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困户收入计算表
贫困户月收入登记表

是否 实现 安全 饮水
有义 务教 育阶 段辍 学学
参加 城乡 居民 基本 医疗
户主
村党 支部 书记
村委 会主
任
工作 队队 长或 乡镇 包村
生 保险
干部
பைடு நூலகம்
1月 2月 3月 4月 5月 6月 7月 8月 9月 10月 11月 12月 合计
12
附件 1
贫困户月收入登记表(样表)
武邑县赵桥镇
村
户主姓名:
家庭人口:
人
收入情况
“三保障”情况
签字
家庭经营性纯收入(元)
财产性收入(元)
转移性收入(元)
是否 是否
驻村
月份
种植
养殖
林果
旅游 业
其他
支出
小计
工资 性收
入 (元)
土地 流转
入股 分红
光伏 收入
其他
小计
政策 性收
入
其他
小计
收入 合计 (元)
是否 实现 住房 安全
建档立卡贫困户收入明白卡(样式)

公斤
E
E=E1+E2+E3+E4+E5
水稻
公斤
E1
包谷
公斤
E2
小麦
公斤
E3
蚕豆
公斤
E4
杂粮
公斤
E5
全年出栏畜禽产品
猪
头
F
出售和自宰数量
牛
头
G
羊
只
H
家禽
只
I
其他
头
J
家庭收入
家庭收入合计
元
K
K=L+M+N+P
1、工资性收入(务工收入、公益性岗位报酬)
元
L
2、生产经营收入
小计
元
M
M=M1+M2+M3+M4+M5
楚雄州建档立卡贫困户收入明白卡(样式)
县市乡镇村(居)委会小组户年度
内容
单位
序号
规模 金额
备注
生活生产基本条件
家庭人口
人
A
其中:劳动力
人
B
耕地面积
小计
亩
C
C=C1+C2+C3
水田
亩
C1
水浇地
亩
C2
旱地
亩
C3
经济林果面积
小计
亩
D
D=D1+D2+D3
核桃
亩
D1
花椒
亩
D2
其他
亩
D3
生产经营状况
全年生产粮食
元
P1
生态补偿金(退耕还林、公益林、草原生态补贴等)
元
P2
贫困户收入统计表格

村村民小组推荐拟脱贫贫困户年度人均纯收入统计卡贫困户签字(或盖章、按手印):填写人:1、计算周期:上年10月1日至当年9月30日。
2、计算方法:贫困户家庭人均纯收入=(家庭总收入-家庭经营费用支出-税费支出-生产性固定资产折旧)÷贫困户家庭建档立卡人口数。
下列收入不列入贫困农户家庭纯收入的计算类别:社会救助(包括受灾救助、医疗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临时救助,其中特困人员供养除外)、慰问金、扶贫慰问物资、危房改造补助、易地搬迁补助、一次性保险赔付、移民搬迁补助、一次性抚恤金等。
2018年度贫困户脱贫验收表户主:家庭人口:人:.县市区乡镇村组联系:.说明:1.此表一式3份,贫困户档案、乡镇人民政府、县扶贫办各存1份。
2.村级评议组长(签字)中的“评议组长”,指村“两委”指定的评议会议主要负责人。
3.“帮扶责任人意见”一栏,帮扶责任人可与该户同时签字或之后补签。
贫困户脱贫签字表户主:: .家庭人口:人联系: .县(市、区)乡镇村组2.村支两委意见栏除签字外,还要村很会盖章。
XX镇村2018年拟脱贫困户公示我村对各村民小组上报的拟脱贫户,经村民代表大会评议以及贫困户和帮扶责任人确认,确定我村年拟脱贫户人,现予以公示(见XX镇村贫困户拟脱贫)。
如广大村民对此有异议,请本着实事的原则,从即日起7天向上级机关举报。
县级举报:乡级举报:附件:XX镇村贫困户拟脱贫村委会(盖章)年月日附件XX镇村贫困户拟脱贫村委会(盖章)填报时间年月日贫困户脱贫验收送审表写。
2.此表一式3份,村委会、乡镇人民政府、县(市、区)扶贫办各存1份。
XX镇村贫困户拟脱贫村委会(盖章)填报时间年月日XX镇村关于审核拟脱贫贫困户的报告XX镇人民政府:我村经村民小组推荐、村民代表大会评议、入户核实的程序进行了初审,确定拟脱贫贫困户户人,经公示无异议。
现上报镇人民政府,请予以审核。
村民委员会2018年月日+2018年度拟脱贫贫困户核实表注:1、“两不愁、三保障”是指不愁吃、不愁穿,保障其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2、脱贫标准是家庭人均纯收入达到本年度脱贫线以上。
精准扶贫贫困户可支配收入调查表(最新版的最新版)

