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心超市制度
爱心超市卫生管理制度

爱心超市卫生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爱心超市的卫生与健康,保障顾客的权益,营造安全放心的购物环境,特制定本《爱心超市卫生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爱心超市内的所有人员,包括但不限于经营者、员工、外来人员等。
第三条爱心超市要坚持“预防为主、全员参与”的原则,加强卫生与健康管理,确保食品安全和环境卫生。
第四条爱心超市要建立健全卫生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加强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确保卫生状况符合相关规定。
第二章卫生管理责任第五条爱心超市应建立卫生管理机构,明确卫生管理人员职责,负责对超市内部卫生状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六条爱心超市应制定具体的卫生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食品安全、卫生设施维护、垃圾处理等内容。
第七条爱心超市应定期组织卫生培训,提高员工卫生意识和操作能力,确保卫生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八条爱心超市应建立健全卫生档案,对卫生检查、培训情况等进行记录,并定期进行评估和整改。
第九条爱心超市应严格执行卫生制度,对违反卫生管理规定的人员进行处理,确保卫生工作的有效落实。
第十条爱心超市应定期邀请卫生监管部门对卫生情况进行检查,接受监督和指导。
第三章卫生管理措施第十一条爱心超市应加强对食品安全的管理,保证商品的质量安全和卫生合格。
第十二条爱心超市应定期清洁和消毒卫生设施,确保环境卫生达标。
第十三条爱心超市应建立食品留样制度,确保食品来源可追溯。
第十四条爱心超市应加强对食品储藏、加工、销售等环节的监管,规范操作行为。
第十五条爱心超市应合理设置卫生警示标识,提醒员工和顾客注意卫生安全。
第十六条爱心超市应加强对垃圾处理的管理,规范处理方式,保障环境卫生。
第四章卫生管理检查第十七条爱心超市应定期组织卫生检查,检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食品安全、环境卫生、卫生设施等。
第十八条卫生检查应由卫生管理人员负责,检查结果应及时汇报,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
第十九条卫生检查结果应公示,接受员工和顾客的监督和指导。
爱心超市管理制度 原则

爱心超市管理制度原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更好地服务社会、回馈社会、促进公益事业的发展,爱心超市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爱心超市坚持“以人为本,诚信经营,服务社会”的经营理念,秉承“爱心超市,爱心无界”的宗旨,致力于推动社会公益事业的持续发展。
第三条爱心超市的管理制度包括组织架构、人事管理、财务管理、营销管理等各项内容,为爱心超市的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的支持。
第四条爱心超市的管理制度适用于爱心超市的所有员工和志愿者,必须严格遵守。
第五条爱心超市的管理制度应不断完善和调整,确保其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发展需求。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六条爱心超市设有董事会、监事会、总经理办公会,分设行政部、财务部、市场部、志愿者部等部门。
第七条董事会是爱心超市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审议重大事项,做出决策。
第八条监事会是爱心超市的监督机构,负责监督公司的经营活动,保障公司的正常运转。
第九条总经理办公会是爱心超市的执行机构,负责实施董事会的决策,组织和协调各部门的工作。
第十条行政部门负责人事管理、行政事务、办公室管理等工作。
第十一条财务部门负责公司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财务分析等工作。
第十二条市场部门负责公司的营销推广、客户服务、市场调研等工作。
第十三条志愿者部门负责志愿者的招募、培训、管理等工作。
第三章人事管理第十四条爱心超市的员工应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和道德素质,努力为爱心超市的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第十五条爱心超市的员工应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服从公司的管理,维护公司的形象。
