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化标准化管理制度
中国石化管理规定

中国石化管理规定
中国石化管理规定是指为了规范企业运营,维护安全生产和保障生态环境的正常运行,制定的一系列管理制度和规范要求。
为了顺利地实施这些规定,石油化工企业必须要遵守这些规定,理解并积极参与其中。
下面,我们针对中国石化管理规定做更具体的分析。
首先,中国石化管理规定对石油化工企业的生产安全要求非常严格。
企业必须按照规定要求建立安全生产制度,建立完善的安全保障管理机制。
安全保障要做到实时监控,早期预警,并对生产过程进行全过程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安全生产。
其次,中国石化管理规定要求企业在管理方面做到精细化和标准化,建立科学合理的公司制度、流程和流程控制机制,建立合理的生产和管理结构,做到“人岗相宜、分工明确、职
责分明、全面协调、快捷高效”。
此外,中国石化管理规定还要求企业在环境方面做到严格的保护和处理。
企业必须充分理解并全面贯彻环保政策法规,秉持“绿色发展”的理念,加强基础设施建设,适度增加技术投入,优化产品结构,减少能源消耗和污染排放,确保环境保护和人民群众的健康安全。
最后,中国石化管理规定还要求企业注重质量管理。
“质
量是企业的生命线”,企业要提高产品质量、节约成本、提高
效率,国外市场还要通过标准化建设攻占市场,使企业的产品质量得到更好的认可,进一步提升信誉度和市场占有率。
我们要深刻理解中国石化管理规定,并切实执行,进一步推进中国石油化工产业健康发展。
石油化工工程建设标准管理办法

石油化工工程建设标准管理办法中国石化建标[2003]119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石油化工工程建设标准化工作,促进石油化工工业技术进步,充分发挥标准在石油化工工程建设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和国家标准化有关规定并结合石油化工行业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石油化工工程建设标准化的任务是接受国家有关部门的委托,承担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制定和修订(含局部修订)并承担相应的管理工作,组织并监督标准的实施,指导制定企业标准和推动企业开展标准化工作。
第三条受国家有关部门委托,石油化工行业工程建设标准的制(修)订和管理工作由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以下简称石化集团)负责,工程建设管理部为石油化工工程建设标准化归口管理部门。
第四条石油化工工程建设标准化工作坚持与时俱进、改革创新的精神,努力推动工程建设标准的科学化、系列化,建立完善的标准体系。
第五条石油化工工程建设标准包括以下几方面的内容:1.石油化工工程建设的勘察、设计、施工及验收技术要求;2.石油化工工程建设的技术管理、技术术语、符号、代号、图例、试验方法、制图方法、信息编码等的技术要求;3.石油化工工程建设的质量检测、检验评定、安全、卫生、检验试验的技术要求;4.石油化工工程建设的节能降耗、综合利用、环境保护和劳动保护等的技术要求。
石油化工工程建设标准分为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可以用标准、规范、规程、规定、导则、试验方法、技术条件等形式发布,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条中国石化工程建设标准的著作权和版权(含纸质和电子光盘)均属石化集团所有。
未经许可,任何部门、企事业单位、社团和个人不得擅自出版、翻版、复制、汇编和发行。
保护的内容为石油化工行业标准和石化集团企业标准的各阶段的成果,包括征求意见稿、送审稿、报批稿和正式发布本(含纸质和电子光盘版),以及标准的解释、宣贯和培训材料和声像制品。
第七条在石油化工工程建设标准化工作中,应结合我国石油化工工业的实际,及时收集、认真研究并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
中国石化管理制度汇编表

中国石化管理制度汇编表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中国石化的管理行为,提高管理效率,保障公司的正常运转,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中国石化公司的各级组织和管理机构,包括总部、分公司、子公司等各类单位。
第三条公司各级组织和管理机构应当依法遵循本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得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保障公司的利益和形象。
第四条公司各级组织和管理机构应当按照本管理制度的规定,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和规范,确保管理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和有效性。
第五条公司各级组织和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内部监督,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防范风险,加强合规管理。
第六条公司各级组织和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绩效考核和奖惩制度,确保员工的工作成果得到公正评价和合理激励。
第七条公司各级组织和管理机构应当及时修订本管理制度,确保其符合公司发展需要和法律法规的要求。
第二章公司治理第八条公司各级组织和管理机构应当按照《公司法》和《证券法》的相关规定,建立企业治理结构和制度,明确公司各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第九条公司董事会是公司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制定公司发展战略、决定公司重大事项和监督公司管理工作。
