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简化优化审批服务流程方便群众办事创业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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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压缩企业开办时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压缩企业开办时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实施方案的通知【法规类别】119企业综合规定【发文字号】厦府办[2018]117号【发布部门】厦门市政府【发布日期】2018.07.05【实施日期】2018.07.05【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实施方案的通知(厦府办〔2018〕117号)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开发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8年7月5日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的有关工作要求,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简化企业从设立到具备一般性经营条件的办理环节,提升企业开办效率,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的意见》(国办发〔2018〕32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一)企业开办3个环节5天内办好。

2018年8月起将企业开办的主要流程精简至企业登记(名称预先核准和设立注册登记合并办理,下同)、公章刻制、申领发票3个环节,推行各环节并联办理、全面实现企业开办5天(指工作日,下同)内办结,其中企业登记不超过3天、公章刻制即时办理、申领发票不超过1天。

(二)企业开办一网申请、数据交互共享。

加快企业开办流程再造,搭建企业开办“一网通”平台,推行“一窗受理、并行办理”,涉及企业开办审批及服务事项均纳入该平台,各部门数据实时交互共享利用、推进各环节同步并联办理,为创业创新营造更加便利高效的市场准入环境。

二、改革内容(一)一网申报,搭建企业开办“一网通”平台以ixm平台为入口,以市场监管部门商事主体网上审批系统为基础,以市政务中心“一照一码”审批信息共享平台、市公安局印章刻制信息管理系统(暂定)为纽带,打造企业开办“一网通”平台,打破市场监管、公安、税务等部门间业务闭环,形成部门涉企数据交互机制,并提供银行开户等办理链接预约服务功能,申请人只需登录该平台即可一次性完成企业开办申报所有手续,解决开办企业需登录多个网站、奔走多个部门的问题。

2024年有关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

2024年有关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

2024年有关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嘿,各位老板们,听说了吗?2024年,我们可得好好优化一下营商环境了!今天,我就来给大家分享一下我的优化方案,咱们一起聊聊怎么让生意更好做,让企业更有活力!一、强化政策支持,打造公平竞争环境1.放宽市场准入,降低门槛。

政府要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取消不必要的行政审批,让更多的企业有机会参与到市场竞争中来。

2.加大税收优惠力度。

对于中小企业、创新型企业和重点产业,政府要给予更多的税收优惠政策,减轻企业负担。

3.完善法律法规,保障企业权益。

加强对企业合法权益的保护,严厉打击侵权行为,让企业安心发展。

二、提升政务服务效能,优化企业办事体验1.推进“一网通办”。

整合线上线下政务服务资源,实现企业办事“一网通办”,减少企业跑腿次数。

2.提高政务服务效率。

简化办事流程,缩短审批时间,提高政务服务效能,让企业享受到更高效的政务服务。

3.优化企业开办流程。

简化企业开办程序,提高企业开办效率,降低企业开办成本。

三、强化金融服务,助力企业融资发展1.加大信贷支持力度。

鼓励银行加大对中小企业、创新型企业的信贷支持,降低融资成本。

2.拓展融资渠道。

推动企业通过债券、股票等多元化融资方式,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难度。

3.建立融资风险防控机制。

加强对企业融资风险的监测和预警,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

四、提升人力资源水平,助力企业创新发展1.加强人才引进和培养。

鼓励企业引进高层次人才,提高员工素质,为企业创新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2.深化校企合作。

推动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的合作,共同培养创新型人才,推动科技成果转化。

3.提高员工福利待遇。

关注员工福利待遇,提高员工满意度,激发员工创新活力。

五、优化产业布局,打造优势产业链1.发挥产业优势,打造特色产业集群。

根据地区资源禀赋和产业发展特点,培育壮大优势产业,打造特色产业集群。

2.加强产业链协同,提升产业竞争力。

推动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协同发展,提高产业整体竞争力。

有关2024年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

有关2024年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

有关2024年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一、总体目标1.企业开办时间缩短至1个工作日;2.企业注销手续简化,时间缩短至30个工作日;3.企业纳税便利度大幅提升,税收负担减轻;4.企业融资成本降低,融资渠道拓宽;5.企业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二、具体措施1.优化企业开办流程(1)简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程序,实现网上核准,实时反馈;(2)取消企业设立前置审批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3)推动电子营业执照应用,实现企业开办“一网通办”;(4)提高印章刻制效率,实现当天刻章当天领取。

