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试点工作方案
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措施

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措施
哎呀呀,咱今天就来好好聊聊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那些事儿!
首先说说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吧。
这就好比是给执法行为装上了“探照灯”啊!比如说交警在路口执法,得把执法依据、处罚标准都公示出来,就像你去超市买东西,得明明白白知道价格标签一样。
这样一来,老百姓不就心里有数啦,也能对执法过程进行监督呀,这多重要呀!我们的执法人员可不能马虎,得认真做好公示工作,不然怎么能让老百姓信服呢?
再讲讲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
这就像给执法安上了“记忆芯片”呀!就好比你记录下生活中的点滴美好瞬间一样,执法的每一个环节都要记录下来。
警察出警的时候,执法记录仪得随时开启,从到达现场到处理事情结束,每一个细节都不能落下。
这样以后不管遇到啥问题,都有据可查呀,难道不是吗?这不仅能规范执法行为,还能保护执法人员和当事人双方的权益呢。
还有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呢。
想想看呀,这就像一场比赛前的裁判审核一样!咱执法做出重大决定前,得有专业的法制人员来把把关,看看合法不合法、合理不合理。
不能一拍脑袋就做决定呀,要是那样可不行!就像建房子,得有牢固的根基,这个审核就是那个根基呀。
你说要是根基不牢,房子能稳吗?
总之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可不是一件小事,这关系到我们每个人的权益,关系到社会的公平正义。
执法人员要认真对待,老百姓也要积极参与监督。
只有大家齐心协力,才能让我们的社会更加法治、更加和谐呀!我们可不能马虎,必须得全力以赴地做好这些事情,让行政执法更加透明、规范、公正!这就是我的观点,没得说!。
中共广元市委员会、广元市人民政府关于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实施意见

中共广元市委员会、广元市人民政府关于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元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1.08.07•【字号】广委发〔2021〕13号•【施行日期】2021.08.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经济体制改革正文中共广元市委员会、广元市人民政府关于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实施意见广委发〔2021〕13号各县区委、县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天然气综合利用工业园区党(工)委、管委会:为推动构建更加系统完备、更加成熟定型的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根据《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意见》(川委发〔2021〕4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增强市场主体活力(一)深化国资国企改革。
深入实施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制定国有资本布局与结构调整“十四五”规划,推动国有资本向新型工业、现代特色农业和现代服务业的产业链中高端集聚,向提供公共服务、应急能力建设和公益性等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集中。
进一步完善和加强国有资产监管,推动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改革。
积极稳妥推进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支持企业建立灵活高效的市场化经营机制和激励机制。
健全国有金融资本管理机制,持续深化农村金融机构改革。
(二)稳步推进自然垄断行业改革。
全面深化电力体制改革,推进电力交易中心独立规范运行,积极争取水电消纳政策。
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建设运营产业园区和港口支线铁路。
完善落实烟草专卖专营体制。
推动邮政普遍服务业务与竞争性业务分业经营。
(三)推动非公有制经济高质量发展。
实施民营企业雁阵培育和企业家梯队建设五年行动计划。
建立民营企业人才引进激励和民营企业法律服务机制。
积极完善金融服务体系,进一步缓解民营企业融资难题。
完善领导干部联系民营企业、困难问题会商机制。
指导民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深化部门行政执法责任制示范活动的通知

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深化部门行政执法责任制示范活动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元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07.01•【字号】•【施行日期】2010.07.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深化部门行政执法责任制示范活动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广元经济开发区、市天然气综合利用工业园区管委会:为持续有效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充分发挥行政执法责任制在推进全市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中的重要作用,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深化部门行政执法责任制示范活动的实施意见》(川办函[2010]30号)精神,现就我市开展行政执法责任制示范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贯彻《国务院关于印发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通知》(国发〔2004〕10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5〕37号)精神,紧密结合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大胆探索创新,不断深化和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目标要求:通过示范单位1年左右的探索实践,切实做到提高执法效能添新举措、规范执法行为创新机制、落实执法责任出新成效、增强队伍素质上新台阶,为深化行政执法责任制提供好的经验。
二、主要任务(一)建立并公布行政执法级别管辖制度,减少行政执法层次,适当下移行政执法重心。
(二)依法梳理细化行政执法职权,将行政执法责任分解落实到每一执法岗位。
(三)全面履行法定职责,无行政执法不作为。
(四)行政执法活动实体合法。
(五)落实行政处罚裁量规范和基准制度。
(六)建立行政执法立案、调查、审核、决定等行为相对分离制度,完善行政执法内部权力监督制约机制。
(七)制定并公布行政执法流程,行政执法活动程序合法。
关于做好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最新)

