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办法】绿道管理办法(00001)
绿道管理制度

绿道管理制度一、绿道管理制度的制定目的和意义制定绿道管理制度的目的是为了确保城市绿道能够正常运行、保持良好状态,为市民提供一个优美、安全、健康的休闲娱乐场所。
同时,制定绿道管理制度也是为了加强城市绿化管理的有效性和规范性,提高城市绿化管理工作的水平,保障城市绿色空间资源的长期保护和合理利用。
二、绿道管理制度的内容1. 绿道使用规定在绿道管理制度中,应明确规定绿道的使用范围、使用时段、使用方式及注意事项。
并规定在绿道上进行的各类活动应符合文明礼仪,不得损坏绿化设施和环境,不得扰乱公共秩序。
2. 绿道维护管理绿道管理制度需要明确规定相关部门对绿道的维护管理工作职责及方法。
例如,绿道的日常、定期维护和保养工作责任单位、责任人员,以及相应的管理标准和程序等。
3. 绿道安全管理对于绿道安全问题,绿道管理制度需要规定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和应急预案,包括绿道设施和设备的定期检测、维护,以及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等。
4. 绿道文明管理绿道管理制度需要规定绿道使用者在使用过程中应遵守的相关文明规定,包括不乱扔垃圾、不随地吐痰、不乱涂乱画、不骑车、不打扰他人等,养成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
5. 绿道宣传和教育绿道管理制度中应规定相关单位和部门对绿道进行宣传和教育的工作计划和措施,以提高市民对绿道的认识和重视程度,鼓励市民积极参与到绿道的建设和管理中来。
6. 绿道监督和评估绿道管理制度需要规定相关单位和部门对绿道的建设和管理进行监督和评估的责任和程序,以确保绿道建设和管理工作能够持续改进、逐步完善。
三、绿道管理制度的实施和落实1. 制度宣传和培训相关单位和部门应对绿道管理制度进行全面宣传,提高市民对绿道管理制度内容的熟悉和理解。
同时,对相关责任单位和人员进行培训,提高他们的管理水平和执行能力。
2. 监督和检查相关单位和部门应定期对绿道的使用情况、维护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并及时对优秀的管理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绿道运营与管理方案

绿道运营与管理方案一、绿道运营与管理的基本概念绿道运营与管理是指对城市绿道进行全面有效的组织与协调,保障绿道的正常运行,满足市民的休闲需求,同时保护绿道的生态环境,使得绿道成为城市绿色生态休闲空间的一部分。
绿道运营与管理的目标是提供一个安全、有序、舒适的绿色休闲空间,同时保护绿道的生态环境,促进城市人居环境的改善。
绿道运营与管理的内容包括:1. 完善的绿道规划和设计,保证绿道的连贯性和可持续性;2. 健全的运营机制和管理体系,保障绿道的日常运行;3. 科学的维护和保养管理,保证绿道的设施设备的完好;4. 安全管理和应急预案,确保绿道使用者的人身财产安全;5. 环境保护和生态维护,促进绿道的生态功能发挥。
二、绿道运营与管理的体制机制1. 建立健全的组织体系在绿道运营与管理过程中,需要建立健全的组织体系,明确各级各部门的职责和权利。
可以由相关部门成立绿道管理委员会,负责绿道的规划设计、运营管理、环境维护等工作。
2. 制定专门的规章制度需要根据绿道的特点,制定专门的绿道规章制度,明确绿道的使用规定、管理制度、服务标准等内容,同时对绿道的安全管理、环境保护等方面进行详细规定。
3. 建立健全的运营机制需要建立健全的绿道运营机制,包括绿道的管理、维护、服务和监督等方面,确保绿道的正常运行。
三、绿道的规划与设计1. 进行科学合理的规划在进行绿道规划时,需要综合考虑绿道的定位、功能、布局等要素,充分考虑用户需求、生态环境、文化遗产等因素,制定合理的规划方案。
2. 设计精细化的细部在进行绿道设计时,需要充分考虑绿道的景观设计、道路布局、设施设备等方面,确保绿道的美观性和实用性。
3. 强化环境保护与生态修复在绿道的规划和设计过程中,需要严格控制绿道的环境影响,采取有效的生态修复措施,促进绿道的生态功能发挥。
四、绿道的运营与管理1. 建立科学合理的管理体系需要建立科学合理的绿道管理体系,包括组建专门的管理团队、完善的管理制度、健全的管理流程等,确保绿道的日常运行。
丽水市绿道管理办法

