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行政许可法之解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释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释义(一)第一章总则总则是对本法的立法宗旨、适用范围以及行政许可含义和原则的规定,是本法基本价值取向、总体思路的集中体现。
其基本内容统领其他章节,其精神贯穿本法始终。
第一条为了规范行政许可的设定和实施,保护会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秋序,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有效实施行政管理,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释义】本条是关于行政许可立法宗旨和立法依据的规定。
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是公共行政或者行政权力的使命。
我们的政府是人民的政府,其权力来源于人民的授予。
因此,行政机关履行职责、行使行政权力必须充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同时,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也是人民授权政府履行公共管理职责的根本原因。
行政机关只有切实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才能真正并且从根本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才能不辜负人民的期望、不失自己的职守。
需要明确,'公共利益'在本质上是非人格化的利益,其主体和所涉及的是非特定的多数人。
部门的利益、特定单位的利益往往都是以公共利益的面目出现,应予以警惕,尤其要注意从制度上防止以公共利益为名、谋一己私利之实。
'杜会秩序'亦称'公共秩序',是指维护社会公共生活所必需的秩序,包括生产秩序、工作秩序、教学秩序、交通秩序、公共场所秩序、群众生活秩序等。
因此,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是一体两面。
行政机关只有有效实施行政管理,做到既不失责、又不越权,严格依法行政,才能从根本上把二者统一起来。
行政许可作为一项重要的行政权力,是行政机关依法管理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等各方面事务的一种事前控制手段,在我国行政管理中被广泛运用,对行政许可设定和实施的规范,必须通过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实施有效行政管理,实现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与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的统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解析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法旨在规定行政许可活动的基本原则和制度,保障行政许可活动的公平、公正、公开,并维护行政许可的合法权益。
第二条行政许可是行政机关根据法定权限,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实施的特定行为进行批准、许可、登记或者认可的行为。
第三条行政许可活动应当依法实施。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政许可活动中应当维护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的统一性和稳定性,不得擅自增设条件、限制范围,不得阻挠、拖延行政许可申请。
第四条行政许可活动应当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第五条行政许可的决定应当依法作出,并向申请人通知,明确理由、依据和相关法律适用情况。
第六条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政许可活动中不得强制申请人接受不符合法定条件的承诺,不得以不属于权限范围的事项作为处理许可申请的条件。
第七条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政许可活动中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作出决定,不得拖延行政许可的办理时间。
第八条行政机关应当建立行政许可申请事项的清单,向社会公示。
第二章申请与办理第一节申请第九条依法取得行政许可的,申请人应当向行政机关提出申请。
第十条申请人申请行政许可,应当提供真实、完整的申请材料,不得提供虚假材料。
第十一条行政机关接收申请后,应当及时告知申请人受理情况和办理程序。
第十二条行政机关对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内容。
第十三条行政机关对申请材料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调整的形式。
第十四条行政机关应当在收到申请材料后规定的时期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第二节审查与决定第十五条行政机关应当按照法定职权和程序进行审查。