关于做好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X市20XX年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试点工作计划的通知》(X政办发〔20XX〕50号)精神,为继续抓好改革落实,现就20XX年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试点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和自治区、XX市“两会”精神,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XX-20XX年)》(X发〔20XX〕36号)、《XX回族自治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XX-20XX年)》(X党发〔20XX〕21号)和《XX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XX-20XX年)》(X党发〔20XX〕56号),以依法有序、科学规范、便捷高效为原则,紧密联系实际,突出问题导向,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着力解决行政执法中存在的不作为、乱罚款、乱检查、不透明、不文明等问题,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有效履行职责,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进一步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XX营商环境,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为XX转型追赶、一切围绕高质量发展提供良好法治保障。
二、重点工作(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进一步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事前、事中、事后公开机制(包括对公开信息的审核、纠错等机制),通过XX市法治政府网和办事大厅、服务窗口等载体,依法及时向社会公开有关行政执法信息。
1.统一建章立制。
根据《XX市行政执法公示办法》(卫政发〔20XX〕114号),修订完善本单位行政执法公示具体办法,进一步明确执法公示的范围、内容、载体、程序、时限要求、监督方式和保障措施等事项。
建立健全对公开信息的审核、纠错机制,构建分工明确、职责明晰、便捷高效的行政执法公示运行机制。
责任单位:办公室完成时限:20XX年4月底前2.加强事前公开。
结合政府信息公开、权力和责任清单公布、“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等工作,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和部门机构职能调整等情况,进一步编制完善行政执法主体、人员、职责、权限、依据、流程、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行政执法裁量基准、监督方式等目录清单,并按照“谁履职、谁公示”的原则,主动在XX市法治政府网上公开,做到动态调整。
三项制度

三项制度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试点工作方案2017年1月19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以下统称三项制度)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部署的重要改革任务,对于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有效履行职责,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和要求,现就开展三项制度试点工作,制定以下方案。
一、基本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按照依法有序、科学规范、便捷高效的原则,紧密联系实际,突出问题导向,积极稳妥实施,探索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促进行政执法公开透明、合法规范,加快建设法治政府,进一步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经济社会发展环境。
二、试点任务确定在天津市、河北省、安徽省、甘肃省、国土资源部以及呼和浩特市等32个地方和部门开展试点(《试点地方、部门及试点任务表》附后)。
地方人民政府试点的,其所属的所有行政执法主体均为试点单位;国务院部门试点的,由其自行确定具体试点单位;地方人民政府部门试点的,该政府部门为试点单位。
各试点地方和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在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收费、行政检查六类行政执法行为中选择全部或者部分开展试点。
(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试点单位要依法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有关行政执法信息,行政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要主动表明身份,接受社会监督。
1.加强事前公开。
要结合政府信息公开、权力和责任清单公布、“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等工作,在门户网站和办事大厅、服务窗口等场所,公开行政执法主体、人员、职责、权限、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依据、程序、监督方式和救济渠道等信息,并健全公开工作机制,实行动态调整。
要编制并公开执法流程、服务指南,方便群众办事。
2.规范事中公示。
行政执法人员从事执法活动,要佩带或者出示能够证明执法资格的执法证件,出示有关执法文书,做好告知说明工作。
推进三项制度工作方案

