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精药品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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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精药品管理制度

麻精药品管理制度

麻精药品管理制度一、引言麻精药品是一类易引起依赖和滥用的药品,其管理的严谨性对于社会的稳定与健康发展至关重要。

为了确保麻精药品的合法使用和滥用防控,制定了本麻精药品管理制度。

二、管理目标本制度的管理目标如下:1.确保麻精药品的合法生产、销售和使用;2.防止麻精药品的滥用和非法交易;3.保护用户和社会的利益;4.提高麻精药品的管理效能。

三、管理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生产、销售和使用麻精药品的企事业单位、医疗机构、药店等相关机构和个人。

四、管理政策1. 麻精药品生产1.所有麻精药品生产企业必须取得国家药品生产许可证,严格按照相关法规和标准进行生产,确保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

2.麻精药品生产企业必须建立完善的生产管理系统,包括原料采购、生产工艺、质量控制等,确保每一批产品均符合规定要求。

3.麻精药品生产企业必须建立药品追溯系统,对每一批产品进行溯源管理,方便追踪和检测。

2. 麻精药品销售1.所有麻精药品销售企业必须取得国家药品经营许可证,严格按照相关法规和标准进行销售,确保产品的合法性和安全性。

2.麻精药品销售企业必须建立合理的库存管理制度,确保麻精药品的有效控制和流通。

3.麻精药品销售企业必须对购买麻精药品的客户进行身份核实,禁止向未成年人、滥用史或其它非法目的人销售麻精药品。

3. 麻精药品使用1.医疗机构必须建立麻精药品使用管理制度,包括麻精药品的配方、使用记录、医师审核等环节,确保麻精药品的合理使用和滥用的防控。

2.个人使用麻精药品需凭医生处方,严禁自行购买和滥用。

3.麻精药品使用者应定期向医生报告使用情况,接受医生的监督和指导。

五、管理措施1. 监督检查相关监管部门将对麻精药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抽查,发现违法行为将依法进行处罚并公开曝光。

2. 教育宣传相关部门将加大对麻精药品管理的宣传力度,通过媒体、互联网等渠道向公众普及麻精药品的相关知识,提高社会对麻精药品管理的关注度。

3. 数据分析相关部门将建立麻精药品数据统计和分析系统,及时掌握麻精药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情况,并进行数据分析,为管理决策提供依据。

麻醉药管理制度15篇

麻醉药管理制度15篇

麻醉药管理制度15篇【第1篇】附二医院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制度第三医院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制度1.为保证我院特别管理药品的平安、合理使用,有效地控制特别管理药品的购进、储存、使用行为,保障人民身体健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药品管理法》及《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等法律规矩,制定本制度。

2.特别管理药品是指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和发射性药品。

依照《药品管理法》及相应管理方法,采取特别管理。

3.购用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凭《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从指定的定点批发企业购买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

并需做好购进方案,合理调配库存。

除发射性药品可由医技科按有关规定举行选购管理外,其它特别管理药品的管理由药剂科负责。

4.对购进的特别药品必需采取双人双验,验收到最小包装,并做好验收记录。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在出库、配发时,采取双人核对制度,并做好出库复核记录。

5.特别药品应由专人负责管理工作。

麻醉药品和一类精神药品应做到专人负责、专柜加锁、专用帐册、专用处方、专册记下,并做好记录。

专用账册应保存至药品有效期期满之日起不少于5年。

6.储存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应设立专库或者专柜。

专库应该设有防盗设施并安装报警装置;专柜应该使用保险柜,严防走失。

专库和专柜应该采取双人双锁管理。

手术室备用固定基数麻醉药品,天天凭处方、麻醉药品空安瓿更换。

医疗用毒性药品要划定仓库或仓位,专柜加锁并专人保管,严禁与其他药品混杂。

7.特别药品仅限本院医疗和科研使用,不得转让、借出或移做它用。

具有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权的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使用专用处方开具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单张处方的最大用量应该符合规定。

对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处方的调配人、核对人应该认真核对,均应在处方上签字或盖章。