2.优化企业注销流程(1)简化注销手续,取消注销公告环节,实行“一网通办”;(2)建立企业注销并联办理机制,提高办理效率;(3)完善企业信用体系,对失信企业进行惩戒;(4)推动企业注销与税务、社保等相关部门的信息共享。

3.提高税收便利度(1)优化税收征管流程,简化办税手续;(2)推进电子发票应用,提高发票报销便利度;(3)加大对中小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减轻企业负担;(4)建立税收风险预警机制,防止企业逃税、骗税等行为。

4.降低企业融资成本(1)推动金融机构降低融资利率,减轻企业融资负担;(2)加大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提高贷款额度;(3)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拓宽企业融资渠道;(4)建立企业信用评级体系,提高企业信用等级。

5.保障企业合法权益(1)完善企业投诉举报机制,及时处理企业诉求;(2)加大对侵犯企业合法权益行为的打击力度,维护公平竞争秩序;(3)建立企业合法权益保障基金,为企业提供法律援助;(4)推动企业合规经营,提高企业自律意识。

三、组织保障1.建立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协调机制,统筹各方力量,形成工作合力;2.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分工,确保措施落地;3.加大宣传力度,提高企业和社会各界对优化营商环境的认识;4.定期开展营商环境评价,对工作成效进行评估,及时调整政策措施。

优化营商环境,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我们共同努力。

关于服务和保障营造一流营商环境的十六条措施

关于服务和保障营造一流营商环境的十六条措施

关于服务和保障营造一流营商环境的十六条措施营商环境的优劣直接关系到企业的生存和发展,也直接影响着一个国家的经济发展和竞争力。

因此,为了营造一流的营商环境,必须进行一系列的服务和保障措施。

以下是十六条措施,旨在促进经济发展和提高竞争力。

一、建立完善的法律和法规体系建立完善的法律和法规体系,明确企业的权利和义务,保障企业的合法权益。

并加强对法律和法规的宣传和解释工作,让企业清楚了解经营的规范和要求。

二、简化行政程序简化行政程序,缩短审批时间,降低审批成本。

推行“一次办好”和“最多跑一次”制度,提高行政效率,为企业提供更便捷的服务。

三、建立政府与企业的沟通渠道建立政府与企业的沟通渠道,及时收集企业的意见和建议,解决企业遇到的问题和困难。

加强协商和协调,形成政府和企业共同发展的局面。

四、完善金融服务完善金融服务,提供更加多元化的融资渠道。

鼓励银行加大对小微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降低融资成本,缓解企业融资难题。

五、优化税收政策优化税收政策,简化税收程序,降低税收负担。

减少税收优惠的频繁调整,提供稳定的政策环境,鼓励企业持续发展。

六、推进市场准入推进市场准入,加大市场监管,促进市场公平竞争。

减少行政干预,加强产业监管,营造公平的市场环境。

七、提升科技创新能力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加大对科技创新的扶持力度。

鼓励企业增加研发投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培育新兴产业。

八、推动人才培养和引进推动人才培养和引进,建立人才评价机制,提高人才待遇。

鼓励企业加大人才培训投入,吸引国内外优秀人才,推动企业人才队伍的建设。

九、加强环保意识加强环保意识,推动绿色发展。

建立环境保护约束机制,引导企业加大环保投入,提升企业的环保意识和责任感。

十、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保障公众健康。

建立完善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制度,提高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十一、维护劳动者权益维护劳动者权益,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

建立劳动者权益保护机制,规范劳动关系,加强劳动保障监督。

2024年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方案

2024年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方案

2024年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方案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深入发展,营商环境成为各国竞相优化的重要领域。

为了更好地适应新形势,提升我国在国际竞争中的地位,特制定2024年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方案,旨在打造高效便捷、公平透明、稳定可预期的营商环境。