丽水市绿道管理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丽水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1.09.28•【字号】丽水市人民政府令第83号•【施行日期】2022.01.01•【效力等级】地方政府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建设正文丽水市人民政府令第83号《丽水市绿道管理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第8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市长吴晓东2021年9月28日丽水市绿道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本市绿道规划、建设和管理,发挥绿道的综合功能和社会效益,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根据《城市绿化条例》《浙江省城市景观风貌条例》《浙江省城市绿化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绿道的规划、建设、管理和开发利用,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绿道,是指以自然要素为基础,以自然人文景观和休闲设施为串联节点,由慢行系统、服务设施等组成的绿色开敞空间廊道系统。
根据所处区域和功能要求,绿道分为城市建成区范围内的城镇型绿道和城市建成区范围外的乡野型绿道、山地型绿道。
第三条绿道管理遵循政府主导、属地管理、社会参与、全民共享的原则。
第四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将绿道规划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绿道实行属地管理,所需管养费用由同级财政部门统筹安排。
第五条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为绿道管理行业主管部门。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负责全市绿道的统筹管理和监督,制定全市绿道管理维护标准及技术规范;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绿道的统筹管理和监督。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根据绿道所处区域和功能要求,合理确定本行政区域内的绿道管理单位。
绿道管理单位可以委托具有相应资格的园林绿化企事业单位负责绿道的日常运营维护和保护管理。
第六条发改、自然资源和规划、林业、水利、交通运输、文广旅体、农业农村、财政、综合行政执法等相关部门应当按各自法定职责,做好绿道相关保护和管理工作。
深圳市绿道管理办法

深圳市绿道管理办法(草案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立法目的】为加强绿道的建设和管理,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建设生态文明城市和宜居城市,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深圳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绿道及绿道控制区的规划、建设、使用和管理。
第三条【绿道概念】本办法所称绿道,是指以绿化为特征,串联成网,供市民休闲游憩、运动健身的慢行系统。
绿道分为以下三种类型:(一)省立绿道:是指连接城市与城市,对区域生态绿地保护和生态网络体系建设具有重要影响的绿道。
(二)城市绿道:是指连接市域主要节点并与区域绿道相连相通的绿道。
(三)社区绿道:是指连接社区公园、小游园和街头绿地,主要为附近居民服务的绿道。
第四条【绿道控制区】绿道控制区是指沿绿道慢行道路沿外侧,划定一定范围并加以管理的空间,主要包括绿廊系统和为设置各类配套设施而应保护的控制区域。
省立绿道和城市绿道应当划定绿道控制区。
第五条【绿道管理】本办法所称绿道管理指对绿道及绿道控制区内绿化、路面、标识、服务设施等的管理。
第六条【管理职责】市规划国土委组织编制全市绿道网专项规划以及省立绿道修建性详细规划。
市人居环境委负责统筹全市绿道网规划建设工作,组织制定绿道网规划建设总体实施方案,研究完善相关配套政策,开展绿道建设工作的检查监督、情况通报,协调解决绿道网建设的重大问题。
市城管局统筹全市绿道网的建设和运营管理。
负责绿道网省立绿道的建设,对各区政府(含光明新区、坪山新区管委会,下同)绿道管理部门开展绿道建设和管理工作进行指导、监督、检查和考核。
发展改革、公安、财政、交通运输、水务、农业、文体旅游、口岸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配合做好绿道规划、建设、管理和运营工作。
第七条【各区职责】各区政府应当明确绿道管理部门,负责辖区内城市绿道和社区绿道的建设和辖区内绿道的管理工作。
第八条【管理原则】本市绿道管理遵循统一规划、分期建设、属地管理、专项考核的原则。
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莞市绿道管理办法》的通知

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莞市绿道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东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7.06.30•【字号】东府〔2017〕55号•【施行日期】2017.08.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城市建设正文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莞市绿道管理办法》的通知东府〔2017〕55号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东莞市绿道管理办法》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东莞市人民政府2017年6月30日东莞市绿道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本市绿道规划、建设、管理,发挥绿道的综合功能和效益,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根据《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广东省城市绿化条例》《广东省绿道建设管理规定》等有关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绿道的规划、建设、管理和开发利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绿道,是指以绿化为特征,沿着河滨、溪谷、山脊、风景道路等自然和人工廊道建立的,可供行人或者非机动车进入的线性绿色开敞空间和运动休闲慢行系统。
绿道控制区,是指为保障绿道的基本生态功能、营造良好的景观环境、维护各项设施的正常运转,沿绿道慢行道缘线外侧一定范围划定并加以管控的空间,主要包括绿廊系统和为设置各类配套设施而应保护和控制的区域。
第四条本市绿道管理遵循政府监管、属地管理、部门配合、社会参与、专项考核的原则。
第五条市城市综合管理局(以下简称市城管局)是本市绿道管理的主管部门,对全市绿道管理工作进行指导、监督、检查和考核,并负责市直管绿道的管理工作(市直管绿道的驿站和治安管理由属地负责);其它绿道管理实行属地负责制,由属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负责辖区范围内绿道的管理工作;其中对穿越森林公园的绿道设施由林业部门管理,穿越体育公园的绿道设施由体育部门管理。
城乡规划、公安、住建、交通、农业、林业、国土、财政、文化等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配合做好绿道的规划、建设、管理和运营工作。
绿道长效管理方案