对不符合规定的,处方的调配人、核对人应该否决发药。

对不合理处方,药剂科有权否决调配。

医生不得为自己开方使用特别管理药品。

麻 精药品三级管理和五专管理制度

麻 精药品三级管理和五专管理制度

麻精药品三级管理和五专管理制度麻精药品三级管理和五专管理制度麻精药品是指含有麻醉药品成分的药品,具有镇静、催眠、止痛和麻醉等作用。

为了保障公众的用药安全和药品监管的有效实施,我国针对麻精药品的管理实施了三级管理和五专管理制度。

本文将对这两项管理制度进行详细介绍。

一、麻精药品的三级管理制度麻精药品的三级管理制度是指将麻精药品分为三个等级进行管理,分别是一级麻精药品、二级麻精药品和三级麻精药品。

1. 一级麻精药品一级麻精药品是指药理活性高、滥用或误用可能导致严重后果的麻精药品。

这类药品具有强烈的药理作用,使用需谨慎。

一级麻精药品的管理要求比较严格,一般只允许医疗机构和科研单位使用,并需要按照相关规定向药品监管部门报备。

在使用过程中需要进行严格的记录和管理,以保证用药的安全性和追溯性。

2. 二级麻精药品二级麻精药品是指药理活性较高,但滥用或误用可能导致中度后果的麻精药品。

与一级麻精药品相比,二级麻精药品的管理要求相对较宽松一些,可以在医疗机构和一些合格的特定单位内使用。

使用这类药品需要严格按照相关规章制度进行操作,包括规范的储存、使用和记录等。

3. 三级麻精药品三级麻精药品是指药理活性较低,在正确使用条件下安全性较高的麻精药品。

这类药品的管理相对宽松,可以在合格的医疗机构和特定单位内使用。

但同样需要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储存、使用和记录等,以保证用药的安全性和合理性。

二、麻精药品的五专管理制度麻精药品的五专管理制度是指在麻精药品的生产、储存、配送、销售和使用环节均需要设立专门人员进行管理和监督。

1. 生产专管生产专管是指麻精药品的生产过程中必须设立专门的质管人员,负责药品生产的全过程管理,确保生产过程符合相关规定,保证药品质量的安全和有效。

2. 储存专管储存专管是指麻精药品在储存过程中必须设立专门的储存人员,负责麻精药品的储存环境的合适及定期的检查,以确保麻精药品的质量安全。

3. 配送专管配送专管是指麻精药品的配送过程中必须设立专门的配送人员,负责确保麻精药品的安全运输和正确送达目的地,以保证药品流通环节的安全和准确。

麻精药品管理制度

麻精药品管理制度

麻精药品管理制度麻精药品管理制度一、目的1、保障麻精药品的质量和安全性;2、规范麻精药品的生产、贮存、销售和使用流程;3、明确麻精药品的使用范围和禁用范围;4、确保麻精药品使用的合法性。

二、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生产、销售、贮存和使用麻精药品的全过程,包括生产、销售、贮存、使用等环节。

三、制度制定程序本制度由公司质量管理部门负责编写,经公司总经理审核批准后,由各部门执行。

四、内容1、麻精药品生产管理(1) 生产许可证管理。

(2) 原材料采购和入库管理。

(3) 生产过程控制,确保生产过程的质量控制。

(4) 生产记录管理和质量验收管理。

(5) 废弃物处理管理。

2、麻精药品贮存管理(1) 贮存条件的控制。

(2) 贮存期限的控制和管理。

(3) 贮存记录的管理。

3、麻精药品销售管理(1) 销售资质管理。

(2) 销售记录管理。

(3) 产品包装、标签等管理。

4、麻精药品使用管理(1) 使用范围和禁用范围管理。

(2) 使用记录管理。

(3) 儿童和孕妇使用注意事项。

五、责任主体1、质量管理部门负责编写和监督制度的实施。

2、生产、销售、贮存和使用等部门按照制度执行工作。

六、执行程序1、质量管理部门制定并公布相关规定。

2、生产、销售、贮存和使用部门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并记录。

3、质量管理部门定期对各环节执行情况进行评估。

七、责任追究对于未按照制度执行的个人或部门,按照公司内部相关制度进行追究和处理,对于造成的质量、安全事故,还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规定进行追究和处理。

八、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条例》;3、《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条例》;4、《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5、《劳动合同法》、《劳动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行政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政策规定。

以上是麻精药品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要求企业管理人员充分考虑到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执行相关制度,确保麻精药品的质量和安全性。

麻精药品管理制度范本(3篇)

麻精药品管理制度范本(3篇)