一、简化行政审批流程推行一窗受理、并联审批:整合各部门审批事项,实现一窗受理、内部流转、并联审批、限时办结,减少企业多头跑、重复报的现象。

简化审批材料:梳理审批事项,精简审批材料,推行电子证照,减少纸质材料提交,降低企业办事成本。

加强审批监管:建立健全审批事项监管机制,确保审批质量和效率,防止权力滥用和寻租行为。

二、加强法治建设完善法律法规:制定和完善与营商环境相关的法律法规,保障企业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秩序。

公正司法:加强司法独立,提高司法效率,保障司法公正,为企业提供及时、公正、高效的法律保障。

强化执法监督:加大对执法行为的监督力度,规范执法行为,防止执法过程中的随意性和滥用职权现象。

三、优化税费政策降低企业税负:合理调整税收结构,减轻企业税收负担,提高企业竞争力。

简化税收流程:优化税收征管流程,提高税收征管效率,降低企业纳税成本。

实施税收优惠政策:针对不同行业、不同规模的企业,制定差别化的税收优惠政策,鼓励企业创新和发展。

四、提升服务水平完善服务体系:建立健全服务体系,为企业提供一站式、全方位的服务,提高企业办事效率。

加强培训教育:加强对服务人员的培训教育,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为企业提供更加专业的服务。

推行电子政务: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实现政务服务线上化、智能化、便利化,提高政务服务水平。

五、强化监管创新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完善监管机制,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减少企业被监管的频次和成本。

加强信用监管:建立健全企业信用体系,实施信用监管,对守信企业给予优惠,对失信企业实施联合惩戒。

推广行业协会自律:鼓励行业协会发挥自律作用,加强行业内部监管,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街道办事处营商环境实施方案

街道办事处营商环境实施方案
4.注重绿色可持续发展,引导企业走环保路线。
现在都讲究绿色环保,办事处得引导企业走可持续发展之路。通过政策激励,鼓励企业采用环保技术和绿色生产方式,保护生态环境。
5.增强企业创新能力,培育新动能。
创新是企业发展的核心。要搭建创新平台,提供技术支持和资金帮助,鼓励企业研发新产品,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
6.关注中小企业发展,提供精准扶持。
8.落实优惠政策时,要避免优惠政策的不公平现象。
解决办法:建立透明的优惠政策申请和审核流程,确保所有符合条件的企业都能公平享受到优惠政策。
1.建立企业反馈机制,确保政策实施与企业需求同步。
别光顾着制定政策,得知道企业的真实感受。设立专门的反馈渠道,让企业能随时提出意见和建议,这样才能及时调整方案,确保政策与企业需求不脱节。
5.优化营商环境
加强市场监管,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行为,保护企业合法权益。建立企业信用体系,推动企业诚信经营。
6.培育人才
加强与高校、科研院所的合作,引进高层次人才,为企业提供人才支持。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员工素质,助力企业发展。
7.提升基础设施
加大基础设施建设投入,提升道路、供水、供电、通信等基础设施水平,为企业发展提供良好条件。
4.在加强政策宣传时,要防止信息过载,避免企业因接收太多信息而无法消化。
解决办法:采用精准推送的方式,根据企业类型和需求,提供定制化的政策信息,帮助企业高效获取关键信息。
5.优化营商环境,要避免过度干预市场,影响市场的自然规律。
解决办法:在监管中寻求平衡,既要有力打击违法行为,又要保护市场的活力和创造性。
中小企业是市场的活力来源,不能忽视它们。针对中小企业的特点和需求,提供金融、技术、市场等方面的精准扶持,帮助它们成长壮大。

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的实施方案

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的实施方案

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的实施方案以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为目标,需要实施以下方案:一、优化政策环境1. 精简审批流程:简化企业注册、投资审批等手续,提高办事效率。

2. 创造公平竞争环境:建立健全监管机制,打击市场垄断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秩序。

3. 优化税收政策:合理设置税收优惠政策,降低企业成本负担,激发市场活力。

二、加强法治环境1. 健全法律法规:建立健全营商环境相关法律法规体系,保障企业合法权益。

2. 加强司法保护:提高司法公正性和透明度,加大对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三、完善基础设施1. 改善交通运输:加大基础设施建设投入,提高交通运输效率,降低物流成本。