第十六条行政机关应当依法作出行政许可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
第十七条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许可的决定前,应当依法听取申请人的意见,尊重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第十八条行政机关应当在作出行政许可的决定后规定的时期内发出许可证、登记证等相关证件。
行政许可法之解读

行政许可法之解读行政许可法之解读一、引言行政许可是指行政机关根据法律、法规或者授权,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申请,依法作出批准、认可、核准或者注册等行政行为的制度。
行政许可法是为了规范行政许可活动,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而制定的。
二、行政许可的基本原则1.合法性原则:行政许可必须依法设立,依法行使。
2.公平公正原则:行政许可应当公平、公正对待申请人。
3.便利原则:行政许可应当为申请人提供便利的条件和便捷的服务。
4.调整利益平衡原则:行政许可不仅要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还要充分考虑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
5.远离腐败原则:行政许可应当杜绝腐败行为的发生。
三、行政许可的分类行政许可可分为一般行政许可和特殊行政许可两种。
1.一般行政许可:是指依法设定的对不特定申请人普遍适用的行政许可。
2.特殊行政许可:是指依法设定的只适用于特定申请人的行政许可。
四、行政许可的程序行政许可的程序分为以下几个阶段:1.受理阶段:行政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进行受理,确定是否符合受理条件。
2.审查阶段:行政机关应当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包括核实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并进行事实调查和证据收集。
3.决定阶段:行政机关根据审核结果做出许可决定,并告知申请人。
4.公告和送达阶段:行政机关应当在规定的范围内公告许可决定,并将许可决定送达给申请人。
5.监管和检查阶段:行政机关应当对许可活动进行监管和检查,确保许可活动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五、行政许可的申请条件与审查标准行政许可的申请条件包括法定条件和事实条件。
1.法定条件:是指法律、法规对申请人行使行政许可权的资格、条件等进行明确规定的。
2.事实条件:是指申请人在申请行政许可时应当具备的实际条件。
六、行政许可的期限和效力1.期限:行政许可的期限是指许可决定的有效时间,行政机关应当在法定期限内作出许可决定。
2.效力:行政许可决定在法定期限内对申请人具有法律效力,申请人可以依据许可决定行使权益。
行政许可法之解读

行政许可法之解读行政许可法之解读一、引言行政许可法是指为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享有的权益,维护行政管理秩序和经济社会秩序,规范和统一行政管理部门依法行使行政许可职权的法律。
本文就行政许可法进行解读,详细介绍其相关条款和具体应用。
二、行政许可法的概述1.1 行政许可的定义与特点行政许可是指行政管理部门根据法律规定,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申请,通过审查判定,作出是否同意、批准或者确认等决定,并在专门的许可证书上做出的一种行政行为。
行政许可具有强制性、单次性、有限性等特点。
1.2 行政许可法律地位与作用行政许可法在我国行政法体系中具有重要地位,它规范了行政许可的设立、实行、监督和责任追究等方面的制度,同时通过明确权限、程序和责任,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行政许可的公正、公平和合法性。
三、行政许可的申请与审查2.1 申请行政许可的程序申请行政许可需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包括书面申请、提交材料和付费等环节,申请人需要如实提供相关信息,并确保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2.2 行政许可的审查内容与标准行政许可的审查内容主要包括申请文件是否齐全、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和要求等。
审查标准既包括法定标准,也包括行政许可机关根据具体情况自行确定的标准。
四、行政许可的决定与公告3.1 行政许可的决定程序行政许可机关在审查申请的基础上,根据法定程序,作出是否同意、批准或者确认等决定,并进行书面通知或发放许可证书。
3.2 行政许可的公告制度行政许可机关应当通过媒体或者互联网等途径对行政许可的决定进行公告,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促进行政许可的透明性和公正性。
五、行政许可的监督与责任追究4.1 行政许可的监督机制行政许可的监督主要包括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其中内部监督主要由行政许可机关自行进行,外部监督由社会各方面组织和公众参与。
4.2 行政许可的责任追究行政许可机关在行使行政许可职权时,应当依法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如有违法行为,将会受到法律的追究和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解析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活动的基本法律。