麻精药品管理制度范本麻精药品是一类具有一定药效的药物,其管理涉及到卫生、安全和法律等多方面因素。

为了确保麻精药品的安全使用和管理,制定麻精药品管理制度是非常必要的。

下面是一份麻精药品管理制度的范文,供参考:1. 麻精药品的分类和管理:1.1 按药理作用和临床应用的需要,麻精药品分为A类、B类和C 类。

1.2 A类麻精药品为极危险药品,必须按照特殊规定存放和使用。

1.3 B类麻精药品为高危险药品,要严格控制其存放和使用。

1.4 C类麻精药品为一般药品,按照普通药品管理办法执行。

2. 麻精药品的存放和保管:2.1 麻精药品存放的场所必须防潮、通风良好,温度和湿度应符合药品储存的要求,并且应标明“禁止燃烧”、“易燃物品”等安全警示标志。

2.2 麻精药品应单独存放,与其他药品分开放置,防止交叉感染和误用的发生。

2.3 麻精药品的保管人员必须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了解常见的麻精药品特点、作用和副作用,并且要经过培训和考核合格。

3. 麻精药品的使用和处方:3.1 麻精药品的使用必须遵循临床指南和相关规定,按照医生的处方使用。

3.2 使用麻精药品时,医务人员必须了解患者的病情和用药史,评估麻精药品的适用性和风险,严格控制用量和时间。

3.3 处方麻精药品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包括医生签名、药师核对和用药记录等环节。

4. 麻精药品的追溯和监测:4.1 麻精药品的进销存必须建立相应的追溯系统,记录麻精药品的来源、用途和销售情况等信息,并且保留一定的时间。

4.2 麻精药品的使用情况必须进行监测和报告,包括不良反应的记录和上报。

4.3 对于麻精药品的问题和异常情况,必须及时上报相关部门,并配合相关部门的调查和处理。

此为一份麻精药品管理制度的范文,具体实施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在制定和执行麻精药品管理制度时,要注意合理使用药品,确保患者的安全和卫生。

麻精药品管理制度范本(2)麻精药品是指以麻果、罂粟壳、可卡因叶等为原料提取的药用化学品或药物。

麻精药品_安全管理制度

麻精药品_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规范麻精药品的管理,确保麻精药品的安全、合理使用,防止麻精药品流入非法渠道,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根据《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麻精药品的定义麻精药品是指具有麻醉、精神兴奋、致幻等作用,易被滥用的药品。

主要包括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和易制毒化学品。

三、麻精药品的管理职责1. 医院院长负责麻精药品管理工作的总体领导,分管院长负责具体实施。

2. 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负责麻精药品管理工作的监督与指导。

3. 药剂科负责麻精药品的采购、储存、调剂、供应等工作。

4. 使用科室负责麻精药品的合理使用、储存与保管。

5. 保卫部门负责麻精药品的安全保卫工作。

四、麻精药品的管理措施1. 采购与储存(1)麻精药品的采购必须严格按照《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的规定执行。

(2)麻精药品的储存必须符合国家药品储存规范,确保药品质量。

2. 调剂与供应(1)麻精药品的调剂必须由具有麻精药品调剂资质的药师负责。

(2)调剂麻精药品时,必须严格执行“三查七对”制度,确保药品准确无误。

3. 使用与管理(1)麻精药品的使用必须严格按照临床诊疗规范和药品说明书执行。

(2)使用麻精药品的医师必须具备麻精药品处方资格。

(3)使用科室应建立健全麻精药品使用管理制度,明确责任,落实到位。

4. 安全保卫(1)麻精药品的储存场所必须符合安全要求,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

(2)麻精药品的储存、调剂、使用等环节应加强安全保卫工作,防止药品流失、被盗。

5. 监督检查(1)医院定期对麻精药品的管理工作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上级主管部门对麻精药品的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依法处理。

五、奖惩1. 对在麻精药品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麻精药品管理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药剂科负责解释。