第十条公司董事会应当定期召开会议,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报告,审议公司的重大事项,监督公司的运营情况。
第十一条公司董事会的董事应当严格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和法律法规,妥善行使其职责和权力。
第十二条公司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负责监督公司的经营管理情况,保障公司的利益。
第十三条公司监事会应当定期召开会议,审查公司的财务情况,审议公司的年度报告和财务报表。
第十四条公司总经理是公司的执行机构,负责管理公司的日常经营和管理工作。
第十五条公司总经理应当切实履行其职责,遵循公司规章制度和法律法规,推动公司的发展。
第十六条公司各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职,忠于公司,切实履行其职责和义务,保障公司的正常运转。
第十七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的沟通机制,做好信息沟通和协作工作,共同推动公司的发展。
标准化制度体系建设方案

中国石化标准化制度体系建设方案根据“关于塑造中国石化特色管理模式指导意见”和“中国石化管理标准化信息化总体方案”的要求和部署,研究提出中国石化标准化制度体系建设方案。
一、标准化制度体系建设原则与指导思想中国石化标准化制度体系是指以规范的管理机制为基础,按照科学的制度分类别和分层级标准,运用标准化制度模板构建的涵盖集团公司、股份公司全部业务领域的制度集合。
这里所称制度,是指集团公司和企业按照规定程序印发的具有长期普遍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
中国石化标准化制度体系建设遵循“统一、规范、实效、继承和创新”的原则。
“统一”是指一个体系、一套文本、一项机制;“规范”是指内容标准、流程规范、职责明确;“实效”是指要求清晰、设计简明、执行高效;“继承”是指总结经验、分析提炼、吸收固化;“创新”是指博采众长、提升优化、自我完善。
标准化制度体系建设的指导思想,贯彻一个方针、实现两个目标、达到三个统一、强化四方联动。
贯彻一个方针是指将先进管理思想与中国石化实际相结合,体现总部管理意图;实现两个目标是指通过制度标准化信息化,实现制度与业务相匹配,提高制度执行力;达到三个统一是指统一制度架构,统一制度模板,统一制度管理流程;强化四方联动是指制度归口管理方、制度制定方、信息系统管理方和制度执行方联动,保证制度落地执行。
二、标准化制度体系建设主要思路标准化制度体系建设主要包括三个方面内容:一是设计标准化制度体系架构,包括划分制度分类别分层级的标准、设计标准化制度模板;二是建立科学的制度管理机制,包括制度全生命周期管理流程和制度管理职责;三是信息化支撑,包括制度管理信息化和制度信息化。
标准化制度体系建设分为标准化制度体系设计、建立、实施与优化三个阶段逐步推进。
其中,第一阶段包括设计业务分类框架、确定制度分类别分层级标准、设计标准化制度模板、明确制度管理流程和制度管理信息系统功能等;第二阶段包括业务流程体系建立与完善、标准化制度体系建立、试点业务领域和试点企业制度信息化等;第三阶段包括标准化制度体系的应用和优化、制度与业务融合,实现制度流程化、信息化。
中国石化标准化管理制度

中国石化标准化管理制度(试行)时间:2010-09-01 11:08来源:未知作者:admin 点击:次中国石化科(2002)72号2002年3月4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暨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石化)的标准化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中国石化标准化工作的任务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标准化的法律法规和各项方针政策;受国家标准化主管部门委托,完成归口管理的石油和石油化工专业领域内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制定和修订任务;根据中国石化生产建设、经营管理、新产品开发、市场销售和加快与国际惯例接轨的需要,组织制定和修订中国石化企业标准;贯彻实施标准并对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
第三条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参加国际标准化活动;开展标准化研究,逐步建立与国际上主要石化企业标准技术水平相当的中国石化企业标准体系。
第四条标准化工作是中国石化科学管理的基础,是科学技术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应纳入中国石化的发展规划和计划。
第二章机构职责第五条中国石化标准化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分工负责的管理体制。
各级主管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标准化管理机构,配备专职人员,归口管理标准化工作。
第六条科技开发部是中国石化标准化主管部门,其主要职责是:(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标准化工作的法律法规和各项方针政策,制定中国石化标准化工作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二)负责建立并完善中国石化标准化体系。