推进三项制度工作方案一、完善国有企业监事会制度国有企业是国家经济的支柱和国家财富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国有企业监督,提升企业治理水平对于促进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为此,我们应当完善国有企业监事会制度,促使监事会发挥更大的监督作用。
首先,我们应当建立健全国有企业监事会的组织架构和工作机制,明确监事会的职责和权限。
监事会应当独立行使监督职权,对企业董事会和经营管理层进行全面监督,及时发现并纠正企业经营活动中存在的问题。
其次,我们应当加强对监事的培训和选拔,确保监事具备专业知识和独立思考的能力。
监事应当具备一定的经济、法律等方面的知识,能够对企业的经营状况进行独立分析和判断,发现并提出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最后,我们应当完善国有企业监事会的信息披露制度,提高企业的透明度和规范化程度。
监事会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开信息,接受社会监督,确保企业的经营活动符合法律法规和社会伦理的要求。
二、加强金融机构风险管理制度建设金融机构作为经济运行的核心环节,风险管理工作的重要性不可忽视。
为了防范金融风险,我们应当加强金融机构风险管理制度建设,提升金融机构的风险管理水平。
首先,我们应当建立健全金融机构内部控制制度,明确风险管理的工作流程和相关责任。
金融机构应当建立起一套严密的内部风险控制体系,确保各项风险的识别、评估和防范工作能够及时、科学地进行。
其次,我们应当加强对金融机构风险管理人员的培训和技能提升,提高风险管理人员的专业能力。
金融机构应当建立健全人员培训和考核机制,确保风险管理人员具备专业知识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最后,我们应当完善金融机构的风险信息披露制度,提高金融机构的透明度和规范化程度。
金融机构应当及时向监管机构和社会公众公开风险信息,接受监管和社会的监督,增强金融机构的责任意识和风险管理意识。
三、加强公务员制度公务员是政府机构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务员的素质和能力直接关系到政府机构的效能和服务质量。
为了提高公务员的工作水平,我们应当加强公务员制度,推进政府机构的职能转变和规范管理。
2024年推行三项制度提高行政效能的实施方案