2. 提升信息技术水平:发展互联网、大数据等技术,提高信息传输效率,促进企业数字化转型。

四、加强人才培养与引进1. 政府支持:加大对高技能人才培养的投入,提供相关培训和教育资源。

2. 引进外籍人才:制定相关政策,吸引海外高端人才来华创业创新。

五、加强市场监管1. 健全监管机制:加大市场监管力度,打击假冒伪劣产品,保护消费者权益。

2. 提高监管效能:加强监管部门内部协同配合,提高监管效率和准确性。

六、加强金融支持1. 优化金融服务:提供差异化、个性化的金融服务,满足企业融资需求。

2. 降低融资成本:推出利率优惠政策,减轻企业融资负担。

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是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举措,只有在优化政策环境、加强法治环境、完善基础设施、加强人才培养与引进、加强市场监管和加强金融支持等方面多措并举,才能真正提升营商环境的质量和水平。

政府在推进这些方案时,需要积极倾听企业的意见和建议,加强与企业的沟通和合作,形成良好的政企互动机制。

同时,还需加强监督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方案的有效实施。

通过以上实施方案的落实,将有助于吸引更多的投资者和企业前来投资和发展,提升全球竞争力,进一步推动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推进审批服务 “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实施方案的通知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推进审批服务 “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实施方案的通知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推进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8.07.31•【字号】厦府办〔2018〕138号•【施行日期】2018.07.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推进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实施方案的通知厦府办〔2018〕138号各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各有关单位:《厦门市推进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8年7月31日厦门市推进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厅字〔2018〕22号)精神,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落实“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进一步营造国际化、法治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不断增强群众获得感,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创新审批服务方式(一)大力推动“全城通办”。

围绕婚姻登记、商事主体(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二手房抵押登记、营运车辆年审、社保卡业务办理、出入境业务办理、公证业务办理等量大面广的事项,通过审批协同、网上审批、自助服务等手段,逐步推动实现全城通办,方便群众就近办理。

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各审批服务部门完成时限:长期(二)全面推行“就近能办”。

市、区相关职能部门要学习借鉴市人社局事项下放办理、服务端口前移的做法,加大对审批服务事项的下放力度,强化指导保障、业务培训,确保基层能办事、办成事。

各区要加强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对下放的公共服务事项,按办理、初审、代办三类,简单事项直接办结,一般事项由村(社区)工作人员导办或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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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简化优化审批服务流程方便群众办事创业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实施方案为进一步提高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的质量和效率,为群众提供公开公平、高效便捷的服务,更好地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的通知》(国办发〔2015〕86号)、省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改进行政审批有关工作的通知》(闽政〔2015〕68号)以及省审改办《关于简化优化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流程的实施意见》(闽审改办〔2016〕36号)、省效能办《关于印发〈2016年深化“比服务”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效能办〔2016〕5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国务院和我省关于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协同推进的部署,坚持问题导向,创新工作思路,综合施策、标本兼治、立行立改,务求在简环节、优流程、转作风、提效能、强服务方面取得突破性进展,不断提升审批服务水平和群众满意度。

——服务便民利民。

简化办事环节和手续,优化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流程,明确标准和时限,强化服务意识,丰富服务内容,拓展服务渠道,创新服务方式,提高服务质量,让群众办事更方便、创业更顺畅。

——办事依法依规。

严格遵循法律法规,善于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规范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办理程序,限制自由裁量权,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推进审批服务制度化、规范化。

——信息公开透明。

全面公开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实现办事全过程公开透明,可追溯、可核查,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数据开放共享。

加快推进“互联网+公共服务”,运用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强化部门协同联动,打破信息孤岛,推动信息互联互通、开放共享,提升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整体效能。

二、工作任务(一)规范事项管理1.规范统一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名称。

建立权责清单管理系统,推动审批服务事项“五个规范”和“四个统一”,即规范审批服务事项名称、申请材料、审批流程、办理时限、收费项目,统一审批服务事项的统计口径和目录、统一使用行政审批专用章、统一行政服务中心设置、统一行政服务中心工作规则,实现有效监管。

责任单位:市政务中心管委会、市审改办牵头,市直各部门、各区审改办、各区行政服务中心、各分中心配合2.调整和完善公共服务事项清单。

坚持以创业创新需求为导向,以公共服务公平、可及为目标,进一步梳理公布与群众日常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事项。