表一白银市精准扶贫贫困户可支配收入调查表县(区) 乡(镇) 村 20 年 第 季度 单位:人、元行政区划代码:□□□□□□□□□□□□ 户编码:□□□指标解释可支配收入 指调查户可用于最终消费支出和储蓄的总和,即调查户可以用来自由支配的收入。
既包括现金,也包括实物收入。
按照收入来源包含5项,分别为:工资性收入、经营净收入、财产净收入、转移净收入和自有住房折算净租金。
计算公式为:可支配收入=工资性收入+经营净收入+财产净收入+转移净收入+自有住房折算净租金其中:经营净收入=经营收入-经营费用-生产性固定资产折旧-生产税净额(生产税-生产补贴)财产性净收入=财产性收入-财产性支出转移净收入=转移性收入-转移性支出工资性收入 指调查户成员通过各种途径得到的全部劳动报酬和各种福利,包括受雇于单位或个人、从事各种职业、兼职和零星劳动得到的全部劳动报酬和福利。
家庭经营净收入 指调查户成员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获得的净收入,是全部经营收入中扣除经营费用、生产性固定资产折旧和生产税净额(生产税减支生产补贴)之后得到的净收入。
转移性总收入 指国家、单位、社会团体对住户的各种经常性转移支付和住户之间的经常性收入转移。
养老金 指根据国家有关文件规定或合同约定,在劳动者年老或丧失劳动能力后,根据他们对社会、单位所作的贡献和所具备的享受养老保险资格或退休条件,按月以货币形式或实物产品及服务给予的待遇,主要用于保障因年老或疾病丧失劳动能力的劳动者的基本生活需要。
包括农民享有的新型农村养老保险金。
社会救济和补助 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对各类特殊家庭、人员提供的特别津贴。
包括国家对农村五保户发放的五保救助金、国家和社会及机构单位对特殊困难家庭给予的困难补助、扶贫款、救灾款、国家或机构单位向由于失去工作能力或意外死亡等原因而失去工作的职工或其遗属定期发放的抚恤金等。
报销医疗费 指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调查户在购买药品、进行门诊治疗或住院治疗之后,从社保基金报销的医疗费。
贫困户月收入登记表(1)

贫困户月收入登记表
_____县(市、区)______乡(镇)行政村 ______自然村_____村民小组 户主姓名_____ 家庭人口 ______人 帮扶责任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填表说明:1.支出:主要指贫困户以家庭为生产经营单位通过生产经营活动的支出。
包括家庭经营费用支出、生产性固定资产折旧、税金和上交承包费用等。
2.家庭经营性纯收入小计=各项收入和-支出。
3.工资性收入:主要指当年度该户所有成员外出务工或当地就业的所有工资收入。
4.转移性收入:指国家、单位、社会团体对居民家庭的各种转移支付和居民家庭间的收入转移。
包括低保金、生态补偿金等。
除以上各类补贴外,还包括政府、非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对农户转移的社会救济和补助、救灾款、经常性捐赠和赔偿等;住户之间的赡养收入、经常性捐赠和赔偿以及农村地区(村委会)在外(含国外)工作的本住户非常住成员寄回带回的收入等。
义务兵工资、养老金、帮扶慰问金、抚恤金等不计入收入项。
存档说明:此表一式两份,一份由贫困户保存,一份与其他村级保留的“一户一档”扶贫档案统一归档保存。
贫困户年人均纯收入计算方法及指标解释

贫困户年人均纯收入计算方法及指标解释一、计算方法农村贫困户家庭年纯收入=总收入(包括现金形态和实物形态折算款)-家庭经营费用支出-税费支出-生产性固定资产折旧-赠送农村外部亲友支出;总收入=家庭现金收入+实物折算款;贫困户家庭年人均纯收入=家庭年纯收入÷家庭常住人口。
二、指标解释(一)纯收入:指贫困户当年从各个来源得到的总收入相应地扣除所发生的费用后的收入总和。
(二)家庭现金收入:指贫困户和贫困户成员从各种来源渠道得到的收入总和(包括现金和银行存款)。
按收入的性质划分为工资性收入、家庭经营收入、财产性收入。
馈赠现金物资不统计在内。
1.工资性收入:指贫困户成员受雇于单位或个人,靠付出劳动而获得的收入。
工资性收入是指应发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奖金、补贴、缴纳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各种税费。
工资收入由支付单位或个人直接存入储蓄卡或信用卡的,要在“工资性现金收入”统计。
(1)在非企业组织中劳动收入:指贫困户成员在不具备企业性质的行政事业单位和各种组织中劳动得到的收入。
包括村干部和民办教师的工资(奖金、补贴),乡及以上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奖金、补贴)等。
(2)在本地劳动收入:指贫困户成员在贫困户所属乡(镇)地域范围内受雇于单位或个人,靠付出劳动而获得的收入。
(3)常住人口外出从业收入:指贫困户成员到贫困户所属乡(镇)地域范围以外从业得到的收入。
2.家庭经营收入:指贫困户以家庭为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生产筹划和管理而获得的收入。
贫困户家庭经营活动按行业划分为农业、林业、牧业、渔业、工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邮电业、批发和零贸易餐饮业、社会服务业、文教卫生业和其他家庭经营。
属于民营企业收入,不能作为家庭经营收入处理。
凡在企业获得的工资等劳动报酬的,则作为工资性收入,凡在企业获得的纯利润(税后利润)额或分红等应统计在财产性现金收入。
个体企业没有独立核算,其经营活动与家庭生活难以分开的,所雇员工超过8人以上的,其企业的收入不能直接作为家庭经营现金收入,仅以该企业获得的纯利润(税后利润)额或分红等应统计在财产性现金收入。
贫困户收入核算一览表