组织编制中国石化标准化工作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三)组织完善中国石化承担的石油、石化国家标准(含国家军用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制定与修订任务;组织制定和修订中国石化企业标准,并组织实施;(四)管理协调中国石化各业务主管部门的标准化工作;(五)指导下属单位的标准化工作,并对执行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六)管理石油化工行业有关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和技术归口单位的标准化业务工作;参加石油工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工作,管理设在中国石化内的有关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标准化业务工作;(七)负责中国石化企业产品标准的备案;(八)负责所管理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中国石化企业标准化经费的申请和分配,并检查监督资金的使用;(九)归口对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的联系,归口管理有关的国际标准化工作,组织参加国际标准化组织的活动和业务交流,组织标准化研究和学术交流;(十)组织中国石化标准化技术成果评选和标准化工作的表彰奖励。
中国石化质量管理制度

中国石化质量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不断提高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暨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石化)的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中国石化质量管理的任务是: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以及国家颁布的其它有关质量的法律、法规,采用现代科学方法,控制影响质量的各种因素,努力生产品质优良、适销对路、用户满意、在国内外市场上有竞争力的产品。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中国石化油田、炼油、化工、销售、物资采购和工程建设等部门及所属企业的质量管理与监督。
第二章机构与职责第四条中国石化的质量管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分工负责的管理体制。
第五条科技开发部是质量管理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主要负责质量工作的监督与协调。
其主要职责是:(一)根据国家有关质量的法律法规,制定、修订《中国石化质量管理制度》、《中国石化质量事故管理规定》、《中国石化石油与石油化工产品油田企业采购物资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等质量管理制度。
(二)负责提出中国石化质量方针、目标。
(三)负责对中国石化质量管理体系建设和认证提出指导性意见,对企业质量体系运行情况进行监督。
(四)负责中国石化直属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的业务管理。
(五)负责编制中国石化质量监督抽查计划,并组织实施。
(六)负责协调处理中国石化内部业务板块之间重大质量纠纷问题。
(七)负责牵头组织对特大质量事故进行调查和处理。
(八)统一负责对国家质量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同行企业在质量工作方面的联系、协调。
(九)负责先进质量管理及方法等科研课题的立项、管理。
(十)汇总各职能管理部的质量统计报表和质量管理信息,报送总部领导。
(十一)配合人事部门对分(子)公司的经理和质量负责人进行质量培训。
第六条油田勘探开发事业部、石油工程管理部、炼油事业部、化工事业部、油品销售事业部、资本运营部(资产公司)、工程部、物资装备部(以下简称各职能管理部)是质量管理工作的专业管理部门,负责各自业务范围内的质量管理工作。
中国石化公司管理制度

中国石化公司管理制度一、总则《中国石化公司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是为规范和健全中国石化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管理体系,完善公司内部制度,提高公司治理能力,确保公司各项经营活动合法、合规、有序进行而制定的管理制度。
二、组织结构1. 公司设立董事会、监事会和总经理,分设营运管理、财务管理、资源保障等部门。
2. 公司董事会是公司最高权力机构,由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组成,董事会负责决定公司重大事项。
3.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经营管理进行监督,监事会成员由监事长、副监事长、监事组成。
4. 公司总经理负责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协助董事会处理公司事务。
5. 公司各部门负责公司不同的业务领域,分工明确,互相配合。
三、内部管理1. 公司员工应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公司领导安排,保守公司商业秘密。
2. 公司应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机制,加强内部审计和监督,确保公司各项经营活动合法合规。
3. 公司应建立健全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加强员工培训和考核,提高员工综合素质。
4. 公司应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做好财务报表编制和审计工作,确保财务数据准确可靠。
四、风险管理1. 公司应建立健全的风险管理机制,加强对市场、信用、操作等各项风险的识别和评估。
2. 公司应建立健全的危机管理预案,及时处理突发事件,保障公司安全与稳定。
3. 公司应定期进行风险评估和监控,及时调整风险管理措施,防范可能的风险。