第十六条爱心超市的员工应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培训和学习活动,提升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
第十七条爱心超市的员工应保护公司的商业机密,绝对保密公司的商业信息。
第十八条爱心超市的员工应热爱公益事业,积极参与志愿者活动,服务社会,回馈社会。
第四章财务管理第十九条爱心超市的财务管理应严格遵守会计法、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维护公司的财务安全。
第二十条爱心超市的财务管理应做到资金的合理运用,资金的安全保障,资金的透明公开。
爱心超市管理运营规章制度

爱心超市管理运营规章制度1. 引言本文档旨在规范爱心超市的管理和运营,确保爱心超市的顺利运作,营造良好的购物环境,提供优质的服务。
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爱心超市的工作人员和顾客。
2. 顾客行为准则2.1 安全防护•顾客在进入爱心超市前需要通过安全门的检测。
•禁止携带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进入爱心超市。
•不得在超市内吸烟或使用明火。
2.2 商品购买与结算•顾客应按照标价购买商品,不得以低于标价的价格购买或索要免费商品。
•顾客在结账时应保持队形,并按照收银员的指示进行结算。
•退换货需提供有效的购物凭证,符合退换货规定方可办理。
2.3 礼仪和公共秩序•顾客应友好待人,尊重超市工作人员和其他顾客。
•禁止争吵、斗殴或进行其他违法犯罪行为。
•不得在超市内进行任何形式的宣传、传销和非法集会。
3. 工作人员行为准则3.1 服务态度•工作人员应以微笑和热情的态度接待顾客,提供周到的服务。
•工作人员应保持仪表整洁,着装规范,不得穿着拖鞋、短裤等不符合工作要求的服装。
3.2 工作纪律•工作人员应按时上班,不得迟到早退。
•工作人员禁止私自吃零食、饮料等,不得使用手机、平板电脑等个人设备。
•工作人员应遵守超市消防安全制度,定期参加消防演练。
3.3 服务效率•工作人员应熟悉爱心超市的商品信息,并能够耐心解答顾客的问题。
•工作人员应快速且正确地完成收银和资料整理工作。
3.4 不正当行为禁止•工作人员严禁利用职务之便进行贪污、挪用、非法招揽顾客等违法行为。
•工作人员应保护顾客的隐私,不得泄露顾客信息。
4. 管理规定4.1 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爱心超市的工作时间为早上8点到晚上9点,每周7天营业。
•工作人员需要按照排班安排到岗,须提前请假并得到批准。
4.2 奖惩制度•工作人员出现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出色完成工作任务或提出优质建议的工作人员将得到相应的奖励。
4.3 客户意见处理•爱心超市鼓励顾客提出宝贵的建议和意见。
志愿服务爱心超市管理制度

志愿服务爱心超市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志愿服务爱心超市的管理,保障志愿者和服务对象的权益,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志愿服务爱心超市及其相关人员,包括志愿者、管理人员、服务对象等。
第三条志愿服务爱心超市是供有需求的群体进行免费获取生活必需品的公益服务场所,倡导“爱心、奉献、分享”的志愿精神,通过志愿者的无偿服务,为服务对象提供帮助。
第四条志愿服务爱心超市坚持“自愿、无偿、平等、互助”的原则,遵循“服务对象至上、志愿者为本、管理为保障”的宗旨。
第五条志愿服务爱心超市的管理遵循科学、规范、公平、公正的原则,保障志愿者和服务对象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六条志愿服务爱心超市设置管理委员会,负责具体的管理工作。
管理委员会成员由超市主管、志愿者代表、代表组成。
第七条管理委员会每季度召开一次全体会议,讨论并制定工作计划、年度预算以及志愿服务的发展规划。
第八条超市主管负责日常的运营管理工作,包括志愿者的招募与培训、服务对象的审核与服务、物资的采购与分发等工作。
第九条超市主管有权利对志愿者的工作进行评估,对工作表现优秀的志愿者进行奖励的提名,并可能出现转变正式员工的机会。
第十条志愿者代表负责收集志愿者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向管理委员会反馈超市的情况和问题。
在志愿者招募、培训、激励等工作中,发挥积极作用。
第十一条代表负责联络超市相关的政府机构、企业、社区及其他组织,为超市的建设和发展争取资源和支持。
第三章志愿者管理第十二条志愿者应当具有健全的身心状况、有一定的服务经验,并参加相关的培训。
第十三条志愿者应当严格遵守超市的规章制度,服从管理委员会的工作安排,认真、负责地完成自己的服务工作。
第十四条志愿者分为志愿服务团队和临时志愿者两类。
志愿服务团队经过严格的甄选程序,成为超市的正式志愿者。
临时志愿者是指临时加入的志愿者,不具备持续服务的条件。
第十五条志愿者在工作中发现服务对象的问题和需求,应当及时向管理人员报告,协助解决问题和提供帮助。
志愿服务爱心超市管理制度范文