绿道长效管理方案一、引言绿道作为城市绿色生态系统的一部分,为市民提供了休闲、健身和与自然亲近的场所。
然而,绿道的长期管理是保证其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环节。
本文旨在提出一种绿道长效管理方案,以确保绿道的良好运营和维护,同时满足市民对于绿道的需求。
二、绿道巡查与维护为了保证绿道的良好状态,需要定期进行巡查与维护工作。
首先,建立专业的巡查团队,负责定期对绿道进行巡查,发现并及时处理绿道上的问题,如损坏的设施、病虫害等。
同时,加强对绿道的日常维护工作,包括除草、修剪树木、清洁垃圾等,确保绿道的整洁和舒适。
三、绿道环境保护绿道的生态环境保护是长效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
我们应该加强对绿道周边的环境保护工作,禁止乱倒垃圾、破坏植被等行为。
同时,建立健全的生态修复机制,对绿道上出现的生态问题进行及时处理,保护绿道的生态系统平衡。
四、绿道设施更新与改造随着时间的推移,绿道上的设施会逐渐老化,需要进行更新与改造。
在进行设施更新时,应充分考虑市民的需求和意见,选择合适的设施,并确保其质量和安全。
同时,可以利用新技术和材料,提升绿道的功能和美观性,增加市民的使用体验。
五、绿道活动与宣传为了吸引更多市民关注和参与绿道活动,我们应该定期组织各类活动,如健身活动、文化展览等。
通过这些活动,可以增加市民对绿道的了解和认同,提高绿道的使用率和社会影响力。
同时,加强绿道的宣传工作,利用媒体和社交平台等渠道,向市民宣传绿道的优势和重要性。
六、绿道管理机构合作绿道的长效管理需要各相关部门和机构的合作。
建立多部门协同工作机制,明确各方责任,加强信息共享和资源整合。
同时,加强与社区、企业等合作,共同推动绿道的管理和发展。
七、结语绿道长效管理方案的实施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
只有通过定期巡查与维护、环境保护、设施更新与改造、活动与宣传以及多方合作等措施的综合应用,才能保证绿道的良好运营和发展。
让我们携起手来,为城市绿道的长期管理贡献自己的力量,共同创造一个更美好的城市生活环境。
绿道管养运营方案

绿道管养运营方案一、概述绿道作为一种集休闲、健身、环保等多种功能于一身的城市绿色空间,日益受到人们的关注。
绿道的管养运营方案是指根据绿道的实际情况和目标,制定相应的管理和运营策略,以保证绿道的正常运营和服务功能的实现。
本文将就绿道的管养运营方案进行详细的阐述,包括绿道的管理机构、人员配置、运营模式、运营管理及财务管理等方面。
二、管理机构绿道的管理机构可以设置为绿道管理委员会,由地方政府或者相关部门牵头组建,负责绿道的整体规划、建设、管理和运营。
绿道管理委员会的人员组成应包括责任人、技术人员、运营人员和财务人员等。
具体的人员配置将在后面的章节中详述。
三、人员配置1. 责任人:绿道的管养运营方案的责任人主要负责组织协调绿道的规划、建设、管理和运营工作,制定相关的管理制度和规范,监督各项工作的落实。
同时,还需与地方政府、相关企事业单位等建立合作关系,争取资金支持和政策扶持。
2. 技术人员:绿道的管养运营方案的技术人员主要负责绿道的设计、施工和维护等技术工作。
技术人员需要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能够熟练运用相关软件和设备进行绿道的设计和施工。
3. 运营人员:绿道的管养运营方案的运营人员主要负责绿道的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
运营人员需要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服务意识,能够有效地组织和管理绿道的活动和事件,保证绿道的安全和秩序。
4. 财务人员:绿道的管养运营方案的财务人员主要负责绿道的财务管理工作。
财务人员需要具备较强的财务分析和管理能力,能够编制和执行绿道的财务预算和报告,保证绿道的资金使用合理和透明。
四、运营模式绿道的管养运营方案的运营模式可以采用政府参与和社会参与相结合的方式。
政府参与主要包括政府的部门和机构参与绿道的管理和运营工作,社会参与主要包括企事业单位、社区组织、公益组织和个人等参与绿道的建设和管理。
具体的运营模式将在后面的章节中详述。
五、运营管理1. 绿道的开放时间:根据绿道的实际情况和需求,确定绿道的开放时间,保证市民能够充分利用绿道的休闲和健身功能。
北京市绿道管理办法