五、合规经营1. 公司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加强合规培训和宣传,防范违法风险。
2. 公司应建立健全的合规风险管理机制,加强合规监督和检查,确保公司经营合法合规。
3. 公司应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和合作,及时了解国家政策动向和监管要求。
六、奖惩机制1. 公司应建立健全的奖惩机制,对表现优秀的员工给予奖励,对违规违纪的员工给予处罚。
2. 公司应加强对员工的激励和培训,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和责任心。
3. 公司应建立健全的绩效考核制度,评价员工工作业绩和综合素质。
中国石化的管理制度

中国石化的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中国石化(以下简称“公司”)各级组织部门的管理行为,提高公司管理效率和管理水平,保障公司经营目标的实现,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公司管理制度是公司实施公司治理、落实公司战略和公司目标,有效开展公司业务,提升公司管理水平,保障公司经济效益和社会责任的必要规定。
第三条公司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各级组织部门及现有及未来设立的子公司和分公司。
各级组织部门应当依据公司管理制度制定自己的管理规章制度,并定期进行评估和调整,确保其有效实施。
第四条公司管理制度包括公司章程、公司治理规范、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职能部门管理办法等内容。
第二章公司章程第五条公司章程是公司依法制定的,明确公司组织结构、公司治理方式和公司管理机制的公司基本法规。
第六条公司章程应当由公司股东大会制定或修改,并报送有关主管部门备案。
第七条公司章程包括:(一)公司名称、住所、企业性质、经营范围等基本情况;(二)公司股权结构和公司治理结构;(三)公司各级组织部门设置、职责和权限;(四)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公司内部控制机制;(五)公司职工管理办法及公司企业文化建设等。
第八条公司章程应当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于全体职工及外部机构公开。
第九条公司章程由公司总法务部负责管理和维护,并及时组织修订和更新。
第三章公司治理规范第十条公司治理是公司利益相关各方协同作用的过程,公司治理规范是公司行使公司事权的必要制度。
第十一条公司治理规范应当遵循公司章程的规定,体现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之间协同配合的关系,确保公司决策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第十二条公司治理规范包括:(一)公司高层决策机构职责和权限的界定;(二)公司高层决策机构成员及职能部门负责人的产生办法;(三)公司高层决策机构内部规则和决策程序的约束;(四)公司高层决策机构与职工代表的沟通和协商机制;(五)公司高层决策机构的监督和问责制度。
第十三条公司治理规范由公司总法务部负责管理和维护,并与公司各级组织部门共同监督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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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化标准化管理制度(试行)时间:2010-09-01 11:08来源:未知作者:admin 点击:次中国石化科(2002)72号2002年3月4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暨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石化)的标准化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中国石化标准化工作的任务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标准化的法律法规和各项方针政策;受国家标准化主管部门委托,完成归口管理的石油和石油化工专业领域内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制定和修订任务;根据中国石化生产建设、经营管理、新产品开发、市场销售和加快与国际惯例接轨的需要,组织制定和修订中国石化企业标准;贯彻实施标准并对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
第三条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参加国际标准化活动;开展标准化研究,逐步建立与国际上主要石化企业标准技术水平相当的中国石化企业标准体系。
第四条标准化工作是中国石化科学管理的基础,是科学技术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应纳入中国石化的发展规划和计划。
第二章机构职责第五条中国石化标准化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分工负责的管理体制。
各级主管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标准化管理机构,配备专职人员,归口管理标准化工作。
第六条科技开发部是中国石化标准化主管部门,其主要职责是:(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标准化工作的法律法规和各项方针政策,制定中国石化标准化工作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二)负责建立并完善中国石化标准化体系。