志愿服务爱心超市管理制度范文志愿服务爱心超市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志愿服务爱心超市的管理活动,提高志愿服务爱心超市的工作效率,增强志愿者的服务意识和责任感,营造和谐的志愿服务环境,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志愿服务爱心超市是指由志愿者组织成立的、以无偿服务为宗旨的公益性超市。
第三条志愿服务爱心超市的目标是为有困难的群体提供物资支持,提高社会贫困群体的生活品质和自我发展能力。
第四条志愿服务爱心超市的组织形式包括市级、区级、社区级等。
第五条志愿服务爱心超市的服务对象主要包括贫困家庭、低收入群体、残疾人、老年人等特殊群体。
第六条志愿服务爱心超市的工作原则是公开、公正、透明、高效。
第七条志愿服务爱心超市应设立志愿者组织管理机构,负责志愿者的招募、培训、管理和评估工作。
第八条志愿服务爱心超市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工作计划和年度预算,并逐年报送相关部门。
第二章志愿者招募第九条志愿者招募应公开、公正、透明。
第十条志愿者应具备一定的社会责任感和爱心,无犯罪记录。
第十一条志愿者可以通过个人自愿报名或推荐方式参与志愿服务爱心超市。
第十二条志愿者的招募工作由志愿者组织管理机构负责并定期公布招募信息。
第三章志愿者培训第十三条志愿者应接受必要的培训,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和志愿服务爱心超市的工作要求。
第十四条志愿者培训内容包括志愿服务礼仪、心理疏导、基本法律知识等。
第十五条志愿者培训可以组织专家讲座、经验交流等形式。
第十六条志愿者培训可以结合实际工作开展模拟演练、角色扮演等训练活动。
第四章志愿服务活动第十七条志愿者应按照志愿服务爱心超市的工作安排,参与相应的志愿服务活动。
第十八条志愿者应尽最大努力提供优质的服务,尊重和关心服务对象,维护志愿服务爱心超市的声誉。
第十九条志愿者应坚守职责,保守志愿服务爱心超市的商业机密和服务对象的个人信息。
第二十条志愿者应按照志愿服务爱心超市的规定穿着统一的志愿者服装,严禁擅自更改、丢弃或私自使用服装。
乡村振兴爱心超市制度

乡村振兴爱心超市制度一、设立目的和意义乡村振兴爱心超市旨在解决农村地区物资流通不畅、农产品销售困难等问题,同时为贫困户和需要帮助的村民提供物资援助和就业机会,助力乡村振兴。
通过爱心超市,可以激发村民的自我发展意识,提高他们的生产积极性和创造力,进一步推动农村经济的发展。
二、超市运营模式1.爱心超市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运营。
线上平台可以接受捐赠和购买物资,线下实体超市则提供物资兑换和销售服务。
2.超市由村委会负责管理和监督,同时聘请部分村民参与超市的日常运营和维护工作,增加村民的就业机会。
3.超市按照市场化原则进行运营,所得收益用于物资采购、公益活动和村庄建设等方面。
三、商品来源及质量保障1.商品来源:爱心超市的商品主要来源于捐赠、采购和村民自产。
捐赠者可以通过线上平台进行捐赠,采购则通过与信誉良好的供应商合作进行。
2.质量保障:爱心超市对所售商品进行质量把关,确保所售商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
同时,对捐赠物品进行分类筛选,确保符合需求。
四、兑换方式及标准1.兑换方式:村民可以通过爱心积分或者现金方式进行商品兑换。
爱心积分可以通过参与公益活动、捐赠等方式获得。
2.兑换标准:爱心超市设立兑换标准,根据商品类型、数量等因素制定相应的兑换标准。
同时,对于不同积分的村民,可以享受不同的优惠待遇。
五、爱心积分制度1.积分来源:村民可以通过参与公益活动、捐赠、推荐商品等方式获得爱心积分。
2.积分管理:爱心超市设立积分管理系统,对村民的积分进行统一管理。
同时,设立积分兑换窗口,方便村民进行积分兑换。
3.积分奖励:对于积分数较多的村民,爱心超市将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和荣誉表彰,以激励更多村民积极参与公益活动和捐赠。
六、超市管理及监督1.管理制度:爱心超市制定完善的管理制度,包括商品采购、库存管理、兑换流程等方面,确保超市运营有序。
2.监督机制:爱心超市设立监督机制,对超市的运营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估,确保超市运营公正透明。
爱心超市管理制度范文

爱心超市管理制度范文爱心超市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更好地管理爱心超市,规范超市运营,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本制度制定。
第二条爱心超市是一个以爱心为核心价值观的、为有需求的人群提供基本生活用品的非营利性超市。
第三条爱心超市的管理原则是“公益优先、需求优先、公平公正、互助互爱”。
第四条爱心超市的管理目标是更好地满足社会弱势群体的基本生活需求,倡导社会关爱,促进社会和谐。
第二章负责人及职责第五条爱心超市设立超市管理委员会,由超市负责人、志愿者代表共同组成。
超市负责人是超市的主要责任人,负责超市的日常运营和管理工作。
第六条爱心超市负责人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1. 组织召集超市管理委员会会议,商讨重要事项;2. 监督和指导超市的日常运营;3. 协调超市与社会各界的合作与交流;4. 编制超市年度计划和报告等。