第二条行政许可活动是国家机关依照法定权限,对个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进行审查、决定并发给许可证、证明、批准文件等行为。
第三条行政许可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必须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四条行政许可应当依法采用容缺式审查。
即使申请材料不完整,申请人依法享有权利补正材料,并应当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供。
第五条行政许可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具备行政许可的合法性、必要性、公正性和可行性。
第六条行政许可机关应当督促行政许可申请人依法履行行政许可的义务,并确保行政许可的合法性、及时性和有效性。
第二章行政许可的申请第七条申请人应当向行政许可机关提交书面申请。
书面申请应当包括申请人的基本信息、申请事项的内容和相关材料。
第八条行政许可机关应当在接到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告知申请人是否受理,并说明不受理的理由。
第九条行政许可机关应当在收到申请材料后2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
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特殊情况的行政许可,可以延长审查期限。
第十条行政许可机关应当在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前听取需要听证的申请人的意见。
第三章行政许可的审查与决定第十一条行政许可机关应当依法进行申请材料的审查,包括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的审核。
第十二条行政许可机关可以向有关单位、个人了解情况,收集必要的证明材料,进行实地调查等方式进行审查。
第十三条行政许可机关应当根据申请事项的性质和复杂程度,决定是否进行合法性审核。
第十四条行政许可机关应当履行法定程序,作出审查决定,并在规定期限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
第十五条行政许可机关作出的无正当理由的不予许可或者延长审查期限的决定,申请人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第四章行政许可的实施第十六条行政许可机关应当在授权范围内依法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并发给相应的许可证、证明或批准文件。
第十七条行政许可机关在实施行政许可过程中,应当依法公开相关信息,并接受社会监督。
行政许可法之解读

行政许可法之解读在现代社会的治理体系中,行政许可法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
它就像一个规范的框架,为政府的行政权力划定了清晰的边界,同时也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活动提供了明确的规则和保障。
行政许可,简单来说,就是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
比如,开一家餐馆需要获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开办一家工厂需要获得相关的生产许可证。
行政许可法的出台,就是要确保这些许可的设定和实施都依法依规,公平公正。
这部法律的首要意义在于限制政府的权力。
在过去,行政许可的设定比较随意,一些不必要的许可项目繁多,不仅增加了行政成本,也给企业和群众带来了沉重的负担。
行政许可法明确规定了哪些事项可以设定行政许可,哪些事项不能设定行政许可,从源头上控制了许可的数量,防止行政机关滥用权力。
同时,行政许可法强调了许可设定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合法性要求许可的设定必须有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地方性法规的依据,不能随意创设。
合理性则要求设定许可时要考虑到公共利益和个人利益的平衡,不能以许可之名行剥夺公民权利之实。
比如,对于一些可以通过市场机制或者行业自律能够解决的问题,就不应当设定行政许可。
在许可的实施程序方面,行政许可法也做了详细的规定,以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行政机关在受理许可申请后,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作出决定。
如果需要进行听证的,应当依法组织听证,听取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而且,行政机关在实施许可过程中,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所有申请人一视同仁,不能搞特殊化。
行政许可法还注重对被许可人的监督检查。
许可不是一劳永逸的,行政机关要对被许可人的活动进行监督,确保其按照许可的条件和范围从事活动。
如果发现被许可人有违法违规行为,要及时予以纠正,甚至撤销许可。