组织编制中国石化标准化工作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三)组织完善中国石化承担的石油、石化国家标准(含国家军用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制定与修订任务;组织制定和修订中国石化企业标准,并组织实施;(四)管理协调中国石化各业务主管部门的标准化工作;(五)指导下属单位的标准化工作,并对执行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六)管理石油化工行业有关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和技术归口单位的标准化业务工作;参加石油工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工作,管理设在中国石化内的有关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标准化业务工作;(七)负责中国石化企业产品标准的备案;(八)负责所管理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中国石化企业标准化经费的申请和分配,并检查监督资金的使用;(九)归口对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的联系,归口管理有关的国际标准化工作,组织参加国际标准化组织的活动和业务交流,组织标准化研究和学术交流;(十)组织中国石化标准化技术成果评选和标准化工作的表彰奖励。
第七条中国石化主管生产、销售、工程和安全等部门标准化工作的主要职责是:(一)监督检查下属单位的标准化工作,协调解决标准实施中的问题;(二)配合标准化主管部门搞好本部门的标准化工作;(三)集团公司工程建设部负责石油化工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管理和制定、修订工作。
第八条分(子)公司标准化主管部门负责本公司的标准化工作,其主要职责是:(一)依据本制度和有关规定,制定本企业的标准化工作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二)组织制定、修订企业标准并申报备案;(三)组织实施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中国石化企业标准;(四)监督检查本企业执行标准的情况,解决标准实施中的问题;(五)参与工程作业、新产品开发、技术改造和技术引进中的标准化工作,提出标准化要求、做好标准化审查;(六)负责本企业标准化知识普及教育和业务培训;开展标准化效果的评价,总结标准化工作经验;(七)建立健全标准化管理制度,建立标准档案,搜集国内外标准化信息资料;(八)承担上级标准化主管部门下达的标准化工作任务。
第九条中国石化各专业标准化机构的组成及职责是:(一)石油化工专业标准化分技术委员会是负责本专业范围内全国性标准化工作的技术组织,由中国石化推荐,经国家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其职责按《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章程》执行。
(二)石油工业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是负责本专业范围内全国性标准化工作的技术组织,由石油工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审核聘任的科技人员组成,其职责按《石油工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章程》执行。
(三)专业标准化技术归口单位由中国石化根据标准化工作的需要指定有关单位担任,并报国家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负责本专业范围内的标准化技术工作,其职责按《石油产品标准化专业技术归口单位工作细则》执行。
(四)受科技开发部委托,石油化工科学研究院标准化室协助科技开发部完成有关标准化管理的具体工作。
(五)受科技开发部委托,石油勘探开发研究院、石油化工科学研究院和北京化工研究院协助科技开发部完成对企业产品标准的备案。
第三章标准的制定与修订第十条石化标准分国家标准(含国家军用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和协议标准。
需要在全国范围内统一的技术要求应当制定国家标准。
没有国家标准,而又需要在全国石油化工行业范围内统一的技术要求,可以制定石油化工行业标准。
企业生产的产品没有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应当制定企业标准。
为了提高产品质量,企业可以制定比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更先进的产品技术标准。
根据特殊要求,供需双方可以对某一具体产品或服务签订协议标准。
中国石化企业标准分为两级:第一级,需要在中国石化统一的标准(以下简称一级企业标准),由科技开发部统一组织制定和管理。
第二级,在分(子)公司范围内适用的标准(以下简称二级企业标准),由分(子)公司标准化主管部门统一管理。
第十一条制定标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二)有利于保障人身安全、身体健康和保护环境;(三)有利于合理利用资源,推广科技成果,促进技术进步,提高产品质量,增加经济效益;(四)适应市场需要,符合使用要求,与相关标准协调配套,有利于产品的通用互换,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五)有利于促进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和对外贸易,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
第十二条国家标准的制定、修订工作由科技开发部组织专业化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或标准化技术归口单位完成,由中国石化上报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审批、编号和发布。
