则。
全程,要求对行政执法的全部过程都要进行记录而不是部分记录。
全面,则要求既要对行政执法中的外部程序进行记录,也要对内部程序进行记录;既要对行政执法中的强制程序进行记录,也要对任意程序进行记录;既要对行政执法中的主要程序进行记录,也要对次要程序进行记录。
5.实时、客观原则。
实时,要求执法记录应当与行政执法同步进行,禁止事后补记补录。
客观,则要求执法记录要真实反映行政执法的行为、事实、状态、结果,禁止弄虚作假。
(二)适用范围1.适用范围:适用于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监督检查等执法事项;2.覆盖环节:对执法程序启动(受理)、检查、调查取证、告知权利与听证(听取陈述申辩)、审查决定、送达、执行、归档管理等行政执法整个过程进行跟踪记录的活动。
(三)记录要点1.行政许可。
行政许可除了依据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制作行政许可案卷外,以文字、音像、电子数据等方式重点记录以下内容:(1)收到行政许可申请的时间(但当场决定受理的除外);(2)告知当事人依法需要对申请材料实质内容进行核实、核查的原因、期限、联系人情况;(3)对申请材料现场核实、核查情况;(4)预约当事人领取营业执照、许可证情况(但当场颁发营业执照、许可证的除外);(5)行政许可利害关系人针对行政许可提出投诉、意见以及处理、答复情况。
2.行政强制。
行政强制除了依据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制作行政强制案卷外,以文字、音像、电子数据等方式重点记录以下内容:(1)涉案场所现场情况;(2)涉案场所周围环境、建筑外观、内部布局以及生产经营状态、设备、工具情况;(3)涉案物品存放、数量、包装、标注(贴)、规格、成色情况;(4)封存场所、扣押物品加封情况;(5)扣押物品清点、移交、入库保管以及接受人、保管人情况;(6)扣押物品因解除扣押、没收、销毁等原因出库、清点、转移情况;(7)当事人针对行政强制提出陈述、申辩以及处理、答复情况等。
3.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除了依据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制作行政处罚案卷外,以文字、音像、电子数据等方式重点记录以下内容:(1)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情况;(2)当事人改正(停止)违法行为情况;(3)对当事人减轻处罚、从轻处罚、从重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4)4.执法办案机构内部对违法行为定性、处罚依据、处罚内容的不同意见;(5)执法办案机构就行政处罚有关问题请示、汇报情况;(6)有关会议集体审理、决定重大行政处罚情况。
4.受理、处理投诉、举报。
受理、处理投诉、举报除了依据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制作案卷外,以文字、音像、电子数据等方式重点记录以下内容:(1)执法机构之间分流、转办、交办、接收投诉、举报的去向、时间;(2)向其他国家机关移送、转送投诉、举报去向、时间;(3)履行受理、调解、核实、调查、处理等法定职责情况;(4)告知当事人不予受理、终止受理、终止调解、终止处理的情况;(5)告知当事人处理结果的情况。
5.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除了依据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制作文书外,以文字重点记录以下内容:(1)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时间;(2)不能在法定期限内答复申请人而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审批和告知申请人情况;(3)认为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公开后可能损害第三方合法权益的而书面征求第三人意见以及第三方明确表示可以公开的情况;(4)向申请人送达、答复、告知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