但这种监督检查也必须依法进行,不能随意干扰被许可人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另外,行政许可法也规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
对于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设定、实施行政许可的行为,要依法追究责任。
行政许可法之解读

行政许可法之解读一:引言行政许可是指国家机关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对特定的事项或者活动作出准予、不准予等决定,并给予相应权利或者限制义务的行为。
行政许可具有重要意义,既可以保护公共利益,又能够促进经济发展。
本文将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进行详细解读。
二:基本概念与原则1. 行政许可定义及分类:a) 定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行政主管部门在履职过程中向个体提供某种服务并且需要获得其同意方能实施该服务时,在合乎条件下按规范办理手续后所做出的书面承诺。
b) 分类:分为普通性质(如建筑工程审批)和专用性质(如药品生产资格证明)两大类别。
2. 基本原则:a) 法治原则:所有涉及到授权以外情形都必须遵循相关立案文件;b) 公正透明原则:确保申请材料真实有效,并通过公示方式告知社会;c) 便民利企原则:简化办事流程,提高行政效率。
三:申请与审批程序1. 行政许可的主体:a) 主管部门:负责具体领域内相关行业或活动的监督管理和决策权。
b) 受理机关:接收并审核提交材料,并进行初步评估。
2. 申请程序:a)书面形式要求及内容;b)递交方式(线上/线下)以及时间限制;3. 审查与决定过程:a)受理环节中对材料真实性核验;b)符合条件后进入综合评价阶段,包括技术论证等方面考量;c)最终作出准予或不准予的决定,并告知结果给当事人。
四:法律责任与救济措施1. 违反规定处罚条款:- 警示通报;- 罚款金额;2. 救济措施:- 行政复议: 对于认为自己被违法处理而产生损失者可以向同级别以上国家机构请求重新调整案件.- 行政诉讼: 当前司法系统无力解释时,公民有权通过起诉来寻求解决方案.五:附件本文档涉及的附件包括:1.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全文;2. 相关申请表格样式。
六:法律名词及注释- 行政主管部门:指负责具体领域内相关行业或活动的监督管理和决策权机构。
- 受理机关:接收并审核提交材料,并进行初步评估的组织单位。
《行政许可法》重点解读

《行政许可法》重点解读《行政许可法》重点解读一、引言行政许可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规范和管理行政许可事项,保障公民和法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社会的发展。
本文将对《行政许可法》的重点内容进行详细解读。
二、基本概念1. 行政许可的定义及特点行政许可是行政机关依照法定程序,通过发出书面决定,允许个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
行政许可具有强制性、单干效力和有限效力等特点。
2. 行政许可的种类根据行政许可的性质和功能,行政许可可以分为普通行政许可和特殊行政许可。
普通行政许可是指标准化、一般性的行政许可,特殊行政许可是指针对个别特定情况而设立的行政许可。
三、行政许可的程序1. 申请行政许可的申请是行政许可程序的第一步,申请人应按照法定程序提交申请材料,并缴纳相关费用。
2. 受理与审查行政机关应在受理行政许可申请后,进行初步审查。
初步审查包括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规性等内容。
3. 公示与听证行政机关在审查完申请材料后,可以进行公示和听证程序。
公示环节的目的是为了保障公众知情权,听证环节则是为了保障当事人的陈述权。
4. 决定与公告行政机关应根据审查结果,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并对决定内容进行公告,公告的形式可以是书面或者网络公告。
四、行政许可的监督与法律责任1. 监督行政许可的监督是保障其合法性和公正性的重要环节。
监督主体包括行政机关内部监督、社会监督和司法监督等。
2. 法律责任违反行政许可法规定的行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行政处罚、行政拘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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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法有利于建设服务政府
法治政府同时还应是服务政府、效能政府, 依法行 政应做到高效便民。
《行政许可法》确立的制度: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 制度、“一个窗口”对外办公制度 “一站式”服务 制度、“方便申请”制度、“一次性告知”制度、 办理期限制度、“原则免费”制度, 等等
行政许可法有利于建设阳光政府
信赖利益保护原则,是指当个人对行政机关作 出的行政行为已产生信赖利益,并且这种信赖 利益因其具有正当性而得到保护时,行政机关 不得撤销这种信赖利益,而如果撤销就必须补 偿其信赖利益损失。