具体要求按《国家标准管理办法》执行。
执行标准的制定、修订工作由科技开发部组织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或标准化技术归口单位完成,由中国石化报国家经贸委审批、编号和发布。
具体要求按《行业标准管理办法》执行。
中国石化一级企业标准的制定、修订工作由中国石化下属各分(子)公司根据本公司的标准化工作实施细则组织完成,由中国石化法人代表授权的主管领导审批、发布。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子)公司可以自行批准、发布本公司的企业标准。
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和标准化技术归口单位要积极为二级企业标准的制定、修订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咨询和服务,并根据企业的委托承担标准的制定、修订任务。
企业标准的技术要求不得低于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技术要求。
第十三条中国石化企业标准实行统一编号。
一级企业标准编号为:Q/SH ××××—0000发布年代号标准顺序号中国石化企业标准代号二级企业标准编号为:Q/SH ××××××—0000发布年代号标准顺序号分(子)公司企业标准代号(见附件一)中国石化企业标准代号第十四条新产品鉴定时应提出产品暂行技术标准,新产品投产前必须制定产品标准。
第十五条标准的制修订程序分为标准立项、起草标准草案、征求意见稿、审查报批、标准发布等阶段。
生产经营活动中急需的标准,可采用快速程序制定。
第十六条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和标准化技术归口单位制定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应于国际惯例接轨。
第十七条标准的备案和复审(一)一级企业产品标准从发布之日起30日内,由中国石化向国家经贸委备案,然后向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备案。
(二)二级企业产品标准从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分(子)公司应首先向中国石化备案(油田企业产品标准报告石油勘探开发研究院科技除、石油产品标准报石油化工科学研究院标准化室、石油化工产品化工产品标准报浙江化工研究院标准化室),然后向企业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各分(子)公司要及时将经过备案的二级企业标准文本报送主管事业部。
(三)企业产品标准只有经过备案,才能作为生产、经营、质量监督检验以及质量仲裁等项活动的依据。
(四)企业产品标准向中国石化备案须填报“企业产品标准备案登记表”(见附件二),同时报送标准文本和编制说明各四项;企业向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按其规定办理。
(五)经备案登记的企业产品标准,应在登记表和标准文本封面加盖企业产品标准备案专用章,并将登记表和加盖备案专用章的标准文本返回申报单位三份。
(六)标准发布实施后应按时组织复审,并确认有效、修订或废止。
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复审周期一般不超过五年,企业标准的复审周期一般不超过三年。
(七)经过备案的企业产品标准,在复审、修订和部分条款更改、补充后,需按程序重新办理备案登记手续。
一级企业产品标准废止,由中国石化下发废止通知;二级企业产品标准废止,由申报单位填写“企业产品标准废止登记表”(见附件三),报标准备案受理部门注销备案。
第四章标准的实施与监督第十八条实施标准是中国石化各级生产经营管理部门的责任。
生产企业应当在相应的标准化管理部门、生产技术部门配备有关的、现行有效的标准文本。
第十九条生产企业必须严格执行现行有效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中国石化企业标准,不得擅自更改或降低标准要求。
不符合标准或无标准的产品,禁止生产、销售、采购和使用。
第二十条各企业生产的产品,要在产品说明书或包装物上注明所执行的标准。
第二十一条企业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生产的产品,可以向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授权的部门申请产品质量认证。
认证合格后由认证部门授予认证证书,允许在产品或其包装上使用规定的认证标志。
第二十二条新产品研制、工程设计、技术引进和技术改造,应符合标准化要求,并严格执行国家标准化法规。
第二十三条引进国外先进技术、设备和仪器应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引进技术和设备生产的产品,其标准的技术要求不应低于其合同指标。
第二十四条对于新颁布的标准,标准化管理部门应在标准实施前,向相关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进行宣传贯彻,并及时向企业配发。
第二十五条各级标准化管理部门应对下属单位的标准实施情况和标准化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根据中国石化的要求,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有权对企业实施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企业要积极配合提供方便。
第二十六条中国石化企业标准是中国石化重要的技术文件,涉及科研、生产、经营和管理的技术秘密,各单位都应加强管理。
未经标准化主管部门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对外提供。
五章经费第二十七条标准化工作经费按有关规定办理,可以计入企业生产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