(1)政府为支持贫困户发展产业 发放的现金及实物,如产业项目 补助资金、奖励资金等,种子、 种苗、种畜,化肥、农药等; (2)扶贫小额信贷; (3)临时性补贴、教育补贴、“ 雨露计划”补助、临时救助金、 临时性慰问金、帮扶干部给予的 帮扶资金; (4)社会各界给予的帮扶赠与、 捐助资金; (5)亲友偶尔赠与的礼金等; (6)医疗报销、大病救助补助资 金; (7)“两后生”职业培训专项计 划补贴。
①在本县范围内务工的视 为本地务工,所得收入全 部计入工资性收入;②在 本县外务工的视为外地务 工,按工资收入的30%扣除 房租、日常生活支出等相 关花费,70%计入工资性收 入。
①利息,股息;
②分红收入:合作社、光伏发电及其他分
出让无形资产净收益,储
红;
蓄性保险投资收益,转让
③租金收入; 三、财产性收入 ④土地征用补偿(按5—10年折算,量化
贫困户收入核算一览表
类别
应计入收入
不计入收入
注意事项
①种植、养殖收入;
一、家庭经营性 收入
(1) ②家庭经营超市、小卖部、饭店
家庭经 收入;
营性总
③家庭经营幼儿园、养老院、工 厂收入;
收入 ④家庭经营建筑队、货车运输、
客车运输等收入。
①项目投入、预期收入; ②当年扶持贫困户的现金资助 。
=家庭经营性总收
承包土地经营权收入和其
①危房改造补助款;
他投资收益等。其中,三
②易地扶贫搬迁建房补助款。 年以上的资产收入(土地
到具体年度)、土地流转收入;
整治、旅游园区、光伏、
⑤出让无形资产净收益,储蓄性保险投资
设施农业、水利发电、矿
收益,转让承包土地经营权收入和其他投
表—贫困户年收入确认表定以此表为准

务 工 地 点
工种
月收入
(元∕月)
务工
月数
交通费
支出(元)
纯收入
(元)
财产性收入
1.利息
2.出让无形资产收益
3.集体分配股息和红利
4.储蓄性保险投资收益
5.其他股息和红利
6.转让承包土地经营权收益
7.租金
8.其他投资收益
转
移
性
收
入
1.退耕还林补贴
2.农业土地保护性支持补贴
3.公益林补贴
4.农机具补贴
表2
贫困户2017年收入确认表
户主姓名:;建档立卡时间:201年;脱贫年度:201年
生产经营性收入
产业类别
品种
见效
时间
实有规模(亩、头、只、株)
单产量(斤/亩、头、只等)
单价(元/斤、头、株等)
毛收入
(元)
支出(元)
到户扶
持资金
(元)
纯收入
(元)
引种
肥料或
饲料等
种
植
养
殖
其它
工资性收入
务工人员
姓 名
与户主
银行账号
补助金额(元)
注意:1.危房类型填“C级”、“D级”或不填;改造方式填“原址改建”、“易地建房”或“易地购房”。
2.此项指标只作收入统计,不计入家庭年人均纯收入。
核算人: 贫困户签字:(签字并按指纹).核算时间:2017年 月 日
16.贫困户学生重大疾病保险
5元/人×人(学生数)=元
17.农房保险
6元/人×人=元
18.基础养老金(只作收入统计不算纯收入)
元/月·人×月×人=元
元/月·人×月×人=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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贫困户收入计算表
户主姓名:家庭地址:乡(镇)村组单位:人、元
计算周期:上年10月1日至当年9月30日。
计算方法:贫困户家庭人均纯收入=(家庭总收入-家庭经营费用支出-生产性固定资产折旧)÷贫困户家庭建档立卡人口数。
下列收入不列入贫困农户家庭纯收入的计算类别:社会救助(包括低保补助、受灾救助、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临时救助,其中特困人员供养除外)、慰问金、扶贫慰问物资、危房改造补助、异地搬迁补助、一次性保险赔付、移民搬迁补助、一次性抚恤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