《 行政许可法》第8条规定 :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 织依法取得的行政许可受法律保护,行政机关不得擅 自改变已经生效的行政许可。行政许可所依据的法律 、法规、规章修改或者废止,或者准予行政许可所依 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的,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 ,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变更或者撤回已经生效的行政许 可。由此给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造成财产损失的 ,行政机关应当依法给予补偿。
《行政许可法》第25和26条确立的管辖规则设定了“ 相对集中管辖权”、“一个窗口对外”、“一站式服 务”、“政府超市”等应采行或可采行的便民措施;
《行政许可法》第29-50条就行政许可的申请、受理 、审查、决定及变更、延续等确立了一系列便民的程 序。
4.效率原则
行政许可效率原则主要通过《行政许可法》规定的期 限制度和程序制度得以体现。
过其他方式予以规范的部分(共4种情形)后剩下的部分 (第13条)。
外限与内限的界限都不是很明晰,都具有较大的“ 弹性”,如“外限”中的“直接涉及国家安全、公 共安全、经济宏观调控、生态环境保护以及直接关 系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等特定活动”,这类事 项中的每一项几乎都具“弹性”。“内限”中的条 件更是如此,如“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能够自 主决定的”、“市场竞争机制能够有效调节的”, 等等。
法治政府必然要求消除行政权的腐败和滥用,而阳 光是最好的防腐剂
《行政许可法》确立了行政许可的公开原则及一套 相应的“透明”制约机制:行政许可的依据公开;行 政许可的过程公开;行政许可的结果公开。
行政许可法有利于建设诚信政府
将“公平、公正”确定为行政许可的基本原则, 规 定行政机关对任何许可申请人应一视同仁 凡符合法 定条件和标准的, 均应平等地给予获得行政许可的 机会, 不能厚此薄彼。
公正主要是针对“偏私”(如地方保护主义、 部门保护主义、以权谋私等)而规定的,内容 是要求在行政许可中,不考虑不相关因素和应 考虑相关因素。所谓“不相关因素”,是指超 越法律的件、政策要求和社会正义。
3.便民原则
行政许可便民原则主要体现于《行政许可法》关于办 理行政许可的管辖和程序的规定。
行政许可法之解读
讲座内容
一 《行政许可法》制定目的及意义 二 《行政许可法》确立的基本原则 三 《行政许可法》确立的基本制度
行政许可法有利于建设有限政府
明确规定行政许可的事项范围和设定权 关于行政许可设定范围,公民自主优先、市场竞争
机制优先、行业组织、中介机构自律优先、事后监 督优先,都包含着有限政府的理念。 关于行政许可设定权, 明文规定只有法律、行政法 规、地方性法规和省级政府规章可以设立行政许可
司法解释规定:
行政机关依据行政许可法第八条第二款规定变更或 者撤回已经生效的行政许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 组织仅主张行政补偿的,应当先向行政机关提出申 请;行政机关在法定期限或者合理期限内不予答复 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 提起行政诉讼。
构成要件:
信赖保护存在的基础:构成信赖保护之基础是行政行为 存在信赖表现:行政相对人因信赖行政行为而采取的处
信赖利益保护原则的确立
行政许可法有利于建设责任政府
对于行政机关而言, 职能、权力和责任三者是高度 统一的
《行政许可法》设专章规定了明确、具体的法律责 任制度, 有助于行政权力与责任紧密挂钩, 落实权 责统一, 建设“责任政府”。
1.行政法治原则
行政法治不能仅仅理解为理论上的阐释,关键 是怎样正确理解、做到依法行政。
就期限而言,《行政许可法》第42—45条分别规定了 20日、45日两种基本期限,此两种基本期限即使延长, 也分别不能超过30日和60日。
就程序而言,《行政许可法》第29—41条确立的程序 规则无疑是效率原则得以实现的保障。
5.信赖利益保护原则
信赖利益保护原则是现代行政法的一项重要的 基本原则:首先在于保障行政相对人的权益不 受政府反复无常、滥用职权行为的侵犯;其次 在于维护政府的信用,维护人民对政府诚信的 信心。诚信是市场经济运作的基本条件,而政 府诚信是市场诚信、社会诚信的基础。
行政权力的从属性,行政权力的有限性。 行政法治原则的核心表现是行政行为必须接受
司法审查。 行政实体法治与行政程序法治
行政许可领域,行政法治原则的具体内容有三: 行政许可依法设定,依法实施。包括许可设定主体法定、 许可实施机关及其职权法定、许可的范围法定、许可的条 件及程序法定 行政许可权受法律控制。控权包括事前限权、事中制约和 事后监督三个环节。 行政许可相对人权益受法律保障。权益保障包括人格尊重 、权益保护和侵权救济三个方面。
2.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行政许可法》第5条:“设定和实施行政许可,应 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公开主要是针对“暗箱操作”而规定的,包括许可规 定公开、许可实施公开、许可结果公开。
公平主要是针对“歧视”而规定的,内容是要求在行 政许可中,同样情况同样对待,不同情况不同对待, 不厚此薄彼,对行政许可相对人一视同仁。
分行为。信赖基础与信赖表现之间存在着因果关系 信赖值得保护:信赖是否值得保护其判断基准主要是根
据无过错原则,无过错原则主要强调了行政相对人对于 违法行政行为没有过错。
1.行政许可设定制度
《行政许可法》第11条:设定行政许可的考虑因素 《行政许可法》第12条和13条为行政许可的事项范围
设定了两条界限:一是外限;一是内限。 “外限”是可设定行政许可事项的范围(第12条); “内限”是在可设定行政许可事项的范围内排除可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