突显“服务”本质,进一步调整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对所有公共服务事项逐项编制办事流程及指南,并要求全部进驻市行政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市审改办牵头,市直各部门配合完成时限:2016年6月底前(二)强化重点整治3.大力清理证照年检和政府指定培训。

根据《关于开展清理行政许可事项相关证照年检和政府指定培训事项工作的通知》(厦审改办〔2016〕14号)文件精神,对照目前保留的行政许可事项,全面梳理相关证照的年检和政府指定培训情况。

对于证照年检类事项,无法律、法规、规章依据的予以取消,确有依据需要保留年检的,将年检改为年度报告公示制度,并进一步简化优化服务,创新年检方式,推动实行网上、微信年检和年度报告公示;延长年检周期,尽量减少一年一检的情况,减轻企业和群众负担;加大力度取消与证照申领和年检等挂钩的政府指定培训。

责任单位:市审改办牵头,各区政府、市直各部门配合完成时限:2016年10月底前4.清理无谓证明及繁琐手续。

按照《厦门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取消无谓的证明和清理申报材料工作的通知》(厦审改办〔2016〕16号)文件要求,对照目前保留的行政许可、其他权力、公共服务事项(依申请类审批服务项目),全面清理相关无谓证明及繁琐的手续。

对于涉及企业公民办事所需的证照(卡)、证明和申报材料、盖章环节,凡是没有法律、法规、规章依据的,原则上一律取消;办理部门可以在本部门获得的材料,不得再要求申请人提供。

责任单位:市审改办牵头,各区政府、市直各部门配合完成时限:2016年10月底前5.进一步精简申报材料。

全面清理办理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及相关证照所需的申报材料,推行“十个凡是”。

即凡是无法律、法规、规章依据的材料、证明,一律取消、废除;凡是前一个审批环节已经提交的材料,下一环节一律不再要求提交;凡是可以从电子证照库调取、查询、比对的证、照、文一律不再要求提交;凡是对审批没有起实质性作用的材料一律不再要求提交;凡是可以通过互通共享、校验核对获取业务办理所需信息或证照的,不再要求提交相关纸质证照和申报材料;凡是可以通过机读验证证照形成电子档案的,不再要求提交复印材料;凡是可以互联网+推送(电子文档)的,不再要求现场提供;凡是联办需要向多个部门提供名目繁多的书面材料一律整合精简为“一表制”、“一套材料”;凡是可以自动生成免填表的不再要求填表;凡是申报材料为本部门颁发的证照和批文,只要求提供批准文件名称、文号、编码等信息供查询验证,一律不再要求提交证照或批准文书原件或复印件。

责任单位:市政务中心管委会、市审改办牵头,市直各部门、各区审改办、各区行政服务中心、各分中心配合(三)优化办事流程6.推动外经贸企业设立登记多证联办。

深化“一照一码”企业设立登记制度改革,力争实现商务、工商等内、外资企业设立登记信息与后续的海关、国检、人行外管等部门的数据共享,推出“一口受理、并联审批、限时办结、一窗发件”的外经贸企业多证联办并联审批的新模式,切实提升服务外经贸企业的水平,更好地突显我市外向型经济新优势。

责任单位:市政务中心管委会牵头,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厦门海关、厦门检验检疫局、人民银行厦门外汇管理局配合完成时限:2016年8月底前7.全面推进“多规合一”建设项目审批流程新一轮改革。

在总结第一轮改革经验的基础上,全面梳理、精简和优化建设项目审批及涉及的公共服务、前置中介服务事项,完善项目策划生成机制,实行“一本可研、共同论证、共同审批”,提升“多规合一”平台互联互通水平,完善社会投资和财政投融资重点重大项目绿色通道办件模式,推动形成“政府统筹、部门协同、信息共享、并联审批、注重监管”的建设项目审批管理新机制。