麻精药品管理制度

麻精药品管理制度
《麻精药品管理制度》
2023-10-26
contents
目录
• 麻精药品的分类与标识 • 麻精药品的储存与保管 • 麻精药品的采购与验收 • 麻精药品的发放与使用 • 麻精药品的安全与应急处理 • 麻精药品的监督与检查
01
麻精药品的分类与标识
麻精药品的定义与分类
麻精药品是指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统称,包括天然或人工 合成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这些药品具有特殊的药理和临 床作用,需要严格的管理和规范使用。
避免混淆和错发。
定期检查
定期对麻精药品进行检查,包括 药品的外观、包装、标签、有效 期等,以确保药品的质量和安全 。
防火、防盗措施
采取必要的防火、防盗措施,确保 麻精药品的安全和完整。
麻精药品的库存盘点与记录
定期盘点
定期对麻精药品进行库存盘点,核对药品的数量、品种和有效期等信息,确保账 物相符。
记录完整
记录完整
对麻精药品的领取、使用和处置应进行完 整记录,以便追踪溯源。
严格验收
麻精药品的验收应严格把关,确保药品来 源合法、质量合格。
定期检查
定期对麻精药品进行检查,确保药品质量 。
分类存放
麻精药品应与其他药品分开存放,并采取 必要的防盗措施。
麻精药品的应急处理预案
制定应急预案
针对可能出现的紧急情况,制定相应的应 急预案。
对库存盘点结果进行记录,包括盘点时间、盘点人、药品数量、品种、有效期等 ,以备查验。
03
麻精药品的采购与验收
麻精药品的采购流程
制定需求计划
根据医疗机构的需求,制定合理的 麻精药品采购计划,明确采购的品 种、数量和时间。
审核供应商资质
对潜在的麻精药品供应商进行资质 审核,确保其具备合法、合规的供 应资格。

麻精药品五专管理制度

麻精药品五专管理制度

麻精药品五专管理制度麻精药品是指从麻科植物中提取的含有麻黄碱等活性成分的药品,具有兴奋神经系统的作用。

为了规范麻精药品的管理,保障人民的身体健康与安全,我国制定了麻精药品五专管理制度。

下面将就该制度进行详细阐述。

一、麻精药品五专管理制度的概述麻精药品五专管理制度是指国家对麻精药品的生产、流通、经营、使用和监督管理提出的一系列制度和规范。

该制度的目的是确保麻精药品的质量可靠、用途合法,并加强对麻精药品的监督和控制,防止麻精药品被滥用或用于非法目的。

二、麻精药品生产管理1.生产许可证要求:麻精药品生产企业需要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办理相关的生产许可证,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生产管理制度和质量管理体系。

2.生产设施和设备:麻精药品生产企业应建立符合GMP要求的生产车间和设备,并配备必要的质量控制仪器和设备,以确保产品的稳定性和安全性。

3.原材料采购和质量控制:麻精药品生产企业应建立原材料采购的追溯管理制度,并对进货的原材料进行严格的质量控制,确保原材料的合格和安全。

4.生产工艺和质量控制:麻精药品生产企业需要建立科学合理的生产工艺,并在生产过程中进行质量控制,确保产品的质量符合规定要求。

5.质量管理和追溯:麻精药品生产企业需要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包括质量管理手册、文件管理、检验检测、记录保存等,并对产品实施全程追溯管理。

三、麻精药品流通管理1.流通许可证要求:麻精药品的流通企业需要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办理相关的流通许可证,证明其具备从事麻精药品流通的资质。

2.仓储设施和物流管理:麻精药品的流通企业应建立符合GSP要求的仓储设施,并配备专业的物流管理团队,确保产品在仓储和运输过程中的质量安全。

3.质量追溯和退货管理:麻精药品的流通企业需要建立质量追溯制度,对产品进行追溯管理,确保能够及时处理质量问题。

同时,对于质量问题的产品,流通企业应及时进行整理、记录,并进行退货处理。

四、麻精药品经营管理1.经营许可证要求:麻精药品的经营企业需要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办理相关的经营许可证,证明其具备从事麻精药品经营的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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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制度一、凡开具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医师,必须是在我院注册,经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使用知识和规范化管理培训,考核合格后取得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处方权。

但不得为自己开具处方。

二、药师必须经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使用知识和规范化管理的培训考核合格后,取得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调剂资格。

三、除需长期使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门(急)诊癌症疼痛病人、中、重度慢性疼痛病人外,麻醉药品注射剂仅限于医院内使用。

四、处方开具麻醉、精神药品的用量严格按照《处方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五、长期使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门(急)诊癌症病人和中、重度慢性疼痛病人,首诊医师应当亲自诊查病人,建立病历,并签署《知情同意书》;每3个月复诊或者随诊一次。

六、药师应当对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按年月日逐月编制顺序号。

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保存期限为3年;第二类精神药品处方保存期限为2年。

七、医院必须有专职的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人员。

药剂科各班组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管理和使用,要有专人负责管理、班班交接,并认真填写交班本及处方登记本。