第七条爱心超市负责人应具备以下条件:1. 具备一定的管理经验和组织能力;2. 具备一定的公益意识和社会责任感;3. 无不良记录;4. 心态平和,善待志愿者和超市内的人员;5. 具备良好的沟通和协调能力。
第三章志愿者管理第八条爱心超市欢迎社会爱心人士参与志愿者工作,并通过设立志愿者小组,定期组织志愿者培训、交流和活动。
第九条爱心超市负责人应当做好志愿者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1. 认真接受志愿者的申请,核实身份和背景;2. 定期组织志愿者培训,提高志愿者的专业水平;3. 组织志愿者开展各项活动,保障志愿者的工作积极性和兴趣;4. 定期与志愿者交流,及时解决志愿者的问题和困难;5. 对志愿者的突出贡献进行表彰和奖励。
第四章办理顾客身份第十条爱心超市为弱势群体提供基本生活用品,须对顾客的身份进行认证,确保资源在有需求的人群中得到合理分配。
第十一条顾客办理身份手续应以下列材料为准:1. 提供身份证明、家庭住址证明等文件;2. 提供贫困证明文件,如贫困户证、低保证等;3. 提供相关社会救助部门的推荐信。
第十二条爱心超市负责人应制定严格的顾客办理身份管理制度,确保办理的身份真实可信。
爱心超市 日常管理制度

爱心超市日常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营造一个和谐、有序、高效的工作环境,保证顾客购物的便捷和舒适,爱心超市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爱心超市致力于为广大顾客提供优质、实惠的商品和服务,全体员工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共同营造好的工作氛围。
第三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爱心超市内所有部门及员工,凡违反本制度者,将根据规定受到相应的处理,甚至开除。
第四条:本管理制度内容根据爱心超市的经营特点和实际情况而制定,如有需要,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五条:爱心超市设有总经理办公室、市场部、采购部、销售部、财务部、仓储部、人力资源部等各个部门,每个部门设有相应的部门经理和员工,具体职责由各自部门负责人负责。
第六条:总经理办公室负责全面协调和管理整个超市的运营工作,由总经理直接负责。
市场部负责市场调研、推广和促销活动的开展。
采购部负责商品的采购工作。
销售部负责商品的销售工作。
财务部负责超市的财务管理工作。
仓储部负责商品的仓储和管理工作。
人力资源部负责员工的招聘、培训和绩效管理。
第七条:各部门之间要密切协作,做到信息共享和资源共享,确保爱心超市的正常运营。
第八条:员工的晋升和调动由人力资源部负责,任何部门需求员工调动时,均需向人力资源部提出申请,并按照相关程序执行。
第三章岗位职责第九条:各个部门的职责如下:(一)市场部:负责市场调研、推广和促销活动的开展,制定并实施市场营销策略。
(二)采购部:负责商品的采购工作,保证商品的品质和库存量。
(三)销售部:负责商品的销售工作,提高商品销售量和顾客满意度。
(四)财务部:负责超市的财务管理工作,包括账务核对、财务分析等。
(五)仓储部:负责商品的仓储和管理工作,保证商品的安全和有序。
(六)人力资源部:负责员工的招聘、培训和绩效管理,保证员工的合理调配和发展。
第十条:各个部门的部门经理应根据岗位职责制定具体的工作计划和目标,并监督员工的执行情况。
第四章工作制度第十一条:工作时间:爱心超市每天的工作时间为早上8:30至晚上10:00,周末和节假日照常营业,员工需按照排班表规定上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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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心超市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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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爱心超市搭建帮困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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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中,勐焕街道建国社区党支部针对辖区内困难群众多、弱势群体生活困难等问题,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作用,强化服务理念,把创先争优活动要求具体化为为群众排忧解难,建立了”爱心超市”,有效推进了和谐社区建设。
”爱心超市”以”扶贫济困、互助互济”为宗旨,以满足社区特困
群体生活需求为目的,经过动员社区成员、单位和社区居民捐助资金、衣物、生活用品,常年为特困居民提供衣物、生活用品。
具体操作程序为:一是款物接收。