责任单位:市政务中心管委会、市多规办牵头,各区政府、市直各部门配合完成时限:2016年12月底前(四)提升服务水平8.推动部门内综合窗口收件受理。

加快政务大厅功能升级,按照“成熟一个,推动一个”的原则,逐步推动各部门办事窗口整合为综合窗口,变“多头受理”为“一口受理”,在商事企业设立登记、车驾管、出入境、不动产登记、外经贸、国地税等审批管理服务中率先推行部门内综合窗口收件受理制,市民或法人到政府部门内任一窗口即可完成办理,节省流转环节和等待时间。

责任单位:市政务中心管委会牵头,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直各部门、各区行政服务中心、各分中心配合完成时限:2016年10月底前9.创新服务方式。

借助信息化网络平台,充分利用政务服务咨询热线、多功能一体机等平台作用,推行网上预约、电话预约和现场预约服务。

推行代办服务、邮寄审批、自助服务等服务模式,在开发区、园区等推行全程代办服务和邮寄办理服务,通过政府购买代办服务的方式,畅通各产业区行政主管部门与各审批主管部门、政务中心的代办绿色通道。

筹划设立24小时自助服务区,推动更多的业务采用自助服务模式;推动一批条件成熟的全程网上审批事项部署到“i 厦门”平台,方便居民办理。

责任单位:市政务中心管委会、市经信局牵头,市直各部门配合10.持续推动“即来即办”。

按照“马上就办,办就办好”的要求推动即办事项比例提升。

对审批服务事项存在依法需要检验检测、专家评审等特殊环节的,应明确办理时限并对外公布。

积极推行即办事项延时服务制度,对于当天下午临近下班时间受理或尚未办结的即办事项,启动延时服务,做到当日办结。

对于常年或阶段性办件量大的即办事项,根据实际需求及时增设窗口、增加人手、加班受理或者启用季节性应急窗口,防止出现办事群众长时间等候现象。

责任单位:市政务中心管委会牵头,各进驻部门、各区行政服务中心、各分中心配合(五)推进标准化建设11.规范审批服务受理环节。

组织相关部门按照公布的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及时修订完善行政服务标准文本,制定可操作性强的行政服务提供标准,编制规范的服务指南。

推行受理单制度。

对申请材料符合规定的即办事项应当场办结,承诺事项要当场受理并出具受理单;实行网上受理的,要出具网上受理单并告知申请人。

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要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不予受理的,要在规定的办理时限内出具不予受理的书面凭证并说明理由。

责任单位:市政务中心管委会牵头,市直各部门、各区行政服务中心、各分中心配合完成时限:2016年6月底前12.制定和完善审查工作细则。

明确自由裁量权边界,减少审批随意性,压缩审批寻租空间,消除滋生腐败土壤,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对承担的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制定审查工作细则,逐项细化和完善审查环节、审查内容、审查标准、审查要点、注意事项等,重点明确部门负责同志以及不同职级办事人员在不同环节的审查职责,明确各个审查环节的廉政防控点。

同类行政职权事项主要环节和流程基本相同的,可制定通用审查工作细则;有较大差异的,应单独制定审查工作细则。

以审查工作细则为依托,明确廉政要求以及违法违纪需要承担的后果,建立部门内部人员过问审批事项办理的记录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禁止部门内部人员违反规定干预审批过程。

责任单位:市审改办、市政务中心管委会牵头,各区政府、市直各部门配合完成时限:2016年10月底前(六)持续提升“互联网+政务”水平13.扎实推进网上审批。

大力推动审批服务事项提供网上审批通道,推动更多网上预审事项升级为网上终审事项,网上终审事项升级为全程网上审批事项,不断提高网上审批的使用率和普及度,实现进一步提升。

在商事登记领域全程网上审批的基础上,全面推行电子营业执照。

继续抓好“网上办事大厅”的建设,逐步推进与进驻市行政服务中心的各公共服务事项审批系统的数据对接,实现审批信息互通共享。

责任单位:市政务中心管委会、市经信局牵头,市直各部门配合14.加快推进部门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

对“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做好持续的优化和完善,推动自然人数据库、法人数据库和地理空间数据库等基础信息资源库与各审批系统的对接,保障业务信息的跨部门、跨层级共享。

加快完成清单管理系统的开发,并与各审批平台对接,实现事项清单管理的同源性。

加强协调配合,推进公共服务信息平台建设,加快推动跨部门、跨区域、跨行业涉及公共服务事项的信息互通共享、校验核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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