八、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应有专柜储存,专人负责管理工作,并建立储存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专用账册。

药品入库双人验收,出库双人复核,做到账物相符。

专用账册的保存期限应当自药品有效期期满之日起不少于5年。

(存放区域、标识何贮存方法的相关规定)九、药剂科对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临床使用有监督管理的职责,禁止非法使用、储存、转让或借用麻醉药品;对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药剂科有权拒绝发药,并及时向院领导报告。

十、麻醉、精神药品处方书写要求:麻醉、第一类精神药品专用处方(印刷用纸为淡红色)右上角标注“麻、精一”;第二类精神药品专用处方(印刷用纸为白色)右上角标注“精二”。

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还应当包括病人身份证明编号及代办人姓名、身份证明编号。

十一、药剂科主任每周定期检查库房、住院药房、门诊药房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管理情况、专用账册、效期等并记录备查。

药学部门定期对麻醉、第一类精神药品进行检查,至少每月一次。

十二、对霉变破损(过期)的麻醉药品,每年报销1次,必须经领导审核批准,就地监督销毁,并报市卫生局、市药监局备案。

瓦店镇卫生院麻醉精神药品三级管理制度为了规范我院麻醉、一类精神药品管理,参照《药品管理办法》、《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和《处方管理办法》,特制订我院麻醉一类精神药品分级管理制度。

麻醉一类精神药品分级管理制度是指在我院实行药库、门诊药房、病区和手术室三级管理制度:一. 一级管理即药库管理:1. 采购员的岗位职责:①根据《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管理规定》做好印鉴卡的申领工作。

②按有关规定到指定的医药公司采购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采购的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由指定医药公司用专车送到药库,协助保管人员核对品名、规格、数量、有效期等并逐支逐盒检查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质量和完整性。

③购买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付款应当采取银行转帐方式。

④根据本单位医疗需要,按照有关规定购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保持合理库存。

⑤在验收中发现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存在缺少、缺损现象的,应与保管员双人清点登记,报院长批准并加盖公章后向供货单位查询、处理。

2. 保管员的岗位职责:①和采购员做好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入库验收工作,核对品名、规格、数量、有效期等并逐支逐盒检查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质量和完整性,认真填写“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入库验收记录专簿及进出库专用帐册”。

每次门诊、病区调剂室领用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时,保管员必须认真核对、检查,并请领用人员协助校对,数量当面点清,及时办理出库、入库手续。

②做好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出库统计,报采购员及科主任,协助做好采购计划工作。

③做好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日常养护工作。

3. 药库管理:①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采购与保管必须分别由专人负责。

②药库的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需储存于专用的仓库或保险箱内,双人双锁保管,有条件应配备监控设施。

③采购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时必须进行严格的数量和质量检查,确保数量和质量无误后方可入库及领用。

④严格凭门诊调剂室和病区调剂室的领用单出库,出库时认真核对药品名称、规格、数量、有效期等,及时做好药品的出库帐登记;保管员与门急诊调剂室和病区调剂室的领药同志做好药品实物的交接工作。

认真填写“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入库验收记录专簿及进出库专用帐册”。

⑤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人员必须定期检查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质量和有效期,发现药品出现质量问题,立即向科主任汇报,经科主任同意后,严格按规定填写“麻醉药品、精神药品销毁记录表”,报请科主任和主管院长签字同意,向所在地卫生局申请,并在所在地卫生局工作人员的监督下销毁处理。

⑥药库对麻醉、一类精神药品要做到“五专”,即专人负责,专柜加锁,专用帐册、专用处方、专册登记。

⑦药库保管员组织、实施对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空安瓿及废贴的销毁并详细登记“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空安瓿及废贴销毁记录表”。

二. 二级管理即门诊药房管理:①门诊药房应配备专人负责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调配管理。

②门诊药房应当固定发药窗口,有明显标识。

③门诊药房向药库领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时,应按需要填写领单,不得大批量领用。

科室内部门之间调拨须经科主任批准。

④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应每日由专人负责清点统计工作,确保正确无误,认真做好“药房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逐日消耗专用帐册”及“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登记专册登记本”的登记工作。

⑤药剂人员调配处方时首先应核查处方是否为麻醉药品、精神药品专用处方,处方各项内容是否完整,处方医生是否有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处方权,处方用量是否符合要求。

⑥调配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调配人员必须认真核对药品名称、规格、数量、有效期,在药袋或标签上注明患者姓名、药品名称、用法用量,并在处方上签全名。