2024年推行三项制度提高行政效能的实施方案实施方案:2024年推行三项制度提高行政效能一、智能化办公系统的建设与应用智能化办公系统是利用科技手段来提高行政工作效率、减少人力成本、优化资源配置的重要工具。
为了提高行政效能,我们将着手建设和推行智能化办公系统,具体方案如下:1. 设计与开发:成立项目组负责智能化办公系统的设计与开发工作,利用先进的人工智能技术和大数据分析手段来构建系统,确保系统的智能、高效、安全等特点。
2. 功能与模块:系统将包括人事管理、财务管理、审批流程管理、会议安排管理等多个模块,满足不同部门和职能的需求,提高工作协同能力。
3. 教育与培训:在系统的推广过程中,制定相关培训计划,培养员工对系统的熟练应用,提高工作效率。
4. 数据安全与隐私保护:系统的建设将注重数据的安全和隐私保护,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确保系统的稳定运行。
二、绩效考核制度的优化与激励机制的建立绩效考核制度是提高行政效能的重要保障,合理的激励机制能够有效激发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
为了提高行政效能,我们将进行以下工作:1. 制定绩效考核标准:根据各个职能部门的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的绩效考核标准,并逐步建立绩效考核指标,确保考核结果客观公正。
2. 引入多元化考核方式:除了传统的定期考核外,引入更多形式的考核,如360度评估、项目考核等,综合评估员工在不同方面的表现。
3. 激励机制的建立:建立激励机制,通过提供奖励、晋升、培训等方式来激励优秀员工,鼓励他们持续提升工作效能。
4. 审查与改进:定期对绩效考核制度和激励机制进行审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必要的改进和优化,确保其科学合理性。
三、信息透明化制度的推进与公众参与机制的完善信息透明化制度和公众参与机制的建立,能够增强政府的公信力,提高行政效能。
为了实现这一目标,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1. 信息公开平台的建设:搭建信息公开平台,将政府工作报告、会议纪要、决策文件等信息及时公布,让公众了解政府的决策过程和工作动态。
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计划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
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计划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是指政府在行政执法过程中需要建立和完善的三个制度,分别是责任追究制度、执法规范制度和执法程序制度。
这些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对于提高政府行政执法的效能和公正性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是责任追究制度。
责任追究制度是指为了加强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和约束,建立起失职违法行为的责任追究机制。
通过建立起科学合理的责任追究机制,可以有效地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责任意识,减少滥用职权和违法行为的发生。
责任追究制度应当明确追责的方式和标准,对于违法行为要进行严厉的处理和追究,以给予行政执法人员明确的警示和约束。
其次是执法规范制度。
执法规范制度是指行政执法人员在执法行为中必须遵守的法律、法规和操作规范。
执法规范制度的建立,是为了保证行政执法的公正、透明和法制化。
要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提高其执法能力和水平,确保执法行为合法、合理、公正。
建立执法规范制度还需要加强对执法决定的审核和监督,确保执法决定符合法律和程序要求。
最后是执法程序制度。
执法程序制度是指行政执法行为必须遵循的一系列程序和流程。
执法程序制度的建立,可以保证行政执法的程序合法性和程序公正性,避免滥用职权和违法行为的发生。
执法程序制度应当明确行政执法的主体、权限和程序要求,提供有效的司法救济渠道,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总之,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对于提高政府行政执法的公正性、效能性和法制化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只有通过建立起有效的责任追究制度、执法规范制度和执法程序制度,才能确保政府行政执法的合法性和公正性,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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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试点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行政执法公示规定四川省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规定四川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的通知》(川办发〔2017〕83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此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以下简称三项制度)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部署的重要改革任务,是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四川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的具体工作要求,对于进一步创新执法监督方式,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有效履行职责,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省政府把我市确定为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试点市,这将有效推进我市行政执法主体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为在2018年底前在全省形成可复制的工作经验,市、县(区)行政执法部门在2017年12月底前完成方案制定、机构设立、制度制定、流程优化、硬件保障、培训人员等工作,在2018年10月份之前完成试点。
基本建成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的执法队伍。
二、试点范围
省人民政府确定我市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为全域试点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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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县(区)所有行政执法主体均为试点单位。
二级执法机构由主管部门统筹组织实施。
主要在实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收费、行政检查等行政执法行为开展。
三、试点任务
试点任务为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的实施。
(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执法部门要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有关行政执法信息,加强事前、事中、事后公开,统一公示平台,接受社会监督。
(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
执法部门应当规范文字、推行音像等记录方式,提高信息化水平,强化记录实效,实现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
(三)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执法部门作出重大执法决定之前,必须进行法制审核,未经法制机构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
要落实审核主体、明确审核内容、细化审核范围及程序,初次从事行政处罚决定审核的人员,应当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
四、实施步骤
(一)前期准备阶段(2017年10月—12月)。
市、县(区)行政执法部门(机构)要在2017年12月底前结合本单位情况,制定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方案,完成领导机构的设立、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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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相关制度、优化三项制度流程、保障执法公示记录设施设备、开展人员培训等工作,自行制定行政征收、行政收费、行政检查等以及其他涉及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当事人重大权益或者社会影响较大的行政执法决定认定标准。
(二)试点实施阶段(2018年1月—10月)。
市、县(区)行政执法部门(机构)根据本部门制定的工作方案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要求全面组织实施。
(三)试点总结阶段(2018年11月—12月)。
市级各执法部门(机构)、各县(区)认真总结提炼试点工作,特别是创新工作做法,在2018年11月20日前报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法制办),市政府将组织有关单位部门组成检查验收组对试点工作进行检查验收。
在试点的基础上形成我市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完备的制度体系,进一步优化相关流程,在全市全面推广实施。
五、工作要求
建立由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为组长,市法制办、市委编办、市信息公开办、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部门参加的“三项制度”试点工作协调小组,负责机构落实、人员及信息系统、装备、经费等保障措施。
各县(区)人民政府也要成立相应协调小组,积极推进“三项制度”试点工作。
各执法部门(机构)要将推行“三项制度”与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政府信息公开、权力和责任清单公布、“双随机、一公开”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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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行政执法程序等改革任务统筹衔接,科学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协调有序推进,着力解决执法领域社会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试点工作已纳入法治政府建设考核重要内容。
市政府督查室、市法制办要强化日常督促检查,对推进“三项制度”试点工作不力的部门要及时约谈、定期通报、责令整改。
各行政执法部门要强化信息报送,对在工作推进中形成的创新做法要认真总结提炼,对在工作中的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市、县(区)法制办要及时指导研究解决;要不断提升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完善健全行政执法及法制审核人员培训制度,严格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制度;各县(区)、市级相关部门要强化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的设施设备保障,要积极利用大数据等信息技术,结合办公自动化系统建设,探索成本低、效果好、易保存、不能删改的记录方式。
附件:广元市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试点工作协调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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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广元市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试点工
作
协调小组
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成立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试点工作协调小组的通知》(川府法函〔2017〕22号)要求,为顺利推进我市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成立广元市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试点工作协调小组。
一、协调小组组成人员
组长:刘少敏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陈永剑市政府副秘书长
杜培明市政府法制办主任
成员:马玉东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
杨正平市委编办副主任
何晓蓉市监察局副局长
张乾帮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李荣市财政局总会计师
李涛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工会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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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本学市政府办公室电子政务科科长
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法制办,由市法制办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二、协调小组主要职责
协调小组负责全市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试点工作方案制定,研究推进过程中的重大问题;组织试点工作具体推进,组织召开协调小组及工作推进会议,协调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装备及经费保障;收集试点工作信息,总结试点经验;协调处理试点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对试点工作进行指导、监督、检查、问责、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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