北京市绿道管理办法加强木市绿道保护和管理,合理利用本市绿道资源,下面为大家精心搜集了关于北京市的绿道管理办法,欢迎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第一条为加强木市绿道保护和管理,合理利用木市绿道资源,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市_审议通过的《北京市级绿道建设总体方案(XX-XX 年)》,制定木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绿道慢行道路、绿地景观、服务设施和标识系统的保护和管理。
第三条木市绿道分为市级、区级和社区绿道三个层级。
第四条市园林绿化局为绿道管理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全市绿道的统筹管理和监督,拟定技术规程规范及管护办法。
区县园林绿化局为区县绿道管理行业主管部门,应结合实际制定木区县绿道管理实施办法,并负责做好绿道管护工作的检查、验收和考核。
区县园林绿化局或者区县—确定的其他绿道管理部门,应依法选择具有相应资格的园林绿化企事业单位作为绿道管理单位(以下简称管理单位),负责绿道的日常运营维护和保护管理。
第五条绿道慢行道路是在绿道用地范围内,满足市民休闲需求而建设的自行车骑行、步行及骑步行兼有的慢行道路;绿道连接线是为保证绿道连续而局部利用非机动车道及人行道的路段。
第六条绿道管护参照公共绿地管理方式和标准规范,实行属地管理,向公众开放。
绿道自行车租赁、驿站和游客服务中心内餐饮、商品销售等商业活动可实行市场化经营,鼓励引入社会经营。
绿道连接线、城市公园、郊野公园,以及其他自然和文化景观资源等管理方式不变,按照现行法律、法规、政策及相关标准和规范执行。
第七条发改、规划、国土、交通、市政、公安、财政、水务、体育、旅游、药监等主管部门应当按市—审定通过的《北京市级绿道建设总体方案》确定的职责,做好绿道相关保护和管理工作。
第八条管理单位应建立绿道管理维护、安全巡查和管理等各项,做到制度完善、管理规范。
第九条慢行道路管护应做到道路路而平整,安全设施和道路标志、标线完整,维修及时。
第十条本市绿道内只允许人行和自行车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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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办法】北京市绿道管理办法北京市绿道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本市绿道保护和管理,合理利用本市绿道资源,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市政府审议通过的《北京市级绿道建设总体方案(xxxx-xxxx年)》,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绿道慢行道路、绿地景观、服务设施和标识系统的保护和管理。
第三条本市绿道分为市级、区级和社区绿道三个层级。
第四条市园林绿化局为绿道管理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全市绿道的统筹管理和监督,拟定技术规程规范及管护办法。
区县园林绿化局为区县绿道管理行业主管部门,应结合实际制定本区县绿道管理实施办法,并负责做好绿道管护工作的检查、验收和考核。
区县园林绿化局或者区县政府确定的其他绿道管理部门,应依法选择具有相应资格的园林绿化企事业单位作为绿道管理单位(以下简称管理单位),负责绿道的日常运营维护和保护管理。
第五条绿道慢行道路是在绿道用地范围内,满足市民休闲需求而建设的自行车骑行、步行及骑步行兼有的慢行道路;绿道连接线是为保证绿道连续而局部利用非机动车道及人行道的路段。
第六条绿道管护参照公共绿地管理方式和标准规范,实行属地管理,免费向公众开放。
绿道自行车租赁、驿站和游客服务中心内餐饮、商品销售等
商业活动可实行市场化经营,鼓励引入社会经营。
绿道连接线、城市公园、郊野公园,以及其他自然和文化景观资源等管理方式不变,按照现行法律、法规、政策及相关标准和规范执行。
第七条发改、规划、国土、交通、市政、公安、财政、水务、体育、旅游、药监等主管部门应当按市政府审定通过的《北京市级绿道建设总体方案》确定的职责,做好绿道相关保护和管理工作。
第二章绿道管护
第八条管理单位应建立绿道管理维护、安全巡查和档案管理等各项制度,做到制度完善、管理规范。
第九条慢行道路管护应做到道路路面平整,安全设施和道路标志、标线完整,维修及时。
第十条本市绿道内只允许人行和自行车通行。
有条件区域应安装硬质隔离措施,同时要设置机动车、电动车、人力三轮车等禁行警示标志牌及边界警示线。
步行绿道还应设立禁止自行车通行的警示标识和标志。
市民在骑行绿道内应遵守指示标识,按照指示方向以规定速度骑行自行车。
禁止在绿道内竞骑追逐,不得危及其他游客安全。
第十一条绿道连接线设置应当加强安全引导,做好现状市政道路交通管理设施现状衔接,并在绿道与绿道连接线衔接处设置标识牌,保持交通信息的连续性。
第十二条绿道的绿地分为城市范围内和城市范围外绿地。
分别指城市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和城市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外用于绿化的土地。
两类绿地管护按照如下标准执行:。