⑦发药人员必须严格核对病人姓名、药品名称、规格、数量、有效期,认真交待用药方法及注意事项,交待患者下次配药时把废贴和空安瓿带回;并在处方上签全名。

⑧患者在门诊就诊时配麻醉药品注射剂,药剂人员不发药品实物;交待患者到注射室注射。

急诊、门诊注射室护士根据相关依据和空安瓿来门、急诊药房调换,药剂人员按规定进行空安瓿回收、销毁并详细登记。

⑨调剂室不得办理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退药手续。

患者停药后,患者(或患者家属)无偿交回的剩余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应办理“患者剩余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回收凭证”,由医疗机构按照规定销毁处理,并填写“麻醉药品、精神药品销毁记录表”。

⑩门诊患者再次配药时必须将原批号的麻醉药品贴膜的废贴交回药房,药剂人员进行回收并详细登记“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空安瓿及废贴回收记录表”。

⑪患者在门、急诊就诊时配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时,药剂人员应要求患者(或代办人)将该药品原批号的空安瓿交回药房,药剂人员进行回收并详细登记“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空安瓿及废贴回收记录表”。

三. 三级管理即各临床科室的使用管理:1. 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使用管理①储存:配备必要的防盗设施,不得与其它药品混放,专柜加锁,钥匙由专人保管。

②专人管理:备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的各病区应在护士长统一领导下指定专人负责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帐物管理;设立“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交接班记录本”,交班时帐物点清并双签名,确保帐物相符。

③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备用:各病区及手术室应根据医疗实际需要申报备用麻醉药品和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的品种、数量,上报院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机构主管院长批准,到门诊药房办理相关手续备案,由门诊药房发给备用量,作为各科备用药品,否则不得备用。

④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日常领用:有备用针剂的科室凭专用处方和空安瓿领取;无备用药品的科室凭专用处方领药,用后立即交还经登记过的空安瓿和废贴。

⑤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残余液、空安瓿、废贴的处理:医疗机构各病区、手术室等调配使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有残余液时,必须有二人在场立即销毁处置;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后的空安瓿和废贴必须交回门诊药房统一销毁处理,并认真填写“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临床使用、空安瓿回收、残余液销毁登记记录”。

⑥使用过程中的特殊处理:患者拒绝使用已经剖开的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针剂,除按残余液处理外,还应在处方及“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临床使用、空安瓿回收、残余液销毁登记记录”上写明“患者拒绝使用”;患者拒绝使用未剖开的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针剂或医师开错,应在当日内退还门诊药房。

⑦效期管理:药剂科每季度定期检查,各病区应遵循先进先出、近效期先出的原则,不用请及时退库或调换,严防过期。

⑧“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交接班记录本”和“麻醉药品和一类精神药品临床使用、空安瓿回收、残余液销毁登记记录”保存三年。

2. 第二类精神药品的使用管理①第二类精神药品凭医嘱单每日发一日用量;②出院带药及特殊情况凭医嘱单和第二类精神药品专用处方领药。

四. 医院建立麻醉、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专项检查制度1. 每季度组织相关人员对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进行专项检查,并认真做好检查记录,提出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并及时纠正。

2. 药库储存条件检查:专用设备、双人双锁、防盗设施等。

3. 采购管理检查: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是否合格,是否定点采购,是否保持合理库存。

4. 药库验收、保管、发放管理检查:是否严格做好“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入库验收记录专簿及进出库专用帐册”,做到分批验收、分批发放、帐物相符、批号相符;验收时验收到最小单位;出入库手工帐及时记录,电脑帐及时登帐。

对领用部门检查:领用部门应由专人领用,出入库手工帐及时记录,电脑帐及时登帐。

检查“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空安瓿及废贴销毁记录表”是否完整。

5.临床科室的麻醉药品和第一精神药品的使用管理检查:专人专锁,查质量和效期,查帐物相符,查“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交接班记录本”、“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临床使用、空安瓿回收、残余液销毁登记记录”登记是否完整。

6.门诊药房的麻醉药品和第一精神药品的使用管理检查:专人专锁,专用处方书写,帐物相符,“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医师签名(签章)式样备案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登记专册”,“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逐日消耗专用帐册”,“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空安瓿及废贴回收记录表”,“部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退库记录表”,“患者剩余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回收凭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销毁记录表”登记是否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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