捐款放入慈善捐款箱中,并做好登记;接收捐赠物品要出具收据,并登记造册。
二是款物管理。
社区报账员严格按照财务、物品管理制度,做好捐赠物品的统计、保管工作,做到账款相符、账物相符。
三是物品销售。
均为居民群众日常生活必须品。
四是发放购买范围。
凡属辖区的社会孤老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中的特困户,发放、购买捐赠物品必须凭相关凭证。
五是领取和购买办法。
申请人填写<爱心超市物资购领申请表>,并携带本人身份证到”爱心超市”领取、购买物品;每户购领量不得超过当月使用量;所购物品价格均低于市场价的20%,差价由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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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捐赠的款物中弥补。
六是定期公示。
定期向社会公布款物的接收、购买、分配和使用情况,接受群众督促。
”爱心超市”自6月份运行以来,已购置部分生活用品,收到爱心捐款1000多元,受益困难群众27余人次,受到了社区居民的好评。
中共东宁县委组织部文件
东组发[ ]18号
关于建立”爱心超市”的通知
各党(工)委:
为了建立和落实党内关爱帮扶机制,进一步完善县内各党员服务中心(站)服务党员、服务群众的功能,在全社会形成扶贫济困的良好氛围,促进和谐社会的构建,县委决定在各社区党员服务中心(站)建立”爱心超市”,多渠道关心、关注社会弱势群体,充分展示党组织对困难党员、困难群众的关怀。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涵及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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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心超市”,是指设立在社区党员服务中心(站),以解决城镇困难党员和特困居民生活为目的,有针对性的以募集和发放为主要形式的经常性社会捐助和社会救助形式。
救助对象是城镇困难党员和特困居民,包括生活出现临时困难的城镇低保户、低保边缘户、优抚对象和因突发事件造成生活困难的居民。
二、工作原则及理念
坚持实际、实用、实惠、实效的原则,做到实事求是、科学规划、方便群众、便于管理。
树立”真情助困进万家”的工作理念。
三、工作内容
1、规范管理。
针对”爱心超市”运作过程中的物资募集与接收、仓储与管理、发放与领取三个重要环节,要建立一整套管理规章制度,做到帐目清楚,手续完备,进出有序,安全可靠。
要认真研究”爱心超市”的经营方法,逐步建立”爱心超市”物品募集、管理、派发以及领取者资格评议等机制,实行”爱心超市”规范化发展,实现援助日常化。
2、针对重点人群,提供有效的物质帮助。
社区内困难党员、低保户、低收入家庭、生活困难进城务工人员及其子女等根据生活和学习情况,凭相关有效证件,向社区提出申请经审核合格后,可按规定领取所需物品。
”爱心超市”也能够采取预约登记、送货上门等形式,主动地为社区困难群体提供物质帮助。
应注重对扶助对象的长期关注,经常了解她们的困难和需求,以”爱心超市”缺货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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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式向社会各界、社区居民有针对性的征集物资。
3、充实货源。
积极争取社会支持,动员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党员
干部和普通群众,向”爱心超市”捐赠各类生活物资,充实货源。
采取自愿原则,向社区居民征集家庭富余生活物品。
开展经常性的募集活动,保证”爱心超市”的货源和种类尽可能充分齐全。
全县各党(工)委要于每年6月10日和1月10日组织本党委、本系统党员干部职工捐物两次,统一将募集物品送到社区,驻区单位也能够与社区直接联系。
4、开展爱心传递,建立在职党员帮扶对子。
结合在职党员社
区双重管理工作,鼓励动员驻区单位和党员与社区内困难家庭建立结对关系。
四、具体要求
1.强化领导。
各级党组织要充分认识开设”爱心超市”的重要意义,切实把好事办好,让困难群众受益。
城区党(工)委要成立”爱心超市”领导小组,具体指导、监督”爱心超市”的活动。
2.积极宣传发动。
开设”爱心超市”是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党内关爱帮扶机制,服务群众,为民办实事的有效举措,要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进行深入细致的宣传,广泛传播”爱心超市”的宗旨。
3.已建立”爱心超市”的社区,要在通知要求的基础上不断提高超市
管理的规范化水平,积极探索新的经营模式。
未建立”爱心超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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